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书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

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

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四)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五)其他。包括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准上市的情况。相关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及临床应用情况,申请注册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等。对于新研制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需要提供被测物与预期适用的临床适应症之间关系的文献资料。

四、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包括主要反应成分、质控品、校准品等的选择、制备及其质量标准的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定值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等。

五、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和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和组装,显色/发光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等,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有)、质控方法等。

六、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一)体外诊断试剂的分析性能评估主要包括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特异性、线性范围或测定范围等项目。应当对多批产品进行性能评估,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有效地控制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的稳定。

如注册申请中包括不同适用机型,需要提交在不同机型上进行上述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及总结。

如注册申请中包含不同的包装规格,需要对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或验证。如不同的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进行的上述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及总结。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具体说明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别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校准品应当提交完整的溯源性文件。

(三)质控品应当提交在所有适用机型上进行的定值资料。

七、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应当详细说明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方法或依据,说明确定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所采用的样本来源,并提供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详细试验资料及总结。

校准品和质控品不需要提交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八、稳定性研究资料

包括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

的实时稳定性研究资料,并应当充分考虑产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利条件,进行相应的稳定性研究。应当详细说明稳定性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试验方法、过程。

九、生产及自检记录

提供连续三批产品生产及自检记录的复印件。

十、临床评价资料

(一)临床试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试验,并提供以下临床试验资料:

1.伦理委员会同意临床试验开展的书面意见。

2.临床试验方案:由各承担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签名、临床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

3.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报告:各临床试验机构的试验报告应由临床试验机构签章;报告封面包括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通用名称、试验开始日期、试验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签名)、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日期、原始资料保存地点。

4.对所有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由临床试验机构的牵头单位或者申请人完成,封面内容与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报告的封面内容相同。

5.临床试验报告附件:临床试验的详细资料,包括临床试验中所采用的其他试验方法或者其他诊断试剂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试验方法、诊断试剂产品来源、产品说明书及注册批准情况,临床试验中所有试验数据(需由临床试验操作者、复核者签字,临床试验机构盖章),主要参考文献,主要研究者简历,以及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中的产品,应当提交相应的临床评价资料。依据相应指导原则(如有),通过对涵盖预期用途及干扰因素的

临床样本的评估、综合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等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评价资料,以及所使用临床样本的来源信息。

(三)进口产品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完成的临床试验资料或境外临床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四)校准品、质控品不需要提供临床试验资料。

(五)本部分所称临床试验机构盖章是指临床试验机构公章。

十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

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以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相应的风险控制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报告。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十二、产品技术要求

申请人应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申

请人产品研制、前期临床评价等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及有关文献,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编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主要包含产品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第三类产品技术要求中还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进口产品的产品技术要求应当包括英文版和中文版,英文版应当由申请人签章,中文版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章。中文版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并提交两份产品技术要求文本完全一致的声明。

十三、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具有相应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注

册检验报告和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产品,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注册检验,并符合相关要求。

十四、产品说明书

对于境内产品,申请人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编写产品说明书。

对于进口产品,申请人应当提交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说明书原文及其中文译本,由代理人按照《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并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编写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产品说明书。

按照指导原则编写的产品说明书应当提交一式两份,并提交两份产品说明书文本完全一致的声明。

十五、标签样稿

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

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必须包括产品通用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产品批号、注意事项、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等。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中的各种组分如校准品、质控品、清洗液等,其标签上必须标注该组分的中文名称和批号。如同批号产品、不同批号的各种组分不能替换,则既要注明产品批号,也要注明各种组分的批号。

进口产品应当提交境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标签

及其中文译本,并依据上述要求提交中文标签样稿。

十六、符合性声明

(一)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的类别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要求;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二)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境内产品由申请人出具,进口产品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

十七、其他

进口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中的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项资料为申请人出具的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设计开发与注册申报工作程序

体外诊断试剂设计开发与注册申报 工作程序

目录 一、策划阶段 (1) 1.主要工作内容 (1) 2.设计开发文件 (1) 3.其他文件 (1) 二、输入阶段 (1) 1.主要工作内容 (1) 2.设计开发文件 (2) 三、小试阶段 (2) 1.主要工作内容 (2) 2.注册申报资料 (3) 3.设计开发文件 (4) 4.其他文件 (4) 四、中试阶段 (4) 1.主要工作内容 (4) 2.注册申报资料 (8) 3.设计开发文件 (9) 4.其他文件 (9) 五、输出 (9) 六、试产阶段 (9) 1.主要工作内容 (9) 2.注册申报资料 (10) 3.设计开发文件 (10) 4.其他文件 (10) 七、注册检测 (10) 1.主要工作内容 (10) 2.注册申报资料 (11) 3.设计开发文件 (11) 4.其他文件 (11)

八、设计更改变更 (11) 九、临床试验 (12) 1.主要工作内容 (12) 2.注册申报资料 (13) 3.设计开发文件 (13) 4.其他文件 (13) 十、注册申报 (14) 1.主要工作内容 (14) 2.注册申报资料 (14) 3.设计开发文件 (16) 4.其他文件 (16)

本工作程序主要明确研发部在新产品设计开发和注册申报过程中,应熟悉 和掌握的流程、需提供的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流程如下: 一、策划阶段 1.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立项及评审。 2.设计开发文件 2.1立项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建议进行市场调研,提出立项依据,产品性能要求、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资源及需求、相关文献及法规。立项书模板见《体外诊断试剂设计开发记录模板——立项书》 2.2策划阶段的评审 研发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策划评审。 主要考察项目立项调研、可行性分析和必要性分析等立项依据是否详实可靠,拟定的产品性能要求是否合乎临床实际需求,初步拟定的产品方案是否可执行、项目进度安排、时间和财务预算是否合理,所参考的文献和相关法规是否合适等。 模板见《体外诊断试剂设计开发记录模板——设计开发评审报告-策划阶段》。 3.其他文件 记录操作规程 二、输入阶段 1.主要工作内容 明确项目任务、制定详细的计划书、风险分析评估并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形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送检须知2017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2017年12月27日发布 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适用范围 凡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向我院提出检验申请的,属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 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主要包括国产首次注册、进口首次注册、注册变更、延续注册。 三、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应填写的表格 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应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报送相关资料及样品。 四、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应提交的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资料分以下四类: (一)国产体外诊断试剂首次申请注册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出具的检验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检验申请表(请登记联系人电话和E-mail信息); 2.证明文件:申请人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3.抽样单(抽样凭证及记录),加盖抽样单位公章; 4.综述资料; 5.产品说明书; 6.拟定申报产品技术要求; 7.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8.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9.参考值(范围)确定资料;

10.稳定性研究资料; 11.标准品(参照品)及资料(包括企业提供的标准品的溯源性、制备过程、浓度及测定方法、批次、效期、使用说明、储存条件信息;另外,检验中如有需要,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均匀性和不确定度的相关数据资料); 12.自检报告; 13.工艺及反应体系研究资料(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14.生产记录(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首次申请注册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出具的检验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检验申请表(请登记联系人电话和E-mail信息); 2.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机构证明复印件;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3.综述资料,原文及译文; 4.产品说明书; 5.拟定申报产品技术要求; 6.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原文及译文; 7.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原文及译文; 8.参考值(范围)确定资料,原文及译文; 9.稳定性研究资料,原文及译文; 10.标准品(参照品)及资料(包括企业提供的标准品的溯源性、制备过程、浓度及测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日 有效期至:年月日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V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 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 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 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 (HIV、HBV 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 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 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四)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类 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流程

考核程序 提交资料——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考核报告 提交资料如下: 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3、工艺流程图,并标明主要控制点; 4、拟注册产品的“综述资料”; 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6、“产品说明书”; 7、“申请注册产品的标准”。 资料审查 1、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资料审查表》; 2、5个工作日内转寄国家局认证中心,由国家局认证中心进行资料审查并组织现场考核; 3、在实施现场考核3日前通知申请人。 现场考核(考核组由3~5人组成) 1、对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考核,依据《实施细则》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做好记录;

2、考核结束前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现场考核记录表》; 3、考核结束时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现场考核意见表》; 4、核查结束后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研制情况核查报告表》;(如被考核单位对现场考核和现场核查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说明。) 5、填写《产品抽样单》; 6、3日内送具有承检资格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检测。 考核报告 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并出具考核报告。 只进行产品研制情况现场核查的,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报告。 1)材料转交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局认证中心。 2)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审查表》3)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4)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研制情况核查报告表》 5)转交申请人。 考核结论分为“通过考核”、“整改后复核”、“未通过考核”三种情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格式 609号文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格式609号文 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差不多要求的公告 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 2007年09月30日公布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申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要求》、《境内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差不多要求》及《境外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差不多要求》,现予公告,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要求 一、注册申报资料应当装订成册。 二、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名目。申报资料应当按照“差不多要求”规定的顺序排列。各项资料间应当由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资料项目编号。 三、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产品标准和产品讲明书一式二份)。首次申报资料另交副本一份。 四、由申请人、代理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凡装订成册的不得自行拆分。 五、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六、各项申报资料(申请表、上市批件、产品标准、检测报告、讲明书)中的申请内容应当具有一致性。若有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应当标注。 七、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八、申报资料受理后,当《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补充申请,其他情形不得自行补充资料。 九、产品名称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中的命名原则。

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重新注册申请表

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重新注册申请表 申请事项 1注册分类:○一类 2有效期届满重新注册○与原注册批准内容无任何变化 3合并变更申请事项:○登记事项变更: ○变更生产企业名称 ○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 ○变更产品名称、商品名、英文名 ○变更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 ○变更注册产品标准(文字性变更) ○变更产品说明书(文字性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 ○变更生产过程中所用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 ○变更检测条件及参考值(或参考范围)等 ○变更注册产品标准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等 ○变更产品说明书中的内容,如变更或增加包装规格、增加适用机型等 ○变更产品储存条件和/或产品有效期 ○增加临床适用范围,如增加临床适应症、增加临床测定用样本类型等 ○变更生产地址(生产场所的实质性变更) ○其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变更 ○其他: 产品情况 3.产品名称: 4英文名称: 5.商品名称: 6.其他名称: 7.包装规格: 8.主要组成成份: 9.预期用途: 10.产品有效期: 11.方法原理: 相关情况 12.注册证号:批准日期:终止日期: 注册产品标准: 13.申报过的变更申请情况: ○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其他 批件批准日期:批件批准日期: 变更内容 变更申请的内容: 原批准注册的相应内容: 变更申请理由:

申请人 14.名称: 1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 16.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17.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18.联系人:职位: 办公电话及手机:传真: 电子信箱: 19.法定代表人: 申明 20.我们保证:①本申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②申请表内容及所提交资料均真实、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的权益,其中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数据均为本产品所采用的方法和由本产品得到的试验数据。 如查有不实之处,我们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21.其他特别申明事项: 22.申请机构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审查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电子申报软件使用手册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 电子申报软件 使用手册

目录 1. 软件概述 (2) . 涉及申请表 (2) . 注意事项 (2) 2. 如何使用 (3) . 安装、启动软件 (3) . 第一次使用本软件 (3) . 软件界面介绍 (4) 软件主界面 (4) 菜单栏 (5) 工具栏 (8) . 操作申请表 (8) 新建申请表 (8) 保存申请表 (10) 打印申请表 (10) 打开申请表 (12) 3. 软件升级更新 (12) . 自动更新 (12) . 更新设置 (13)

1. 软件概述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电子申报软件为企业提供了多种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申请的电子填报功能,包括申请表的查看、保存和打印。 . 涉及申请表 涉及到的申请表包括医疗器械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类,具体如下标所示: . 注意事项 本软件会生成两种后缀的文件,“Mrt”为点击【保存】时生成的临时申请表文件,保存时不对申请表的必填项进行检查;“Rvt”为点击【打印】时生成的上报文件,是真正提交给药监局的电子申请表,申报时,用户需要同时提交该

电子申请表文件和打印出来的纸质申请表。 在软件生成以上两种文件时,都会在文件名后标注相应的数据核对码,方便用户进行查找。 提示:请用户在保存文件时谨记提示的数据核对码,以防搞错文件。2. 如何使用 . 安装、启动软件 用户下载软件,并解压缩安装,得到的目录结构如下图所示: 双击“”运行软件。 注意: 对于Windows XP以下的操作系统,在运行软件时可能会提示缺少.Net Framework,请到微软官方网站下载。微软官方网站下载地址: &displaylang=zh-cn 若在安装.Net Framework时提示缺少Windows Installer,请到微软官方网站下载。微软官方网站下载地址: &FamilyID=5FBC5470-B259-4733-A914-A956122E08E8 . 第一次使用本软件 首次使用该软件时,软件会提示需要设置填报文件的保存路径,如下图所示:

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上海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请表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无相关内容应填写“/”。申请表的封面、表格下方签章处应分别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二、证明性文件(受理时需校验原件) 1.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地址与申请表中相关字段一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2.提交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名称、机构代码号与申请表中相关字段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3.提交注册申请人委托相关人员办理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5.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申报资料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如有复印件,需在复印资料上加盖“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可手写并签字确认)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参考)

授权委托书 : 现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方(单位名称)行政许可申请一事的代理人,代理我(单位)办理(许可事项):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权限: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接收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要求和参加听证; □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 代理期限:□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年月日 □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此次许可决定作出之日止 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权限: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接收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要求和参加听证; □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 代理期限:□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年月日 □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此次许可决定作出之日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 要求及说明

附件3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

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 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 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四)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模板-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检测试剂盒(XXX法) 1. 产品规格 示例1: 48人份/盒 示例2: 2. 性能指标 示例1:定性产品 2.1外观 试剂盒内各组分包装应完整,无污渍,字迹清晰。各组分应为透明溶液,无沉淀及絮状物,无肉眼可见颗粒。试剂盒内各组分名称、数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2准确性 检测试剂盒范围内的国家阳性参考品或者经标化的企业阳性参考品P1-P3,结果应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3特异性 2.3.1检测国家阴性参考品或者经标化的企业阴性参考品N,结果应为未检出

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3.2检测试剂盒范围外国家阳性参考品,结果应为未检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4检测限 检测突变频率不高于5%。 2.5 重复性 使用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J1,重复检测10次,结果应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使用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J2,重复检测10次,结果应为未检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示例2:定量产品 2.1 试剂性能指标 2.1.1外观和性状 2.1.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1.2 试剂1组分应为无色至黄色澄清液体。 2.1.1.3 试剂2组分应为无色至黄色澄清液体。 2.1.2 净含量 液体试剂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1.3 试剂空白 用指定的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光径1cm下,波长505nm处,试剂空白吸光度值A ≤0.500。 空白 2.1.4 分析灵敏度 浓度为20U/L时,吸光度差值≥0.010。 2.1.5线性范围 在(0.1-200)U/L线性范围内,r≥0.990,在(30-200)U/L范围内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5%;测定结果(0.1-30]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4.5 U/L。 2.1.6 精密度 2.1.6.1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5%。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服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辖区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开展注册检验抽样。 二、服务依据: 1、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3、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 144号) 三、承办部门 上海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地点、工作时间、联系电话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为准) 四、抽样流程 1、请企业向生产地所属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的需求。 2、请企业在“表格下载”页面中下载“附件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申请表”,以及“附件2、体 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单”,分别按表格下方的注意事项填写完成并打印(附件1一份,附件2一式三份),均加盖企业公章。 3、请企业将已盖章的上述资料纸质文档递交至上海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工 作时间、联系电话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为准)。 4、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接收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抽样时间。 5、申请抽样的体外诊断试剂样品必须是企业自行生产的(根据5号令第十条,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 程序审批的境内体外诊断试剂除外,其样品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 是否属于创新产品由国家总局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最终审查决定)。 6、请企业准备以下资料,在抽样时出示给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的抽样人员,其中真实性承诺书需要 交予抽样人员归档: 1)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企业已按照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自行生产送检样品,并按照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完成了拟送检样品的全性能自测报告;承诺企业留存生产样品 的主要原材料采购记录(采购发票、供方质保书、采购证明等)、样品的生产记录备查。 2)拟送检样品全性能自测报告。 7、抽样人员需根据企业递交的“附件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抽样申请表”、“附件2、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检验抽样单”,核对相关信息后开展抽样工作。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第三类产品第二类产品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综述资料∨∨ 4.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 ∨△ 料 6.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7.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8.稳定性研究资料∨∨ 9.生产及自检记录∨∨ 10.临床评价资料∨∨ 11.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 13.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4.产品说明书∨∨ 15.标签样稿∨∨ 16.符合性声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

201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考题(含答案)1

2014年《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部门:姓名:工号:总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个小题所给出的题目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由低到高,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 A、第一类产品、第二类产品、第三类产品、第四类产品 B、第一类产品、第二类产品、第三类产品 C、第三类产品、第二类产品、第一类产品 D、第四类产品、第三类产品、第二类产品、第一类产品 2. 下列检测试剂中不属于第二类产品的是()。 A、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B、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C、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D、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3. 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 A、1年 B、6个月 C、60天 D、20天 4. 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一般可由()部分组成。 A、1 B、2 C、3 D、4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A、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制 B、从事临床试验 C、从事注册检验、产品注册以及监督管理 D、销售、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 6. 第三类产品和第二类产品申请人应当选定的省级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数目分别为()。 A、不少于3家(含3家)、不少于1家(含1家) B、不少于3家(含3家)、不少于2家(含2家)

C、不少于3家(含3家)、不少于3家(含3家) D、不少于1家(含1家)、不少于1家(含1家) 7.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标准包括()。 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行业标准、注册产品标准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产品标准 D、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产品标准、自己拟定的标准 8. ()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 A、第一类 B、第二类 C、第三类 D、全部三类 9.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为()。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10.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变更申请事项所规定的内容()。 A、变更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生产过程中所用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供应商 B、变更生产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的 C、变更注册代理机构、变更注册产品标准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等 D、已上市销售产品基本反应原理改变、已上市销售的产品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发生改变,并具有新的临床诊断意义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空白横线上) 1. 与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按产品进行注册。 2. 为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而进行的产品研制工作应当包括: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产品生产工艺的确定,产品技术要求的拟订,产品稳定性研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确定,,临床评价等相关工作。 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的原则。 4. 按照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5. 尚未列入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承检范围的产品,由指定有能力的检验机构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 筹建申请表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受理编号: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 筹建申请审查表 拟经营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日期:年月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申办人填写封面和表1、表2、表3报受理审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其他申报材料或者证明文件随本表一并报送,主要包括: (一)由当地地、州、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拟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分别担任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管检验师或其他符合担任质量负责人条件的人员和执业药师)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和《医疗器械监督条例》第40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拟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相关人员的简历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学历、职称、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自参加工作以来至现在的工作经历,按照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任何职的方式详细填写)、受教育情况(指接受大中专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在其他单位从业的,须由原单位出具调离或者停职的证明原件。 (四)主管检验师证书复印件;原在其他单位从业的,须由原单位出具调离或者停职的证明原件。 (五)拟设办公营业、仓储场所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主要包括:拟设办公营业场所、仓储场所地理位置图(注明方位)、平面布置图(注明面积和具体的功能场所划分情况);拟设办公营业、仓储场所房屋设计用途和周边卫生环境情况的说明。 (六)拟建经营质量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版)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拟使用的计算机质量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对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不良反应监测与管理等环节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目录。 (八)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要求及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 要求及说明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附件3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

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 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

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予以说明。 (四)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五)其他。包括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准上市的情况。相关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及临床应用情况,申请注册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等。对于新研制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需要提供被测物与预期适用的临床适应症之间关系的文献资料。 四、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包括主要反应成分、质控品、校准品等的选择、制备及其质量标准的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定值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等。 五、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和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和组装,显色/发光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等,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有)、质控方法等。 六、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一)体外诊断试剂的分析性能评估主要包括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特异性、线性范围或测定范围等项目。应当对多批产品进行性能评估,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有效地控制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的稳定。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开办程序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开办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主管检验师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经营产品的范围; 5.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条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流程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申报流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考核程序 提交资料——资料审查——现场核查——考核报告 提交资料如下: 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3、工艺流程图,并标明主要控制点; 4、拟注册产品的“综述资料”; 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6、“产品说明书”; 7、“申请注册产品的标准”。 资料审查 1、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资料审查表》; 2、5个工作日内转寄国家局认证中心,由国家局认证中心进行资料审查并组织现场考核; 3、在实施现场考核3日前通知申请人。 现场考核(考核组由3~5人组成) 1、对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考核,依据《实施细则》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做好记录;

2、考核结束前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现场考核记录表》; 3、考核结束时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现场考核意见表》; 4、核查结束后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研制情况核查报告表》;(如被考核单位对现场考核和现场核查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说明。) 5、填写《产品抽样单》; 6、3日内送具有承检资格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检测。 考核报告 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并出具考核报告。 只进行产品研制情况现场核查的,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报告。 1)材料转交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局认证中心。 2)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审查表》 3)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报告》4)填写《体外诊断试剂研制情况核查报告表》 5)转交申请人。

37 关于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29号)

37 关于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 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29号) 关于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29号) xx年11月25日发布为做好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行政受理工作,经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研讨,现就注册申请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临床评价资料相关要求 (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和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xx]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办法》实施后,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注册检验合格后进行临床试验。如临床试验协议在《办法》实施前已经签署,注册检验前进行的临床试验,其临床试验报告可作为注册申报资料予以提交,并同时提交临床试验协议”。凡在xx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了至少1家临床试验协议的,临床试验资料的伦理.签章.注册检验时间等要求提交形式,均可执行原要求。 临床试验资料中“伦理委员会同意临床试验开展的书面意见”应当由所有临床试验机构出具。“通知”第七条第三款有关临床试验机构的规定中明确:“对于特殊使用目的的产品,可以在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的疾控中心.专科医院或检验检疫所.戒毒

中心等机构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对于上述无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机构,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应当由临床试验机构出具无伦理委员会的说明及对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意见。 (二)医疗器械注册 1.对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产品,注册申请时提交临床评价资料要求:(1)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比对资料;(2)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境内已上市同品种医疗器械的比对说明,比对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内境内已上市同品种医疗器械比对表》(见附件)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提交的上述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 2.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进行临床评价的产品,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3.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申请人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协议.伦理委员会批件.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 二.关于申报资料一般要求申报资料(含检验报告)中所有文件在原件提交并受理后,再次提交时,可提交复印件并标注原件出处。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20160301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送检须知 2016年03月01日发布 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适用范围 凡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向我院提出检验申请的,属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主要包括国产首次注册、进口首次注册和补充资料注册等。 3.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应填写的表格 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除报送资料及样品外,还应填写“注册检验申请表”。 4.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应提交的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检验资料分以下四类: 4.1 国产体外诊断试剂首次申请注册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4.1.1申报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检验申请表(请登记联系人电话和E-mail信息); 4.1.2证明文件:申请人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4.1.3抽样单(抽样凭证及记录),加盖抽样单位公章; 4.1.4综述资料; 4.1.5产品说明书; 4.1.6拟定申报产品技术要求; 4.1.7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4.1.8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4.1.9参考值(范围)确定资料; 4.1.10稳定性研究资料; 4.1.11标准品(参照品)及资料(包括企业提供的标准品的溯源性、制备过程、浓度及测定方法、批次、效期、使用说明、储存条件等信息;另外,检验中如有需要,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均匀性和不确定度的相关数据资料);

4.1.12自检报告; 4.1.13工艺及反应体系研究资料(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4.1.14生产记录(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2 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首次申请注册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4.2.1申请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检验申请表(请登记联系人电话和E-mail信息); 4.2.2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机构证明复印件;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4.2.3综述资料,原文及译文; 4.2.4产品说明书; 4.2.5拟定申报产品技术要求; 4.2.6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原文及译文; 4.2.7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原文及译文; 4.2.8参考值(范围)确定资料,原文及译文; 4.2.9稳定性研究资料,原文及译文; 4.2.10标准品(参照品)及资料(包括企业提供的标准品的溯源性、制备过程、浓度及测定方法、批次、效期、使用说明、储存条件等信息;另外,检验中如有需要,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均匀性和不确定度的相关数据资料); 4.2.11自检报告; 4.2.12工艺及反应体系研究资料,原文及译文(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4.2.13生产记录(送检时可暂不提供,检验中如有需要,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3补充资料注册检验需提供的资料: 4.3.1申请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检验申请表; 4.3.2证明性文件: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部门出具的《补充资料通知》复印件;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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