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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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解决对策

摘要:我国是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大国,并且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与农业相关的特殊的知识产权,在农业领域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成效显现,但是当中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重要性、结合相关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案例分析、阐述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状及其组织化程度不高、消费者认知程度比较低等问题。通过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加大对农业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完善制度规范和服务措施、加大执法监督保护力度等解决对策,旨在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农业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内涵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11号令)指出: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标示某种农产品产自特定地域,且该产品的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产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产地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与农业相关的特殊的知识产权,在农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农产品地理标志,既是一个质量标志,也是一个地域标志,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农产品地理标志有3个典型特征:一是有独到的品质;二是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产;三是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总量。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往往以其作为国内农业产业政策和对外贸易的有效工具,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还是一个新课题,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更好地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促进区域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二、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业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地域生态优势品牌,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利用,是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理标志对于农产品的销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理论上讲,地理标志的保护更利于那些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的农业国家。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也就是保护农民的利益和促进一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传承农耕文化,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对提高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具有积极的作用。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业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要也是重要部分。我国地大物博,是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知名度的产品数不胜数,只不过有的知名度非常高,如龙井茶,有的则因为交通、历史及经营等各方面的原因,现在还仅仅驰名于当地特定的区域。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度逐步加大,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

三、基于“华宁柑桔”品牌建设的案例分析

地处滇中湖盆区南缘的华宁县是我国柑桔成熟最早的产地之一,以特早熟、早熟温州蜜柑为主的华宁柑桔畅销国内20多个省(区、市),柑桔产业已成为该县热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2012年“华宁柑桔”成功申报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华宁柑桔”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品牌现状

2012年5月,“华宁柑桔”己取得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证书,证书编号: AG100864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12012-01-00864;保护范围为华宁县的盘溪镇、华溪镇、青龙镇和通红甸乡等4个乡镇,栽培面积10万亩,年产量30万t。同年7月,华宁县取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华宁柑桔”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华宁柑桔”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己完成抽样检测、现场核查、材料上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等待专家评审,进行认证、“华宁柑桔”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己基本完成。

(二)建设思路

围绕华宁柑桔“三品一标”认证、注册,进一步提升柑桔果品质量,按照生产安全、生态、营养、绿色果品的要求,推动华宁柑桔地域、品种、质量、文化等品牌内涵有机融合,并形成特色,从品牌打造、品牌宣传、品牌维护、品牌争优等关键环节入手,努力把“华宁柑桔”打造成我国柑桔产业的知名品牌。

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农产品的目标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品牌,品牌的关键是质量。华宁柑桔品牌的打造关键是提升果品质量。通过大力推广华宁柑桔综合标准及华宁柑桔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引导果农按标准生产,促进华宁柑橘的品牌建设。这是华宁柑桔品牌建设中做的较好的一面。

此外,要想把“华宁柑桔”品牌打造成全国柑桔产业的知名品牌,除要逐步提升柑桔果品质量外,还要进一步挖掘“华宁柑桔”的品牌文化,并形成特色、宣传推介,扩大知名度。因为对于华宁柑桔这种地方性的特产,很多省外的消费者还不够了解,对其的地理标志还比较生疏,如果不能用一些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让消费者更多的了解华宁柑桔,它的品牌效应和地理标志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一方面当地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柑桔节”,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及参加各种博览会、宣传会、推介会提高知名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华宁在外读书求学的大学生和务工人员,携带华宁柑桔宣传手册,进一步把华宁柑桔品牌宣传、推广到他们所在的学校和城市。

最后,对于华宁柑桔这种地方性特产它的产业规模还比较小。主要是以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要的经营形式,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所以,要做大做强“华宁柑桔”品牌,应充分调动桔农、相关部门、当地政府三股力量来共同完成。在桔农和相关部门把好质量关的前提下,当地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引进科学的管理方式,加大华宁柑桔的生产规模,使之形成产业化,满足大市场的需求。

四、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华宁柑桔品牌建设的案例分析,对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并且对及其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2007年12月农业部特别制定和颁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并于次年颁布和实施了与之对应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除了专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规定之外,我国还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加以保护,此即为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体系。

(一)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成效显现

为做大做强传统地域农业特色品牌,推动特色农业和农业区域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

国家农业部以第11号农业部令的形式颁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决定自2008年2月1日起全面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级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法规制度和体系队伍初步建立,登记工作快速推进,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监管追溯开始启动,国际交流初步开展,产业推进成效显现。

(二)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管理权限不明确。目前,我国涉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政府机关有三个部门,除农业部外,还有工商和质检两个部门。农业部根据《农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法实施登记保护。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依法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商标注册保护。国家质检部门依据《产业质量法》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认证。囿于工商、质检与农业部门对于地理标志界定的相异性、对特定的地域界定的相异性以及使用范围的差异性,导致了3个部门地理标志管辖权的冲突。这不仅造成了国家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还会使与地理标志相关的司法审判陷入两难境地。

其次,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规模小。从整体上看,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经营“小规模、大群体,小生产、大市场”矛盾依然突出,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而散,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要的经营形式,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最后,消费者认知普遍比较低。我国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时问还比较短,宣传力度又不够,消费者一般对地方土特产比较了解,对地理标志还比较生疏,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普遍较低,导致农产品地理标志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五、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的对策

(一)加大对农业产业的引导和扶持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业传统优势资源的重要载体和地方特色品牌的集中体现,要从保护我国传统农业文化遗产和发展区域经济的高度,挖掘好、培育好和保护好。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推动和政策、技术指导,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主体职能,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予以强化和落实。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基础建设。

(二)加强优势产品区域布局和基地建设

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是推进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一村一品行动计划”和“地域特色品牌农产品建设规划”等特色农产品产销合作经济组织,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开发、保护和利用作为特色农产品发展的有效抓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理标志+农户”、”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农户”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模式。

(三)完善制度规范和服务措施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是一项行政管理性和技术执法性很强的工作,量大面广,事关农业资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责任大。要提高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层次,应适时出台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工

作关系,明确管理职责,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环节管理工作,对农产品保护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完善,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执法监督保护力度

要通过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有效阻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产品生产范围、产品品质、生产环境等关键因素的监控,维护产品独特品质和社会信誉。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监管规划,加以推进,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政府监管、同业监督、企业自律”的统一管理模式,规范整个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积极宣传推广

消费者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知对引导消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识,把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引导健康消费、放心消费、时尚消费、品味生活的重要平台。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基本知识,通过各种活动展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独特品质,通过各种方式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独特文化内涵。

(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及国际贸易

农产品地理标志最终要走出国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启动之初就树立全球发展理念,注重对外交流和国际贸易对接。欧盟特别是法国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有相对完善的制度,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需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要在对等条件下,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国际贸易。

六、结尾

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是我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品牌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相信经过生产者、经销商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努力,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完善,从而也促机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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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列表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列表 本条目所称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做出登记决定并公告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准予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北京市 延庆国光苹果 山西省 黎城核桃 交城酸枣 芮城花椒 红山荞麦 长子大青椒 孝义核桃 灵丘荞麦 天镇唐杏 应县胡萝卜 交城梨枣 孝义柿子 应县青椒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葡萄 天山大明绿豆 乌兰察布马铃薯 乌珠穆沁羊肉

鄂尔多斯细毛羊 阿尔巴斯白绒山羊 敖汉旗荞麦 苏尼特羊肉 扎兰屯大米 扎兰屯葵花 扎兰屯沙果 扎兰屯黑木耳 辽宁省 彰武黑豆 黑山锦丰梨 岫岩滑子蘑 丹东杜鹃 小梁山西瓜 吉林省 洮南绿豆 新开河贡米 集安边条参 集安五味子 洮南辣椒 集安山葡萄 万昌大米 黑龙江省 巴彦大豆 嘉荫木耳 阿城大米 巴彦猪肉

阿城大蒜 呼兰大葱 嘉荫大豆 巴彦玉米 克山马铃薯 呼兰韭菜 嘉荫水稻 伊春红松籽 拜泉芸豆 富锦大豆 兰岗西瓜 伊春黑木耳 伊春榛蘑 肇源大米 延寿大米 穆棱晒烟 兰西西瓜 五大连池鲤鱼 兰西香瓜 方正银鲫 江苏省 金山翠芽 兴化大青虾 兴化大闸蟹福建省 青山龙眼 永安黄椒 漳平水仙茶

宁化河龙贡米山东省 章丘大葱 威海野生刺参 峄城石榴 昌乐西瓜 黄河口蜜桃 东明西瓜 平阴玫瑰红苹果 新村银杏 福山大樱桃 蒙阴蜜桃 黄河口大闸蟹 苍山辣椒 滕州马铃薯 柘山花生 沂源黑山羊 泗水地瓜 马山栝楼 沂源苹果 沂源全蝎 河南省 开封西瓜 延津胡萝卜 开封菊花 杞县大蒜 漯河麻鸡 香花小辣椒

地理标志产品目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本条目所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是产自特定地 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并实施保护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 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目录 ? 1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o 1.1 北京市(5项) o 1.2 天津市(5项) o 1.3 河北省(24项) o 1.4 山西省(12项) o 1.5 内蒙古自治区(5项) o 1.6 辽宁省(28项) o 1.7 吉林省(25项) o 1.8 黑龙江省(28项) o 1.9 上海市(5项) o 1.10 江苏省(27项) o 1.11 浙江省(43项) o 1.12 安徽省(24项) o 1.13 福建省(47项) o 1.14 江西省(26项) o 1.15 山东省(39项) o 1.16 河南省(41项) o 1.17 湖北省(49项) o 1.18 湖南省(21项) o 1.19 广东省(64项) o 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21项) o 1.21 海南省(6项) o 1.22 重庆市(8项) o 1.23 四川省(69项) o 1.24 贵州省(20项) o 1.25 云南省(7项) o 1.26 西藏自治区(1.5项) o 1.27 陕西省(38项) o 1.28 甘肃省(22项) o 1.29 青海省(5.5项) o 1.30 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o 1.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项) o 1.32 境外(2项) ? 2 参见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2003年4月11日) ? 宁夏枸杞(2004年5月18日) ? 灵武长枣(2006年5月24日) ? 香山压砂西瓜(2007年9月6日) ? 同心圆枣(2010年5 月24日)北京市(5项) ? 平谷大桃(2006年4月16日) ? 昌平苹果(2006年 10月24日) ? 房山磨盘柿(2006年12月28日) ? 大兴西瓜(2007年3月7日) ? 燕山板栗(2008年3月14日)天津市(5项) ? 独流老醋(2002年12月2日) ? 七里海河蟹(2006年12月22日) ? 茶淀玫瑰香葡萄(2007年12月10日) ? 盘 山磨盘柿(2008年12月31日) ?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2010年2月24日)河北省(24项) ? 黄骅冬枣(2002年6月12日) ? 沙城葡萄酒(2002年12月9 日) ? 沧州金丝小枣(2004年8月4日) ? 卢龙粉丝(2004年8月25日) ? 泊头 鸭梨(2004年9月27日) ? 蠡县麻山药(2005年2月21日) ? 山庄老酒(2005 年4月6日) ? 涉县核桃(2005年8月25日) ? 涉县花椒(2005年8月25日) ? 昌黎葡萄酒(2005年10月17日) ? 赞皇大枣(2005年11月29日) ? 京东板栗

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计划实施方案

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计划实施 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万亩,其中合江万亩、永兴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万亩、白沙万亩、太平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万亩,均位于永安。

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 XX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并设立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包装,制定统一的使用办法,统一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 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乡镇企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理标志和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我国是通过商标法律以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来保护地理标志的,这也是国际上保护地理标志的一种主要方式。对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保护。我国自1995年开始受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地理标志

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

因此商标信誉对于吸引消费者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农产品上使用商标已成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走向市场谋匾跫?/P>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逐步学会利用商标取得市场上的成功。如四川省南溪县富民白鹅养殖开发有限公司自2001年在31类活家禽上申请注册了“蜀源”商标,此后积极实施商标战略,逐步建立了商标信誉,使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带动了周边农户致富。2002年,该公司发展种鹅养殖户4,000余户,实现纯收入996万元,户均增加纯收入2,500元以上;发展商品鹅养殖户4万余户,实现纯收入4,032万元,户均实现纯收入1,000元左右。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据统计,截止今年5月底,我国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约22万余件,涉及商品和服务分类第29、30、31类中14个小类上的商品。其中注册量居前5位的商品类别是:米、面粉,茶及茶代用品,非活水产品,动物饲料,种子。农产品商标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量的8% 。这些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如何认识推进农产品商标使用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事实证明农产品使用和注册商标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农产品使用商标可以有助于建立产品信誉,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又可以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生产的规模化又有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所以,推进农产品使用商标完全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一些使用商标的农产品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与城市相比,目前我国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相对较弱,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很不相适应,农村仍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在此情况下,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如何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因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并不得与他人在先的权利相冲突。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2018年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

2018年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 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XX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0.5万亩,其中合江0.2万亩、永兴0.3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0.1万亩、白沙0.7万亩、太平1.2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0.3万亩,均位于永安。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与管理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

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特产和农民利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在获得保护后,销量有了显着增长。这方面最着名的一个例子是,在开始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后,等国销售的台湾产“绍兴酒”份额从80%下滑到25%左右,真正产的绍兴酒销量都有大幅增长甚至是成倍增长。地理标志产品制度除了能起到保护作用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分析.

浅析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 摘要:利用农业政策学中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进行分析,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论述自己的观点。运用公共政策分析方法,从该政策的历史沿革、政策要素分析、政策系统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述,从制度角度重点论述该政策在制定执行中的问题、矛盾。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分析制度 1前言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政策从纵向划分来说属于农业生产政策和贸易政策。因为农产地理标志保护的内容是在特定地域生产出的农作物,而政策发挥作用的领域则是在销售流通领域,从后文的叙述中不难看出。从横向划分来看,此项政策是农业法规、行政指导政策。在叙述此项农业政策之前,有必要阐述清楚相关的概念。 1.1 相关概念: 1.1.1 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由于不同主体的价值判断、思想理念,侧重点不同,对于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PRIS协议第22条第1款规定:所谓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是指能识别某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成员方领土内,或该领土内的一个区域或地方的那些标志。设若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基本上能归因于该地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可见,对于地理标志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是一种指示性标志,标志着特定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2地理标志必须与商品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相关联。(3地理标志依附于特定地理区域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 1.1.2 产地标记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最新]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最新] 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产品地理标志。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 构主要为中国国家质量检疫总局。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

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特产和农民利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在获得保护后,销量 有了显著增长。这方面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绍兴酒在开始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后,日本等国销售的台湾产“绍兴酒”份额从80%下滑到25%左右,真正绍兴产的绍兴酒销量都有大幅增长甚至是成倍增长。地理标志产品制度除了能起到保护作用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同时,中国的农产品行业之前大都采用粗放式的作坊生产经营方式,地理标志产品 及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行也可以部分起到提升产品质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作用。 然而,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产品申报被指有助长垄断之嫌。比如茅台酒的保护范围就被限定在茅台酒厂的厂区内,西峡山茱萸的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等四个技术规范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等四个技术规范 标志使用申请书 (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 本企业( 人) 生产的产品来源于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 产品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 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 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各项规定, 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甲方: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 签字( 盖章) :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 签字( 盖章) : 日期: 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为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 维护农产品地理标

志登记证书持有人( 甲方) 和标志使用人( 乙方) 合法权益, 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经甲方审核, 乙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标志使用范围 ( 一) 乙方能够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 二) 乙方能够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二、标志使用方式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 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 一) 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 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 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 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 见附表) , 注明数量, 经甲方审核后, 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 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 ( 二) 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 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 印刷费用自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由甲方负责统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28页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 本条目所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是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并实施保护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北京市(5项) 天津市(5项) 河北省(24项) 山西省(12项) 内蒙古自治区(5项) 辽宁省(28项) 吉林省(25项) 黑龙江省(28项) 上海市(5项) 江苏省(27项) 浙江省(43项) 安徽省(25项) 福建省(47项) 江西省(26项) 山东省(39项) 河南省(41项) 湖北省(49项) 湖南省(21项) 广东省(64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21项)

海南省(6项) 重庆市(8项) 四川省(69项) 贵州省(20项) 云南省(7项) 西藏自治区(1.5项) 陕西省(38项) 甘肃省(22项) 青海省(5.5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项) 境外(2项)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北京市(5项) 平谷大桃(2019年4月16日) 昌平苹果(2019年10月24日) 房山磨盘柿(2019年12月28日) 大兴西瓜(2019年3月7日) 燕山板栗(2019年3月14日) 天津市(5项) 独流老醋(2019年12月2日) 七里海河蟹(2019年12月22日) 茶淀玫瑰香葡萄(2019年12月10日) 盘山磨盘柿(2019年12月31日)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2019年2月24日) 河北省(24项) 黄骅冬枣(2019年6月12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永登县玫瑰协会: 本企业(人)生产的产品来源于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符合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和《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 甲方:永登县玫瑰协会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

为确保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维护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甲方)和标志使用人(乙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标志使用范围 (一)乙方可以在自身生产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乙方可以使用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二、标志使用方式 苦水玫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一)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见附表),注明数量,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 (二)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印刷费用自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印刷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数量,并建立印刷、使用台帐,供甲方和县级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检查。 三、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有权定期对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以及产品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动态管理; 2、负责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和管理指南; 3、向乙方提供标志使用及产品生产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排名名单 北京市(19项) 平谷大桃(2006年4月16日) 延庆国光苹果安定桑葚昌平草莓通州大樱桃妙峰山玫瑰海淀玉巴达杏延怀河谷葡萄泗家水红头香椿庞各庄金把黄鸭梨京西稻燕山板栗长辛店白枣怀柔板栗昌平苹果房山磨盘柿大兴西瓜平谷大桃京白梨张家湾葡萄(2015年6月13日) 天津市(1项) 独流老醋(2002年12月9日) 河北省(11项) 黄骅冬枣(2002年6月12日) 昌黎葡萄酒(2002年8月6日) 沙城葡萄酒(2002年12月9日) 沧州金丝小枣(2004年8月4日) 卢龙粉丝(2004年8月25日) 泊头鸭梨(2004年9月27日) 蠡县麻山药(2005年2月21日) 山庄老酒(2005年4月6日) 涉县核桃(2005年8月25日) 涉县花椒(2005年8月25日) 赞皇大枣(2005年11月29日)

山西省(3项) 沁州黄小米(2003年8月7日) 平遥牛肉(2003年12月24日) 山西老陈醋(2004年8月9日) 辽宁省(6项) 盘锦大米(2002年9月10日) 锦州道光廿五贡酒(2003年5月19日) 鞍山南果梨(2005年2月4日) 大连海参(2005年12月1日) 大连鲍鱼(2005年12月1日) 岫岩玉(2005年12月31日) 吉林省(7项) 延边苹果梨(2002年12月9日) 吉林长白山人参(2002年12月25日) 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2003年4月14日) 露水河红松母林籽仁(2003年5月21日) 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2004年7月1日) 吉林梅花鹿鹿茸、鹿鞭、鹿血、鹿尾、鹿胎膏、鹿筋、鹿脱盘(2005年12月28日) 通化山葡萄酒(2005年12月28日) 黑龙江省(11项) 五常大米(2003年5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标志使用申请书 攀枝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本企业(人)生产的芒果产品来源于攀枝花芒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符合攀枝花芒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 年月日

标志使用协议 甲方:攀枝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

为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甲方)和标志使用人(乙方)合法权益,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攀枝花芒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标志使用范围 (一)乙方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乙方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二、标志使用方式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一)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见附表),注明数量,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 (二)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印刷费用自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印刷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数量,并建立印刷、使用台帐,供甲方和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检查。 三、双方权责 - 1 -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表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一览 表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与管理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等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

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

在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刘亚圣 (2008年4月29日)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于200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部颁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而制定的新法规。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是农业部门的新职能,是新形势下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农业的新举措。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视频会议,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明确目标、加快推进工作扎实开展。今天的这个视频会既是一个动员会,同时也是一个培训会。刚才,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严可仕主任讲解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请各地及时到有关网站下载相关文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

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因此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区域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之一。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对于我省农产品产业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增效及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品牌农业及特色农业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首先,要学好法规,提高认识。各级农业(畜牧、茶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相关材料可以上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种植业、畜牧业、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更要深入学,全面准确把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实质内容。学习中要注意重点把握好以下三点:第一点,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是一项新的、重要的审核登记工作,我们要充分利用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第二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是农业部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的、旨在证明地方优质农产品独特品质的公益性服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编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第三点,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发展品牌农业的重要

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

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0.5万亩,其中合江0.2万亩、永兴0.3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0.1万亩、白沙0.7万亩、太平1.2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0.3万亩,均位于永安。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并设立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等四个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等四个技术规范 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企业(人)生产的产品来源于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甲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

为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甲方)和标志使用人(乙方)合法权益,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标志使用范围 (一)乙方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乙方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二、标志使用方式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一)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见附表),注明数量,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 (二)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印刷费用

地理标志农产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74343557.html, 地理标志农产品 作者:薛梦宁李飞 来源:《长江蔬菜·学术版》2017年第08期 大葱是百合科葱属中以叶鞘组成的肥大假茎和嫩叶为产品的一个栽培种,二三年生草本植物,是我国重要的香辛、保健蔬菜。寺郎腰大葱葱白长、肉质厚、耐贮存,清爽可口、香甜辛辣、味道浓郁。2003年11月,寺郎腰大葱获得了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WNCR- HA03-00069);2004年11月获得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无公害产品认证(WGH-04-09128);2011年获得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入围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强;2012年获得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5年入选《2015年度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目录》,经过多年的推广宣传,寺郎腰大葱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和喜爱。 历史悠久品牌响 寺郎腰大葱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从清代开始便誉满朝野。这需从“刘大人私访昆山”说起,当时的昆山(现在改名方山)住着72户人家,百姓过着殷实的日子。到了清代,村里出了马猄、马衡兄弟俩,凭着一身功夫,豢养了一帮兄弟,欺男霸女,杀人无数,且在黄河小浪底开设渡口,抢劫过往船客,成为当地霸主。地方官员又奈何不得。康熙皇帝派刘统勋前来平息此案。刘大人考虑案情重大,扮成算命先生,私访来到昆山,掌握了大量罪证后一举处决了马氏兄弟,为民除了一害。刘大人在私访期间,食用了这里有独特味道的大葱,便带回京城,供皇家食用,康熙皇帝食用后赞不绝口。从此寺郎腰大葱便作为贡品由地方官员每年送往京城,成为皇家御宴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后来昆山村突然水井枯干,日益败落,人们逐渐迁徙他乡。而与昆山相隔一岭的寺郎腰村一时兴盛种植大葱,这便是寺郎腰大葱的来由。 环境适宜品质优 寺郎腰大葱的独特品质与其地域分布、土壤、气候条件密不可分。寺郎腰大葱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保护范围主要涉及寺郎腰、方山、林仙、曾庄、陡岩沟、反头岭等15个行政村,总面积60 k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7′56″~112°23′00″,北纬34°57′44″~35°02′54″。属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年降水量约500 mm,气候冷凉,昼夜温差较大,土壤为富钾红黏土,非常适合大葱的生长。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使得寺郎腰大葱糖分积累量高,葱白长,肉质肥厚,味道香甜辛辣,后味浓郁。目前全镇大葱种植面积 400余hm2,注册商标寺朗腰。 合作社发展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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