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价服〔2011〕212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

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五、律师事务所也可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

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

承办律师为2人及以上的,按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六、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载明收费条款,对收费项目、标准、方式、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予以明确。

七、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通过在醒目位置公布、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材料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

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速算表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 8%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 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 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 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3、说明: (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 三、协商收费 (一)适用范围: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物业安保服务标准

新区物业安保服务标准

保安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保安员岗位形象标准 (一)着装及仪容仪表 1. 男保安蓄发不盖耳、不遮领,不留长鬓角,不剃光头,不留胡须。 2. 女保安头发不过肩,不烫发,不疏怪异发型。须化淡妆,穿肉色丝袜。 3. 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保持指甲干净;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饰品。 4. 上班前不吃葱、蒜等影响气味儿的食物,不得酒后上岗及在岗期间喝酒。 5. 制服可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及冬装。当班时,须按统一要求着装,出夏装 外制服皆搭配黑色皮鞋及领带,皮鞋不定响底,领带大箭头垂于皮带扣处;不得将不同季节、不同场合的制服混搭穿着,不得私自改动制服,不得在制服外穿着非配套外套。 6. 制服须穿戴整齐,开领式服装必须内配衬衣,系领带;关领式衣服内配衣物露 出衣领不得超过2毫米;制服扣子、衣钩等必须全部扣好,不得露出衬衣下 摆,不得敞怀、卷袖口、卷裤脚、披穿制服,领带不能打歪。 7. 一周至少换洗制服两次,随时发现脏污立即换洗,以保持制服干净、挺括,皮 鞋应保持光洁无尘。 8. 按规定配套佩戴帽徽、领花、肩章,及公司统一颁发的证章等,各种证章端正 于上衣左上方,工号牌统一配于左胸衣袋上。 9. 制服外不得显露手机、钥匙扣、私人徽章等;衣袋必须保持平整,衣兜不得装 有厚重物品。 10. 非当班时间,须换下制服,不得将制服带离物业管辖区域(公差或经批准除外) (二)行为举止规范 1. 不得在公共场合化妆、整理个人物品或作出打哈欠、伸懒腰、挖鼻孔、挠痒、 对人打喷嚏等不雅观、不礼貌行为。 2. 精神状态保持良好,不得在面对业主时袖手、背手或插兜,不得用手臂夹带物 品(在搬运东西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3. 当班时不得看书报、吃东西、听歌、哼歌、吹口哨、跺脚,手不得乱放、摆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文件粤价[2006]298号规定收费,从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 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2、民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8%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动幅度:20% 3、说明: (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三、协商收费 (一)适用范围: 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四、其他费用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 二00七年一月十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浙价服[2011]21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1.06.10 【实施日期】2011.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21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

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

安保服务方案

目录 一、公司简介................................................. . (1) 二、公司资质................................................. . (3) 三、保安服务报价表 (15) 四、保安服务管理方案 (16) 五、保安员的训练实施方案 (21) 六、各类应急预案 (23) 七、部分正在执行的安保服务情况介绍 (27)

公司简介 自2013年7月份成立以来,公司已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其中包括国家一级安保企业、各大银行、高档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及大型商场等。派驻保安人数已达600多人。2014年获得ISO9OO1国际标准质量认证书、中国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等,使公司的管理、经营更加规范。 企业文化 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顺应安保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立体化、人性化的发展趋势,公司领导与全体员工秉承“专业服务、规范经营、诚信合作、永续发展”的经营理念遵循“专业、规范、诚信、优质、安全”的服务宗旨;崇尚“一流的理念、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作为企业的奋斗目标,恪守“从管理要素质,从素质夺信誉,从信誉赢客户,从服务创效益”的质量管理方针。在岗位工作中坚持“用心服务求品质,持续改进创品牌”的企业价值观;始终把“与客户真诚合作,做客户可靠朋友”作为我们公司使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彻底解除可以对安防的后顾之忧。公司将以“服从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服从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提前,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有偿的安全防范服务。 领导团队 总经理、副总经理:曾长期从事武警、公安、保卫队伍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队伍管理工作经验及较强的组织指挥才能。

南京律师收费速算表

南京律师收费速算表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78号]《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律师承办业务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办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视案情复杂程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1500~15000元/件; .行政案件2000~20000元/件; .刑事案件3000~30000元/件: 公安阶段3000~5000元 检察阶段3000~5000元 法院一审阶段:5000~20000元 法院二审阶段:一审代理的按照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全程委托8000元起 .仲裁案件1500~15000元/件。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仲裁): 除了应按照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外,还应按照以下比例收费(累进制):

例如:涉案标的为360万元,则除基本律师费外,另加收费:28100+(360-100)*2%=80 100元 说明:1,经双方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协商收费;2,诉讼案件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担任个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私人家庭律师1000元/年 .成功人士私人法律顾问300元/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型:5000~10000元/年 法律管家型:1.5万起/年 专家策划型:3万起/年 四、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一审案件后继续代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照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案件或或二审案件继续代理申诉的,按照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仲裁案件,继续代理诉讼一审二审阶段按照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3。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由双方协商收费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2006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 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粤价【2006】298号)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如下: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80-15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 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速算表格.docx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速算表 案件标的额速算公式 不涉及财产关系800-10000 元涉及财产关系最低收费最高收费 1 万元以下10002000 10001 元-100000 部分(十万)5%+5006%+1400 100001 元-1000000 部分(百万)4%+15005%+2400 1000001 元-5000000 部分(百万)3%+115004%+12400 5000001 元- 部分(千万)2%+615003%+62400 元- 部分1%+1615002%+162400以上部分%+4115001%+662400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 6 月 16日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 元~ 10000 元/ 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 1 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 万— 10 万元部分 10 万— 100 万元部分100 万— 500 万元部分500 万— 1000 万元部分1000 万— 5000 万元部分5000 万元以上部分 5%~6% 4%~5% 3%~4% 2%~3% 1%~2% %~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 元~ 10000 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 元~ 8000 元/ 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 1000 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 300~500 元 / 次; 2、申请取保候审: 500~3000 元/ 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 1000 元~ 10000 元/ 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500~12000 元/ 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 收费标准的 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 2000 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 元~ 20000 元/ 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 元~ 15000 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 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 元 / 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 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以上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也适用于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为: 100~2000 元/ 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版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 通知 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制定行业指导标准,以供四川省各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四川省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 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 号)的要求办理。 一、收费方式: 1.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方式。 2. 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 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 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 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 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在途

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其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 元-30,000 元/件,可合理上浮。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 万元以下部分(含10 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 元的每件按5,000 元收取; (2)10 万元至50 万元部分(含50 万元)为7%-9%; (3)50 万元至100 万元部分(含100 万元)为6%-8%; (4)100 万元至500 万元部分(含500 万元)为5%-7%; (5)500 万元至1,000 万元部分(含1,000 万元)为4%-6%; (6)1,000 万元至2,000 万元部分(含2,000 万元)为3%-5%; (7)2,000 万元至5,000 万元部分(含5,000 万元)为2%-4%; (8)5,000 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 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安保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目录 一、安保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 1. 安保服务物业管理及服务范围 (1) 2. 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标准与要求 (1) 3. 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方式 (2) 4. 安保服务物业管理人员素质 (2)

一、安保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安保服务物业管理及服务范围 1、大楼主要出入口的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2、大楼重点部位的不定时巡查(每二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 3、大楼监控的正常管理运作,对人流量比较集中的通道、电梯、大堂、车库等进行24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大楼夜间定时巡更,平均不得少于4次。 2.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标准与要求 1、管理区域的门岗、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执勤保安服务。 2、保安人员应规定统一着装、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3、值岗时与业户、访客交谈应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4、为保障业户、访客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保安人员应认真值守,实施正常的大楼公共部位的安全保卫防范性工作。对突发事件应迅速作出反应,果断作出适当处置,并做好记录。 5、门岗保安人员应熟悉大厦单位工作人员及单位车辆状况,确需进入的应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有序,确保大楼范围道路畅通,严格实行访客出入登记制度,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6、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天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7、监控室: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每天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8、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不同方案的巡视路线,确保每次巡逻均能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9、保安员夜间执勤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巡逻,每夜班不得少于4次,时间段为:11点—凌晨5点之间。做好巡逻记录。 10、夜间: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 11、消防巡查: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13、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按合同书保安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业主有权在次月扣除乙方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投标方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14、交接班: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15、工作纪律: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人员纪律》。 16、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3.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方式 管理形式为重包,重包是指投标方在进行安保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不可预计的费用,包括税金和管理费等。 4.安保服务物业管理人员素质 员工:有培训合格上岗证,能吃苦,55周岁以下的男性,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其中一条: (1)高中文化程度; (2)退伍军人; (3)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 (4)无违法犯罪前科,政治面貌清白;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要求。

律师费用计算方法

一、“律师费用怎么算”:律师【费用项目】应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这三项加在一起就是全部律师费,且这些费用只能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以上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律师【收费标准】: 1、律师服务费:又有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2种。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但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所以:各地的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2)律师事务所提供除以上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也就是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具体案件耗费的工作时间、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来协商确定。 (3)至于律师的收费方式:有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收费等方式,但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4)律师也可以和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即根据代理结果来收费。但有些案件不得适用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2、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这些不属于律师服务费,要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异地办案差旅费:一般是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签字确认后由律师事务所预收,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

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 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 (2004年11月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 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收费的标准,根据广东司法厅、广东省物价局2003年7月l0日发布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粤价〔2003〕225号文,以下简称:《收费办法》),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广东省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的全部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律师所有提供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时间,都可以纳入计时收费的范围。 第三条计时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时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及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诉讼仲裁、复议类业务,记入收费的工作时间包括: 1.律师向委托人了解案情,包括听取委托人的案情介绍;听取委托人对办理案件的要求;依法对当事人的相关问题做出解答以及和当事人研究、交换对案件的看法,即所有必要的调查了解过程。

2.调查取证包括向犯罪嫌疑人取证;向当事人取证;向被害人取证;向证人、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内容。 3.查阅案件材料包括律师到检察机关、法院查阅和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向其他有关机关查阅与案件有关资料等内容。 4.准备各种诉讼文件和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答辩状、申诉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代理词、辩护词、合同等内容,该项工作时间应包括查阅资料、起草和修改文件等。 5.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包括罪犯、在押嫌疑人、正在服刑人员以及其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6.出庭的时间,包括出席法庭、仲裁庭、听证会、行政复议等工作时间。 7.参与案件的调解和谈判。 8.办理其他各类与案件有关的事务。 9.处理诉讼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务。 10.其他可以记入计时收费的项目:(1)出具案情分析报告;(2)签收、送达、发送、邮寄诉讼、仲裁文书;(3)应当事人要求,汇报或出具诉讼进展情况的报告,如开庭报告等;(4)研究案情;等等。 第六条非诉讼、仲裁、复议类业务,记入收费的工作时间包括:1.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订、履行监管; 2.就某一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3.协助企业(委托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4.律师见证;

保安服务标准

保安规范标准 1、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上岗前应适当修饰,保持仪表、仪容的端整洁,精神饱满,在岗时不允许手插入口袋; (2)保安人员的头发应勤梳理,不留长发,不留鬓脚,不留长指甲; (3)立岗时,在规定位置上立姿,左脚向左跨出,双脚与户同距,作跨立状,上身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 (4)对讲机佩带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用较慢语速进行对话; (5)上岗要保持制服干净无褶皱,衣服纽扣全部扣上,大沿帽佩带白手套,穿黑色皮鞋,保持光亮,领带系好后,领带下口与皮带下沿相齐; (6)不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场合穿制服; (7)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值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允许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管理区域内走动;(9)值岗态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不能代他人填写。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准下岗。 2、交接班规范 (1)当班保安站在原位,接班保安面对当班保安走到约两步间距处,双方立正目视对方同时敬礼; (2)敬礼:身体挺直呈立正状,右手从胸前快速升至右侧脸庞,大臂保持与户相平,大臂与小臂呈45度夹角,手掌与小臂呈一直线,五指并拢,中指离太阳穴2厘米左右; (3)礼毕,当班保安以规范用语简述当班情况:“本班情况正常;”或“本班发生某事情,具体情况请看当班记录;” (4)接班保安听明白后,回答“明白”; (5)交接双方站在原位完成保安器材移交; (6)双方再次敬礼;

(7)礼毕,双方交叉换岗:当班保安向右横跨一步后立正,接班保安向前跨两步走,立正,向后转,跨立,完成接岗。下班保安方可离岗。 3、门岗服务 (1)门岗值岗时要认真、负责,在管理区域门岗实行24小时立岗保安服务;在指定位置,指定面向立岗,严禁脱岗; (2)立岗姿势端正,面带微笑行注目礼,热情回答询问,禁止与他人闲聊。 4、巡逻岗服务 管理区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确保每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楼宇巡视] 巡视前检查和佩带好对讲机、电筒、笔和巡视记录表,并随身携带装小件垃圾的塑料袋; 巡视内容:走道清洁,电梯、照明、灭火栓、弱电间、空调机房、烟感、喷淋、送风排烟、场所、门、窗、防火门、装修现场等; 按保安服务处指定的巡视路线巡逻,巡视记录中应记载发现情况及时间。 客户需要帮助时,应及时提供服务或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发现可疑的人和异常的事、物,通过对讲机及时报告,并迅速查明情况,严密监视; 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客户指出,及时阻止,并报告保安服务部作出相应处理; 巡视时看到小垃圾及时拾捡,投入就近的果壳箱内;发现灯未熄灭、水管及阀漏水,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复; 巡视结束后,交接巡视器材; [夜间巡视] 夜间巡视的路线应经常变化; 巡视时注意扶梯、走廊、电表房及通道等,确认有无可疑人物藏匿于其内;若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刻报警并封锁各个出入口,进行处理。

大连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速算表2015版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2015]31号”文件、“辽价函[2014]128号”文件,辽宁省物价局与辽宁省司法厅“辽价发(2012)71号”文件,大连市物价局与大连市司法局“大价发(2012)98号”文件,以及辽宁省律师协会、大连律师协会有关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编订本标准。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收费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 讼案件,可在不高于基准价5倍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担任下列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实行政府指导价: 1.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诉讼代理人; 2.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工伤赔偿诉讼代理人; 3. 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诉讼代理人; 4. 担任公民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诉讼代理人; 5. 担任公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诉讼代理人; 6. 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收费 (一)诉讼、仲裁业务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5,000元至3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 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律师服务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根据一审收费标准另行酌减收取。 4.单独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二审或再审案件,再代理执行案件,按一审收费标准的80%收费(但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各类诉讼案件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收费标准的150%进行收费。 (二)风险代理收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一般不低于标的额的10%,最高收费金额一般不高于标的额的30%。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另行协商收费。 (四)期间固定收费 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一定期间法律顾问的,收费每年每单位不低于5万元,具体数额根据委托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量、工作难度、服务成本等因素协商。 涉及诉讼案件或者复杂非诉讼业务,比照诉讼案件或相应非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用。

安保服务标准

安保服务标准 一、工作要求 (1) 安保质量标准 1. 安保各项工作完成率100% 2. 安保各种档案登记保存完好率100% 3. 员工团结向上,无打架斗殴和私自外出、违规饮酒行为。 4. 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人人会使用消防报警设施。 5. 季度内针对保安工作有效投诉不超过两起。 6. 各种培训、考核正规有序,合格率 100% 7. 值勤用品、设施完好率100%。 8. 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岗容岗资规范, 率》98% 9. 上岗期间,无脱岗、漏岗,无在岗抽烟、 手机等违反执勤规定的行为,抽检合格率 (2) 基本素质要求 1. 年龄18-35岁,身高1.70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相关 法律法规、景区票务制度(免票、半票、全票,淡旺季及节假日票务 制度的区分) 2. 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遵纪守法,勤奋努力, 实事求是,冷静机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谦虚谨慎。 3.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思维敏捷,能坚持正常工作。 (3) 着装 1. 按公司规定,统一着季节服装。 2. 服装必须干净整洁无污渍、油渍。 3. 按规定系扎领带,佩带工牌、授带、肩章、领章、帽徽。外腰带松 紧、礼貌用语恰当,抽检合格 饮酒、闲聊、吃东西、玩 100%

高低适度。

4. 不允许工、便服混穿。 (4)执勤姿势 1. 岗位执勤使用跨立和立正姿势。 2. 车辆出入时使用规范的交通指挥手势。 3. 出入执勤岗位必须使用齐步行进。 (5)礼节礼貌 1. 回答游客问题采用立正姿势并目视对方,以示对对方的尊敬。 2. 纠正违规、违章应先敬礼问好,礼貌的向对方阐明事由,事情处理 完毕后向对方道谢。 3. 游客有过激行为时,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及时上报上级 领导前来处理。 4. 礼貌用语:“您好「“您早! ”“节日好! ”“新年好! ”“先生/小姐请 留步,请问您找 谁? ”“对不起,我是新来的,还不认识您,请原 谅!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对不起,现在已经下班,请您 明天再来好吗? ”“请您往这边走,***处就在那儿”“对不起,公 司有规定,不登记禁止进入,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请您 稍等,我给您联系一下” (6)交接班 1. 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 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保安员值班交接登记本》 2. 交接班人将执勤设施、物品交接清楚,将情况、 员值班交接登记本》,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 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 现属于上一般问题的,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7)质量记录 1. 《保安员值班记录本》 2. 《紧急事故处理报告》 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 ,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数量登记在《保

诉讼费收费及律师费速算表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收费速算 1.1万元~10万元5%~6% + 500 10.1万元~100万元4%~5% + 1500 100.1万元~500万元3%~4% + 1150 500.1万元~1000万元2%~3% + 61500 1000.1万元~5000万元1%~2% + 161500 5000.1万元以上0.5%~1% + 411500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 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 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可以适用计时收 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 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 半计算。 七、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八、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进行调整。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速算表 (2007年4月1日施行) 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 收0.5%; 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 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 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 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争议金额案件受理费 1万元以下:50元 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2.5%-200元; 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2%+300元; 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1.5%+1300元; 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1%+3800元; 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9%+4800元; 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8%+6800元; 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7%+11800元; 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0.5%+41800元。 十一、案件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5%-100 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1%+2400 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5%+ 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0.1%+67400元。 十二、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 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 纳400元。

律师的收费标准

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代理一审案件 1、刑事案件 ①广州市案件:侦查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费6000--10000元;一审阶段,代理费12000--30000元。 ②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地刑事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④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 代理费收取,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⑤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80%收取。 ⑥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2、民事、行政案件 ①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北京市内普通民事、行政案件,代理费10000元。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再代理一审、二审,则代理费按上一审判阶段代理费标准的80%收取。 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3、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四、代理执行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的80%收取。 3、代理被执行人的案件,代理费按代理执行案件的80%收取。 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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