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 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 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 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 6、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 开放率、使用率。 7、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 00--13:00。 8、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打开心灵的门窗,让阳光进来!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 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 程度的帮助。 5、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当班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咨询员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0、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1、咨询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 他人员代班。

保护患者隐私规定

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患者具有的隐私权利以及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员翻阅。 二、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三、医务人员应尊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

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四、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护士管理办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法》第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五、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二)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三)医务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四)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务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五)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七)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

患者隐私保护

滑县新区医院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病人隐私权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等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树立保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注意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时则不必让病人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确需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三、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四、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和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或病人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

验结果单。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诊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需裸露身体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中医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及其他治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或隔帘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影像科、功能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或就诊卡等相关材料。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各检查室应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检查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41627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

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团体心理咨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1.门诊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务人员有义务也必须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3.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医护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前提下,不得歧视患者,要注意尊重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4.由医院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内部的管理和约束;同时医院和国家应当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在医疗的过程中自觉的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自己在工作中所知晓的患者的隐私自觉地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是医护人员的一项法定的义务。 5.医技检查部门在为住院病人做检查时,不要将有关肿瘤的结论当场告诉病人,要让床位医生通过一定的方式,先让病人法定代理人或家属知晓,由他们决定是否向病人告知及如何告知。特殊情况向科主任及医务科报告后妥善处理。 6.病房医生在查房时,遇到肿瘤、艾滋病等病人,在病人尚不知晓的情况下,医生讨论病情时,要到医生办公室。 7.住院肿瘤病人去医技科室作检查,病历牌由护送人员保管。 8.所有检查结束由医技部门送达临床科室,接收人(医生或护士)应签收。送到病房的病人检查报告,不能随便让病人翻阅。病人询问,护士不能随意将诊断性结论告诉病人,应由主管医师处理。 9.肿瘤病人在不知晓的情况下,出院证明交给病人代理人或直系亲属。 10.在确诊"艾滋病"诊断后,按有关文件精神,由疾控中心会同院方,采取适当方式向病人宣布"诊断",并尊重病人保护隐私的权利,做好有关工作。 11.要保护病人的隐私,防止因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不良及严重后果。 12.对诊断肿瘤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应请病人指定法定代理人,与其签订代理人协议书,避免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1.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①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 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②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③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④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并注意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⑤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2.保护性医疗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⑴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⑵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⑶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⑷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⑸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⑹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⑺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⑻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 ⑼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⑽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心理咨询工作室管理制度4.doc

心理咨询工作室管理制度4 心理咨询工作管理制度 一、预约流程: 1、预约:求助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者来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室接待处提前预约, 在《来访者信息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确定面谈的咨询师。 2、咨询:准时到咨询室面谈,面谈时间一次为1小时。 3、续约或结束咨询:需要预约咨询的来访者在每次面谈结束后预约下次咨询时间, 如要结束咨询,请提前告知咨询师。 二、关于咨询中的保密原则 1、心理咨询师会对咨询中来访者个人信息以及咨询中相关的问题、进行保密。 2、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等档案资料均会被妥善保管,非咨询师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 看。 3、如果需要对会谈进行录音或录像时,需征得来访者同意。 4、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者伤害

他人的倾向。(2)来访者 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3)为了能更好地帮助来访者,咨询师提出个案讨论或者个案督导时,但仅限专业场合,同时须隐去来访者的个人化信息。 三、咨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1)以积极态度对待咨询,坦诚地向咨询师表露自己,不掩饰或伪装。 (2)自愿。来访者有权决定中止或结束咨询,可以自主选择咨询师。 (3)自主。努力实现自我成长,为咨询负责,不期待咨询师帮你做决定。 (4)尊重咨询师。 (5)坚持按设置接受咨询。咨询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不要希望一次咨询就“根治”。 (6)遵守约定的咨询时间。 (7)来访者有义务提供专业医疗机构作出的精神疾病相关诊断,不能隐瞒精神类相关病史。 (8)有义务按照咨询师要求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重症精神疾病鉴别诊断后,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通过心理咨询进行辅助治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 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 8.对院内或科内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 1.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 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 4.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 教信仰工作制度 一、患者隐私权 (一)医治病人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二)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严禁医护人员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或以所掌握的隐私信息为筹码对患者进行威胁。 (四)医护人员由于职业的原因获知的患者隐私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医生由于职业原因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不得泄露和公开,不得讲患者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五)为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现场示教的,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且不允许泄露患者的隐私。 (六)本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查看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需要询问治疗经过的经患者经管医生同意后方可查看相关病历资料。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保守医密,在患者面前不得进行病例分析讨论,避免恶性刺激。 (八)在检查治疗和处置中要耐心、细致。对门诊病人进行有关检查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用屏风挡蔽或到治疗室处置。对住院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最好拉上床边护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治疗室进行诊疗操作。 (九)男性医生给女性患者体格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必要时由护士或家属陪同检查。男性医生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十)医生为患者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等治疗时,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实习医生、见习医生介入。 (十一) 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资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二、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卫生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服务目标 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服务内容 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常识,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人格; 向学校领导、老师、家长提供有关心理学知识,协助他们明确掌握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发展任务和应对策略,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对心理出现偏差或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学生提供保密的、有针对性的诊断和疏导。 服务原则 相互信任,对资料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同学解开心结。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十二、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 1、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2、预防和治疗相结合,搞好学生的保健工作。 3、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知识。 4、对有病的学生要热情关心,认真了解病情。危急病人在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后应立即送医院,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并及时通知家长。 5、按上级要求,做好各项预防注射宣传工作。 6、每年给全校学生体检一次,每学期检查视力一次,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 7、如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8、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每学期召开三次卫生员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卫生工作。 9、定期为学生上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不乱丢、乱扔、乱吐,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10、抓好各班包干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11、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 教信仰工作制度 一、患者隐私权 (一)医治病人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二)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严禁医护人员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或以所掌握的隐私信息为筹码对患者进行威胁。 (四)医护人员由于职业的原因获知的患者隐私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医生由于职业原因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不得泄露和公开,不得讲患者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五)为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现场示教的,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且不允许泄露患者的隐私。 (六)本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查看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需要询问治疗经过的经患者经管医生同意后方可查看相关病历资料。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保守医密,在患者面前不得进行病例分析讨论,避免恶 - 1 -

性刺激。 (八)在检查治疗和处置中要耐心、细致。对门诊病人进行有关检查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用屏风挡蔽或到治疗室处置。对住院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最好拉上床边护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治疗室进行诊疗操作。 (九)男性医生给女性患者体格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必要时由护士或家属陪同检查。男性医生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十)医生为患者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等治疗时,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实习医生、见习医生介入。 (十一) 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资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二、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二)患者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 2 -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二、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三、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四、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五、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六、不得将学生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七、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八、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的原则 一、个体性原则 二、平等性原则 三、教育性原则 四、预防性原则 五、发展性原则 六、同感性原则 七、保密性原则 八、主体性原则 九、整体性原则 十、艺术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和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者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和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畏惧,增进其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终止咨询关系或转介。 五、耐心聆听来访者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要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感和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和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相关部门。

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 1.有正确的自我观念,能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能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 2.乐于学习、工作和生活,保持乐观积极的心理状态 3.善于与同学、老师和亲友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交往,尊重友谊 4.情绪稳定、乐观,能适度的表达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状态 5.保持健全的人格 6.面对挫折和失败具有较高的承受力,具有正常的自我防御机制 7.热爱生活、热爱集体,有现实的人生目标和社会责任感 8.心理特点、行为方式符合年龄特征 9.能与现实的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与适应 10.有一定的安全感、自信心和自主性,而不是过强的逆反状态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保护 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8.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 6、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7、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 8、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打开心灵的门窗,让阳光进来!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 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 程度的帮助。 5、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当班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咨询员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0、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1、咨询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 他人员代班。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使用制度、岗位职责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三、对未成年人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开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四、心理咨询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六、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七、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设施,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咨询师,其他人不得单独进入辅导室。

心理咨询室使用规则 1、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各功能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各功能室设备及物品使用时需要师生共同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功能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5、使用心理咨询室的设备时使用人要爱护设备,按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设备,保管好设备的相关附件和资料。 6、使用教师要按照规定的使用权限使用心理工作室设备,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从事的工作。

心理咨询室制度

心理辅导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辅导人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原则并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资料。 二、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必须做到隐匿来访者真实姓名、单位,应避免使用能辨认出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保证做到不侵犯来访者的任何隐私。 三、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心理辅导人员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拒绝任何关于来访者情况的调查,如出于心理辅导或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关来访者的材料需要相关人员(包括来访者的班主任、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等)知晓的,知晓内容应限制与解决问题有关的范围之内,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五、心理辅导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来访者材料的管理与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有关辅导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来访者前来辅导的信息资料。 六、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像、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保密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七、除了心理辅导人员,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保密性档案材料。 心理健康的十大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有自知之明。 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接触。 5、保持个性的完整与活泼。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人际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的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 9、不盲从,有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10、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 (二)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交流。 (三)不得将患者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四)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五)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八)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嘲笑、歧视和干涉。 (九)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病人隐私保护措施 (一)门诊诊室检查床挂隔离、病房病床之间设置隔帘。 (二)门诊医师在对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治疗时,必须用隔帘(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三)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尤其对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要尊重病人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 (四)对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拉上床边隔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房间进行诊疗操作。 (五)在进行体格检查、诊疗操作或手术时,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 (六)抢救病人时,要尽量体现对患者的隐私保护。 2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 下岗。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二、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三、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五、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九、咨询人员必须了解小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

心理咨询制度

心理咨询室相关制度目录 一、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二、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三、心理咨询工作流程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五、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六、心理咨询督导制度 七、医患沟通制度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十、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十一、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来访者,在与来访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者的正当权益。 4、咨询人员要向来访者解释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保护来访者的自身权利。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其它秘密;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 、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检验时,必须遵守我国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咨询人员在帮助来访者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来访者及家人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咨询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其他有关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来访者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者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心理咨询以外的其它关系,不得收受来访者的任何额外物质报酬及馈赠。 二、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验材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做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除了心理咨询师和档案管理员之外,任何其他人员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的档案资料。 、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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