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图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图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图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科同意或由医政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

副院长和医政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

(一)门诊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4)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二)急诊科会诊办法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3)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不能确定诊断;

2)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二、病房会诊办法

(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形式,首先是管床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提出:

(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科;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

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

2)拟会诊时间;

3)拟请会诊人员;

4)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3.会诊进行

(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管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会诊室,提出各专科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总结发言。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盖章;(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四)院际会诊办法

1.会诊提出

(1)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2)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

(3)医疗组填写院际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

(4)医务科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医务科电话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的目的,征得同意并签字;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3.会诊进行

(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协调并落实会诊人员;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管床主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做病情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查病人,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到会诊室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根据各位会诊医师的意见做总结发言;

(6)管床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盖章;(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管床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果,得到知情,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医院会诊流程图(院内、院外)

外出会诊流程图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 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

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挥着质量,特制定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 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 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 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 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 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 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 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 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 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 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 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 单,经治疗小组组长何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

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 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 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技相关 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真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将要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目的。

护理会诊制度 1

护理会诊制度 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问题时,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保障临床疑难重症及实施新手术、新疗法患者的护理质量。 一、护理会诊的申请 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临床科室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 二、护理会诊种类: 1、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2、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3、院内会诊:由护士长提出申请,经护理部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主持。 三、会诊人员 主持会诊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护士或副主任护师以上资格,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四、会诊要求

1、参加会诊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由申请科室管床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组长、护士长或专科护士补充。参加人员对病情、护理问题、措施及成效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2、原则上高级责任护士或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3、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4、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临床科室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5、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护理部 2016-12-01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 中医护理会诊制度是临床护理工作中集思广益,共同解决病人护理难点的重要措施。病人在临床护理及中医护理技术开展过程中涉及其他专科专病护理及技术,需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以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质量,有效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问题和技术操作方面的难题。为规范中医护理会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会诊范围 1.需要解决专科护理及中医专病护理问题 2.解决疑难病人的若干护理问题 3.解决中医临床护理技术问题。 二、会诊形式 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间会诊。 三、会诊程序 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历,,由责任护士提出,经护士 长同意,召开本病区或科系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2.科间会诊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护理有困难,需相关科室协助,可提出科间会诊。 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人员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急 诊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邀请科室,做好会诊记录。申请会诊科室必须认真填写中 医护理会诊单,责任护士、护士长签字后,派人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 求,派主管护师或指定护士根据会诊性质、病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会诊时责任 护士或护士长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会诊意见,共同 研究护理对策,同时表示对被邀人员的尊重。会诊人员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 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由工勤送会诊单,交给被邀请会诊科室护士 长。然后安排护理专家前往会诊,邀请科室安排人员陪同,说明会诊的目的,由责任护士 汇报病历情况,提出会诊问题及要求,护理专家查看后提出会诊意见,将会诊结果记录护 理病历中。 2、全院会诊: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护士长签字后上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安排有关护 理专家进行会诊,护理部参加会诊并记录。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 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护理会诊目的及邀请人员报护理部。护理部确

护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标准)

护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1.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2.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3.抢救工作制度 4.病房管理制度 5.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6.护理查房制度 7.护理会诊制度 8.分级护理制度 9.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0.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1.查对制度 12.给药制度 13.护理交接班制度 14.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15.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管理制度 16.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 17.压疮的预防制度 18.压疮的预防管理制度

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4、对危重、昏迷、瘫痪患者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 5、剧、毒、麻、贵重药品人专人保管,加锁、帐物相符。 6、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暖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院长、护理部主任、护理组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护理组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一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

多学科会诊制度及流程

急诊综合病区多学科会诊制度 一、需多学科会诊人员: 1.凡患者病情涉及多个学科 2.需要多专业协同诊治的病例; 3.入院3天诊断未明的疑难病例; 4.危重病例; 5.恶性肿瘤患者; 6.有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 7.某些特殊患者。 二、会诊申请: 1.急诊综合病区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病情超出本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须申请科间会诊,并提前开展科室内会诊、讨论。 2.急诊综合病区必须将各种资料准备齐全,时间允许时将科内讨论结果书面报医教科。 3.会诊经科室主任同意提出。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和拟邀请人员(原则上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或科主任)上报医教科(上班时间)或医疗总值班(下班时间),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会诊要求: 1.会诊时由医教科或医疗总值班主持召开,管床医师要详细汇报病情、可能诊断,提出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诊查,提出明确会诊意见。医教科(医疗总值班)原则上应该参加,指定参加会诊人员中学术资历最高者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2.临床科室按照要求填写多学科会诊效果评价反馈表,医教科定期对多学科会诊进行效果评价、分析、汇总、反馈。 四、会诊绩效考核 1.对需申请会诊的病例而未申请会诊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2.申请科室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善与诊治有关的各项检查、病历打印、病情汇报、科内讨论等。急诊综合病区科主任、责任组组长、管床医师至少两人参加,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正常的会诊邀请,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科内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违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5分/人次。 4.多学科会诊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将病人病情摘要、详细辅助检查、入院诊断、治疗情况、邀请会诊科室、各科室会诊目的、会诊时间、会诊地点详细写明,将电子版发至医教科科长内网邮箱及会诊科室主任邮箱,通知医教科时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送达医教科。会诊效果评价反馈表,会诊后3天内交至医教科,同时汇报会诊后疗效,违反规定扣除当月绩效考核3分/人次。 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0日 急诊综合病区多学科会诊流程图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1.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1.2医务科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1.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1.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的科主任联系,并将会诊邀请单复印件和审核表格呈科主任审签;科主任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邀请医疗机构所指定或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师外出会诊,并在审核表格中填写和签字;医务科在接到科主任签署的审核表格后,应及时按程序审核、批准。医务科长外出,则由分管医疗副院长签审;分管医疗副院长外出,则由授权院领导签审。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发生的院外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医务科的职责,联系科主任、医务科长和分管副院长;相关的书面手续,由医务科和相关科室在此后的正常工作日补办。 1.4受邀科室因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在审核表中阐明理由,医务科在征得分管医疗副院长同意后,第一时间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1.5正副科主任不得同时承担外出会诊任务。

1.6接受外出会诊的医师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1.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同时,向医务科汇报,后者应当在第一时间通报分管医疗副院长。 1.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如果确有转入我院继续治疗的需要,会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医务科汇报(会诊医师非科主任者,需同时向科主任报告),医务科需及时向分管医疗副院长请示;在院领导批示同意、医院相关科室准备妥当的情况下,才能告知邀请医疗机构、病人家属,建议其将病人安全转至我院继续诊治。 1.9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并将填写完整的会诊单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保存期限1年。 1.10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11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1.12对于医师擅自外出会诊者的处罚如下: 1.1 2.1擅自外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行为的医院不符任 何责任; 1.1 2.2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将记入医师个人档案并在院内及科内进行通报;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重症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并明确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30分钟到达现场)。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多学科联合会诊工作流程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 (一)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三)实施细则 1.按会诊范围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全院)会诊、急诊会诊等。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按医疗会诊紧急程度分为:急诊会诊和普通会诊。 2.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包括会诊医师资质与职责、会诊时限、会诊记录书写等要求。 3.急诊会诊: (1)当患者罹患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且经评估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发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会诊申请单上

注明“急会诊”字样,同时电话邀请,并要求受邀科室10分钟内到达; (2)急会诊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患者抢救工作。申请医师要及时记录会诊意见,申请会诊和到达会诊时间均应记录到分钟; (3)如遇疑难或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协助会诊,及时出具诊疗意见; (4)为了避免造成有限的医疗资源浪费,提高急会诊的质量与效率,邀请会诊的医师需要严格把握急会诊指征。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急会诊的申请予以监管。 4.医疗机构内医疗管理部门需明确本机构“会诊申请收到”的定义,即以接听电话,收到电子、纸质申请单等形式进行定义。急会诊必须采用即发即达的通知方式,如电话通知,急会诊的申请单不需送达应邀会诊科室。 5.医疗机构应当重视急会诊的10分钟到位原则,制定急会诊到位流程,定期组织演练;保证有效的通信方式、急会诊院内行走路径、电梯快速运送等畅通;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以确保急会诊及时到位。急会诊记录单应明确记录邀请会诊时间和会诊到达时间,并具体到分钟。 6.多学科会诊是同时邀请两个及以上的学科参与的会诊,需要涉及跨部门/科室、跨专业领域的活动,为了确保多学科会诊的效率与质量,提高会诊的效率和及时性,有效协调院内相关医疗资源,应由

护理核心制度考核试题及答案

2016年护理核心制度考核试题 一、填空题: 1、护士再注册每(五年)一次。 2、护理质量管理实行(二级)护理质控网络。 3、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4、医嘱查对制度医嘱必须(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大查对(2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5、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做好记录。 6、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 7、对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前须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8、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仔细进行“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进行输血,并(两人)签名。 9、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剧毒、麻醉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每班交接,做好登记。 10、接班者提前(15 )分钟到科室,阅读病房交班报告、医嘱本、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11、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或药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询。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 )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 )负责。 12、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信息科)批准,按规定程序到病案室办理。任何人(不得)将病历资料提供给他人,不得擅自从病房(直接)复印病历,未经许可不得将病历带离医院。 1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14 、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24 )小时;铺无菌盘不超过(4 )小时;无菌干罐持物钳(4 )小时。 15、护理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黏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16、严格执行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应及时报告护士长,填写不良事件报告单,护士长在(24-48 )小时内报告护理部.,严重不良事件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和医务科17、病人及家属提出封存病历要求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上报医务科,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封存。 18、氯化钾、高浓度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并有使用剂量限制。 19、医疗仪器、器械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0、精密设备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护理核心制度的是( C ) A分级护理制度 B医嘱执行制度 C 院务公开制度 D查对制度 2、护士再注册每(D )年一次 A 2 B 3 C 4 D 5 3、特级护理的病人在一览表上的相应标记为( A ) A 红卡片 B 黄卡片 C 蓝卡片 D 绿卡片 4、具备以下哪种情况的患者,定为二级护理( B )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C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5、以下哪项不是一级护理的护理要求( A ) A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B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C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D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6、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C )小时内据实补记

护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一、护理查房流程 选择较典型病例 主查人说明查房目的 责任护士汇报病人情况(病情、个案特点、体现动态过程)重点说明病人现存护理问题、采取的护理措施达到的护理效果及尚需解决的护理问题 主查人查阅病历、护理记录等 现场查看病人,与病人交谈,择机进行护理体检 依据获取的资料组织护士共同参与讨论 进行点评和总结,简要评价此次查房效果 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并反馈

二、护理会诊流程 遇到护理疑难病例 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单,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通知有关护理专家安 排会诊事宜 申请护理会诊护士长汇报护 理病例 会诊人员查看病历资料,进行 护理体检和评估 提出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单上及时反馈效果,记录 病区执行处理意见,实施相应措施,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

三、护理疑难病例讨论流程 院内大讨论 科内讨论护士长评估患者,确定病例 责任护士提出讨论要求 组织科内高年资护 士病人做好讨论 汇报护理部 护理部组织相关专 业人员参加讨论 记录 1、责任护士汇报病例,内容包括:病情、诊断、 主诉、治疗、护理等; 2、提出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执行相关护理措施 讨论并现场指导

四、护理投诉处理流程 病人、家属来投诉 热情接待,(请坐、必 要时倒水)、安抚情绪 认真听取投诉内容并准确全面 记录,留取投诉人的联系方式 将投诉内容汇报领导 针对投诉的问题,尽力解决,不能解决时,寻求其他部门帮助 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

五、危重病人抢救流程 危重病人 由主任、护士长组织抢救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如: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急性中毒等、立即报告医生 送至抢救室医生到来之前,护士根据病情采取紧急处理 措施,如:建立静脉通路、吸氧、吸痰等。 1、安排抢救护士分工合作; 2、通知家属(由医生通知); 3、实施重大抢救时汇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实施抢救1、按规范执行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 2、配合医生落实各项抢救措施;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4、做好心理护理 1、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等; 2、抢救记录必须在抢救结束6h内完成。 完成抢救记录 抢救结束后1、做好抢救物品和器械的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确保抢救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2、严格交接班。

会诊与远程会诊制度与流程

康复科 会诊制度及流程 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一、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 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科内会诊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可由主治医师提出病例,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两次,全科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4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 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医师应以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会诊后主管医师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护理会诊制度考题+身份识别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考题 一、判断题(7题) 1、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对) 需进行专科护理会诊的,由责任护士向相关专科提出书面会诊申请(错) 2、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对) 3、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由护士长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错) 4、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 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对) 5、科间会诊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错) 6、申请会诊前与管床医生沟通,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按要求填写会诊单,提供病人相关信息,做好相关物品准备(对) 7、邀请外院专家对复杂疑难病情进行护理会诊时,由护士长书面上报护理部,同意后方可实施。(对) 二、单选题(13题) 1、科间会诊时,由(B)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 A、要求会诊科室的办公护士 B、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 C、要求会诊科室的主管护师 D、要求会诊科室的副主任护师 2、凡需要其它科室参与疑难病历护理讨论的病员,由(B)提出会诊 A、责任护士 B、科室护士长 C、住院总 D、科主任 3、科间会诊时,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一般(B)天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A、1天 B、2天 C、3天 D、5天 4、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由谁负 责汇总会诊意见。( A )

A、责任护士 B、副主任护师 C、主管护师 D、护士长 5、急症护理会诊时限(D) A、15分 B、30分 C、60分 D、及时完成 6、护理专家到院外会诊,由(C)批准 A、科护长 B、科主任 C、护理部 D、医疗科 7、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由(D)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A、主管护师 B、护士长 C、副主任护师 D、主管护士 8、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护理会诊?( D ) A、复杂、疑难、危急 B、复杂、跨科室、危急 C、复杂、疑难和护理问题 D、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 9、科间护理会诊时,如果是急会诊,被邀请科室间接到通知后应什么时间完成?(A) A、及时 B、1小时 C、2小时 D、30分钟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及流程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会诊原则上应每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静脉治疗会诊制度

静脉治疗会诊制度 一、会诊申请: 1.科室有静脉治疗会诊范围内情况发生时,先由科室静脉治疗小组联络员评估处理。遇有疑难病例时,由科室联络员填写《静脉治疗护理会诊单》申请静脉治疗学组会诊。 2.《静脉治疗护理会诊单》应填写患者基本信息、简要病史、会诊目的、申请时间(详细到分钟)、申请人。 3.会诊单可从OA系统发送至静脉治疗学组秘书处。紧急情况下可电话邀请(774***),会诊结束,及时填写会诊单。 4.根据会诊申请,普通会诊24h内出诊,紧急会诊20min内到达会诊目的地。 5.会诊人员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会诊意见,解决会诊问题,提出后续治疗与护理建议,必要时可开出护理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评估结果、处理意见、处理方式及建议,对置管患者应填写相应知情同意书、风险告知书、评估记录单、患者信息维护档案等记录)会诊时间及会诊人员签名等。 6.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由申请科室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 7.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8.对疑难问题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向静脉治疗组组长汇报。

9.会诊过程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做好会诊患者相关健康宣教与指导。进行PICC置管操作的护理人员必须持有《PICC置管资格证》。 10.严禁会诊人员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静脉治疗护理会诊流程

二、会诊范围: 1.置管 1.1经外周导入中心静脉置管(PICC) 1.2中心静脉置管(CVC) 1.3外周静脉穿刺 1.4植入式输液港(CVPAS) 1.5动脉导管 2.管道维护 2.1经外周导入中心静脉置管(PICC)维护 2.2中心静脉置管(CVC)维护 2.3外周静脉穿刺置管维护 2.4植入式输液港(CVPAS) 维护 1.5动脉导管维护 3.静脉治疗并发症的处理 3.1导管堵管 3.2静脉炎 3.3液体渗出和外渗 3.4导管相关感染:导管相关局部感染、隧道感染、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RBSI) 4.其他输液治疗的护理 4.1抗肿瘤和生物药物输入的护理 4.2胃肠外营养输入的护理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医师须具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做出病情小结,提出会诊目的,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后送出。应邀医师一般要在12h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四.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10分钟到)。紧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急诊会诊仅限于重危抢救或需紧急处置时提出,不得随意扩大急诊会诊范围。 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六.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向,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历,主管医师做好讨论记录,并认真执行确定的诊疗方案。 七.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八.计算机远程会诊遇本院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病人及其家属要求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备案后,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计算机远程会诊需将病历摘要录入计算机发送至会诊中心。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和做好会诊记录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和医务科参加。 九.会诊要求会诊应邀医师要及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提出诊治措施。应邀医师在执行会诊时,若遇特殊情况,应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 。遇危重病人,应邀医师应随访会诊意见实施结果。 危重疑难病人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急会诊普通会诊或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同意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报医务科,安排会诊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外出会诊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指定医院病人会诊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医院会诊流程图

医院-18项医疗核心规章规章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

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护理会诊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 1.科间会诊 1.1 申请程序: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主管护士填写申请单,送达会诊科室。夜间值班护士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向本科室护士长汇报,由护士长决定是否请会诊。 1.2 会诊程序及会诊人员资格:平诊会诊由主管护士以上的护理人员执行;夜间值班护士接到急诊会诊,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由护士长安排人员会诊。 1.3 会诊时间:平诊会诊24 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15 分钟内到达。 1.4 会诊形式:申请会诊的科室护士长主持,责任护士报告病情,提出会诊问题,参加会诊的护理专家查看病人,提出会诊意见,最后由主持人综合会诊意见,指导落实护理措施。1.5 主管护士将会诊情况记录在护理会诊记录单上归入病历的护理记录单后面,同时在科室护理会诊记录本上记录。 2.院内会诊 2.1 申请程序及会诊人员资格:多元性的疑难护理问题,科室向护理部递交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士长或主管以上的护理专家进行多科联合会诊。 2.2 会诊时间:在24 小时内完成。 2.3 会诊形式:护理会诊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或科护士长主持,由责任护士报告病情,提出会诊问题,参加会诊的护理专家查看病人,提出会诊意见,最后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科护士长)综合会诊意见或建议,指导临床护理工作。 2.4 科室主管护士将会诊情况记录在护理会诊记录单上归入病历的护理记录单后面,同时在科室护理会诊记录本上记录;护理部人员主持会诊人员在护理会诊记录本上做好记录,以积累对疑难护理问题的护理经验。 3.护理院外会诊制度 3.1 申请程序:院外疑难杂症需会诊的,可联系我院对外关系处,由对外关系处通知护理部,也可根据需求直接与护理部联系。 3.2 会诊人员资格:多元性的疑难护理问题,由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相关护理专项小组的护理专家进行会诊。 3.3 会诊时间:由提出会诊的医院与我院协商后安排合适时间, 3.4 会诊形式:电话会诊、网络会诊、现场会诊 3.5 院外会诊由申请医院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或科护士长主持,责任护士报告病情,提出会诊问题,参加会诊的护理专家查看病人,提出会诊意见,最后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科护士长)综合会诊意见或建议,指导临床护理工作。 3.6 记录:申请会诊方需向我院提供会诊邀请函。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保证护理措施的落实,提高护理质量,特制定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查房、讨论制度。 1.护士长必须做到对疑难危重病人每日5 次查房和跟随医生查房,掌握病人的病情及治疗、护理落实情况。 2.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护士长安排护理查房讨论,制定出详细的护理计划,保证疑难危重病人各项护理工作的落实,指导低年资护士对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积累护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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