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1.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当成员人数超过150人时,可以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由成员选举产生,代表数为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社章程规定履行成员大会的部分(或全部)职权。

2.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或过半数成员代表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成员代表大会须全体代表共同出席方可召开。

4.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15天向成员(代表)书面通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5.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员表决。

6.成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和与出资额、交易额相结合的附加表决权方式进行,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理事会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7.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8.成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在会议记录簿上签名。

9.成员大会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长和监事;

(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减出资和成员出资转让;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需要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为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做好财务日常收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预算编制内容 (1)年度内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果园等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2)年度内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购建支出、其他支出。 (3)年度可分配收益。包括:年度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 (4)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顺序: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计提公积金、公益金;股东所得。 2、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年初参照上一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当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而出、增收节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董事会负责编制预算草案。 (2)草案编制完毕后,召集村三委会,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完善后的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3、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 (1)执行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村集体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预算内的各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遇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 4、财务决算 (1)年终根据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当年的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签章后,向全体股东公开,报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站备案。 (2)财务决算与当年的财务收支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变动原因,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5、财务预算、决算的监督 (1)财务收支预决算列入财务公开内容。 (2)村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定期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纠正和改正。 6、本村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单项预决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管理。一切货币资金(包括有价单证、存单)和银行支票只能由村出纳保管;村出纳不得兼管各类账务。 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不准有坐支现金、挪用公款、设帐外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库存现金执行限额管理,不得超过3000元限额,超过限额需及时送存银行。 3、严格控制出借资金。村干部不得擅自出借村集体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为 村干部或少数人办私事。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X X X X X X专业合作社 社员 (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与本社交易量(额)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 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章程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成员退社决议

温县专业合作社 成员大会退社决议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温县 专业合作社于年月日在合 作社办公室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 会议由主持,经代表本社%表决权 的成员同意,%表决权的成员反对,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事项: 1、成员退出本社,其成员资格 于年月日终止。 2、年度财务核算情况:本社资产总额为万 元,负债为元,公积金为兀,盈余(亏损)万 兀。 3、在本社的出资额为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万元,应分配盈余或负担债务(亏损)万元,共计万元返还给,于2016年月日前结清。 4、 成员签字: 2016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

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二十条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订立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与本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其返还。 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第三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第三十七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合作社章程中相关条款。

合作社管理制度-(1)1通用.doc

合作社管理制度-(1)1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 合作社管理制度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 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 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 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社员 代表 大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监事会工作制度 、议事规则制度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盈余分配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学习培训制度 、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 代表 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 代表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参考范本)

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_________专业合作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代表共_________名,代表本社成员总数的____%,作出的决议占本社所有成员表决权的_____ %,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5.同意免去_________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意选举_________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7.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成员代表: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3.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其代表的表决权数应当超过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的,其代表的表决权数应当超过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4.成员代表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成员代表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作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租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力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决议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县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决议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合作社管理制度

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 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生产管理制度 一、统一制定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生产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可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成员采购、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成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本社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因采购农资质量问题造成的成员生产损失,采购人员负有责任。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积极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生产管理人员分区域、分产业、分产品负责制,统一对成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范文Word . 负责人负责赔偿。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用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成员产品。 2、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等稳定畅通销售成员产品 3、合作社应优先收购成员产品,严格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等级确定价格,对待成员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成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履约守信,不贪小利。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4、合作社要依据市场行情,及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要求,组织成员及时采收、整理、分级、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 会纪要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任命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XXX为本社理事长。任命XX X、XXX、XXX为本社理事。任命XXX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XXXX年X月X 日 XXXXXXX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XXXXXXXXX村,邮政编码: XXXXX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 XX万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X 名。 其中,农民成员 X 名,所占比例 XX%;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X 名,所占比例X X%;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合作社管理制度

滦南县友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内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 (一)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本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3个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二)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本社内设办公室、财务部、技术服务部3个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社员大会 理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财 务 室 技 术 服 务 部

二、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 (一)社员大会制度 1、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2、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1)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3、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4、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各项决议需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6、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5天向社员书面报告会议内容。 7、社员大会的职权; (1)审议、修改章程; (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4)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5)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决定社员认购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单个社员认购股金最高份额和最低份额;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9)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10)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制度 1、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一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每次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会议的理事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录在案。 3、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4、理事会的职权: (1)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2)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于年月日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代表共名,代表本社成员总数的%,作出的决议占本社所有成员表决权的%,决议事项如下: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 .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同意免去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 .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成员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其代表的表决权数应当超过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的,其代表的表决权数应当超过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员代表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成员代表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要求用纸打印。

合作社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沙雅县丰硕园果品专业合作社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 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 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

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各项管理制度 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二0一二年八月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各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根据《》,结合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经全体社员大会研究通过,特制定多伦县农旺达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制度 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参考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于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作出的决议经出席成员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为。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 4.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免去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6.…… 7.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 【注:逐项列明决议事项,删除不涉及的事项】 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成员大会决议。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3.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4.成员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由单位盖公章。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7.要求用A4纸打印。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全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设立大会会议记录、任职文件

会议记录 时间:XX年3月5日 地点:合作社办公室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参加人:合作社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 1、全体合作社设立人讨论合作社章程并一致通过; 2、全体合作社设立人通过投票表决的形式选举出本合作社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为: 理事会理事长:XXX(同时担任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理事:XXX、XXXX、XXX 执行监事:XXX 3、讨论决定其他合作事宜。 全体设立人签字:

任职文件 根据本合作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XXX为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任命XXX、XXX、XXX为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理事。 以上任职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程序。 参加大会人员签名: 年月日

任职文件 根据本合作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XXX为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执行监事 以上任职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程序。 参加大会人员签名: 年月日

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等人发起,于XX年3月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600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XX。 本社住所:XX县XX镇XX村,邮政编码:XXXX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合作社社业务范围:蔬菜、粮食、土豆、杂粮种植;组织、采购、供应成员间种植蔬菜、粮食、土豆、杂粮所需的生产资料;为成员提供种植蔬菜、粮食、土豆、杂粮所需的贮藏、销售等服务;为成员间提供与种植蔬菜、粮食、土豆、杂粮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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