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纪律35951

招投标工作纪律35951
招投标工作纪律35951

招投标工作纪律35951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一、开标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

(二)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三)与会人员应固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走动。

(四)会场内严禁拍照和摄像。

(六)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严禁接听电话影响会场秩序。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随意大喊大叫,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勒令其退出开标会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九)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离开会场。

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纪律

(一)评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出示身份证验明身份并签到后,方可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专家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到达评标现场前应自觉遵守评标专家纪律,不得打探有关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到评标通知后,应立即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不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到达评标现场后,必须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保存。

(八)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监管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出入指定的评标区域;不得将投标文件带出指定的评标区域。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和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用有碍评标公正性的个人意愿暗示、影响其他评委或串通评委集体作弊。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酒后严禁参与评标。

(十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严禁在未填写评标内容和结果的空白表格和文件上签名。

三、招投标监管人员工作纪律

(一)严格依法监管,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回避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有利益利害关系的招投标监管工作。

(三)遵循“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招投标资料审查、备案关,审查备案的招投标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严把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资格资质审查关,确保各项资格资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五)对设有标底的招标,应督促招标人建立健全各项保密措施。

(六)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监督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及时处理、报告开标、评标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七)进入评标现场后,要自觉主动上交通讯工具,不得发表任何可能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言论。

(八)评标结束后,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招标人应如实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二)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歧视潜在投标人。

(四)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建立标底保密制度,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标底保密的有关规定,编制、汇总标底,不得擅自推迟或者提前标底汇总的时间。

(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时,招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抽取评标专家,不得私下与评标专家进行有碍评标公正性的接触。

(六)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评标时,招标人不得向评标专家打招呼或发表可能影响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的言论。

(八)招标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九)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拒签。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开标流程 (开标前半小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打开电脑,登录进入系统,选择进入项目标段,并将开标时间等待背景图投影到屏幕上。) (整)宣布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已到,现在依法进行开标。 公司受的委托,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会议第一项宣读开标纪律 (关闭背景图画面)点击播放开标纪律。 会议第二项介绍前排就坐人员 建设单位: 招标监督: 行政监察:(如果有) 交易见证: 公证单位: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第三项(点击获取项目标段投标单位名单)公布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参加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的单位共有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公司。家公司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投标文件。 会议第四项投标文件解密 、首先进行第一次解密:根据投标单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请投标人携带密钥,到开标电脑前插入密钥,输入密码进行解密。

第一家:单位,请上前解密!单位请准备! 第二家:单位,请上前解密!单位请准备! …… 解密成功! 、下面进行第二次解密: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插上密钥,进行二次解密。 解密成功! 会议第五项、导入投标文件。 请工作人员批量导入解密后的所有投标文件。 会议第六项、下面对施工标段进行唱标(电子唱标) (可以选择具体的唱标内容)。 (唱标完毕,主持人)各投标单位对本次唱标结果是否有异议?有异议者请举手。(若无异议)现在请工作人员打印开标记录表。 会议第七项、公布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参加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的单位共有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公司。家公司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投标文件。 会议第八项、投标文件解密 、首先进行第一次解密:根据投标单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请投标人携带密钥,到开标电脑前插入密钥,输入密码进行解密。 第一家:单位,请上前解密!单位请准备! 第二家:单位,请上前解密!单位请准备! …… 解密成功! 、下面进行第二次解密: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插上密钥,进行二次解密。

招投标工作纪律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招投标工作纪律 1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招投标项目的管理,规范集团招标采购作业流程,保证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纪律。 2 适用范围 本纪律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子集团(公司)、项目部招投标项目管理及集团董事会认为应招投标的项目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招投标部是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协调。 3.2 集团审计部、稽察室负责对集团招投标过程中的组织纪律进行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集团招投标部工作纪律 4.1.1 在评标前一天提出评标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的确定必须经过分管总裁审批。 4.1.2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1.3 不得在开标前泄露项目的谈判资料、价格、标底及其它需要保密的信息。 4.1.4 不得在开标前泄露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和数量,不得向投标单位泄露其他投标单位的情况,及其它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相关信息。 4.1.5 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1.6 不得以任何手段干预评标小组按正常程序进行的评标和定标工作。 4.1.7 不准替投标单位向评标工作人员打招呼或暗示。 4.1.8 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参与投标的项目,该成员应予回避。 4.2 项目管理单位工作纪律 4.2.1 按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申请招标;因特殊情况由分管总裁特别批示的项目外,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招标; 4.2.2 不得将应列入招标范围的项目进行分解逃避招标; 4.2.3 不得在开标前泄露招标项目的谈判资料、价格、标底及其它需要保密的

招投标工作纪律00600

招投标工作纪律00600

巴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一、开标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三)与会人员应固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四)会场内严禁拍照和摄像。 (五)投标单位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投标单位控制在三人以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严禁接听电话影响会场秩序。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随意大喊大叫,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出开标会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九)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离开会场。 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纪律 (一)评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出示身份证验明身份并签到后,方可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专家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到达评标现场前应自觉遵守评标专家纪律,不得打探有关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投标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和约束招标投标各方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和规则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纪律。一、各级领导人员工作纪律。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时间紧迫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得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中代理、代建、咨询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人员的确定或中标结果;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论处。同时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招投标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负总责。二、监督部门工作纪律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公司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推卸监管职责或超越其授权履行监管职责;不得出台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或政策规定;不得拒绝受理涉及招投标的投诉和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责任人;不得泄露涉及招

投标工作的各种保密事项和资料。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论处。三、招标主办部门工作纪律招标主办部门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不得采用非竞争机制或降低资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违规确定中标人;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将本地区、本行业颁发的奖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重;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不得对评委成员作任何带倾向性的提示;不得抬高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四、投标人工作纪律投标人不得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帐号、设计图签、图章;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不得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报价、行贿等任何不正当手段取得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违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实施工程。不得私自向评委递交材料、耳语或暗示,

开标评标纪律的相关资料

开标评标纪律 1、开标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开标会议的统一安排。 2、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凡与开标无关 人员不得入场。 3、任何人不得与任何形式干预开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4、开标会议期间,任何人都要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 会场内随意走动。 5、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和会议资料带出会 场。 6、投标文件必须有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查验后当众开封。 7、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违纪行为,都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 严重违规者将会取消该投标人今后在中原石化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投标资格。 8、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开标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者可停止违纪人员的开 标工作。 9、如发现开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应程序提出质疑 和投诉,但不得扰乱开标会议程序。 10、投标文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会议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宣读《评标专家须知》并介绍评委会成员:主持人宣读《评标专家须知》,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9、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10、讨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指未进行事前论证的项目):由采购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介绍。

关于重申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中共三明市纪委三明市监察局关于重申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的通知 明纪发〔2011〕4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自《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和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少业主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共同操纵招标结果等,导致招投标环节中的腐败案件仍然易发。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一、招标范围 根据《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要求,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国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的招投标事项,也必须按照《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二、领导干部工作纪律 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 2、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 3、不得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批准或决定为邀请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时间紧迫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标; 4、不得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代建、咨询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或中标结果; 5、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 6、不得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 三、监管工作纪律 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违规核准招标事项; 2、不得违规拒绝招标人的备案; 3、不得超越法定授权履行监管职责或推诱扯皮; 4、不得出台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或政策规定;

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一、各级领导人员工作纪律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时间紧迫和安全播出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得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中相关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人员的确定或中标结果;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招投标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负全责。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二、监督部门工作纪律 公司审计监察部门作为公司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推卸监管职责或超越其授权履行监管职责;不得出台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或政策规定;不得拒绝受理涉及招投标的投诉和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责任人;不得泄露涉及招投标工作的各种保密事项和资料。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三、招标主办部门工作纪律

招标主办部门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不得采用非竞争机制或降低资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违规确定中标人;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将本地区、本行业颁发的奖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不得对评委成员作任何带倾向性的提示;违者,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以违纪违规论处。 四、投标人工作纪律 投标人不得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帐号、设计图签、图章;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不得采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报价、行贿等任何不正当手段取得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违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实施工程和提供设备。不得私自向评委递交材料、耳语或暗示,如有疑问,须举手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发言;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对评标人员就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的

3、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投标工作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学校招标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 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特制定本工作纪律。 一、招标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负责组织和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履行招标程序,不准将依法依规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招标采购结果,不准隐瞒、延误、截留或提供虚假招标信息。 (三)认真审查报名条件,不准降低要求接受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或违法限制、排斥合法合规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制定招标文件要内容全面、公正合理、逻辑严密、简洁明了,不准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的条款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五)科学、严谨地制定评标办法,不准在开标后修改评标标准的实质性条款。 (六)保守工作秘密,不准向他人泄露招标项目的内部预算、设有并要求保密的标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情况、项目评标专家成员名单、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考察情况以及其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保密事项和资料。

(七)坚持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规定选取评标专家,不准违规组建评标专家委员会。 (八)坚持由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不准向评标专家米取暗示、授意、指使或在评标工作中发表诱导性言论等手段,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九)尊重评标结果,不准在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十)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准接受投标人、中介人、与招标结果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吃请或收受贿赂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一)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不准伪造、涂改、隐匿或者销毁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记录、报告、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资料。 (十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不准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事项。 二、投标人工作纪律 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以下工作纪律:(一)参加投标的身份真实、合法、有效,不假借他人名义或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参与投标。 (二)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自觉维护招标会场秩序,不 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 (三)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四)切实遵守招投标规定,不串标,不围标,不陪标,不抬标,不做任何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事 情。 (五)与招标人签订《廉

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一、招标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1.认真审查报名条件,不准降低要求接受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或违法限制、排斥合法合规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不准在开标后修改评标标准的实质性条款。 3.保守工作秘密,不准向他人泄露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4.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不准向评标专家采取暗示、授意、指使或在评标工作中发表诱导性言论等手段,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5.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准接受投标人、中介人、与招标结果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吃请或收受贿赂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不准伪造、涂改、隐匿或者销毁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记录、报告、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投标人工作纪律 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以下工作纪律: 1.参加投标的身份真实、合法、有效,不假借他人名义或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参与投标。 2.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3.切实遵守招投标规定,不串标,不围标,不陪标,不抬标,不做任何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4.不对招标人、评标专家等采取请吃、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在招标过程中,不打探招标人的工作秘密,不询问评标情况,不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尊重评标专家和评标结果,有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不恶意诋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 7.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和分包。 三、评标人员工作纪律 1.评标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统一保管。 2.在评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评审现场。 3.严格评审,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利益上或近亲属关系,如有须主动申请回避。 7.所用的评标资料一律不得带离评标室。

开标会议纪律精选版

开标会议纪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开标会议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如下开标纪律。 一、开评标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开标会议的统一安排 二、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并按要求签到。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影响开标、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四、开标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关闭手机铃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保持会场安静,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五、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专人保管,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及会议资料带出现场。 六、投标文件必须经监督人员和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共同查验后当众开封。 七、任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被取消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严重违规者,将会取消该投标人今后在**********(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投标资格。 八、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开标纪律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纪律者,可停止违纪人员的开标工作。 九、如发现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相应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但不得扰乱开标会议程序。 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监督电话:********

招投标管理制度59695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浅析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问题.

浅析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雅安市招监办吴建波 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大量启动,项目建设呈现时间紧、投资大、布点广、任务重的特点。工程建设一直以来是腐败高发的重点领域,项目所涉及的招投标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必经程序,我市在前期工作中虽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强化监管,项目总体推进情况也较为良好,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汉源二期场平和永定桥水库CI标段等串标围标案件的发生,教训深刻、发人深思、值得总结。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当前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浅析,供参考。 一、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方国家历经200余年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招投标法律制度,我国的招标法律制度是从西方国家引进,且历时短短20载,虽然招投标工作初步框架已经形成,法律制度也基本与国际接轨,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环节也亟待不断完善。 (一)现行招投标监管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头监管,各自为政。有的部门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存在行政越权或行政不作为;有的政策规范带有明显部门色彩,导致部门之间依法扯皮,甚至互相诋毁,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同体监督。有的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加剧了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将项目审批权、工程发包权和建设过程的监督权集于一体。突出表现在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三是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监管存在盲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实施,不可能随时调整,但目前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启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各县区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政策法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较为突出的是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

招投标工作责任制度

招投标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和完善我县公共资源招投标县场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作责任追究对象 与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关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活动,招投标活动服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招投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等,尚未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本制度规定追究工作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二、工作责任追究范围 (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追究 1、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招投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管 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协调配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1)不明确领导分工或不落实职能科室(机构)及人员的; (2)不重视招投标管理制度建设,或管理不当造成招投标纠纷和投诉的; (3)不落实县招标办的各类督查意见书或(处理建议)及协调明确的有关工作事项的; (4)不按招投标县场准入管理等规定上报本部门发现、纠正、查

处的有关招投标过程中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的; 2、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杜绝各种应 进场而不进场或规避进场交易行为的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1)对应统一进场的各类交易,擅自准许在场外交易或授意业主单位、采购人、产权人等采取任何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2)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发生的应进场而不进场或规避进场交易的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查处及其他严重失管失察 的。 3、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 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1)交易前不按规定审查审核或不认真审查审核,发生对招标人和招标项目的条件审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出现明显差错,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交易中不按规定对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的; (3)交易后对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违约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不予监督、纠正,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4)其他违反规定不履行监管职责的。 4、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各 种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1)对发生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招投标违规行为,不主动予以监督和查处的;

招投标工作纪律

招投标工作纪律 一、开标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 (二)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三)与会人员应固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走动。 (四)会场内严禁拍照和摄像。 (六)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严禁接听电话影响会场秩序。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随意大喊大叫,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勒令其退出开标会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九)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离开会场。 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纪律 (一)评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出示身份证验明身份并签到后,方可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专家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到达评标现场前应自觉遵守评标专家纪律,不得打探有关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到评标通知后,应立即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不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到达评标现场后,必须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保存。 (八)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监管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出入指定的评标区域;不得将投标文件带出指定的评标区域。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和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精)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

招投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全

招标代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 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 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容:对资质要求围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2020年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编制。 2.编制目的:编制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规范招标工作。3.适用范围:公司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甲方分包工程及甲供机电、设备材料等,均属于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4.项目招标的分类及规模: 分类: 1).项目勘察:包括地质勘探、桩基测试及各类管线的安 全监测等。 2).项目设计:包括项目规划方案的征集、项目的建筑设 计、项目的室内外装饰设计、项目的环境 绿化设计等设计行为。 3).项目监理:包括项目施工监理等。 4).项目施工:包括项目的桩基工程、土建安装工程、室 内外装饰 工程、环境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 理工程、管线 配套工程、弱电系统集成等工程。

5).材料设备:包括涂料、面砖、门窗、电梯、电力设 备、安保设备等 甲指、甲供材料设备。 6).其它需招投标的项目。 规模: 公司在建项目达到下述规模者,需按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招标 1).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2).勘察,设计,监理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的; 3).甲供机电、材料设备类:单项合同价款在50万元以上 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公司在建项目达不到上述规模者,工程类及勘察,设计,监理类经公司领 导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4.应遵循的原则: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本制度自实行之日起,所有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招标工作机构的组成及职能

招投标开标流程

标题 一、会议地点:XXXXXXXXXXXXX 二、会议时间:年月日14:00~16:00。 1、xxx开标:14:00~14:30; 2、xxx开标:14:30~15:00; 3、xxx开标:15:00~15:30; 4、xxx开标:15:30~16:00; 三、会议流程: ㈠、宣布会场注意事项: 1、请保持肃静,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 2、请遵守会场秩序及开标程序。 3、开标及评标期间严禁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请吃或吃请。 ㈡、介绍到场领导、监标人、工作人员和投标单位:1、到场领导 XXXXXX 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2、工作人员 XXX

主持人: 唱标人:XXX 拆标人:XXX 记录人:XXX(报价表)XXX(会议记录)监标人:XXX XXX 3、各投标单位 xxx投标单位 ⑴XXX有限公司 ⑵XXX有限公司 ⑶XXX有限公司 ⑷XXX有限公司 ⑸XXX有限公司 xxx投标单位 ⑴XXX有限公司 ⑵XXX有限公司 ⑶XXX有限公司 ⑷XXX有限公司 xxx投标单位 ⑴……….

. ㈢、项目部领导介绍招标项目内容: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招标。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招标。 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招标。 4、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招标。 ㈣、上级领导讲话,监标人宣读招标现场工作纪律。 ㈤、监标、开标、唱标: 1、主持人宣布分项开标开始,主持人请监标人监标,唱标人唱标。 ⑴唱标人起立:大声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请监标人监标。 ⑵监标人起立:查看标书,并宣读“标书密封完好,密封处皆有单位盖章,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密封条框,可以开标”。(此时需照相取证,拍照要取正反两面)。 ⑶唱标人起立:剪开标书密封袋,取出标书。将副本交监标人等。 ⑷唱标人起立:翻看投标书,找到报价表,宣读报价。 ⑸记录人现场做好报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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