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说明: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

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

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17、L发表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报纸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文章审核和认定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创新学分申请11071000

2011级创新实践学分申请 一、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申请表(附件1) 三、创新实践活动的荣誉证书、奖状或证明、说明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从2007级学生开始,取得5个创新实践学分作为所有本科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参加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计划(SIRTP)项目(包括校和院两级SIRTP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作品(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录用或作报告);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文体活动;通过各种等级考试以及获得各种资格证书;其他创新实践活动。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三条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一)参与申报、承担纵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国家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8人,每位学生可获1-6学分; 2.省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3.市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4.校级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二)参与申报、承担横向课题并由教师提供相关证明,每项课题计算学分的学生人数和获得相应学分分别为: 1.课题经费10万元及以上,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学生可获1-5学分; 2.课题经费5-10万元(含5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可获1-4学分; 3.课题经费2-5万元(含2万),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可获1-3学分; 4.其它横向课题每项人数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可获1-2学分。 第四条参加SIRTP项目的学分认定: 学生申报科研项目每人可以获得0.5个创新学分,获学院批准每人可获得1个学分,获学校批准每人可获2个学分。如果院级批准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可以获得2个学分,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全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科技创新学分,并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其认定工作。 第二条科技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发表学术论文、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按规定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三条学校制定科技创新学分赋分标准,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赋分表》(见附件1)。 第四条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或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的,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值。但获得不同类别的科技创新学分可进行累加。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学校可酌情研究予以认定。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每年6月中旬,学校组织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科技创新学分,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该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提供相应的依据材料(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填写意见后,统一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有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教务

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 第六条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部)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成绩一律记为“优秀”。 第四章 其 他 第七条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量不超过10学分。凡科技创新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者,学校将予以表彰。 第八条 项目参加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时,参加者获得科技创新学分S 按下面公式计算: (1)对于学生组队参加学科竞赛,S=INT ()5 .0G 2+N ? (2)其他情况,S=INT ()? ?? ? ??+??+N N +P -N 5.0G 211 式中G 为获奖项目学分值,N 为参加人数,P 为参加者的排序,INT 为取整函数。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模板

附表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2008 ~ 2009学年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注: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存档。

归真堂“活熊取胆”的公共关系困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da2265674.html,作者:沈志勇pr文章来源:品牌中国网 2012-3-1 归真堂恐怕没有想到自己的上市之路会引发轩然大波,引发争议的不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尽管归真堂及相关协会一再声称,目前的取胆技术,熊并不痛苦,甚至还很舒服。但很显然“舒服论”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招致舆论更猛烈的批评。而现在,对于归真堂的争议声音已经从最初的动物保护组织延伸到各界社会名流,各主流媒体也纷纷参与报道,归真堂陷入一场空前的公共关系困局。 成立于2000年的归真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经营以熊胆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品。据归真堂的官方网站介绍,“归真堂黑熊生态养殖基地作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承担国家林业总局的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养熊场符合规范标准的起草。”“2004年7月,公司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具备散剂、合剂、胶囊剂、口服液、含茶制品等品类的生产能力。”可以说,如果不论“活熊取胆”,归真堂是一家合法的优秀中药企业。 再看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据环境法博士杨朝霞介绍,我国目前既无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国家立法也无直接规定动物福利保护的条款。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取缔归真堂“活熊取胆”、阻止其上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 “合法”或许也是归真堂一直以来态度强硬的底气,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动物保护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批评。而作为企业经营而言,法律只是其最基本底线,企业的经营还需要考虑社会道德、普世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等因素。所以尽管从目前来看,归真堂虽然合法但是在公共关系层面却陷入困境并进而营销企业产品销售和经营。 笔者注意到,目前归真堂已经启动了一系列危机公关的行动,改变过去强硬的立场,邀请社会名流和媒体参观熊场,调动舆论领袖发出声音。但是,归真堂的公共关系危机不同于以往因产品质量,品牌形象层面的危机,归真堂的危机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的危机。 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者二十年,归真堂或许都不会招致这么多的反对,在80年代,“活熊取胆”甚至被当做是农民致富的项目在部分区域推广,在那个时候NGO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舆论还不像现在这么活跃,没有强大的微博,社会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也不像现在这么强烈。但是,时代变了。

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强化我校本科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大学生“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根据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结合学校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经历和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范围 1、参加各种学术性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 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参加学院、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等“进实验室、进课程组、进科研团队”等活动,达到一定时间,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认可者; 3、参加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4、参加自主立项或教师的实验技术创新项目,参加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共享仪器设备操作等技能培训,参加小发明、小科研等创新实验活动; 5、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与海外研修计划,参加的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包括海外文化讲座); 6、参加国际、国家、省市、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实验技能竞赛; 7、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获得国家级或国际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或专业认证考试证书; 8、获得科技成果、科技发明专利;

9、发表论文、作品; 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具体内容见《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 第四条自2008级本科教学计划开始,2个创新教育学分已列为必修学分。若学生所获创新教育学分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2个必修学分,超出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相关选修课程的学分,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分(长学制学生可适当增加冲抵选修课学分,但最多不得超过8学分)。 第五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与审核认定 1、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等部处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创新教育学分宣传、申报、审核、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创新教育学分的最后审核、认定、学分记载工作; 2、学校在每学期第12—15周进行创新教育学分申报、审核工作。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并交给所在学院或部处等相关管理部门。 3、各学院或相关部处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首先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将学生申请项目录入教务处《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系统》。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相关部处等组织单位将进行复核。 4、各学院在每学期第16周,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科。实践科对学院上报的创新教育学分审核结果进行最后的认定,并将认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模板

无原件需开证明者,同一项目的,统一以班级为单位,以学院名义开证明。 学生申报时间11月03日截至。 范例1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我院级班全体学生成功参加****学年度英语阅读比赛。 其中获一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二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三等奖的有以下学生: 特此证明。 ; 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XX日 范例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我院级班以下学生成功参加****学年度英语写作/合唱比赛。 成功参赛的学生有: 其中获****奖的有以下学生: 获****奖的有以下学生: 特此证明。 ! XXXX学院 2011年11月XX日

范例3: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证明 兹证明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动物科学班以下学生在(比赛或活动要填写具体时间)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活动名称,获奖及级别情况)。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项目类别)1分。 特此证明。 【 附名单: XXXX学院(若校外单位名称) 2014年11月XX日 备注: 蓝色字体部分要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量化表》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如实填写。

范例4: <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 尊敬的学院老师: 我是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级动物科学班的***,学号****。本人在201*年*月参加校团委、教务处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校级三等奖成绩,活动证明材料附后。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向学院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学科竞赛项目)1分,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14年11月**日 备注: ^ 蓝色字体部分要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量化表》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如实填写。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学 分申请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 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

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3)每学期结束前第2周,各学院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 第五条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 1.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院将已审批的创新教育学分及成绩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创新教育学分作为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分记载。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据实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只记最高分,不重复累加计算,成绩记载按九级记分制记载(参见《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3.创新教育学分经学院认定后,也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但冲抵不得超过3学分。 第六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积极为本科生创新教育创造条件,落实创新教育学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 杭电教[2010]294号 关于下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现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创新学分决定办法通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12月29日印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和科研活动、创造发明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以我校学生名义,在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艺体育比赛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范围 第五条创新学分的范围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 1.“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2.“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主研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要求 根据《AA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2012级学生执行学生手册中《AA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 二、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且要附有总结材料;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用A4纸打印,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3.对于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的讲座)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首先要填写《参加学术报告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报告写出不少于4000字的学习体会或论文(上报材料要按“申请表—学习体会—学习记录复印件”顺序装订)。此项申请只限定2012级和2013级学生。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学术报告类(e-2);创新创业大赛(e-3);创业活动(e-4);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6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6年5月上旬发到学院负责人,届时请负责人通知学生核对确认。对于学生在核对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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