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制度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切实承担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实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争创安全文明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特制订本责任制。

(一)领导职责

1 、党政领导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并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及任期目标之一统筹安排、真抓实管。

2 、综合治理办事机构健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主动找准位置,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

3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特点,提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逐级完成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网络,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防互防能力,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5 、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并与评先受奖、政绩考核、晋职晋级挂钩,做到奖惩结合,赏罚分明,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6 、严格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两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二)工作目标

1 、确保政治稳定。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情报信息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事件。

2 、维护治安稳定。积极开展“创三安”和“五合格”达标活动。达到治安秩序良好,无违法犯罪,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内部矛盾激化,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全民安全感增强。

3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全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遵纪守法形成风尚。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不违法。

4 、除“六害”、树新风。组织社区和单位争创“平安社区”、“平安单位”、“五好文明家庭”活动蔚然成风。

5 、加强外来用工和出租房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手续齐、管理有序、措施落实。

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实施意见。

二、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任务。及时疏导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防范。

四、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

五、定期检查考核,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好年度总结与评先受奖

【最新版岗位职责范本模板】街道综治办工作职责

街道综治办工作职责 确定岗位职责的原则 1.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立工作岗位名称及其数量; 2.根据岗位工种确定岗位职务范围; 3.根据工种性质确定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作质量和效率; 4.明确岗位环境和确定岗位任职资格; 5.确定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6.根据岗位的性质明确实现岗位的目标的责任。 确定岗位职责的作用意义 1.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 2.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 3.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 4.组织考核的依据; 5.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规范操作行为; 7.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 篇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职责分工 职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1、负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街道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 3、负责街道维稳及民兵队伍的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值班备勤和辖区维稳督查检查工作。 职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1、协助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工作。 2、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创建工作。

3、负责组织信访化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各工作方案、信息汇总、汇报总结材料的撰写。 5、负责组织综治例会召开和综治业务培训活动。 职务:综治干事 工作职责:1、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2、负责维稳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以及每周分析研判记录;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和相关数据统计报表的整理报送工作。篇二:综治办工作职责 1、管理、指导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上级文件,及时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落实各项方针、政策。 2、检查、指导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预防刑事案件和职工违法违纪。 3、接待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人有关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视情解答、指导和协调。处置市、区、街道有关部门转发的各类涉及综治、消防等方面的来信来访,配合、协调社区、单位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工作,预防上访、聚众闹事,与相关科室协调及时处置重大群体矛盾的调处,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4、落实单位领导责任制和辖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确保一方平安。 5、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和涉及稳定工作动态,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部门反馈信息。 6、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防火安全、劳动生产安全、特种设备的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监察,支持社区经济建设,消除不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最新版】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四标综治工作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 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 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社区综治工作职责

综治工作职责 一、认真分析社区治安形势,及时向党支部、居委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 三、每月集中排查本社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灭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接待居民来访,协调突发性事件; 五、着力解决影响本社区治安的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六、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按照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事项,及时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援助;对群众上门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三、开展其他工作。按时完成综治工作室交办的任务;积极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治保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治安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帮教转化和管理工作,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刑事犯罪现场,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控制犯罪嫌疑人员; 五、及时调处一般治安纠纷,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治安情况,接受业务指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治安管理任务。 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本社区的民间纠纷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二、在调处民间纠纷时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三、按“自愿、平等、不限制诉讼”和“依法、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调解,采取灵活多样方法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 四、及时做好受理民间纠纷的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制作好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 五、人民调解员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六、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群防群治队工作职责 一、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做好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工作,有情况及时向社区警务室或公安有关部门汇报; 二、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治安防范意识,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区治安动态,发现民间纠纷及时疏导处理并向警务室或调委会报告; 三、协助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管理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询问、盘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综治领导小组职责

综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制度建设及管理,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部署、指导做好综治工作,做到组织责任落实、制度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落实。 四、加强与综治责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调动各单位、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 六、及时向上级综治部门报送综治工作材料,并整理归档保存。 七、向上级综治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和建议,办理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抓好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列入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担负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 四、健全综治组织网络,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五、全面推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指导重大工作,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六、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状况,对综治工作做出正确决策。 七、一旦发生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综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根据综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暑,协助组长对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具体部暑,并督促落实。 二、当好组长领导综合治理工作的助手,协助组长做出正确决策。 三、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四、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五、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 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六、组织、指导综治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七、一旦发生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岗位职责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岗位职责 一、维稳及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 (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

经验。 (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中心(维稳及综治办)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辖区内维稳和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 (三)建立维稳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检查。 (四)定期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 (五)检查督导各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辖区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 (七)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新路子。 (八)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维稳及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责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综治法规政策,加强对综治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节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4、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5、对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6、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8、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9、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食品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 10、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治中心工作任务 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治安防控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对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帮教安置刑满释放人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建立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奖励和保障机制; 八、开展平安建设活动,预防、减少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的发生;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 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办副主任、专干职责

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区综治办工作; 2、草拟工作计划,并按确定的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分析研究,定期讲评和小结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4、协助综治办主任组织人员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协助综治办主任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6、协助综治办主任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努力提高预防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7、协助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8、协助综治办主任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方向推进; 9、负责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确保制度的落实; 10、办理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专干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做好综治办工作。 2、负责本科室文件收发、登记工作,管理好各类文件的传阅、使用、定期清理和立卷归档。分类管理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资料,按规定保管好综治办印章。 3、负责拟写综治简报、通知及有关材料。 4、负责搞好全区综治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搜集全区各责任单位综治信息,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督促镇、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情况。 7、负责全区铁路护线文件起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清理检查和宣传工作。 8、承办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麦喀四标项目部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麦喀四标综治工作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督查督办部门的职权 1、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不满意的,有权 提 出重新办理的意见; 2、有权调阅承办部门处理问题的有关材料; 3、有权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解 决 问题的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 有 关问题。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新街乡综治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1、各村专职调解员要每周梳理一次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各村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并将排查调处情况报乡综治维稳中心。 3、乡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研究解决热难、信访突出问题。 首问责任制度 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 2、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工作报告制度 1、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预警员和信息报告员(可由专职调解员兼任),定期上报预警信息和社会治安情况等信息。 2、各村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

案。 3、各村要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随调处、随报告。 4、各村要每月向乡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情况,中心每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5、重大事件需一事一报。 督查督办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各责任单位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考核奖励提供依据。 2、对分流指派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督办意见。 3、督查各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 4、督查各责任单位对上级机关的指定受理意见和信访事项复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5、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开展跟踪回访活动,巩固调解的效果,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对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和办结情况。

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015年上梧江民族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全新吉 组员:夏兴平、唐艳玲、张立能、 蒋红军、李超及各班班主任 另加护校队成员:周厚能、龚宏道、奉定辉 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综治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根据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拟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安排,并加以落实。 三、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认真做好“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五、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密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减少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七、组织一定力量做好看护或巡逻检查,发现有危害治安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亦可临时处置或参加堵截、追捕案犯。 八、如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现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好有关人员按照现场保护的基本要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九、加强对教职工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主动为教职工排解纠纷,保证大量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就地解决,使大量濒于激化的纠纷得以制止,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十、对学校外租房屋和暂住人员要加强管理教育,登记注册,并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十一、消防工作常抓不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逐级组织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或无违法犯罪合同书,做好月检查、季考核、年奖惩兑现工作。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年初有书面规划、半年和年度有书面总结,年底有奖评。 2015年3月

综治办工作人员职责

综治办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综治办的决定、决议和指示; 二、在综治办主任领导下,承办日常各项具体综治工作; 三、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处属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针对新时期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处置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 四、对处属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提出相关建议; 五、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综治办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处实际,对每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和措施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抓好本处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年度综治目标的实现; 三、在本系统层层建立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的新路子; 五、检查督导处属各单位维稳、“601”、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若本系统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必须赶赴现场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三、协助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掌握综治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五、负责综治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合力落实综治措施,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和谐平安联创。 二、推动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基层。 三、组织开展本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做到重点问题联治。 四、协调推进本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用和管理,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考核,认真做好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等社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五、协同做好本村社会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邪教人员、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群等特殊人群及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专群结合,做到重点人员联管。 六、注重协调本村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善治“五治并举”,坚持法治引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社会治安人人参与,和谐平安人人共享”的理念。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

一、综治中心设立窗口,统一受理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事项的来电来信来访。 二、综治中心窗口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交由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综治中心主任。 三、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村两委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村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通过例会,互通工作信息,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及其他各项紧急任务。 四、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持正常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五、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规范整齐,严禁脏、乱、差现象。

综治办工作岗位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和精神,组织研究、拟定、部署实施综治相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定期检查完善院综治各级组织的构架及相关制度职责,不断完善相关文件记录; 3、按照医院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相关措施消除隐患、弥补问题缺陷; 4、定期收集院属各科室的综治工作信息,分析掌握各科综治工作动态,研究下一步综治形势和计划; 5、及时评估医院总体综治工作状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6、积极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7、不定期进行综治工作相关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经常进行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治相关知识,提升医患综治意识; 8、及时检查各科室综治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科室反馈,悉心予以指导和配合; 9、积极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

10、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部署综治维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推动医院综治组织的构建和完善,建立和健全医院综治相关制度、职责,并督促; 3、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汇总院属各科综治信息,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措施消除隐患、化解矛盾; 4、掌控医院综治工作状态及形势,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5、充分发挥院属各科室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6、积极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发现、推动解决影响医院稳定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7、组织部署综治工作相关培训,特别是针对各项综治薄弱环节,通过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抓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

2.2.综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

综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镇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负责全镇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制度建设及管理,领导镇综治办、镇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创建平安、和谐镇乡。 三、部署、指导和组织镇综治责任单位做好综治工作,做到组织责任落实、制度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落实。 四、加强与镇综治责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调动各单位、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新思路,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镇区活动。 六、经常检查掌握全镇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检查考核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落实领导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镇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镇综治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有关问题,每半年对全镇综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评。 七、经常研究分析全镇综合治理情况,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督促、指导、检查镇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薄弱环节、重点要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评先工作。 八、及时向上级综治部门报送综治工作材料,并整理归档保存。 九、向上级综治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和建议,办理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抓好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列入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担负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 四、健全综治组织网络,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五、全面推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指导重大工作,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六、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状况,对综治工作做出正确决策。 七、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镇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八、支持综治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九、一旦发生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盼盼集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综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2、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制定本集团综治工作年度计划,对本集团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3、对本集团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挽回损失。 4、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 5、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本集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集团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4、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5、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6、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综治工作各项职责、制度

铁路街道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对社区排查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帮助房主出租给放心的流动人口居住; 3、依法保护房主的护法权益; 4、帮助房主催缴租住费用; 5、协调公安派出所清查不合格出租的房屋,并严禁出租; 6、帮组房屋出租者,填写合法合理的租赁协议。

铁路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协调各社区、单位开展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协调社区帮助联系新流入的人员租赁房屋,子女入学等工作; 3、负责协调民政部门,联系其就业; 4、督促社区给流动人口必要的条例等知识; 5、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6、协调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7、督促社区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和报送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做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铁路街道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督促各社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 2、制定房屋出租制度; 3、协调公安机关,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不法犯罪分子; 4、帮助流动人口租住房屋; 5、制定出租房屋的管理协议和租赁协议;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的其他相关工作。

铁路街道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即:两劳解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非法邪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及精神病人做好登记工作; 3、要掌握每一个特殊人员的基本情况 4、协调民政、教育、医院、司法等部门做好相应人员的扶助、教育、医疗、法律等方面工作; 5、对困难的特殊人员进行帮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协调就业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7、预防人员中的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 8、积极与精神病人家属签订监管协议;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的其它相关工作。

综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县直单位综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1、把综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3、综治领导小组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设完善各种类型的综治工作台帐,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本单位综治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和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4、综治工作要严密周到,不断加强和改善本单位的治安环境,杜绝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5、积极配合综治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周边治安与安全环境的整治工作,力求抓出实效。 6、要及时掌握综治工作信息,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 7、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学习制度:坚持每周的半天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综治常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二是坚持每月一次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措施,督办落实。三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本办重大案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典型经验要及时报县综治办。

县纪委综治工作职责 一、认真制订本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本单位和所挂村的平安创建活动。巩固与深化治安安全单位平安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四、认真做好本单位各室、纪工委监察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五、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六、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岗位职责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岗位职责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岗位职责 一、维稳及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

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 (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中心(维稳及综治办)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辖区内维稳和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 (三)建立维稳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检查。 (四)定期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 (五)检查督导各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乡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工作职能职责 1、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协助上级综治部门调查,并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工作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和精神,组织研究、拟定、部署实施综治相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定期检查完善院综治各级组织的构架及相关制度职责,不断完善相关文件记录; 3、按照医院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相关措施消除隐患、弥补问题缺陷; 4、定期收集院属各科室的综治工作信息,分析掌握各科综治工作动态,研究下一步综治形势和计划; 5、及时评估医院总体综治工作状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6、积极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7、不定期进行综治工作相关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经常进行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治相关知识,提升医患综治意识; 8、及时检查各科室综治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科室反馈,悉心予以指导和配合; 9、积极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 10、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部署综治维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推动医院综治组织的构建和完善,建立和健全医院综治相关制度、职责,并督促; 3、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汇总院属各科综治信息,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措施消除隐患、化解矛盾; 4、掌控医院综治工作状态及形势,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5、充分发挥院属各科室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6、积极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发现、推动解决影响医院稳定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7、组织部署综治工作相关培训,特别是针对各项综治薄弱环节,通过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抓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治相关知识,提升医患综治意识; 8、督查院属各科室的综治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实行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意见和建议; 9、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 10、承办院综治委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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