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新三板股票的风险有哪些

个人投资新三板股票的风险有哪些
个人投资新三板股票的风险有哪些

个人投资新三板股票的风险有哪些?

1)“新三板”扩容的风险

扩容前的“新三板”基本上是一个“示范板”,挂牌公司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公司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投资者投资扩容前的“新三板”风险相对较小。但经过扩容后,“新三板”公司鱼龙混杂,绝大多数公司难以上市,不少公司甚至随时都会倒闭。投资扩容后的“新三板”,投资者的风险要大得多。

2)流动性风险

目前新三板交易制度还相对不完善,大部分只能通过协议交易,即参加该企业的定向增发。在交易制度很不完善并且转板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买入的新三板股票想要退出只能通过协议转手,或者等企业IPO之后卖出。对于已经做市的股票来说,流动性有一定改善,但相对于二级市场仍然有较大差别。

3)价值风险

目前新三板对挂牌企业没有盈利水平的要求,新三板企业共有两千多家,总体来说良莠不齐,投资新三板需要一定的投资经验和分析能力。

4)市场风险

新三板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从历史成交数据看,部分新三板个股价格波动非常剧烈。由于新三板的协议转让常常导致同一只股票可能出现巨大的价格差距,这削弱了新三板的价格发现功能,协议转让的价格往往也并不是挂牌公司真实价值的体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各路资本的大量涌入,目前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价涨幅超过2-3倍,不再是投资洼地。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d10187511.html,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梦想,大多数的骗局都是围绕这个思想骗人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新三板股权投资将垃圾股进行包装,宣传成有巨额回报的投资,将那些没有认清现实的人们骗的团团转。那么,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呢?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 一、原始股“暴富梦” 虽仍是严寒季节,但上海一家投资中介公司举行的新三板原始股销售路演却热闹非凡,年纪多数不足25岁的客户经理们各个衣着光鲜,络绎不绝地带着一批又一批个人投资者来往公司,宣扬着投资新三板原始股的巨额回报。 “新三板就是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是无数投资者梦想的天堂,将来新三板会成为投资的主战场,提早进入这片蓝海肯定会提早享受到其

中福利。”这是23岁的销售人员孟云(化名)对外的宣传语。 除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发布新三板原始股投资项目信息,孟云也会拿着公司下发的号码名单挨个打电话给所谓的客户,推销公司代理的新三板项目,首次接电话没有直接挂断的人都是她的重点突破对象。 “这是我们公司的稀缺项目,公司就在自贸区,属于军工股,每股4.5元,10万股起卖,公司大股东这次定增了300万股,只剩下50万股给我们代理,明天上午十点是最后打款日,您想投要抓紧,可直接进入公司股东名册。”为了打动投资者投资她参与的项目,孟云会连续电话、短信、微信轰炸,为证明这家公司的正当资质,孟云还邀请投资者到他们公司办公地点参与项目路演。 在这家投资公司路演现场,孟云所在中介公司的高管正在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告演讲,“这家公司发行价5.7元,同类的创业板公司PE可以达到100倍以上,挂牌新三板后股价能达到10~15元,并且计划3年内登陆创业板或者战略新兴板,到时候套利空间将不可限量。” 路演结束后,有部分投资者被带入其他小隔间签立了投资合同,合同的认购方案显示,乙方(投资者)在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约定股份后,将认购资金转入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这部分股份并无限售限制。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作为与主板、创业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共同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核心市场之一,新三板现在正在处于发展阶段,而正是因为新三板处于我们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关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逐步发展的新三板市场上,必然会出现有价值的投资机会。 目前新三板已经晋升为继沪深两市之后第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为了更深入更全面的参与资本市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或者我公司)需要研究并参与新三板市场投资。下面关于某某公司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投资方案。 一、新三板概况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主要定位于扶持初创期企业,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发挥主板和创业板孵化器”和蓄水池”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融资、估值、股权流动以及企业展示的平台。旨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资本市场配套问题。

1新三板发展历程 (1)老三板阶段 2001年7月16日,成立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为了承载退市企业、很久以前的STAQ、NET转让系统三部分的公司股权转让。 (2)新三板启动 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即 新三板”试点推出。挂牌企业注册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创新性企业”为了成为这些企业成长的孵化器,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 (3)新三板扩容 2012年扩大到4个国家级高新园区,2013年扩大到全国,2014 年做市商上线。 2012年8月3日,新三板试点扩大至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式揭牌。 2013年2月8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并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改。 2013年02月0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 细则(试行)》,对券商进行了相关的要求,并提出做市商理念。 2013年6月29日,新三板扩大至全国。 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操作方案

新三板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大部分新三板公司都有面向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大多数以成立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操作。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便利的途径,在2015年11月24 日股转系统发布的有关新三板企业定向发行的问答中被禁止。原因据猜测是防止股份代持等违规行为。这样一项规定,使得原本计划采用老办法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犯了难,员工股权激励难道以后都不能做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还是要做的,但是要换一种形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新思路,股转系统已经给出了,那就是用原来放在有限合伙的钱来认购新发起的基金份额或资管计划,再由这些经过备案和核准的基金或资管计划认购新三板公司的股票。 玩法 要说走基金通道设立持股平台认购公司发行股份需要怎么办,一般分三步走,(下文中拟进行员工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称为标的企业): 第一步: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一支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基金的投向。为了确保这支新基金的投向是标的企业,双方可以在第一步的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该支基金的投资方面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步:基金管理公司与标的企业员工签署基金认购合同。基金管理公司完成基金募集,到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步:基金管理公司用完成备案的该支基金投资标的企业,认购标的企业发行的股票。

关注点 1、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应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1、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当中规定了法人机构与合伙企业,而对当下使用频次最多的契约型基金的规模没有特别要求,因此契约型基金参与新三板企业的增发,只要满足基金管理人在证券业协会备案,且基金本身也完成备案,即可成为新三板的合格投资者。所以今后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可以大量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便于操作。 2、契约型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OR个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作为单位而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作为自然人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因此如果是采取个人认购的方式,在员工个人资产不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会出现代持,需要标的企业部沟通协商清楚,找到愿意让对方代持的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终基金赎回后收益是按照认购份额不同打到认购方的账户,约定清楚代持方防止最后的利益纠纷。这一方式的优点是个人收益不用申报缴税。缺点是认购的份额在基金赎回前不能转让,也不利于企业统一管理。

个人参与股权投资的渠道

个人参与股权投资的渠道 最近有很多人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私人股权投资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个人投资者如果想参与私人股权投资, 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需拥有大量资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要有1000万的 资本才可以参与投资。 2.能够承担较高的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私人股权投资每投资 10个项目,只有2-3个是成功的,其余不是退出就是不挣钱。私人 股权投资奉行在高风险中寻找高收益,可以说,PE具有先天的“高 风险性”。 3.资金投资期限需保证: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投资者可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到私人股权投资中,分享巨额回报? 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因素? 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人股权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 司型产业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 出现的、与私人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人股 权基金却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个人投资者一般须以购买私募信托的方式参与股权投资,第二种、第三种的方式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一般个人投资者很难参与。 延伸阅读 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投资 上海晋启投资07-2514:44大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很简单,已 经开了A股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只需前往营业部申请开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权限就可以了。

新三板的财富效应显然与创业板的财富效应紧密相连。在一定程度上,创业板与新三板的市场定位都属于高新技术板。创业板是股 票经过公开发行并上市了,而新三板公司尚未公开发行股票,只是 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所以,对于新三板公司来说,登陆 创业板将会是它们的梦想。而对于那些拥有新三板公司股份的投资 者来说,创业板毫无疑问是他们的“创富板”,新三板公司能成功 登陆创业板将会实现他们的发财梦,毕竟创业板目前已成为亿万富 翁的生产基地。 并且,在现实中,已经有“新三板”的投资者成功地将这种梦想变成了现实。如成功转板的新三板第一股世纪瑞尔,该股票2009年 在代办转让系统的交易均价为7元/股,而登陆创业板的发行价就达 到了32.99元/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达到了59.40元/股,在新三 板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获得暴利。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机构投资 者的优势是能够较早接触和筛选新三板优质项目,同时依托成熟机 构对新三板市场的长期跟踪形成的专业判断,挖掘已挂牌优质企业 的投资机会。由于新三板投资估值的研究门槛较高,普通投资者往 往缺少这方面的能力。 另外,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不如A股市场严格,投资者单纯依靠公开市场信息则难以进行估值研判。在这方面,机构无疑拥有更为 专业的投资估值与研判能力。个人投资者通过购买机构投资者发售 的专门投资新三板的产品,可以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参与新三板 市场。 投资新三板之前,个人投资者需要对其风险有足够认识。目前,新三板正在大幅扩容,挂牌公司增长很快,这其中公司的质量难免 参差不齐。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与主板相比宽松许多,这其 中存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风险。此外,由于市场流动性等问题,参与新三板也需要从企业价值角度考虑选择投资标的,不能带着平 常的炒股思维进入新三板。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 1.直接参与方式

新三板股票牵涉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汇总

1、新三板市场股票红利、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问题】 个人取得新三板公司发放的股息红利是否交个税? 【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新三板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区分原始股和二级市场买入股) 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现就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

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 在新三板行情走高的背景下,许多个人投资者也想参与进来,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投资新三板的,那么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投资新三板有什么条件?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 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个人投资者想要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转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第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而机构投资者要想参与挂牌公司转让,则必须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这种高门槛导致了新三板投资者非常有限。根据安信证券统计的数据,2014年新三板个人投资者达到43980户,相比2013年增长5倍;机构投资者4695户,相比2013年增长3.6倍。尽管增幅惊人,但从绝对数量来看,新三板仍然属于小众市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与新三板完全无缘。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新三板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券商自营资金、资管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可以投资新三板。这意味着投资者借助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便可曲线投资新三板。 个人投资新三板的条件在经济能力和投资经验上有限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新三板有什么不一样 虽然对挂牌企业并无盈利要求,但总体看来,新三板企业盈利能力整体优于主板及创业板。从今年5月披露的2318家公司2014年年报信息来看,盈利企业1988家,做市278家股票中,亏损的仅有9家,盈利比例高达96.7%。其中,净利润最高的湘财证券

新三板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附件2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反映挂牌公司的行业特点,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和《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指引》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分类对象。 第三条《指引》适用于对挂牌公司行业分类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非强制适用。 第二章行业分类结构与代码 第四条《指引》以《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将挂牌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行业。与此对应,一级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10开始按顺序编码;二级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一级代码,后两位为二级顺序代码;三级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四位为二级代码,后两位为三级顺序代码;四级代码用八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六位为三级代码,后两位为四级顺序代码(具体分类结构与代码见附件)。 第三章分类原则与方法 第五条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分类,即当挂牌公司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时,首先从一级行业开始判断公司的行业类

别,然后在该一级行业下判断公司的二级行业类别,依次按照上述判断方法直至四级行业。 第六条以挂牌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最近一年合并报表数据。 第七条具体分类方法: (一)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且营业利润不低于3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二)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但营业利润占比低于30%,则参考公司自身所描述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类别; (三)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而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占比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四)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与营业利润占比最高的业务不一致,则参考公司自身对主营业务的描述、发展规划等确认公司行业归属。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进行解释,对外发布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结果。 第五章分类流程 第九条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按照月度更新和定期维 护两种方式进行,依据挂牌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年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告,最终分类结果由全国股转公司确认。 (一)对于新挂牌公司和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的挂牌公司,进行月度更新。对新挂牌公司,依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0年个人新三板开户条件

2017年个人新三板开户条件 新三板是我们国家的股票市场开展的一种新兴的一种股权交易模式,和主板和中小板一样个人也是可以开户进行新三板股票的买卖的,那么开户需要什么条件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新三板开户条件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个人新三板开户流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若投资者证券类资产市值满足500万,且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的,携带身份证到证券公司营业厅,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如果投资者证券类资产市值满足500万,没有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的,则需提供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证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需携带资料(个人新三板开户) ①个人身份证 ②深市股东卡 新三板投资方法

就股票投资理论和股票投资方法论而言,由于新三板市场生态的特殊性,投资新三板的方法与沪深交易所有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基于市场流动性的操作模式、基于企业成长性的价值判断和基于管理制度的系统性风险控制等方面。通过对企业价值和市场波动情况做出正确评估和判断,以达成持续、稳健获利的目标。 其中,在股票投资方法论方面,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等[3]。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股市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文章来源:律伴网

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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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个税政策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3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件),指出新三板在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根据49号文件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曾多次参照上市公司,颁布了多个文件,对新三板投资者证券交易印花税、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作出了规定。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会因所持股票性质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例如,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缴个税,这是一般规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税。 137号文件依然以上市公司为参照系,即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比照上市公司一般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税。由此,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税收征管问题也得以明确,即以2019年9月1日为节点,之前转让原始股的个税,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之后(含9月1日)转让原始股的个税,参照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征管办法。 个人转让非原始股免缴个税 49号文件明确指出,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通过在新三板挂牌,可以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 新三板是一个全新的版块,很多投资者是可以进行投资新三版的,但是想要投资新三板是需要满足新三板投资者的条件的,那么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调整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标准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于12月30日发布公告,重新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内容,调整了投资者准入门槛,将投资者资产标准从300万上调至500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准入标准投资者申请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 (一)合格投资者 1、自然人(1)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500万以上; (2)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2、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3、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或资产。 (二)受限投资者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的股东。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上市好处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上市条件

个人投资对新三板的片面认识

个人投资对新三板的片面认识 新三板是什么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企业。 新三板包括的范围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微企业股权转让中心,既然是全国,那么他就包含武汉股权中心,上海股权中心,天津股权中心和北京股权中心,今年国务院开始全国推广,各省市也开始着手准备建立股权中心。 然而很多人谈到的,新三板交易个人300万,机构500万的股权交易特指北京中关村股权中心,而且是特指其中已经达到要求,并且找到做市商(券商)的这些企业,而不是新三板整个系统,北京股权中心的运作团队,是从原上海股权中心直接调过去的,毕竟地方做的比首都好,首都会“借用”的。 个人投资新三板风险来源 1运营风险 这就不用多说了,做企业的肯定有风险,包括商业银行,大型公司运营都有风险。新三板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企业等。这类企业,对企业的核心技术比较依赖,同时盈利能力也存在风险。这类企业特点就是,前瞻性比较强,创新性比较高,同时没有传统钢铁企业有庞大的固定资产,盈利能力也相对其他行业比较高。 2信用风险

企业有国家,协会以及券商督导,但是无法保证中止交易的风险。就像在北京交易的,你提高价格销售,没有办法保证一定有人买,你可以以做市商价格交易。如果不是在北京的,现阶段有保荐机构代售的,保荐机构和政府都会监管。 3信息风险 新三板企业进入之前,会有为期3-6个月的审核期,有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保荐机构以及政府相关机构介入调查企业资产负债,信息完成后在中小微系统披露,供投资查阅,信息披露的程度略低于沪深上市企业。 xx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前景 新三板有超过300家北京中关村挂牌公司。政策支持和IPO预期,是资金蜂拥新三板的最大动力。中国证监会前任主席尚福林提出的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中,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即业内惯称的“新三板扩容”,被作为年内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2012年8月3日下午证监会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条件规定

对于新三板地股票个人投资者也是可以进行投资地,但是对于投资条件是有一定地准入条件地,那么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条件规定是怎么样地?接下来由律伴网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地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于月日发布公告,重新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内容,调整了投资者准入门槛,将投资者资产标准从万上调至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投资者准入标准投资者申请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地,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 (一)合格投资者、自然人 ()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万以上; ()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以上地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万以上地合伙企业. 、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地产品或资产. (二)受限投资者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地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地股东.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地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二)未满足前款所述条件地投资者,不允许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 (三)其他业务办理流程详见培训材料《报价转让业务办理介绍》. 新三板投资者可以分为个人、机构投资者,对他们地投资资格采取了不同地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平稳、有序发展,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相关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二条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相关业务,应当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地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业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以上地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以上地合伙企业. 第四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地其他机构管理地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地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地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地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六条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中小企业为什么要上新三板(完整版)

中小企业为什么要上新三板?(强烈推荐) 2014-03-13 [导读]中小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中小企业因为抗风险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有限,少有银行愿意接受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小企业一直缺少利用金融杠杆做大做强的平台。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明确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因此,中小企业想通过金融杠杆做大、做强,想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就必须走资本市场的道路,而新三板的低门槛、不设财务指标的备案制度是中小企业在这一融资平台上做大、做强的最佳选择。虽然国务院赋予了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历史使命,但是中小企业仍然需要从企业自身发展对资本市场的迫切性权衡是否要上新三板,要了解什么是新三板,企业上新三板的优势、劣势,了解初创企业是否适合在新三板挂牌,了解企业如 何选择中介机构,避免因为不了解资本市场,盲目上新三板,劳民伤财,拖垮企业。 一、什么是新三板 什么是新三板?他和地方股权交易市场、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市场是什么关系?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英文名为“Over-The-Counter Market”,也叫做柜台交易市场,现在泛指一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的场所。

个人投资者新三板业务知识测试(ABC卷)(1)(1)(1)

个人投资者新三板业务知识测试(A卷) 尊敬的投资者: a、您参加本测试所取得的成绩是新三板业务投资者综合评估的构成指标之一,请您仔细阅读试题并作答。 b、本测试仅为评估您是否了解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挂牌公司股票投资风险。测试成绩不构成对您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能力等的判断与评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c、本测试包含判断题、单选题共10个小题,每题10分,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 d、您每日可通过非现场参加本测试的次数上限为3次。 一、判断题 1、挂牌公司股票与主板股票的交易机制不同,当日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当日可以卖出。(错) 2、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对)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对) 4、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所主机每个交易日对接受的买卖申报集中撮合5次。(错) 5、挂牌公司不再符合其所属层级条件的,可能被调至较低层级。(对)

二、单选题 6、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 D )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A、10万股 B、20股 C、50万股 D、100万股 7、投资者以市价申报的方式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不包括以下(C)申报方式。 A、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B、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C、双方最优价格申报 D、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8、以下关于基础层、创新层股票交易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可以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B、可以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 C、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至少要有1家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D、挂牌公司无法申请变更股票交易方式 9、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A、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B、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股票,复牌后股转公司对在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 C、某精选层股票在14:55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该股票当日将

新三板协议转让流程

新三板协议转让流程 新三板现在是大多数人茶余饭后的谈论的话题,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尚未完善,现在新三板股票交易一般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那么对于新三板协议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 1、协议转让简介 新三板投资者买卖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证券转让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 挂牌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2、投资分析方法 作为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投资方法论研究是一个全新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实践和探索,并逐步加以总结与完善。 就股票投资理论和股票投资方法论而言,由于新三板市场生态的特殊性,投资新三板的方法与沪深交易所有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基于市场流动性的操作模式、基于企业成长性的价值判断和基于管理制度的系统性风险控制等方面,通过对企业价值和市场波动情况做出正确评估和判断,以达成持续、稳健获利的目标。 其中,在股票投资方法论方面,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等。 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3、市场投资风险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规则

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规则 做市商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一般指纯粹做市商制度。 1.核心规则 2014年6月5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正式出炉。 证券公司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2)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3)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4)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5)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做市商应当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指出做市商应设立做市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做市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根据规定,新三板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必须拥有两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 根据《管理规定》,做市商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公司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股份在挂牌前转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一般而言,券商倾向于在挂牌前转让。原因在于,挂牌前转让可以不披露交易价格,而股票定增发行,必须公开披露价格。二级市场的风险在于,一方面怕市场上没有卖方;另一方面是怕公开价格。如果做市商持有股票数超过一定比例,就需要公告,这其中也包括交易价格。 2.做市转让交易制度 (1)投资者买入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买入股票当日可以卖出 (2)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无成交价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做市商双向报价,并在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4)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之间不能成交 (5)投资者限价申报,做市商做市申报 (6)接受申报时间:9:15-9:30;做市转让撮合时间:9:30-11:30 13:00-15:00;做市商转让时间:15:00-15:30 (7)做市商最迟履行报价时间:9:30 (8)做市商每个转让日双向报价时间不少于做市做和时间75% (9)做市商的做市申报应同时包含买入和卖出,且相对买卖差价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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