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doc 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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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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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招标的目的在于保证项目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减少合同订立中的失误。这当中,依法招标、投标和评标是贯穿招标采购的根本,也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写了《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旨在引导和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

委员会的操作行为,促成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术语、招

标人工作规程、招标代理工作规程、投标人工作规程、资格审查/评

标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附则等,其中:

第1 章总则5 条,规定了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以及

招标投标原则、行政监督以及规程与行业自律的关系等。

第2 章术语14 条,将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招标投标专用术语进

行了界定。

第3 章招标人工作规程46 条,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享

有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招标人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规程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条件、组织机构、招标方案、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申请文件接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辅助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招标文件编制原则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标的量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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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审核、发售、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投标文件接收保管、开标准备、开标程序、开标记录、组建评标委员会、辅助评标工作、组织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接收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确认、评标结

果公示、异议与投诉处理、定标条件、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招标资料归档、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等规范操作事项。

第 4 章招标代理工作规程21 条。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第3

章的内容同样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本章从招标代理,规定了招标代理组织招标采购的规范操作事项。

第5 章投标人工作规程32 条,按照法律赋予投标人的权利与义

务,规定了投标人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规程内容,包括投标人条件、招标项目信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投标可行性分析、投标项目组和项目管理机构、提出资格预审文件

需澄清问题及澄清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装与标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确认、参加现场踏勘和投

标预备会、提出招标文件需澄清问题及澄清确认、投标文件编制原则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报价文件、技术文件等编写、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封装与标识、投标文件递交、修改与撤回、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澄清、说明与补正、接受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与未中标、递交履约保证、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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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料归档等规范操作事项。

第 6 章资格审查/评标工作规程24 条,包括资格审查委员会与

评标委员会两部分工作规程,规定了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与比较工作程序及相关规程内容,包括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收到评审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评标活动、熟悉资格预审文件及评审表格、资格审查原则、初步审查、详细审查、资格申请文件澄清、说明与补正、资格审查结果、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表格、评标原则、法定废标情形、初步评审中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算术错误修正等事项、详细评审中技术评审、经济评审、投标文件澄清、说明与补正的评审与比较、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以及配合事项等程序内容。第 7 章附则3 条,规定电子招标、外资项目招标与本规程有不

同程序规定的处理以及规程生效时间等。

规程编写遵循了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规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以及法律法规

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程序或时间先后次序编写,其中法律法规对程序内容有明确规定的,直接引用。编写中也借鉴了联合部门规章和标准招标文件有关程序内容。

(2)可操作性原则。规程旨在解决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依法怎样

操作问题。为此,结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程规定了招标人、投标人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在整个招标程序中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操作内容,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事项,进而起到维护当事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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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的作用。

(3)完备性原则。按照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角色,规程分别规

定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在整个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所涉及的全部程序内容,便于当事人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与查对,从而实现依法招标、投标和评标的目的。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和

补充。各使用单位对该规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反映,以便适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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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规程管理 (1)

1.4 招标投标原则 (1)

1.5 行政监督及行业自律 (1)

2. 术语 (2)

2.1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 (2)

2.2 招标项目 (2)

2.3 资格预审文件 (3)

2.4 资格申请文件 (3)

2.5 要约邀请文件 (4)

2.6 要约文件 (5)

2.7 投标有效期 (5)

2.8 投标保证金 (5)

2.9 签收凭证 (5)

2.10 开标 (5)

2.11 评审 (6)

2.12 定标 (6)

2.13 合同 (7)

2.14 其他 (7)

3. 招标人工作规程 (7)

3.1 招标项目条件 (7)

3.2 招标组织机构 (8)

3.3 招标方案 (9)

3.4 招标方式 (10)

3.5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0)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本文集中针对招标投标行业中有关招标代理、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专家、等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现象、问题、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五项对策建议。 一、招标投标行业现状分析 (一)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招标代理机构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广泛、深入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服务领域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日趋严重,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全行业十分关切和忧虑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规模低水平扩张 根据88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调研反馈的所有制形式统计,国有独资企业比例达26.51%、事业单位达8.43%、有限和股份制企业达48.19%、民营企业达14.46%。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完成改制脱钩,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服务的公正和效率。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迅速扩张,大约已有6000家。其中,规模小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有10多人,年招标代理标的金额仅几十万元,规模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近200多人,全年招标代理金额上亿元。据8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效数据统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6家占14.63%,每家平均完成招标代理标的金额97.3亿元,合计占28.49%;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企业人员的24.91%,初级职称和无技术职称的人员占22.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达28.75%,5年以下从业人员达26%,且职业和岗位流动变换频繁。这些情况说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迅速扩张,但是单个规模普遍还比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且从业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二)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运用现状 投标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成败。实践中普遍运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根据调研的有效数据统计,工程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41.10%、资格后审方法占58.90%;货物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5.91%、资格后审方法占64.09%;服务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8.16%、资格后审方法占61.84%。近期,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现象,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资格后审方法的比例显著增加。但是,投标资格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下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投标资格预审和后审存在的共同问题 投标资格审查缺乏分类的指导性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投标资格审查中应该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因为缺乏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分类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实施规则和技术标准,招标主体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界限,又给了其随意设置投标资格条件的空间,以致在各种不正当利益驱动下,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中各种歧视、排斥和保护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中国招投标现状分析

工程招投标机制和风险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的招投标机制提高着建设和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水平,它所扮演着重要角色得到了充分肯定。然而,投标本身会涉及多方面情况,会产生许多风险。本文介绍了项目招标和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内容,分析了该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及其最终招标项目的招标风险特征。 关键词:招投标机制;风险识别;回应引言 目前,通过招投标就基本能决定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标准,因而对该项目的预招标无疑是最重要的任务。但是,由于投标本身涉及很多方面,产生有许多风险,其所产生的风险是可以放大和叠加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为大部分项目使用招投标机制,但仍导致相当多的项目失败,这一点非常重要的。因此,如何在项目招标阶段的项目中预测风险,并避免从自身领域中淘汰出局,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中所涉及所带来的可预测的风险,都是项目管理所处有的重大主导意义。 一个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1.1 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素。 项目招标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的意义在于:处理协议、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和两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招标过程管理实际上是因为要建设一个公平与公开的竞争、优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总承包商,以达到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进程中的储蓄与投资才被引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的招标。 投标:招标投标的项目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然后从经济活动中吸引、挑选投标人,工程承包人。通过招标产生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解决一定数目的货物,以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投标:意思即在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具体应对方案和报价。 开标:开标意思即投标人或其代理人公开打开的标书,并宣布其中的主要内容。 评标:项目评估是由评标小组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专家随机选择一天进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经济与技术方面进行审查与比较分析,以决定有效的投标。最后,根据评分来得出赞成或反对的结果。 中标:成功中标是指在评估报告对中标者已作出选择,并且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合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与招标文件,建立承包关系。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2006年4月1日试行)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6-03-31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健全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招投标企业自觉履行守法、诚信的社会责任,维护招标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和个人会员必须签署和遵守本公约,鼓励非会员单位和个人签署和遵守本公约。招投标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公约。本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均指签署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统称签约人。 第三条签署公约自愿,退出公约自由。协会会员退出公约时,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章公约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签约人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设立诚信监督机构,负责公约的解释、修订和监督、检查;建立签约人的信誉档案;宣传和树立守法守信的先进典型;受理投诉、举报、申诉以及对违规、违反公约、失信、侵权行为的调查、鉴定、仲裁。 协会设立诚信监督电话,并在协会网站上设立监督窗口。 第三章签约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签约人的权利: 1、要求协会维护其正当权益,并对违约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列席协会对有关违反公约或不当行为调查处理的听证或核查会议; 3、抵制并投诉、举报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惩戒处理建议; 4、为本单位或本人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的处理进行辩护; 5、监督协会诚信监督机构,有权向协会投诉、检举诚信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或有失公正的行为。 第七条签约人的义务: 1、守法、守信,自觉履行公约,维护市场秩序及招标投标制度的规范发展; 2、坚决抵制并投诉、举报签约人违反公约、失信、贿赂或其他违法、不当行为。投诉、举报应当采用署名的书面方式,并附相关证据; 3、协助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 4、配合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 5、配合协会建立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 6、配合协会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和人才交流平台。 第四章招标人自律守则 第八条招标人必须依法从事招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采用化整为零等违规手段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不得擅自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将应当邀请招标的项目改为直接发包或直接采购。招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办理核备手续;属公开招标的,应在规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备,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否则,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人代理招标业务。 第十一条招标人采用委托招标的项目,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人;严禁以收取代理费回扣、签订阴阳合同或

中国招投标的发展趋势(精)

商贸与消费 招标投标是国际贸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贸易方式,广泛运用于大宗物资采购业务和国际承包工程中。近几十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不断加强,这种贸易方式被广泛采用,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也迅速上升。如今,招标投标已成为各国政府采购的主要手段及国际金融组织监督贷款实施的有效方法;更成为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尤其是在各种贸易壁垒存在的情况下,招标投标以其公开、公平、公正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行准则,在国际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发展对外招标,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性投标,同时在兼顾中国实际与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加快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招标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不断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可以预见,招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多,影响会越来越大,未来招投标的发展已经出现以下几种趋势: 一、招投标法律更加完善 招投标立法是健全招投标体制,规范招投标活动,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发达国家都对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依靠国家权力强制推行,从制度上解决招标投标的管理问题。如美国的《联邦政府采购法》,法国的《政府采购合同条例》,韩国的《国家合同法》及配套的《特定调动时以国家为当事者的合同法施行令特别规定》、《施行规则》,等等。但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及招投标实践的变化发展,现有的法律必将逐渐呈现出不足与局限,这也意味着国际组织及各国的招投标法律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 我国从1993年开始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律。国家决心通过建立招标投标法规,确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竞争的原则,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我国第一部招投标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与规范研究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及规范研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多项合理的,有效的措施,招标投标制作为建设领域的基本制度为社会广泛接受,规模宏大的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原则和道德准则,建筑市场秩序初步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斐然。而招标一直作为其主要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这项重要举措使得在“大跃进”及“文革”期间农村落后的生产有了巨大的飞跃,真正的达到农村生产关系的进步,从而使得农村承包经营成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最有效最合理的举措;后来逐渐发展到到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这种在企商业的招标活动拉动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效益,许多企业逐渐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来使自己的商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也在另一方面改进自己的生产技术,提高商品的科技含量,占领市场;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一、在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确实应该学习一些比较先进的理念。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活动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日渐显现,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与突出招标投标的择优效果,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政府部门承担着引导市场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责,应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努力推进招投标交易活动深入发展,而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中国招投标行业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XX2020年

中国招投标行业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XX2020年 中国招投标行业竞争状况及进展趋势分析报告2016-2021年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内容简介: 一、招投标的定义 20 二、招投标的形式 20 三、招投标的特性 20 四、招投标的原则 22 五、招投标的流程 22 六、招投标的意义 23 第二节招投标的进展历史与实践 24 第三节招投标行业政策进展环境 27 一、招投标行业监管体制 27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 三、国家招投标信用建设 31 四、国内招投标收费标准 31 五、招标代理的法律地位 32 六、行业招标师政策阻碍 32 一、2019年中国GDP增长情形 36 二、2019年工业经济进展新形势 37 三、201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40 四、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3 五、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 44 六、2019年对外贸易的进展形势 46

第二章国际招投标行业市场进展分析 49 一、国际招投标的定义 49 (一)国际招投标的含义 49 (二)国际招投标的特点 49 二、国际招标的方式 50 (一)国际竞争性招标分析 50 (二)国际有限招标分析 51 (三)两时期招标方式分析 52 (四)议标(邀请协商)分析 53 第二节世界各地区要紧招标模式 54 一、世界银行推行的招标模式 54 二、英联邦地区的招标模式 56 三、法语地区的招标模式 57 四、独联体地区的招标模式 62 第三节国际项目招标代理市场调研 63 一、国际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分析 63 二、国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分析 64 三、开标、评标、决标、授标与废标 69 四、国际招标投标项目治理体会分析 73 一、美国政府采购制度分析 76 二、英国政府采购制度分析 81 三、欧盟政府采购制度分析 85

中国招投标行业研究报告

2017-2023年中国招投标行业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市场调研在线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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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商贸与消费 72 | ECONOMY 招标投标是国际贸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贸易方式,广泛运用于大宗物资采购业务和国际承包工程中。近几十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不断加强,这种贸易方式被广泛采用,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也迅速上升。如今,招标投标已成为各国政府采购的主要手段及国际金融组织监督贷款实施的有效方法;更成为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尤其是在各种贸易壁垒存在的情况下,招标投标以其公开、公平、公正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行准则,在国际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发展对外招标,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性投标,同时在兼顾中国实际与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加快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招标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不断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可以预见,招投标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多,影响会越来越大,未来招投标的发展已经出现以下几种趋势: 一、招投标法律更加完善 招投标立法是健全招投标体制,规范招投标活动,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发达国家都对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依靠国家权力强制推行,从制度上解决招标投标的管理问题。如美国的《联邦政府采购法》,法国的《政府采购合同条例》,韩国的《国家合同法》及配套的《特定调动时以国家为当事者的合同法施行令特别规定》、《施行规则》,等等。但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及招投标实践的变化发展,现有的法律必将逐渐呈现出不足与局限,这也意味着国际组织及各国的招投标法律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 我国从1993年开始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律。国家决心通过建立招标投标法规,确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竞争的原则,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我国第一部招投标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招标投标领域从此有了法律制度的保 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招标投标得到迅速发展。但招投标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妨碍了《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腐败现象,所以2004年国家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随着我国经济与招投标实践的变化发展,现有的法律规章会逐渐出现不足与局限,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我国又针对不同的行业发布了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由此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及招投标实践在各行业的发展,我国的招投标立法必定会呈现更加完善、专业、细分的发展趋势。 二、强制招标转为主动招标 强制招标是国际通行的一种规范方式,我国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 中国招投标的发展趋势 文/本刊记者 胡 珊

招标投标行业六大关键词

2012年: 招标投标行业六大关键词 一、贯彻《实施条例》 201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拉开了招标投标行业制度完善与市场规范的序幕,招标采购各项制度密集出台,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双管齐下,相关领域的招标突破封锁,民营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迎来政策利好,《电子招投标办法》出台在即。《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行业贯穿全年的一条红线。《实施条例》已于2012 年2 月1 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对上位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新形势、新要求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 月26 日,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等国务院十部门在京举办《实施条例》骨干培训班,标志着《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任珑在《实施条例》骨干培训班上指出,要高度重视《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将《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4 月14 日,为进一步做好《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

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全面清 理与招投标有关的规定。同时规定,“需要修改、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各制定机关要在2012 年12 月31日前完成修改、废止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2012 年,《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行业贯穿全年的一条红线。 二、规范市场 为进一步加大《实施条例》贯彻落实的力度, 2012 年,国家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通过不断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监督渠道、强化监管措施来净化招投标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深入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市、县四级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积极发挥功能和作用,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全面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依法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工程建设领域众多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查处。 2012 年,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施全国联网,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标审查的必经关口。

浅谈国内招投标的现状

院系:建筑工程学院 姓名: * * * 班级: 11级土木* 班 学号: 110311**** 2014年12月3日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QQ 874636169 摘要 (1) 关键词 (1) 1招投标制度概述 (1) 1.1招投标制度 (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确立 (1) 2目前我国招投标的成就 (2) 2.1我国初步建立起公共采购的法律法规体系 (2) 2.2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从业人员猛增。 (2) 2.3政府部门开始向服务工作转化 (3) 2.4积极探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3) 2.5逐步建立健全各地与各部门的专家库 (3) 2.6国家与公众对公共采购招标越来越重视。 (4) 3我国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4) 3.1政府各部门,缺乏协调统一。 (4) 3.2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差 (5) 3.3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 (5) 3.4业主诱导评委,干预评标,左右评标结果 (6) 3.5招投标操作的不规范。 (6) 3.6中标后的跟踪管理跟不上。 (6) 4 国内招投标与国际招投标的差异 (6) 结束语 (7) 参考文献 (7)

浅谈国内招投标的现状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招投标的制度,通过介绍我国招投标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近几年我国在招投标的初步成就,从而分析我国招投标的现状。并与国际招投标的对比,分析出我国招投标在国际上的差距,使我国的招投标现状更加明显。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现状 1招投标制度概述 1.1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对工程、货物及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吸引多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竞争,并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其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招投标制度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并且已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广泛实施。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它有效地优化了资源地配置,促成了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形成,推动了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确立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这

近几年中国招标投标行业政策汇总

近几年中国招标投标行业政策汇总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分散平台进行整合。其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是到今年6月底前,地方政府要基本完成平台的整合工作;二是到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电子化。 据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目前,平台整合第一阶段任务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初步形成了交易从分散到集中、规则从分立到统一、信息从分割到共享、系统从分设到联通的新局面。 首先是分散的平台基本得到整合。在平台整合前,各类交易平台分散设立、重复建设、资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平台职能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方案》确立了“四统一”的整合思路,即: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服务平台。全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从4103个整合为500多个,交易市场数量减少了85%,经过一年的努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4大板块整合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全国80%的省级平台还将药品集中采购纳入交易范围。一些省、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

易范围,将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林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其次是信息和专家资源实现有效整合。一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国一张网。以往,市场主体要寻找有关交易信息,要到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网站上检索,现在,建成了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信息共享,打通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资在线监管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数据通道,只需要登录国家平台,就可以做到交易信息一网尽揽、一览无余。二是专家资源实现跨地域共享。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统一的综合评价专家库,实现了专家资源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共享,以前专家库是在各部门、各地区分散建设的,通过建立全省统一专家库,解决了分散专家库库容小、专家少、容易被操控的问题。15个省开展了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也就是说,在广东抽取到北京的专家,就不必像以前那样远途奔波,北京的专家可以通过网络远程完成评标,既解决了专家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又大大节约了成本。 再其次,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在顶层设计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联合制定颁布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系统规范了平台运行、服务和管理,成为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进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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