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发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发票报销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降低因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合理规避涉税风险,特制订《发票报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票报销管理办法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发票报销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现制订《发票报销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普通发票

1、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

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2、发票中应详细填写相关具体名称(品名、规格、型号、劳务或

服务项目等)、数量及金额,不得以办公用品、费用、综费、运

杂费等笼统名称作为商品、劳务或服务的实际名称。发票全部

联次应一次性开具,不得有涂改痕迹,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目前需要附证明的发票主要是会议费、培训费、印制费、物业

管理、维修、劳务、软件开发、设备租赁、车辆保险费、招待

费(餐费)、“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4、财务报销必须附正规发票,并且基本内容填开正确、齐全。对

于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补齐证明

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部

门有权拒收。

5、根据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

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6、《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

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要求出国人员在国外消费时应取得相关发票或者凭证,并保留支付凭证作为报销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7、业务人员在取得发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发票种类名称与开具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

(2)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济性质是否相符;

(3)是否是过期发票、旧版发票;

(4)是否是收据或白条,例如报刊杂志订阅单等。

8、上海市新版发票已于2012年4月1号正式启用,发票换版过渡

期到2012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新旧版发票同时使用,自2012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停止使用,上海市新版普通发票中不再设置手写发票,全部改用机打发票。

9、对于取得的普通发票,应在发票开具当年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

报销手续。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相关规定,如在当年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的,则应在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期内

(即每年的5月31日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不能

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这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对于

超期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第四条增值税专用发票

1、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开户行等基础信息一定要准确,否则无法通过认证(即需要重开)。发

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应交由财务人员进行认证,超过180天则无法抵扣,视同税款损失。增值税发票原

件如无法按时取得,则提前提供复印件以便税控机采集数据。

复印件要保证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密码区、公司基本

信息等能清晰辨认。

(3)进口增值税发票从开具之日起120天内应交由财务人员进行认证,超过120天则无法抵扣,视同税款损失。进口增值税原

件如无法按时取得,则要提前提供复印件以便税务局进行数据

采集。复印件要保证缴款书填发日期、号码、税款金额等能清

晰辨认。

(4)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从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应交由财务人员进行认证,超过180天则无法抵扣,视同税款损失。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必须要原件才能认证抵扣。

(5)购进货物报关出口的,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和单位要和正式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不退税的

货物和退税的货物应要求供应商分开开具,不能开在一张发票

上;一张发票上不能同时有两张不同报关单号上的货物,即一

张发票上的货物只能拥有一个报关单号。发票必须在报关出口

之日起45天内交至财务部门。如无法及时拿到发票,则需提

供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要保证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密码区、公司基本信息等能清晰辨认。

(6)为了防止在认证过程中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发生,经办人员在取得上述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应尽快交由财务人员进行认证,如

无法通过认证,可在有效期内退回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对于无

法通过认证且超期的增值税发票,开票单位也无法重新开具发

票,其对应的增值税税额视同我公司的税款损失。

(7)开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得单方面作废,如果单方面作废:

a、我公司未认证该发票,则可退回发票重开;

b、我公司已认证该发票,则需要对方写情况说明(需加盖公

章),并配合我公司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资料。

(8)经办人员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非抵扣联)背面注明发票所属合同、项目、发票总金额及发票份数,并由经办人和

部门负责人签字。为了便于机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上一定要保证清洁。

(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销货清单的,必须提供一式两份销货清单,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2、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1)经办人员提供的客户开票信息应准确无误,开票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经办

人员提供的开票内容要经对方公司确认,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

交由财务人员开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开具不能重开,故开票内容一定要谨慎确认。

(3)每个月的8号前为增值税抄税报税期,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妥善保管,并在发票认证时效内及时交给客户,金额较大的建议托人交给客户。发票交给客户后,

应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5)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我公司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和勘察费都不再开具营业税发票,而改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从以往

的5%提升为6%。如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抵扣相应

税款。

(6)客户收到我公司开具的发票后,需要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交回我公司财务部(签收单由公司财务部提供)。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

1、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应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公立医

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应使用医疗票据;公益性单位接

收捐赠收入?应使用捐赠票据。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财务部门

有权拒收。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

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

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

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

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只能作为单位与单位之间、单

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资金往来结算业务的证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的依据,且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不得作为我公司费用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第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厘清公司内部发票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现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金燕达观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一、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与详细说明 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 1、客服人员应根据我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付款条款及时向客户发出付款的信息。 2、根据客户的付款意向,客服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开票申请,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同时有所辖项目的客户总监签字确认,《发票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一。 3、财务部根据开票申请开具相应发票,开票前需仔细审核申请单的完整性,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财务部可不予以开具发票; 4、申请人取票送客户。开出的发票应按照客户要求及时送达对方手中,客户未做要求的至少应在开票后30日内安全送达客户。如采用快递形式的,原则上必须采用邮政快递MSN,并妥善保管邮寄单据。 5、送达客户后,需要求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附件二)。 6、客户的回签单由项目归管的客户总监统一收集保管,并于每月

1日前将客户收到发票的《发票送达回签单》,汇总后交财务部存档。 二、重要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需时刻跟踪掌握发票的去向,如采用快递邮寄的,需向客户对接人员提醒及时签收。 2、在确认发票送达客户处后,如非客户方对接人员签收的,应及时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客户方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 3、客服人员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前应落实客户正确的开票信息。 4、如客户丢失或损毁发票的,客服人员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但原则上不得增加公司成本支出。 三、处罚办法 1、发票开具后,客服人员逾期30天未到达客户手中,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发票送达客户后,客服人员未按要求让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发票丢失或破损严重不可用的,按照发票流通各环节认定责任人,同时对与责任人以及直接领导处于500—1500元不等的罚款。 4、凡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发票作废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5、事故的认定与处罚由行政部调查,上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四、附录 1、本规定由行政部与财务部制定,公司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发布后起生效,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需严格执行。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发票报销规定

发票报销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报销程序,完善发票报销制度,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防范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企业因取得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务、审计风险,同时减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取得不合规发票造成的自身利益受损,特作以下规定。 1、发票户头与企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税法规定没有填开付款人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用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2、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一次完整开具,发票各栏目不能空缺,大小写 必须一致,涂改无效,机打发票手写无效。 3、发票内容是大类的,比如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等必须附上盖有相同发票专用章的明细表。 4、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打印规范,密码区清晰无痕不出边框,无法通 过认证的不予报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付款方开票信息必须齐全。 5、当年发票当年报销,因出差在外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需作出 书面说明并经本部门主任及财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可以在次年2月28日前报销。3月1日(含)以后,一律不再接受开票日期为以前年度的票据。 6、场地房租费要求使用当地地税局代开的发票报销。 7、住宿费发票报销要求附上明细单或费用清单,能够显示住宿的起止时 间、单价等内容,能够据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若是本公司职工出差发生住宿费,应该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的其他报销单据一起报销,差旅费报销没有往返车票证明起止时间的,需出具部门领导签字

的考勤表。若是业务招待性质的住宿费,可以使用费用报销单报销。 8、咨询费、手续费都属敏感票、高危票,税务部门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自觉配合财务报销要求,确保手续严谨,合同齐备,业务真实可信。 9、杜绝礼品、化妆品、黄金、工艺品、烟酒、洗浴、健身、保健品、旅游等与企业生产经营不相关的票据,此类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0、个别业务没有发票或者有发票不能直接报销的,不得以餐费、住宿费等属于业务招待性质的发票顶替。 11、项目现场采购运保物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还必须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12、发票粘贴要求,要求使用A4纸张横向粘贴发票,粘贴纸的左端预留4厘米宽度,便于月末财务装订成册;粘贴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大张的票据贴在底下小张的贴在上面,发票不能伸出粘贴纸的边缘,发票较多的应该按照种类或费用性质适当分类粘贴,单张粘贴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毫米,粘贴卡式火车票时必须把票的背面剥掉表层才能粘住。 13、审单人员要严格认真工作,热情周到服务,及时审核单据,不允许推诿扯皮更不许积压在手里。 14、审单人员负责单据的全面审核,除了以上要求外,数字核算准确是最基本要求,报销单上的数字必须与所附报销单据完全一致,数字合计以及数字大小写必须准确无误。审核完毕、粘贴合格、签批完整的报销单据才能拿到财务部门报销。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篇一: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 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 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审查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 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 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 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 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 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 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 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

关于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

关于发票报销管理的通 知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关于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集团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增强公司员工发票管理意识,减少在发票管理上的涉税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特制定本通知。 一、财务报销票据的有关规定: 1、所有业务都应向收款方索取相应的发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 2、发票上应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并且发票上要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财务章。 3、工程项目,应从施工方取得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4、接受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向对方索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或国家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即发票上有税务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5、出差人在外的住宿费发票应有住宿人姓名、住宿起止日期、金额、事由等要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6、在超市购买商品报销时,应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超市机制发票,发票或发票清单上应注明品名、单价、数量,并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方予报销。

二、按照税务机关对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费用报销票据要符合以下要求: 1、报销票据必须按照经济业务内容填制,填制单据应当内容真实、完备,字迹清晰,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 2、发票的客户名称要写明付款单位全称,不能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发票内容要写明详细名称,或附购货清单,如:购买文具用品的发票,不能填写“办公用品”,而要填写购买文具的详细名称。如品种多可以要开票人另行出具销货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电话费报销需取得通讯服务商按实结算的发票,以购买话费充值卡的定额发票报销,按税务最新规定要计入报销人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不予报销。 4、取得报销发票的内容不能填写个人消费品或赠送他人物品的内容,如:“礼品”、“购物卡”等内容。 5、当年取得的报销凭据或当期发生的费用,必须当年报销入账。开票日期为当年度的发票不得拖延至下年度入账,否则会把真实合法的支出,延误成不得税前列支的费用,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费用报销的会计审核要求 1、会计审核人员应该对支出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手续的完备程度等进行审核。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提货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制度,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而取提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进货发票的管理 1、定义。指购进商品用于销售而获取的发票(一律为增值税发票),包括进货退货获取的红字发票,在我公司商业类公司进货必须获得增值税发票(手机卡除外)。 2、管理规定。 3)收到进货发票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帐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 4)代为收取的进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5)收到进货发票必须进行审核发票的真伪,开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记帐联与抵扣联的一致性,对于有疑问的发票应询问财务人员辩别,对收到的假发票、开具错误、开具不规范和与进货不符的发票应退回,退回发票进也必须做好签收手续。 6)进货发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进货、付款名称一致,对于母子性质的集团供应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和委托文件(加盖母子公司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监督。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量、号码及日期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并由领用人亲自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领取票据。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人应当建立票据登记簿,将领取的票据按照号码顺序依次登记,并将每张票据收入的金额、时间及交存情况记录详细,定期与财务部票据管理人员核对收入账目及票据的保管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 第十三条:票据使用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开具票据时首先应当审查开票的依据是否齐全,订货合同或协议、对方单位的开票信息、货款交付、挂账签单等客户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按月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九)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第十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费用报销凭证规范Word文档

费用报销凭证的规范 一、报销单填写 1、费用报销单需填写完整:包括部门、日期、内容、大小写金额、合计数.附件张数、报销人及审 批人员的签字;注:金额处不能留有空格,金额要完整到元角分,在财务有借款的需注明; 2、金额大写要准确:零壹至玖拾佰仟万 二、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原则上都必须是发票才能报销 2、可使用的收据:购农产品及废旧品收入时可用收据入帐, 3、车费:所有的车票上都必须注明出发地及目的地,及乘坐日期 4、打车时,燃油费附加的票据也应该有,即凡是报的数额都必须有发票,同时金额有小数位数的, 需注明实际支付的金额,; 5、报销车票时,有同行者,必须注明同行者是谁 6、其他票据也应同时注明费用的用途及时间,如招待费需注明招待的日期\招待的对象及招待的人 数. 7、摘要栏必须清晰的写明费用的原因及用途, 8、外出公差的需附有外出公差申请单,公差申请单上需有部门领导及人事行政部审批。 9、当月费用当月报销 三、贴票方法和要求 1、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应按照报销的经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如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住宿 费等等,应按照类别分别粘贴,把相同经费项目的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 2、粘贴票据的范围大小:应在费用报销单据大小范围内进行粘贴。对于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较多 的凭证,应用和费用报销单据同样大小的结实的白纸(使用过的纸亦可,外露部分应保持洁白)先进行粘贴,然后再将该白纸的左上角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据的后面。(粘贴在其上的票据不能超出该纸张的范围); 3、粘贴要求: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必须由上而下、自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将胶水涂抹在原始 发票单据及附件的左上角,从装订线(粘贴单左侧2公分位置)开始粘贴,将票据向右边均匀排开横向粘贴,注意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的现象;粘贴的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必须在费用报销凭证的大小范围之内,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原始凭证,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对于粘贴比费用报销单据大的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粘贴位置也应在票据左上角,单据上边和左边与费用报销单对齐,超出部分可以按照报销单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4、如果同类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纸上按照先小后大的顺序粘贴; 5、注意事项: A、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的粘贴必须整齐,不要将票据颠倒放置、粘贴。 B、不要用订书机订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 C、不要用回形针、大头针等把原始发票单据及附件别在费用报销单据后面。 D、对于粘贴不规范的费用报销单据,请自行重新粘贴。 E、食堂购买的菜及米等开支先挂往来,月底汇总分部门后将费用分摊到各部门.记部门费用 四、报销手续齐全 1、严格按照财务部签发的审批制度执行 2、对于要求有证明人的采购单据,应有证明人进行签字;共同对报销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有购买数量的物品,需由签收人进行签收,核对数量 4、对于差旅费报销单,因公司有费用级别规定,不同级别的职员有不同的报销标准,所以在不提 供其他证明更高级别的情况下,按职员的职务来评级,如职员除职务外另有更高级别的技能等

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发票的领购、保管 2.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主管分局(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分局会同区局发票等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后,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批,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 3 发票的开具 3.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写《开票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后,属首次开票客户需连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每月25日后填写《开票申请单》延至下月初开具,如特殊情况必须当月开具发票需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并承担由于客户拒收、退票等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及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无条件承担并配合公司处理完

善。 3.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并交由客户,发票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在5天内交回原件或者要求客户传真、扫描于财务部(如未能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取人全权负责);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3.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填写。 4 发票的取得 4.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4.2 采购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一般发票抵扣期为180天),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3 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及发票入帐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报销及发票入帐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财务报销及发票入帐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销规定 (1)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提倡节俭,外出办事,应尽量乘坐公交车或地铁,严格控制出租车费,发生费用 后,应立即填写报销单 2.对于出租车票,必须取得税控出租车票,手撕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报销人在车 票的背面写上起止地点并签名。 3.连号的出租车票,不论何种原因都不得报销。 4、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 5、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据实发放。 6、自带车出差的不予发放交通补助。 7、出差期间,如遇业务宴请,取消当天伙食补助。 8、有关差旅费的具体标准参照管理部制度。(管理部订报销标准) (2)通讯费报销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公司总部)

2、批准后的报销标准交存财务部门一份。 3、按月凭发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4、随工资发放的通讯费补助不按此制度执行。 5、公司为个人办理小手机的,费用已由公司按规定交纳,不再报销通讯费 (3)车辆费报销 1、管理部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 后执行。 2、日常车辆路桥费油费,由管理部主管审核后交由财务部核实报销。 3、各种车辆保险费由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4、随工资发放的车辆费补助不按此制度执行。 (4)发票要求 1.凡报销的发票均应由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 章。 2.从外单位取得发票,必须核对如下基本内容: (1) 发票上付款单位全称必须填写公司全称。不得空白或简写。 (2) 发票上须写明开具的日期。 (3) 发票上须写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4)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若一张发票开具多项物资合计金额的,必须附有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详细物 资清单。 4.报销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 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020年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完整版)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完整版)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2020年11月11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出差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⑴、印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⑵、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⑶、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避免假票。 3、发票抬头:购货方名称(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全称,不得是简称或有错别字),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的完整开票信息。 4、发票版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包括(金额、购货方名称

以及其他项目),即使对方手工涂改后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也无效。5、当报销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注意查看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加盖了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当场核对下发票章上的名称以及税号是否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同时,注意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能折叠,不能有痕迹,避免以后在税务局认证时通不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当带回发票联以及专用发票联时,及时将专用发票联提供给财务,将发票进行粘贴报销即可。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特殊备注用铅笔填写,便于审核后擦掉; 7、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据金额小于报销金额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流程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流程,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此制度。本标准由财务科提出。本标准由财务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归口。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科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开具、保管、红冲、作废以及丢失管理等要求和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财务科内部增值税发票的控制。2内容 2.1 购买 2.1.1 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购买,发票管理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2.1.2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2.1.3发票管理员必须在未开发票份额为10份以上购买增值税发票且在月底前3天,特别注意子公司开票最大限额,购足发票量。 2.2 开具 2.2.1增值税发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开具,且发票管理员应持上岗证,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因特殊原因需代理开具时,须经财务总监批准。2.2.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管理规定,不得虚开,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完整,注明开票人名称。2.2.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若出现开票单位与付款单位或收货单位不一致,对方单位必须出具公函,并同时盖有以上单位的公章。2.2.4预开发票必须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开具,发票管理员应设立预开票审批台账。具体操作如下:a)业务员要求预开票,开票员在接到通知后先登记预开票审批台账并交给财务总监审批。b)销售员将合同传真件或原件发回,交到合同管理科,由合同管理员录入到履约和K3中,确定合同的编号。c)合同管理员开具发货单转开票员开票。d)开票员在接到预先开票的发货单后,严格按照合同将发票及时准确的开出,并将发货单财务联复印件粘贴在合同上且注明原凭证号,在开票的电子表格中注明是先开票。e)预开票合同正式发货时,合同管理科须在此发货单后附原发货单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已经开票的字样)并转开票员。f)开票员将原先粘贴在合同上的发货单复印件一起附上交给应收会计,并在发出商品明细表中录入实际发货日期和现有的发货单号。2.2.5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原则上必须附有发货单、发货回执,若业务员要求不需附回执,可先开票,回执送财务后,当月必须附在凭证后,客户联回执寄给对方或按月统一装订。2.2.6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录入开票明细表。2.2.7联系业务员或客户,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及时寄出,并录入发票去向登记簿。2.2.8发票寄出后,及时跟催发票签收单、电话确认或通过打印网上查寻结果确认发票是否收到,收到的发票签收单可与发票存根一一对应装订或单独装订成册,电话确认须登记台账。2.3保管 2.3.1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2.3.2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顺序号装订,每50份装订一本,在每本前打印开具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编号后于次年年初存档。现附发票存根联封面格式见附表。 2.4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与作废 2.4.1增值税专用发票 2.4.1.1因增值税专用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可直接作废。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不得简单用大头针粘在一起,且须将作废发票印制章剪掉。2.4.1.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 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4.1.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4.1.4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4.1.5增值税发票红冲时,须复印原蓝字发票的发货单并注明原凭证号,作为红冲发票及新开蓝字发票的附件;开票员开具红字发票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蓝字发票的发票号,新的蓝字发票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发货单号。2.4.2增值税普通发票 2.4.2.1 因增值税普通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九条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

(完整版)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及结算业务,减少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对外经济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成本与费用支出。 第二章报销票据具体规定 第三条经办人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一般应用当年版票据,不得使用过期已作废的票据或假发票,白条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四条除定额发票之外,其他发票必须按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票据完整无残缺、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要相符。 第五条除国有金融、保险、邮电、铁路、民航、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外,必须是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发票视同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第六条发票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印章,加盖印章必须清晰、完整。 第七条除定额发票之外,发票名头必须填写“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其他一切简称均不得报销,并注明发票日期、开票人等相关信息。购买方信息栏: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应当填写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发票开具项目为“办公用品”等笼统项目名称的,需附由税控软件系统打印的清单明细,并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住宿发票应注明天数、人数及单价、金额。 第九条会议费发票须附带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和酒店收费系统打印的清单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发票开具的项目必须符合开据该种发票的业务范围,发票开据人必须具备从事该项业务的资质,发票所属地必须与开据人所在地相符,发票不得跨区使用。 第十一条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填写无效,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第十二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业务事项结束后及时到财务管理部报账,不得压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疏忽超过抵扣期限未报账的,进项税由业务负责人负担。 1. 费用报销原则上要在发票开具当月完成报销手续。 2. 考虑到业务发生后,票据取得、单据粘贴、签批流程等因素,规定当月25日(含)前发生的各项当月费用,必须当月报销;当月25日之后业务费用可以跨期到次月报销,但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月25日(含)。 3. 费用发生时间:以取得的原始单据开具日期为依据,业务发生为一个连续期间的,以业务发生的最后一天为费用发生时间,如出差期间为1月1日至1月10日,则1月10日为费用发生时间。 4. 费用报销一事一报,原则上不得合并报销;若确需合并报销,则费用发生时间按第一件事的费用发生时间予以认定。 5. 对于超期报销,依据超期时间不同,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下报销事项,经办人须提供由主管副总签批同意报销的书面

财务报销及发票规范

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中物集2015年(财)007号签发人:闫晓霞 财务报销及发票规范 一、日常报销费用的种类 1、差旅费: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公车费、出租车费、机票费、地铁费及汽车、火车 车票费、停车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餐费、出差住宿费等; 2、交通费: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市内公车费、公交卡充值费、出租车费、地铁费、停车费、 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用; 3、业务招待费:请客餐费、客户礼品等; 4、办公费:办公用品、日用品或食品开具为办公用品、低易耗办公物品、办理证照; 5、通信费: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网络费等; 6、水电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7、租赁费:租金及相关费用; 8、修理费:办公室灯具修理、设备修理等; 9、顾问费:审计费、顾问费、咨询费等; 10、运输费:如快递公司快递费。 11、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垃圾清运(包括清淘)费等; 12、材料费:因为购买所需材料发生的费用; 13、服务费、会议费、培训费; 14、劳保费; 二、什么样的发票为有效报销发票 1、发票抬头必须开具我公司全称,具体针对业务范围对应具体的公司。 如: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管家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紫利仑(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东方管家国际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青之旅锦鸿阁物业管理分公司 亚太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中物联(北京)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原始发票应符合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人个有权拒收。 三、报销时间、方式及期限 1、集团定于每周二为报销、付款日,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2、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月份,尽量当月填写费用报销单申请报销,次月二十日后则不予报销上月业务发生的费用,跨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对方不提供发票怎么办 1、在购买之前先询问清楚对方是否提供正规发票,建议尽可能去正规的商户购买物品; 2、若对方无法提供发票可用其他发票替代,但尽量不要用餐费或娱乐业行业发票代替,费用项目参考第一条日常费用报销科目,涉及金额较大者,请提前向公司会计咨询; 3、若使用发票代替请在费用报销单的内容处填写代替发票上的内容并在费用报销背面处填写 该发票代替的实际内容; 4、注意:替代发票不应是常态,而是一种权宜之计,在消费之前应询问是否有正规发票,养 成事前问发票的习惯。 五、财务审核及付款流程 1、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在经手人处签名; 2、部门主管证明或验收; 3、财务会计审核单据规范合理、金额正确; 4、副总裁审批; 5、总裁/董事长审批; 6、出纳付款。 六、财务审核及付款所需附件 1、发票; 2、订立合同的,必须附所需支付款项所对应的合同或协议。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涉票货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 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填开及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职责:财务部、事业部、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公司其他 部门协助实施。 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传递流程: ①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 ②财务部会统科业务系统填开团购(批发)销售单并打印。③将开票 申请单+团购(批发)销售单原件交会统科开票人员并询问取票时间。 ④财务部会统科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单和团购销售单上填写的购货单 位+商品明细+金额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⑤开票申请部门在约定取票 时间领取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单”。⑥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送达购货单位并取回盖有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签收单。⑦将取回的发票签收单交财务部会统科保管。 ⊙注意事项:A新购货单位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购货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或 能证明其被国税局批准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2、购货 单位开票资料(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不能提供以上两项合规资料的业务部门,财 务部开票人员不得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擅自开具者处以200元

以上的处罚。B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货款预收或收回均应通过对公银行转帐。如有违反部门,暂时冻结该部门所有增 值税发票和管理费发票的开具。待该部门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书 面报告批准后才能解冻开具。 I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及传递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按来票供货商和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 位和实际收货明细是否一至来区分为二种方案: 方案一,适合来票所载供货单位、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位、商 品明细完全一至(以下简称:双对应商家)的情况。 ①根据各采购经理提供的双对应商家名单,事业财务部按该商家 本月待结算净额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本结算期进货商品汇总明细表(以 下简称:进货汇总表),并造册移交事业部收票专员。②事业部收票 专员应及时将进货汇总表送达供货商并要求其及时开出合规的专用 发票。③事业部收票员收到来票后应对来票所载基本项目:购货商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日期进行初审!对发票所载商品明细与进货 汇总表表列项目一一对应!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1.0总则 1.1本标准对发票的购入、开具、保管、发生退货和发票作废与注销作了规定。 1.2标准所指的发票是指本单位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所有发 票,包括运输发票、装卸搬运 发票、服务业发票等。 1.3切实做好本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公司的 税收征管工作,使发票管理 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发票购入和保管 2.1发票购入和保管应严格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2.2发票的购入、领用、保管应分别设置专人负责并对发票的收、发、存设置登记台帐。 2.3发票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须及时交回购入发票 并与工作接替人之间共同签署 发票传递收条。发票保管人须将用完的发票在填写有关使用情况后,将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起止号码、发票使用时间、开具金额等)反映在计算机台帐中,以备查询。 2.4发票应按空白与已用完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3.0发票的使用

3.1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3.1.1运输发票的开具: 3.1.1.1发票的开具、作废、注销应按严格规定要求及操作程序进行。 3.1.2.2开具运输发票时,必须注意发票填写的规范性 与完整性、不得跳号和拆本使用。 3.1.3.3开具运输发票时,付款单位必须出示我单位 有关部门批准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及单 位运价和金额,购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等 内容,根据发票的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全部联 次一次如实开具,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 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3.1.2普通发票的填开要求同运输发票的填开要求一致, 对发票上无明列的填开项目(如税务登记号)无须 填写。 3.2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后,连同有关的原始附件应及时传递 给结算人员,结算人员在仔细 审核后再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3发生退货的处理 3.3.1开具运输发票的情况处理 3.3.1.1我单位如未将记帐联入帐,应在收到退回的 发票联和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在税控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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