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制度

高管薪酬制度
高管薪酬制度

_____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

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

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

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

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

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

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

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万保额;

4、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万保额;

5、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

6、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

7、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万保额;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

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

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

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

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

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

制;

4、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

准为:

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

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

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

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最后年度年薪总额*(1+实际任职年限/10)*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

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

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公司提供其余60%房款;该款项不直接发

放给个人,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

2、购房标准:第三层经理人及以上(相当)为120平方米;第三层经理人以下(相

当)为100平方米;

3、福利住房房价不得超过山东省中高档商品房平均房价。具体标准为:4000元/

平方米。

4、以上标准为最高限额,所购住房低于购房标准者,剩余款项不发放给个人,超

过购房标准者,超标部分房款自付。

5、福利住房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相关责任购房者自负。

6、住房福利计划自聘用之日开始生效,自任职满一届开始执行。

7、任期未满一届者,不享受此福利。

8、任职不满一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经总经理

(或董事长)批准,可以按实际任职年限进行核算。

9、任同一层次职务二届以上(不含)者不重复享受福利住房。

第八条:其他特别福利与保险计划,根据公司效益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特殊福利计划的执行,以国家相关财税制度为依据列支。

第十条:因企业重组、并购等非个人因素造成职位丧失或职位下降者,根据任职年限按比例提前执行上述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公司目前中高层现职中,经考核不具备任职资格,但对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离开现任职务,可以在本制度执行的同时,提前执行特别福利计划,同时,授予“企业功勋”光荣称号。具体标准将根据现职进行核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______公司

二零零年月日

附表一:中高层经理人薪酬结构

附表二:年薪一览表

该岗位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各岗位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总额

∑(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其中,考核年薪总额按当年销售总额一定比例提取;考核结果与考核系数对应关系:

高层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 第三条定义 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 人员收入的一分配方式; 2、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 第三条分配原则 (一)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 (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 (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 (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及薪酬发放的批准。

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及核定 第五条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 (一)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绩效薪酬包括: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股权激励。 第六条高层人员薪酬确定的办法: (-)基本年薪: 1、基本年薪的确定:依据公司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 薪酬策略,确定高层人员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基本年薪按十二个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 1、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此奖励只与公司利润的多少有矢):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对个人的业绩考核,所获得的绩效。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计核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总额,其计算公式的效益系数如下:

高管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方案 2012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考核人员范围: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二、考核方案 上述人员的薪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年薪),每月固定发放;一部分为年终绩效考核奖金,适用本考核方案进行计算。三、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主要有: 经营指标和履职情况。经营指标总经理占70%、副总经理占6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占50%;履职情况总经理占30%、副总经理占4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占50%。四、考核方法 (一)经营指标(总经理70%、副总经理60%、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50%)考核指标系数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考核指标系数T的确定: 1 本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为t,T=t/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1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38万元 2、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系数T的确定: 2 本年度完成利润总额为t,T=t/上年度利润总额 222 上年度利润总额=142万元 (二)履职情况T 0 个人履职采用绩效考核表进行,绩效考核平均分为t,T= t/绩效考000核总分。绩效考核总分= 100分 方法采用上级评议、自评、下级及员工评议相结合。 (三)年终绩效分配考核指标系数的确定:

, 绩效考核系数T ,总经理:T= (T + T)?2×70% + T×30% 120 ,副总经理:T= (T + T)?2×60%+ T×40% 120 ,总工程师:T= (T + T)?2×50%+ T×50% 120 ,财务负责人:T= (T + T)?2×50%+ T×50% 120 5)年终绩效分配额(T)的计算: 年终绩效分配考核只针对上述高层管理人员,根据其职务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所享受的绩效奖金也不一样。见下表: 名称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30% 22.5% 22.5% 25% 绩效权重 设定绩效奖金基数为N,N=年利润增加额×30%;年利润减少额×10%作为罚金,并从当年年薪中扣除进行考核。每人年终绩效奖金分配额T为: ,总经理: T= N×30%×T ,副总经理:T= N×22.5%×T ,总工程师:T= N×22.5%×T ,财务负责人:T= N×25%×T 五、说明: 1、相关数据以2012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本考核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六、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履职绩效考评表 序考核要素要素标志一次二次号赋值赋值 A(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心强,所完成本职工作的精工作质量确度、彻底性和可接受性高(15,14,13) 上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的薪酬激励。 第三条定义 1、高层人员薪酬激励是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在一定工作周期内,支付给高层人员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2、高层人员薪酬激励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 利润完成留存后分红)。 第三条分配原则 (一)责任、权力、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的薪酬策略相互兼顾的原则。 (四)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一)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薪酬的发放; (二)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三)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高层人员进行考核 (四)综合管理中心或行政部负责核算各高层人员的薪酬基数;(五)董事会负责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及薪酬发放的批准。

二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及核定 第五条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的构成: (一)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二)绩效薪酬包括: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股权激励。 第六条高层人员薪酬确定的办法: (一)基本年薪: 1、基本年薪的确定:依据公司所在地及国内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薪酬策略,确定高层人员基本收入,其标准由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基本年薪按十二个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 1、完成利润留存后的奖励(此奖励只与公司利润的多少有关):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对个人的业绩考核,所获得的绩效。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计核高层人员绩效年薪总额,其计算公式的效益系数如下: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350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Model of salary management system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xxx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

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所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所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 (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

公司高层薪酬制度.doc

公司高层薪酬制度1 公司高层 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本地区同类企业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管理层是指: (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第四条管理层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管理层的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考核及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六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负责。实行年终考核。 第四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经年度董事会考核后发放。 第九条总经理年度薪酬 总经理年度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 总经理月基薪=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7/12 总经理绩效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3*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 第十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薪掌握在总经理年薪的0.8倍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月基薪=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

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现状及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现状 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体量大,行业分布也十分广泛。不同行业国有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环境,其薪酬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由于受以往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不同行业、不同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差异,也客观上造成了不同市场竞争领域国企高管薪酬的差异。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薪酬体系呈现如下特点: 1.全部国有企业中,垄断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一般高于非垄断行业。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分布于行政垄断行业和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航空运输业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炼焦业是两个典型的垄断行业,农林牧渔业与文化传媒业是典型的非垄断行业。由图1可知,总体上,垄断行业国企高管薪酬一般要高于非垄断行业。处于垄断行业的航空运输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最高,达到270.15万元,处于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最低,为 113.77 万元。虽然文化传媒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水平也较高,但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所致。 2.全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中,不同行业间国企高管薪酬差距明显。 由图2可知,2015年国有企业中,高管平均薪酬最高的是国有银行业,达到了423.22万元,高管平均薪酬最低的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炼焦业,为133.23万元,差异非常显著。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同为垄断行业,但不同行业国企高管薪酬水平仍然存在很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史因素、管理体制及行业特征等所造成。同时,即使在同一行业内,国企高管薪酬差距也很大。如国有银行业高管最高薪酬为791.74万元,最低薪酬为 293.22 万元,差距两倍有余。此种差异形成可能与国企高管个人经营管理业绩有关。

(完整版)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 三、薪酬结构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工资是按月支付。 绩效工资是以公司年度业绩为考核依据,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为高管班子年度激励薪酬总额。该部分薪酬由于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所以可以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与约束的作用。 四、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它是以总经理工资为标准,按岗位层级不同进行相应系数调整。工资系数见表1: 表1 高管基本工资系数表 表2 高管基本工资表 单位:万元

注: (1)基本工资不含养老、医疗等劳动法规定的各种保险费用,公司根据元/月工资标准到劳动保险部门另缴相应的各种费用。 (2)基本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按照表2确定的标准,其中75%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25%年底考核,如能胜任岗位,一次性支付,如不能胜任,视实际工作能力酌情扣除后支付。 五、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在高管层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后,根据经理班子成员的业绩表现、工作复杂性、工作责任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系数。岗位绩效工资系数如表3。 表 3 高管绩效工资系数表 绩效工资分配公式如下: 绩效工资总额 个人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系数× ∑高管绩效工资系数 六、绩效奖励 绩效工资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提成比例; 年度利润增加值=年度实际利润-考核利润指标。 其中:提成比例根据考核情况来确定 1、若年出现亏损,全体高管班子成员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考核年度实际利润等于考核指标,足额支付高管人员基本工资,没有提成。 3、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大于考核指标,未超过20%的,按年度增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薪酬原则B2 第二章薪酬结构B2 第三章年薪管理B3 第一节年薪确定B3 第二节年薪结构B4 第三节年薪调整B4 第四节年薪支付B6 第四章福利管理B7 第一节福利结构B7 第二节法定福利B7 第三节统一福利B8 第四节专项福利B8 第五章长期激励B11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利益趋向问题,使经营者与公司股东利益走向一致,使其能够兼顾公司短期业绩与长远发展,与公司股东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即,包括管理等级M4-M7级别人员的薪酬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3.1 年薪—是指以年为单位,依据经营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确定其基本劳动所得, 依据其经营管理成果挂钩考核,确定效益薪资的薪资分配制度。 3.2 任职者—是指高层管理人员中某一职位的任职人员。 4 正文 4.1薪酬原则 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激励的水平应与被激励者承担的职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2)竞争性原则。根据外部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水平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激励水平,提高本企业薪酬激励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人才。 (3)激励性原则。根据职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职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2薪酬结构

(1)本办法所称薪酬由年薪、福利与长期激励三大部分组成,即: 薪酬=年薪+福利+长期激励 (2)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3)福利=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 (4)长期激励:主要指股权激励与股票期权激励 4.3年薪管理 4.3.1 年薪确定 (1)年薪是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或管理的难度、本行业特点、工作责任的大小、公司支付能力以及竞争市场年薪水平进行确定。新进人员初次确定,一般均是公司与任职者协商确定,但尽量符合年薪级等表的范围。 (2)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级等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职位名称 年薪级等(年)年薪 确定值最低值下目标中点值上目标最高值 1 主管营销副总裁48 66 84 10 2 120 2 主管财务副总裁48 66 84 102 120 3 连锁副总经理2 4 30 36 42 48 4 投融资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5 财务管理部部长24 30 3 6 42 48 6 人力资源部部长24 30 36 42 48 7 企业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8 IT资源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9 品牌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10 连锁店管理总监24 30 36 42 48 11 产品资源总监24 30 36 42 48 12 IT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3 连锁发展总监10 14 18 24 30 14 人力资源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5 财务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6 物流与保障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按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薪酬,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及相关收入(不含车改补贴和通讯补贴)。 第五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

致,与劳动成果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和效绩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相对固定的基本报酬,其标准主要根据职务、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企业工龄等相关因素,参照社会及行业同等工资水平等综合确定。 第八条补贴津贴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各项补助性收入。企业应当逐步简化补贴津贴的名目和减少种类,使薪酬结构简单、透明。 第九条效绩工资(奖金)是指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劳动成果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效绩工资(奖金)的发放必须与企业当期的经济效益和员工劳动成果挂钩,其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均应当在企业薪酬方案中作为发放的前提予以确定。对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员工,效绩工资(奖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汇编)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 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 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 第五条职级设置 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一般员工层级。 第六条薪酬模式 公司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 第三章薪酬结构和水平 第七条薪酬结构 (一)我公司班子成员 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三个薪酬单元组成。基薪是高管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金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的绩效薪金倍数乘以基薪。 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负责管理。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助层级由我公司参考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我公司中层员工 中层员工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岗位标准年薪。年薪制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 (三)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 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 年,可连聘连任。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 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 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防止人才流失,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该薪酬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薪制。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月绩效奖金; 3、年终奖金; 4、福利和保险;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月薪: 1、基本月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2、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月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3、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级别每年度进行考核,不定期进行评级,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各部门的业绩和员工个人综合考核进行升级和降级。 4、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月绩效奖金: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核定,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每月按门店盈利的10%分配奖金。 第三条: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等结果进行核定。 1、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 (1)利润为正数的,按利润的10%进行分配, (2)利润为负数的,发予保障性年终奖金,标准为: 董事长、总经理:50%—60%基本月薪×12个月; 副总经理:40%—50%基本月薪×12个月; 部门总监:30%—40%基本月薪×12个月; 2、部门经理、主管(办公室人员):一个月的基本月薪。 3、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四条:福利保险 1、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公司为享受本制度薪酬员工全额承担购买社保及年度意外保险。 3、市区以内无固定住房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4、享受本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自董事会核准、股东大会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河源市铭悦电器有限公司 2013年9月

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摘要】论文针对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详细的补充完善措施,并通过案例进行具体的指导说明,以期能够改善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待遇,为企业留住人才。 【关键词】国有企业;知识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识型员工”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提出的,他赋予知识型员工的内涵是,掌握和运用符号与概念并利用知识与信息的群体。当时只限于运用在某个经理上,现今,这一概念也已推广到大多数白领群体中。知识型员工与其他员工相比,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基础,且综合素质高,价值观念较强,创新创造水平高,比较注重薪酬待遇。知识型员工是国有企业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创新创造的源泉,因此,企业要想招揽大量的知识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国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国有企业的薪酬分配现状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员工薪酬分配时,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岗位分(即根据员工职务高低下发薪酬,越是高层,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观察员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个人能力分、按市场价值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不同员工的应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资历较高的员工要比新进企业的员工占优势)。上述各种

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长,但都存有明显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发员工之间的矛盾,形成员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业良好团体关系的建立,进而阻碍企业的整体进步。 2.2现存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经济实现全球化发展后,国有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包括与外资企业等的竞争关系越来越激烈。很多竞争企业利用知识型人员,特别是专家级的知识型员工对工资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诱惑国有企业的知识型员工,从而造成国有企业出现大量知识型人才不断跳槽的现象,这非常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就现存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发现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识型员工的内心活动,没有形成明显的薪酬激励制度。知识型员工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学习或深造,其专业知识、劳动价值与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存在明显的差别,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种类过于单调,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形式,因而对于员工来说没有太大的诱惑力。这些缺陷都将会导致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资源的流失,并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1]。 3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补充完善 国有企业的运转离不开知识型员工的带领和指导,知识型人才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起合理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识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将对现有的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几条补充完善建议。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DOC 19)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 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 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 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 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 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 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 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 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 为年薪总额的30%—40%;

(完整版)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

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的利弊

国有企业收益分配问题分析与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收益分配;薪酬 一、国有企业定义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促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而专门创立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的定义分歧较多,笼统地说,国有企业是指最终产权归人民共同所有,由国家(或政府)出资建立的企业。 二、企业收益分配的定义 1.企业收益分配是指企业收益分配主体按一定的分配依据在企业收益分配参与者之间 合理分割企业收益的过程,它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 2.企业收益分配就是企业分配主体利用价值形式,将企业分配对象按一定的分配依据 和方式合理分割给各个企业的分配参与者,并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过程。 大体看,企业收益分配的基本特征是:①有一个分配的主体,由它进行收益分割分配; ②坚持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协调各方经济关系。 三、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简介 (一)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具体实行三种不同的管理办法。 1、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2、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3、国有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办法。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薪酬管理制度 1、年薪制试点情况。至20世纪末,全国30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下发了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指导性文件,约有近万户国有企业开展了年薪制试点工作。多数中央企业负责人也实行了年薪制度。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出台了上市公司及境内外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方案,一些地区也出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股权激励方案。 2、年薪制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主要括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年薪制试点过程中年薪水平不断提高,试点初期规定年薪水平一般控制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目前中央管理企业经营层年薪水平已经达到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4倍左右。 3、年薪制的初步成效。年薪制比较符合经营层的劳动特点,有利于建立经营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其他措施 1、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2、工资支付规定。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 3、工资指导线制度。这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措施,引导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工资水平。 4、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

某单位薪酬制度

××研究院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本院向科技企业转制的需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度行职能部门人员(含院级领导,下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旨在克服原事业单位固定职务工资弊端,工作人员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更多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岗位绩效工资由相对比例较小的固定工资部分与相对比例较大、视岗位确定并根据业绩考核浮动的弹性工资部分组成,同时体现激励原则。 第三条实施本办法的基础与前提条件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即按需设岗、定岗定责、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因此,相关人事制度改革规定,应当同时得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涉及本办法施行与工资改革事项,归口院职能部门改革领导小组管理,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部负责。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客度,由同范围原事业工资系列有关部分组成,包括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效益奖金等,均纳入岗位绩效工资额度依照本办法进行分配。第六条构成岗位绩效工资的固定工资部分(以下简称“基薪”),一般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每一年工龄5元)计发;如属国家级专家每月增加150元,局级专家每月增加85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忖家按照有关规定增加相庆补贴。 第七条构成岗位绩效工资的弹性工资部分,由岗位工资(以下简称“岗薪”)与资金组成。岗薪数额由岗位等级分数(以下简称“岗分”)与岗分分值、岗位考核调整系数之积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A2=A×F1×K2 式中: A2——岗薪数(元); A——岗分分值(元/分),根据第八条计算确定; F1——岗分(分),根据第三章规定确定;

公司治理_激励机制与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上海金融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ghai Finance University 2010年第3期 总第99期No.3,2010 Apr No.99 收稿日期:2010-04-30 作者简介:葛兆强(1966-),男,山东青岛市人,招商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山东 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公司治理、激励机制与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摘要:1990年代以来,公司高管薪酬持续飞涨,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一些接受政府注资的公司高管仍然领取天价高薪,因此,改革高管薪酬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认为,企业高管薪酬的失衡从根本上源于传统薪酬制度理论的不合理,而这些理论假定的不合理则导引于公司治理的内在缺陷。因此,重构薪酬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必须以改革公司治理为逻辑起点。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与激励机制关系基础上,对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困境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剖析,对高管薪酬制度框架的设计与重构提出了具体设想。 关键词: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680X (2010)03-0078-07 葛兆强 (招商银行战略发展部,深圳518040;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济南250100) !!!!!!!!!!!!!!!!!!!!!!!!!!!!!!!!!!!!!!!!!!!! !!!!!!!!!!!!!!!!!!!!!!!!!!!!!!!!!!!!!!!!!!!! 1990年代以来,随着股票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高管特别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飞涨。一项研究显示,从1992-2000年,标准普尔500指数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实际平均薪酬(排除通胀因素)翻了两番。因此,高管薪酬问题引起了投资者、政府部门、监管当局、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1]。在本次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美欧一些公司高管薪酬依然逆势而涨,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口诛笔伐。笔者认为,对于高管薪酬,既不能仅仅考察其数量的多和少,关键是要考察高管薪酬制度框架及其制度安排能否实现有效激励,能否实现公司治理目标,能否促进企业业绩增长。 一、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困境 关于高管薪酬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但这种讨论长期局限于学术界,社会公众对高管薪酬的多寡与结构合理与否微词较少。综观已有的讨论,大多数还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从经济学、法学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而且,在大多数人看来,高管薪酬总体上是在市场力量作用下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的,其合理性不容质疑。即使有些高管薪酬过高,也不过是几个烂苹果而已。自2001年安然、世通公司丑闻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高管薪酬问题源于公司治理机制中隐藏的系统性、结构性的问题。不仅仅是几个苹果烂了,而是装苹果的桶烂了。传统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和制度安排貌似合乎理论逻辑,但在实践中已陷入失灵困境,导致了高管薪酬的非公平交易,使高管攫取过多的“租金”。 (一)传统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 薪酬制度是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有关激励的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经济、社会和心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大致包括职级制度、薪酬结构、绩效考核三个部分。职级制度是指企业采用的论资排辈以年功为基础的晋升制度,在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职级决定了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的差异。薪酬结构

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实现集团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构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调动和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薪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仅限于本办法所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总裁助理、下属子公司总经理以及集团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效激励、适度约束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概述 第四条本薪酬管理办法以年薪制为基础,涉及固定年薪、绩效年薪、提成奖金、特殊奖励、企业效益奖金和福利补贴。 第五条本薪酬管理办法将建立被激励对象薪酬收入与其工作绩效相对应,并按照激励的时间性原则分短、中、长三期进行发放的薪酬体系。短期激励以月为单位,包括固定年薪和福利补贴;中期激励以年度为单位,包括绩效年薪、提成奖金、特殊奖励和企业效益奖金,其中提成奖金、特殊奖励和企业效益奖金试行延期兑付计划;长期激励以跨年度为单位,时机成熟时,另行制定集团中长期股(期)权激励方案。

第六条本薪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参与人(被激励对象)和激励额度等要素,由总裁办公会提议,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集团董事会拥有修改和终止本办法的权利。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总薪酬构成如下: 总薪酬=固定年薪+绩效年薪+提成奖金+特殊奖励+企业效益奖金+福利补 贴 第九条固定年薪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按月定期发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基准年薪根据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情况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条绩效年薪是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的肯定,根据职务不同,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确定,高管每月绩效薪酬依每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发放。第十一条高管固定年薪、绩效年薪标准值按该高管基准年薪确定,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高管个人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不同应有所差异,通常职位越高、与经营业绩相关性越大,其固定薪酬比例相应降低,绩效薪酬比例相应提高,以下为建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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