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

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
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

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

Avatar 发表由Dengel 5 天之前(2014-04-03)

分类: 财务| 标签: 企业财务集团企业财务管控

对一个集团公司来说,其子公司,在法律上享有与母公司(集团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既要行使独立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又要担起集团成员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章程规定的监管。

对一个集团公司来说,其子公司,在法律上享有与母公司(集团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既要行使独立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又要担起集团成员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章程规定的监管。母公司既要对子公司进行监管,同时又要尊重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自主权,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保证集团整体目标的实现。为了实现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应建立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效的治理机制,一是完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是制定完善的企业发展战略,三是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中,财务管理制度要体现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战略目标的意图,以达到在财力上保障集团及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战略目标得到实现。因此,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特别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是集团公司的一相当重要的工作,同时,也是很艰辛的工作。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方式

1、集权型

所谓集权制就是指重大财务决策权都集中在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方式的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制的优点在于:由集团最高管理层统一决策,有利于规范各成员企业的行动,促进集团整体政策目标的贯彻与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公司各项资源的复合优势,集中力量,达到集团公司的整体目标;避免集团扩张造成的失控,降低财务风险。但集权制的缺点也很明显,集权管理总部必须具有极高的素质与能力,能够高效率地汇集起各方面详尽的信息资料,否则可能导致主观臆断,以致重大决策错误;财务权限的高度集中容易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信息传递时间过长,可能延误决策时机。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常常会出现“一统就死”的局面。

2、分权型

分权制是指对大部分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搞活主线,放开附线,分级决策,集团管理”。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在财务上充分放权,子公司自行掌握财务管理权与决策权,集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于一身。集团最高层只集中少数关系集团全局利益和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母公司几乎放弃了财务管控的权力。这种绝对分权的管理体制缺乏协调管理,事实上置集团于一个较松散的处境,无法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内部企业“诸侯现象”严重,现已较少采用。

3、统分结合型

这是一种由集团统一核算,所属单位分级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相

结合的产物。采用这种管理体制,集团对整个企业的经营好坏和盈亏负全责;在经营管理职能方面,集团与分厂(分公司)各有分工。供、产、销和人、财、物的重要经营管理权力集中在集团,而生产和销售等具体业务下放给下属单位,并拥有一定相对独立的权力。

这种半集权型的管理体制和经营组织,集中了分权与集权两种体制的优点,对推行现代化管理有较强的适应性。实行这种分级经营、统一核算的半集权型管理体制要注意以下几点:合理划分母公司、子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限;应明确统一核算并不意味着不给企业的下层单位以一定的财权;应注意克服“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倾向;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进行财务管控应执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绝对的集权和分权在现实中都是不可取的。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措施

依照《公司法》,遵循3CS管理理念,以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的原则,集团公司通过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现金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管理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信贷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防止盲目投资和担保失误而遭受损失或承担担保责任。母公司要对企业的产权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子公司通报,根据母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来影响和纠正子公司的决策。同时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核制度、股东代表大会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和规范权力动作及监督机制,对造成损失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子公司经理工作目标经济责任制。通过母公司考核或审计给予兑现。建立有利于把企业家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最大结合起来。

一、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二、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三、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四、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五、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六、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七、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八、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1月份前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九、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财务管控的三种具体模式

集团管控的三种具体模式 2011-06-10 10:43 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打印|收藏| 字号 分享到:. 根据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可以把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而划分成“操作管理型”、“战略管理型”和“财务管理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1.操作管理型: 总部通过总部职能管理部门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总部保留的核心职能包括财务控制/战略、营销/销售、新业务开发、人力资源等。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 2.战略管理型: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3.财务管理型: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

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控目的有二:一是履行监控职能,二是贯彻管理意图。财务管控的目的可通过哪些手段实现呢?主要手段有三个:一、管人;二、管财;三、管账。 财务管控体系 财务管控体系 一、管人 这里说的管人,是指集团财务如何管好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人员有四种管法: 1.放羊型,子公司财务总监与财务人员完全属地管理。 2.集团委派财务总监,这是最常见的模式。 3.财务垂直管理,子公司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直接领导,如万达集团。 4.子公司不设财务部,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华为是这种做法的典型代表。 这四种管理方式,集团对分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的大小是递进增加的。委派财务总监的方式,等于把财务监管的希望寄托在了一个人身上;垂直管理模式就进了一步,不只是管关键的少数(财务负责人)了,而是把所有财务人员都纳入集团统一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则更进一步,割裂了财务人员与分子公司的联系。这种递进,本身就是集团财务集权的体现。 二、管财 但凡集团公司都会自觉地做到资金集中管理。小一点的集团公司可以通过收支两条线将分子公司的资金收归总部,实现资金集中。 大型企业集团则普遍成立了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服务集团内部的准银行,它将集团控制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起来,利用分子公司用款的时间差抽长补短,协调使用资金。 资金集中管理一方面能强化监管,另一方面可以创造更高的收益或降低整体资金成本。 资金集中管理有如此好处,能否进一步,做到资产集中管理呢?譬如,集团内的固定资产统一调配使用,这能极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再进一步,如果把职工也看作是一种资源,职工能否做到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运作,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报告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对子公司的管理应当关注以下风险: 1、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选任不恰当,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决策失误、串通舞弊、效率低下等。 2、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3、关联方之间违反母公司关联交易规定,可能造成信息披露不真实或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 4、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不正确,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企业自身及投资者、相关各方决策失误或企业面临法律诉讼。 第四条母公司在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过程中,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通过选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总裁、厂长,以下简称经理)、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简称总会计师)以及其他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力; 2、对子公司业务层面的控制,通过建立业绩目标、预算控制、重大投资、筹资、利润分配的控制、对外担保控制、对外捐赠控制、关联交易控制、考核与审计监督等政策和程序,对子公司有关财务事项和业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 3、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控制,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及审批制度,确保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集团公司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白万纲 控股型企业集团控股型企业的最大优势是较少的资本控制较多的资源,因而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同时控股投资可以分散集团整体经营风险,此外,控股型企业集团还可以获得法律和税收方面的利益等等。但上述优势的实现必须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集团公司必须是相对实行集权化管理的,对于分权特别过度的集团来说,上述关于集团公司的优势是难以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集权管理也有其自身的弱点,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的经营理念、战略计划、方针等难以彻底地向子公司渗透,母子公司完全以资本结合为主,以投资收益率、盈利状况等为评价标准,在经营和管理上的渗透并不太强,因此在战略思想的贯彻中难以达成一致;此外,子公司难以利用集团总部的参谋人员,除了董事兼任制外,母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并不为子公司服务,子公司也需要设臵各种管理机构,使管理成本提高。 集团公司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集权和分权的度应该如何把握?这是企业集团管理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和难点,但每个企业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最终做出自已的选择。中外企业管理中成功的案例不少,但真正适合于开发区企业集团的并不多。这是由于开发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大多是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了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投融资任务,融资规模大,资本结构不尽合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进程较慢。同时,开发区集团公司为寻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大多进行了实业投资,有时还要配合开发区内招商引资的需要,对来区内投资的企业进行一些政策性的投资,因此,开发区集团公司的投资往往具有“一业为主(大多是房地产业),多业发展,下属企业较多,投资较为分散”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往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要么是对子公司实行完全集权化的管理,基本代行子公司的一切管理决策权,从而导致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过份依赖,造成母公司过度的管理和经营负担,要么是干脆放手不管,其结果往往是子公司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损害母公司的利益,使母公司遭受沉重的投资损失。以上两种结果都不是集团公司所希望看到的。 在目前状况下,相对集权化管理是开发区集团公司首选的管理模式,这是因为:一、开发区集团公司一般由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部门演变而来,人员层次较高,有一定的管理人力资源优势,但目前这些高层次人员的工作压力较轻,造成了集团公司资源的浪费,因此集权化管理有利于发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受集团公司大多没有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影响,目前母公司对子公司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奖励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能高估,分权化管理,容易造成子公司内部人控制等管理失控的情况;三、此外,开发区集团公司的融资负担较重,如果实行分权化管理,则不利于发挥集团资金管理优势,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四、开发区集团公司投资产业多,子公司组织结构多样,集权化管理,有利于集团公司进行合

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措施

第一篇 一、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的必要性 1.财务集中管控提升了财务抗风险性 集团内部资金分散,不能将其发挥到最大作用,并且分散的资金数额又庞大,很难及 时调配和监管。因此财务集中管控,能对资金起到整天监管和调配使用的功能,避免了资金的不良流失,保护集团公司利益。 2.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财务管理的提升 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资金的集团正常运行的保障,因资金是集团 公司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所以也是安全最差的资产,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的运转,财务集中管理为集团利益保驾护航。 二、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集中管控的预算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没有完备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编制,由于集团公司中的下属公 司众多,所涉及的管理制度不同,对预算报表的填报要求也不相同,各公司的预算体系不同,所采用的编制和记账方式也有差异,分公司不能很好的合并报表,存在各公司报表格式要求 不统一的情况;各分公司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各公司提交预算报表的时效要求也不同, 不能统一规定上报时间;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预算管控存在事后看结果的情况,缺乏事前预期任务下达,事中监控管理,预算审批过程效率低下,缺乏了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的时效性。 2.集团财务集中管控的制度不完善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较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资金被下属单位长期占有,造成资 金的流动性差,各公司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资金调配,导致分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制 约了其发展步伐,也降低了现有资金的利用率;另外,财务资金的管控距离过长,不能及时有效得进行掌控,同时下属公司多开户头,导致管理的不规范;大多集团企业的财务人员没 有系统的学习和研讨财务集团管控制度,或者对财务集中管控制度存在错误理解。 3.财务集中管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缺乏 财务集中管控的核心力量是财务人员,他们的业务素质决定了工作效率的状况,是财 务集中管控执行情况的要素。由于财务集中管控中的工作人员对集中管控缺乏系统性的学 习,其专业技能也存在不足的情况,企业很少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竞赛活动,加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14年分公司管理模式调整方案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公司名义下的其他承包制分公司应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总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 第五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七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 第八条总公司职权: 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 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 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 4、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 5、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

集团型公司总部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 操作管控型:上是头脑,下是手脚 IBM公司是典型,力保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 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 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级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有头脑,没有手脚 和记黄浦成为典范 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 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公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集团化财务管控思路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化财务管控思路 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财务管控模式 采用战略型集约化财务管理模式: 含义: 优势:为实现集团整体的财务战略、财务政策与财务目标提供保证;促进全盘资金的监督、控制和合理、高效利用;便于对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监控,使得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二、财务管控范围 集团总部财务部是集团本部财务及控股子公司、各项目部的财务管理机构,包括三鼎织带集团、华鼎锦纶股份、各独立法人企业、各非法人在建项目及集团派出机构。 管控企业清单:共家, 三、管理方式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制订实施细则),代表集团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资本运营进行监督、指导,参与财务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本部及下属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统一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 外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统一委派和任免,其人事关系、工资在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70%与子公司30%共同考核。 建立一套监督和财务指标考核体系,确保子公司资本保值增值及财务指标的实现。按照外派财务人员考核办法由集团总部定期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考核。 对织带集团财务总监进行委派和任免,其下属财务人员由其任免,考核参照集团公司规定制订实施细则。主要对财务指标考核 对集团公司直管子公司及外派项目部财务人员,在未正常经营(开业)前原则上不设专职财务人员,只设报帐员,会计职能由集团总部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四、控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委派人员管理 一、集团公司总部向下属子公司委派的的关键财务人员(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其人事关系与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等均体现在集团总部,保持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相对独立。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

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集团公司财务管控职能

集团公司财务管控职能 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的财务管控的目的是通过财务控制以更好地实现对成员企业的管理与支持,上下统一思想,发挥集团公司的规模优势从而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资源,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实现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的财务管控具有两大主要功能:“监督管理”与“服务支持”。根据两大功能我们确定未来集团公司财务支持中心的财务管控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规划管控 集团财务中心对成员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管控;协助确定企业经营活动授权模式;确定财务职能分工。 二、会计核算系统 集团财务中心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要求成员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或公司注册、上市地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核算系统,并对成员企业进行监督与支持。 三、税务筹划与研究

集团财务中心研究税务政策,根据成员企业所在地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协助成员企业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通过税务政策培训指导以及税源过程控制以减少成员企业税务风险 四、全面预算管理 集团财务中心作为成员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统筹、整合与汇总部门,协助成员企业确定全面预算体系的建立,从某种意义上讲,全面预算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规划的授权批准。 全面预算应注意的环节:(1)预算体系的建立,包括预算项目、标准和程序。(2)预算的编制和审定。(3)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4)预算执行的授权。(5)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6)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7)预算业绩的考核。 五、人力资源支持 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中心委派,对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及财务关键岗位人员由集团财务支持中心进行培训、监督与考核,包括财务、税务政策培训还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与支持 六、风险控制体系

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分公司管理行为,确保在合作过程中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良好衔接,减少或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管理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以及公司已有制度、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管理细则 (一)综合管理 1、分公司需严格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以及五大军规八项注意,并积极配合总公司各项资质的年检及升级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分公司需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 3、分公司应对外体现总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以及核心理念,维护公司对外形象,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物品堆放有序。 4、分公司负责人及领导必须参加总公司组织的会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总公司领导请假。 5、分公司应按月向公司各部门提交月度报表,确保报表内容真实、全面。 6、安排专人关注公司网站及QQ群内信息,凡公司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请收到后及时回复。 (二)人事管理 1、人事任命: (1)负责人任命。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下发任命文件。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部门领导任命和工作人员聘用。分公司下属部门领导任命和工作人员聘用,应由分公司负责人提案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复同意后下发任命书或聘用书,并报总公司备案。 (3)专业人员配备。分公司应配备满足业务需求和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人员。 2、人事管理及信息报送: (1)各分公司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填写员工信息统计表,并将照片、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扫描件及合同原件一份报至总公司总经办存档。 (2)每月28日将当月人员动态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如当月人员无变化,请告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3、学习培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学习培训制度,凡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要求各分公司积极配合,踊跃报名,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4、员工考核:按照总公司人事考核制度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年中及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三)财务管理 1、分公司必须建立自己完善的财务制度,并有专职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账目。 2、分公司每个季度末均需向总公司上报财务报表(损益表),同时提供该季度纳税、所得税完税发票扫描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随财务报表上报公司,对于应收账款,要积极催要,金额较大者(5万元以上),需书面向总公司说明原因。

集团化运营下子公司管控模式分析

集团化运营下子公司管控模式分析 构建目标明确的集团战略,选择合适的组织结构,拓展核心业务的增值空间,建立规范的财务控制体系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集团内部的协同,最大限度地实现集团有限资源的分配与整合、复制和输出统一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是集团化运营下子公司有效管控的核心思路。 集团化运营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其优势如下: 1、资源共享,节省成本和费用。统一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统一技术和研发平台可以研发高难度的课题、统一销售可以节约营销费用、统一结算可以节省财务费用和解决融资的难题等。 2、优势互补,提升了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效率。集团化运作可以将某一企业的“长板”弥补其它企业的“短板”,使这一长项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带动其它成员企业提高了运作和管理的效率。比如销售渠道的融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借鉴等等。 3、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营销创新以及成本和费用的降低等,使企业及集团综合竞争能力得到提升。 在集团化运作下,母子公司管控模式按照集团对成员企业管控的紧密程度各有不同,主要三种典型的管控模式,即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运营管控型。运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 随着药物碱厂子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药物碱厂的运营也在步入集团化运营的现状,下面结合公司实际管控情况,对药物碱厂母子公司管控模式进行简要分析。 一、财务管控型 财务管控型指母公司完全以资本为纽带对子公司进行控制,通过资产投资收益对子公司进行考核,以追求投资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的控制方式。在这种模式中,母公司与子公司通过资本纽带相联,二者之间是十分松散的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1、控制方式

财务管控-母子公司财务管控的模式及特点 精品

母子公司财务管控的模式及特点 母子公司财务管控的模式及特点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不同的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决定了不同的财务管控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控模式,集团对财务的管理与控制都是其最为核心的内容。 (图:三种财务管控模式) 财务的管控模式是相对的,至于每一个集团到底选择什么方式的管控模式,

主要是根据外部市场环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组织结构特点,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财务管控模式。 雀巢集团在20XX年面临着股价停滞不前和大量收购带来的低收益率两大难题,于是雀巢开始了变“分权”为“集权”的转型。首先,公司开始以地区为单位整合各地的工厂将资金调拨、研究开发、品牌管理等收归雀巢本部一元化掌控,而产品开发、市场拓展等则由各地的子公司自主负责。 与此同时,雀巢关闭和出售了业务表现不佳的150家工厂,在20XX年节省开支40亿瑞士法郎。为了在20XX年节省60亿瑞士法郎的开支,雀巢制定了三大项目削减开支,即降低制造费用的“Target20XX+”计划,减少10亿瑞士法郎行政支出的“FitNes”以及全球业务卓越计划。全球业务卓越计划的内容是雀巢与SAP合作,投资2亿美金建立全球统一的IT平台,改进内部原本极其混乱的数据管理,并能使雀巢更轻松的以收购的方式扩大规模。SAP的副总裁托马斯.包尔将此称之为“让世界上最大的大象翩翩起舞”。 以集权式财务管控模式为例,在这种模式下,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应该采用“七大中心”的模式。 1、投资管理中心 集团投资和子公司投资应纳入集团财务战略规划,并通过财务预算管理对各类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进行控制。母公司应牢牢控制对集团发展结构与控制结构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的决策管理权以及例外投资事项的处置权。 2、融资管理中心 在集权式的融资管理模式下,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举债和吸收外部资本,母公司财务部应高度集中对外融资管理权。 3、资金结算中心 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整个集团的资金,具体工作主要有:统一管理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促进子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出资 成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对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 源、薪酬分配、战略规划、投资、财务、资金、资产、税务、 关联交易、生产、采购、销售、合同、审计等方面制定基本 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 并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子公司履行 以下监管职能: (一)运营改善部(资产运营处)负责组织编制设立子 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负责组织协调设立子公司的前期筹

建和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子公司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负责 子公司的绩效考核;负责组织拟定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 责组织核定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授权限额及限额内项目的 备案;负责组织论证和审核子公司发展规划、授权限额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对外投资方案;负责组织审批子公司 授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和对外投资立项。 (二)经营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落实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 方案和资产评估、审计工作;负责依法行使对子公司财务监 督权;负责对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 亏损进行审核与监管,负责子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开展金融属 性的融资业务等进行审核与报批,负责对子公司筹融资、资 金计划、发行债券等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指导;负责对 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评价和指导。 (三)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考核;负责子公司人 力资源配置和劳动用工的指导;负责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 理。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审核; 负责协调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子公司法律纠纷的协调处理。 (五)纪委机关(监察审计部)负责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负责子公司监事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子公司各类风险 管控。 (六)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子公司相关业 务进行监督与指导。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随着我国XX行业的发展,无论是领先企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跨区域行业整合的逐步深入,XX行业原有企业规模不大、业务布局不广的局面正在被彻底的改变,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行业竞争的主体。跨区域运行的集团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且也面临管理内容、管理幅度、管理跨度的增长,因而,如何在集团企业的架构下有效的管控子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集团企业在子(分)公司管控方面常见的问题 如今,XX行业已经形成了以CSST中国XX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大量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业务区域方面,实现了国内进行跨区域布局,甚至是全球领域的业务布局,而且在业务分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多业务的群组分布,而不是仅局限于原有的单一业务。这就导致,这些企业不仅进行着单一业务的跨区域运营,而且也在进行着不同业务之间平衡和协同,两个维度的叠加,导致管理复杂度较单体的企业大幅增加。再加上,大量跨区域布局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就使得集团在管控层面,问题更为突出,面临更多的制约与压力。 以CSST中国XX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一家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迪拜上市的公司,其已经成了多板块的业务布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整合产业资源,凝聚知名企业,迅速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生产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及综合运营能力,构建绵密的全国营销体系,技术服务和安全服务中心。进而形成了现在主要由投资、XX集成、XX智能、XX服务、XX销售、XX国际、消防、节能减排、感知物联网、XX教育、再生资源以及研究院组成十二大功能板块。可以说,CSST是XX行业集团型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将是大量领先的XX企业的发展方向。 基于管理咨询的经验、以及与大量集团型企业的长期合作,笔者认为:不仅仅是XX行业,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 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华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华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近千亿的大企业,华润公司经半个多世纪的变迁形成了一个业务多元化的控股架构的企业集团,我们习惯地称之为多元化控股企业。多元化经营不仅在理论上得不到充分的支持,实践中的管理运作恐怕还还会面对更多的难题。 立足多元化的现实,我们的做法是确定“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整体战略,将众多子公司按行业进行资产重组,并划分为不同的利润中心,利润中心属下再设立利润点,同时在扁平化管理架构下分别确定业务战略,以此确保多元化控股下的专业化经营。在此基础上,我们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将利润中心逐一整合上市,目前已在香港上市6家,占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其他资产也正在整合上市过程之中。 随着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乃至公众化,受制于市场控制的约束。控股企业的组织控制正受到内外多方面的冲击,从而集团总部的传统管理方式面临挑战,或者说“多元化控股企业怎么管”的问题已经成为股权分散背景下集团母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 总体管理分析 所谓多元化控股企业的管理,至少可以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多元化,表明集团属下利润中心及行业多。由于业务种类和管理范围之广,集团不可能完全按单一业务实体一样的管法;二是控股企业,表明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很多都是非全资附属企业,甚至是公众公司,集团只是控股或控制,不可能完全按全资附属企业或类似业务部门一样的管法。集团总部由此就需要重新定位,找准管理的着力点,抓住应该管、值得管、管得了或管得好的,放掉不该管、不值得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说到底,管理多元化控股企业最核心的就是要站在出资人角度做个合格的控股股东,在平衡市场控制和组织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出资人管理模式,维护出资人权益,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出资人管理从根本上说属于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问题,是公司战略导向的范畴,而不是公司管理者日常考虑的经营管理问题。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治理倾向冲击我们的管理并引起运行中的摩擦,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一是认为控股母公司与少数权益股东一样,都是出资人,子公司只要能满足一般股东或公众股东的要求就可以了,集团总部不需要管得更多,一切按市场化运作;二是认为控股母公司是财务和经营投资者,不是策略性投资者和单一业务实体,集团总部必须体现控制权及维护控股范围的整体利益,一切按组织化管理。 两种治理倾向实际上反映了市场控制和组织控制的论争。第一种倾向强调股权多元化公司的市场控制,是就一般出资人而言的,并没有考虑到主要出资人是控股企业集团时存在的组织资源和组织功能。或者说忽视了组织控制。因为公司治理同样要讲效率,组织结构、管理框架乃至监控系统的设置和运行都应充分考虑如何降低组织控制的成本,使组织资源能更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实际上对全资子公司来说,很多情况下董事会仅是一个名义上的机构,只负责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在决策管理系统中不是一个独立的层次。控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并不是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而是直接由集团总部来实施。第二种倾向强调控股母公司的组织控制,是就主要出资人而言的。并没有考虑到股权多元化特别是公众化公司市场运行的法则。或者说忽视了市场控制。因为所有与控制的分离或者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也是之所以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相互制衡机制的依据,控股股东同样需要通过这一套公司治理框架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实际上对非全资或上市子公司来说,既不能试图以组织控制来代替市场控制,也不能盲目崇尚市场控制而抵制组织控制,两者之间需要找到一种平衡,从而使得公司治理效率最高,最终实现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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