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人员职责

儿童保健人员职责

儿童保健人员职责

第一条在主任(站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条负责社区胎儿期和围产期保健、新生儿期保健、婴儿期保健及幼儿期保健工作。

第三条指导社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学龄前期教育和智力开发工作,负责幼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性贫血等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条负责社区新生儿访视和建卡工作,对高危新生儿重点管理,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辅食添加等事宜。

第五条指导学校卫生和学生卫生的保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第六条负责有关资料的登记、统计工作。

第七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儿保健康教育制度、职责、流程

儿保科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明确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为儿童家长举办疾病预防与育儿知识讲座,每周至少一次。 四、建立 ??岁儿童健康档案,向儿童家长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儿童就诊、健康教育咨询、基层讲课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 ?负责组织与定期开展本科室,外科室及基层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 ?负责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动作。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健 康 教 育工作 服 务 流 程 收集健康教育相关信息,开展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评估 ↓ 制定和实施计划 ↓ 举办家长育儿学校及孕妇学校讲座,儿科小课堂,产科小课堂 ↓ 确定主题与内容 ↓ 准备活动资料编写教案 ↓ 协调活动场地,确定授课老师 ↓ 发放活动通知,落实场地设备 ↓ 组织目标人群 ↓ 活动实施 ↓ 填写活动记录,保存资料

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新、选)

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 2、掌握新生儿基本情况,做好新生儿管理的各项登记,做好访视记录。对访视中发现的高危新生儿进行管理,对家长进行新生儿护理指导、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3、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及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肥胖患病情况。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定期体检服务和生长发育、营养咨询服务。 4、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进行登记或专案管理,并进行干预治疗。 5、负责儿童口腔、视力、听力保健知识宣传,对3-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掌握龋齿患病情况和变化趋势。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听力筛查,及时发现听力可疑的儿童,协助转院、确诊及康复。对4-6岁儿童进行视力检查,及时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协助转院、确诊。 6、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儿童死亡信息,防止漏报。 7、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基本情况,负责监督、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标的实施,对托幼机构保健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9、认真填写托幼机构及散居儿童保健各类信息、各种登记记录,按要求完成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有年度计划、有总结,季度有小结。掌握辖区散居儿保工作状况及发展趋势。 3. 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回来后认真传达有关精神。 4. 收集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审核、汇总,按时上报并做好资料归档。 5. 做好儿童保健咨询工作及健康教育工作。 6. 积极配合中心做好突击性工作。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儿保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全县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全县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 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深入托幼机构进行“六一” 儿童体检、新生入园体检,并督促和指导托幼园(所)做好传染病预防、消毒、卫生保健等工作,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负责全县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全县出生活产数、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调查及上报工作。 7、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1、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对参加视力筛查的儿童分别于6月龄、1岁半、3 岁进行三 次视力筛查,保障儿童视力正常发育。 3、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 筛查结果准确。 4、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 进行矫正、治疗。 5、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6、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听力筛查专职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三天的高危室及母婴同 室的新生儿进行常规筛查,不得疏漏。 2、筛查前做好准备,包括对新生儿家长的解释,以便取得协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遵守无菌 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关心体贴、耐心,避免发生争吵和纠纷。 三、输液按医嘱执行,认真、详细记录输液病人姓名、药名、浓度、剂量、 用法、加药时间及加药者签名。对易致敏药按规定做好过敏试验并记 录。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完整版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卡(册)。 2.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保科技术工作制度

1、医院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儿童保健门诊工作,科主任加强对儿童保健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2、参加儿童保健专家及普通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须在科主任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负责儿童保健门诊工作。 4、对疑难危重病人及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家组会诊。 5、对就诊儿童和家长要态度和蔼有礼貌,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耐心解答问题。 6、儿童保健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7、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人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8、儿童保健门诊医师要采用高效、经济的诊断、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家长的负担。 9、儿童保健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利用候诊时间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1、本专业门诊各项工作应在儿童保健科主任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科主任指定儿童保健专业医师负责本专业科室工作,定期检查门诊工作质量。 2、本专业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丰富儿童健康检查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承担,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3、应严格按照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对就诊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入托查体、儿童健康检查、生长监测及育儿咨询服务,对就诊儿童要认真体检,简要准确记载病历或健康查体表。 4、做好高危儿、体弱儿的甄别及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门诊医师会诊及转诊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5、在进行健康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包括一对一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墙报讲解、组织讲座等,加强科学育儿宣教。 6、儿童健康检查诊室应布局合理,监测设备、器械到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职责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职责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辖区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2、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1、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3、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4、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与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5、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检查与生长发育工作制度 1(做好身高(长)、体重测量仪的校验,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定期(按照4?2?1程序)给小儿进行健康查体,严格按照《WHO 0,6岁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表》进行生长发育评价,观察其生长发育状况和发育趋势。及时发现偏离,正确指导、纠正偏离。 3(积极预防各类营养性疾病,早期分现问题并采取相应诊疗措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4(设立高危体弱儿童专案管理,对高危体弱儿专门立案登记,按照体弱儿要求进行管理,发育正常后结案登记,转入正常儿童管理。 5(认真接待每一个儿童及父母,态度和蔼可亲,服务周到体贴,咨询热情耐心。 6(开展健康宣教,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指导家长做好小儿喂养与保健。 7(开展小儿纵向、横向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总结,制定干预措施。 营养咨询喂养指导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不迟到早退,不空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筛查人员应对辖区出生后一月内的新生儿进行常规听力筛查,不得疏漏。 ,.耐心向新生儿家长解释筛查注意事项,以便取得协作。筛查前清理耳道时动作轻柔,筛查后及时消毒耳塞,防止交叉感染。

儿保科制度职责

集体儿童xx 工作制度 1、参与制定本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定期下基层指导,参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制定及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记录。 3、为儿童进行入托、幼儿园(所)体格检查,并出具健康检查表,无加盖儿童体格专用章的体格表视为无效。 4、不得为入托、幼儿园所的儿童提供假证明。 5、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及营养指导。 6、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收群众监督。 儿童xx 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生长发育、营养、生理卫生、五官保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2、专人负责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4、为入托、幼儿园所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意见。 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项目。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7、科主任每月对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8、各专业科室间应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1、按母婴保健法要求,组织指导全县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筛查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2、由儿童保健人员组织承担筛查工作。进行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家长宣传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家长使每个新生儿都能获得筛查机会,不同意筛查者责任自负。 3、筛查对象为:出生72 小时的新生儿,采血部位为足跟外侧,采血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标本应合格。 4、标本应及时送实验室,做好登记,对筛查结果阳性者应立即进行复查,重复1--2 次,并增加有关确诊的检查。 5、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基层保健机构筛查资料,对明确诊断的患儿建立档案,协助提出治疗方案和保健措施。 儿童五官xx 工作制度 1、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五官保健工作,为基层提供五官保健学习基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2、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全社会宣传儿童五官保健的重要性。 3、开设儿童眼、口、听力保健专科门诊,进行视力、听力及口腔疾病筛查时应认真细致、手法轻柔,矫治应及时。 4、各种检查工具应准确,器材应消毒、灭菌,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诊治。 5、工作环境应卫生、整洁、检查、治疗应登记完整,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儿童营养工作制度 1、发挥县技术指导培训中心的作用,开展儿童营养咨询指导工作。 2、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宣传儿童营养知识。 3、根据需要为儿童进行必要的营养测试和实验室检查,各种报告结果应准确及时,并做好登记。

儿保妇保职责制度

1、认真执行《母婴保障法》,定期对基层妇女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门诊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的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为患者提供简捷、有效、安全、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 3、由本科室负责的各种辅助检查,认真书写报告单,结果应做到准确、及时。 4、在诊疗、咨询等工作中,应尊老爱幼,尊重人格。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在为患者保守秘密的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5、爱护公共财产,贵重诊疗仪器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操作。 6、认真完成全县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的监测等工作,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工作中应本着“团结、友好、学习、互助”原则,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

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下,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培训、科研、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2、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妇科常见病、性病防治、普查普治、围产保健、妇女心理咨询、青春期和更年期保健、乳房疾病诊治、医学美容等。 4、开展妇女保健资料编写、宣传、指导工作。 5、承担全县基层妇女保健工作人员进修、学习等教学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6、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汇报。 7、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产后保健、老年期保健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 8、定期轮转妇产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开好每年一次例会,做好质控工作。 10、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及时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 范》、《浙江省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标准(试行)》、《浙江省乡(镇) 卫生院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 6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是指医疗保健机构对 7 岁以下儿童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 管理。 6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 6 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 6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的内容 (一)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常规系统检查、管理,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儿保门诊承 担, 天建册、检查、体弱儿管理、智力筛查,市区和城镇由妇幼保健院承担,乡村、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承担。 工作内容: 1、新生儿访视 在新生儿期应访视 (1)初访(出院后 一般状况并进行相关检查 重点对先天缺陷、高危儿进行 初步筛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方法。对高危新生儿,注意新生儿 的各种生命指征和生理状态及喂养情况,并做好《高危儿访视记录》。 ( 2)第二次访视(生后 14 天):主要观察脐部有无感染、脱落情况,黄疸是否消褪,生理性体重 下降后的恢复情况;指导母亲预防小儿佝偻病的方法;强调并指导母乳喂养。 ( 3)第三次访视(生后 28 天):测体重,若增磅不足 600 克及高危儿转入体弱儿管理。对新生儿 进行全面的体格检 查,指导户外活动,做好常规儿童系统管理宣传,对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转高危儿、 体弱儿管理,预约 42 天儿童保健门诊建册、检查。 2、 42 天检查和建《婴幼儿保健册》 婴儿出生后42?56天建立《婴幼儿保健册》,一人一册。对象为辖区内 动儿童。 检查管理内容: ( 1)一般情况、母婴产前、产时、新生儿情况记录,喂养、睡眠、大小便、护理等情况询问、记 录。 (2)身高、体重、头围、皮下脂肪测量,营养发育评价、全身体检,注意眼注视、俯卧抬头、四 肢活动、肌张力、肌力、对称性等观察、检查。 (3) 注意先心、先天性髋脱位、腭裂、 21 三体等先天缺陷、畸形、遗传性疾病等筛查,体弱儿和 高危儿筛查登记。 (4) 对出生未进行听力筛查者、出生初筛未通过者和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听力初筛或复筛。 7 岁以下儿童。 第四条 42 3 次,时间为出院后 3 天、生后 1 4 天、 28 天,由产后访视人员承担。 3 天):了解新生儿胎产时情况、喂养方式、大小便、睡眠情况;观察新生儿 (精神状态、 哭声、 体温、呼吸、心率、口腔、皮肤、脐部、生殖器、 肛门等), 7 岁以下散居的常住和流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 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 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 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 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保健岗位职责

一、保健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 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 5 岁以下儿童死 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13.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14.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16.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 及内容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为0-6岁儿童 二、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等 三、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为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①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与随访;②健康体检、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③喂养与营养指导; ④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⑤免疫接种;⑥常见疾病防治;⑦体弱儿、高危儿专案管理;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内容,包括健康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l、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3、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6.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卫生院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一)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满月时进行健康管理 (二)定期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指导,即:1岁内每年检查4次,1-2岁每半年检查1次,3岁以上每年检查1次,并做出营养评价与生长发育评估

儿保科制度职责

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参与制定本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定期下基层指导,参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制定及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记录。 3、为儿童进行入托、幼儿园(所)体格检查,并出具健康检查表,无加盖儿童体格专用章的体格表视为无效。 4、不得为入托、幼儿园所的儿童提供假证明。 5、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及营养指导。 6、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收群众监督。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生长发育、营养、生理卫生、五官保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2、专人负责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 4、为入托、幼儿园所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意见。 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项目。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 7、科主任每月对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 8、各专业科室间应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1、按母婴保健法要求,组织指导全县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筛查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2、由儿童保健人员组织承担筛查工作。进行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家长宣传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家长使每个新生儿都能获得筛查机会,不同意筛查者责任自负。 3、筛查对象为:出生72小时的新生儿,采血部位为足跟外侧,采血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标本应合格。 4、标本应及时送实验室,做好登记,对筛查结果阳性者应立即进行复查,重复1--2次,并增加有关确诊的检查。 5、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基层保健机构筛查资料,对明确诊断的患儿建立档案,协助提出治疗方案和保健措施。 儿童五官保健工作制度 1、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五官保健工作,为基层提供五官保健学习基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2、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全社会宣传儿童五官保健的重要性。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7、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8、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9、定期到基层卫生所检查、指导工作。

10、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11、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儿童保健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儿保科主任职责 l、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业务学习、保健、宣传、信息统计及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按时总结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关心群众生活。 4、组织本科人员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和职业道德教育。 5、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2、为六岁以下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按系统化管理要求及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 3、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及入园儿童各项健康检查工作。 4、以多种形式开展母乳喂养、儿童营养、生长发育、科学育儿知识的宣教工作。 5、做好有关资料的积累、保管、统计、分析、总结。 三、儿童保健门诊护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做好门诊工作。 2、负责儿童保健门诊预诊、测量、登记、统计工作,测量前校正测量器具,操作准确,登记清晰、规范。 3、保持儿童保健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护就诊秩序,做好科学育儿的健康宣教工作。 4、按消毒常规做好儿童保健科各诊室的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医师做好体弱儿管理工作。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流程汇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流程 汇总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为0-6岁儿童 二、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等 三、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为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①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与随访;②健康体检、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③喂养与营养指导;④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⑤免疫接种;⑥常见疾病防治;⑦体弱儿、高危儿专案管理;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内容,包括健康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l、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3、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6.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卫生院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一)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满月时进行健康管理 (二)定期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指导,即:1岁内每年检查4次,1-2岁每半年检查1次,3岁以上每年检查1次,并做出营养评价与生长发育评估 (三)首次到儿童保健门诊受检的儿童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并保存在保健门诊,每次就诊结束要给家长预约下次就诊时间,以保证健康检查的连续性 (四)做好儿童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常见病的管理 (五)督促、指导家长完成预防接种 (六)对0~6个月的婴儿家长进行母乳喂养宣教,指导母亲对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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