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那么,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1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2.……

3.……

事实和理由:

……。

……。

证据和证据来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民事诉讼用,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如能提供打印文件的,必须手书签字。

2、必须写明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3、写明: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

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制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状2

原告:XXX,男,xxxx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XXX,女,xxxx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XXX,男,xxxx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x)XX民三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二被告诉争的XXX房屋,因新月线建设占地赔偿之纠纷,原告是实际承包人,该块土地上原有附属物系原告投资所建。二被告诉讼时,原告在外地打工,不知道他们之间这起诉讼案件。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代理人:北京xxxx律师所陈xx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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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规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项全新的独立诉讼制度,是为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和救济受生效裁判侵害的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特殊诉讼制度。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新增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并作了原则性规定。20xx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具体程序、处理结果等方面作

出了明确规定。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包括:

1、主体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2、客体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即判决、裁定、调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是其提起撤销之诉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包括一审生效、二审生效的判决、裁定

和调解书。

3、时间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该六个月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4、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专属管辖。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具体程序

1、审查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组成合议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对第三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生效文书确有错误,应改变错误部分;(二)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者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法院应撤销生效文书错误的部分;(三)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民事起诉状(最高法院2016版)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 ,男/女,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出 生,________ 族, 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被告(原审原告):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被告(原审被告):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1. (全部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_______ )_______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 (部分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 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__ )______ 号民事判决/ 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 __________ 项; (请求改变的,写明:)变更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__ ) _______ 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 _________ 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其他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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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近年来,不时会有合同违约的案件发生,也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供大家参考。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1 原告::____设计院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元; 2、支付违约金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

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件__份。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2 原告:卢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身份证号码:。 系字号为“佛山市区布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场所:佛山市区,注册号:。 被告:欧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身份证号码:。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第三人起诉状格式

第三人起诉状格式 第三人起诉状格式 起诉状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2....... 3....... 事实和理由: ......。 ......。 证据和证据来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 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包括: 1、主体条件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 包括:(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2、客体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即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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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诉状 借款合同起诉状(一)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 负责人:某某;职务:行长。 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住所地: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中段东侧。??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女,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上诉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2013)登民一初字第2113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2、请求将第二项改判为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借款本息元及2013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和罚息;? 3、请求改判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违约金30000元;?4、请求将第四项改判为被上诉人李某某、李某某对上述2、3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上诉费由三被上诉人共同承担。?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1日作出(2013)登民一初字第2113号民事判决书,原判决存在如下三处判决错误:1、原判决第二项未支持2013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罚息;2、原判决未支持原审原告违约金请求;3、原判决第四项认定原审被

告李某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错误。具体理由如下:?一、合同解除不导致合同所有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之规定,合同解除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之规定,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一样,属于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核算给付行为,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合同中关于利息、罚息、违约金的条款当属结算和清理条款,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民商事审判实践中有关疑难法律问题的解答意见“一、适用合同法疑难问题(二)合同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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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但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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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査,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 ,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财产,并非案外人邹某财产,依法应当停止对该商铺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1994 年 2 月 1 日原告与第三人邹某登记结婚,后邹某于xx 年 12 月 9 日从广州实业公司购得本案争议商铺,应属夫妻共同财产,20xx 年 3 月 16 日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本案争议商铺经贵院一审判决作岀(20xx) 花法民一初字第 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三、位于广州市花 都区商铺及商铺内物品,归原告赖某所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作岀的 (20xx) 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一、维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xx) 花法民一初字第 6XX号民事判决的第 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因此,本案争议商铺自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即由原告所有。 二、被告申请执行依据(20xx) 穂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査明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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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年___月至____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__被告______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饭店或店铺经营或个人)需要而与原告签订《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______区_____镇_____(东、西、南、北)路______号、_____号和____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_____、_____。该房屋的租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_、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____‰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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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例专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例专题 作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5-10-13 11:34:05 为了保护受错误生效裁判损害未参加原诉的第三人的权益,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增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此类案件类型较新,特编辑整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例专题,供大家参阅研讨。 张某某诉王某某、任某某、赵某某 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 关键词 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条件 裁判要点 前一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知晓后一案件的第三人的债权已得到保护,对第三人申请的已查封的财产进行了处分,侵犯了第三人优先保护的合法权益,应属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范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案件索引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2013)龙民二初字第378号民事判决(2014年3月21日)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2年7月,王某某以欠款为由,将任某某、赵某某起诉至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三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被告任某某、赵某某自愿将其共同所有的登记在被告任某某名下的、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某小区1号楼1单元1层东、西户两套房的所有权顶抵给被告王某某所有。被告王某某负责偿还东套房屋的银行贷款。2012年7月27日,龙安区人民法院对三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作出(2012)

龙民一初字第108号民事调解书。但是,由于被告任某某、赵某某长期拖欠原告张某某借款不还,经原告张某某申请,以上房产在2012年7月26日已经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查封的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显然,三被告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及龙安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2)龙民一初字第108号民事调解书涉及对法院已查封的财产错误处分,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因此,原告张某某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依法撤销龙安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2)龙民一初字第108号民事调解书。 被告王某某辩称,原告张某某请求撤销理由不能成立,王某某和任某某、赵某某三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并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应受法律保护。任某某和王某某签订调解协议时,并不知道殷都区人民法院已将房屋查封,查封手续2012年8月2日才送达给任某某,而任某某和王某某达成的调解书的时间是在2012年7月27日,因此该查封,任某某并不知道,况且法院查封并没有贴封条,也没有在任某某所住的小区贴公告,只是在房产登记部门送达了手续,因此任某某在不知道该房被查封的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综上,请求法庭查明事实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任某某、赵某某辩称:与王某某是在2012年7月27日在龙安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殷都区人民法院是在2012年7月26日查封的本案房产,2012年8月2日向任某某送达了原告张某某在殷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其的手续,二被告是在不知道房子被查封的情况下与王某某达成的调解协议。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7日,王某某以任某某、赵某某夫妻二人欠其借款人民币800 000元(以下币种相同)为由诉至龙安区人民法院,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作出(2012)龙民一初字第10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为:一、被告任某某、赵某某共欠原告王某某800 000元,二人自愿将其共同所有的、登记在被告任某某名下的、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某小区1号楼1单元1层西户房产一套和该小区1号楼1单元1层东户房产一套顶抵给原告王某某为清,上述两套房屋归原告王某某所有;二、因被告任某某购买安阳市殷都区某小区1号楼1单元1层东户房产一套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按揭贷款并办理了抵押担保,故由原告王某某于2012年8月1日起负责偿还该行贷款;待原告王某某偿还该行贷款完毕后10日内,被告任某某、赵某某协助原告王某某办理上述两套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手续所需费用由原告王某某负担;三、原告王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五、案件受理费11 800元,减半收取为5 900元,由被告任某某、赵某某共同负担。2013年11月28日,原告张某某以龙安区人民法院(2012)龙民一初字第10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龙安区人民法院。 另查明,2012年7月24日,张某某以任某某、赵某某夫妻二人欠其借款200万元为由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7月26日,殷都区人民法院将查封房产(其中包括安阳市殷都区某小区1号楼1单元1层东、西户两套房)的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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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 如何写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1 原告: 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 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原、被告分别于20xx年5月24日、20xx年7月20日签订的两份《销售合同》,并责令被告退还已收的332250 元货款。 2、请求判决确认被告严重违约,并承担938587.50元的违约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5月24日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24.45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100524),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20xx年7月20日原告、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万元的《销

售合同》(合同编号:LFT100720),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上述两份《销售合同》文本除合同总价不同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六条"质量标准"第1款中均约定"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为原生产厂家生产的从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其规格、技术条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十条"违约及责任界定"第1款中均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视为违约。由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的一方应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工程总额的0.5%/每日计*延期天数。"上述合同还约定由被告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该两份销售合同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被告承诺:其提供的液晶拼接屏有如下特点:"1、全系列产品均是采用三星液晶拼接屏,其中40寸以上均采用三星全球领先的DID液晶屏。......" 20xx年7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被告在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20xx年7月23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被告在其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LTI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因被告针对两批货物提供的《设备签收单》中均没有"品牌"一栏,原告工作人员收货时未核对该设备品牌。20xx年8月被告将该设备移

民事起诉状(最高法院版)

民事起诉状(最高法院2016版) 政府示范文本 标签 版本 填空 内容 第三人撤销之诉 要点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原审原告):×××,……。 …… 被告(原审被告):×××,……。 …… 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1.(全部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 (部分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项; (请求改变的,写明:)变更××××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项为……(写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2.……(写明其他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号对……(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九十八条制定,供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4.诉讼请求中应当写明请求撤销的原生效判决、裁定的主文或者调解协议书中处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结果。 5.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6.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7.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应当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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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装修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乙厂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xx区xx路227号 法定代表人:汪直职务:乙厂副厂长 委托代理人:胡风江西省南昌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甲贸易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职务:甲公司总经理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拖欠货款50000万元。 2、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8000元。 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X年1月2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应于同年6月底以前交货,原告因故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被告准备发货。被告接到原告的电报通知后未作答复就接收了货物并发往门市部销售。后因销售旺季已过导致电风扇滞销,被告遂以原告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被告在收到原告发出的交货通知后没有及时明确回复原告,并对原告发来的货物进行了签收。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 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出对原告之前违反合同规定的延期交货行为的追认并放弃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故被告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和利息,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乙厂和甲贸易公司电风扇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此致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诉讼人:乙厂201X年12月6日附: 1、本诉状副本二份。 2、证据二份。 篇二:常要锋与杜亚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申请案 法律侠客在线lawbingo 常要锋与杜亚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申请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X)郑民申字第32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常要锋。 委托代理人:刘国杰,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杜亚平。 再审申请人常要锋因与被申请人杜亚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X)郑民三终字第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常要锋申请再审称:一、二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本案基本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结果错误。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决定再审,驳回被申请人的原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168.独角兽法考(民诉)-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十一章第三人撤销之诉 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3款,《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四(第292条—第303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受到生效判决不利影响的案外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未能参加原诉讼,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原审法院提起要求撤销或改变原审确定判决的诉讼。 一、提起撤销之诉的前提条件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此条件可以分三点理解: 1.第三人未参加诉讼,且对此无过错。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第295条的规定,包括下列情况: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或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或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或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2.第三人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 【注意】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第29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指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 *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下列裁判除外 《民诉司法解释》第297条规定: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3.原判决需损害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如果原判决确有错误,但没有损害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则对于第三人来说并没有诉讼利益,故不能提起撤销之诉。 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 1.原告:应当是未参加过原诉讼的第三人,既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注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择以另行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如果涉及需要撤销或者改变原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一并提起撤销之诉,合并审理,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提起再审后合并审理。 2.被告:根据规定,撤销之诉的被告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民诉司法解释》第298条) 3.第三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 第三人应当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则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则应当向二审法院提起撤销之诉。第三人可以起诉撤销一审和二审法律文书,也可以起诉仅撤销二审法律文书。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期间 自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超出该期间的,第三

解除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本

解除(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 身份证号: 住所: 原告二: 身份证号: 住所: 被告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告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诉讼请求: 一、确认原告___ 、_____ 与被告____ 工程集团______ 分公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 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 _____ 元及利息(以购房款___ 元为基数,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_______ 分公司系被告_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年月日,原告__ 、_____________ 与被告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约定:两原告购买被告 _____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____ 分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面积共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车库约___ 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两被告应于____ 年___ 月__ 日向被告 __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 分公司支付首期购房款 _____ 元,剩余房款由两被告办理银行按揭,被告应于___ 年___ 月 __ 日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据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方_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_______ 分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推辞。 后经两原告调查得知:被告 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______ 分公司所预售给两原告的商品 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 ________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 分公司的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诉!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 年月日附:起诉状副本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 份。

撤销之诉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二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第二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原、被告分别于2010年5月24日、2010年7月20日签订的两份《销售合同》,并责令被告退还已收的332250元货款。 2、请求判决确认被告严重违约,并承担938587.50元的违约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5月24日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24.45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100524),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2010年7月20日原告、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12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LFT100720),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上述两份《销售合同》文本除合同总价不同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六条“质量标准”第1款中均约定“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为原生产厂家生产的从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其规格、技术条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十条“违约及责任界定”第1款中均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视为违约。由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的一方应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工程总额的0.5%/每日计*延期天数。”上述合同还约定由被告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该两份销售合同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被告承诺:其提供的液晶拼接屏有如下特点:“1、全系列产品均是采用三星液晶拼接屏,其中40寸以上均采用三星全球领先的DID液晶屏。……” 2010年7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被告在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2010年7月23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被告在其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

三撤与执行异议之诉2-2

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申请再审程序的 区别与联系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第227条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为便于司法实践中适用该两种制度,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又单独编写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两章,对上述两种制度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一、三种程序的区别

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分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时,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制度的设立除了是赋予第三人在其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最终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诉权,其目的还在于遏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虚假诉讼。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原、被告常常通过骗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来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一、案外人诉权的行使 1.案外第三人可以同时享有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两种程序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理由:一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其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中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作出评价和判断,它不具有对生效裁判纠错的功能,无法解决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错误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解决的则是 生效裁判的对错问题,旨在撤销、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二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中所确定的债权是否存在、数额多少、受偿顺序等实体问题有争议的,可通过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解决。这些实体争议,应限于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本身,而不涉及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形成的基础事实。据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完全可以并用。 2.案外第三人不能同时选择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两种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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