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有关规定,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是。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业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大中型工程的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认识担任,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简历,将为我国拓展国际建筑市场开辟广阔的道路。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颁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编委会组织全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在第一版基础上重新编写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二版)(以下简称《考试用书》。)在编撰过程中,编写人员始终遵循《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7年版)重在检验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总体精神,力求使《考试用书》重点体现“五特性、六结合”原则,即综合性、实践性、通用性、国际性和瞻性;与一级建造师定位相结合,与高校专业学科设置相结合,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国际通用做法相结合和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相结合。

本套考试用书工14册,书名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本套考试用书可作为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习用书,也可供工程管理类大专院校师生教学参考。

《考试用书》编撰者为大专院校、行政管理、行业协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管理专家和学者。再次,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前言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审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用于指导考生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针对建造师的不同执业岗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阐述。其中对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阐述。考虑到建造师岗位的特殊性,在阐述的过程中始终贯彻淡化理论、强调应用的指导思想。

一级建造师有十个不同的专业,本书在遴选法律法规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各专业的共性,尽量使得所选用的法律法规能够适合不同的专业。但是,由于不同的专业在各自的领域内还有特殊的规定,为了使考生清楚本书所选用的法律法规与各专业范围内的特殊规定之间的联系,本书在对所选用的法律法规进行阐述的同时,也在一定的专业领域、适当的深度内作了进一步阐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共分为四大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涵盖了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一些法律法规的条文是从相关法律法规中节选出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若考生需要对与这些条款相关的条款作进一步的了解,可以查阅《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

1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制度,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行为标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是一个法律体系,包含了众多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纵向上涵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建设阶段,横向上涉及了各个主要建设阶段的主要环节。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民法的知识,是其他建设工程法律的理论基础。掌握这部分内容有助于对其他建设工程法律的理解。

建设行为规范部分:是对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建设行为的直接规定,是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进行工程建设活动必须遵循的重要的行为准则。

相关法律部分:主要是节选了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条款。这些条款是工程建设活动在特定领域的行为准则。

正是由于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密切关系,所以,对于拟获取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而言,掌握这部分内容就非常必要了。系统掌握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形成完成的建设工程法律知识体系,应深入理解以下内容:

(1)建造师管理制度;

(2)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3)民法;

(4)建筑法;

(5)招标投标法;

(6)安全生产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1)标准化法;

(12)环境保护法;

(13)节约能源法;

(14)消防法;

(15)档案法;

(16)土地管理法;

(17)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8)劳动法;

(19)保险法;

(20)税法;

(21)公司法。

1Z3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职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自推行注册建造师制度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建造师的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等。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本书主要介绍关于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执业的有关规定。

1Z301011 掌握注册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一、注册申请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伤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光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1.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4)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二、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见着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注册证书和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上条规定的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六、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的注销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者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1Z301012 掌握执业管理

一、执业范围

(一)执业区域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6条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二)受聘单位与执业岗位范围

1.原则性规定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徐昂木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和二级建造师(associate constructor)。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具体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建造师执业范围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1)对受聘单位的规定

1)受聘单位的性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

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

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这意味着:尽管建造师不仅可以在施工单位担任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也可以

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多种单位执业。但是,在

这些单位的具体岗位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同时,若想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则所受聘的单位必须要具有施工企业资质,而不仅仅具有勘察、设计、监理等

其他企业资质。

2)受聘单位的变更

鉴于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项目上的重要地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

行)》规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但若发生

以下情况,则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也只有发生这些

情况下,才允许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其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竣

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①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③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2)对执业岗位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

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但是,考虑到施工项目的复杂

性,单纯强调“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耽误

项目负责人也是不合适的。例如,某个建设项目属于烂尾工程,迟迟无法竣工,

若拘泥于这条规定,可能导致该建造师终生无法继续执业。基于此,2008年

2月26日施行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施行)》第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 (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四)著作权保护期 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长期受保护。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例题】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双方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图纸由甲设计师完成,则图纸的著作权归( )。(2011年真题) A.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所有 B.设计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 C.建设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 D.建设单位独自所有 【答案】B 【解析】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著作权的归属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二、三)略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合作开发的与一般著作权一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可能受到的损害:违约、侵权 可以寻求的保护途径:民法保护、行政保护、刑法保护。 纠纷的解决方式:先协商,后起诉。 一、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 1、保护范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为准。 2、保护措施:起诉。可以申请诉前停止侵权,但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若当事人不服从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 二、建设工程商标权的保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诸多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二级建造师历年考试真题:https://www.360docs.net/doc/da13396218.html,/XBCEta 更多精品备考资料及资讯好学-二级建造师交流群:421349720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设备修理,是对设备由于使用而丧失掉的一部分( )的恢复。 A. 工作效率 B. 生产效率 C. 工作能力 D. 生产能力 (2)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能随意变动,如按有关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时,除所有者增加新的资金投入外,还可以将( ) A.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转入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入实收资本 C. 借款转入实收资本 D. 无法归还的应付款转入实收资本 (3)敏感性分析的一般步骤包括:①确定敏感性因素;②确定评价指标;③分析不确定性因素的波动幅度及其对评价指标可能带来的增减变化情况;④选择需要分析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应为( )。 A. ④③②① B. ②①④③ C. ②④③① D. ①②③④ (4)ROE 和ROI指标主要用于( )。 A. 融资前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B. 融资后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C. 融资前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D. 融资后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5)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一次投资10万元购买新设备,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平均税后现金流入量3万元,该设备寿命为10年,期末无残值,直线法折旧,则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 ) A. 16.67% B. 30% C. 25% D. 33% (6)国际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用于永A.工程的设备费用应( )。 A. 计入设备购置费 B. 计入材料设备费 C. 计入暂列金额 D. 另外单独计算 (7)以生产要素估算法计算总成本费用时,属于经营成本的有( )。 A. 产品制造成本 B. 矿山修检费 C. 维简费 D. 摊消费 (8)增量( ),就是增量投资所带来的经营成本上的节约与增量投资之比。 A. 效益 B. 投资率 C. 投资收益率 D. 收益率 (9)某投资方案寿命期为5 年,每年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折现率为12%,第5 年投资恰好全部收回,则该公司内部收益率为()。 A. 大于12% B. 等于12% C. 小于12% D. 无法确定 (10)现有存款1000元,年利率为12%,复利按季计算,第2年年末的本利和为( )元。 A. 1254 B. 1267

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大纲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已公布,考生们可根据此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考试大纲 1Z3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Z30103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41 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4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Z30104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Z301052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Z301053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1Z301082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1Z301090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Z301091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Z301092 企业增值税的规定 1Z301093 环境保护税的规定 1Z301094 其他相关税收的规定 1Z30110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Z301101 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1Z301102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Z30110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Z301104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 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1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P2 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p3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 国际条约 4.法的效力层级p5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 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 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 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P13 8.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P14 10.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工程法规基本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基本知识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了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 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和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得抵押,但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告确定的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事项是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标底,组织开标。进行评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根据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那时监理单位就不仅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违法了,还要看一看是否违约,若违约也不能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分包单位的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 18,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承担。【答案】C A.总承包单位B.使用设备的分包单位C.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D.设备出租单位 【解析】根据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II卷) 附答案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II卷)附答 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A.基础工程 B.主体工程 C.装饰工程 D.安装工程 2、法人可以分为()。 A、行政法人和事业法人 B、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C、行政法人和社团法人 D、非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止。 A、施工结束 B、竣工验收合格 C、工程投入使用 D、工程保修期结束

4、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得约定合同成立地点 B.要约发出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C.数据电文合同中,收件人任一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D.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5、下列纠纷、争议中,适用于《仲裁法》调整的是() A.财产继承纠纷 B.劳动争议 C.婚姻纠纷 D.工程款纠纷 6、某施工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某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该施工合同()。 A.效力待定 B.可撤销 C.无效 D.有效 7、甲公司欲购买乙厂的水泥,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水泥买卖合同,并先交1万元定金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定金1万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批水泥已经过期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万元并赔偿在买水泥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万元并赔偿在买水泥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购买水泥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8、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作出 B.送达双方当事人 C.双方当事人签收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练习题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练习题 在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教材中,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的内容包含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体系、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等。下列资料是本章知识的练习题。 1、以下关于法的效力层级,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至上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一般法优于 D.新法优于旧法 2、在某工程项目施工中,经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未能按时支付,则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A.施工企业 B.项目经理 C.建设单位 D.项目经理部 3、设立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依法成立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某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受高额回扣的诱惑,从某供应商处购进了一批劣质钢材。后来被建设单位发

现,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承担。 A.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 B.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 C.项目经理与供应商 D.施工单位与供应商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 D.买方占有 6、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 A.侵权 B.合同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7、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 A.发现权 B.商标专用权 C.发明权 D.其他科技成果权

8、因发生的债务,不适用留置权。 A.保管合同 B.货物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综合性保险,该险种所承保的损失范围是。 A.信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B.财产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C.财产损失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 10、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该认定为。 A.串通投标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题目答案分离版] 字体: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 A.民法商法 B.行政法 C.经济法 D.社会法:C :特别注意区分民法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三大类。《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 学号2014020000257 姓名陈涛 课程代码110024 课程名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评阅教师 第一次任务 共四次任务 江苏开放大学

形考作业一 1.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 )。 A.发现权 B.商标专用权 C.发明权 D.其他科技成果权 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其计算起始日为( )。 A.核准注册之日 B.提出申请之日 C.续展申请之日 D.初审公告之日 4.某建设单位委托某设计院进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设计图的归属。设计院委派李某等完成了这一设计任务,该设计图纸的著作权属于( )。 A.建设单位 B.李某等 C.施工单位 D.设计院

5.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最主要的是( )。 A.恢复原状 B.停止侵害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6.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判处(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3年以下 B.3年以上5年以下 C.3年以上7年以下 D.5年以上8年以下 7.专利是对于( )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 A.技术秘密 B.商业秘密 C.发明创造 D.公开的发明创造 8.商标权的客体是( )。 A.商标 B.注册的商标 C.文字和图案 D.商标的图像 9.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提出续展申请,续展申请的次数为( )。 A.1次 B.3次 C.无数次 D.5次 10.下列属于著作权中人身权的是( )。 A.保护作品完整权 B.使用权 C.许可使用权 D.转让权 11.李某经过长期研究发明了新型混凝土添加剂,2010年2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4月5日国家专利局将其专利公告,2011年3月15日授予李某专利权。该专利权届满的期限是(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基本知识 考点1 法的形式 考点2 法的效力层级

【2011年试题】根据《合同法》,()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定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 【答案】BD 【解析】A选项,地方性法规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上位法,C选项,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要向国务院提出意见,E选项,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和旧的特别规定,要按照就的特别规定执行。

考点3 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公司)等。(2)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基金会(如宋庆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如法律援助机构)等。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如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如经济合作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如居民委员会),为特别法人。 【2018年试题】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考点4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2017年试题】关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有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经施工企业授权管理施工项目

C.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D.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内部岗位 E.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施工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BCD 【解析】A选项,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E选项,施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考点5 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1)转代理权 (2)无权代理 (3)表见代理 【2018试题】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解析】A选项,代理人就第三人的选任及代理的指示承担责任;B选项,数人为同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D选项,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_练习题与答案解析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A.劳动法 B.环境影响评价法 C.招标投标法 D.审计法 2、下列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招标投标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关于法的形式,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B.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C.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上级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同级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4、下列错误的说法是()。 A.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D.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以项目经理为被告提起诉讼

5、某法院在某个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为某精神病人确定王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这个行为属于()。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无权代理 6、代理人接受了委托,就有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代理工作。如果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则()。 A.由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B.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D.由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7、某市政府准备出让一宗位于某区的商业地块,其出让方式一般应为()。 A.招标、拍卖 B.议标 C.协议 D.划拨 8、由于大量摊贩占据门前的道路,黄河建筑公司的某项目工地门前十分拥挤。在工程进入建筑阶段工程车辆进出极其不便,为了不耽误工期。这种情况下,黄河公司项目经理可以采取()的方式向司法部门请求保护自己的物权。 A.请求确认物权 B.请求排除妨碍 C.请求恢复原状 D.请求返还原物 9、某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导致甲施工单位的完成工作部分计入乙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中,建设方依此而付款,则乙施工单位和建设之间构成的是()。 A.买卖合同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 10、知识产权与物权、债权相区别的首要特征是()。 A.其客体是智力成果 B.其只有在特定国家内有效 C.其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D.其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智力成果的权利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 (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3,分数:66.00) 1.下列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宪法部门法范畴的是______。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分数:2.00) A. B. C. √ D. 解析:[解析] 宪法部门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后者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C项,《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 2.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______。 ? A.法律 ? B.部门规章 ? C.行政法规 ? D.单行条例 (分数:2.00) A. B. C. √ D. 解析:[解析]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⑥地方政府规章;⑦国际条约等。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仅低于宪法和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属法的形式是______。 ? A.法律 ? B.行政法规 ? C.部门规章 ? D.地方性法规 (分数:2.00) A.

2016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1/7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指定本单位职工申请仲裁,该职工的行为属于( )。 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下一题 (2/7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关于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直接管辖 C.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D.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直接管辖 上一题下一题 (3/7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关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试样的真实性只能由取样人员负责 B.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C.见证人员应由施工企业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D.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并由其签字后即可 上一题下一题 (4/70)单项选择题 第4题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B.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范围一致 C.合同变更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D.发包人可依据其单方意思变更合同 上一题下一题 (5/70)单项选择题 第5题 关于借款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B.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C.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一题下一题 (6/70)单项选择题 第6题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模拟试题(2小时) 一、单项选择题(共计60题,每题1分) 1、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A.一师多岗B.多师多岗 C.一师一岗D.多师一岗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证书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A. 建造师执业资格 B. 建造师注册 C. 建造师执业培训合格 D. 项目经理资质 3、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关系。 A.权利和义务B.合同 C.契约D.协议 4、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5、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6、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5月16日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其中规定乙公司应于2001年3月2日付租金。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后,乙公司未按期付租金。则该笔租金的诉讼时效至()期满。 A. 2003年3月2日 B. 2002年5月16日 C. 2002年3月2日 D. 2001年5月16日 7、无论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法人()。

A.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C.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D.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8、某代理人超越了授权范围进行了代理行为,事后才获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则此代理行为应认定为()。 A. 不具有法律效力 B. 有效代理行为 C. 无权代理行为 D. 无效代理行为 9、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不是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C.已经确定施工企业D.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是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A.10% B.20% C.30% D.50% 11、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A.由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B.由承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C.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D.由工程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在承揽工程时应遵守()的规定。 A.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内承揽工程 B.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C.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 的名义承揽工程 D.建筑企业可以借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3、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A.联系设计单位征求意见 B.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C.要求施工单位联系设计单位 D.不采取特别措施 14、一般认为,投标是一种()。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重点难点】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法>合面法) 特别法更具有个性和针对性,优先适用特别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的处理

.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注意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有关民商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主要是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较少 ■主要体现补偿性和财产性,主要不是惩罚性和非财产 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 法人的概念 ■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的条件(四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分类 .法人资格的取得(两种情况)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工程中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1) 2009-10-27 11:21【大中小】【打印】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三、注册 四、执业 五、监督管理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 (一)1834年起源于英国 (二)2002年12月5日《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的确立。 (三)2007年3月1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该制度的具体的规定出台。 (四)等级分为一级与二级。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 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三、注册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二)注册申请(三)不予注册的情形(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 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申请 1.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 4.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1)条件(四条件) 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要求 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 (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 (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不予注册情形 (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受聘于两家以上单位;(3)继续教育不合格;(4)正受刑事处罚; (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后,不满5年;(6)其它原因受处罚后,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后,不满2年; (8)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过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

2020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020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基 本法律知识 【例题·单选】下列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2015】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C.《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D.《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答案】D 【解析】 部门规章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选项A是行政法规;选项B是地方性法规;C选项是地方政府规章;选项D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 【例题2=·单选】签署并公布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 过的法律的是()。【2014】 A.人大主席团 B.国家主席 C.国务院总理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答案】B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提示】要求大家务必区分出不同的法的形式,其制定主体不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相比法律部门,法的形式不需要记忆具体法律 规范名称,重点记忆规律性的表现形式。 【例题·单选】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是()。【2016】 A.税率的确定 B.环境保护 C.历史文化保护 D.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答案】A 【解析】依照2015年3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 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 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 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 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 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故A正确。 【例题1=·单选】关于上位法与下位法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 的是()。【2017】 A.《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高于《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于《建筑法》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高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试题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 不定项选择题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______。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B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2. 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______。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E.国务院各部委 答案:AC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3.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C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4.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______。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A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我国法的形式的效力。效力由高到低的顺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5. 下列属于民法商法的是______。 A.《物权法》 B.《统计法》 C.《劳动法》 D.《预算法》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3.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4.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虽然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但还包括了行政法、民法商法等的内容。 5.建设工程法律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具有自己的完整体系。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定政权的组织以及公尽其所有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7.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8.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9.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1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13.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不同部分之间的法律关系。 16.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7.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我国有三大诉讼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Z301012 18.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含四层含义: ⑴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⑵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⑶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⑷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19.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 ⑴宪法⑵法律⑶行政法规⑷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⑸部门规章⑹地方规章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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