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茂名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一、转学时间

(一)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即:开学前两周内,学生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审批。转出外市的可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除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二、转学条件

(一)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粤府教督〔2014〕23号、粤教职函〔2013〕103号文件精神,小学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高中达到50人的,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三)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供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

1、回原户籍地就读,应提供户口簿;

2、家庭迁移,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2、父母工作调动,随亲就读,应提供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

3、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应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

4、其它特殊情况,如按有关法规需要照顾的现役军人、烈士、华侨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家长应向转入、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三、转入学校联系人

学籍管理员:,

联系电话:。

四、中小学转学流程

普通高中跨地级市转学:

1、转入:家长到转入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2、转出:家长到转出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福贡县亚谷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

长 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2)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3)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福贡县亚谷完小 2019年9月1日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籍卡。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 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 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王家坝中心小学

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

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变更 1.转学 (1)所需材料: 初中、小学学生学区内不准转学。 跨学区转学需准备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单位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务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发放花名册、户口本(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上述证明材料,到转出学校教导处,提出转学申请,由学籍管理员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共两张纸)并提交转出电子申请,不盖章。 第二步:家长持上述证明材料及转出学校打印的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到转入学校教导处,由学籍管理员提交转入电子申请,然后到校长办公室盖学校公章。 第三步:家长持上述所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批、盖章,并同时审批转入电子申请。 第四步:家长持已盖章的转学证回执及转学证再次返回转出学校教导处,学籍管理员认真核对已提交的转出电子申请与转入学校公章是否相符,若没问题,家长拿转学证到校长办公室盖章,转学证回执由转出学校留档,家长领出学生学籍卡片、义务教育学生发展报告、学生证等相关学生档案材料(转入学校公章、教育局学籍管理公章需盖全后方可允许领学籍档案材料)再到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审批、盖章并办理电子学籍转出异动手续。 第五步:家长拿学籍卡片及转学证到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电子学籍转入异动手续。 第六步:学籍卡片、转学证明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籍管理平台上的学生信息,在卡片上标注新学籍号码,其它材料家长带回。 此转学程序,由转出、转入学校负责向家长解释清楚,避免家长多跑冤枉路。 2.休学、复学 (1)所需材料:

小学学生需提供乡镇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含乡镇级医院)、病历、药费单据,中学学生需提供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含县区级医院)、病历、药费单据、学校出具电脑打印的休、复学审批表并盖学校公章。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医院相关证明至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步:经学校审查同意,由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打印休复学审批表,盖学校公章并在网上提交休、复学电子申请。 第三步:由学校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学籍卡片统一到安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办理电子学籍休学、复学手续(其中,复学手续须休学满一年后方可办理)。 3.更名 (1)所需材料: 户口本、学籍卡、更名申请表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户口本到学生所在学校取得学生学籍卡片和学校打印、盖章的更名申请表。 第二步:家长持上述材料到安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盖章,并更改学生学籍卡姓名、电子学籍姓名。 4.学籍办理地址 安丘市教育局:市北区学府街1号,青云学府前。电子学籍办理在401室。正常工作日每天早8点、下午1点30在安丘市教育局老院门口有免费通往市北区教育局的班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4395287。(电话由转入、转出学校负责告诉家长,来之前最好联系一下,避免因出差等而让家长白跑一趟) (二)高中学籍变更 学籍变更每学期一次,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的通知时间,由各高中学籍管理员统一到基教科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由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教育局办理。 学籍办理地址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晨光完小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转学休学制度

XXXX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制度 为加强学生管理,使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有章可循,根据上級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借)出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随便转出,但有以下情祝之一可以办理转出手续。学生随家长外出就,或全家迁出本学区范围,由于其它原因需随亲戚或熟人外出就读。 转出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找班主任说明原因,找主管教育副校长签字同意。 2.班主任带家长到教导处领取转学申请书 3.家长将转学申请书送交转入学校签署意见。 4.家长到普教股盖章。 5.家长到教导处上交转学申请表,领取学籍表,交转入学校 6、教导处将申请表存档。 二、转入、借入规定 学生转入、借入原则上需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如非本学区范围的学生,要转入本校须提供担保老师,本与学校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转(借)入学生手续办理程序 1、家长到教导处说明理由 2、主管领导批准。 3、与学校和政教处签订加强学生管理责任状与协议书

4、教导处分班。 5、转出学校开具转学申请书。 6、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7、找文化教育局痴普教股盖章。 8、回转出学校拿学籍 9、将学籍与转学申请书交教导处 三、休学规定 学生如确实患重大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办理程序 1、到住院医院开疾病证明书,复印住院发票。 2、学生写休学申请书,家长签名并同意。 3、找班主任说明情祝,班主任同意休学并签字。 4、找教导处盖章同意。 5、教导处向主管校长汇报,签字同意后,到普教股办理相天手续。 6、学生家长到教导处领取休学证。 7、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一年后,家长执休学证找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8、如果学生因重大疾病一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可再次提出申请,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中小学生学籍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对我校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辖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持户口簿,务工子女需持正规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协议、暂住证等) 2、按上级要求控制班级人数(包括复学、转学)。 3、新生《花名册》、各年级学生流动花名册(包括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名册)由学校保存,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学籍档案,每期由班主任负责记载学生德、智、体情况。 二、转学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2、转学时,转出学校把学籍表交给学生或家长带走。转入学校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接收学生的学籍表和学籍卡。 3、学校是否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视学校情况决定,校长不得不负责任地滥签“同意接收”意见。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4、跨省转学的按跨省转学流程办理。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⑴书面休学申请报告 ⑵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含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住院清单及医药发票等)。 ⑶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材料经学校审核,报上级批准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康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4、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 四、升级留级 1、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德、智、体、美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留级制度的决定》的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不准留级。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 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V 首办亍校 开始 提交转学申请 百办学校调学主 档案 馆束 首办教育局 对方宁枝 对方我育局 对方学枝审核 对方ft 育局中核 刃同省跨区县内转学流程 3)跨省转学流程 跨省转学流程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 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XX核实无误后, 在学生异动信息XX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 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 “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X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XX ”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 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迭择学校 irr 显示1 ”2山共抚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 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 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 (3 )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淞”)。 学極名称 学校标识玛 1 「博白县水鸣镇大利中心小学2145015094 学杭地址 广西注旗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 主管埶育局 芋 广西壮族自诒区玉林…小学 学校标识码: 学矗* 学校办学类型:请诰择 学夜地址; I , 学杭名称 ,仏r 佳林市玉州区南江中心小学 12平市麻tiom 南江生空… 丈宣肓宁託工南荫江童二 > ,4二'防城区扶醪南江H i 5」都却皺S 治县地苏乡南… 灌阳县黄关诅正辽小学南… 学校标识码 214&017351 214502179^ 3145007027 2145012925 2145015760 2145010043 学校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广西壮旌自治区南宁市迁南区 广西壮除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扶隆… 广S 壮旌自治区河迪市都安建旅自治县 广S 壮旗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 广西壮篠自治区玉牀“ 广西壮機自治区贵港… 广西壮離自治区南 宁… 广西壮庶自治区陆城… 广西壮庶自治区词迪… 广西壮族自治区硅字 小学* 小学巨 九年 小学, 第1页扶1页 迭择学杭

学籍系统跨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doc

学籍系统跨省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一、业务流程 (一)原自建系统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图1 图2

(二)教育部要求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2、跨省转出 图3 图4

二、调整后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出 跨省转出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先从教育部下行外省已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然后由学校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核,最后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批(跨省数据交换由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完成,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转往省外”,系统将显示如下图5: 图5 学校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的学生后,点击上方的【同意转出】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登记操作,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审批。 2、教育局用户

教育局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教育局学籍变更审批”,系统将显示如下图6: 图6 该审批操作与学籍变更审批的其它操作相同,教育局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审批的学生后,点击右上方的【同意】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审批操作。如果市教育局设置了地市教育局审批,那么,所属市教育局在这个界面上进行审批操作。 全部审批流程操作完成之后,系统将自动将审批内容及学生基本信息通过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以增量同步的方式对接到教育部(该转往省外的学生转学成功)。 (二)省外转入 省外转入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由转入学校申请省外转入登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审批结果由系统自动将转入申请通过教育部的数据交换平台进入外省学

籍系统进行审批;当转出省完成学生转出审批后再通过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将结果数据同步到我省系统;转入学校可使用档案迁移的流程将省外学生转入到所在学校(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1)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省外转入”,系统将显示如下图7: 图7 学校用户点击【增加】按钮,将对应打*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省外转入登记,接下来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 备注:“对方学校”,“来源省县”这两个内容如果学校不清楚该如何填写的话,可以参照界面的右下角“教育部学校码表”进行查询。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最新资料推荐------------------------------------------------------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一、跨省转学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我省自建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与转出学校核对,并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6.转入学校在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7.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8.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1.转入学校操作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入】,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选择学生来源地区,输入来源学校、年级、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学籍号或身份证号,选择转入学校、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输入变动日期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 1 / 3

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入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 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出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转学流程终止。 4.转入学校调取档案转入学校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学处理】,如图:

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07?4号执行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将新生入学花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须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第五条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就近入学。延缓入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第六条因家长工作调动等,并已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未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子女人口,随父母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需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经同意后,申请者须持就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具体就读条件和就读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并建立专门学籍,其学号前加冠“LD”,列入事业统计。 第八条获得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学,并使其获得初中学生学籍。 外国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 一、纸质办理 1、区内: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2、不同区县: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拟转入地县级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接收学校必须依据有转出学校的意见和学校印章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高中转出外市的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才能接收转入学生。否则,视为违规接收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不能通过审核。转学商议表由转入学校存档并上传到学籍系统。 二、网上办理 1、目前省内转学流程: 区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

“异动日期”,点击“保存”。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2、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高校转学管理规定 一、严格规范转学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 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 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 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 签署接收函。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 同意。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和公开机制。高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 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 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转学确认程序及结果,通过网站、报刊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严禁违规转学行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规范转学工作,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 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 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转学手续的说明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 关于转学手续办理的说明 小学阶段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现将关于转学手续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如下,请各校按转学流程操作并向家长宣传。 原《官渡区转学申请表》废止,统一采用昆明市教育局下发的《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入手续。 一、转学手续办理时间。 每学期初第一个月和期末后一星期内。 二、转学流程。 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原就读学校同意后签章)→家长联系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签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注: 1、学校和审核部门需要对已通过审核且已签章的《昆明市小学转 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存档(此表一式四份),务必请办理转学手 续的家长将《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 完整。 2、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转入 学生。 三、学业网操作流程。 1、转出学籍。

省内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家长必须填写转入学校),教育局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省外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转出类型选择:转出省外),教育局初教科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2、转入学籍。 省内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审核转入。 省外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补报学籍,补报说明中注明:省外转入。 3、转入转出登记。 转入、转出学生均需要填写《昆明市小学转入学生名册》和《昆明市小学转出学生名册》,名册人数需与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人数一致。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转学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学生转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三、办理转学的手续的程序 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四、办理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五、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2014年3月4日)本办法按省厅要求从即日起执行 第一步:.原就读学校打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 申请表》一式四份,告知家长填写基本信息、学校盖章。(附件8,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不用填写)第二步:家长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携带户口原 件、房证原件或务工子女证件(打工单位证明、暂住证、外 地市户口)到转出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盖章。 第三步:家长将加盖原就读学校和主管区教育局公章的 《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转入学校主 管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 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向接收学校出具《转学申请受 理联系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步:家长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局和转出学校公章 的《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留存一份,给 家长开据《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告知家长持本单到

转出学校调转学籍档案。 第五步:家长持《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到转出学校调转学生学籍档案。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六步: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学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说明: 1、《转学申请表》在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教育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2、转出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指导家长填写。留存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原始电子学籍采集信息单和转出学生相关纸质档案复印件备查。 3、转入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将申请表、佐证材料保存并拍照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 附表:

转学办理规定及流程汇总

郑州中小学转学办理规定及流程汇总 郑州中小学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允许转学?办理转学的流程是怎样的?转学对中招分配生有什么影响? 01.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郑州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02.办理转学(借读)手续有何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03.郑州市小学阶段如何办理转学? 具体办理转学所提供的手续可以咨询孩子就读小学所在区教育局。 郑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 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管理制度 一、转学 小学区内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小学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备案。 学校将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卡中“转学情况”栏目。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房产证和户籍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告知监护人到教育局,由教育局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学籍卡由转出学校密封后交学生或监护人携带,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学

籍卡。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学籍卡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二、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小学每天按6课时计算)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审批,报批时带监护人的书面休学申请、就医的相关证明、就医交费凭证、休学学生班级座谈会记录及学校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因伤病申请休学的,需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学校要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有些材料可用复印件)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办理休学手续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三、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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