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总结归纳
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总结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中介机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支出)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二)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三)持有期间的收益
借:应收股利(新宣告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债券利息收益)
贷:投资收益
(四)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五)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扣出交易费用的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以得到公允价值上升后卖出得到的差额)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温馨提示:投资收益(已实现的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的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几个指标核算:
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净售价(卖价-交易费)-初始入账成本
出售时的损益影响=净售价(卖价-交易费)-出售时的账面余额
累计投资收益=初始时交易费+持有期收益+出售时的损益
出售时营业利润影响与投资收益是一样的。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价格加交易费用)
(二)收到购买价款中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计量
1、持有收益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为短期债权,因此计入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长期债权,因此计入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公式: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实际利息的收入)-应计利息(票面利息)期末摊余成本=账面价值
2、变动
不作处理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五)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温馨提示:减值恢复时可以在计提金额内转回)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六)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温馨提示:购买债券支付的代价>债券面值为溢价;反之为折价。即:票面利率>实际利率,溢价,反之折价。实际利率是指当时将购入债券的钱存入银行的利率。
折价债券实际利息收入=票面利息+折价; 溢价债券实际利息收入=票面利息-溢价。
一般情况下当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出售时,剩下的就要转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但是考试多考一般情况。
在溢价或折价购入债券时,票面利息不能作为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若是平价购入票面利息与投资收益相同。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二)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三)持有期间收益
1、新宣告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五)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资产价值的暂增)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其他综合收益(资产价值的增减)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六)资产负债表日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七)减值损失转回
1.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等债务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2.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八)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九)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股票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债券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3、持有期间价值波动结转
借: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贷:投资收益
温馨提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限售股达不到重大影响程度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非上市公司股票达不到重大影响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非上市公司股票达不到重大影响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减值不得恢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报表中以非流动资产列示。
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类似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类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减值,转回时都是在减值幅度内转回。
如果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下降了,首先冲减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超过部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营业利润影响=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其他综合收益)
购买的股票、债券到底是短线操作还是长线持有不确定时,可使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金融资产期末计量:账面余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低计量。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
①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
中较高者来确认。
资产减值准则中所包括的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
A、长期股权投资;
B、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C、固定资产;
D、生产性生物资产;
E、无形资产;
F、商誉
G、油气资产
“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长期资产的减值,不是规范所有资产的减值。
②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计提减值可以转回,那么不能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孰低计量,是按照账面余额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