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确认检验规定

产品确认检验规定
产品确认检验规定

1.目的

规定公司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确认检验频次、项目、方法、内容、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确认检验。

3.引用标准

CNCA-02C-023:2002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GD.J C□□-2005 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CQC发布)

4.职责

4.1 质检部负责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4.2研发中心负责整车产品的确认检验;

4.3品检部、配套部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5.工作程序

5.1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5.1.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部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3C认证(如有要求时)所规定的要求,质检部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当由质检部专职检验人员(非进货检验的检验员)检验时,应由质检部提供相应的检验数据和报告。并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可行时可引用进货检验记录,但应注明“确认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应在进货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每种关键元器件、材料一年(相隔12个月)确认检验应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样不少于2件(可能时)。具体安排由质检部依据进货量、产量以及产品质量(含关键件进货检验合格率或供方的绩效表)策划并实施。

5.1.3定期确认检验的内容、项目、及依据标准(含接收准则),由研发中心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来制定,检验项目应包括关键零部件的合格证件、外观、几何测量尺寸及型式试验等,并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5.1.4 确认检验中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5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相邻两次工厂检查之间进行的日期。

5.2 整车产品确认检验

5.2.1整车年度确认检验的项目、方法、内容、依据标准(含接收准则),由研发中心依据整车的相关国家及企业标准确定,但不应少于《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中“汽车产品确认检验项目表”规定的适合各单元车型的确认检查项目(包括转向装置、制动装置、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车速指示误差),必要时应增加项目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一致性。

5.2.2整车的确认检验,由研发中心在例行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样并实施:每年每单元产品应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台。对公司无检测手段的,由研发中心委托具备能力的机构完成,并获取相应检验记录和报告。

5.2.3 凡是检测线所做的检测项目,品检部应协助上线重新检测。

5.2.3 确认检验由实施检验的检验员填写“整车确认检验记录”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5.2.4确认检验中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在考虑纠正/预防措施时应特别予以关注。

5.2.5 对在相邻工厂检查日期之间进行的符合确认检验检测标准要求的整车的检测报告(如新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可替代整车的年度确认检验。

6. 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

7.记录

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保存期限

7.1 关键元器件、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QR-ZJ-306-28 5年

7.2 整车确认检验记录QR-YF-301-12 15年

本文件修改记录

汽车产品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汽车产品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 规定公司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确认检验频次、项目、方法、内容、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确认检验。 3.引用标准 CNCA-02C-023:2002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GD.JC□□-2005 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CQC发布) 4.职责 4.1 质检部负责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4.2研发中心负责整车产品的确认检验; 4.3品检部、配套部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5.工作程序 5.1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5.1.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部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3C认证(如有要求时)所规定的要求,质检部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当由质检部专职检验人员(非进货检验的检验员)检验时,应由质检部提供相应的检验数据和报告。并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可行时可引用进货检验记录,但应注明“确认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应在进货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每种关键元器件、材料一年(相隔12个月)确认检验应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样不少于2件(可能时)。具体安排由质检部依据进货量、产量以及产品质量(含关键件进货检验合格率或供方的绩效表)策划

并实施。 5.1.3定期确认检验的内容、项目、及依据标准(含接收准则),由研发中心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来制定,检验项目应包括关键零部件的合格证件、外观、几何测量尺寸及型式试验等,并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5.1.4 确认检验中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5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相邻两次工厂检查之间进行的日期。 5.2 整车产品确认检验 5.2.1整车年度确认检验的项目、方法、内容、依据标准(含接收准则),由研发中心依据整车的相关国家及企业标准确定,但不应少于《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中“汽车产品确认检验项目表”规定的适合各单元车型的确认检查项目(包括转向装置、制动装置、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车速指示误差),必要时应增加项目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一致性。 5.2.2整车的确认检验,由研发中心在例行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样并实施:每年每单元产品应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台。对公司无检测手段的,由研发中心委托具备能力的机构完成,并获取相应检验记录和报告。 5.2.3 凡是检测线所做的检测项目,品检部应协助上线重新检测。 5.2.3 确认检验由实施检验的检验员填写“整车确认检验记录”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5.2.4确认检验中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在考虑纠正/预防措施时应特别予以关注。 5.2.5 对在相邻工厂检查日期之间进行的符合确认检验检测标准要求的整车的检测报告(如新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可替代整车的年度确认检验。 6. 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 7.记录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3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 第4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5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6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7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

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8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9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 第10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组织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11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 (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2)最终检验允收水准一般应严于或者等于出货检验允收水准,而出货检验允收水准一般等同于客户允收水准。 2.制定依据 成品检验的制定依据包括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协会标准、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历史档案、客户质量要求和其他质量、技术文件或规范。 第12条免检处理规范如下。 1.质量管理部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某类物品的质量可由生产部提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3C认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作业规范

Subject: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作业规范Doc. No:WI-Q-079 Initialed date:DEC 8,2004 Concurred by: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作 业规范Version : A 文件内容变更记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作 业规范Version : A 1.目的 对认证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保证认证产品持续达到认证产品相关标准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组织与权责 3.1 品保部是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 3.2品保部负责生产过程的例行检验控制 4.名词解释 无 5.作业流程图 无 6.作业程序 6.1例行检验: 6.1.1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在生产线必须经过LQC 全检,全检项目依照对应产品的SOP, 以及产品规格书,检验后不允许有影响产品性能的工序存在。 6.1.2例行100%检验后,除进行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检验若不合格, 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QP-016)处理。 6.2 确认检验: 6.2.1公司通过CQC 认证的产品,必须依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 测要求”进行确认检验,对于公司内部不能进行测试的检验项目(如:对地漏电 流测试、EMC 测试项目)需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测试,并保 留测试报告。 6.2.2确认检验的频率:依照“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中要 求,产品性能、外观、耐压测试等有生产时每周抽测一次,EMC 测试、对地漏电 流测试项目EMC每2年委外检验一次,安全每一年检验一次。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附件2 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0.引言??????????????????????????????????????????????????????16 1.范围???????????????????????????????????????????????????????16 2.术语和定义?????????????????????????????????????????????????16 2.1工厂检查?????????????????????????????????????????????????16 2.2指定试验??????????????????????????????????????????????????17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 4.工厂检查要求???????????????????????????????????????????????17 4.1工厂专业类别?????????????????????????????????????????????17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 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 https://www.360docs.net/doc/d63119518.html,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巡检检验标准

巡检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IPQC巡检检验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 3.定义:? 3.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3.2.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工序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工序成 品,必要时数量可为2—3PCS或一箱。 4.职责: 4.1.品质部:IPQC检验员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产品进行检验、记录及标示。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产品自检、互检、送检、返工、维修及入库。 4.2.IPQC检验员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 4.2.1.若异常现象IPQC检验员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组长一起制定纠正措施并执行,IPQC 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50PCS无问题方可正常生产。 4.2.2.若IPQC检验员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通知品质主管,同时将不良品标示 并隔离。 4.2.2.1.品质主管根据不良现象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各部门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组成 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 4.2.2.2.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在二个工作时之内给出纠正措施,四个工作时内给出预防措 施;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100PCS(若批量小于100PCS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 4.3.若半小时内不能分析出异常原因,则品质主管或检验员立即要求生产停止,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识并隔 离。相关部门的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时才能继续生产。 5.首件确认: 生产部门在一下情况下,需向品质部IPQC检验员确认首件样品; 1)每台机器停机后再次开机时需确认首件样品。 2)更换模具或工装治具时需确认首件样品。 3)机器故障调整后需确认首件样品。 4)工程设计规格变更时需确认首件样品。 5)人员或材料更换后需确认首件样品。 IPQC检验员依据本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检验确认首件样品,并形成《首件样品确认单》附于首件样品上面并保存。 6.巡检频率: IPQC巡检频率为每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抽样20PCS进行检验; 6.1.判定依据: 6.1.1.缺陷分类: A致命缺陷(CR):指根据判断或经验认为对使用或依赖产品的人有发生生命危险或人身不安全之结果的 缺陷。 B严重缺陷(MAJ):指致命缺陷外产品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此期望之目的或显着降低性能的缺陷。 C轻微缺陷(MIN):指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但是外观轻度不良。 6.1.2.AQL值:A(0,1) B(1,2) C(2,3)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034CCC产品过程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程序

l 目的 保证所有通过3C认证的产品出厂前均符合3C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3C认证产品。 3 定义 过程检验:是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生产在线的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 职责 4.1品管部负责对生产车间流水线的关键工序进行过程检验。 4.2品管部负责对生产合格的3C产品分批次抽样检验。 4.3装配部巡检QC负责对生产的3C产品在线物料和产品进行核对与检验,防止误用。 4.4 IPQC负责对在线生产的3C产品作检查 4.5车间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5.1 过程检验 5.1.1品管部和装配部根据3C产品的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5.1.2过程检验项目:未包装的成品的功能、外观及安全性检查,参

见附表-不同认证单元的产品检验要求。 5.1.3对于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包装前,由装配部QC检验员进行工序全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上,对检出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5.1.4 不合格品经返修后,需重新作5.1.3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2 产品出厂前检验 5.2.1 品管部对包装好的成品按AQL标准、玩具规格、样板、箱唛资料要求进行逐批抽样检验。. 5.2.2 检验项目:外观(主要检查项目:外观清洁干净,无利角利边)、功能、安全性能、标识、尺寸检查.(特别留意3C标识、警告语、产品包装尺寸、内观摆线、结构等与样板是否相符)。 5.2.3 品管部人员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确认检验记录表》上。 5.2.4 对该批次判定为合格的成品,可以入库出厂。 5.2.5 对该批次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应对该批进行重新全检并作好记录。 5.3 巡检 5.3.1 IPQC对正在生产的在线物料与BOM进行核对,确认物料无误,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定,加强对企业全体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1.2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的实施方案。正确地处理好质量和数量关系,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掌握质量标准,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1.3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厂长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质量安全管理科在实施质量检验工作中对厂长负责。 1.4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企业的一个主要职能科室,要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搞好质量检验工作,加强质量分析和参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按照企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对被检验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产品加工零件、部件和成品作出合格与否决定。 1.5 质量安全管理科直接领导计量室、检验室并负责办理理化试验工作。 1.6 质量安全管理科按照本厂生产实际,制定检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检验细则,作为检验人员的工作指导,以确保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质量安全管理科的权限: 2.1 凡与规定的标准、图纸或技术要求不符合的零件、部件、半成品、毛坯等为不良品,对于产品质量合格否,只能有质量安全管理科决定。 2.2 凡由于违反工艺纪律或其他原因所造成大批废品时,检验员有权通知车间和操作者停业加工,并及时报告厂长或技术付厂长,并有权没收未经批

准的或己作废的技术文件,工艺装备等并通知有关部门。 2.3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必须根据技术设计任务书,技术协议书有关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参照样品鉴定和批量生产鉴定,并对能否投入批量生产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产品质量的检验: 3.1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原则,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技术标准)和“五不准”(原材料不合格不准入库、毛坯不合格不准加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零件不准送到下道工序,零件不合格不准装配,产品不合格不准出厂)的原则。 3.2 对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进厂检验: 3.2.1 采购物资的分类: A类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 使用和安全性能的物资(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 B类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非关键部分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3.2.2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等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首先验证采购物资的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①合格证明。②合格的检验系统的证明。③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并将该证明文件与实物进行对照,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员持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和供货清单(或发票)一起送专(兼)职检验员检验。

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产品生产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和定期的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查和确认检验。 3职责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检查工作由质检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4程序内容 4.1例行检验 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施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4.1.1所有产品均须检验合格并满足规定要求。 4.1.2质检员依“成品检验规范”对成品的例行检验项目进行全检,合格的质检包装组进行包装,并标“合格”标识, 不合格品隔离存贮并进行标识。已检验的成品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交质检部门审批。生产部门将标有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退回生产车间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办理。4.1.3生产部门在进行成品包装时须依相关“检验规范”办理,检验合格产品包装上需有合格标,待检品、不合格品均不得入库。 4.1.4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应在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之后才能进行,产品经包装均须检验达到要求标准,认可后才可出货。 4.1.5合格产品放行的检验者须经工厂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检验资格。4.1.6所有在生产的最终阶段(生产线上)的产品必须进行100%检验,并按“成品过程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同时要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表》,检验记录各部门必须完备地妥善保管。 4.2确认检验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2.1确认检验项目 产品的确认检验项目内容依据国家认证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质量控制检验要求”,同时结合认证产品类别及产品特征,确认“确认检验”项目内容。 4.2.2确认检验方法 由质检部门从检验合格入库的认证产品的中任抽样,送由外部有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做确认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4.2.3确认检验频次 产品的确认检验周期为每个单元每年进行一次,委托有能力检测的机构进行。4.2.5确认检验的规定 产品经检测后,如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即判定为检验不合格,要求关部门对在制品及库存进行评估和返工(对已流通至市场的产品,应尽可能通过销售商以合格品换回不良品),对返工后的成品需加倍抽样重新送去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能满足相应的确认检验的要求。 5 记录的保存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和表格化的记录。对过程检验的产品应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控制,并将相关数据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表》;并保存检验记录至少一年,对确认检验的产品应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控制,并记录登记《确认检验登记表》保存期限为二年。 6 表格记录 《过程检验记录表》 《确认检验登记表》 《不合格品返工/返修通知单》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部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目的 1.1 通过对产品生产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1.2 保证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一致性。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组件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相应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文件。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3.3 生产部负责组件功率的例行测试和数据录入,并配合检验员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并对检验后的产品进行预防。 4 工作内容 4.1 定义 4.1.1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线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1)例行检验的项目包括产品功率、产品绝缘耐压、产品外观、标志等,主要是100%检验产品。 (2)如测试NG,则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主要体现在制程、入库及出货检验。主要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1)确认检验主要是针对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抽检确认,主要包括产品的功率、外观、标志、绝缘耐压、湿漏电流、热循环、脉冲等项目。 (2)如产品在确认检验NG时,则立即隔离该批产品,并横向追踪前后批次的产品,对已经出货有异常的产品需及时与客户端取得联系。 (3)在仓库有异常的产品,需整体全检,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常入库。 4.2 制定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应规定检验项目、内容、方法、测试频率等,并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相关记录。4.3 确认检验项目由质量管理部一般对每一批产品或者定期进行抽样确认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批抽测,其检测试验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项目、方法和内容见作业指导书 4.4 产品检查

样品检验管理规定

样品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规范各部门在样品提供过程的职责; 1.2 规范样品检验管理的流程,提高样品检验有效性和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营销部、国际贸易部针对客户取样检验、委托第三方取样检测等所要求的样品试样、加工、自检及送检。 3. 职责 3.1 营销部职责 a接到客户要求提供样品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验需求信息后,应跟进落实并提供完整的检验需求材料或产品的规格、数量,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单位等信息; b 组织技术、生产、工艺、品保、采购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 检验计划制定; c 填写生产通知单或委托检验申请单,发放技术部、品保部、生 产部、采购部、工艺部等相关部门; d样品制作完成后的邮寄或发运; e 跟踪客户对样品检验的反馈,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3.2 技术研发部职责 a接到营销部生产通知单或委托检验申请单后,对技术标准及特殊技术要求进行分解; b对检验材料或样品的规格、数量、材料性能、技术标准进行分析,

并下发采购和生产加工用技术表单; c对材料加工及样品取样有特殊技术要求时,需下发相应图纸及技术说明。 3.3工艺部职责 a 对样品加工工艺进行确认,对特殊要求的取样及加工工艺进行规定; b 根据不同订单和外检要求,制定并下发样品标记的要求和规定; 3.4采购部职责 a根据营销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或委托检验申请单要求进行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 b样品原材料性能应优于标准材料,力学性能应高于标准值的百分之五以 上,化学成分各元素含量应低于标准值的百分之十。 3.5品保部职责 a对原材料和样品的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 b根据生产通知单或委托检验申请单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对取样材料、样品进行自检; c将取样自检合格的材料、样品以及备用样件进行拍照留存,最终检验结果向营销部及相关领导进行反馈。 3.6生产部职责 a客户需求材料取样; b客户需求的样品加工;

产品检验规范格式修订稿

产品检验规范格式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1.目的 为明确壁挂展台的检验标准,作为产品的检验和测试的依据。 2.范围 公司壁挂展台系列。 3.权责 3.1成品保证部负责产品检验规范的制订; 3.2OQC负责根据本规范相关要求执行检验,并填写对应的检验记录;对于不合格的情况,OQC负责向 OQC主管汇报,并执行OQC主管的处理要求。 4.定义 4.1Cri:重缺点(CRITICAL DEFECT),指缺点足以对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 点,称为严重缺点。 4.2Maj:主要缺点 (MAJOR DEFECT),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造成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 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主要缺点。 4.3Min:次要缺点 (MINOR DEFECT),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 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 4.4A级表面:用户使用观看直接面对的常见表面 (如: 前面板与顶面等)。 4.5B级表面:用户使用观看不直接面对的常见表面(如:左/右侧面/后面)。 4.6C级表面:用户使用观看不直接面对的不常见表面(如: 底面) 4.7D级表面:用户看不见的表面(如:内表面) 5.内容 5.2检验流程

产品外包装检查 判定返工合格品区 包装NG OK 成品待检区产品外观检查产品内观检查附件检查 功能、性能检查 不合格品区安规检查 5.3 抽样计划 NO 项目 检验内容 抽样水平 允收水平 1 产品包装检查 一般一次检验水平 Cri=0 Maj= Min= Ac=0;Re=1 Ac=1;Re=2 2 产品附件检查 产品外观检查 功能检查 安规和认证检查 产品内观检查 每月 Ac=0;Re=1 7 可靠性试验 备注:若抽检项目中,有规定抽检数量的情况,依规定的抽检数量抽样。 检查项目 判定标准 工具方法 缺陷等级 包装纸箱 字迹清晰、标准、无错误,纸箱无破损、脏污 目视 Min 纸箱贴纸 依据《展台标贴设计说明》要求打印,粘贴平整 目视 Min 装箱方式 和纸箱图示一致 目视 Min 封箱要求 每台机器一小包装箱,4台机器合为一大包装箱 目视 Min 附件盒 无破损、脏污,放置固定位置 目视 Min PE 袋 整齐、清洁、无破损 目视 Min 整体内包 整齐、清洁、无破损、无包材缺失 目视 Min 安规认证标志 符合产品规格属性和销售地认证要求 目视 Min 相关图解参考: 内部概览 外部包装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品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确认 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认客 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量结 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依 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 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3.1检验完毕后,由检验人员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3.2检验合格的物资,由检验人员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报检单》上,并签字后交报检部门。仓库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管控管理规定 (2)

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与考核规定 (5) 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考核规定 (11) 检斤工作管理规定 (13) 质量管控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二、归口管理 质检科是全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定位和职责 1.质检科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总体规划;

2)负责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的制修订、贯彻和落实,推动公司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3)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负责公司质量事故及不合格产品的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5)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持与年度监督审核工作; 6)负责对车间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抽查及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生产许可证、土肥登记证等有关质量证书(证件)的申报、换证业务指导工作。 四、管理体系规划 1.一体化管理体系 1)质检科负责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宏观控制,负责体系的建立、运行及持续改进工作,并根据年 度审核计划组织安排内部体系审核活动; 2)质检科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编制工作由质检科负责组 织协调,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3)公司需要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时由质检科给予指导,做好本单位的质量体系的管理工作。 4)当公司管理体系进行重大调整或变革时,由质检科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2.制度标准体系 1)质检科颁布的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技术标准、规程等,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质检科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每年12月份质检科负责向公司各部门等相关部门意见征询,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修订 完善;并组织进行标准的适宜性评价和标准查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标准; 3)分厂(子公司)在管理体系框架内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章、规定贯彻执行。 五、质量管理计划 1.质检科根据公司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对公司的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考评和指导工作进 行统一部署; 2.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质检科按季度或月度逐层分解实施。 六、对外沟通联络及证照申办 1.质检科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处理来自执法部门反馈的质量等相关问题; 2.参加各种有关质量的学术交流和会议,及时获取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并传达报告; 3.质检科负责总公司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土肥登记证件的申办换证工作; 4.子公司自行办理本公司的肥料登记证等质量证书,质检科给予指导与支持。 七、数据统计分析 1.数据统计分析 1)公司的各种质量数据根据质检科要求按统一模式定时编制上报;质检科对公司成品、半成品、原 辅材料等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报表及时上报; 2)定期对公司相关质量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评,每月形成质量月报报送相关领导,并作 为公司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宏观策划的基础; 3)质检科收集整理来自生产系统内、市场营销方面的全部质量数据并编制报告报相关部门领导。 2.标准拟定 1)质检科负责根据各种质量检验数据汇总分析,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策划,并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制 度或规定; 2)质检科协助生产部、人力资源等部门对各种量化数据进行分析考核和评价,每月提报相关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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