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内蒙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内蒙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题解答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是指参加保险的农民或乡镇企业职工,在参加保险后,开始向社会保险管理或经办机构缴纳保险费至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段。这个概念即是一个时段上的划分,也是义务与权利的界定线。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保险对象60周岁为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期,即保险对象到达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那么,在领取期之前的时期,即为养老保险的缴费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有什么权益?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特点是什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不给政府背包袱;二是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三是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四是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决定的过渡时期的工作方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逐步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特性。

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51号)中,明确规定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即:农民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怎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县(市、区)内转移。现分述如下:一、迁出。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

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缴费记录卡"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县(市)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县(市)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县(市)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领取养老金时,须办理哪些手续?

保险对象在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应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业单位的代办员申请办理领取手续。本人的户口薄或身体证等有效证件应做为申报的证明材料,在代办员的指示下,填写领取申请表,交回缴费证。待缴费单位和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完有关手续后,领取人会接到通知,到村或乡领取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的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在缴费期间,保险对象因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转移保险关系的,经农保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关系是可以随人转移的,保险关系不会因户口的迁移而中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阶段县级农保机构业务操作程序的哪些?

缴费阶段县级农保机构的主要工作有:一、负责做好编号单位和缴费单位的编号工作,填写"编号单位编码一览表"和"缴费单位编码一览表",下发乡镇、村、企事业单位;二、根据行政村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缴费明细表",将个人档案和缴费情况录入计算机,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地方将上述两表存档。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付期?

保险对象到达一定年龄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至保险责任的终止期,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付期。按照农保的有关规定,保险对象一般的领取年龄为60周岁始,至身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工作规程有哪些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工作以县(市)、乡(镇)两级管理机构负责制为基础。给付阶段的基本操作流程和标准单证,是对县乡两级保险管理机构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缴费单位申报领取养老金时,需到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填写"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由乡镇保险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领取条件的,将"申报名单"、"缴费证"、"个人缴费记录卡"上报给县级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县(市)级农保机构收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应予审核,以确定上报的申领人员是否具备了领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根据"缴费记录卡"记录的缴费金额和缴费积累时间,计算积累总额,确定其领取标准,并将其领取标准、领取金额等填入领取证,编制"养老金发放汇部表"。"养老金发放汇部表"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交财务部门复核,待财务部门将养老金拨款后,下发给乡镇管理机构。县级农保机构财务部门应根据"发放汇总表",通过银行向各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拨付养老金,并履行相应的财务手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缴费阶段行政村等缴费单位业务操作程序有哪些?

行政村、乡镇办企事业单位等缴费单位的主要工作有:一、为参加保险的农民编个人保险号码;二、填写个人缴费证,发保险对象持有;三、保险对象参加保险时,为其一次性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县级保险管理机构,第二联送乡镇级保险管理机构,第三联自存备查;四、收缴保险费,并按有关业务要求,将收缴的保险费准确填入缴费明细表。此表一式三联,表头左上角要写明缴费单位的名称及其缴费单位编号,第一联送县级保险管理机构,第二联送乡镇管理机构,第三联自存备查。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阶段乡镇农保机构业务操作程序有哪些?

缴费阶段乡镇农保机构的重要工作有:根据缴费单位送来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缴费明细表",填写"缴费记录卡"。此卡是个人帐户的原始单证,是核算养老金的重要凭证,一式一份,应用墨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表中的姓名、保险号码、身份证号码要准确无误。此卡留乡镇管理机构存档,待保险对象到达领取年龄时,送县级管理机构核算养老保险金。将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缴费明细表秩序存档。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缴费单位编号?他的作用是什么?

缴费单位编号是指对负有收取本单位保险费责任的单位而编的一套代码,采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至右的编号含义如下:1-2位,01-98表示单位所在村,00表示县办企业,99表示乡镇办企事业单位;3-4位,01-98表示单位所在村,00表示县办企业,99表示乡

镇办企事业单位;5-6位表示缴费单位序号,00为行政村的尾数,01-99为企事业单位的尾数。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单证?

单证是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流程中所使用的表、单、证、卡、册的总称,不包括财会所使用的帐簿、报表、票证等。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农保单证分缴费期和给付期所使用的两部分。

缴费期的标准单证有:个人缴费证,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缴费明细表,个人缴费记录卡,编号单位编码一览表,缴费单位编码一览表。

给付期的标准单证有:养老金申领名单,养老金领取明细表,养老金发放汇总表,个人领取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保管理机构对农保业务档案实行编号管理,于1993年1 月颁发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这套办法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个人保险编号办法,二是缴费单位编号办法,三是县及其以上单位保险编号办法。个人保险编号办法是针对保险对象个人的,缴费单位编号办法是针对具有收缴保险费职能的单位的,县及其以上单位保险编号办法是针对县级农保管理经办机构的。三方面内容针对的对象不同,其意义和所起作用也不同。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保险编号?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中,针对保险对象个人而编的一套编号办法称为个人保险编号。这套办法由10位阿拉伯数字构成,从第一位到第十位代码的含义依次为:1-2位代表乡镇或县办企事业单位;3-5位代表行政村和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其中将"000"分配给县办企事业单位,"001-099"分配给行政村,"101-999"分配给乡镇办企事业单位;6-7位代表保险对象个人出生的年份,在这里只取年份的后两位数,与个人身份证号码中的7-8位相同;8-10位代表同一年出生的保险对象的序号。

什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证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证期是指对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规定:"保险对象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为什么首先要对参保人员进行编号?

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保险机构要为每一位参加保险人员建立个人保险档案,并进行编号。面对保险对象个人的保险编号,称之为个人保险编号。其根本意义是起区别保险对象的作用,进行系统化管理。

其实,编号管理是各行各业普遍实行的一种管理办法,比如,大到各种牌照管理、户籍管理、图书管理、电话号码管理,小到楼层房间管理、学校班级管理等。各种行业实行编号管理,其目的都是为了区别管理对象,这是实行编号管理的共同特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是农保业务的重要内容,将保险对象个人档案区分开来,这是档案管理的起码要求。当然,能起区分作用的因素是很多的,比如,个人姓名及所在单位,或所在村组、门牌号码等,但是,其区别作用都是有限的,而且,文字表述形式十分繁锁,不利于管理。实践证明,数字管理,即编码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保工作档案采用这种管理办法,是必然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有哪些方式?

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大体分为发下三种:一是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三是一次性交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以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以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力为依据,以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以防范风险和加强基金监管为核心,坚持规范与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通过规范与改革,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善制度模式,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持续稳步、健康有序地发展;用3-5年的时间,使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达到农村适龄人口的30%,用20-30年的时间,即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在我国农村普遍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和年龄有什么规定?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方针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理清思路,稳定队伍,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地将业已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向前进。在工作布局和推进方式上,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即我国农村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也不大相同,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强求一致,不能齐头并进,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

分类指导,即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目标。对于富裕地区和富裕群体,政府要加大行政推力,争取做到广覆盖面、高参保率,建立较为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较富裕地区和小康群体,政府组织引导农民参保,积极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中等富裕地区和温饱群体,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欠富裕地区,在条件较好的乡(镇)和群体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贫困乡村暂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贫困农民暂不参保。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规定分类指导的量化指标。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做到适度发展。

突出重点,即通过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发挥其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

稳步推进,即在老龄化高峰到来之际,我国农村将普遍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当前实施的重点为:一是重点地区,即东部沿海地区、沿江沿边开放地区、城乡结合部、中西部经济条件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二是重点群体,即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乡镇招聘干部和村干部及其他有稳定收入的从业人员。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导语: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下面是本人给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而制定出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参保所需证件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3、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三)相关知识 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 1、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材料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探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探讨 东昌府区是山东省聊城的唯一市辖区,属于山东省西部欠发达地区,但近几年发展较快,城市化建设、公路、铁路建设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是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这部分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渐突出,下面在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 1 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文件,足以看出上级对这项工作重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山东省于XX年就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政发 【XX】115号)文件,省劳动保障厅根据此文件出台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操作办法》。XX年、XX年市区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XX年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全省失地农民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鲁劳社函【XX】216号),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9号),《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XX】99号)。XX年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X年市区又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先后出台《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XX年国家开展新农保试点,我区成为全国 篇二:xx区贯彻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情况汇报xx区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莆田市xx区人民政府 (XX年5月26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一核四翼”城市建设和“产业强区”发展战略的推进,征迁量不断加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区委、区政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d63633922.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党的*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保的原则。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除外)的人员。 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人员不纳入本试行办法的参保范围。

第四条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制度、政策及业务流程。基金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第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协调和指导工作;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下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新型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乡(镇)劳动保障所根据授权办理辖区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负责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及发放等工作。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种类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种类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种类 了解养老险的种类,有利于让老人知道怎么选择养老险。养老险一般是分为三个种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照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企业和职工已发缴纳保险费用,就能够享受到这个基本养老保险,所以很多的人对已基 本养老险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第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这种养老保险其实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为自己的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一般的,在正规企业上班的职工都能够 享受到这样的保险; 第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它是个人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是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的一种保险,同时也是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到 了一定的年龄都是能够连本带利的回来的,这也是为了老年人的利益考虑 的。 如何选择农村老人养老保险 如今,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的保险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招商信诺推出的“常青寿险”,它专为老人制定的终身保障保险计划。所以,人们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 要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多多的了解各个保险的特点,才能够最终决定是不是能够购买。只有选择对了一份养老保险,在以后老人们的生活才能够有更好的保障,同时,对于自己的子女也有一个交代。所以,选择对了养老保险相当的关键!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一、保基本: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费,中央政策每人(60周岁后)每月补贴55元。 广覆盖:低缴费标准(按农民年纯收入6%计算)每年缴费205。 有弹性: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每月的55补贴逐年提高(随中央政策,有可能二三年一提高,有可能年年提)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的调查报告 外国语学院法语系 刘振华 2012年2月12---2月16日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刘振华 调查时间 2012年2月12---2月16日 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2009年起,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富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以养儿来防老,靠土地作保障。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分担的开始。施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的养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背景下,2011年寒假期间,我在家乡山东省昌乐县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政策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新农保”政策落实有一定客观的反映,对“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有一定的认识。 调查对象 山东省昌乐县北夏村全体村民、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自己设计了一张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有效回收375份后进行了分析考察。 访谈法:直接采访调查对象,记录谈话内容,根据交谈内容进行分析。 文献法。通过查找年度报告、白皮书等统计资料,得到所需数据从而进行分析。 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2012年2月12日,以访谈法的形式,我采访了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了解到了昌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昌乐县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660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50元)。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妥善解决我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作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农业户籍,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批准征收的农民。 第三条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各行政职能部门按各自权限分别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被征收土地的基础数据;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落实和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承办与管理。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应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章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资格的确认 第六条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照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划分为被征地参保人员和被征地养老人员。

(一)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为被征地参保人员;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含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为被征地养老人员。 年龄计算时段以政府依法批准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为准。 第七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的确认。对于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的农民,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民委员会依据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参保人数确定参保人员,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报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 第八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被征地后转为城镇户籍的农民,应按本办法为其办理相关养老保险手续,是否参加、何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自行决 定。 此前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应一次性将本息返还给本人。 被征地后进入城镇就业的,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 2、被征地后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土地但仍为农业户籍的,应按本办法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乡镇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双河乡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养老办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老有所养”的目标,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积极完善养老保险档案,现将20XX年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河乡位于志丹县的南部,东接安塞,西邻旦八,北靠保安,南与永宁接壤。全乡自然形成“三岭一川”,延定公路、甘志公路横穿乡域南北,境内石油资源丰富,交通通讯发达,文化积淀深厚,产业特色突出,号称志丹县的“南大门”。全乡总土地面积289.2平方公里,全乡辖17个行政村,94个村民小组,2255户,10095人。20XX年我乡应参保人数为5389人,参保人数为5068人,其中840人为直接享受人员,参保率达94%。

二、工 作措施 1、认真吃透政策精神,熟悉并掌握经办操作程序,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村组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操作培训力度,确保不犯操作性错误。 2、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以包村干部为组长的村级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人员头上,有效保证了全乡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及时总结并推广相关先进做法。新农保工作中我乡共及时组织召开了5次新农保专题工作推进会,总结并推广了各村先进做法,也及时调整了相关工作方法。如以组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特别对部分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暂无缴费能力又愿意参保的家庭户,实行负责人担保借款方法等,解决了该部份群众的参保资金困难问题。 4、采取材料编号办法。因参保人数较多且材料也较为复杂,为确保各项材料的准确有序,乡农保办首先要求各村组要以群众参保缴费顺序为基础对参保人进行顺序编号,同时还务必做到参保缴费(每日缴费清单)顺序号、参保材料(参保登记表)顺序号相一致等。 5、严格实行公示复核制度。缴费工作基本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各村、组分别对各项数据进行了公示复

2020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2020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在农村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情况下,还是建议买农村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在办理之后可以通过网上交费的方法进行交费,那么这个交费的具体流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是收集整理的2020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欢迎阅读参考! 一、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二、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制度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三、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参加保险的居民可以根据上述档次自行自由选择,多缴则多得。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缴费的档次。

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方案》(x发(X)4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全会精神,以X理论、“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成统筹城乡、保障有力、层次清晰、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 2.坚持先保后征,应保尽保原则; 3.坚持权责对等,费用共担,补贴一致原则。 二、保障范围 X市X区、X、x区行政区域内,自X年1月1日以后经X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统一征地(X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X市x新区管委会除外),具有X市常住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

承包权,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且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在册人口(不含在校学生)。 三、参保办法 被征地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可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对被征地农民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征地时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参保缴费,并根据被征地时不同年龄段实行养老保险费趸缴。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一次性趸缴5年; 2.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一次性趸缴10年; 3.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一次性趸缴15年。 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后,以后年度没有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继续参保缴费,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保缴费,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月计发养老金,一次性趸缴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费用,由市政府按照征地时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12%的缴费比例承担并计入统筹基金,其余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自XX年月起,我新农保中心在市县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2月3日前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调动农民参保热情 为全面调动农民参保热情,我新农保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政策宣传,动员扩面,保费征缴的宣传形式,全面推动农保工作稳步发展。这两个多月,我中心共印制了10万册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每户一册。同时,制作新闻短片,在各乡镇进行电视和广播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也定时播放新型农保制度,以及缴费标准和方法。 70岁的老人,XX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居至今。老人属于五保户,以前主要靠民政局发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养费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领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这样她的生活费平均每月能达到200元。她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入冬以来她病情加重,村集体每月花300元雇了一个老婆婆照顾她,每天给做做饭、洗洗衣服,陪她说说话。政府对农民承担起了养老责任,改变了数千年来农民靠儿女、靠土地养老的模式。新农保政策不失为给农村养老下了一场“及时雨”。

二、强化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增值 为方便全县各地参保人员就近缴费,我中心准备近期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代收保险费和代发养老金协议。财务人员在发放保险金时,严格按照发放名册,核实发放金额,并每月定时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实行专户打卡发放。收支专户在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中,根据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条款规定,严格管理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基金有效增值。 三、严格审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自XX年1月,我中心严格按照XX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XX年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和领取资格审核。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四、规范资料,实现办公自动化 为确保参保人员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我中心全体人员狠抓业务学习,制作新型农保数据库,规范数据资料的管理,实现参保人员资料的系统化数据库录入和管理,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周末加班进行数据录入、校对工作,全面保证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在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绍兴市农村养老保险如何交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63633922.html, 绍兴市农村养老保险如何交 养老问题是国家以及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养老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农村的养老问题具有特殊性,我国政府采取了很多举措。那么,很多绍兴市的朋友会存在这样的疑惑——绍兴市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别着急,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知识的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绍兴市农村养老保险 1、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

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3、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4、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问题探讨 学者苏颖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 整体角度出发,认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加之“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养老功能的弱化,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从中国 农村的养老现状出发,强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迫切需要发展。因为:一是农民养老不完全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其对社会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市场,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学者赵慧洁,周田宇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要求出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学者鲁晓明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论述了我国农村构建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学者秦建文,石文伟从社会发展的微观和宏观层面指出:“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张忠松通过对山区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问题的样本分析,发现山区老年人口面临经济供养总量低等诸多问题,呼吁山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 关于中国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度建设中的责任,学者赵建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职能”。关于政府在个人账户基金组成方面的作用,学者刘汉屏,李英娟认为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在坚持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根据农村农民的不同分类,承担不同的作用,利用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学者汪柱旺认为:“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性和政府的职能来推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后,一次性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原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转往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由转入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以使其继续参保缴费。 二、基本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农业户籍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流动人员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新农保个人帐户计息的规定继续计息。待转入地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再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额按规定转移到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 3、新农保参保人员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或是因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待国家有关新农保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规定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农业户籍跨县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待遇。 5、流动人员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后,其在原参保地和接续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金额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转入地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需材料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关系转移人员操作程序 由申请关系转移人员携带规定的所需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见表6-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见表6-2,以下简称《转入表》)。

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心得我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农保工作)已经多年,劳动保障所成立后,乡里的领导继续安排我分管农保工作。面对XX年的农保工作任务,我感到压力还是很大的,怎样完成今年的农保工作任务呢!针对这个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一些观点。 一、首先争取乡镇领导的支持。领导的关心支持既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我们农保工作的关键,更是我们完成农保工作任务的前提。因此,我们必须向领导汇报好全县劳动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好劳动保障所XX的农保工作任务,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制定好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农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完成与做好农保工作的第一步。 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政策性很强,连贯性很强。新形势下的农保工作要求更高,

任务更艰巨,工作更复杂。要想实现今年的任务目标,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辛勤的劳动。因此我认为,在乡镇从事农保工作的同志,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讲稳定的高度,把农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推诿,不等靠,树立早抓快上的思想,积极主动地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服务到位。 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也是农保工作的主体。只有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使农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扬“走千家万户,道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农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村队,深入农户,服务到家门,把宣传、解释、测算、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真正说到农民的心坎里。通过讲政策,算细帐,讲利益、讲好处,让农民们能够透彻地了解参加养老保险后能够解决自己的什么问题,认识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确实有好处,确实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才会有积极性,才能分清楚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宣传力度要到位,宣传方式要灵活。采取标语、广告、广播,街头咨询、散发传单、制作图版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新闻媒体大造声势,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农保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乡镇主要街口要道刷写农保宣传标语,真正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农保宣传阵势,不断扩大农保影响。利用大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doc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都有哪些?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新农保基金的构成有哪些?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

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缴费档次上,国家规定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长春市各试点地区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把缴费档次从国家、省规定的100~500元年,提高到600~1000元年,同时规定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中央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我市补贴标准为: 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以上补贴50元。 领取养老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和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2018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8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 1 / 18

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8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8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称为新农保,是区别于原来的老农保而讲的。 二、基本原则 1、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保障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多,将逐步提高这个标准。 “广覆盖”就是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中,通过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把农民吸引进来。 “有弹性”就是适合我县目前农村、农民的特点,按省文件要求县政府设定了五个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要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使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三、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四、基本框架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我县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5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应按年缴费,五个档次不允许突破,以后按省统一部署,结合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村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确定。 3、政府补贴 (1)对按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 (2)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缴纳,本人负担19元,政府为其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是指残疾等级为1、2级,并办理了第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有省、县按1∶1的比例分担。 五、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解释 1、什么是个人账户? 所谓个人账户,就是指国家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终身记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07年我县的农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省政府浙政发〔2002〕27号、〔2003〕26号文件精神及省五部门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扎实开展农村养老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07年,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利息),支出万元,当年结余万元,历年结余万元。到月底,全县共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 2、为深化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片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文件精神,在国土、社保、罗阳、雅阳等单位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07年10月出台了《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通知》,并于2007年12月开始申报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2007年,我县共有被征地项目17个,涉及11个乡镇14个行政村,应当落实即征即保对象225人。到2007年12月底,共落实应保对象155人. 二、存在的问题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一直是县领导十分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但由于试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实际问题,因此,我县2007年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主要原因在于: 1、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 由于被征地村人均被征耕地省,土地安置费基本已被农民领去,个人部分无法缴纳,而且大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参不参保无所谓。 2、资金难以筹措 根据前些年我县耕地征用补偿情况分析,个人安置费部分无法抵足个人缴费部分,资金缺口较大。而集体承担部分的资金,因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返回金为全体村民所共有,主要用于补足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集体所有的资金为部分村民缴纳保险费,大多数村民在思想上不能认同,集体出资部分筹集也会遇到较大的难度。除此之外,县政府需要承担的资金也较大,一步很难到位。 3、参保对象难以界定。根据泰顺的实际情况,由于二轮土地承包不到位,即使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之后,也还存在着“征地而不失地”的现象。有的村还在征地之后,把征地费平均分给了村民,同时对被征的土地进行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导致参保对象一时难以确定。 4、历史遗留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新58省道改建工程征地项目中,因工程资金紧张,有相当大一部分被征地属于我县内部政策处理,没有严格按征地标准报批,故该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均未落实。三是珊溪水库工程牵涉到当时移民对象19114人,共被征用土地6928亩。库区移民只享受移民安置补助待遇,并未真正享受失地待遇,由此,可能存在较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我县将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2008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即征即保。同时,要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化。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