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为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火灾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煤炭行业实际,5月24日,市煤炭工业局以“朔煤发[2010]90号”文件印发了《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各煤矿认真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共分总则、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监测监控、其它和附则八章,包括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方法、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内容、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井下灭火器配备表、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等5个附录。是建市以来,我市煤炭行业第一部比较详细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朔州市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井[换行]通风第一节通风系统第二节通风管理第三节通风设施第四节主要通风机第五节局部通风第三章瓦斯防治第一节瓦斯检查第二节瓦斯排放第三节瓦斯抽放第四章粉尘防治第一节防尘管路第二节降尘措施第三节隔爆措施第四节粉尘测定第五章防灭火第六章监测监控第七章其它第八章附则附录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方法附录二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内容附录三煤矿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附录四井下灭火器配备表附录五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火灾事故,依据《煤炭法》、《[换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细则。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第3条县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本细则,对所管辖煤炭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发现有关煤炭企业违反本细则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第4条县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炭主体企业、煤炭企业必须设立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明确分管煤炭“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和机构。煤炭企业必须设立通风区(队)长兼矿长助理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第5条煤炭主体企业总[换行]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管理大中型煤矿的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煤炭企业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兼矿长助理,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一通三防”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第6条县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炭主体企业必须建立健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关键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练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验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验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预防瓦斯检验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验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怒估计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领取、运输、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和封泥要求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要求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要求 (96) 第七节验炮要求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要求 (98) 第九节其它要求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它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 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 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 第 2 页共 5 页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试题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 试题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10、入井人员须知?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小于多少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哪些要求? 20、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规程中有何规定? 2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22、安全出口应经常做到什么? 2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什么? 24、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哪些要求? 25、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应遵循规程中什么规定? 26、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有何要求? 27、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设哪些安全设施? 28、钻井的设计与施工前规程有何规定? 29、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注意什么? 30、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有哪些要求? 31、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多米以上? 32、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的什么安全措施? 33、注浆站设在地面时,规程有何规定? 34、井内应设吊泵,规程中有何规定? 35、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须佩带保险带? 36、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什么安全设施? 37、安装井架或井架上的设备时应注意什么? 38、延深立井井筒时,规程中如何规定?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第一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定。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第二条各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第三条必须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井)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送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四条各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3处,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及其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第五条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得大于110%。落实巷道维修力量,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矿总工程师每季、安全副总(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科区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 第七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防火墙、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提出,编制必要的施工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纳入监控;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严禁设置风门;严禁电绞绳过风门。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第九条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悬挂风障,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或悬挂风障。 第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第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二.矿井瓦斯治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形,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形。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淌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邻近20米范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觉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赶忙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专门的工作面可依照具体情形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一通三防考试题库汇总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治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入内。 3、现场创伤急救技术包括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创伤(栅栏)、揭示警示,禁止人员包扎)、骨折临时固定和伤 员搬运。 4、电子理研只能检查(瓦斯),光学理研即能检查瓦斯,又能检查二氧化碳。 5、旧区检查必须两人一伙,(一前一后)保持一定距离。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3 )%,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7、风速常用的单位是( m/s )。 8、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9、光学瓦斯检定器包括( 气路系统)、光路系统、电路系统三部分。 1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不宜采用下行通风。 1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应布置在新鲜风流中,且距回风口的距离大于或等于( 10m )。 1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 (),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通风系统 13、煤体采动前大部分瓦斯以(吸附状态)赋存在煤体中。 14、三防装置是指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 )作用的安全装置。 15、采煤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来源于采落煤块、工作面暴露煤壁和(采空区)。 16、从煤层揭露之日起至煤层自然发火之日止的时间称该煤层(自然发火期)。 17、硬质合金钻操作应注意使用(无岩心)钻头钻进时,均应带扩孔器或加保径合金。 18、岩芯管的作用是容纳(岩芯)和导正钻孔用的。 19、搬运钻机时不准(带电)搬运,打钻时必须使用铜顶工具。 20、套管的作用可作为孔口管下入孔内直防止孔壁坍塌隔离(涌漏水层)的作用。 21、钻杆的作用是向(钻头)传递破碎岩石的扭矩和轴向力输送冲洗介质。 22、压力控制阀是利用(阀芯)上液压力和弹簧力保持平衡来进行工作。 23、钻孔结构是指(钻孔)由开孔至终孔孔径变化。 24、逆断层是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及实施细则 二号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通风管理 (7)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 (11) 第三节测风管理 (17) 第四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18) 第五节角联巷道管理 (20) 第六节通风设施管理 (21) 第七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 (26) 第三章瓦斯管理 (32) 第一节岗位责任 (32) 第二节瓦检员交接班管理 (38) 第三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排放制度 (42) 第五节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44) 第六节“一炮三检”制度 (50) 第七节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51) 第八节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53) 第四章瓦斯抽放 (56) 第一节钻孔施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钻孔验孔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钻场现场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放工程验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抽放管路巡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掘进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回采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瓦斯抽放管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节灾害治理计划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节综采工作面拆除瓦斯管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节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瓦斯防治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采工程检查验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考核奖惩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综合防尘 .. (12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0) 第二节职责划分 (125)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 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X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X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编号:SY-AQ-007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assessment of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

大同煤矿集团浩然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一九年二月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建设现代化的质量标准化矿井,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特制定大同煤矿集团浩然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共五部分:“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一通三防”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和岗位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办法。望公司各部门和员工严格贯彻执行,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本实施细则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改补充完善。暂以此为准贯彻实施。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第一章“一通三防”组织机构“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

“一通三防”专职管理机构

第二章“一通三防”各部门及人员 职责和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决策,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负责审定安全机构的组成情况。 2、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主管或分管领导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经理班子主管和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3、董事会成员在遇有安全重大事项时,应建议董事会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董事会成员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表决负有责任。 二、经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理班子成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一次拟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集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监督、检查公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 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和顺隆华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下属各矿。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4条各矿必须设立总工程师负责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应当设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 第5条各矿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矿长是“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6条公司各矿应当建立健全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责任制。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 2、局部通风管理; 3、通风设施管理; 4、巷道贯通管理; 5、盲巷管理;

6、测风管理; (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制度; 2、矿井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3、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四)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技术规范、瓦斯抽采日常管理、瓦斯抽采技术资料)。 (五)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六)矿井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七)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井下自然发火预防、井下灭火、火区管理、火区启封)。 (八)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九)通防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十)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十一)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十二)“一通三防”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第7条公司各矿必须制定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8条公司各矿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中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费用不应低于提取总额的50%。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 第9条公司各矿必须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八日

目录 1、矿井测风制度-----------------------------------------------------3 2、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撤人制度--------4 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 4、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6 5、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16 6、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8 7、瓦斯检查员请示报告制度--------------------------------------21 8、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分析制度--------------------------24 9、综合防尘制度-----------------------------------------------------25 10、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28 11、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29 12、“一炮三检”制度-----------------------------------------------62 1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4 14、隐患超前排查制度----------------------------------------------67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泉店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一通三防” 管理机构, 按实际需要配置“一通三防”人员及技术措施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通风科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落实。 2、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 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 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措施和有关

措施工程。 3、每月由通风科牵头, 组织有关科室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进行不少于3次的大检查。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定出名次, 进行奖罚, 并对上月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下月主要工作, 写出总结和计划。 4、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 研究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对重大隐患, 制定处理计划和处理措施, 要在人、财、物方面对“一通三防”给予保证。 二、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 必须报矿总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降低煤尘的危害,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根据现场回采过程中产尘状况分析,产生煤尘的主要工序是放顶煤、采煤机割煤、破碎机运转、回采面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等,为了有效的降低煤尘,最低限度的减少煤尘的危害,必须从尘源上进行治理。因此,对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做如下规定: 1.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架间喷雾、放顶煤喷雾、降架移架自动喷雾、随机喷雾、煤机内外喷雾、光电喷雾。各类喷雾要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2.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降尘:前后部运输机运转时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特别是后部运输机转载点喷雾,转载点喷雾雾化要良好,运输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关闭喷雾。 3.破碎机降尘:破碎机运转时必须使用破碎机喷雾,由皮带巷溜子运输机司机负责敞开和关闭喷雾。 4.回风巷降尘:在回风顺槽中上部安设两道自动净化风流的水幕,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手动净化水幕。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100米以外至皮带联络巷每个大班冲刷一次,重点冲刷管线、皮带架、电缆上的煤尘。 5.皮带转载点喷雾降尘:必须采用震动喷雾降尘,水截门必须保证常开。 6.工作面两顺槽必须按规**设隔爆设施。 7.水压管理:防尘水压力不得小于4MPa,进风巷水截门必须全部打开,保证供给采煤机等足够的水量和压力。 8.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根据掘进工作面各施工工序产尘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耙装机降尘:使用耙装机的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耙装机卸煤点喷雾并正常使用。 2.放炮降尘: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药完毕,要对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炮眼全部连线完毕准备放炮前,要敞开放炮自动喷雾的水截门,放炮后,再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放炮自动喷雾的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 3.放炮喷雾降尘: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放炮冲程喷雾,放炮时必须喷到工作面,并雾化良好。 4.除尘风机降尘:喷浆巷道,每次喷浆时都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吸风口到喷浆机的距离不得超过3~5米。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除尘风机上的供水管路。 5.水幕降尘:喷浆时必须打开跟迎头的水幕,复喷时不要将水泥喷到水幕和风筒上,否则,喷浆结束后必须用风水将水幕和风筒冲刷干净。 6.全煤掘进巷道必须实施短臂快速注水。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版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总、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人员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工作及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和标校工作。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由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7.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风机运行参数测定: 1.新安装。 2.连续运转3年。 3.技术改造前后。 4.更换了叶片、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

《煤矿安全规程》上关于“一通三防”及通风安全监控内容 (1)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100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矿井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101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102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施。 第103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104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 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105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及时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各矿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的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公司生产技术处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采区的进风中,但此回风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且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当正在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基建阶段,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建井阶段的特殊条件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生产技术处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8、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现生产(制度下发前)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10、严禁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全压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回采。 11、各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按集团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细则》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多生产采区的矿井,应分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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