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性鉴定分A、B、C、D等级-住房等级a、b级

房屋安全性鉴定分A、B、C、D等级-住房等级a、b级

国家建设部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如果是危房的话就必须拆除。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级如下: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应整体拆除。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样本20140612New

附件2: 工程名称GCMC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 报告编号BGBH 鉴定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BGBH 房屋名称:JZW_MC报告编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页码) 二、检测方案……………………………………………… (页码) 三、鉴定依据 .............................…….….(页码) 四、房屋现状调查及结构检测.......... ......……...(页码) 五、技术分析 ............................…….…..(页码) 六、鉴定结论 .............................…….. (页码) 七、处理要求及建议……………………………………… (页码) (仅供参考) 附件一、房屋建筑和结构图……..…...……….……….……(页码) 附件二、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三、检测报告………………………………….…..…... (页码) 附件四、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 . (页码) 附件五、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六、地基补充勘察报告或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页码) 附件七、建筑物整体倾斜观测报告...……...….…....... (页码) 一、项目概况 二、检测方案(仅供参考) (一)检测方案: 2005年6月业主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出了以两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位结构工程师为主的检查勘察队伍于2005年6月30日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等。 根据《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

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

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 表1 民用、工业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元/㎡建筑面积) 表2 工业与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建筑层数、高度调整系数 表3 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档次调整系数 表4 单体工业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规模调整系数 表5 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结构调整系数

附录A:民用建筑分类示例 附录B: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工作内容 说明: 1. 从事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依据合同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鉴定工作内容、鉴定完成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2. 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收费按不同建筑类别,据实选取房屋建筑类型,将单价乘以相关调整系数计算。民用建筑每次单栋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民用建筑单套(间)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取,工业建筑每次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单体建筑大于5万平方米、群体建筑大于1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委托鉴定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按指导价标准下浮20%计算。别墅等单栋建筑,按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乘以1.2计算。按照使用面积登记无法核定建筑面积的住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 3. 在有毒或超常规高、低温等特殊环境中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工作,增加20%收费。 4. 因房屋建筑竣工(施工)图纸残缺不全或委托方需要加急、司法鉴定等,可根据工作难度和工作量等情况,适当增加收费,具体费用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在合同中约定。 5. 构筑物的安全性鉴定收费,可根据工作难度和工作量等情况,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在合同中约定。 6.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技术服务时,涉及超出附录B“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工作内容”的工程质量检测、测绘等其他项目,费用按相关规定另议。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区危险房屋安全现状,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如下:健全组织: 3、设置办公室: 危险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日同志组成。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通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各镇(街)管辖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及辖区内直管公房。 2、整治重点: (1)房屋整体出现险情。 (2)经鉴定为危险住房。 第 2 页共 5 页

(3)对已查出安全隐患但尚未整改到位的房屋。 整治措施及有关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区房管所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进行排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向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申请危房鉴定,并按鉴定处理意见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经鉴定为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危险等级为D级)的危险住房,镇(街)应组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险住房,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拒不治理危房的,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业部门人员、指导镇(街)对各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整治工作。 3、由区房管所负责协调联系市危险房屋鉴定站及时为需申请危房鉴定的房屋进行鉴定。 4、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由镇(街)、村(居)督促并以书面告知。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房屋,由镇(街)统一上报区规划、国土、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部门进行统一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第 3 页共 5 页

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房屋安全鉴定就是对既有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满两年及以上)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现场随机测得各构件的实际强度,并通过 科学的统计方法推定出强度值,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荷载)和实际尺寸用计算机建模计算,根据房屋本身的抗力和外界作用效力的比评价各鉴定单元的等级,然后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下面小雅就房屋安全的相关规定收集了信息。 20xx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 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 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中的相关问题探析

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中的相关问题探析 发表时间:2018-09-10T17:16:56.9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幸家源[导读] 摘要:随着国内建设水平的增长,在新房屋的质量水平基本可以达到标准,由于新房屋建设的速度总是无法跟上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房屋的需求,所以二手房市场异常火爆,但是近年来总是出现房屋安全质量问题,所以在房屋安全质量的鉴定与检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买方在购房过程中避免受到损失。 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西钦州 535000摘要:随着国内建设水平的增长,在新房屋的质量水平基本可以达到标准,由于新房屋建设的速度总是无法跟上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房屋的需求,所以二手房市场异常火爆,但是近年来总是出现房屋安全质量问题,所以在房屋安全质量的鉴定与检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买方在购房过程中避免受到损失。这篇论文首先从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重要性出发,剖析现在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的相关问题,最后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问题最近这几年年来,因为房屋交易中,经常因为入住后的安全质量问题出现各种纠纷,这个给当前司法机构带来了压力,同时给交易双方带来精神与物质的损失。所以,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除了要加大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力度之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标准。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发展情况并不是特别的好,但是,鉴定及检测的报告是目前解决房屋交易纠纷中最有力的预防途径。下面将进一步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进行多方位的简要说明。 1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工作的重要性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可以帮助房主对房产了解安全性能,交易价值、安全入住、质量保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协助重建、扩建、交易纠纷等,在质量安全检测中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具体表现在如下的几点:(1)住户自觉对使用的房屋做安全鉴定检测,及时发现房屋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并且可以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不便利的地方,增加住户的入住体验。 (2)帮助政府进行城市规划。政府在进行城市建造中,不能全部将老旧建筑物全部拆除,可以对使用年限比较旧的住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针对情况比较严重的进行拆除重建,但是安全质量合格的,可以给予装饰装修继续使用。 (3)中国的自然灾害问题比较严重,在自然灾害的破坏下,经常会有房屋损失,在灾害过后的重建过程是比较艰辛的,需要耗费人力物力,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区分建筑重建、建筑维修、房屋安全,可以尽快安排部分居民入住,避免国家的财力人力的浪费。 (4)最近居民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是不断增加的,经常出现居住过程中认为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拆改结构、改建满足自己的居住要求,但是经常出现对房屋本身结构的改变,就会有周围住户的投诉,导致施工计划的搁置,其实,对房屋有施工计划的住户可以将自己的施工方案交由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中心,让专业人士评判建设后会对自家或者周围邻居出现困扰,如果有问题及时更改方案,如果没有可以交由相关人员参考了解。尤其要对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方案进行严格审定,对不适合改造的不允许开工,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给出施工指导意见,确保房屋改造后其安全性,保障房屋住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防止倒塌事故等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司法仲裁拍卖的房屋近年来多次出现原房主对于房屋破坏的情况,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司法机关可以在拍卖前,驱赶原住户之后,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及检测,作为拍卖中依据资料,维护司法拍卖的可信度,防止拍卖由于房屋与实际不相符合出现纠纷争议,导致司法拍卖可信度受损。 2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中的相关问题 2.1安全管理意识不足 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现在发展一直止步不前,就是因为缺乏市场,没有市场没有利润,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很难起步,归其原因就是安全管理意识不足,无论是居住在老旧房屋的居民还是交易的过程中,没有对房屋质量安全的意识,即便有相关机构建议,但是还会考虑价格原因,通常不会进行鉴定及检测。对于新房住户在入住之前,也应该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保证入住的房屋质量安全合格,但是绝大部分业主根本不懂相关理论知识,会用自己的“一套理论”进行检测,实际上缺乏科学技术依据,并且没有办法了解整体质量安全。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约束,会忽略安全质量问题,为今后埋下隐患。提升关于安全管理意识,志在必行。 2.2安全鉴定检测人员职业水平不高 安全鉴定检测人员的行业发展相较于整个建筑行业一直是比较缓慢的,缺乏市场,鉴定检测意识的缺乏,导致目前安全鉴定人员都是水平比较低,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也缺乏相关安全鉴定检测的职业考核。并且缺乏相关部门监督及制定职业门槛,从业人员对于质量安全鉴定及检测水准参差不齐,导致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报告缺乏权威性及准确性。由于检测结果不准确,可能会影响客户对于安全鉴定检测的信心,进而会造成恶性循环。 2.3缺少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机制 目前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缺少相关权威机构的指导安排,对于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标准要求不高,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缺少完善机制。经常检测过程中出现漏项或者重复检测,对于检测数据,由于客户大部分是不懂房屋安全及施工方面知识,当检测偏差或者检测错误是不知晓的,检测机构经常敷衍了事,制造假数据或者得出与实际不相符的结论。分析原因,是缺少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机制,检测内容项目较多,很容易漏项缺项或者重复测量,出现问题后有恐惧客户怀疑专业性,就只好出此下策。 3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及检测的对策 3.1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不仅仅是针对居民个人,更是针对政府机构的。政府机构在质量安全控制不能只停留在施工阶段,需要开始拓展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对于新屋,鼓励居民进行安全鉴定检测,对于检测政府可以采取相关备案,有安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维修并且赔偿安全质量鉴定检测费用,对于老旧房屋,政府要督促进行安全鉴定检测,对于家庭困难住户,政府可以政府补贴,及时收集住户安全质量鉴定检测的报告,针对整个居民房屋安全质量问题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拆迁重建;居民个人要明白不能因小失大的道理,在进行房屋改装或者交易过程中,要到服务质量较好的公司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改装或者购买,防止出现各种情况。 3.2加强行业人员培训及考核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 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8.争议处理: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决定删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第十条。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二章鉴定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 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八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思路及实例分析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思路及实例分析 摘要:结合笔者从事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实践经验,就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探讨,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技术规范、政策规定,提出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建议,结合某厂房工程对其采取结构检测,根据现场检测和计算分析结果提出该厂房的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 关键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鉴定步骤;鉴定评估 Abstract: Combining the safety of the building in the testing practice experience, the safety of the building is the testing of the existing in the work of some common problems are discussed, according to his own experiences and relate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olicies, and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of building safety examination and appraisal, combined with a workshop to adopt a structure engineering testing, according to the field detection with the calculation results of this plant structure safety examination and appraisal report. Key Words: building security; testing; appraisal steps; appraisal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现状调查 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就必须先对其采取初步调查,包括收集整理相关图纸资料、初勘现场和填写《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初步调查表》(格式如附录B所示)等工作。 (1)收集整理的相关图纸资料主要包括:原设计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要时尚应收集处于同一工程地质单元的周边已有房屋建筑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区域性地质资料)、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房屋建筑检测或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等。 (2)初勘现场应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历史、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等相关情况。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历史:如建筑年代、施工建设、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损等情况。调查了解房屋建筑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 (3)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如裂缝、倾斜等,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方案,列出检测、检查的部位、数量,并提出需由委托方配合完成的准备工作。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步骤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样本55619

附件2: 工程名称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 报告编号 鉴定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房屋名称:报告编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页码) 二、检测方案……………………………………………… (页码) 三、鉴定依据 .............................…….….(页码) 四、房屋现状调查及结构检测.......... ......……...(页码) 五、技术分析 ............................…….…..(页码) 六、鉴定结论 .............................…….. (页码) 七、处理要求及建议………………………………………(页码)(仅供参考) 附件一、房屋建筑和结构图……..…...……….……….……(页码) 附件二、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三、检测报告………………………………….…..…... (页码) 附件四、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 . (页码)

附件五、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六、地基补充勘察报告或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页码) 附件七、建筑物整体倾斜观测报告...……...….…....... (页码) 一、项目概况 二、检测方案(仅供参考) (一)检测方案: 2005年6月业主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出了以两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位结构工程师为主的检查勘察队伍于2005年6月30日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等。 根据《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的相关规定,结合详细的房屋结构现状勘查,与业主协商制定本次的检测方案如下: 1、本工程采用天然地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坡洪积层粉质粘土;设计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180kPa。通过现场勘察,未发现建筑物有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省建委冀建房…1992?406号 1992年12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城市(含省辖市、县级市、建制镇、工矿区,下同)各种房屋。 本实施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工程竣工经居住和使用一段时间后,其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含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对自有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房屋部门应在主要管好自有房屋的同时,注意对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安全抽查。 第五条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负责全省的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或归口管理下,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托现有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利用社会力量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本地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任何单位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成立相应机构。 第七条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贯彻执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有关法规政策; (三)审查其派出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结论; (四)组织鉴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五)总结交流鉴定技术工作的经验; (六)对本辖区的危险房屋进行防治管理。 第八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必须持有相关民事权利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必须及时进行鉴定。 第九条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请。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及时指定项目负责人,约期赴现场查勘测试; (二)初始调查,查明房屋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综合技术资料;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4.01 【实施日期】200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二○○七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土房管系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三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局领导。 第四条市局、区(县)局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工作。市局、区(县)局各级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兼职。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五条为有效利用技术、设备等资源,市局设立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区(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业务和技术指导。 第六条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

关于开展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房屋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既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现将此次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位推进房屋排查。我镇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方面工作,深刻认识本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房屋质量安全状况和维护管理状况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与整治,确保不漏一栋(户),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对排查的房屋分门别类,分类整治。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危险点的构件进行加固,消除隐患;对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根据鉴定结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经确定为C级、D级危险的房屋,并采取维修加固或者拆除。 三、加强源头管理,把好住房建设关。我镇广泛宣传建房科普知识和防灾减灾常识,增强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在农民建房全过程做到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线到场、建时下地基到场、建中巡查监管

到场、建成竣工验收到场,公示农民建房,实现农民建房公平有序、安全公开。 四、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房屋安全责任人认识自身对房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应尽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房屋安全使用明确房屋所有人权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由房屋实际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善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房屋安全性鉴定方案

检测鉴定方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2015年04月24日

一、工程概况 XXXXXXXX位于XXXXXXXX,建设单位是XXXXXXX。该工程由XXXXXXX,于2001年开工兴建。 该建筑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天然地基,建筑面积为551.3m2。建筑安全等级为4级,按6度抗震设防,基础垫层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10,基础及框架柱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均为C20。 为了解该建筑物结构的质量和结构的安全性,业主委托我单位对该工程基础和主体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我单位于2015年4月对该建筑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检测鉴定方案如下。 二、检测鉴定的内容和方法、仪器和依据 (一)内容和方法 1.采用回弹法检测梁(预制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2.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梁、柱的钢筋配置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必要时选取适量选取梁、柱凿槽验证钢筋直径。 3.检测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的截面尺寸的厚度。 4.检测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及钢筋是否锈蚀。 5.查看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传力是否直接等。 6.检测整栋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层高。 7.检测整栋建筑物的梁、柱等构件是否有裂缝,并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裂缝是否已造成对结构的危害等。 8.检测围护结构变形、裂缝、渗漏情况。 9.采用钻芯法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测基础尺寸,查看基础混凝土是否存在开裂、酥松等质量缺陷。 10.用经纬仪检测整栋建筑物是否有倾斜。 11.人字钢架焊接质量、尺寸与偏差、缺陷及损伤与变形检验。 12.根据检测结果及国家现行规范对该建筑物作出结构安全性鉴定。

(二)检测仪器 1.钢筋探测仪器 2.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 3.混凝土回弹仪 4.激光测距仪 5.全站仪 6.水准仪 7.钻芯机 8.裂缝观测仪 9.游标卡尺 10.钢尺 11.其它检测仪器 (三)检测鉴定依据 1.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 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 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5.《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 7.《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1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 责任人:承办人(A、B)、总工程师、站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齐编发[1991]110号文件)市房屋安全鉴定站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危房管理和鉴定的政策、法规以及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危险房屋进行注册登记,跟踪管理,开展鉴定业务,评定完损等级;对鉴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科学研究等。”

(三)(齐编发[2007]74号文件)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相应增加如下职能:“负责对既有房屋建筑物装饰装修前的建筑结构进行安全鉴定;负责对既有公共场所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鉴定。” 三、鉴定范围、标准 (一)鉴定范围 齐齐哈尔市辖区内各种产权、各种用途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在鉴定范围之内。 1.遭受自然灾害损害的房屋; 2.遭受爆炸、火灾破坏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3.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 4.拆改房屋承重构件或加大原设计荷载的房屋; 5.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铺设地下管线对周边相邻房屋的影响; 6.必须保证使用安全的公共场所;

7.已达到或超过同类房屋设计使用年限而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8.司法鉴定; 9.其他需要安全鉴定的房屋。 (二)鉴定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相关现行技术规范。 四、所需材料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题库

2011年《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11年版) 题库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关于危险房屋的定义,正确的是(D )[JGJ 125-99 5.1.1条] (A)危险房屋就是含有危险构件的房屋。 (B)危险房屋为结构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能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不需要进行加固的房屋。 (C)危险房屋为结构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能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但是需要进行加固的房屋。 (D)危险房屋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A )[JGJ 125-99 3.1.1条] (A)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B)初始调查—受理委托—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C)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处理建议—鉴定评级—出具报告 (D)初始调查—受理委托—检测验算—处理建议—鉴定评级—出具报告 3、危房以____为鉴定单位,按____进行计量。(C)[JGJ 125-99 5.1.3条](A)房屋各组成部分,建筑面积(B)房屋各组成部分,使用面积 (C)幢, 建筑面积(D)幢,使用面积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中,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____,推定____,或直接检测____。( B )[JGJ 125-99 4.3.2条] (A)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 (B)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砌体强度 (C)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 (D)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砌体强度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 5、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分为四等级。(B)[JGJ 125-99 3.2.3条] (A)a u b u c u d u (B) a b c d (C) A B C D (D)A u B u C u D u

危险房屋鉴定规范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 1 总则 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 2.1符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Lo—计算跨度; h—计算高度; n—构件数; ndc—危险柱数; ndw—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 ndsb—危险次梁数; nds—危险次梁数; nc—柱数; nmb—主梁数; nsb—次梁数; nw—墙段数; ns—板数; nd—危险构件数; nrt—屋架; 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 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

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 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 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 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 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ρ—斜率。 2.2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 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鉴定程序 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 评定方法 3.2.1 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3.2.2 第一层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 3.2.3 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3.2.4 第三层次应范围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为A、B、C、D四等级。 4 构件危险性鉴定 4.1一般规定 4.1.1 危险构件是指其承受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4.1.2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一点认识

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一点认识 摘要:对建筑物实行定期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是为了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本文阐述了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必要性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程序和方法。 关键词:结构鉴定开展情况、标准、鉴定与检测、评级与评定结果。 Abstract: to implement regular inspection and building security appraisal, is in order to master the damaged houses situation, found that the damage repair in tim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structural security appraisal and its related some procedures and methods. Key words: the structure identification development situation, standard, appraisal and testing, the credit rating and evaluation results. 一、我国结构鉴定开展情况 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修缮责任的人,应当定期勘察房屋,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即房屋所有者应承担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保养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对建筑物必须进行定期鉴定之规定,更未从立法角度进行相关法规建设。 全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较好的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这对既有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的查勘、鉴别、治理,解决房屋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鉴定行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来说,不是很平衡。特别是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标准化管理更需要大力推行。 二、我国建筑结构鉴定标准 (一)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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