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田径运动比赛通则及主要裁判工作方法

一、径赛

1、检录处:

(1)、检查所需用品是否完备。(扩音器、复写纸、铅笔、圆珠笔、检录表、秩序册、记录夹板)。

(2)、按大会规定的点名时间,在比赛前提前半小时点名,点名时,检查运动员服装、号码布是否穿戴整齐。比赛前10—15分钟将动员整队带到起点。4×100米接力,将运动员分成四组,分别由四名检录员带入场内,带领跑第一棒的运动员至起点的检录员,应将检录表交发令员,另外三名检录员将跑二、三、四棒的运动员带到各自的接力区。

(3)、填写检录表,一式三份,终点、起点各一份,存底一份。(4)、点名方法,小学(男、女)子组100米(予、决)赛第×次检录,读号码,两次检录不到,即取消比赛资格。

2、发令:

(1)、检查起点所用器材(发令枪、子弹、烟屏、联络旗、哨子、接力棒、扩音器)。

(2)、运动员上场后,应按顺序上道,同时查对其号码,当运动员准备就绪后,按比赛时间提前2分钟,与终点联系,联系方法应立正站于第一跑道后将旗上举。

(3)、待终点裁判长回旗后发令员即上发令台,并通知运动员准备就绪。

(4)、发令台及烟屏的位置:直道发令时,应设在第一跑道起点线后5—6米处。弯道不分道跑时,发令台应设在孤形集合线外侧的后方3—4米处。梯形起跑发令时,其位置应与各运动员的距离大致相等的位置。

3、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主要是看好分道跑项目,运动员防止乱道。

4、终点和计时

由于裁判人员不足,终点裁判员兼计时裁判。具体的工作方法如下:(1)、领取终点和计时裁判用品,(终点拉线、记录桌一张、铅笔、小刀、联络旗、秒表,记录夹板,白纸等。)

(2)、比赛前,终点裁判长召集所有裁判统一对表,对表的方法可以采取两手合拢迅速分开的方法,找出秒表是否有误差,将误差大的秒表进行调整。当看到发令员的联络旗示后,应告知所有裁判员做好准备,并立即将联络旗上举,示意可以发令。当发令员喊“各就位”后终点裁判长,终点裁判长应作出“运动员上道”、“举枪”等提示,以便各计时裁判注意力集中,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将各次报告表收齐,填写检录用表,交径赛裁判长签字后,交编排记录公告组,

(3)、计时裁判员工作方法

当计时裁判员听到终点裁判长喊“举枪”的口令后,目视烟屏,见到“枪烟”开始计时。一个裁判员计一个运动员的成绩,同时记住该运动员的道次。判定名次时,应以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垂直面的瞬间为准。要做到人到停表。

二、田赛(检录直接到比赛场地检录)

(一)跳高裁判工作方法

1、检查比赛所需用品:(跳高架一付、横杆2根、直尺一个、红、白旗各一面,记录桌一张垫子一个,高度成绩记录表,铅笔两支。)

2、熟悉起跳高度和提升计划:六年级男子组起跳高度为90厘米,六年级女子组为85厘米,提升计划:前三次提升高度为5厘米,以后每次提升高度为3厘米。

四、五年级男子组起跳高度为80厘米,女子组起跳高度为75厘米。提升计划:前3次提升高度为3厘米,以后每次提升高度为2厘米。

3、一个高度每名运动员有3次试跳的机会,在一个高度上,所有运动员跳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4、检录:赛前20分钟,由记录员按秩序册的号码,顺序进行检录,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号码等。两次点名不到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开始以后,主裁判、指示记录员宣布比赛开始,并报告试跳高度和第一次试跳,试跳成功将白旗上举,试跳失败将红旗上举。第一次试跳结束后,如运动员全部试跳成功,则提升到下一高度,如果有部分运动员试跳失败,记录员则宣布第二次试跳,然后试跳失败的同学再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第三次试跳结束后,提升到下一高度继续比赛,运动员不论在任何高度上,凡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比赛资格。

(二)、跳远裁判工作方法

1、检查场地器材,没有起跳板,在沙坑近端一米处扫一空地,前面

设一个沙台。

2、检查所需器材:(皮尺一个,红、白旗各一面,小条帚一把,铁锨一把,记录桌一张,白纸、铅笔、橡皮、粉笔。

3、检录:比赛前20分钟,由记录员按秩序册的号码顺序进行检录,两次点名不到者,到宣告处对未到者进行通知。

4、比赛前应组织运动员有秩序的丈量步点和练习。练习1——2次。赛前3——5分钟停止练习。

5、比赛开始,由记录员宣布试跳开始,×××号跳,×××号准备,试跳成功,主裁判上举白旗,若失败上举红旗。注:每人有三次试跳机会,从第一个运动员开始起跳,至最后一名运动员试跳结束为一个轮次。

6、丈量方法:落点丈量裁判员,首先要准确地找出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着地的最近点,至起跳线的最近距离。进行丈量。

三、宣告。

1、组织裁判员入场仪式。

2、介绍当日的比赛程序和分组情况及比赛进程。

3、报告大会注意事项,协助维持秩序。

4、及时宣告成绩,报告破记录情况,组织发奖仪式。

5、广播群众来稿,和现场实况解说。

6、下达大会有关指示和广播有关通知、通告、文件。

7、与机务人员配合,根据赛场情况播放乐曲,活跃比赛气氛。

四、编排记录公告组。

1、检查所需用品:铅笔、橡皮、小刀、订书机,大头针、胶水、复写纸。

2、比赛过程中,没有预、复、次赛。当收到某项决赛结果后,进行如下工作:

(1)、首先,检查有关裁判长,是否签字。

(2)、立即复写“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交宣告员一份,存底一份。(3)、登记成绩表:将决赛结果分别登记在“总记录表”和“团体总分记录表”上。

五、田径运动会比赛通则。

1、如果运动员参加田赛兼径赛,或参加两项田赛同时进行时,裁判员可不按原规定顺序,让其试跳一次。

2、名次判定:在远度项目比赛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3、在高度项目相等时,在最后跳过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的运动员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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