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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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另类子公司)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另类子公司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之外的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突出主业,充分考虑自身发展需要、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设立另类子公司。

第四条另类子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子公司统一实施管控,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将另类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

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加强对另类子公司的资本约束,实现对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七条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另类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证券公司应当清晰划分证券公司与另类子公司及另类子公司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范围,避免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八条另类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应当坚持专业化投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为协会会员,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另类子公司的设立

第十条证券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防范与另类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三)最近六个月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协会的相关要求,且设立另类子公司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仍持续符合规定;

(四)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部门和有关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另类子公司,并经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批;

(六)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未能做到突出主业、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资本约束或内控有力的,不得设立另类子公司。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另类子公司。

证券公司不得采用股份代持等其他方式变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另类子公司。

第十二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在完成工商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司及证券公司网站上披露另类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等事项,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另类子公司应该审慎考虑偿付能力和流动

性要求,根据业务特点、资金结构、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及有关监管规定,合理运用资金,多元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

第十四条另类子公司投资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和转让的证券的,应当将另类子公司与母公司自营持有同一只证券的市值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市值应当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投资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明确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健全公司组织架构,明确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完善投资论证、立项、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业务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另类子公司不得融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的,应当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早的原则,在该时点后另类子公司不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前款所称有关协议,是指证券公司与拟上市企业签订含

有确定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条款的协议,包括辅导协议、财务顾问协议、保荐及承销协议、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等。

第十八条另类子公司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

(二)从事或变相从事实体业务,财务投资的除外;

(三)下设任何机构;

(四)投资违背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

(五)以商业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投资机会,或者违法违规进行交易;

(六)以拟投资企业聘请母公司或母公司的承销保荐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或主办券商作为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前提;

(七)为他人从事场外配资活动或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便利;

(八)从事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

(九)投资于高杠杆的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将另类子公司纳入统一管理。

证券公司应当对自营、另类投资等自有资金投资的业务实施统一管理,管理的尺度和标准应当基本一致。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应当通过任命或者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关键岗位人选,确保对另类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力,维护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将另类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另类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项风险。

另类子公司应当指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合规及风险管理负责人。前述合规及风险管理负责人应当由证券公司推荐,向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负责人报告并由其考核,且不得兼任与其合规或风险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督促另类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对上述制度的有效性评估机制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对另类子公司业务风险的监测模型、压力测试制度和风险处置制度。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利益冲突识别和

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地识别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自营、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私募基金等业务与另类投资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评估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管理利益冲突风险。

第二十四条另类子公司与证券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应当在人员、机构、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等方面相互独立、有效隔离。

证券公司与另类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在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

另类子公司同时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和上市证券投资业务的,应当参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隔离墙制度体系。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与另类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不得兼任另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决策机构成员;其他人员兼任上述职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另类子公司兼任除前款规定外的职务。

证券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另类子公司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

分管股权投资业务和上市证券投资业务;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类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管理团队不得同时从事上述两类业务。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及另类子公司应当加强人员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另类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勤勉尽责,忠于职守。

另类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单独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二)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三)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四)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

(五)私自泄漏投资信息,或利用客户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六)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投资信息;

(七)从事损害所在公司利益的不当交易行为;

(八)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九)中国证监会和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另类子公司负责投资决策、投资操作和风险监控机构及其职能应当互相独立,账户管理、资金清算、

合规风控等应当由区别于投资运作部门的独立部门负责,形成前中后台相互制衡的机制。

第二十八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风险监控机制。保证风险监控部门能够正常履职,确保风险监控部门可以获得投资业务的信息和有关数据。

另类子公司应当采用信息系统等手段,监控投出资金的使用和盈亏情况,并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报告机制;发现业务运作或资金使用不合规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证券公司。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对另类子公司的交易行为进行日常监控,对另类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各账户之间依法开展的相互交易、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及关联交易进行监控,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利益输送。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及其另类子公司应当健全风险监控指标的监控机制,对另类子公司的各类投资的风险敞口和公司整体损益情况进行联动分析和监控,并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第三十一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文档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尽职调查报告、投资项目评估材料、投资决策记录等重要投资文件。

第三十二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业绩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按照投资项目发放奖金的,奖金发放应

当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相匹配,并与项目风险挂钩。防范因不当激励导致工作人员忽视风险、片面追求短期业绩,损害公司利益或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及另类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另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管理。

证券公司及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其可以或禁止交易的证券和投资品种,防范其违规从事证券投资或者利用敏感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允许开立证券账户的,应当要求在本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或者申报证券账户并定期提供交易记录。证券公司应当对前述人员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或对工作人员提交的交易记录进行审查。发现涉嫌违规交易行为的,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为另类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稽核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研究和运营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承担对另类子公司风险处置的责任,督促另类子公司建立舆论监测及市场质疑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分析判断与另类投资业务相关的舆论反映和市场质疑,并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或者不足的,证券公司及另类子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

正、整改,必要时向社会公开作出说明。

第五章自律管理

第三十六条另类子公司应当于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并向协会报送另类投资业务月度报表;在每年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向协会报送另类投资业务年度报告。

前款所称月度报表应当包括已投资品种或项目的名称、投资金额、期限、持股比例(如有)、交易对手方(如有)、投资模式或交易结构(如有)、财务信息等。年度报告除了上述信息外,还应当包括投资品种或项目的运行和损益情况、另类子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另类子公司应当向协会报送工作人员的

基本信息。工作人员发生离职等情况的,应当及时报送协会。

第三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其股东责任履行情况和另类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情况、风险状况、工作人员活动等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并归档备查。评估发现存在问题或者不足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整改。

第三十九条协会依据本规范对证券公司的股东责任

履行情况、另类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情况、风险状况等进行执业检查。

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及其另类子公司违反本规范的,协会视情况对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责令整改、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并建议中国证监会责令证券公司撤销或关闭另类子公司。

另类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协会视情况对其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一条协会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自律组织报告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范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证券公司及另类子公司应当达到本规范的要求。对于本规范发布实施之前已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不得再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可以存续到项目到期,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不得续期。

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提供其他非证券金融服务的子公司,参照本规范开展自律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规范由协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版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项目目标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内部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在《项目责任书》中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项目承包双方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司、子公司的职责与权限 (一)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具有最高人事管理权限; 2、审计职能 3、物资采购管理权及集中采购权限 4、对子公司管理、经营等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具有考核与奖惩权利 5、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子公 司)统一管理。 6、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 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 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7、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专项使用;具有调剂权。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审批权限。 (二)子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在公司整体要求下编制本部门各项细致管理规范制度。 2、项目人员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权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目 标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5、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具有指定或组织选定施工项目部门的权利。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管理、审批权限。 9、资金使用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

内控管理流程与制度

企业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内控流程管理制度(咨询成果文件编号:032)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内控流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管理流程 (2) 第三章参、控股子公司管理流程 (6)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 (7) 第五章审计流程 (10)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11) 第七章行政办公管理 (17) 第八章附则 (18)

内控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总部监控与决策职能,明确组织各层次权限划分,理顺总部与下属企业管理和汇报关系,划清总部各部门间职能界限,提高总部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控流程设置的总体原则是完整、清晰、高效、增值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工作中逐步补充和完善各类流程。 第三条公司内控流程按职能分为若干类别,每类流程中又包括若干具体流程。公司内控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类流程: (1)投资管理流程 (2)参、控股公司管理流程 (3)财务管理流程 (4)审计流程 (5)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6)行政办公管理流程 第四条每个流程均设置一个主推动部门,当该流程正式启动后,主推动部门负责组织整个流程的及时完整实施以及按时限完成。 第五条流程中上下环节的交接,原则上要求当面签收确认,特殊情况可采取电话、传真、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位于母子公司间的汇报链和命令链上的业务单位、职能部门和主要相关岗位,以及公司总部需协作的各部门和主要相关岗位,本制度将不涉及各分、子公司高管人员以下的部门和岗位。

第二章投资管理流程 第七条投资管理类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流程: (7)集团中长期投资规划管理流程,流程图如图2-1所示; (8)集团年度投资计划流程,流程图如图2-2所示; (9)分、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流程,流程图如图2-3所示; (10)总部项目投资管理流程,流程图如图2-4所示。 第八条投资管理类流程的主推动部门是企业管理部。 第九条投资管理相关机构职能: (1)股东大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最高法定决策机构,拥有公司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规划的最终决策权。 (2)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授权,代理行使法定决策权的机构。为简化程序,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的项目,可由董事长代理董事会书面授 权总经理、主管企业管理部的副总裁或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审批。 (3)总裁办公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行政决策机构。 (4)各投资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专业决策机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 战略研究发展中心、总裁办公室和董秘处)负责人和外聘行业专 家(根据需要聘任)等组成,通过专业例会和投资项目听审会的 形式工作,对公司中、长期投资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规划和重大 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决策,形成专业意见,报总裁办公会进 行行政决策。 (5)企业管理部是公司投资活动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草拟公司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规划,负责需以上机构审批的投资项目 的筛选、立项审核,组织评估论证、法律事务、项目实施、监控 和考核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投资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拟定投资 委员会会议议题、议程和会议决议等。同时,作为投资主管部门, 负责投资项目和各下属企业与公司总部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的规程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的规程(草稿)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全面提升产品的制作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优化5M1E(注1)的原则进行生产活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特制订本规程。 ——注1:5M1E分别是英文-人员、机器、材料、方法、测量和环境的单词首位字母。 二、使用范围 本集团下属各公司的应依据本规程来制订、执改进行、生产工艺流程、对其结果进行考核、奖惩,除另有规定外,均以本规程执行; 三、规程的内容: 1、工艺流程涉及的部门(体系化) 工艺流程涉及的部门有:各公司的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和集团采购部。 2、管理责任(制度化) (1)各公司技术部责任 a,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文件 各公司的技术部依据产品任务单,制定生产工艺流程的文件,工艺流程文件的主要是以下三种类: ——工艺过程卡片;

——工序卡片; ——操作说明书; 工艺流程的卡片和操作说明书中应包含:图纸(加工的工件图纸以及关键步骤和重要环节都有图纸说明)、加工工序、加工方法及对环境的要求、检验及方法、产品的包装、工时定额、材料和物耗定额、使用的设备和工装、加工工具、对特殊工件的吊装位置及方法、包装方法、加工的起始时间、责任者的签名等,总之应当是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工序和各个工序中要点(5M1E)都要简约地反映在流程中;——注2:工时定额和物耗定额:在实际中灵活应用和执行,对于首件和单件生产可以是定性管理;对于3-5件的小批量生产应当是首件完成后,对出其余件进行的半定量管理,就是给个范围值;对于成熟的大批量生产件应当是定量管理,就是应当给出固定的定额;——注3:可以有空项,按实际生产中需要的项目编写,应当简要全面部不应当有漏项;各个公司在制定工艺流程时,可以是表格式、卡片式、文字表述式,只要能在实际生产中,对生产的产品有以下作用即可--加工的指导、检验指导、记录完整(可以追溯产品的加工历史);b,根据生产出现的问题,可以用工艺流程附加单的形式进行补充及修改,必要时废除老工艺,重新制定新工艺; c,会同质检部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 (2)各公司生产部责任

流程管理分公司设立流程

(流程管理)分公司设立流 程

分公司设立流程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关联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兴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关联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且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方案、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关联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上关联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

户。 11、需要办理壹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关联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壹、分公司所需资料:(工商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壹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公章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查名5个工作日) 二、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仍要填壹分申请表格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通过对生产计划的组织、执行和生产异常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强内部的人员工作标准化管理,确保生产定单准时交付和工作效率提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管物流部生产管理科全体人员 3 术语及定义 无 4 职责 4.1 统计员 4.1.1 负责科室相关指标的管理; 4.1.2 负责科室与生产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汇总; 4.1.3 负责科室日常工作的监督执行和绩效评定; 4.1.4 负责科室相关综合性事物的开展。 4.2 计划员 4.2.1 负责进行批量计划生产的管理; 4.2.2 参与生产(月/周/增补)计划评审,根据计划评审的结果将销售定单转化(调整)为生产定单并进行系统录入; 4.2.3 负责根据生产定单对生产计划进行编制(调整)和系统录入; 4.2.4 负责根据主生产计划编制(调整)和生产班次安排; 4.2.5 负责对公司冲焊涂总车间的日作业计划进行审核; 4.2.6 负责整车配置参数信息的系统录入。 4.3 调度员 4.3.1 负责根据生产定单信息和主计划顺序组织车身、整车的有序生产,达成定单按时交付; 4.3.2 负责根据主生产计划结合执行进度编制各车间的日(班次)作业计划; 4.3.3 负责根据计划组的临时计划输出生产指令并组织生产; 4.3.4 负责生产线的日常管理,对生产线的日(班次)作业计划进行跟踪落实; 4.3.5 负责生产线异常调度以及生产线停线判定; 4.3.6 负责外部临时任务的协调处理。 5 工作程序 5.1 主计划管理 5.1.1 本规定所指的主计划指根据《订单管理办法》确定下来的生产计划并可以在MES中进行计划录入和生产控制的生产计划;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规范指引

售电公司市场注册规范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落实国家售电侧改革有关要求,服务售电公司规范办理市场准入与退出业务,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交易中心”)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 号)等文件制定本规范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指引适用于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的注册服务与管理。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服务与管理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备案公示等。 第三条[注册遵循原则]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售电公司注册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市场注册服务。 (二)自主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根据参与市场交易的需要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或属地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三)信息共享的原则。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电力交易中心遵循“一地注册、信息共享”的原则,对售电公司及其绑定电力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共享,无须重复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注册费用]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向注册的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收取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等。 第五条[职责范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售电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市场注册业务,并将注册申请、注册信息推送至售电公司实际开展业务的省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汇总各省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注册情况;负责各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向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备案工作。

子公司流程管理规范

子公司流程管理规范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恒投资有限公司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元恒二级公司”或“二级公司”)流程体系建设和推行流程管理活动,加强二级公司流程的管理工作,保证二级公司流程制定、流程执行、流程稽核和评估与流程优化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流程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规范涉及的专业术语定义如下: (一)流程是一组相互联系、共同工作来把一种或多种输入转化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一系列逻辑相关的活动。 (二)流程体系是涵盖企业价值链,清晰描述业务运作方式的若干流程的集合。 XX 有限公司二级公司 流程管理规范

(三)流程架构是对公司全部流程分类和分级的结构化反映,包括流程总图和流程清单。 (四)流程设计是按照流程架构,以流程基本要素为起点,设计业务工作程序和确定相关规范,并通过绘制流程图以实现业务管理程序化的过程。 (五)流程绘制符号及图形解释(见附件1)。 第三条元恒二级公司的流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原则。各流程涉及的元恒总部职能部门、二级公司职能部门、各品牌、区域事业部职能部门以及4S店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均有权和有责任对流程运行过程提出建议。 (二)实用性原则。根据汽车商务行业特征,充分考虑二级公司汽车品牌、4S店、展厅等差异化特征,以“二级公司整体流程规范+品牌、4S店个性化流程设计”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相关流程,确保流程的可操作性。 (三)客户为中心原则。客户分为外部客户和内部客户。外部客户指主机厂、供应商、消费者等,内部客户指流程所涉及的各职能口。流程的设计既要以服务外部客户为中心,又要在内部树立、形成良好的服务规范及意识。 (四)服务价值链原则。流程的设计要打破部门界限,构建端到端的流程,并且在整个价值链上进行平衡,从系统的角度提高流程的效率和效果,而不是割裂开来,各自为政。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生产流程管理制度 (试行) 一、总体思想 能够对具体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实现有效的控制 二、基本原则 1、责任到人 对生产流程有效地进行层级分解,最终责任到人。 2、全过程动态管理 实现对生产流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理。 3、生产程序标准化 对生产实行标准化的程序管理,尽可能地降低人为的影响。 三、开车之前 1、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通过标准的格式向生产技术部签署要求开车的指令。 2、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开车指令,请示总工,要求明确本次开车所应该具备的条件。要以标准表格的形式明确本次开车所需要的设备、安全、人员、材料和车间协调等条件,并且由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同时总工程师还要以标准的格式签字确认巡查制度过程控制方案、停车条件和停车步骤等。 3、生产技术部主任 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的开车指令和总工程师的开车指令,由生产技术部主任按照标准的格式,向各个车间主任下达要求开车的指令,并明确各个车间应该达到的开车条件。各个车间主任要签收具体的指令。同时,将总工程师签发的巡查制度、过程控制方案、停车条件和停车步骤等标准格式文件交给各个车间签收。对于各个车间的签收通知回执,生产技术部要进行存档。 4、车间主任

各车间主任要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开车指令,检查本车间是否具备了开车条件。 1)原材料 根据相关局面指令,向仓储部门要求调用原材料。 检查原材料是否准备到位。要通过表格的形式,反应每种原材料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原材料要有分析室签字确认的检验报告。 2)设备 检查设备是否达到开车状态。经通过表格的形式,反应单个的设备状态,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安全 确定开车所需要的安全准备,检验是否达到安全的要求,要逐项检验,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验收。 4)人员 根据开车要求,确定本次开车所需要的人员,包括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要具体到每个岗位。 根据生产要求和人员善,确定班次。班次和人员的安排以符合生产的要求为标准。 车间主任要按照标准的格式签字确认每个到岗的工人符合开车所需要的素质要求。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或事先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否则车间主任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人员有缺口,确定是否需要培训,培训之后要进行相关考核,考核合格以后方能上岗。 5)车间协调 本开车所需要的其他车间的协调是否准备到位。每个车间都必须有其他车间的明确的协调指令记录,并且明确到相关的责任人。 6)质量控制 确认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和质量控制方案是否准备到位。 5、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车间主任要按照标准格式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车间主任要按照标准格式签署同意开车的文件 四、生产过程中 1、严格地巡查 要严格遵守生产过程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包括总工程师、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要明确每次巡查人员的素质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使 用 手 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二○○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一节系统简介 (1) 第二节网络平台 (2) 第三节系统中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 (3) 一、与部门相关的概念 (3) 二、与人员相关的概念 (4) 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概念 (4) 第四节项目备案与审核管理流程 (6) 一、项目备案与审核管理总流程 (6) 二、项目申报流程 (7) 三、项目备案流程 (8) 四、项目变更流程 (9) 五、项目延期流程 (10) 六、项目撤销流程 (11) 第五节系统的登录及已备案项目的查看 (12) 一、系统登陆 (12) 二、已备案项目的查看 (13) 第六节项目单位用户操作 (14) 一、用户注册与登录 (14) 二、项目备案流程 (15) 三、备案项目申报 (16) 四、备案项目管理 (19) 五、职能部门审核情况 (21) 六、修改注册资料 (22)

七、修改密码 (23) 八、退出 (23) 第七节主管部门用户操作 (24) 一、项目备案 (24) 二、项目管理 (31) 三、职能部门审核情况 (43) 四、项目汇总 (43) 五、项目统计 (44) 六、下属地区备案情况 (45) 七、本地政策法规 (45) 八、修改密码 (45) 九、退出 (46) 第八节相关职能部门操作 (47) 一、项目审核流程 (47) 二、未审核的项目 (49) 三、已审核的项目 (50) 四、修改密码 (50) 五、退出 (51) 附录:备案表填表说明 (51)

第一节系统简介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5〕73号)建立的一套为全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现代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实现的一个网上电子政务系统。本系统包含了项目备案、项目审核、项目综合管理、项目查询、项目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它的应用实施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投资信息,同时有利于改善企业投资环境、促进企业投资的健康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全文)》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全文)》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全文)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1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内部环境6第三章风险评估7第四章控制活动8第五章信息与沟通9第六章内部监督10第七章附则1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12第一章总则12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12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13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14第一章总则14第二章发展战略的制定14第三章发展战略的实施15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16第一章总则16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16第三章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17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19第一章总则19第二章安全生产19第三章产品质量19第四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20第五章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20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22第一章总则22第二章企业文化的建设22第三章企业文化的评估23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24第一章总则24第二章筹资24第三章投资26第四章营运27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29第一章总则29第二章购买29第三章付款3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32第一章总则32第二章存货32第三章固定资产33第四章无形资产34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36第一章总则36第二章销售36第

三章收款37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38第一章总则38第二章立项与研究38第三章开发与保护39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40第一章总则40第二章工程立项40第三章工程招标41第四章工程造价42第五章工程建设43第六章工程验收44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45第一章总则45第二章调查评估与审批45第三章执行与监控46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47第一章总则47第二章承包方选择47第三章业务外包实施48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50第一章总则50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50第三章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51第四章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5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53第一章总则53第二章预算编制53第三章预算执行54第四章预算考核55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56第一章总则56第二章合同的订立56第三章合同的履行57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59第一章总则59第二章内部报告的形成59第三章内部报告的使用60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61第一章总则61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61第三章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62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64第一章总则64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64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65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66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7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69第一章总则69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69第三章实施审计工作70第四章评价控制缺陷72第五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和制度全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从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检测—出厂—技术指导—维修抢修)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1、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2、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3、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4、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5、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6、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7、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

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 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3、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 盲目生产。 4、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 具) 5、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 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6、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 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7、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8、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 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9、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

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手册

A0版文件编号:XXX/XXXX-2019 XXXX有限公司 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XXX/XXXX-2019 受控状态: 版本号:A/O 分发号:01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9年9月1日发布 2019年9月1日实施

目录0.1批准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诚信原则 2.1诚信策划机制 2.2体系运行机制 2.3检查改进机制 2.4评价公示机制 第三章诚信方针 第四章策划 4.1基本要求 4.2诚信因素 4.3社会责任 4.4诚信文化 4.5目标、方案和指标 4.6文件 第五章实施与运行 5.1资源、职责和权限 5.2教育、培训和能力 5.3信息交流与控制 5.4文件控制 5.5记录控制 5.6运行控制 5.7应急准备和响应 第六章检查和改进 6.1监测和测量 6.2符合识别、纠正、预防及信用修复 6.3内部核查 第七章评价与声明 7.1合规性评价 7.2体系评价 附录1:诚信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图 附录2:诚信管理委员会结构图 附录3:工作流程图 附录4: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附录5:企业诚信经营管理者代表承诺书 附录6:企业诚信经营员工承诺书

诚信管理手册 0.1 批准令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诚信管理活动,以满足顾客要求,并增强顾客满意,本公司依据 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本《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和诚信方针、诚信目标已经过本人审批,2019年9月1日发布,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开始运行。 为确保本公司诚信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特任命 XX 为管理者代表,授权其全权负责主持诚信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并对各部门人员的诚信活动情况进行协调、监控和考核及对外联络事宜。 本手册及其支持性文件,均属公司决策性、法规性文件,具有指令性,全体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按其要求进行各项活动,使诚信管理体系不断地完善,产品质量不断得到保持、提高和改进,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本手册在每次管理评审时,管理层将对本手册及其相关文件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评审,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再进行换发或调换修改页。 请注意: 您使用的《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将为您的工作提供诚信管理工作的指南。 本公司将为您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相应程序文件及其他工作文件,它们均属于受控文件,均受到修改的控制,一旦修改,您的文件也会得到相应的修改或换版。 请您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和公司的效益以及分配给您的职责和权限,妥善保管这些文件。工作调动时,请予更换;调离工作时,请予交回。 总经理: XX 日期:2019年9月1日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流程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职责、编制,除《公司章程》及其它另有规定外,依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四条公司设下列九个中心(部)、一个控股子公司及一个全资子公司: (一)行政中心 (二)人力资源中心 (三)财务中心 (四)审计部(五)证券投资部 (六)营销中心:销售部、外贸部 (七)采购中心 (八)技术中心: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九)生产管理中心:彩印包装制造部、医药包装制造部、食品包装制造部、包装材料制造部、设备动力部 第五条公司在必要时可设置各种委员会或专门办公室。 第八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中心:负责公司的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绿化、环保等工作;负责员工卫生健康防护、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车辆管理、房屋财产管理、厂区环境清洁及维护、办

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部门间的协调;负责商标管理、各种证件的办理;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考勤、工资审核、员工保险、人事档案的管理、员工的考评、员工的解聘;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各部门、分、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起草,并督促、协助工作计划的完成,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督促下属公司、部门制定与公司相一致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内部刊物的编制;负责一些具体事务的督查。负责对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 第十一条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体系;负责编制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本核算、利润计划,及考核工作;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严格财务管理,审批各种发票、单据;加强财务监督。 第十二条审计部:负责对全公司及下属各企业、部门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包括: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经理任期目标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的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负责对经理人员、财会人员进行离任审计;负责对有关合作项目和合作单位的财务审计;协助各有关企业、部门进行财务清理、整顿、提高。 第十三条证券投资部:负责保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交所及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分析证券市场的变化,及时、规范的披露信息;负责股权管理和分红派息工作;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负责股东的接待工作。 第十四条营销中心: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组织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供公司决策参考;负责货款的催收;负责客户档案的建立、管理,

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最新】

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工艺是产品生产方法的指南,是优质、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是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和设备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产品生产过程必须的标准性作业指导书。 2、工艺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3、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艺装置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二、制度: 1、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2、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生产技术部主管签字方可生效。 4、设计标准的修改需经生产技术部主管、总经理批准。 5、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6、工艺技术人员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7、工艺文件的编写,个性等项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8、技术人员对工艺文件、工艺配方单的修改,除下达修改通知单外还应对全公司新发文件全部修改完毕,各修改单上应在存档通知单上注明。 9、工艺管理考核

9.1为了使工艺管理能够有效运行,不流于形式,对违犯工艺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将根据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9.1.1对于违犯工艺管理规定,不按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操作,导致工艺控制指标超标的,检查发现后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按每一超标指标30-50元的标准,对第一责任人、当班长进行处罚。9.1.2因上一工序原因导致本工序控制指标不合格,并能够及时进行查找原因并调整的不作处罚,否则,则依9.1.1条款进行处罚。 9.1.3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艺指标如出现超标现象,通报批评并一次性处罚100元。 9.1.4因工艺文件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丢失一本罚款100元,私自复印的罚款100元。 9.1.5对一月内造成指标超标3-5次的操作工,月末加罚50元,并下岗培训一周,经培训后仍继续出现指标超标的,再加罚50元后,调离本岗位。 9.1.6因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系统降负荷、停车等严重后果的,依后果的严重程度、影响的大小以及发生经济损失数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部环境

各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规定

各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有限公司 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规定 修订历史记录 编制部门/日期:行政人事部/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做到有章可循,提升子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3子公司人力组成 3.1子公司总经理 3.1.1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免由公司总裁提议,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任免。 3.1.2子公司总经理实行公司委派制,接受公司授权和委托,负责子公司 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3.1.3子公司总经理接受总裁办直接管理。有关子公司总经理的甄选、培 训、试用、转正、调动、离职、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由总裁办 审核,总裁、董事长批准执行。 3.1.4子公司总经理的业务管理工作接受公司总裁办的指导和监督;财务 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行政人事管理工作接受公 司行政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 3.2财务负责人 3.2.1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公司财务副总裁提议,经公司总裁、董 事长批准后任免。 3.2.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公司委派制和定期轮岗制度。子公司财务负 责人接受公司授权和委托,负责按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子公 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2.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接受公司集团报表合并部直接管理,子公司总经 理协管。有关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甄选、培训、试用、转正、调 动、离职、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集 团报表合并部负责人复核,财务副总裁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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