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后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贷后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贷后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银行xx支行

小微企业贷后检查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资产质量的变化情况,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江苏xx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并结合总行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小微贷款业务流程及优化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制定了xx支行小微企业贷后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贷后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的推行,进一步提高本行信贷人员尤其是客户经理的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规范信贷业务的“三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行的业务经营更加稳健及信贷资产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贷后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为能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贷后检查应坚持主动、动态、持续、简化、可操作的原则,重点关注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信贷客户的现金流、非财务信息、担保以及与本行的合作情况。各信贷人员的工作职责以总行办法为准绳,其中管户客户经理必须做到按规定的检查频率、内容进行贷款用途检查和定期检查,对信贷客户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及发现存在风险预警信息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等;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有组织和

督导客户经理开展贷后检查,审核本部门贷后检查的完成情况和质量,做好客户经理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的审查工作,按季做好本部门贷后检查总体情况分析等。

三、工作方式及步骤

1、用途检查:

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应当关注每笔贷款发放后具体使用情况,用途应当准确合规,贷款资金不得流入股市、不可直接转入银票保证金账户或直接转给第三方还贷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信贷资金流向,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相关汇款凭证、采购合同、发票、核实信贷资金支付后购入的商品和服务,掌握信贷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填写《贷款用途检查表》,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中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使用除按要求完成《贷款用途检查表》外,由业务管理部建立台账,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收集相应的支付凭证,对发现贷款资金流向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向业务管理部负责人或分管行长报告,督促借款人予以纠正和整改,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暂停额度使用、退回资金重新采取受托方式支付、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

2、定期检查频率

(1)、对未发生本金逾期、欠息或其他预警事件的小微客户,单户贷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发放后由管户客户经理每六个月上门进行一次贷后检查;

(2)、单户贷款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发放后由管户客户经理每三个月上门检查一次,且要求贷后检查报告附有借款客户经营场所照片;

(3)、对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以及发生本金逾期、欠息或其他预警事件的小微贷款客户,客户经理每月均须实地上门检查一次。其中小微贷款客户出现本金、利息逾期或其他预警事件的,还应当由客户经理、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共同实时上门进行贷后检查,以后每月管户客户经理均必须实地检查一次;

3、检查流程

(1)、小微客户经理按规定检查频率实施贷后检查,出具《江苏xx商业银行小微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提交给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审查;

(2)、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对小微客户经理贷后检查工作尽职履职情况、企业整体风险状况、检查报告内容进行全面评估,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内控的副行长审批;

(3)、分管内控副行长负责对小企业银行部提交的贷后检查报作最终审定,并签署意见。

4、管理要求

xx年4月1日后贷款用途检查及贷后检查报告由小企业负责人按月汇总,并按季向业务管理部报送本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具体要求是季末后10日内送报季度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除基本的统计数据外至少还应包括贷后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检查

银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

**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内控监督工作质量,防范经济案件及重大风险责任事故,及时发现和制止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根据《**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基本规定》和《**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体审计人员。 第二章责任处罚 第三条审计人员责任处罚的主要形式有: (一)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处罚; (四)调离审计岗位; (五)行政纪律处分; (六)解除劳动合同; (七)移交司法处理。 第四条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处罚: (一)玩忽职守,疏于检查监督,使应该及时发现的违

章、违规、违法现象未能发现造成经济损失的;违反审计工作规定,对应予发现的违章、违规、违法现象未能发现的;主审人违背审计检查方案,对于应该检查的内容放弃检查,致使问题没有及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所辖区域内行处经营管理混乱、违规事件接连发生,但内部审计部门一年内未进行审计检查的;所辖区域内行处的重大经营风险、违规行为及经济案件被外部监管部门发现,经过董事会认定其内部审计部门有失职行为的; (三)在审计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差错、责任事故、违规经营及经济案件等隐瞒不报的;发现被审计行处有经济案件、重大违规经营行为,未提出查处意见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四)泄露审计检查报告内容和被审计机构商业机密的; (五)凭借专业知识帮助或串通被审计监督对象,编造虚假账务、凭证、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可能影响到审计结论或效果的;直接与被审计监督机构串通编造虚假审计报告或审计结论的; (六)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审计机构的报酬或福利待遇;在被审计机构报销有关费用或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败坏内部审计部门信誉的; (七)审计组成员违规接受审计监督机构馈赠的贵重物

银行审计人员工作总结三篇(完美版)

银行审计人员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我在银行任审计员工作一年来,在领导的带领下,在大家的帮助和配合下,我认真履行审计员工作职责,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审计员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检查,根据检查内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行全年安全核算无事故、无案件。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按照审计员的“政治坚强、业务精通”的要求,自年初以来,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标,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等有关规定,掌握了核算办法和流程,增强了业务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审计水平。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在学中提高,在学习中进步,从实际需求增加自己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掌握了先进理念,拓宽了视野,增强分析问题、检查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我作为员工,一年来,亲身感受了银行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各方面的巨大变化,使经营理念从过去的只注重量的扩张转变到注重质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岗位分工和收入分配的变化。各种制度的出台,对我们银行规范经营管理提出了许多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工

作中注重细节的管理、精细化的管理。针对违规行为,也有了更多的预防和惩戒措施,内控部门是全行监督部门,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和工作的重要性,我要扎扎实实做好检查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计员工作职责,检查了支行及网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业务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情况。对岗位轮换、离任审计、财务检查、合规手册撰写等工作。 (二)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做好检查工作。 认真履行审计员职责,做好审计工作。在检查中认真仔细,精益求精,认真检查每一项工作内容,做好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出整改意见,提高了网点的核算质量,增强了内控管理水平,防范了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回顾检查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政治素质不高,也是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高的表现。 四、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前台金融业务的熟悉不能取代提高个人素质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xx总发〔zz〕177号,zz年10月1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合规管理,建立有效的合规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发展,维护全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浙江银监局《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本行制度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及本行制度相一致。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本行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办法所称本行制度,包括本行发布实施的基本制度、具体办法、业务流程、操作手册等。 第三条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合规风险管理是本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外部法规解读和业务制度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合规报告、合规检查的组织和问题整改、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合规诚信举报、合规文化建设、监管联系等。 第五条本行的合规风险管理由总行高级管理层统一负责,接受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授权部门及外部审计、监管部门等的监督、指导和评估。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领导下,总行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各分支行(部)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或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总行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 第七条董事会对本行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作出评估; (三)授权本行有关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监督。

贷后管理细则

**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操作流程,明确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的重点与要点,确保公司信贷资产安全有效,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信贷资产贷后管理的主要形式,其一般程序是:通过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发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并进行积极必要的处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指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信贷客户与其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与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 第二章信贷资产贷后检查的基本流程对一笔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信贷资产与相关收益足额回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管。整个流程基本分为首次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预警信号的信贷资产还必需进行紧急检查(该部分详见第四章)。 第四条首次检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每笔贷款的第一次提款后15天内进行贷后首次检查,重点是借款用途、贷款条件落实性与贷款法律性文书的合法有效性的检查,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

查后要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并由经办人员与信贷主管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常规检查 每一笔信贷发放后,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应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与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风险较大的各类信贷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条到期检查 各类信贷业务到期前一段时间,经办人员应进行到期前上门回访,重点检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要求提前20天进行回收走访,原则上对一般客户要求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展期的,应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并完成后评价,需续贷、转贷和展期的,要求在贷款到期15天前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经办人员应于每次信贷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签字后报信贷主管阅并签字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贷后检查报告审核,对不合格的退交信贷主管重新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信贷主管应认真阅读上述报告,对报告中发现的预警信号和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并与时将处理意见通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敦促或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实施处理意见。 上述检查中发现预警信号或其他影响特殊事项,并有可能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填制完成上述报告,视发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五)组织开展各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工作。 (六)考核评价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形成贷后管理工作报告,向主管行长汇报并报送上级行。 第七条个人信贷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负责承担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其中,批量监管工作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团队(岗位)人员分别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批量监管。 1.批量监管客户信息风险,监测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及失联客户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批量监管贷款用途风险,监测贷款用途和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3.批量监管合作机构风险,监测合作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率等风险指标。 4.批量监管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开展停复牌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流程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流程 13号(1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规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防止违规事件发生,维护本行声誉,根据本行《合规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合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总行各部门、支行应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调动充足资源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流程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总行各部门应当通过公文收件、监管部门官方网站、联系监管机构对口部门、媒体以及网络等各种渠道,密切关注和跟踪本条线的外部法律规则(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省联社的制度、办法、通知等文件规范)最新发展,建立本条线的外部法律规则库。 第四条文中所称归口管理部门指总行合规管理部以外的其他部门。 第五条本流程适用于总行各部门、各支行。 第二章职能 第六条总行设立合规管理部(简称合规部),负责合规管理工作。合规部根据授权和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通过协调、督促、检查、处理、问责等方

式,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并予以有效执行。 第七条合规部与各支行、各部门合规管理员构成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主体。各支行、各部门合规工作均由合规管理员向合规部报告;合规部向高管层和合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履行合规管理职能的专门委员会,下同)报告。 第八条违规举报的受理。合规部门公布合规报告的公开电话、邮箱,由专人受理合规问题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且作为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合规部向相关部门通报举报信息时,只能通报举报的问题,不得通报举报人个人特征信息。 总行鼓励举报人采取署名方式反映合规问题,以便合规部门及相关部门快速展开调查,使所反映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第三章报告方式与内容 第九条合规报告是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沟通工作信息的重要方式。根据报告内容和频率,合规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根据报告主体,合规报告分为合规部门报告和合规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各支行合规管理员应按合规部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合规部报告。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外部法律规则合规要求的落实情况、总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检查和违规整改情况、岗位授权管理情况、违规事件的处理及后续跟踪情况等工作,包括相应统计、分析和解决问题意见。 第十一条总行归口管理部门合规管理员应按合规部的要求,及时将本条线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合规部报告。

银行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贷后管理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公司名称)××年×季度贷后管理分析报告 ×××是我行公司授信客户,截止××(日期)授信余额为##:其中贷款余额##,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贸易融资余额##。该客户属我行××级重点客户,信用评级为##、十三级分类为##。我行严格按照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具体要求进行了本季度的贷后管理及分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客户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企业地位、企业性质、企业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组织架构等。(集团户建议以图表方式列出关联成员) 二、客户经营管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产销量/业务量、利润、业务增长、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经营方向变动、新品种业务的开展、重大股东会决议、年度销售计划及完成情况、董事会、股东会、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变动等。 若为项目/工程公司,在此应说明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等情况。 三、客户财务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情况分析、长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以及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同行业平均值/同类企业比较分析等。特别注意有无重大指标异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客户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所在行业总体概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行业特征/特点、上下游企业情况、主要往来客户、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我行行业授信政策、客户竞争优势/同行业2013年度细分产业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调研报告2013年报告行业报告 龙头企业比较等。 五、客户在我行及他行授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我行及他行的授信基本情况,包括授信笔数、授信余额、授信品种、担保情况、十三级分类、到期日或逾期金额与天数、授信份额等(建议以表格形式列示具体授信)、我行下一步授信政策。如属于关联客户/集团客户,则应提供整体授信基本情况。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66号(3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根据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和省联社《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稽查、监督和评价活动,是本行管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状况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系统、规范的检查、监督和评价,促进我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规范、有序运行和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行审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业务上接受省联社审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认真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章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本行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第七条本行独立设置稽核部并按照员工总数不低于1.5%

的比例配备审计人员。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具备审计、金融、财会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与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能力。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熟悉农村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稽核部总经理应具有六年以上审计、财会、信贷或支行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审计师或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道德及职业准则。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开展时,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回避。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获得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九条审计人员需参加由省联社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条审计人员待遇应不低于本行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审计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稽核部总经理的调整应及时向省联社报备。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参加后续培训,提高素质,鼓励取得审计师、会计师等相关业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第三章审计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稽核部负责对本行辖内业务经营、财务会计、内控、预算管理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审计监督以及对本行重要

2019年邮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

邮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对我们刚刚成立的邮储银行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和指导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单单依靠家族式管理和领导独裁式管理,那么这样的企业是走不远的,迟早会淹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银行不经营商品,却是经营着可以购买任何商品的货币,银行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因此它的合规经营与发展关系重大,从小的方面来说:它可以规范银行的操作流程,引导银行正确的发展方向,增加银行收益:从大的方面讲:它可以支持其它企业发展,稳定国家经济,使人民安居乐业。合规有很多解释,但在银行来讲,我认为应是这样的:合法,合理,合情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人说,银行经营的风险,但我认为,银行更应经营的是技术。任何行业都有风险,只不过有人认为银行的风险尤为大些。但在中国,你看其它企业,不管从事何行业的,每年都有很多倒闭的,而鲜有听说任何国有股份制银行,私有银行倒闭的,这说明了一个什么情况呢,说明其它企业的风险不比银行小,只不过银行的风险显得非常之重,一旦如果是一家国有大型银行倒闭的话,那将对国民信心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也是对国家经济的一个重大损害。所以说现在的银行经营有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原则。既然银行的经营好坏如此至关重要,那么这些银行的经营者们更是肩负重担,如履薄冰,不敢丝毫大意。但是一个银行的经营不能依靠少数的聪明才智,而要依靠全体银行从业人员的不懈努力,而这个努力不能毫无

方向的努力,也不能看领导眼色的努力,而是要依靠合规来引导大家努力的方向,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那么银行这条大船才能行的更远。 目前我邮储银行在合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银行的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而我邮储银行刚成立不久,还未上市,其实力与治理经验比起其它上市国有银行又有很大差距。首先是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邮储银行采用的是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邮储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我邮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

某银行内部最新审计管理办法(8个doc)5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银行分行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建议书

银行分行 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1 项目概况 1.1 背景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面临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合规与内部控制基础薄弱,操作风险突显,导致金融案件频发,不仅严重制约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而且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为此,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监管、重视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建立完善问责制作为目前工作的重点。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一年多来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2004年2月1日,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同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引进了国际通行的审慎经营理念。 2005年2月1日,银监会制订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主要框架,借鉴COSO报告有关内容(包括所提出的ERM模型),运用国际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基本方法,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 2005年3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简称“十三条”),强化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 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和银行内部合规部门》(Compliance and the compliance function in banks)。为各银行提供指导,并阐述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机构合规的观点。为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遵循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并在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信贷资金高效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及人民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全辖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并由支行行长、主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科长及信贷员具体实施,对信贷工作是否尽职由总部信贷管理部门设尽职调查岗,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实际使用银行信用后到该信用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贷款本息收回、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良贷款的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加强贷后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及时监控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收息率,确保贷款本息安全收回。 第五条贷后检查:贷后检查包括贷款行对客户贷款使用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和总部对支行的内部检查。 (一)支行对企业的贷后检查 1、贷款发放后,支行要监管信贷资金的支付。对需重点监管的贷款,支行信贷部门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企业帐户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帐户管理部门要从贷款入账时开始协助支行信贷部门监管企业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要转入该项目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对贷款项目工程实行监理把好贷款支付关。 2、贷款使用过程中,支行业务部门要深入借款企业,按照规定的检查间隔期,日常检查的频率和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间隔期。 ①AA级(含)以上客户最长不超过半年。 ②A+级、A级客户最长不超过3个月。 1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四章预警监测 第五章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第六章潜在风险客户管理 第七章担保管理 第八章信贷资产分类 第九章到期管理 第十章客户群贷后管理 第十一章风险监测与管理 第十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监督检查与评价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规范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及x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使用银行信用到该授信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预警监测、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潜在风险客户管理、担保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到期管理、客户群贷后管理、风险监测与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集中监控、及早发现、应对及时、风控有效”的原则,对信贷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行动。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小企业信贷客户业务办理方式和金额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于通过评级模式办理业务的客户,贷后管理以现场检查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仅办理200万元以下大数据产品的客户,以非现场监测为主。

“集中监控”是指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贷后管理团队,对辖内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集中监控,监测分析业务风险的分布构成、形成原因、变化趋势,采取控制措施。 “及早发现”是指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中,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综合运用行内外各种系统工具和信息渠道,提早发现潜在风险苗头。 “应对及时”是指对于存在潜在风险事项的客户要早决策、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并进行跟踪处理,采取行动化解风险。 “风控有效”是指针对发现的潜在风险信号积极采取措施后,相应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我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降低。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客户资料,了解客户信息,加强信贷风险识别与分析;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发现营销机会,加强市场拓展。 第五条小企业信贷客户分为正常客户、潜在风险客户、不良客户三个类别,不良客户贷后管理按资产保全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指小企业信贷客户划分口径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级机构职责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监测、识别、评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省联社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员是指本行在各职能部门、支行设置的负责合规风险管理的专职、兼职岗位。 第三条合规管理员应当独立、尽职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 第四条合规管理员有权获取所在部门、支行必要的信息。第五条合规管理员的设置,除合规部门以外的各部门、支行原则上设置一人。 第六条拟任合规管理员,经本行合规部门审核后,报总行行长室确定。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七条合规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二)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

年(含)以上的金融从业经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合规管理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及时学习本行下发的文件和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二)收集所在部门、支行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信息;(三)及时对所在部门、支行发生的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合规风险评价; (五)按时向合规部门上报各类报表、文字材料; (六)合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合规管理员负责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对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进行评价,提出修订、完善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二)每季向合规部门上报有关合规风险信息提示及建议;并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一次合规风险评价; (三)对所在部门、支行开展的自查、检查中发现以及员工反映的合规风险信息,及时向合规部门报告,并做好合规风险事项的资料归集工作; (四)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开展合规制度学习,并做好记录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银行贷后管理中存在的 风险点 公司标准化编码[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1.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关注不足 (1)借款人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导致借款人免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LI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近年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定退房、购房合同解除等事实存在,并结合借款人的抗辩或主张,就会直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判决解除借款合同。而对于银行最关心的还款责任承担问题,则由于银行未及时得到借款人或开发商通知而部分法院亦未通知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等原因,无法针对贷款还款责任的承担提岀主张。如果开发商已将包括贷款在内的全部购房款都返还给了借款人,银行很可能面临借款人无力还款、开发商也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两难局面。 因此,业务人员对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情况应当给予足够重视,加强贷后管理,争取尽早发现借款人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的端倪,并在知情后主动以笫三人的身份加入购房合同解除的诉讼中,以使还款责任的承担问题在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中得到落实。如未能及时加入购房合同解除之诉,也应当把握诉讼先机,在知情后立即起诉,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争取最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2.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 贷后管理中,如忽略对借款人基础合同标的物,即所购房屋或所购车辆的关注,也可能给贷款带来风险。如在诉讼清收过程中曾发现,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因借款人涉及其他纠纷已被有权机关查封保全,银行对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的进一步处置设置了很大的障碍。因此,在贷后管理中,应密切关注借款人基础合同的标的物,因为该标的物往往是抵押物,同时也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时贷款获得清偿的重要保障,一旦该标的物灭失或被查封,银行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早保障债权。此外,对标的物的关注不足还体现在期房的贷款发放后,对于后续事项的办理关注不足。银行部分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小产权证,导致抵押权长期无法落实。 3.对借款人的关注不足 对借款人的关注也应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借款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给银行个人贷款带来风险。 (1)借款人死亡引起的风险 银行个贷的贷后管理工作中,借款人死亡的情况偶有发生。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但事实上在借款人死亡后,银行是无法详细了解借款人的遗产情况和继承人情况,而法院则往往要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

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银行审计部工作职责

银行审计部工作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银行审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市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计部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加实施; 2、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自律监管进行再监督; 3、负责对各支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 4、负责对全行经营活动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组织开展行长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6、负责组织非现场审计和实施全行性信贷、资产负债管理、财务会计、银行卡、国际业务以及计算机等专项审计活动; 7、负责对直属经营性单位的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和对各支行经营性单位定期常规现场审计工作; 8、负责对全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和审计复议; 9、负责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及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符合我行行情的审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不同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进行考核,不断强化审计人员贵任愈识,增强全行审计人员工作动力和压力; 3、负责根据上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我行工作重点,制定全市农行审计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各项审计工作; 4、负贵合理设g审计架构,明确业务分工,将各项审计工作落实到组、落实到人; 5、负贵围绕全行工作中心,组织审计人员适时开展常规现场审计、专项审计和非现场审计;6、负贵组织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处罚意见的撰写和审核,报主管行领导批准后实施; 7、负责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审计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

农村商业银行干部离任审计暂行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干部离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干部考核制度,使干部离任审计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ⅩⅩ省农村信用社干部离任稽核制度》及《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任审计是指本行重要部门、基层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因届满卸任、工作调动、提升、免职、撤职、辞职、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审计部门根据有关程序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给予评价。 第三条领导干部离任,由审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提出的离任审计建议书,组织审计。 第二章干部离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对象为:各基层支行行长、基层支行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行长和总行机关重要部门的负责人。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应根据其工作职责,确认其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的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对关系人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是否有大额资金使用个人说了算的行为等。

(二)领导管理水平及决策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坚持决策与监督、协调与自律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策情况和实施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科学、民主,有无重大决策失误;内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等。 (三)开展业务经营情况。任期内贷款规模、结构及其总体质量变化情况,贷款手续是否齐全,贷款对象是否合规;存款的合规性、真实性,任期内存款结构及总量增减变化情况;任期内经营盈亏变化情况等。 (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1、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成果、财务计划完成情况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各项财产、财务管理情况,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突破指标,截留利润以及财产流失、帐实不符、损失浪费等问题。 2、经济法律责任。任期内,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是否有经济案件发生,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 (五)未了事项和遗留的问题是否全部交代清楚,担负的责任。 (六)其它需审计的事项。 第三章审计方式及程序 第六条干部离任审计采取现场审计方式。 第七条审计部门接到干部离任审计的书面通知后,应组成审计组,指定审计组长,制定审计方案,发出审计通知书,按规定时间进入现场。 第八条被审计人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作好书面述职报告,全

银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2009510217062

雷池信用社合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雷池信用社合规管理体系,促进雷池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望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规是指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细则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雷池信用社的合规管理是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细化和执行本社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雷池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社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信用社稳健运营。 第四条雷池信用社应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其作为信用社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规应从管理者做起,管理者的言行应与信用社的宗旨和价值管理相一致。雷池信用社管理层应倡导并在全

社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努力培育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在全社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促进雷池信用社内部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本社应成立全员参加的合规管理实施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负合规管理主要责任,合规督导员为副组长,负责监督检查合规管理的具体实施,其他员工为成员。本细则所称雷池信用社分管理层是指对雷池信用社班子成员。 第五条合规管理领导小组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制定、细化、修订并执行信用社合规政策和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并推动其贯彻落实,以培育信用社合规文化; (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动和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对信用社分支机构经营发展的影响,及时为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 (三)组织协调本机构制定、修订信用社的岗位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和其他合规管理制度; (四)积极主动地识别、评估和报告与本机构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并提供合规支持; (五)撰写本机构年度和其他合规报告; (六)组织和协助相关培训和教育部门进行合规培训,贯彻员工和营销员行为准则,并向员工和营销员提供合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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