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化工行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会计核算

新准则下化工行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会计核算
新准则下化工行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会计核算

化工行业是以高腐蚀性的化学品为生产原料的高风险行业,生产设备常年处于高强度、高腐蚀性的环境中,损坏严重,企业须不断进行维护和更新。针对这种状况,财务部门如何协助设备部门管理好固定资产,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的核算,是化工行业每一位财务人员所面临实际问题。下面本人结合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谈谈自己在这方面工作经验。

一、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老会计准则相比,少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新准则的制定更加符合化工行业生产实际,有的配件如减速机、搅拌桨等,单位价值虽然很高,但是在高强度、高腐蚀的环境下易损坏,使用寿命没有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就不适宜做固定资产管理。但是,从税收筹划上讲,单位价值较高的配件,如减速机、反应釜盖等使用寿命又不确定,有时能使用超过一年,有时使用几个月就损坏,若做固定资产管理则能节约税收成本。例如,企业购入反应釜盖一只,价值为6000元,使用寿命也不确定,如果企业作为配件管理的化,6000元中有5128.20元直接进入生产成本,从而进入存货价值,有871.79元进行抵扣。假定生产的存货全部在

当年销售掉,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0万元,6000元反应釜可抵扣进项税871.79元。如果企业把6000元的反应釜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5年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假设净残值率为5%。每年进入生产成本1140元,利润总额要比作为存货管理时增加3988.21元,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率33%,则当年所得税增加1316.11元。因为企业作为配件管理的成本比作为固产管理的成本多3988.21元,

(6000/1.17-1140=3988.21元),由于国家有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40%的政策,当年可抵减6000*40%=2400元所得税。第一年,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同作为配件管理相比税收节约212.10元(2400-1316.11-871.79=212.10)。第二年到第五年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同作为配件管理相比,税收又节约1603.80元,因为在以后年度,折旧又起到节税作用,这种作用又称之为“折旧抵税”或“税收挡板”。所以,对于一项资产是否做固定资产管理,还是做存货管理,明显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必须按会计准则执行,对于游离会计准则标准的,财务人员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和税收筹划的需要灵活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本人倾向于采用固定资产核算模式。

二、固定资产实物流动控制及会计核算

当前,市场产品竞争激烈,企业安装了生产设备生产某种产品没有几个月,销售部门又要求生产部门生产另一种产品,而化工产品的生产又不同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各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同以及为防

止产品交叉污染,使得生产部门必须更换设备。新会计准则规定: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计提折旧。老准则规定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现在,在新准则下,企业财务部门要和设备及生产部门加强联系,对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而不能按老准则仍然计提折旧。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本人认为,通过固定资产台账跟踪设备的流动,能够很好地控制设备的更新和改造。设备台账分为车间(含辅助部门)设备台账和仓库设备台账,当设备采购进公司时,在购入栏中填入购入数量,并由设备部门和仓库部门在仓库设备台账上签字,表明设备已验收合格并如数交给仓库保管员,格式如下表:

固定资产编码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

号增加数量减少数量签字

购入转入清理转出

当车间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转入仓库时,在转入栏中填入数量,如果设备又转到生产车间时在转出栏中填入转出数量。并同时注明转入和转出部门。同样,车间也用上面台账进行

固定资产管理。由于固定资产资产编码具有唯一性,一台设备无任怎样变动,通过台账就能控制它的流动过程。每月月末,财务部门根据仓库的设备台账对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转入在建工程,对于结束修理、更新改造而又投入生产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从而达到按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核算。

三、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的会计核算

化工行业设备常年处于高强度、高腐蚀性的环境中,这就决定了要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以保证生产的安全性。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而老会计准则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强调了要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对替换下来部分的变价收入的处理未做规定。老准则强调了要加上改良支出减替换下资产的变价收入,未扣除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新会计准则同老会计准则对比看,新会计准则对改建、扩建资产的入账价值比较切合实际,因为老会计准则未扣除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虚高,折旧多提,隐藏利润。虽然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改

建、扩建的核算更加准确,切合实际,但是实际操作是有困难的,替换下来的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如何确定,将直接影响到核算的准确性。例如化工行业所用的反应釜购入时,釜身和釜盖是作为一个整体资产购入,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釜盖坏掉,需换上一个新釜盖,坏掉的釜盖账面价值是按新釜盖价值还是咨询生产厂家确定价值。实际工作中,为了方便核算,本人倾向于按新替换资产价值做为原资产账面价值,这符合新会计准则推行的公允价值观念。例如,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50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在第4年年初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某一部件进行更换,新换入的部件为1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计算过程

该固定资产更换前的账面价

值 35 50-50/10*3

加上:发生的后续支

出 10

减去:被更换部件的账面价

值 7 10/10*7

该项固定资产更换后的原

价38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7 万元

贷:固定资产7万元

借:固定资产1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同时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四、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核算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必须用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的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而老准则未规定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目前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就造成企业税前扣除的折旧成本低,给化工行业上市企业带来了额外税务成本,这

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和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进行沟通,制定新的税务政策,为企业减轻会计核算提供便利。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看似简单,实际上也很复杂,这需要我们财务人员多到生产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固定资产 会计科目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读2012 第4号-固定资产 1对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的净损失,若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计入当期()。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有时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错误正确 3下列固定资产中,应当计提折旧的是()。 闲置的房屋 经营租赁租入的房屋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房屋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房屋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如果有或有租金、履约成本,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也要考虑进来。() 错误正确 5 工程完工后工程物资发生的盘盈应冲减工程成本。() 错误正确 6 固定资产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可以衡量的。() 错误正确 7 关于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正确的说法是()。 租赁期可能只有几小时 租赁期间的折旧由承租人计提 租赁期满前可以中途解约 租赁期满应退还给出租人 8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比较长,一般要超过固定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错误正确 9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记入()。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 10 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错误正确 11 下列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的是()。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季节性停产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大修理期间的固定资产 12 如果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错误正确 13 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支出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是()。 购入时发生的安装费用 购入时发生的运杂费 发生的日常修理费 发生的装修费用 14 固定资产出售或报废的净损益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错误正确 15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开始时并不考虑预计的净残值。() 错误正确 16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若涉及缴纳营业税,该税费应计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一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 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使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 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 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 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确定。 第四章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主讲老师 佟志强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等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固定资产涉及会计科目的核算

固定资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1601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本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应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讲解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

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例如,发电设备按其预计发电量估计使用寿命,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里程估计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属于后续计量,相关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中予以规范。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

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较高属固定资产范围; 2.不同时具备以上两条件的劳动资料均作为低值易耗品; 3.专用工具或玻璃器皿,由於容易损坏、更换频繁,也列为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固定资产分类: 1.一般分: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2.出租固定资产; 3.租入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规定: 1.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主楼、综合楼、职工宿舍、其他建筑、机械设备、大小汽车的账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部门设备使用管理落实到岗:(1)房屋、道路由物业部管理; (2)电脑财务管理由财务部管理; (3)电话由总机房管理; (4)音响设备、电传、电报设备由总办管理; (5)各种管道、油库、空调、电器系统、机械设备由工程部管理; (6)消防系统由保安部管理; (7)大小汽车由总办管理; (8)依据上述分工,各部门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及放置地段。 2.土建房屋、道路等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由物业部负责制订。 3.机械设备、油库、气库及附属设施以及各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脑、电话、电传系统、音响设备、空调系统及报警、消防系统等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由工程部负责制订。 4.各种汽车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由车务部负责制订。上述各部制定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报告总经理审批後下达各部执行。 5.各部根据维修制度规定,编制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计画,按物业部、工程部、车务部等分管范围报送。 6.由三个部门审查修理专案後,会同财务部审查修理费并加具意见,报总经理审批。修理计画按年、季编报经批准後,由各部门按期执行维修。 7.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干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正确,对固定资产遗失部分,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适当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序,难免会有固定资产坏损,这时,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将待处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理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清理固定资产所得到的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假如固定资产清理末了,货方有余额,那么,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处收入 ·假如末了,固定资产清理借方有余额,那么,作为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营业外收入,那就需要交纳所得税,如果是营业外支出,那就可以抵减所得税 关于这个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不是和正常的计提是一样的呢?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还要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作为营业外收入的要并入当期计缴企业所得税 涉及税金就复杂点啦,不过,将应交增值税那块加进去,倒是好的,至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印花税这些,这里就不好加了,要不,都成了一个完整账套啦。 ,(2)分录是错误的。企业的固定资产有2大类,动产和不动产,如果 是动产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是指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要缴纳的一种税。 另外,是要考虑企业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问题的。凡是符合“三项”条件的,不用缴纳增值税;否则,一律按照 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分录当然也是需要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准则)

广东**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金额在2000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运输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输部,除此之外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动力设备部。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3、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3.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改制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值计价。 2、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5、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一.购进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财税[2008]176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 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企业购入的以上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企业购入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二.购进需安装固定资产 会计上对于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按应计入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据以计算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与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安装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则按原材料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领用的原材料购进时的增值税不再转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工程成本(不含增值税)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及账务处理的问题

我司出售一台没有提完折旧的设备.原值170万已提折旧50万卖出的价格是100万价款已经收到并且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4%的税率票而上注明的销项税金是3.85 万按当地政策这3.85万的税金减半征收也就是说实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字是1.93万.分录是这么做的: 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万 累计折旧50万 贷:固定资产170万 开票收款: 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96.16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84万(增值税票上销项的金额) 但申报表上减半 结转: 借:营业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3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23万 请问:我开票时是3.84万的销项税,实际减半征收是1.92万那么另一半的税金应该怎么做分录?怎么处理? 按4%减半征收有应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3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 (如果在当月有较多业务,连同其他业务一并结转) 上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93 贷:银行存款1.93 结转“补贴收入”: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93 贷:补贴收入1.93 资料 1、变卖固定资产的付款书面证明,或变卖合同、协议 2、购买时固定资产发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出示; 追问 只能开普通发票吗?

回答 200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买价÷(1+3%)×2%计算缴纳增值税;2009年1月1 日以后购买的,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 通发票。增值税税率17%。 是变卖不动产还是除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 变卖不动产,交纳营业税,直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申报营业税。 变卖不动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应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按17%计算,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4%减半计算。申报表附表一中第5、6列“未开具发票”列,填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财会[2016]12号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 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六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的处理发布时间:2010-3-12 10:33:36 来源:论文天下作者:添加到我的收藏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理变化 论文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中央国有企业于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1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2001年11月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不定期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 1.1 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完整版)

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完整版) 模块一 初步认识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的确认 1.固定资产的特征(定义)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不是用于这一目的资产不能视为固定资产。企业生产出的机器设备用于出售,就不是固定资产。 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用于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 (3)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可以重复使用。 注意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工具器具和作为包装物管理器具等不属于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一下2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实务中,需要判断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可能性要超出50%(%50 )。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 复习: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通常,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经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果没有所有权,即使该项固定资产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 有时,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企业,也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确认。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过程中,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因此,企业应将其各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取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例如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等资料,按暂估价值确认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做调整。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购入 1 、购入固定资产等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计算自建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5、完工验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1、购入固定资产等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完工验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二、正常使用

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大、中、小修理)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1、先将固定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安装新的部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原材料 3、计算相应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4、完工验收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四、固定资产退出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退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1、若固定资产清理为借方余额,即发生固定清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若固定资产清理为贷方余额,即发生固定清理利得。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五、固定资产清查 1、盘盈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为留在收益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盘亏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转销时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六、固定资产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 主讲老师佟志强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 “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新的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调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以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所发生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按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发生净额,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例1:甲企业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从乙企业无偿调入一项生产设备,该设备在乙企业的账面原值为40000元,已计提折旧1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4000元;甲企业在调入该设备时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包装费等3000元。设备不需安装直接交付使用。甲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9000(40000–10000–4000+3000)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26000 银行存款 3000 例2:仍按例1资料,假设乙公司经批准无偿调出生产设备时,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300元。则乙公司应作如下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结转无偿调出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000 累计折旧 1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 贷:固定资产 40000 ②支付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③冲减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26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300 固定资产无偿转让给下属投资公司的财税处理 问:我公司将一批已使用过的电脑类固定资产无偿转让给下属投资公司,会计分录如何做是否转入营业外支出如转入的话,需要缴纳哪种税 答: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他人,会计上处理应首先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然后再将损失或收益转入营业处收支,贵公司是将使用过的计算机无偿转让给所属于投资公司,根据《征管法》关于关联企业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贵公司按正常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法缴纳相关税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另外,如果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288号文件明确的三个条件,即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可免予征收增值税。对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收益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浅析无偿划转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原则下的会计核算 对于无偿划转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年)进行了规范:对于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 借: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应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发生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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