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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后勤部门、临床科

室负责人参加的医患纠纷处理小组。遇到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不能解决,患方有扬

言上访、冲击医疗单位、报复医务人员等情况,应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公

安局通报。

二、处理医患纠纷时,要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反映的意

见,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耐心解释,不简单化、不冷

淡、不敷衍,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及时告知死

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

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事后,卫生

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

责任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五、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

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六、对涉及医疗质量、技术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科内或院内要及时

组织讨论,分清责任,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A、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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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 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

疗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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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 ,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法院,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B、投诉情况记录备案

1、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和住院号。

3、投诉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4、调查的基本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6、处理情况。

C、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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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信件。

2、调查记录。

3、有关的录音材料整理。

4、有关的医疗文书。

5、有关物证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2、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

况。

3、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

4、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

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

5、鉴定辩论。

6、鉴定 :

(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

(2) 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

7、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

8、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法院诉讼、判决基本程序

一、起诉。主要是原告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个别情况下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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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与立案。法院接到起诉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合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

理。

三、开庭前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2、确定审判组织。

3、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确定审判人员是否自行回避。

5、审查并确定案由。

6、确定当事人范围、通知遗漏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7、审核诉讼材料。

8、认真调查和收集证据。主要方法有:询问当事人、第三

人;要求当事人、第三人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提取物怔、书证、视听资料为证据; 勘验物证、现场。

9、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况。

10、查清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并审理的情况。

12、查清是否有分开审理的情况。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14、制定庭审提纲。

19、开庭通知及公告。

四、开庭审理

1、开庭预备。

2、审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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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医院医

疗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

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

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

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

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

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

当在患者死亡后48 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由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

行。尸检应由提出异议一方交纳尸体检验费。医疗单位或者病

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

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5 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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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

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

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

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

人。

9、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

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鱼知

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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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

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

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

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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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流 程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行政部门及各科室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解决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协商并确定1名主要代表。 (二)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时应当有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在场。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纠纷处理完结6个月后医疗机构可以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应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在2小时内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疗机构没有设置太平间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由医疗机构通知殡仪馆,殡仪馆应当及时到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接收、运送

精编【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第一部分: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竖月的第一个周一下午4:00开始召开。 二、医院所有部门领导及大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领导指示精神,由部门主任简要总结上月工作,代表医院布置下月工作要点,院长加以点评确定。 四、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成纪要,由院长审定后印发至部门领导。 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工作,由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实施,院长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医院周会制度 一、医院周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有关职能部门主任主持,每周一上午10:00—12:00召开。 二、医院周会由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三、周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必要时打印,呈院长审定后下发。 五、周会研究决定的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与相关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长汇报。

院管会会议制度 一、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周一上午8:30—10:00召开。 二、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成员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召集人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院管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主要工作,确定下周全院工作要点。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呈院长审定后下发院管会成员。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在非办公时间代替院长行使职权,负责处理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等。 二、现场解决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遇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坚守岗位,手机随身携带,保证接听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午在早会上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值班记录,手机、值班钥匙等值班用品)。 四、院总值班在保安陪同下,每班至少对全院进行巡视二次,重点是病房、急诊、全院电源、供氧中心、药库、医技科室重要设备、消防等,保障医院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跟进危急重症的救治,遇有问题,及时抽调人员组织解决。 五、总值班每晚23:00前值班地点以急诊科为主,无特殊情况不能离开急诊科。 六、总值班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七、院总值班表由院办负责排班打印,参加值班人员注意值班时间,按时接班。总值班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 (2)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院内鉴定 (3)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处理 (4) 第五章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5) 第六章医疗纠纷、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 (6) 第七章管理者的责任 (7) 第八章医疗纠纷、事故免于和从轻、从重追究范畴 (7) 第九章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医院。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 第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院医务科。 第五条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 第六条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处置专家小组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doc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 为有效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我院医疗纠纷投诉与处理工作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在其未明确定性之前,均属医疗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部门 1、发生医疗纠纷科室,具体由科主任负责。 2、医务科,具体负责人为医务科科长。 3、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为该职能部门负责人。 4、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由医院领导指定。 三、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程序 1、报告接待程序。 (1)任何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病人直接投诉的,应及时向总值班或医务科等职能部门报告,医务科或其他职能部门、总值班根据投诉或报告情况通知当事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2)科室内部发生医疗纠纷,由当班人员通知科室负责人协调处理。 2、处理程序。 任何医疗纠纷发生后先由当事科室负责协调处理,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科室处理未果的,由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出面处理,职能部门处理调解有困难的,向相关院领导报告,由医院组织处理。 3、处理步骤。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按如下步骤处理: (1)当事科室积极组织力量,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将损害或影响降到最低。 (2)当事科室应安排相关人员接待、沟通和调解,整个过程均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文字记录。对纠纷的焦点,科室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将讨论和处理的结果答复患方,医患能相互谅解,则纠纷处理结束,若未达成一致,科室将讨论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等职能部门汇报(包括此次纠纷科室有无责任或过错,有多少,处理结果,对当事人及科室的处理意见),由医务科等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处理。 (3)科室未协调处理好的纠纷报告至医务科或其他职能部门后,由医务科牵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组织院内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对此次医疗纠纷作出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意见,再次与家属进行沟通座谈,争取协商解决,医务科做好相关记录。 (4)若医务科或其他职能部门与患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医院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协助解决,进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或直接引导病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司法程序处理。 四、绩效挂钩 以权威部门鉴定、或法院审理结论、或本院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为依据,分下列情况进行绩效挂钩。

史上最全的医院全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史上最全的医院全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六、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七、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八、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修订版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四章【纠纷评估】 第五章【性质认定】 第六章【经济罚则】 第七章【行政罚则】 第八章【风险基金】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全院各医疗科室、各职能科室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医院各项医疗制度。 第三条【预案】医疗纠纷(事故)高危科室,要针对本科医疗纠纷发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本科室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并报医防科备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领导负责制】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

任、各职能科室科长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对其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第五条【医防科职责】医防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事故)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并且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 第六条【医教科职责】医教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协助医防科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工作。 第七条【保卫科职责】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遇有暴力倾向苗头时,负责向警方及时报告。当医患双方谈判时,应医防科要求指派保卫人员全程陪同医院谈判代表,不得离开谈判现场,确保谈判代表人身安全。对于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暴力行为以及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卫科要果断制止,并负责现场取证,向警方和医防科提供证据。当患方在医院科室恶意闹事时,当事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应立即到达当事科室(最多不超过5分钟),并在闹事平息之前保卫科不得离开现场,保卫科应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防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防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 第八条【责任科室职责】一般医疗纠纷(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除外)原则上归属各部门处理。病区各科室医疗纠纷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急诊科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器械科科长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行政科长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第九条【复杂、重大案件解释】对于案件复杂、医患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直接介入处理,其他任何科室、任何人无解释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由医防科向患方解释。 第三章【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力口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 第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务科。 第五条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业务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六条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备

相关资料,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鉴定 第八条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承担我院医疗纠纷鉴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承担日常工作,其程序如下: 一、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科内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 二、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三、医务科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四、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并通知医患双方及有关医疗、医技、护理、管理方面鉴定专家进行医院内的医疗纠纷鉴定。纠纷复杂者可临时聘请市或省医学会鉴定专家参与鉴定。 五、纠纷发生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有责任及义务配合进行有关医疗事故调查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第九条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鉴定的目的: 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 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意见。 ⑵ 医院有无过错及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 ⑶纠纷性质的判定,初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 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应按情节及后果,认定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处理

最新医院感染监测全套管理制度

最新医院感染监测全套管理制度

(一)院感病例监测与报告制度 根据《医院感染监测规范》要求,医院必须对住院病人进行医 院感染病例监测,以及时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高发部位、高 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 科学依据。 1、常规监测与报告: (1)各科临床医生要认真学习《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发 现医院感染散发和爆发疫情。 (2)对医院感染散发病例,临床医生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 染病例监测表”通过医院内部网(“院感”邮箱)上报到院感科。 (3)医院检验科细菌室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院感细菌监测工作。 发现短期内在同类标本中多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在同一病区的 病例中多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检出特殊的、重要的、多重耐药 的病原体,应及时报告院感科负责人。 (4)院感科监测人员在医院内部网邮箱常规收集、保存院感病 例监测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并向科负责人报告院感病例的相关 信息。 (5)有院感暴发的迹象时,院感科指导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 查分析和正确的处置工作。 2、暴发报告: (1)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同类病例3例或以上)时,应及时填写《(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表》(附表),并立 即电话报告院感科(电话:88667227,夜间或节假日报告总值)。 (2)检验科细菌室有关人员发现上述聚集性病例阳性结果,应 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并电话报告院感科负责人。 (3)院感科初步核实以上状况后,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组织 专家进行确认和处理。

3、暴发级别定义与报告程序: (1)一级暴发报告: 报告指标: A、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B、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报告程序: A、临床科室短时间内出现临床征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历,或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现象,并于2小时内报告院感科负责人。 B、院感科组织调查并证实发生以上任一情形时,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由临床医生填写《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表》(附表1),于12小时内由院感科上报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 C、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并组织感染控制、临床救治等方面专家到现场调查。 (2)、二级暴发报告: 报告指标: A、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病例; B、由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C、由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报告程序: A、同一级暴发; B、同上; C、同上。 (3)、三级暴发报告: 报告指标:

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 第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院医务科。 第五条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 第六条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处置专家小组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院内鉴定 第八条医院医疗事故处置专家小组承担我院医疗纠纷鉴定工作,医务科承担日常工作,其程序如下:(一)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科内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 (二)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三)医务科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四)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院内医疗纠纷鉴定。 (五)纠纷发生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有责任配合进行有关医疗事故调查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第九条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鉴定的目的: (一)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小组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意见。 (二)医院有无过错及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纠纷性质的判定,初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

【精编版】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1

【精编版】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1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制度...................................................................... (1) 医疗纠纷的处理制度与流程...................................................................... (6)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 (9)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 (20)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流 程 ..................................................................... . (24)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26)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四章【纠纷评估】 第五章【性质认定】 第六章【经济罚则】 第七章【行政罚则】 第八章【风险基金】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化、 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 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全院各医疗科室、各职能科室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意识, 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医院各项医疗制度。 第三条【预案】医疗纠纷(事故)高危科室,要针对本科医疗纠纷发生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切实可行的本科室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并报医防科备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领导负责制】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 任、各职能科室科长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对其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承担

一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其中关于医疗事故的认定,由最终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或比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医疗纠纷为:医、护、技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引起患者或者家属投诉,导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和(或)对医院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医务部为医疗纠纷处理主管部门。 第四条各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护理规范。 第五条各级医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增强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提高医患沟通技巧。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防范 第六条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第七条院科两级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范,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诚信服务,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八条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第九条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第十条严格执行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严禁推诿病人。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严把消毒、检查、化验、治疗、手术、麻醉等诊疗技术关。各科定期做好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的检查、补充,保证抢救器材处于可以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一条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进行诊疗活动,必须在本院有带教资格的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医疗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知情告知过程,应严谨、客观、科学、完整,与患者或家属谈话签字时,要认真耐心,不简单化,不敷衍了事,不冷淡厌烦,不夸大疗效。并发症及不良后果的应对方案一并知情告知。无执业资格医生、实习医生不得与患者或家属谈知情同意。病情复杂或特殊治疗应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知情告知。重大、高危手术,或应用新治疗方法及实验治疗知情告知时,应有医务科人员介入。 加强对重点病人的沟通,包括:1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 、自费患者。4 、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5 、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6 、

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等。 3、各科应进一步建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疗纠纷的受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院长根据医务部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协调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三)医疗纠纷的鉴定 医院医疗事故技术协调小组承担我院医疗纠纷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部,承担日常工作,其程序如下: 1、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科内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部。 2、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3、医务部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4、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并通知医患双方及有关医疗、医技、护理、管理方面鉴定专家进行医院内的医疗纠纷协调;纠纷复杂者可临时聘请市或学会鉴定专家参与协调。 5、纠纷发生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有责任及义务配合进行有关医疗事故调查及医疗事故协调工作。 6、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鉴定的目的: ⑴医疗事故技术协调小组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意见。 ⑵医院有无过错及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 ⑶纠纷性质的判定,初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 ⑷医疗事故技术协调小组应按情节及后果,认定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科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护士长为科室护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护理记录。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五、对危重、昏迷、瘫痪老人、老年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 、约束带,严防走失、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 ???、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每班交接并登记。 ???、病房的贵重药物由专人保管,加锁,做到帐物相符。 ???、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服。 七、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保持性能良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清点交接。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八、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

人通行安全。加强科室水电管理,不漏水、漏电,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科维修。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九、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加强陪护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发现有可 疑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有效期,保持备用状态。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一、制订并落实护理人员的职业暴露制度。 十二、对于所发生的护理过失,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整改,并上报护理部。 附: (一)输液安全管理 、确保输液用具安全,输注药物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液用具有效期、包装的完整性。如发现不符要求则不可使用。 、药物的安全使用,静脉输液治疗流程中药物的领取、摆药、配置、查对、更换液体等步骤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确保每一个步骤安全才能保证输液的安全。 ?、医嘱查对,药物在使用前必须由 人以上核对医嘱并确认医嘱无误后才能执行。执行医嘱前需转抄好输液巡视卡及配液单,由专人负责摆各种针剂及液体。针剂查对,摆药者须检查每一袋 瓶溶液的质量,根据输液包装不同,采用以下不同检查方法: ??软包装溶液检查方法:一挤二照三倒转四复照: 一挤:双手用力挤压软包装,检查有无渗液,如发现有渗液,说明软包

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仁爱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工作,规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医院的具体工作需要,医院成立医疗纠纷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一、医院医疗纠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 2.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患者; 3.建立和完善投诉的接待和处置程序; 4.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5.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理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教育; 6.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并加强 督促落实。 医疗纠纷预防监管制度

1.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监管,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格遵守医 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 业道德教育。 3.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及时消除隐患。 5.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要按照省卫健委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6.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医疗风险防监管制度 1.医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 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2.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 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八大要素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每一家医院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处理好与坏会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医院的信誉和发展。 医疗纠纷的处理是一门科学,感情代替不了原则,道理代替不了法律。 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正确处理医疗纠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处理医疗纠纷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协商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也是第一环节。它是建造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商也是一门艺术,他能化解矛盾,融合心理,维护双方权益。 医疗纠纷、处理过程可分为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患者投诉“控告期” 此阶段是患者(家属)情绪最难控制,有时甚至失态。怨气、牢骚、愤怒会一股脑的向院方发泄,向医生发威。 此时院方(医生)一定要冷处理。听其言,无声胜有声。 第二阶段:耐心勾合期 院方要和患者(家属)倾心交谈,做好记录,用“规范化语言”回答患者置疑。 此阶段是患者观察院方为他们解决问题是否有诚意的“考验期” 第三阶段:患者争辩期 此期是在院方初步向患者解释后患者仍不满意,为自己疾病的现状和治疗二次争辩。 患者在这一时间里,情绪往往波动很大,如同“对驳公堂”一般。 此阶段院方要耐心听、听其言观其行,冷静对待,泰然处置,静观其辩。 第四阶段:院方对疾病解释期 此阶段是院方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此时的解释至关重要,他关系到调解是否成功。院方是医学界的先生和老师,此刻你应当起到一个传道解惑的大师。 第五阶段:患者三次争辩期(患者置疑期) 此期是患者对自己本身的疾病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仍对自己疾病症状的痛苦感到疑惑不解而再次置疑,但语气较前有了明显缓和,甚至不争,以商议的探讨的口气和院方 对话。 此时院方要讲他的置疑讲深,讲透。 处理好会向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向发展,处理不好问题更严重。 此期双方都是心身疲倦。 第六阶段:责任分担期 责任双方互相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为最后解决实质问题铺垫。 第七阶段:终结期 此期经双方讨价还价,明确责任,事故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在公平、公正的气氛中签好协议书,妥善处理好,双方均满意,气定神闲,握手言和。 把握好每一个阶段的运做,在处理医患纠纷中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有时本来已经处理好,调解好的纠纷到了曲尽剧终收尾结束阶段由于院方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漏洞,甚至一个眼神都会导致整个谈判的破裂,前功尽弃,终结为零,100-1=0的真理再现,矛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精选文档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接待制度目的1.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医1.1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正确及时接待处理好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此制度。 2.范围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各类投诉/纠纷。2.1 3.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3.1 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属)职责4.医务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事故)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4.1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并且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直接介入处理案件复杂、医患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其他任何科室、任何人无解释的权利和义务。 4.2办公室:负责协助医务科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工作。负责接待病人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的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4.3客户服务中心务及环境设施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4.4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制止和平息暴力事件,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务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务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配合警方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4.5责任科室:一般医疗纠纷(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除外)原则上归属各部门处理。病区各科室医疗纠纷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急诊科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设备科科长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行政科长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5.内容 精选文档 5.1医疗投诉受理原则: 5.1.1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5.1.2引导投诉人依法有序投诉的原则: 5.1.3服从上级机关和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原则。一般投诉事件的处理程序。5.2 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客服中心应热情接待前来投诉的病人5.2.1或家属,认真听取投诉人的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对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服务人员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医务科投诉。客服人员根据投诉记录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应5.2.2处理投诉结果。的部门,对需要相关部门做出解释或回应的请相关科室联系来访者。一般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上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5.3 法》。遵循公开、公平、及时、实事求是原则,明确责任、疏导患方,力求合理地解5.4 决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纠纷。 5.5医院设立医务科、门诊客服中心专门接待病人投诉/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事件较复杂的在1575.6医疗纠纷的处理一般情况的要在将处理结果回复患者或沟通。医疗纠纷发生后,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新编版) 为有效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我院医疗纠纷投诉与处理工作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在其未明确定性之前,均属医疗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部门 1、发生医疗纠纷科室,具体由科主任负责。

2、医务科,具体负责人为医务科科长。 3、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为该职能部门负责人。 4、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由医院领导指定。 三、医疗纠纷接待处理程序 1、报告接待程序。 (1)任何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病人直接投诉的,应及时向总值班或医务科等职能部门报告,医务科或其他职能部门、总值班根据投诉或报告情况通知当事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2)科室内部发生医疗纠纷,由当班人员通知科室负责人协调处理。 2、处理程序。 任何医疗纠纷发生后先由当事科室负责协调处理,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科室处理未果的,由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出面处理,职能部门处理调解有困难的,向相关院领导报告,由医院组织处理。 3、处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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