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

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完整版)一般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各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 2.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 术规格响应表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 计权;否则,卖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 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7天以书 面通知买方,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 各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货物交付前的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由卖方承担超过部分责任。 6.单据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时间、数量、质量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

买卖合同范本(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买卖合同 (买方)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200 年月日 合同一般条款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相互理解、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协商制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即双方签订的合 同文本,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附件、附录、补充协议、确认文件以及其它与本合同履行 相关并由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 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货物”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亦被称为“设备”、“产品”、“商 品”、“机器”。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或买方指定的货物将要交付、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 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卖方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 (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 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及保密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2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信息、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 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相对方应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3.3任何一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履行完毕或终止而消灭。 4包装要求

通用合同条款(20200702094959)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 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 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 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 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 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2017年 合同一般条款 制式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帐号:。 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

“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需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时间:2016年月日

合同条款详细版

买卖合同的一般条款及注意事项 (作为买方) 1.买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不要错写、不要写简称,要写全称) 2.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单价(我们一般与对方进行的是工业产品的买卖,工业产品呢你们也知道同一型号不同规格之间的产品名称非常相近,所以这个必须具体注明。); 3.付款金额(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的技术等级或满足我方要求。如果我们购买的货物数量比较大,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向我们提供样品的,最好将样品进行封存,那么之后提供的货物跟样品质量就有一个实际的参照了,万一出现产品瑕疵,就可以指出来具体哪里有问题,但在合同中需要订明“按样品买卖”或“货物质量必须与样品质量一致”,这样的合同也叫样品买卖合同。); 5.运输方式、运费(运费及运输风险的承担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大多数买卖合同对于运输风险不作单独的约定,因为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就决定了运输风险由谁承担及何时转移,下面会谈到我们在合同中怎样约定才能承担最小的运输风险。); 6.交货的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应明确规定,不得含糊,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如3-5日左右发货,本来3-5天就是一个范围、不确定的,3、4、5天都可以,后面又来了“左右”这样一个概数,就把这个发货的期限又扩大了,幸好3-5日这个时间单位小,一般没有多大影响,但如果是3-5个月左右呢,那对方6、7个月之内发货都是正常的了,本来等3-5个月已经是时间很长,没办法的了,真要等上6、7个月的话不是很多事情都被耽搁啦,黄花菜都凉了。交货方式

和交货地点的明确约定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两者密切相关:交货地点确定了,交货方式也就确定了,交货地点是买方指定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送货上门,运费一般由卖方承担,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上门取件,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货地点,而货物又需要运输的,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我们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也就是货物)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运人才能运到买方的情况下,出卖人也只需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这时即认为出卖人已履行了交付义务,因此随之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也就转移给了我们。例:我们向天津的一家A公司购买产品,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可能先要经过汽车运输,再火车运输,转好几转,但A公司只要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汽车运输公司就视为履行了交付义务,货物在途中丢失了、损毁了,A公司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A公司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时候,就视为把货物交付给了我们,所以这个损失要我们买方自己承担了。如果我们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如买方所在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送货上门,不管是A公司自己送货还是找托运公司,只要货物没有到达我们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出现的一切损失我们概不负责,因为卖方没有完成交付货物的义务,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没有转移。)7.验收的标准、时间、方法;(这里所说的验收,是指买受人在接受出卖人交付的货物时,对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接收的行为。对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验收是合同标的物质量责任转移的标志,前面我们谈到,物的灭失风险责任的移转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志的。而在合同责任,物的交付并不表示卖方合同责任的完成,交付只是卖方履行了主要的合同义务,但其对标的物在质量数量等方面的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条款.do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条款 > > 合同号码: > 签约日期: > 签约地点: > > 卖方: > 地址: > 公司属国: > 电传: > 传真: > 电报: > 买方: > 地址: > 公司属国: > 电传: > 传真: > 电报: > >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FOB,或()CFR,或()CIF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以下所述条款: > 1.商品名称: > 2.规格/质量: > 3.单位: > 4.数量:()卖方或()买方可以在数和量上选择多装或少装_____% > 5.单价FOB/CFR/CIF: > 6.总额: > 7.原产地国和制造国: > 8.唛头: > 9.装运 > 9.1.装运时间: > 9.2.装运港(): > 9.3.卸货港(): >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货”运输。 >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船。 >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 10.支付条款: > 10.1支付方式:(由以下方式10.1.1(即期信用证), > 10.1.2(假远期信用证), > 10.1.3(付款交单), > 10.1.4(承兑交单),或 > 10.1.5(汇付)中选择一种() > 10.1.1 即期信用证

>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最早装运期()天前 > ()合同签订后()天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该信用证须由______(银行名称)以()电传,或()电报()传真()信函开具,内容须与合同条款一致。 > 信用证的效期不应早于合同所规定的最晚装船期后( )天。 > 信用证中须包含以下语句“该信用证按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 10.1.2.远期信用证 > 买方须于 > ()合同规定的最早装船期()天前, > ()合同签订后()天内, > 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天后付款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须由_______(银行名称),以()电传,或()电报,()传真或()信函开具,内容须与合同条款一致。 > 信用证的效期不应早于合同所规定的最晚装船期后()天。 > 信用证中须包含以下语句“该信用证按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 10.1.3.付款交单(D/P) > 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给买方开具附属所需单据的即期汇票。买方应在第一次提示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即付款交单。 > 10.1.4. 承兑交单(D/A) > 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随同所需单据开具给买方______后( )天后付款的汇票以便买方承兑。买方将接受汇票及所需单据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即承兑交单。> 10.1.5.汇付 > 买方应于 > ()收到10.2. 节中所规定的单据后()天后, > ()提单签发日()内, > 通过卖方指定的银行,以()T/T(电汇),或()M/T(信汇)或()D/D(票汇)方式,将发票金额付到卖方帐户。 > 10.2.所需单据 > 卖方应准备以下单据提交给买方: > ( l ) 商业发票_______份。 > ( 2 ) 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货人为( )或者( )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注明运费()预付或()到付,通知收货人或 > ( 3 ) 保险单/保险证明 > ( 4 ) 质量检验证/检验报告/化验证明 > ( 5 ) 原产地证/表格A > ( 6 ) 装箱单/重量单/数量单 > ( 7 ) 装船通知/装运通告 > > ( 8 ) 以下其它单据: > 10.3.银行费用 > 根据上述10.1.款中的支付方式,买方将承担在以下银行所属国所发生的一切银行

专用合同条款分析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4 监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资质类别和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 2.5 设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资质类别和等级:________________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施工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用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建设过程中的所有临设用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包人对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_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_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满足本工程的安全生产。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 中标通知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函及其附录(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⑷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 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______

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核心内容:技术服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包括:技术服务的项目名称;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和工作条件等八大方面。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详细介绍。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承担因开展这方面的服务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和被服务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项目名称。 服务的项目名称应当反映出技术服务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一定要与服务的内容一致。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 本条规范的是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特征和具体要求,应明确完成技术服务的具体做法,如产品设计、工艺编程、技术鉴定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合同中应明确,没有明确的,应在委托人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的时间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这项技术服务的最终时间,在规定时间届满时,被委托人应向委托人移交技术服务的报告书,方式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服务项目完成应采用的手段,如产品结构设计、测试分析、生产线调试等。 四、工作条件。

是指委托方应向被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阐明委托技术服务要解决的问题,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数据及相关文件。 五、验收标准。 委托的技术项目完成后,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因此,合同中应约定被委托人对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服务项目应达到国标、部标或行标,并按规定的要求如:专家评估、专家鉴定会鉴定等验收办法。 六、报酬支付的方式。 报酬支付的方式指委托人支付被委托人的酬金,双方可以约定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完成后分期支付、服务过程中分阶段支付等方式外,还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应履行的义务,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如果约定诉讼解决,其他方式可以不进行,如果约定其他几种之一的解决方式,双方达不到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一般货物销售合同示范条款(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351-29 一般货物销售合同示范条 款(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一般货物销售合同示范条款(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供德中两国公司之间货物销售使用)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 ]FOB或[ ]CFR 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 4、数量: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的损溢,由[ ]卖方或[ ]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 7、原产国及生产国: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最新版)

XXX有限公司 (“采购商”) 与 (“供应商”) 的 购销合同一般条款 年月,上海

目录 1. 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2. 定义及解释 3. 货物概况及标准 4. 货款结算与支付 5. 货物交付、包装及运输 6. 货物送达确认、检验与质量异议处理 7.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8. 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 9. 知识产权 10. 保密 11. 通知 12. 保险 13. 不可抗力 14. 责任与补偿

15. 协议期间及终止 16.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7. 其他 第一条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本合同旨在确定采购商购买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所涉之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及基本条件。 1.2 除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达成合意以外,本合同适用于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单项购销交易,适用于各个别订单。 第二条定义及解释 2.1 在本合同中,除与上下文不符或有其他特别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订单”指采购商向供应商出具的、并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据此提供货物的书面单据,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订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

(2)“报价单”指供应商向采购商出具的向采购商提供货物的报价,包括该单据所记载、所附属的其他一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 (3)“货物”指各订单中所描述并确定的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各类产品。(4)“单价”指含税的货物价格。 (5)“关联方”指控股采购商,或由采购商控股、采购商的母公司控股,或是采购商的母公司与采购商共同控股/被控股的任何公司或者合法实体(本合同项下“控股”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和/或股本或者此类其他关系,能够构成实际上的控制)。 2.2 合同中的标题仅为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合同中任何及所有条款的含义、释义或结构的组成部分,也不对其产生任何影响。 第三条货物概况及标准 3.1 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交货期限与地点等,根据购销合同特别条款或经双方确认的订单确定。 3.2 采购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单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供供应商确认,供应商应自收到订单之日起【】个工作日书面确认该采购订单,若在该期限内未进行书面确认的,除采购商明确表示订单继续有效外,该采购订单自动失效。

第六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基本条款(一)

第六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基本条款(一)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掌握合同中有关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写作技巧、运输标志及定牌生产和中性包装等问题、掌握国际货物运输采用的几种运输方式,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如何拟订,以及如何运用好有关装运单据,重点讲述海洋运输方式中的相关问题、掌握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 二、教学要求 1. 掌握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2. 掌握合同中有关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写作技巧、运输标志及定牌生产和中性包装等问题; 3. 了解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方式、重点掌握海洋运输、掌握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了解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4. 掌握中国《中国海运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期限;了解伦敦保险协会现行的《协会货物条款》的基本内容;了解保险单证的种类及其法律效力 三、参考书目 1. 尹忠明,《国际贸易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 2.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 3.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 4. 金镝、朱芸,《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操作教程》,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年 5.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商务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全国外贸跟单员培训认证考试复习指南》,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 年 四、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 1. 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 2. 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3. 掌握合同中有关商品品质、数量、包装条款的写作技巧;

专用合同条款范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 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 (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 (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9)其他: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合同一般条款(政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一般条款(政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2010年6月30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04110020365的谈判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见附件1 货物型号:见附件1 生产厂家:见附件1 货物原产地:见附件1 货物数量:见附件1 货物单价:见附件1 货物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 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白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2010年月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并于2010年月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供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政府采购行政监督委员会可到场协同监督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政府采购中心存档备查。 七、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的货款。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日期从合同送至政府采购中心签收后第二日起开始 计算,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账号:。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 装好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余款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日内支付,如有设备质量或其他问题需延期支付余款的, 需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函告供方和天津市政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合同范本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

买卖合同质量保证 【篇一:买卖合同条款】 篇一:买卖合同(安装调试条款版)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将下列货物出售给甲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信守:以上价格含%增值税以及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培训、保险费等费用。 二、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供货物应为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保证该货物的制造与 安装符合原厂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设备制造与安装国家标准、安 全规范、技术条件,符合行业标准并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为:。 2、若双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没有约定,则以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为准;若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 为准;若甲方对所提供货物质量技术有特别说明,还应满足特别说 明要求。 三、货物包装 1、乙方应对货物妥善包装,符合运输中的防潮、防锈、防震等要求,确保货物不受损坏;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费用 由乙方承担。 2、包装不回收,不计价。 四、货物运输及交付 1、乙方暂定于年月日到货并进场安装;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通知可进场安装后日 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具体的安装调试培训地点为:。经甲方正式 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付;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全套技术材料及其他资料随货交付甲方,包 括但不限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 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厂出具的质量保修卡及技术说明文件等。五、货款支付

专用合同协议书条款

专用合同协议书条款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发包人: 监理人:(监理单位全称)。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工程和设备 永久工程:。 临时工程:施工供水、供电、临时施工用房及设施。 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永久占地: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日期 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其他 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下述条款为合同一般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确定名称的方法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以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上的名称为准;自然 人应当以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为准。 (二)标的 十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禁止的行为或 者禁止流通物不得作为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主要有财产、行为和工作成果。 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所谓有形财产是具有一定实物形态且具备价值及使用 价值的客观实体,如货币、房产等。所谓无形财产,是不具实物形态但具备价值及使用价 值的财产,如电力、著作权、发明专利权等。 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种以特定工作成果一一即工程项目为标的的合同。 (三)数量 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 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 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四)质量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至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次免费产品使用培训(安装除外),并提供次免费调试。 (五)价款或酬金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款或者酬金的条款通常涉及金额、计价模式、计价规则、调价安排、支付安排等内容。 (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履行期限条款是那些约定施工期或者提交成果的条款。 2.履行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条款内容相对容易确定,即项目所在地。 3.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办法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条款,即为履行方式条款。 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三)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是在仲裁与诉讼之间作选择。 这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区别。只有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才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否有效存在,是判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体育器材、部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体育器材),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7“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一般条款适用于不被合同其他部分规定所取代的范围。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知识产权 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以及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7.运输标记 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 1 1.1.2.2发包人: 地址:邮政编码: 2 1.1.2.6监理人: 地址:邮政编码: 3 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① 4 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6 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 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②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 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13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或增加收益的%给予奖励 ①缺陷责任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②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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