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推荐】食品添加剂新标准限制糖精钠在部分食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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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新标准限制糖精钠在部分食品中使用

小编希望食品添加剂新标准限制糖精钠在部分食品中使用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本文概述:食品添加剂一直是食品生产加工不可缺少的好伙伴,但前提是正确使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可以在任意一种食品中使用的,因此,小编提醒,为了健康,我们需要了解些食品添加剂相关安全常识,以防买到错误使用添加剂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可以预防食品过早变质过期,改善口感,错误使用,会害了我们的健康。今天,佰佰为大家普及一下糖精钠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中的使用标准等相关安全常识。

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使用范围将缩小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以下简称《标准》)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禁止在面包、糕点、饼干、饮料等食品中使用糖精钠,进一步缩小了糖精钠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同时,GB2760-2014还取消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在小麦粉中的使用。

据悉,糖精钠是一种有机化工合成产品,呈白色粉末状,无臭或微有香气,味浓甜带苦,长期以来作为食品添加剂“甜味剂”使用。

哪些食品中含糖精钠比较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 (g/kg) 备注CNS号INS号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 (吐温80)乳化剂,消泡剂,稳定剂0.05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硫酸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 铵(铵明矾)膨松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铝的残留量≤ 100mg/kg(干样品,以 铝计) 06.004;06.005 522;523 氯化钙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2 509 氯化镁稳定剂和凝固剂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18.003 511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 2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24 493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 4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8 495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 6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3 491 山梨醇酐叁硬脂酸酯(司盘 65)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4 492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乳化剂 1.6 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 量计 10.005 494 谷氨酰胺转氨酶稳定剂和凝固剂0.25 18.013 二氧化硅抗结剂0.025 复配消泡剂用 山梨糖醇及山梨糖醇液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 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 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甜味剂,乳化剂,稳定剂, 增稠剂,水分保持剂,膨 松剂 按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 2.5 以丙酸计17.029;17.006; 17.005 280; 281;282

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和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 27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天然食品添加剂 natural food additive 以物理方法、微生物法或酶法从天然物中分离出来,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产物,经过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3.4 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chemical synthetic food additive 由人工合成的,经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选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选用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等一系列有关法规和各种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工厂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品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批准,制定生产,生产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接受有关部门验收、监督和检查。 小原则:1.各种食品添加剂都必须经过一定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2.鉴于有些食品添加剂具有一定毒性,应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3.使用添加剂应该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而不能降低或破坏食品营养质量;4.使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标识、腐败等缺点或为了粗制滥造而降低应有的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5.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不能超过允许限量。加入食品后能被分析鉴定出来;6.选用食品添加剂时还有考虑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安全、易于贮存、运输和处理等因素。 天然着色剂优缺点:优点:1.来源于动植物组织,安全性较高;2.本身是一种营养素,具有营养效果,有些具有一定药理作用;3.更好的模仿天然物的颜色,着色时色调自然。缺点:1.较难溶解,不易染着均匀;2.染着性较差,某些食用天然着色剂与食品原料反应变色; 3.坚牢度较差,使用时局限性大,受pH、氧化、光照、温度等影响较大,在加工及流通过程中易受外界影响而劣化; 4.受其共存成分的异味影响,或自身就有异味; 5.难于调色,不同着色剂相溶性差,很难调配出任意色调; 6.受金属离子和水质影响,在金属离子催化下发生分解、变质或形成不溶的盐; 7.成分复杂,使用不当易发生沉淀、浑浊,且纯品成本较高; 8.产品差异大;9.天然着色剂不如人工着色剂稳定,使用时要加入保护剂,对色素使用产生不良影响。 如何正确使用食品防腐剂? 1、首先要全面了解所使用的防腐剂的杀菌和抑制菌谱,使用的最低浓度和该食品可能携带的腐败菌种类以及其性质等,以便做到有针对的使用 2、要全面了解所有防腐剂本身的性状,其中包括溶解性,pH,对光和热稳定性等,以使做到正确和合理地使用 3、要了解食品本身的性质,食品加工的条件,储藏的环境期限等对防腐剂效果的影响,以使用所有的食品防腐剂能起到最有效的作用 4、为提高食品防腐效果,在添加防腐剂的同时,可以不用适当的其他措施提高食品防腐效果,防腐剂的使用与加热方式,冷冻方式相结合与辐照方式相结合这对工业生产时非常重要的。 苯甲酸与苯甲酸钠,山梨酸与山梨酸钾,对羟基笨甲酸脂类三类防腐剂的比较? 1、安全性:山梨酸与山梨酸钾的安全性最高,苯甲酸与苯甲酸钠安全性能最低,对羟基笨甲酸脂类的安全性能介于二者之间 2、防腐效果:对羟基苯甲酸脂类抗菌作用比山梨酸与山梨酸钾和苯甲酸与苯甲酸钠要强;苯甲酸与苯甲酸钠对细菌抑制较强对酵母菌霉菌抑制较弱,山梨酸与山梨酸钾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起抑制作用,而对厌气性细菌几乎无效,对羟基苯甲酸脂类对霉菌酵母菌作用较强,对细菌较弱尤其是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和乳酸菌的抑制作用较弱。 3、成本供应比较,苯甲酸与苯甲酸钠是我国最大量生产的化工产品,成本低廉,供应充足,山梨酸与山梨酸钾目前虽已工业化生产,但是产量很小,而成本苯甲酸较高,对羟基笨甲酸脂类虽已工业化生产,但是还很小其成本较高但使用量较低 4、掌握pH值得范围:苯甲酸与苯甲酸钠的适用pH在4.5以下,山梨酸与山梨酸钾的适用pH值在5.5以下,对羟基笨甲酸脂类的适用pH在4.8。 5、其他:苯甲酸与苯甲酸钠略带安息香气味,山梨酸与山梨酸钾在空气中则被氧化而变色,对羟基笨甲酸脂类的溶解性低,略带涩味。 酶制剂与化学催化剂的异同点? 共同点:在一定条件下仅能影响化学反应速率,而不能改变化学反应的平衡点并反应前后本

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GB2760

肉质品食品添加剂功能及最大使用量 1,氨基乙酸( 又名甘氨酸) 功能增味剂 预制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 熟肉制品最大使用量 3.0g/kg 2,茶多酚( 又名维多酚) 功能抗氧化剂 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4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酱卤肉制品类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熏、烧、烤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油炸肉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肉灌肠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发酵肉制品类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水产品罐头0.3g/kg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3,赤藓红及其铝色淀功能着色剂 肉灌肠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肉罐头类0.015g/kg 以赤藓红计 4,刺云实胶功能增稠剂 预制肉制品 10.0g/kg 熟肉制品10.0g/kg 5,单辛酸甘油酯功能防腐剂 肉灌肠类 0.5 g/kg 6,丁基羟基茴香醚( B H A) 功能抗氧化剂 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7,二丁基羟基甲苯( B H T )功能抗氧化剂 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2g/kg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2g/kg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8,富马酸一钠功能酸度调节剂 肉及肉制品 ( 0 8 . 0 1 生、鲜肉类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水产及其制品( 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 ( 0 9 . 0 1鲜水产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9,甘草抗氧化物功能抗氧化剂 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2g/kg以甘草酸计 酱卤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 熏、烧、烤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 油炸肉类0.2g/kg 以甘草酸计 西式火腿 ( 熏烤、烟熏、蒸煮火腿) 类0.2g/kg以甘草酸计 肉灌肠类0.2g/kg 以甘草酸计 发酵肉制品类0.2g/kg以甘草酸计 腌制水产品0.2g/kg 以甘草酸计 10,红曲米, 红曲红功能着色剂 腌腊肉制品类 ( 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熟肉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β - 胡萝卜素功能着色剂 熟肉制品0.02g/kg 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类5.0 g/kg 冷冻鱼糜制品( 包括鱼丸等) 1.0 g/kg 预制水产品( 半成品) 1.0 g/kg 熟制水产品( 可直接食用) 1.0 g/kg 水产品罐头 0.5 g/kg 12,ε - 聚赖氨酸功能防腐剂 熟肉制品 0.25g/kg 13,ε - 聚赖氨酸盐酸盐功能防腐剂 肉及肉制品 0.30 g/kg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 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品添加剂。不采购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2、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购入食品添加剂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登记台账。 4、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以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安全要求或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并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称、生产单位、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用途)、使用量、使用时间、责任人进行登记。 6、对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7、严禁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及其他非食用物质。 8、不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生、鲜肉等规定品种不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9、油条、油炸食品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10、指定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关于食品添加剂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963-2011 蜂蜜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pdf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pdf

蜂蜜.pdf 时间:2011年5月13日下午 主持人:宋树立(卫生部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 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媒体的朋友们,欢迎出席卫生部媒体通气会。近期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卫生部非常重视,今天的通气会主要是介绍刚刚修订出台的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情况。我们邀请了卫生部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以及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领导和专家,通报有关情况,并与大家一起进行交流。 出席通气会的领导和专家有: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 卫生部监督局评估处处长张志强;

卫生部监督局督察处副处长史根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副所长王竹天,研究员吴永宁,副研究员樊永祥和王君;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处标准处处长高小蔷;副调研员李晓瑜。 下面请陈锐副局长向我们通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四项国家标准情况。 陈锐: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公布工作,最近公布了四项食品安全标准分别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蜂蜜》(GB1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报告略,见卫生部网站新闻稿: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感谢媒体对食品安全工作一贯大力的支持,希望大家继续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主持人: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19新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9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9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2014)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 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 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 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 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8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 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 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 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 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 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 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本着尽量少采购化学类的添加剂,尽量使用自然原材料的原则组织采购。 二、索证、验证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品管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生产品管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红章,否则不予接受;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生产品管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红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生产品管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公司生产品管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生产品管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围不得超过GB2760和卫生部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围,不得超围、超量使用。 4、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具体名称,配料登记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容。 5、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为维护广大饮食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大全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2493—9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 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 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 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01年我国允 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 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 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 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 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 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 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 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史上最全的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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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的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8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聚戊四醇醚(PPE)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BAPE) 聚氧丙烯甘油醚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 聚二甲基硅氧烷 抗氧化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没食子酸丙酯(PG) D-异抗坏血酸钠 茶多酚(维多酚) 植酸(肌醇六磷酸)植酸钠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甘草抗氧物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 1.目的:由于当前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控制,为加强我司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公司购买和使用添加剂的部门。 3.管理规范: 3.1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严格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条例。 3.2添加剂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确保食品卫生。 3.3禁止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卫生许可证、无合格证的食品添加剂。 3.4我司生产的所在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要求。 3.5研发新产品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要求,并经质量技术部审核确认后方可投入车间使用。 3.6采购部在购买添加剂时,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供方评价手续,确定合格供方,除必须向供应商索取三证外,还应尽量向添加剂供应商索取“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对于一些复合的原料(如复合维生素等)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产品中含的一切成份并经质量技术部确认后方可购买,若不能提供复合原料所含成份的原料一律拒收;若发现提供其成份不真实,使用于我司产品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其所造成的

一切责任由该供应商承担。采购部在和供应商签合同时,要将这条列在合同内,否则采购部有连带的责任。 3.7根据生产实际应时、合理采购,做到食品添加剂不积压,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贮存。 3.8生产车间应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特点、用法和用量,,严格按产品配方和添加剂使用的技术要求进行添加,不得超量投入,注重营养卫生,保证食用安全。 3.9为了规范管理,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账。 3.10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储存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通风良好,标识清晰,易于识别并存放有序,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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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按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2760-2014)中类别的顺序,分别介绍了我国截止至2018年允许使用的21类食品 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 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 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各类中具体品种依次按名称(别名)、分子式、性状、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用量(限量)、毒性、推荐品牌 等逐一介绍。本手册的特点是:⑴按我国国家标准选辑,⑵新:截止到2018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全部收录在内,为最新颖而全面的 版本,⑶较详细介绍了使用范围和方法,⑷推荐了产品的品牌和购置办法,⑸实用性强。

本手册附录收集了我国新近颁发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最后为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索引。 本手册可供食品、卫生、化工、医药、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营销人员等使用,也可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应用、教学、监督、检验人员参考。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偏酒石酸磷酸乙酸(醋酸)盐酸己二酸富马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包括无水碳酸钠)柠檬酸钠柠檬酸钾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柠檬酸一钠磷酸三钾磷酸钙 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硅铝酸钠磷酸三钙二氧化硅(矽)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消泡剂 乳化硅油 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DSA-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1目的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职责: 1)生产科长(技术负责人): 负责选择并确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最大使用量及使用范围。 2)库管员 负责食品添加剂的保管(车间负责人保管)及登记 3)配料员 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领用及配料.并对所配料产品质量负责. 4)质检科长 负责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使用的监督检查。 3使用规定: 3.1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量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3.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3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1)根据GB2760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所需要的水平。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添加范围,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g/kg)应符合 GB2760的相关规定。 5、食品添加剂的必须用专柜、专人保管(保管人由两人组成),明确规定为生产 科长或车间主任和库房管理员。一把锁二把钥匙,并在保管柜上标明负责人姓名。6、配料员按生产计划到库房领取相应的食品添加剂,配料时严格按《产品配料表》准确配料,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配料完毕应作好《食品添加剂 使用登记记录》并保存以备查阅。 7、配料结束,若有剩余的食品添加剂,应在下班前将剩余的食品添加剂退交库房,并记录于《食品添加剂领用登记》。 8、质检员对生产过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操 作人员停止操作,分析查找原因并处置。 9、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添加使用范围(以油炸糕点为例) 10、相关文件及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记录》

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1.目的 通过对限量食品添加剂的规范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2.适用范围 生产所需的所有限量食品添加剂。 3.控制与监测 3.1 工厂内使用的所有限量食品添加剂应向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2 生产厂家必须要有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制造商、成分说明,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且有包装标识。 3.3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禁止以掩盖食品腐蚀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监测频率:当接收食品添加剂时。 3.4 对仓库、配料房的所有食品添加剂进行正确标识(标明名称、使用日期)标识清楚,由仓管员保管。必须做到专框、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监测频率:每天开工前和使用过程。 3.5 专职管制员必须经适当的培训,了解公司采购的所有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用途、使用剂量和注意事项。 3.6 遵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说明及建议,按量分装,且盛装瓶必须正确标明本添加剂的名称,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人进行定量分装发放,且登记发放量,领用人应签名。 3.7 配料员每次称量前应校准量具,符合后方可称量,并做好称量记录与符合性判定。 4.纠正措施 4.1 供应商资料不全或成分不明食品添加剂拒收。 4.2 对盛装有遗漏的容器应重新密封或更换。 4.3 对使用过程中,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应进行评估与处理。 4.4 仓管员、配料员负责上述情况的纠正和实施,食品添加剂对准相应产品后方可发放。 4.5 化验室应对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销售。

食品添加剂课程标准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食品添加剂应用技术》课程标准 课程承担单位: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标准制定者:胡梦婷 课程名称:食品添加剂应用技术课程代码:: 计划学时:32学时学分:2学分 适用专业:食品加工技术适用对象:11级食品工程系 1.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的要求,适应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我们根据食品行业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真实生产任务或(和)工作过程为导向,以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基本工作要求为依据,重新构建了职业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培养两个课程系统。在不断总结近年来课程建设与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发、编写了本课程标准,以满足食品类专业建设和相关课程改革的需要,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1.1课程定位 《食品添加剂应用技术》是以《有机化学》、《生物化学》、《食品卫生学》等课程为基础,还与《食品发酵与酿造》、《食品检验技术》等相关联的学科。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灵魂,是食品加工技术专业的重要专业课。 1.1.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食品加工技术专业的重要专业课,其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理论的能力,提高食品添加剂在加工和贮运食品中的效用以及食用中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学会有效控制食品的质量和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 1.1.2课程设计理念 食品添加剂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求在教学中充分重视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掌握研究食品添加剂的基础上,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以“工学结合”为原则,在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根据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岗位能力要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理清相应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与工作过程,按照工作岗位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参照食品检验工、公共营养师、ISO9001及HACCP内审员等职业资格标准,选择教学内容。授课结合实际条件,遵循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设计学习情

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规程

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规程(太阳神) 赠言: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越来越严格,这份文件我们反复修改,希望对贵公司的文件起草有所帮助。2011年7月 1、目的: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领发与使用。 3、使用与管理: 3.1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采购人员必须掌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性能和潜在的危险,考虑到采购物品的重要性和危险性,食品添加剂一般由采购部经理负责亲自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物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采购时还要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评价资料,食品添加剂的入库也须采购部经理本人办理。 3.2 食品添加剂的贮存 食品添加剂在入库前,由库管员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登记,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食品添加剂应单独加锁保管,并粘贴有明显标识,以防误领。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注意保留其原有标识。 3.3 食品添加剂的领发 食品添加剂的领取必须限定使用部门和领用人,领取时应根据规定的标准用量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必须由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方可领用;同时库管员应认真审核领料单内容,经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记和发放。 3.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使用部门应制定每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计划,使用之前指定专人使用计量器具(操作人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按标准配比进行稀释和配制,每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禁超过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督检查,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监控记录》,由使用人和检查人签字确认。 4、相关文件 4.1 《食品添加剂用量标准》 4.2 《食品添加剂使用监控记录》 编制:陈伟批准:刘燕实施日期:2011年6月20日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新版)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4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新版) 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

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为规范添加剂的使用,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1、生产车间领用添加剂时,要检查添加剂的合格证及使 用期限,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根据要求使用。 2、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按工艺要求加入,不得多加或少 加,如发现多加或少加,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添加剂的加入量必须经公司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同意后使用,使用量在通知单上应注明,否则视为无效。 4、操作工必须按配料通知单上的数量,称量后加入到每 一缸中,同时在打浆车间检测记录上记录加入量,不得隐瞒事实,应据实填写以备后查。 5、公司采购部门和库房在添加剂入库时应检查物品的: 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适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方可入库。 6、采购部门和库房在原来添加剂厂名、产地、规格发生 变更时,及时通知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经安全小组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后果自负。 阿尔曼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12日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在出库时必须严格控制,领用单位领用时要 认真检查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保质期、适用范围、使用量、方法等。经库房主管签字后,方可按领料单数量计量出库。 二、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并签字,经部门主 管签字复核,质检科监督签字后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量,生产通知单上 的使用量使用,如发现不按规定使用的,将对使用人、复核人、监督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监督部门要随时对使用单位进行使用抽查,如发现不合 格情况,要随时纠正,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记录单,并对责任人实施考核。 五、添加剂添加时缸内温度不得超过40度,配好料充分搅 拌5----10分钟后,开始煮浆,煮浆温度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六、使用单位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阿勒泰市阿尔曼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21日

【食品行业标准】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分析

1整体框架结构 GB2760-1996以及随后每年的增补品种仍然沿用1981年标准的格式,正文包括“范围”、“引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三部分。由于对标准使用所做的解释和说明不够,往往使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甚至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够完全正确地理解、执行。例如,某监督机构在对牛肉干制品抽检中检出微量苯甲酸就判定其产品违反GB2760规定,给予处罚,而没有充分考虑该添加剂的可能来源,如配料中使用了含苯甲酸的酱油,即没有考虑到“残留”原则而造成了错误判断。虽然这可能是由于标准的宣传贯彻不够,但客观上也说明了标准本身确实存在着缺陷,不能让标准执行者和监督管理者理解实施。CAC的GSFA则在前言中对术语定义、质量规格要求、残留原则、食品分类系统作了系统地解释、说明和要求。例如,在“进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残留物”章节,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可以因在食品配料中的残留而进入食品中的三种允许情况,很好地避免了上述问题。 在列表格式方面,GB2760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排序,规定了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这种格式在七、八十年代,食品工业还不太发达,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相对狭窄的情况下是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食品工业的不断飞速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内容越来越庞杂。现有的格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便,例如:如果一种添加剂具有两种以上功能,就会在标准的不同段落出现,很容易查找不全;如果

想查找某种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更是难上加难。 GSFA的列表格式则有很多优点,表1按照食品添加剂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排序,限定了每一种或一组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食品以及允许的最大 用量,并在每种添加剂的名称后标注国际代码编号(1NS编号)和功能类别。表2与表l的资料内容相同,只不过是按照食品类别排序,便于查找。表3列出了“未规定ADI”的添加剂,当这些添加剂按照该标准前言中的良好生产规范(GMP)适量使用时,原则上可以允许在所有食品中使用。表3的附录列出了表3所不能适用的食品类别或个别食品,这些食品类别的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表1和表2的规定。 2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GB2760中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共22类。 GSFA将食品添加剂的功用分为酸、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膨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乳化用盐、固化剂、增香剂、面粉处理剂、发泡剂、胶凝剂、被膜剂、保湿剂、防腐剂、推进剂、膨松剂、稳定剂、甜味剂、增稠剂共23类。 两者的重要区别是GSFA明确指出为了保持或提高营养质量而添加的 物质不包括在内,而GB2760中营养素强化剂属于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大类。鉴于对营养强化剂所进行的危险性评估和标准化管理与一般的食品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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