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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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 安全与保护探讨

佟大柱

徐州市行政学院 江苏 221009

摘要:网络已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问题,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成了网络对人们最大的伤害,认清个人信息泄露危害,分析个人信息泄露途径以及提出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建议是本文主要探讨的内容。

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信息泄露;信息安全;隐私保护

0 引言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及各种网络接入方式和接入终端的日益普及,网络与人们的生活结合的越来越紧密,网上办公、娱乐、购物等各种网络应用已充斥着我们每天的生活,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不断遭受它带来的各种困扰,各种个人信息和隐私在不知不觉中通过网络泄露出去,正在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影响。据人民网推出的“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调查显示,90%的网民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89%的网民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忧。而且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些数据还在不断的增长之中。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以及如何对其合理利用已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1 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畴

要做到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必须先要理清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个人信息的称谓尚未统一,虽然很多国家已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了立法保护,但对于个人信息的立法描述却各不相同。如美国的《隐私权法》将其称为个人隐私,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欧盟先后制定的《关于涉及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保护以及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指令》、《关于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之个人保护公约》和《关于保护自动化处理过程中个人数据的条例》都将其称之为个人数据,而加拿大的《个人信息保护及电子文档法案》和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又将其称之为个人信息。

当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称谓分歧也比较大,国内的主

要学者在个人信息名称确定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即使是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看法,但从人们的语言使用习惯和理解力来看,采用“个人信息”来描述和个人相关的电子化信息资料比较合理。2005年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也使用了个人信息的称谓。建议稿中对于个人信息的描述为:个人信息指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2 当前我国网上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1) 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被盗用和滥用情况非常严重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遭遇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为2.17亿,占网民总数的44.7%,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1.21亿,另有8%的网民最近半年内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个人信息盗用已经由原来的个体盗用行为发展为相关行业有组织的针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倒卖的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近几年央视的3.15晚会也不断对相关行业通过盗用和贩卖个人信息来谋取利益进行曝光。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已经成了个人信息泄密的新渠道。

(2) 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差

我国网民在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大部分网民缺乏安全意识,很多人还没有个人信息的保护概念,如总是不加选择的浏览网站,随意安装网上的各种插件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使用的电脑没有安装杀毒软件或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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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定期杀毒的习惯。尤其是新网民在刚接触网络的时候没有意识到网络的虚拟性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在网上随意填写个人资料和各种联系方式,在填写注册信息或者在论坛发帖、聊天室聊天的时候将个人的敏感信息随意泄露,给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达到5580万。新网民开始加速向低学历人群扩散,我国网民中初中学历人群由2010年的32.8%上升为35.7%。随着低学历新网民的不断增加,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会更加严重,因此政府在尽快提升网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和增强网民自我保护能力的培训工作上已刻不容缓。

(3) 网站对用户敏感信息保护不力

网站对保护用户注册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网站对注册用户的相关信息没有承担起有效保护的责任,例如前段时间的CSDN 因为管理不善导致600多万条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就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甚至有些网站监守自盗,通过倒卖注册用户个人信息来进行获利,严重违反了互联网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4) 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近年来各种个人信息的被盗和非法使用案例层出不穷,不仅给个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也给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个人信息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与日益恶化的个人信息侵权状况相比,我国尚未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出台。

目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已相继出台了专门的法律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加以保护,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也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都是零散的分布在各部法律法规之中,相关条款不仅个别、分散、抽象,而且面对信息时代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也已经漏洞百出,在应对现实中的具体问题时缺乏可操作性。

3 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和危害

随着网民数量的逐年增多和上网方式的多样化,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也变的多样化,人们正越来越习惯于利用互联网处理和交换各种生活和工作上的信息,但这些信息绝大多数都在以非加密的形式在网上进行传递,只需要通过简单的黑客工具就可以将这些信息进行截获,因此尽量减少个人信息的随意填写和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传送是减少个人信息

泄露的有效手段。一般来说,个人信息泄露可分为主动泄露和被动泄露两种。

主动泄露是指个人在无意或被欺骗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主动泄露给网站或他人,如在网上申请邮箱或会员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网络购物时填写的收货人地址和电话信息,在网络硬盘或邮箱中存储未加密的个人资料,通过邮箱或通讯软件传输未经加密的个人信息等。

被动泄露是指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盗取或贩卖。如个人电脑被黑客、病毒或木马入侵,不安全的第三方插件的安装、cookies 的不安全设置,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嗅探工具获取网上传输的未加密信息,单位或个人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出售,单位或个人未经个人同意将个人敏感信息在网上公布等。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危害极大,一般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给个人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

一旦个人的电话或住址、电子邮件等信息被泄露出去,就会不断遭受到源源不断的垃圾短信、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以及铺天盖地的垃圾邮件的骚扰。除非你更换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和电子信箱地址,否则这种骚扰会一直持续下去,给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 给个人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如果个人的银行账号或者身份证号码被别有用心的人获取到,可能会造成个人账户中的钱被莫名其妙的转走,使个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如果犯罪分子通过获取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办理假身份证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不仅会给个人造成财产损失,还会给个人的信用造成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犯罪分子利用获取到的大量身份信息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国家的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3) 个人名誉受到侵害

不法分子冒用个人的身份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在网络上诽谤他人、造谣生事、从事违反国家安全等活动,最终公安机关会找到个人头上,即使最后调查清楚,还个人以清白,但整个过程也会给个人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甚至给个人声誉造成损失。

4 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要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需要个人、相关行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增强网民安全意识,提升网民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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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要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就要从网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抓起。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使网民意识到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一旦泄露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方式的教育培训来增加网民网络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在健全法律的同时,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经过不断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已渗透到日本人的生活中。例如,在手机维修点,工作人员会在顾客的监督下删除送修手机内的电话号码、邮件等个人信息。如果顾客把淘汰下来的手机交给零售店回收,店员会当着顾客的面用专用工具在手机上打4个孔,消除个人信息。

(2) 利用技术手段构筑网络安全屏障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互联网上的网站数量急剧增长,在网上建立网站的门槛越来越低,很多网站开发人员或者个人网站站长由于水平和技术的参差不齐,所开发的网站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这就导致了别有用心的攻击者利用这些漏洞来入侵网站后台数据库,从而获得一些重要的用户数据和个人注册信息。只有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构筑安全的网络屏障,才能从技术手段上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虽然技术手段不能完全杜绝信息泄露,但更为先进和成熟的技术手段是保护信息安全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3) 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守法意识

国外个人信息保护各个相关行业都会参与进来,他们通过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来对各种侵权和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如美国就有9个著名的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组织,这些行业 组织分别从信息安全的技术、教育培训、信息交流、从业资质认证、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从业人员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了许多详细的职业道德规范。只有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增强其守法意识,增加其违法成本,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息的泄露。但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的看到行业自律仅仅是行业内部形成的共识,这种自律往往只是建立在自觉遵守的前提下,并无法律强制性,因此行业自律仅仅可以作为法律之外的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取代法律来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

(4) 健全相关法律,做到有法可依

当然,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仅仅依靠提高公民隐私权保护意识和通过行业自律来加以自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作为依据才是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的必要保障。目前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和组织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的工作也正在开展,近日,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透露,他们联合30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正式通过评审,正报批国家标准。同时我们也期待着我国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能尽快出台。

参考文献

[1]李振汕.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探讨.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9.

[2]朱峰.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对策.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

[4]周汉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6.

Probe into the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a Network Environment Tong Dazhu

Xuzhou Academy of Goverance,Jiangsu,221009,China

Abstract :Network has gradually become part of our life, though it has brought much convenience , meanwhile it has brought various problems. The greatest harm network has brought to us is disclosur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privac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ays leading to leaka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gives advice on how to prot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Keywords: network;personal information;leaka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information security;privacy protection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王凯 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00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它在改善人们生活环境,提高人们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因此,在当前日益成熟的网络环境下,探讨信息安全问题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风险,并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信息安全,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网络环境信息技术信息安全 信息时代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在这个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资源而被社会各个领域所开发利用,而且,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与普及,跨国计算机网络系统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就为信息犯罪提供了便利。近几年,社会上的信息安全问题频繁出现,正是说明了这一点。所以,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对影响网络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寻找加强信息安全的措施。 一、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风险 由于互联网有着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征,因此信息的安全性受人为因素的影响非常大,下面笔者就网络环境中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一)系统存在漏洞 任何一件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计算机软件、硬件也不例外,在设计完成之后,都会存在这样或者是那样的漏洞与缺陷。比如有时候,程序员在编制程序的过程中,不经意间就会留下漏洞。而且这些漏洞存在之后,就很难被发现,这些漏洞一旦被不法分子所掌握,他

们就会以这个薄弱环节为切入口,攻击计算机系统,致使计算机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二)局域网遭受攻击 局域网遭受攻击主要是来自于网络的蓄意攻击,比如一些网络黑客对网络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恶意攻击;伪装成合法用户窃取、删改网络信息;破坏机密信息;在网络中间点对信息进行窃取、拦截等等,这些都将对网络用户构成严重威胁。 (三)电脑病毒 最近几年,电脑病毒出现的频率,危害程度都有所增加,比如蠕虫、冲击波、愚人节病毒以及熊猫烧香等等。自网络诞生以来,电脑病毒就一直是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头号敌人,由于电脑病毒能够借助网络迅速扩散,只需依靠邮件接收、资料下载等方式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破坏网络系统,因此,其危害极大。 (四)软硬件水平比较落后 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计算机软件都是盗版软件,很少能够购买正版软件。与正版软件相比,盗版软件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想要加强信息安全,就必须提高计算机的软硬件水平。特别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硬件设备过于陈旧的计算机,必须要对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保证计算机能够正常运转。在更新软件时,必须选择正版软件,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且及时下载补丁,这样才能够确保信息的安全。 (五)用户的操作方式存在问题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功能在不断增加,操作也日趋复杂,这就对用户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出现用户操作不当的情况,出现了配置不正确的情况,必然会留下安全隐患。比如用户对防火墙设置不当,防火墙就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用户的安全意识不高,也会出现一些信息安全问题,比如用户把自己的账号借给别人使用,让别人登录自己的账号等等,这些都会为网络安全埋下隐患。 二、加强信息安全的建议 (一)健全网络安全协议 网络安全协议是处理数据信息在传送过程中相应问题的重要依

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1.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个人的自我保护是网络隐私权保护第一重要环节。网民进行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方式有很多。 一是将个人信息与互联网隔离。当某计算机中有重要资料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将该计算机与其他上网的计算机切断连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入侵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侵害和数据库的删除、修改等带来的经济损失。换句话说,网民用来上网的计算机里最好不要存放重要个人信息。这也是目前很多单位通行的做法。 二是传输涉及个人信息的文件时,使用加密技术。在计算机通讯中,采用密码技术将信息隐蔽起来,再将隐蔽后的信息传输出去,使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即使被窃取或截获,窃取者也不能了解信息的内容,发送方使用加密密钥,通过加密设备或算法,将信息加密后发送出去。接收方在收到密文后,使用解密密钥将密文解密,恢复为明文。如果传输中有人窃取,他也只能得到无法理解的密文,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三是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网民应该非常小心保护自己的资料,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现在,一些网站要求网民通过登记来获得某些“会员”服务,还有一些网站通过赠品等方式鼓励网民留下个人资料。网民对此应该十分注意,要养成保密的习惯,仅仅因为表单或应用程序要求填写私人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应该自动泄漏这些信息。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用一些虚假信息来应付对个人信息的过分要求。当被要求中输入数据时,可以简单地改动姓名、邮政编号、社会保险号的几个字母,这就会使输入的信息跟虚假的身份相联系,从而抵制了数据挖掘和特征测验技术。对唯一标识身份类的个人信息应该更加小心翼翼,不要轻易泄漏。这些信息应该只限于在在线银行业务、护照重新申请或者跟可信的公司和机构打交道的事务中使用。即使一定要留下个人资料,在填写时也应先确定网站上是否具有保护网民隐私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四是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确保网络安全的方法。防火墙可以被安装在一个单独的路由器中,用来过滤不想要的信息包,也可以被安装在路由器和主机中。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防火墙主要起着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网络空间不受到非法侵入和攻击等作用。 五是利用软件,反制Cookie和彻底删除档案文件。如前所述,建立Cookie 信息的网站,可以凭借浏览器来读取网民的个人信息,跟踪并收集网民的上网习惯,对个人隐私权造成威胁和侵害。网民可以采取一些软件技术,来反制Cookie软件。另外,由于一些网站会传送一些不必要的信息给网络使用者的计算机中,因此,网民也可以通过每次上网后清除暂存在内存里的资料,从而保护自己的网络隐私权。 六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隐私保护,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隐私知识和媒介素养教育外,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借助相关的软件技术进行。

学生信息安全与防护

学生信息安全与防护 实验小学5年级16班主题班会 课题:学生信息安全与防护 目的:让学生了解目前犯罪事实的发生,大都与自身的信息泄露有关系,常常被一些“有心人”利用,给学生造成很大的损失。 主持:蒋宗良蒋汶伯 时间:40分钟 步骤: 主持人甲:各位同学大家好!目前在校园、小区发生了很多犯罪案例,并成上升趋势,犯罪分子是怎么知道作案目标的呢?那么多的人怎么偏偏就找得那么准呢? 主持人甲:这就今天班会课要讨论的主题《学生信息安全与防护》。 主持人甲:相信同学们大都对网络比较了解,但对于网络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又有多少认识呢?有请蒋汶伯同学来给我们提几个有关信息安全的问题吧!掌声欢迎! 一、信息安全与防护 主持人乙:这些问题都是同学们在上网的过程中遇到的,你们是如何处理,又是为什么呢?请同学们畅所欲言。 主持人乙:(1)在使用电脑时,电脑系统要安装杀毒软件?是安装一个还多个呢?为什么?哪位同学来说说! 主持人甲:只安装一个就够了,因为安装了多个,杀毒软件要把对方当作病毒来杀或不断的检查对方,让电脑变得很慢,影响我们的上网环境。不要忘了手机也一样要安装杀毒软件哦。 主持人乙:(2)在网络上留电话号码时你是如何做的呢?直接输入吗? 主持人甲:应该在数字之间用“-”隔开,避免被搜索引擎搜到。 主持人乙:(3)你会不会把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学校名称或者电话号码、照片等提供到聊天室或公共讨论区? 主持人甲:那样就暴露了我们的个人信息。 主持人乙:(4)在使用公共网络工具时,如邮箱、QQ号,在下线时如何清理登录痕迹?你会接收不认识的人发过来的邮件等资料吗?为什么? 主持人甲:如在退出邮箱或QQ号码后,再次随便乱输入一串文字,点击确定,就把你原来的密码覆盖了。如果接收来路不明的邮件,很有可能在你打开时木马病毒就会跟随文件植入你的电脑或手机中,从而盗取你的个人信息。 主持人乙:(5)网购东西填写的地址时你是填写住宅的全称和门牌号吗?为什么? 主持人甲:特别是女生尤其要注意,因为网购快递,目前管理上还存在

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锐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1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应包括: a)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b)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c)安全培训制度; d)用户管理制度; e)新服务、新功能安全评估; f)用户投诉举报处理; g)信息发布审核、合法资质查验和公共信息巡查; h)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i)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 j)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审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员工宣贯

2.机构要求 2.1 法律责任 2.1.1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2.1.2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从事的信息服务有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3.人员安全管理 3.1 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主办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岗位管理制度应包括保密管理。 3.2 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来执行,包括: 1.个人身份核查: 2.个人履历的核查: 3.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明: 4.从事关键岗位所必须的能力 3.2.2 应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3 安全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包括: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一、广电公众平台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并由专门的数据安全部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广电公众平台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通过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广电公众平台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加密脱敏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设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 二、保护个人信息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1、通过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2、建立数据安全专项部门,负责安全应急响应组织来推进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通知 1)如发生个人信息引发的安全事件,广电公众平台将第一事件向相应主管机关报备,并即时进行问题排查,开展应急措施。 2)通过与全量用户发送通知提醒更改密码。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触达用户知晓,在公共运营平台运营宣传,制止数据

泄露。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广电公众平台仍然无法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账号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网络环境中始终存在各种信息泄漏的风险,当出现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用户的信息出现泄漏时,广电公众平台将极力控制局面,及时告知用户事件起因、广电公众平台采取的安全措施、用户可以主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情况。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防护》答案#精选.

尔雅通识课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防护》答案 1.课程概述 1.1课程目标 1.《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2月,我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多人。 C 6亿 2.《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4年总体网民当中遭遇过网络安全威胁的人数将近50%。()√ 3.如今,虽然互联网在部分国家已经很普及,但网络还是比较安全,由网络引发的信息安全尚未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全民性的问题。() × 1.2课程内容 1.()是信息赖以存在的一个前提,它是信息安全的基础。

A、数据安全 2.下列关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D、以上都对 3.网络的人肉搜索、隐私侵害属于()问题。 C、信息内容安全 1.3课程要求 1.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做到()。 D、以上都对 2.信息安全威胁 2.1斯诺登事件 1.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主要是凭借“棱镜”项目进入互联网

服务商的()收集、分析信息。 C、服务器 2.谷歌、苹果、雅虎、微软等公司都参与到了“棱镜计划”中。() √ 3.“棱镜计划”是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的电子监听计划。()√ 2.2网络空间威胁 1.下列关于网络政治动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这项活动有弊无利 2.在对全球的网络监控中,美国控制着()。 D、以上都对 3.网络恐怖主义就是通过电子媒介对他人进行各种谩骂、嘲讽、侮辱

等人身攻击。()× 2.3四大威胁总结 1.信息流动的过程中,使在用的信息系统损坏或不能使用,这种网络空间的安全威胁被称为()。 A、中断威胁 2.网络空间里,伪造威胁是指一个非授权方将伪造的课题插入系统当中来破坏系统的()。 B、可认证性 3.网络空间的安全威胁中,最常见的是()。 A、中断威胁 4.网络空间里,截获威胁的“非授权方”指一个程序,而非人或计算机。() ×

个人信息保护(精)

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随着个人信息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问题也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而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模式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通过对美国和德国两国的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的分析,提出对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应选择人格权保护模式,将其确定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关键词: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超市开业,会员卡会莫名其妙地寄到了家里;新房刚拿到钥匙,就有装修公司跟踪而至;新车刚买,就接到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购买车辆保险等等。大量的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利用,现代人因此而成为“透明人”或“半透明人”,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缺失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09年央视3.15晚会上的分众传媒“短信门”事件更提醒我们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因此,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就成为法律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虽然我国从2005年就已经开始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纳入立法日程,但至今尚未出台,而对个人信息相关问题的争论在理论界也从未停止,对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的选择理论界也存在颇多争议,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发表本人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个人信息权 (一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可以识别出信息主体本人的一切信息的总和,包括了信息主体生理信息、心理信息、智力信息以及有关信息主体个体的信息、社会的信息、经济的信息、文化的信息、家庭的信息等等。对于个人信息,学界有不同的称谓,有的称为个人隐私,有的称为个人资料(数据,下面对这三个概念进行一下比较. 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 隐私是近年来在我们生活中频繁出现的词语,一般是指不愿告诉别人的或不想公开的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情。“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最大的区别在于范围上的差异,个人信息的范围大于个人隐私,即

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

2019年5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 蔡希(新华报业传媒集团,210036) 【摘要】信息安全的内容非常广泛,网络安全就属于它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当今时代,网络已融入每一个人的生活。人们生活办公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安全隐患也无处不在。因此如何保障信息的安全也成了全球性的大问题。 【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222(2019)05-0130-02 1什么是网络安全 对于网络安全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包括的是物理安全,指网络系统中各通信、计算机设备及相关设施等有形物品的保护,使他们不受到雨水淋湿等。另一方面还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安全。包含信息完整性、保密性以及可用性等等。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都非常的重要,任何一方面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网络安全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进行安全保护时必须合理安排,同时顾全这两个方面。 2信息安全隐患 网络环境中信息安全威胁有:①假冒。是指不合法的用户侵入到系统,通过输入账号等信息冒充合法用户从而窃取信息的行为;②身份窃取。是指合法用户在正常通信过程中被其他非法用户拦截;③数据窃取。指非法用户截获通信网络的数据;④否认。指通信方在参加某次活动后却不承认自己参与了;⑤拒绝服务。指合法用户在提出正当的申请时,遭到了拒绝或者延迟服务;⑥错误路由;⑦非授权访问。 网络安全问题多种多样,据统计,SQL注入是现在网络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方式。“SQL注入”是一种直接攻击数据库的手段,原因在于web类应用程序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漏洞存在, SQL注入的实际攻击过程就是利用这些漏洞,通过被入侵数据库的外部接口入侵到数据库操作语言中,这样就可以在数据库中窃取数据,有一些严重的取得高级管理员权限甚至能够控制被入侵的系统,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SQL注入攻击的危害性之大,该攻击不仅能很容易迂回过系统防火墙后直接对入侵数据库进行访问,更严重的在于可能取得被入侵服务器的管理员身份,同时获得直接访问硬件服务器的最高权限。SQL注入漏洞的风险在很多情况下要高过其他所有的漏洞所造成的安全威胁。 XSS,在我国被叫做跨站脚本,是非常常见的脚本漏洞。但由于其无法直接对系统进行攻击,因此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跨站脚本执行漏洞的攻击效果需要借助第三方网站来显现,如果没有第三方,就很难完成攻击。跨站脚本执行漏洞攻击能在一定程度上隐藏身份,不容易被识别和发现。跨XXS攻击被称作“钓鱼式”攻击。这里的“钓鱼”包含很多方面的手段,例如,通过获得Cookie,可以制造出和原来页面相同的界面,如此一来可以对页面的信息进行屏蔽,导致有用信息得不到显示。“钓鱼式”攻击主要还是针对个人电脑,通常不会针对公用电脑。它的攻击手段有电子邮件、带有病毒的聊天室等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个人电脑的钓鱼式攻击越来越多,攻击的主要目的是个人的财务信息。在攻击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利用跨站脚本执行漏洞。根据国外数据显示,存在跨站脚本漏洞的网站已经超过了65%,其中不乏一些大型的跨国企业。 3解决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的主要途径防火墙的作用是阻拦不符合要求的用户访问系统,从而确保系统的安全。就其实质作用来说防火墙是网络访问控制技术,它具体包括包过滤技术、应用网关技术以及代理服务技术等。防火墙技术之所以在目前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是因为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黑客攻击,并且对数据进行监控,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出原因。当遇到攻击时,防火墙能够及时将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割裂开,从而确保内部网络的绝对安全。当然,防火墙自身的安全性并不是百分百的保障。 虚拟专用网(VPN)能够有效组织访问人员,从而起到非常好的控制访问的效果。该网络能够实现企业间的内部无缝连接,当然这两个企业之间必须要相互信任。VPN是建立在公共信道,以实现可靠的数据传输,通常需要使用具有加密功能 (2)定期检查维护顾名思义,就是相隔一定的时间段进行周期性检查,一旦发现有问题出现就要立即处理,以确保机器能够顺利运行,同时还可以增加网络系统的安全系数。目前,定期检查维护包括如下相关工作:检测传输线有无异常,防水措施是否到位,设备上有无零件损坏或是脱落,电缆的挂钩是否松动错位,用户内网的分支分配器安装是否无误,线杆的拉线是否出现松垂掉落,接地是否良好,最后还要记录器械上的关键指标参数等[5]。 3结束语 近年来在我国文化产业的进步发展过程中,有线电视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不容小觑。而要想使得这一工程能够持续发挥自身的良好作用,就必须保障其光缆传输故障问题得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最为有效的解决。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深入探究有关于解决光缆传输故障的技术,并提出了对其进行日常有效维护的办法,以期提高我国的有线电视行业水平[5]。 参考文献 [1]叶敏军.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科技传 播,2011(20):00072. [2]谢碚钢.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维护管理探讨[J].计算 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4):000131. [3]关春雨.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通讯世 界,2017(16):00092-00093. [4]王浩鹏.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声屏世 界,2015(4):00072. [5]于新杰.浅析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排查与维护[J].科技经济导刊,2018,v.26;No.642(16):00025-00026. 收稿日期:2019-4-15 通信设计与应用130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的发展与策略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设计(论文) 题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概论 指导教师:郭军利 学生姓名:吴万强 学号: 1401120125 专业: 14级通信工程 院(系):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目录 1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概论 (3) 1.1 背景简介 (3) 1.2 研究意义 (3)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4) 2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发展趋势 (4) 2.1 主要技术和发展趋势 (4) 2.2 常见的安全威胁 (7) 3 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策略 (7) 3.1 威胁计算机信息安全主要因素 (8) 3.1.1 黑客的威胁和攻击 (8) 3.1.2 计算机病毒 (8) 3.1.3 网络软件的漏洞 (8) 3.2 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防护措施 (8) 3.2.1 设置身份鉴别系统 (8) 3.2.2 设制口令识别 (8) 3.2.3 安装防火墙技术软件 (9) 3.2.4 安装网络版防病杀毒软件 (9) 3.2.5 采取数据加密技术 (9) 3.2.6 加强管理解决信息安全的问题 (9) 4 总结 (9)

1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概论 1.1背景简介 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的使用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工作中的每个角落,对其网络的应用以来也来越高,然而,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信息安全的问题也渐渐的浮出水面,大量的信息都出存在网络上,可能随时早到非法侵入,对信息安全造成威胁,因此,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及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本文阐述了关于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防护的策略进行探讨分析,仅供参考。 由于互联网技术在全球的发展速度很迅猛,在给人们工作带来方便和带来物质享受的同时,在在承担着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例如像数据被剽窃、黑客的侵袭、系统内部的信息被盗等,虽然在计算机的系统里安装了很多的安全软件,但还是难免发生诸如的类似的情况,目前,怎样能够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全球都在关注的话题. 1.2研究意义 从发展的眼光来看,Windows平台的发展方向已经从桌面应用转向网络应用,计算机用户也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这一方面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对计算机上的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没有任何安全维护的网站的安全漏洞至少有1 500个,而这些漏洞恰恰使黑客攻击的主要目标。病毒、黑客、木马程序都对我们的系统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1999年4月26日的CIH 病毒大爆发给我国带来了数以亿计的损失,根据Financial Times的统计,全球平均每20s就有一个网络遭到非法入侵,Yahoo,Sina,263等很多国内外著名 站点都曾遭到黑客的攻击。 信息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些用户认为只要使用了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产品,信息安全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是完全错误的。随着计算机操作系统漏洞的不断发现、新病毒和新的攻击手段的不断产生,我们只能使系统越来越安全,而做不到绝对的安全。 为了保护计算机系统里的各种信息,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一方面要使用合格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产品,并对其进行正确的设置;另一方面要了解病毒、木马程序、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等产品的基本知识,注意计算机系统漏洞、软件安全方面的最新信息,做到对自己的系统安全情况始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使你的系统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从而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前言 为有效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结合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 的情况,组织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单位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供互联网服务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参考借鉴。 1范围 本文件制定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业务流程。 适用于个人信息持有者在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处理过程中开展安全保护工作 参考使用。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企业,也适用于使用专网或非联网环境控制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或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五)] 注:个人信息还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3.2 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 [GB/T 35273-2017,定义3.3] 3.3 个人信息持有 对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源、环境、管理体系等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相关活动或行为。 3.4 个人信息持有者 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处理的组织或个人。 3.5 个人信息收集 获得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供、通过与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以及通过共享、转让、搜集公开信息间接获取等方式。 [GB/T 35273-2017,定义3.5] 3.6 个人信息使用

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_杨立新

文章编号:1674-5205(2013)03- 0147-(006)收稿日期:2013-01-03 作者简介:杨立新(1952—),男,山东蓬莱人,中国人民大学民 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摘 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制裁侵害公民个人 电子信息侵权行为的原则,对于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决定》列举的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不同表现形式,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确定构成要件、举证责任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决定;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行为 Abstract :Decision of Strengthening Network Information Protection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rescribes the principles of protecting network information and punishing tortious conduct of infringing individual electronic information.When the above -mentioned situation happens ,tort liability shall be born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The said tortious conduct is a general tort.Different forms of infringing individual electronic information lis-ted in the Decision ,their constituent elements ,burden of proof and means of bearing tort liability should b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ault liability principle in Para.1of Art.6of Tort Liability Law . Key Words :Decision of Strengthening Network Information Protection ;individual electronic information ;tortious con-duct ;tort liability ;general tort 中图分类号:DF0-052 文献标识码:A 2012年12月28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当天公布,立即生效施行。《决定》关于加强保护网络信息,特别是关于制裁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侵权行为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进行解读和深入研究,以便更好地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一、确定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制裁侵权行为的原则《决定》第1条开宗明义,规定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制裁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 即“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决定》确立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在实践中落实这一原则,保护公民个人电 子信息,制裁侵权行为,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决定》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公民个人身份 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也要强调保护公民的表达 自由,不能因为强调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而对公民的表达自由进行非法限制。对此, 最明确的界限是《宪法》第51条规定,即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 候, 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凡是没有侵害他人自由和权利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行为,就在保护之列。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才是应当制裁的违法行为。例 如,在网络上揭露“表哥”、“表叔”等腐败分子的罪行,并且最后通过司法程序将其绳之以法,不属于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而属于表达自由、促进廉政 建设的正当行为,应当予以鼓励。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在网络以及任何场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揭露,或者以其他方法表达自己的意见,都不属于侵权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鼓励。 第二,应当加强对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制裁的力度。近年来,社会生活中之所以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行为十分猖獗, 其主要原因就是对这些侵权行为制裁不力。虽说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都有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制裁规定,但这些规定都不是特别明确和具体。同时,对于侵害个人信息刑事犯罪的起刑点过高,很难运用刑罚手段对

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安全及防护

课程目标已完成 1 《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2月,我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多人。 ?A、 ?B、 ?C、 ?D、 我的答案:C 2 《第35次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2014年总体网民当中遭遇过网络安全威胁的人数将近50%。() 我的答案:√ 3 如今,虽然互联网在部分国家已经很普及,但网络还是比较安全,由网络引发的信息安全尚未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全民性的问题。() 我的答案:√(错的) 课程内容已完成 1 网络的人肉搜索、隐私侵害属于()问题。 ?A、

?C、 ?D、 我的答案:C 2 ()是信息赖以存在的一个前提,它是信息安全的基础。?A、 ?B、 ?C、 ?D、 我的答案:A(错的) 3 下列关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B、 ?C、 ?D、 我的答案:D 课程要求已完成 1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做到()。

?B、 ?C、 ?D、 我的答案:D 2 黑客的行为是犯罪,因此我们不能怀有侥幸的心理去触犯法律。()我的答案:√ 斯诺登事件已完成 1 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主要是凭借“棱镜”项目进入互联网服务商的()收集、分析信息。 ?A、 ?B、 ?C、 ?D、 我的答案:D(错的) 2 谷歌、苹果、雅虎、微软等公司都参与到了“棱镜计划”中。() 我的答案:√ 3

“棱镜计划”是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的电子监听计划。() 我的答案:√ 网络空间威胁已完成 1 下列关于网络政治动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B、 ?C、 ?D、 我的答案:B(错的) 2 在对全球的网络监控中,美国控制着()。 ?A、 ?B、 ?C、 ?D、 我的答案:B(错的) 3 网络恐怖主义就是通过电子媒介对他人进行各种谩骂、嘲讽、侮辱等人身攻击。()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白皮书.doc

谢谢观赏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 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9年 4 月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 白皮书 咨询及索取 关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CISP-PIP考试相关信息,请与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4层 【邮编】100191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注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为国家重点行业、部门提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安全管理及数据智能开放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以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为己任。 2019年初,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中电数据成立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知识体系研发与维护、培训体系建立、考试中心组织管理、专项证书推广等工作。CISP-PIP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资质评定。持证人员掌握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管理与工程、数据安全基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实践、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可在数据保护、信息审计、组织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专长,有效提升相关企业数据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强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目录 引言1 一、CISP-PIP知识体系结构2 二、CISP-PIP认证要求 3 三、CISP-PIP注册流程 3 四、CISP-PIP职业准则 4 五、CISP-PIP考生申请资料要求5 六、CISP-PIP收费标准 5 七、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6

2017《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防护》期末考试(20)

2017《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与防护》期末考试(20) 1不属于计算机病毒特点的是()。(1.0分)1.0 分 A、 传染性 B、 可移植性 C、 破坏性 D、 可触发性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答案解析: 2美国“棱镜计划”的曝光者是谁?()(1.0分)1.0 分 A、 斯诺德 B、 斯诺登 C、 奥巴马 D、 阿桑奇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答案解析: 3之所以认为黑客是信息安全问题的源头,这是因为黑客是()。(1.0分)1.0 分A、 计算机编程高手 B、 攻防技术的研究者 C、 信息网络的攻击者 D、 信息垃圾的制造者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答案解析: 4下面哪种不属于恶意代码()。(1.0分)1.0 分 A、 病毒 B、 蠕虫 C、 脚本 D、 间谍软件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5系统管理员放置Web服务器并能对其进行隔离的网络区域称为()。(1.0分)1.0 分A、 蜜罐 B、 非军事区DMZ C、 混合子网 D、 虚拟局域网VLAN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答案解析: 6WD 2go的作用是()。(1.0分)1.0 分 A、 共享存储 B、 私人存储 C、 恢复删除数据 D、 彻底删除数据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答案解析: 7应对数据库崩溃的方法不包括()。(1.0分)1.0 分 A、 高度重视,有效应对 B、 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C、 重视数据的可用性 D、 不依赖数据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答案解析: 8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1.0分)1.0 分 A、 下一代网络中的内容安全呈现出多元化、隐蔽化的特点。 B、 越来越多的安全意识参差不齐的用户让内容安全威胁变得更加难以防范。 C、 现在的大多数移动终端缺乏内容安全设备的防护。 D、 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移动互联网。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教案资料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共进和谐社会发展 ——关于黄石市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 □潘兆刚(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1002班)【摘要】在现实世界中,个人信息随处可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滥用造成的隐患日益严重。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个人信息,从字面上解释为有关个人一些状况的信息。更严格的定义是有着特定内涵的法律概念,他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信息。从个人信息的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上看有个人私权利的属性。如今,个人信息的滥用和非法使用使得不少人对信息安全产生恐慌。其实说到底,个人信息的泄露与被滥用也是由一些客观原因引起的,首先是自身上的原因,可能自己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太重视,觉得无所谓,就忽视了它的保护性。这是因为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够而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第二就是一些部门对一些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到位,从而从公司或者一些部门内部产生个人信息泄露,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在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上,自己应该了解一些基本情况,比如说哪些不能随便的透露,哪些要安全保护的……个人信息有很大部分都是涉及到自己的隐私,所以在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也应该学会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我国也不是一片空白。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民法上通过对个人人格权的保护表现出来。我国民法中对人格权的保护见于民法通则的各个章节。这些条款表明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有了立法上的体现。虽然人格,隐私、名誉、自由、信用等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各有不同。但是,对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侵害了以上或是更大范围的私权利。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就是对个人信息的间接保护机制。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个人信息的传播途径和方法比较原始和单一,个人信息的内容和保存的方法也比较单一。一般,个人信息只有个人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住址、单位、电话、学历、信仰。保存的方法有保存于单位的和学校的档案或是家庭户口所在的街道及村组织中。信息发达以后,不仅通信、通讯这类信息交流的方式上飞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从20世纪60、70年代的一般信息扩展到个人金融信息、交友信息、商业信息等更广阔的领域。对这些信息的非法使用已不仅仅是侵害个人人格权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个人信用的损害。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是在网络上,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不少人也利用网络盗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一些非法活动,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为了积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制定了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用户信息安全、电子邮件用户注册信息和邮件地址保密,提出了要求和规定。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许多的法律还有不足之处,有些人想方设法的找出法律漏洞进行偷盗个人信息而产生重大影响。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是每个公民都必须做到的。

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

2012.8 18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 安全与保护探讨 佟大柱 徐州市行政学院 江苏 221009 摘要:网络已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问题,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成了网络对人们最大的伤害,认清个人信息泄露危害,分析个人信息泄露途径以及提出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建议是本文主要探讨的内容。 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信息泄露;信息安全;隐私保护 0 引言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及各种网络接入方式和接入终端的日益普及,网络与人们的生活结合的越来越紧密,网上办公、娱乐、购物等各种网络应用已充斥着我们每天的生活,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不断遭受它带来的各种困扰,各种个人信息和隐私在不知不觉中通过网络泄露出去,正在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影响。据人民网推出的“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调查显示,90%的网民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89%的网民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忧。而且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些数据还在不断的增长之中。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以及如何对其合理利用已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1 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畴 要做到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必须先要理清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个人信息的称谓尚未统一,虽然很多国家已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了立法保护,但对于个人信息的立法描述却各不相同。如美国的《隐私权法》将其称为个人隐私,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欧盟先后制定的《关于涉及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保护以及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指令》、《关于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之个人保护公约》和《关于保护自动化处理过程中个人数据的条例》都将其称之为个人数据,而加拿大的《个人信息保护及电子文档法案》和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又将其称之为个人信息。 当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称谓分歧也比较大,国内的主 要学者在个人信息名称确定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即使是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看法,但从人们的语言使用习惯和理解力来看,采用“个人信息”来描述和个人相关的电子化信息资料比较合理。2005年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也使用了个人信息的称谓。建议稿中对于个人信息的描述为:个人信息指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2 当前我国网上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1) 个人信息通过网络被盗用和滥用情况非常严重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遭遇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为2.17亿,占网民总数的44.7%,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1.21亿,另有8%的网民最近半年内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个人信息盗用已经由原来的个体盗用行为发展为相关行业有组织的针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倒卖的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近几年央视的3.15晚会也不断对相关行业通过盗用和贩卖个人信息来谋取利益进行曝光。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已经成了个人信息泄密的新渠道。 (2) 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差 我国网民在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大部分网民缺乏安全意识,很多人还没有个人信息的保护概念,如总是不加选择的浏览网站,随意安装网上的各种插件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使用的电脑没有安装杀毒软件或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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