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自主购机

需购买属我省2019年

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

票、合格证、“一卡通”原件以及区级成归档的并在我区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内的产品,并获取税控发票。

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

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办理

补贴申请手续。

手续办理

区农机部门录入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完成购机资料审核等工作,农机部门现场查验补贴机具(除牌证管理机具外)、现场办理有关

补贴手续,固定式机具申请农机部门上门核查。

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区级财政部门。信息公示

资金结算

资金兑付

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

后,补贴信息对外公示30

天,无异议则生效,有异议

经查实后,取消补贴资格。

区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区级农机化主

管部门补贴资金结算材料,经审核

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

账户。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

情况下,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的

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优先满

资格确定

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足购买优先补贴机具的购机者,然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后依次保障购买重点补贴机具的购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机者,采取“先到先补”或补贴对

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

职业健康检查与报告工作流程图

附表1 职业健康检查与报告工作流程图 忌症 a

附表2 合同(协议)登记编号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合同(协议)书(样例)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xx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查体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的签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协议)双方就(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 二、职业健康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2002年)、《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委托方(客户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费用》。 三、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时间: 合同(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必须在天内按乙方要求提供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所必须的资料。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份数、地点及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所有受检人员个人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并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份 ,以方式在(地点)交付。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项目费用: 以《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职业健康检查收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总计为元。 2. 支付方式: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所必须的资料,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中受检人的基础信息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交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时间可按本合同(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交付时间顺延。 (2)甲方必须按合同(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职业健康检查开始时间,且交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时间顺延。 (3)合同(协议)签订开始履行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协议),乙方不退回甲方已交付的定金。 (4)甲方应确定1名联系人(或小组)配合乙方工作;确定1名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人员负责双方来往文件、资料的签字确认工作。 联系人:联系电话:。 签字人:联系电话:。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体检人员数量,发放统一规格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并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开展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地点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其报告的质量负责。 (2)合同(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协议),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 (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

农机企业申请进入补贴目录流程-最新范文

农机企业申请进入补贴目录流程 篇一:购买补贴农机流程图 篇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1、自主购机、培训及牌证管理。购机者可在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经销商处自主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经销商在售出补贴机具时要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机者姓名、住址及机具生产企业、型号、动力编号和出厂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负责搞好机具的安全操作和常见故障判断及维护保养培训。对购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到县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臵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补贴申请审批及受理。购机者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户主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惠农一卡通”存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机具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三台县补贴资金申请表》,到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单台机具补贴额在800元及以下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初审,镇乡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单台机具补贴额在800元以上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镇乡农业服务中心、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县农业局审批确定。镇乡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在农机购补系统中及时录入购机者信息和机具信息,打

印《四川省补贴资金申请表》1份。同时,在农机购补系统中受理补贴申请,打印《受 理单》。当年补贴申请录入在11月30日前完成,次年1月底前全部兑付完上年申请补贴资金。 3、公示及核查。《受理单》打印之日起25日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到村,并组织镇乡农业、财政、纪检、村社干部等相关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逐台核查,核查时要对单台补贴额在800元以上的进行人机合影。补贴机具报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要作好核查记录,并采取照像等方式固定证据,购机者签字确认。公示及核查后,将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人机合影等电子档及机具逐台核查记录表报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备案。 4、申请结算。经公示、核查无误后5日内,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农机购补系统内导出《结算明细表》,在该表上录入购机者联系电话和“惠农一卡通”等信息,打印一式4份,经镇乡农业服务中心、镇乡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连同购机者补贴申请所有材料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申请兑付补贴款。 5、县级检查及审核。县农机购臵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自收到《结算明细表》之日起30日内,组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及审核。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要逐一审核申请兑付的购机者资料,申请兑付信息不正确的,立即予以纠正,并重新打印《结算明细表》一式4份返回镇乡重新签字、盖章。 6、补贴兑付。县级检查、审核无误后,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农机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补贴实际操作流程 备注:1.已上操作流程是补贴开始后的具体操作,其中业户员提供用户信息包括: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农村户口)、用户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2.在开始办理补贴时,需要用户积极配合,因各县市补贴具体操作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1)农机局根据我们公司或农机公司提供购买用户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先打出补贴协议,然后用户在提机时需将机器开到农机局接受验机或者由农机公司带农机局人到现场验机(最好在提机时验机,这样能保证补贴结算比较顺利)。2)需用户本人带着身份证到农机局去填写农机补贴申请表,然后到乡镇农技站或村委会盖章,农机局根据申请表打印补贴协议,用户拿着协议到当地财政局盖章,盖好章后用户拿着协议到公司购机,提机时参照前一种方式。第2种操作是比较正规的,补贴结算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但时间会耽误点,需用户配合,当然,在这过程当中,农机公司会尽最大努力配合,有什么问题都会告知用户怎么做。 3.农补操作一般是每年3月底开始操作,6月份开始资金就快没了。实际上1月份销售的产品我们也可以去争取补贴,针对3月底前销售的产品,公司在销售挖掘机时,必须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用户的身份证、联系电话、用户购买的机型、机器合格证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需在机器上喷上国家补贴机器字样)、机器的发动机号和底盘号、用户购买日期和机器作业地在哪),此阶段销售的机器不能保证每台都能上补贴,但至少在90%已上,只要当地有资金和用户配合好。在报价时,一定要注意,要跟用户说清楚机器总价多少(此价格跟原先价格要高点),补贴多少,实际支付多少。针对补贴开始前的用户,补贴自己可在补贴资金下来后冲按揭款或返还给用户。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农机补贴操作程序

农机补贴操作程序 1、录入申请购机。申请补贴人到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设立的农机补贴窗口(受理点)、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一站式”服务补贴受理点或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申请人3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经销商录入供货信息,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经销企业供货表》。 2、申办补贴。申请补贴人在购机后15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拖拉机、收割机)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镇(街道)农机补贴受理点申办补贴。镇政府(街道)核对信息后,向符合补贴要求的申请补贴人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流程告知书》 3、补贴公示。镇(街道)补贴受理点及时(每周至少一次)登录补贴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盖章,并在申请补贴人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街道)和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4、机具核实。镇(街道)受理申请后15日内,由核查人员核实所购机具。核查人员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逐项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核查签字,并将现场核机照片上传补贴系统。镇(街道)至少每月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连同申请补贴档案资料上报县农业局。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上传《行驶证》。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本地镇(街道)接受核实,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将机具送回接受核实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5、补贴审批发放。县农业局对镇(街道)上报补贴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真实无误、机具核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签字。县农业局每月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户),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

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操作

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操作 说明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 根据各项目县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粉碎机制造厂、临沂凤林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柴拖拖拉机厂和山东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份或全部产品,不能在管理系统的“显示报表”中显示的情况,请各地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在作以下操作前,要确定“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没有打开。 1、在电脑桌面是,找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图标,用鼠标右键点击“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对话框中鼠标左键点击“属性”,如下图:

2、点击“属性”后,出现下图点“快捷方式”,并点击“查找目标”,如下图: 3、点击“查找目标”,出现下图,找到名为“DataBase”文件夹,并打开,如下图:

4、打开“DataBase”文件夹后,出现下图,找到“DataBase”文件,如下图: 5、找到“DataBase”文件后,右键点击该文件,如下图,并点击“打开方式”,如下图: 6、点击“打开方式”,出现下图,选择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并点击“确定”,如下图:(如没有显示“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则需先在电脑上安装“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可到网上下载) 7、点击“确定”后,出现下图,并点击“打开”,如下图: 8、点击“打开”后,出现下图:找到TBL-FACINFO文件,如下图:

9、双击打开TBL-FACINFO文件,找到左下角的“记录”框,在“记录”框中输入187,并回车,找到“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单元格,如下图: 10、把“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内容修改为“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如下图:

农机企业申请进入补贴目录流程

申报国家农机补贴流程 一、首先产品要进入 2009-2011 年农业机械国家支持推广目录。 这需要先向本省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有一套申请表格,可以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下载),还要经过省、国家两级评定。这个推广目 录受理截止日期是每年的 9 月 30 日。这个日期是指各省向国家有关受 理机构报送的时间。 二、若是进了推广目录,还要注意产品是否在国家每年公布的补 贴产品目录内。由于补贴产品最终是以各省补贴目录发布的(都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但可以根据本省情况增加或减少),所以要看各省选择的产品范围。(2009 年国家公布的通用目录范围是 12 大类 38 小类的 128 个品目,大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 机具。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在全国通用补贴的 12 大类 38 个小类 128 个品目外,自行增加不超过 10 种品目的其它机具列入《非通用类机具 补贴目录》。通用目录内产品和非通用类产品目录合起来,就是本省的补贴目录。) 三、如果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了,就要关注国家相关机构(若产 品在国家通用目录内)或是各省农机管理机构(若产品在申报本省的非通用目录内)的补贴目录招标信息,要及时去投标,参加投标说明会,递交投标材料等。国家通用目录招标信息也可以在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上看到,大概在每年的 11 月或 12 月份时发布。

四、若产品是国家目录内的,就可以在上面说的网上或农业部农业机械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的网上查找公布的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那上面会有所有通过专家评审、国家批准的产品种类、类别、名称、规格、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等一系列信息。 若产品是非通用类的,就要到关注省里的招标信息,程序与上面说的差不多,主要还要看各省的要求。 五、若产品在目录中,那么剩下的就是要按照国家对补贴目录 产品的要求,把好质量关、做好售后服务,把最好的产品交到农民手 中了。 申报农机补贴的时间节点及前置条件 (一)、主要时间节点: 1、在完成机器调试后,在 3 月份之前开始做产品定型鉴定工作。 2、获得产品鉴定证书后,申请部级农机推广鉴定。推广鉴定需 要在 9 月份前完成。 3、商标注册工作应在 3 月份开始, 9 月份前要拿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4、国家级农机支持推广目录在9 月 30 日之前申请, 12 月末能够公布国家级农机支持推广目录。 5、进入支持推广目录后,到所需要申请补贴的目标省份运作进 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参与选型工作,中选后,进入目标省的农 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同省申请时间和流程有所差异,黑龙江参选 文件截止时间是 1 月 5 日,辽宁截止日期为 1 月 15 日,河南截止日

农机补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农机补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做法 购机补贴政策实施7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主要做法是: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农业部、财政部密切配合,对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科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许多省区市将农机补贴实施列入地方政府对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大部分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专门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经过多年实践,农机购置补贴已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每年还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地也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等农产品大省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以机具选型和补贴对象确定为重点,加强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部、省两级补贴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制定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公示到乡村,接受农民监督。一些省份开发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审核,提高了效率,加快了结算,方便了监管,使操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四是强化措施,搞好服务。为尽快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农业部较去年提前两月启动了补贴工作,连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实施,及时结算,半月报送一次进度。财政部在9月份上旬下达第二批30亿元补贴资金,确保补贴机具在“三秋”农机化生产中发挥有效作用。开通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网页,方便农民、企业查询补贴政策信息。公布了购机补贴热线电话,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咨询。陕西等省还探索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超市;江苏组织“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深入到农户家中与农民签订购机合同;山西组织开展“农机大回访”行动,对补贴机具质量、服务进行跟踪调查。为减轻企业垫支压力,江苏、陕西还建立了补贴资金预拨付制度。 五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禁止”规定,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要求农机化系统做到“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

农机企业申请进入补贴目录流程

申报国家农机补贴流程 一、首先产品要进入2009-2011年农业机械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这需要先向本省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有一套申请表格,可以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下载),还要经过省、国家两级评定。这个推广目录受理截止日期是每年的9月30日。这个日期是指各省向国家有关受理机构报送的时间。 二、若是进了推广目录,还要注意产品是否在国家每年公布的补贴产品目录内。由于补贴产品最终是以各省补贴目录发布的(都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但可以根据本省情况增加或减少),所以要看各省选择的产品范围。(2009年国家公布的通用目录范围是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大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机具。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在全国通用补贴的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外,自行增加不超过10种品目的其它机具列入《非通用类机具补贴目录》。通用目录内产品和非通用类产品目录合起来,就是本省的补贴目录。) 三、如果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了,就要关注国家相关机构(若产品在国家通用目录内)或是各省农机管理机构(若产品在申报本省的非通用目录内)的补贴目录招标信息,要及时去投标,参加投标说明会,递交投标材料等。国家通用目录招标信息也可以在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看到,大概在每年的11月或12月份时发布。

四、若产品是国家目录内的,就可以在上面说的网上或农业部农业机械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的网上查找公布的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那上面会有所有通过专家评审、国家批准的产品种类、类别、名称、规格、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等一系列信息。 若产品是非通用类的,就要到关注省里的招标信息,程序与上面说的差不多,主要还要看各省的要求。 五、若产品在目录中,那么剩下的就是要按照国家对补贴目录产品的要求,把好质量关、做好售后服务,把最好的产品交到农民手中了。 申报农机补贴的时间节点及前置条件 (一)、主要时间节点: 1、在完成机器调试后,在3月份之前开始做产品定型鉴定工作。 2、获得产品鉴定证书后,申请部级农机推广鉴定。推广鉴定需要在9月份前完成。 3、商标注册工作应在3月份开始,9月份前要拿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4、国家级农机支持推广目录在9月30日之前申请,12月末能够公布国家级农机支持推广目录。 5、进入支持推广目录后,到所需要申请补贴的目标省份运作进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参与选型工作,中选后,进入目标省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同省申请时间和流程有所差异,黑龙江参选

农机补贴APP使用说明书

农机补贴APP使用说明书 一、农机补贴APP下载安装:用手机浏览器扫描APP 二维码(也可选择扫描本机已保存的二维码图片)安装(若要更新,卸载后再下载安装即可)手机端申请APP或手机端审核APP(图1)(注:不要直接在图片上识别二维码,或用微信扫码,否则会提示网站有风险,不好安装)。 二、申请端APP使用流程 1、手机号注册、登陆:填写身份证号、密码等基本信息,并进行人脸注册(要求眨眼时动作慢一点),然后提交再登陆。(图 2、图3) 2、申请补贴:选择个人或组织,完善身份信息并提交(包括户口本等),提交时会问是否有报废(与电脑端使用方法一致),然后再完善报废机具或机具信息(包括人机合影的视频),机具信息填好后让农户在手机屏上签字确认并提交(图4、图5)(后期到指定网址打表时,申请表上会显示该签字)。通过APP申请的系统会在申请表编号前面加上一个大写的“A”。 三、审核端APP使用流程 1、电脑端受理:直接在电脑端辅助系统的“申请受理”模块受理农户的APP申请,从而进入到电脑端待打表(并入电脑端处理)等流程。受理后若要对信息进行修改编辑,建

议对相关图片先行保存,因为编辑后相关图片信息会丢失,需要重新上传。若申请退回,建议在手机端退回,电脑端退回会令图片等信息遗失。(注:系统升级后,PC端受理的A PP申请编号前面不再添加“A”,即不能算作APP申请。) 2、手机APP受理:在手机审核端APP对农户申请予以核对和受理(从而继续在手机端进行处理),并到指定补贴审核打表系统(http://60.167.58.22:18481/sub-web/ind ex/expert/expert/login)(在电脑上打开,用户名与补贴系统一致,密码为6个1)打印申请表等(其他户口本、身份证等应该也能打印,但没有一卡通存折,因为AAP申请时没有一卡通存折信息上传这一项)(图6),接着需要在手机端完成后续的审核(也可以审核电脑端的申请)、打包结算等流程……(图7、图8) 2020年3月2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 流程图 风险:1 风险:2 车辆年审需提交以下资料:1、经营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分公司副本复印件;2、《道路运输证》正、副证原件;3、《车辆行驶证》正、副证原件核对;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5、《培训合格证》及年度审验培训考试试卷存根联、原件;6、《河南省道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原件;7、《车辆综合检测站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原件;8、客(危货)车辆行驶记录(定位)装置正常运行证明单原件;9〈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表原件〉(客车);10、旅游车标志牌及附卡复印件(客车);11、(地方税务局道路车辆税收完税(免税)证明〉(第三联)原件;12、办理年审工作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13、〈危货罐体质量年度检测报告单〉原件(危险品运输车)14、《河南省道路运输业客货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原件;15、淇滨区营运车辆年审会签表。 受理审核车辆年审材料 证件年审通过 证件年审不予通过 加盖年审戳记发还道路运输证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核和程序; (二)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达到私人目的。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二)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运用运政发证管理系统制约,并经常性查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审核 不予处罚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复议或诉讼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结案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农机补贴系统操作说明书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书1系统概述 为了能更好、更方便地对农业购置补贴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实施,特开发《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本系统的启用将极大的提高农机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保证了农民及时的享受到国家的农机补贴政策,保证了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也节约了资金,省去了许多诸如差旅费用、办公费用等。 本系统将采用B/S架构,以达到只要能上网就可以进行办公。用本系统可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人员的负担。 省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市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县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如果该企业有结算权的话有一级结算管理,可参考经销商的功能。

经销商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从用户角度来讲,系统按照部门、岗位(即权限组)、用户的方式来管理用户登录的,不同岗位的用户操作系统的权限不一样。 系统可以供省(包括财政厅)、市、县、经销商、生产企业和系统管理员来使用,其中省、市、县级可以设定浏览权限的用户。 2基本操作流程: 一申请。购机申请人到县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购机,县农机管理部门经过公示等相关流程,在本系统中生成购机协议,交给购机申请人。(这个过程涉及县级管理部门及购机申请人,具体操作是由县农机管理部门进行。) 二购机。购机申请人到协议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机具,与经销商谈好价格,将申请表(两份)、附表及协议给经销商,经销商收取扣除补贴后的差价款,发货并开具全额发票给购机者,销售环节完成。经销商销售机具后需要在本系统中找到该协议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销售信息。(这个过程涉及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及购机者。) 三核实。市级、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已购机协议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生产企业在达到规定的数额后就可以进行结算了。(这个过程主要由市级、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操作。)四结算。结算单位将已核实的协议申请结算,生成结算报告,此时该协议状态为待结算。(这一过程由结算单位进行操作。) 五资金拨付。省级管理部门汇总各生产企业的结算申请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拨款申请,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及说明

气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文字说明: 1.立案:每单位必须建立《案件登记薄》,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之后立即进行登记,并在7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制机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必用文书:《立案审批表》。 2.调查:由各执法队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勘查笔录》、《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局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

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不停止或不纠正涉嫌违法行为将可能发生危险或扩大危害的情况下,可制作《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不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原因:《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局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7)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气象部门法制机构、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审查。 必用文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择用文书:《行政执法通知书》、《笔录续页》、《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

农机补贴系统操作说明书

农机补贴系统操作说明 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书1系统概述 为了能更好、更方便地对农业购置补贴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实施,特开发《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本系统的启用将极大的提高农机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保证了农民及时的享受到国家的 农机补贴政策,保证了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且也节约了资金,省去了许多诸如差旅费用、办公费用等。 本系统将采用B/S架构,以达到只要能上网就可以进行办公。用本系统可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 作人员的负担。 省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市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县级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生产企业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如果该企业有结算权的话有一级结算管理,可参考经销商的功能。 经销商所具有的功能如图中所示。 从用户角度来讲,系统按照部门、岗位(即权限组)、用户的方式来管理用户登录的,不同岗位的用户操作系统的权限不一样。

系统可以供省(包括财政厅)、市、县、经销商、生产企业和系统管理员来使用,其中省、市、县级可以设定浏览权限的用户。 2基本操作流程: 一申请。购机申请人到县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购机,县农机管理部门经过公示等相关流程,在本系统中生成购机协议,交给购机申请人。(这个过程涉及县级管理部门及购机申请人,具体操作是由县农机管理部门进行。)二购机。购机申请人到协议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机具,与经销商谈好价格,将申请表(两份)、附表及协议给经销商,经销商收取扣除补贴后的差价款,发货并开具全额发票给购机者,销售环节完成。经销商销售机具后需要在本系统中找到该协议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销售信息。(这个过程涉及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及购机者。) 三核实。市级、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已购机协议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生产企业在达到规定的数额后就可以进行结算了。(这个过程主要由市级、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操作。) 四结算。结算单位将已核实的协议申请结算,生成结算报告,此时该协议状态为待结算。(这一过程由结算单位进行操作。) 五资金拨付。省级管理部门汇总各生产企业的结算申请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拨款申请,拨付资金后,该协议在系统中的流程结束。(这一过程主要由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进行操作。) 3操作说明 以下按照功能模块来介绍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专项执法检查人民群众举报 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 关材料,报报主管局长批准,适用一般程序。 主管局长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初始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 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勘查笔录和现场笔录。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 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区发改委审核 行政处罚案件来源 日常监督检上级部门交办 对公民处以xx元、对法人或 其他组织处以xx元以下罚 款,适用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二人 以上出示执法 证,告知违法事 实和处罚依据 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 决定书交付当 事人,并收取罚 款 核审 主要核审内容: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 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 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 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超出管辖 权的案件,按 有关规定移 送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处理适当的案件,同 意执法人员意见 对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的案件,建议 执法人员补正 对程序不合法的 案件,建议执法 人员纠正 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由委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举行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对定性不准、 适用法律不 当、处罚不当 的案件建议 执法人员修 改。 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交代诉权 执行 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 发改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或者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 行政判决书 结 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说明:1、本流程图制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依法工商所等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参照本流程图操作;3、本流程图不含简易程序内容;4、虚线部分表示:没收扣押、封存等财物 1页

附: 1、案件来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 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承办机构应当指派人员自收到投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2、核查申报:承办人员核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申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上报办案机构负责人。 3、决定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立案的,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2人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 不予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不予立案。告知:对于 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经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举报人。由承办人员做好《行政处理告知记录》,必要时予以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应当制作《送达回证》(邮寄送达除外)。 4、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的要求: (1)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3)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4)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制作询问(调查)笔录、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1)审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案人员填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提出采取或者解除该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2)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超过7日自行解除;在7日内解除的,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清单予以发还;转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处理。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解除:(1)审批: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案人员填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提出采取或者解除该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依法可以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办案人员可以不经审批先行采取,但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审批手续。(2)实施: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指南(内蒙古) ——2011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目录 第一章系统补贴操作前流程及说明 (2) 第二章系统架构 (4) 第三章生产企业操作说明 (6) 第四章经销商(直销商)操作说明 (12) 第五章盟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功能、操作说明 (18) 第六章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功能、操作说明 (22) 第七章关于系统有关参数设定说明 (28)

第一章系统补贴操作前流程及说明 (认真学习理解,本章可以理解为系统补贴工作建设地基) 1、注册经销商 打开网址(),点“经销商注册”,进入后填写信息。 其中:用户名(登录名)不允许汉字注册,建议采用拼音字母加数字的组合,设置密码建议相同;如“内蒙古农机公司”用户名注册为:“nmgnjgs123”(不少于4个,不超过14个),便于记忆同时保障安全。 其他所有信息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如实填写,认真核对无误。 补充: (1)关于直销商。入选2011年内蒙古补贴目录的区内农牧机生产企业和区外奶业设备生产企业(不含手推式挤奶机)可自愿直销,直销生产企业必须先注册为经销商(这类经销商自治区定义为“直销商”,且只可以销售自产的2011年补贴目录中产品); 直销商在填写“单位名称”时,要在最后加“-直销”字样;如“松山区金麦穗播种机制造厂-直销”。 (2)注册信息保证准确无误。注册成功后,就可以按照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陆。但是在生产企业指定经销商可经营产品、范围审核通过之前,登陆系统只能进行资料修改。 注意:企业名称与企业财务公章务必保持一致,企业开户行、帐号准确无误,保证下一步补贴资金准确结算拨付。 (3)注册信息有效保管。企业注册成功后,要专人负责用户名、密码的保管。凡实施过程中丢失并需要修改密码的,须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传真至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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