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申请书

病历申请书
病历申请书

宜宾南山医院

病历查阅/复印申请书

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患者(身份证号码:)或其代理人申请将患者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宜宾南山医院的病案号为:的病历资料中的下列部分:

()1、门(急)诊病历;()2、住院志(即入院记录);()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7、特殊检查(治理)同意书;()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10、病理报告;

()11、护理记录;

()12、出院记录。

查阅/复印给(患者本人或经书面授权代理人)用于

的目的。照规定缴纳复印费用:元。

患者/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名:(附身份关系证明资料、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

医务部意见:

批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收费金额:元

收费室盖章:

患者/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病历复印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病历复印规定

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不能交病人或家属携带。 四、病历复印的内容: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病历复印的具体程序: 1、申请。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质控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质控科及病案室,经同意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3、复印。医院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病历,由病区指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有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 4、核实、盖章。病历复印完毕后,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应当提交质控科,质控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证明印记,除了在病历的首页盖1枚完整的章之外,还应该在所有病历的边缘盖上骑缝章(质控科专用章),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六、复印病历,质控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质控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病历复印地点:病案室。 十、复印费用按0.5元每张收费(A4纸、单面)。 【注意事项】

复印病例申请书

请仔细阅读本页反面说明后填写,并带齐所需要证明、证件办理审批手续。 复印病历资料责任书 阜阳市万生医院: 我因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病历复印申请书 阜阳万生医院: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现因需要,申请复印该患者此次住院的有关病历资料,具体复印内容如下(申请复印的项目请在方框中打“√”): 1、门(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 10、病理报告□ 11、护理记录□ 12、出院记录□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科主任及床位医师意见(住院期间由床位医师签署) 医务科: 所需复印资料已准备妥当,请予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科主任或床位医师签名: 年月日………………………………………………………………………………………… 医务科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上述病历资料,请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审批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部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

病历复印申请书

病历复印申请书 患者姓名: 出院科别: 出院日期: 复印原因:①本地报销 ②异地报销 ③保险理赔 ④申请慢重症 ⑤查阅病情 申请人与患者关系:1配偶,2子,3女,4孙,5父母,6祖父母,7兄弟姐妹, 8同事同学,9其他 申请人签名及电话: 住院号: ⑥纠纷,司法鉴定 ⑦医学证明 ⑧民政救助 ⑨其他 的需要, 特申请复印病历 份。 申请日期:

相关证明粘贴处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年版)部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复印病例申请书

复印病例申请书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请仔细阅读本页反面说明后填写,并带齐所需要证明、证件办理审批手续。 复印病历资料责任书 阜阳市万生医院: 我因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病历复印申请书 阜阳万生医院: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现因需 要,申请复印该患者此次住院的有关病历资料,具体复印内容如下(申请复印的项目请在方框中打“√”): 1、门(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10、病理报告□11、护理记录□12、出院记录□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科主任及床位医师意见(住院期间由床位医师签署) 医务科: 所需复印资料已准备妥当,请予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科主任或床位医师签名: 年月日………………………………………………………………………………………… 医务科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上述病历资料,请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审批人签名: 盖章年月日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部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病历委托书的怎么写(共7篇)

篇一: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委托书 ××医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篇二: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篇三:病历复印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与委托人关系: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办事项权限: 复印用途: 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受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 年月日 (附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篇四: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者填写)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者填写)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书 江苏省肿瘤医院: 患者现(曾)在你院科治疗,住院号(病案号),现因需要,申请复印该患者如下病历资料(请选择并打“√”): 1.门诊(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申请人: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经治医师意见(住院病人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请经治医师签署):

经治医师签名:年月日医院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上述第1,2,3,4,5,6,7,8,9,10,11,12项资料。 江苏省肿瘤医院医教科 年月日 07.07.100本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病历资料复印说明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身份证明留样处 07.07.100本 篇五:填写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说明 填写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说明: 委托人就是患者本人 受委托人就是患者授权来办理复印病历的人 特别注意:委托人签名必须是患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加盖其指模 (委托书模板附后) 复印病历 授权委托书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代为到潮州市中心医院复印住院病历 代理权限:代理复印病本人□/本人近亲属□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潮州市中心医院科住院治疗 委托人签名:

(完整word版)卫生部病历复印规定

卫生部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院办及医务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 (1)运行中的住院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或诊室时,应当由主管医师携带和保管,并将复印申请人带至医院病案室复印;复印时,申请人必须在场。严禁将病历资料交给患者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非本院医务人员。 (2)病案室受理复印申请,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4)受理复印申请人范围。 ①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②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③保险机构。 (5)复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复印的病历资料经复印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病案复印经手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备案。 (7)复印范围: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

病历复印申请书(1)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医院医务科: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病历复印申请书 ……医院医务科: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现因需要,申请复印该患者此次住院的有关病历资料,具体复印内容如下: 1、6、 2、7、 3、8、 4、9、 5、10、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医务科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上述病历资料,请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盖章年月日

病历复印相关说明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历。现制定我院病历复印规定如下: 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医务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最后由医务科盖章认可。 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病历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人务必提供出院小结,以便核查。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病历复印申请表及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留档备案。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部分条例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步骤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的步骤如下: ◆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 ◆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 ◆医疗机构为患方复印客观病例资料 ↓ ◆患方将病历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 ◆医患双方将全部病历资料封存 ↓ ◆患方检查后在封存袋上骑缝签字 ↓ ◆医疗机构在封存袋上骑缝盖章 ↓ ◆医疗机构保管封存袋并出具封存证明

1、患方准备好有效证件 患者本人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2、患方提出复印封存要求 患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可以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一般是医院的医务科或医务处)提出要求,医疗机构通常会有固定的申请表格,患方逐项填写即可。 如医疗机构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患方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处理:(1)向医院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2)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3)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要求医疗机构说明不能复印、封存的理由。 复印、封存的书面要求示例如下: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申请事项: 要求复印、封存患者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你院住院期间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全部的书面病历资料、病理切片及影像资料等)。 此致 ××医疗机构 申请人:张××(签字) 日期和时间:××年××月××日××时××分 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理由是: 医疗机构签章: 日期:

病历复印申请书

病历复印申请书 患者姓名:住院号:出院科别:出院日期: 复印原因:①本地报销②异地报销③保险理赔④申请慢重症⑤查阅病情⑥纠纷,司法鉴定⑦医学证明⑧民政救助⑨其他的需要,特申请复印病历份。 申请人与患者关系: 1 配偶, 2 子, 3 女,4 孙, 5 父母, 6 祖父母, 7 兄弟姐妹,8 同事同学, 9 其他 申请人签名及电话:申请日期: 相关证明粘贴处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年版)部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 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 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 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 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 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 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 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 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 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 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 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复印病历委托书范本

复印病历委托书范本 篇一: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患者本人):性别年龄 有效证件号码:住址: 受托人: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号码:住址:与患者关系:□配偶□子女 □父母□其他近亲属□同事□朋友□其他 本人于本人郑重委托由作为我的 代理人复印本人住院病历,全权代表本人签字,被委托人的签字视同本人的签字。 委托人签署同意书后所产生的后果,由患者本人承担。患者签名: (手印)年月曰 受托人签名:(手印)年月日 篇二:医院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请仔细阅读本页反面说明后填写,并带齐所需要证明、证件办理审批手续。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榕江县中医院: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病历复印申请书 榕江县中医院: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印内容如下(申请复印的项目请在方框中打““”): □1、门(急)诊病历口 2、入院记录口 3、体温单口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口 8、手术同意书口 9、手术 及麻醉记录 □10、病理报告口 11、护理记录口 12、出院记录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科主任及管床医师意见(住院期间由管位医师签署)医务科:所需复印资料已准备妥当,请予办理病历复印手续。科主任或床位医师签 名: 年月日 医务科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上述病历资料,请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审批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XX版)部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

病历证明书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 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内容如下: 本人,年月日在*******医院儿科住院,因商业保险/本地报销/医疗鉴 定等需要病历复印件,由于本人无法亲自前往贵院复印病历,特委托亲属或朋友来办理复 印病历的相关手续,本人亲自委托真实有效,一切后 受托人: 年年月日 注明:签名必须手写,打印一律无效篇二:xxx医院病历证明模板病假专用 xxx医院病历证明模板 病历记录 姓名:蒋先生性别年龄住院日期 2014年x月x日出院日期 篇三:病历复印申请书 请仔细阅读本页反面说明后填写,并带齐所需要证明、证件办理审批手续。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启东市南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 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 病历复印申请书 启东市南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体复印 内容如下(申请复印的项目请在方框中打“√”): 1、门(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 10、病理报告□ 11、护理记录□ 12、出院记录□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 科主任及床位医师意见(住院期间由床位医师签署) 医务科: 所需复印资料已准备妥当,请予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科主任或床位医师签名: 年月日 ………………………………………………………………………………………… 医务科审批意见

病历复印规定

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

病例复印要求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复印病历须按以下步骤履行必要的手续: 1、申请人向医疗机构递交要求复印病历的书面申请书,医疗机构由负责医疗质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2、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向医疗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⑴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⑵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⑶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⑷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⑸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⑹申请人为司法机关的,应当提供司法机关出具公函和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受理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4、只可复印以下客观病历: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对于主观病历,如: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不予复印,但可封存。 5、复印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申请人在场;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复印的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附加说明: 1、在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时,只有患者本人可以要求复印病历,病人的其他任何亲属均无权要求复印病历。 2、患者可以委托其他人复印病历,但要办理委托手续。 3、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4、患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提出复印病历要求。

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审批表.

顺德龙江医院 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审批表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 住院号:入/出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复印内容,为各种客观资料,包括以下: 1.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 2.体温单; 3. 医嘱单; 4. 化验单(检验报告); 5. 医学影像检验报告; 6. 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7. 手术同意书; 8.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9. 病理报告;10. 护理记录; 11. 出院记录,12.住院证明存根。 13.其他: 复印总页数:复印工本费: 申请人签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审批意见: 医务科签名(盖章) 年月日 注: 1.凡复印要求患者本人,非本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要求者才予复印。 2.复印件盖章后有效。

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关于病历复印的有关条例,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部门应负责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一、验证申请人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并提供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提供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工作证,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则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签字证明; 6.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的,应提供公安、司法机关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并经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复印范围: 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1、病历复印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后予以提供; 2、病历复印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复印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院应当加盖证明印章。 3、病历复印后,应将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或复印件放入病例中备案; 4、住院病人病历因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应经主管医师签字同意后,由病区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印。 5、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收取复印工本费。

医院病例委托书

医院病例委托书 篇一:病历复印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与委托人关系: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办事项权限: 代理复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北仑区人民医院科住院治疗的病历。 复印用途: □伤残鉴定□医疗保险报销□再治疗□司法用途□其他:本项委托授权的有限期为:自签署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署该授权书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受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 年月日 (附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篇二: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XX医院: 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

**月**日—****年**月**日在你院住院,现因 ******需复印病历及办理相关事宜,本人因 ******无法到你院直接办理,特授权委托我的 ***(姓名***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办 理此事,如有虚假,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人:签名及盖章 ****年**月**日 篇三: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委托书 ××医院: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篇四:医院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请仔细阅读本页反面说明后填写,并带齐所需要证明、证件办理审批手续。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

榕江县中医院: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病历复印申请书 榕江县中医院: 患者,于年月日在你院科住院治疗,住院号印内容如下(申请复印的项目请在方框中打“√”): □1、门(急)诊病历□2、入院记录□3、体温单□4、医嘱单□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8、手术同意书□9、手术及麻醉记录 □ 10、病理报告□11、护理记录□12、出院记录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书2014

复印病历资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者填写) ********医院医务科: 现委托前往你科办理病历(病案号:)资料复印手续,请予办理。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复印/查阅病历资料申请书 *********医院医务科: 患者现(曾)在你院科治疗,入院日期:年月日,住院号(病案号),现因需要,申请复印/查阅该患者如下病历资料(请选择并打“√”): 1.门诊(急诊)病历 2.入院记录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报告 11.护理记录 12.出院记录 请予批准。 备注: 申请人:与患者关系: 年月日 经治医师意见(在院病人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请经治医师签署): 医务科:所需复印资料已准备妥当,请予办理病历复印手续。 经治医师签名:年月日 医务科审批意见: 同意复印/查阅上述第共项资料。请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实际复印病历资料共计项页。 病历复印人签字:年月日

病历资料查阅复印说明 1.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申请人务必提供复诊卡或出院小结,以便核查。咨询电话:******* 2.申请查阅、复印病历资料须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查阅复印有关内容。 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部分条例: 第十五条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第十六条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相关证明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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