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标准DIN+30670

德国工业标准DIN+30670
德国工业标准DIN+30670

德国工业标准DIN 30670-1991

钢管和管件的聚乙烯涂敷层

1.适用范围和目的

1.1本标准指明了在符合DIN2448或DIN2458标准的埋地钢管上进行挤出或熔融涂敷

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确保涂敷质量。采用普通型涂敷(N)时,符合本标准的管道适于在温度高达50℃的条件下连续使用,采用特殊型涂敷(S)时,管道使用环境温度可高达70℃。在本标准中,“钢管”一词也包括钢制管件。

2.定义

2.1压痕硬度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涂敷层的抗针入指标。

2.2 光老化

是聚乙烯人工老化的一种。方法是:升高温度,使氙试验装置内保持预定湿度,然后以规定量的氙弧辐照,使聚乙烯老化。

2.3 最小涂敷厚度

涂敷层任何位置上都必须保证的最低厚度。

2.4 涂敷连续性

涂敷连续性的定义为涂敷层没有任何缺陷,例如裂纹或漏点。

2.5 断裂伸长率

聚乙烯涂层试样断裂时,两标记间的增长距与两标记原长的比值。

3.6 剥离强度

在指定条件下,从钢管上剥离试件所需的力。

3.7 冲击强度

在指定条件下,涂敷层所能承受的冲击强度。

3.8 涂敷层的电阻率

涂敷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电阻值。

3.9 耐热老化

在指定的温度和时间内,受热空气作用而出现的人工老化。

3.标志

应根据涂敷层属于普通型(N)或加强型(S),以及涂敷层的厚度为正常(n)或加厚(v)给涂敷层做标志,方法如下:

涂敷层 DIN 30670 - N-n

涂敷层 DIN 30670 - N-v

涂敷层 DIN 30670 - S-n

涂敷层 DIN 30670 - S-v

4.要求

4.1对钢管表面的要求

涂敷前,必须除掉钢管表面上的灰尘、油脂、焊渣和水分,并按DIN 55 928第4部分定义的标准等级Sa 2 ?进行喷砂处理。

4.2对涂敷层的要求

4.2.1 最小厚度

最小涂敷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如果涂敷层需要承受特别高的机械应力,那么其最小厚度应比上述值高0.7mm (“加强型”(v))。

在每1米长的钢管上,涂敷厚度允许比要求的最小值低10%,但这种厚度较低的区域面积不得超过5cm2。

除非用户另有要求,直径小于500的钢管,管端50mm以内不能有胶粘剂,直径大于500的钢管,管端100mm内不能有胶粘剂。

如果用户无特别要求,管端无涂敷部分的长度不能超过150毫米。

4.2.2 连续性

外涂层应具有连续性(即无漏点)。如果电火花试验(参见条款 5.3.2)证明无漏点,说明涂敷达到要求。

4.2.3剥离强度

按照条款5.3.3的要求,在涂敷后24小时内对涂敷层进行试验,平均剥离强度应当为:

a)试验温度为(20±5)℃时,试件宽度上每cm至少为35N;

b)试验温度为(50±5) ℃时,N型涂敷层的剥离强度至少应达15N/cm,S型涂

敷层的剥离强度至少应达25N/cm。

4.2.4冲击强度

按照条款5.3.4的要求进行试验,要求涂敷层在承受30次冲击后,用电火花检测时不能出现漏点。

4.2.5 压痕硬度

根据条款5.3.5进行试验时,当温度为(23±2)℃时,N型涂敷层的针入深度不大于

0.2mm,温度为(50±2) ℃时,针入深度不得大于0.3mm。S型涂敷层在(70±2) ℃

的温度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针入深度不应超过0.3mm。

4.2.6断裂伸长率

按照条款5.3.6进行试验时,断裂伸长率不得低于200%。

4.2.7 体积电阻率

按照条款5.3.7进行试验,在将试件浸泡在试验介质中100天后,涂敷层电阻率不应低于108Ωm2。

如果浸泡70天后的电阻率仅比浸泡100天后的容许值大一个数量级,那么,浸泡100天后的电阻与浸泡70天后的电阻之比不应小于0.8。

4.2.8 耐热老化

按照本标准条款5.3.8进行试验,在受热作用后,与初始值比较,试样熔融指数的偏差量最多不超过35%。

4.2.9 光老化

按照本标准条款5.3.9进行试验,在受热作用后,与初始值比较,试样熔融指数的偏差量最多不超过35%。

5.试验

5.1 概述

由制造厂或公认的材料试验部门负责进行试验。

制造厂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条款4.1.1、4.1.2和4.2.1至4.2.3的要求。厂家应至少每3年一次,按照条款4.2.6至4.2.9的要求为每种涂敷原料和涂敷工艺出具证明。

除非下文另有说明,本文中的“样品”应理解为钢管或管段。

5.2 试验文件

协议主题中应包含签发DIN 50049检验文件的有关内容。

5.3 程序

5.3.1 涂敷厚度

测定涂敷厚度时,应在管上沿轴向和周向均匀地选择测量点,并使用非破坏性的方法(如磁性测厚仪)进行测量,测量误差不超过±10%。

5.3.2 连续性

应使用符合DIN VDE 0433第二部分规定的高压设备,采用电火花试验判定涂敷的连续性。电压通过球形火花隙施加。测试电压应为25kv。试验时,电极(如金属刷)应触及涂敷表面,否则,两者之间的气隙会造成测试失误。

如果涂敷层上存在漏点,则会产生火花,或者测试设备发出信号。

注意:电火花试验的目的是探明涂敷层存在的不连续点,而不用来测试连续涂敷表面的击穿电阻。

5.3.3 剥离强度

选择图1和图2中的设备或类似设备确定涂敷层的剥离强度。涂敷层应以10mm/分钟的速度剥离,剥离方向应与钢管表面垂直。在(20±5)℃和(50±5)℃条件下,应分别对三个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一个样品未达到要求,则应另外选取5个试件进行试验,结果必需全都符合要求。

使用带双联电机的锯子在涂敷层上沿钢管周向作切口,切口深及钢管表面,其宽度至少为20mm,但不超过50mm。另外再作一个切口与原先的切口垂直。将大约20mm长的试件拉离钢管表面。除了最初和最后的20mm试件外,应使用测力计对剥离试件所需的力进行测量和计录。取得的平均值应以N(牛顿)为单位。在试验过程中,施加的拉力(在剥离模式中)比条款4.2.3的规定值低25%以上的阶段(长度定义为25mm)均不纳入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在(50±5)℃的温度下进行试验时,应按上述方法切割样品,并将其加热到约60℃,同时使用诸如快速反应接触式温度计对试件表面进行连续监控。当温度下降至55℃时应立即开始记录测量结果,在温度降至45℃前应结束试验。

5.3.4 冲击强度

进行冲击试验时,让直径为25毫米的球头落到试件上,试件必须进行固定,防止其在冲击作用下发生弯曲。试验温度应为(23±2)℃,下落高度约为1米。冲击能E=(5·φ)J/毫米厚度,允差5%。参数φ(参见表2)为管子弧度影响系数,可通过改变落重或落高将冲击能量降低此数值。

表 2

应对落重进行引导,以尽可能减少磨擦,并使下落点位于管子上的适当位置。

管子应承受30次冲击,两个冲击点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30mm。随后,应使用25kv的测试电压检查是否有漏点出现。

5.3.5 压痕硬度

对三个试件进行压痕硬度试验,试件取至涂敷层,厚度不超过2mm。除去试件上的胶粘剂。(可能需要刮磨试件背面,以便获得所需的厚度。)如果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就应另取5个试样进行试验,5次试验都必须成功。

压痕仪应为一根250g金属棒,可以额外附加重量。在金属棒下端中央应安装一根直径为 1.8mm(面积为 2.5mm2)的平头金属钉。该装置总重应为 2.5kg(对应压力为10N/mm2)。

测量压痕深度时,必须使用带刻度的针入仪,测量误差应小于0.1mm。

试验应在(23±2)℃和(50±2)℃的温度下进行。如果涂敷层为特殊型,较高的温度应采用(70±2)℃,如果必要,可以采用水浴,并对水浴温度进行控制。

试件在试验温度下放置一个小时后,将压痕仪(不附加重量)缓慢而小心地放到试件上,并在5秒钟内在针入仪上设置零点。随后,将附加重量施加到压痕仪上,24小时后,在针入仪上读取针入值。

5.3.6 断裂伸长率

从3 根管子上截取试样进行断裂伸长率试验,每根管子上需要截取5个试样。试样应采用DIN 53 455中指明的3号(如果需要,尺寸可以为3号样本的一半)或4号样本的样式。每根管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

如为挤出式涂敷,应将胶粘剂中和或将钢管加热后截取试样,加热温度最高不超过80℃。熔融涂敷的涂层,需要将管子加热至最高100℃才能需截取试样。

试验应按DIN53 455的规定,在(23±2)℃的温度下进行,拉伸速度为50毫米/分钟,尺寸仅为一半的试件,拉伸速度为25mm/分钟。

5.3.7 涂敷层电阻率

对三个试件进行试验,试件的测试面积不得小于0.03m2,三个试件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试验介质采用浓度为0.1mol/l的氯化钠溶液。试验设备包括一个表面积不小于10cm2的反电极、一个输出电压不低于50伏的直流电源、一个安培表和一个伏特计。在(23±2)℃的温度下,将试件在介质中浸泡100天。浸泡方法可选择以下一种:

a)将钢管水平放置在一个塑料容器内,容器侧部开口,大小适当。容器壁与试件

之间使用不导电材料隔离。将试验介质倾入其中,介质至少应浸没100mm长的管子。

b)用不导电的胶粘剂将塑料管段与样品(管子或管段)粘合。在塑料管段中注入

试验介质。

c)用不导电材料将管的一端密封,使钢质表面不能与试验介质接触。将管子垂直

置入盛有试验介质的容器中。可以将管子从试验介质中取出,并用电解质溶液浸泡,测试电阻率。

在测试电阻率前,应先测试涂敷层的连续性(参见本标准条款5.3.2)。

测量时,应将直流电源的正极与钢管连接,将负极与反电极连接,接着将其没入试验介质中。由下式可以算出涂敷层体积电阻率r u,其单位为Ωm2:

U·S

r u=

I

式中

U为反电极与钢管间的电压,单位为V;

S为试验表面面积,单位为m2;

I为通过涂敷层的电流强度,单位为安培。

如果在试验表面与管端的钢材之间的表面上没有明显的电流泄漏,那么,通过直流电源的电流与流经涂敷层的电流相等。当测出的电流强度I较大时,必须按DIN VDE 0303第三部分的规定,将泄漏电流接地。只有当泄漏电流的强度远远低于I值时,测量结果方才正确。

5.3.8 耐热老化

进行耐热老化试验需要使用一个带强制循环装置的加热炉。将试件从涂敷层上取下并除去胶粘剂后,厚度不应超过2mm。(可能需要打磨试件背面以获取所需的厚度。)N型试件应在100℃的温度中放置100天(2400小时),S型试件应放置200天(4800小时)。

每400小时应将试件取出加热炉,根据DIN 53 735确定熔体流动速率,N型涂敷采用其中的试验条件D,S型涂敷采用其中的试验条件T。

5.3.9 光老化

按照DIN 53 387中试验条件1-A-X的要求,将试件置于氙弧试验装置中按指定的时间长度进行辐照,同时使湿度保持稳定,这样可以确定试件熔体流动速率的变化情况,由此能够确定涂敷层的抗光老化能力。

取样应根据DIN 53 735的规定进行,N型涂敷采用其中的试验条件D,S型涂敷采用其中的试验条件T。将试件从涂敷层上取下并除去胶粘剂后,厚度不应超过2mm。(可能需要打磨试件背面以获取所需的厚度。)

进行辐照前和进行1.2G/J/m2的辐照后,应根据DIN 53 735的要求确定熔体流动速率。

辐照总强度达到7GJ/m2后,应对光老化情况进行评估。

6.标记

本标准中所指的钢管都应具备清晰永久的标记,标记中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工厂商标或注册商标

b)DIN标准号。

c)表明涂敷类型(N或S)和厚度(n或v)的符号(参见条款3)。例如:

(商标)- PE涂敷 DIN 30 670 - N-n

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在技术和经济进步上决定着汽车制造及其配套工业的未来.必须从经济合理的观点去考虑由许多分过程组成的整个生产过程,以使质量、时间和成本达到最佳姿态。因此,VDA 提出了如下汽车工业质量指南: 在过程链中,用产品审核来反映内部/外部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水平。 根据由产品审核了解到的有关质量水平的情况,可以对生产过程甚至是质量体系下结论。 产品审核得到的信息用于顾客和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过程(KVP )。 本标准的表达贴近实际,容易理解。 产品审核的策划者及进行产品审核的审核员可以本标准为操作指南. 本标准采纳了一些实例以完善对产品审核的论述。 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VDA6) Quali ?ttsstandard der Deutschen Automobilindustrie(VDA6) VDA6 质量审核的 基本准则 Grundlagen f ür Qualit ?tsaudits 审核与认证 Auditierung und Zertifizierung VDA6 质量体系审核 第1部分 QM-Systemaudit VDA6 质量体系审核 第2部分 QM-Systemaudit 服务Dienstleistung VDA6 过程审核Proze ?audit 第3部分 VDA6 质量体系审核QM-Systemaudit 第4部分 生产设备Produktion VDA6 产品审核 第5部分 PRODUKTAUDIT VDA6 服务审核 第6部分 Dienstleistungsaudit

前言 1引言 2概念解释及产品审核的目的 2.1.概念解释 2。1.1质量审核(根据ISO8402:1994) 2。1。2产品(根据ISO8402:1994) 2。1。3产品审核 2.2目的 3 汽车制造厂及其供方的产品审核3.1 产品审核与其他审核方式及检验的区别3.2 产品审核流程 4 产品审核的筹备策划 4。1前提和职责 4.2审核大纲 4。3参考资料 4.4检验方法和检测器具 4.5审核员的资格 5产品审核提问表 5.1概述 5.2针对产品实体检验的提问 5.2.1研究所有资料 5.2。2随机抽样 6 产品审核的实施 6.1实施职责 6。2处理 6.3报告(纪要) 7 数据分析及缺陷原因调查 8 产品审核结果的评定 9 产品审核报告

德国工业标准

看看我这个单子里你需要哪个,给我个列 表。 国外标准\德国工业标准[DIN] (0 folders, 886 files, 452.57 MB, 452.57 MB in total.) CONE.pdf 2.54 MB DIN 2512.2513.2514.2519.2526.2559.pdf 112.19 KB DIN 2565~2569.pdf 153.43 KB DIN-A.PDF 1.80 MB DIN1.pdf 306.89 KB DIN10002.pdf 1.26 MB DIN10029.pdf 1.61 MB DIN1013.pdf 105.01 KB DIN1014.pdf 55.50 KB DIN10163.pdf 734.20 KB DIN1017.pdf 507.53 KB DIN1018.pdf 208.56 KB DIN1019.pdf 246.86 KB DIN1022.pdf 113.39 KB DIN1024.pdf 73.95 KB DIN1025.pdf 1.30 MB DIN1025B.pdf 1.17 MB DIN1026.pdf 232.76 KB DIN1026n.pdf 217.89 KB DIN1027.pdf 244.46 KB DIN1028.pdf 420.52 KB DIN1028B.pdf 730.30 KB DIN1029.pdf 440.03 KB DIN1029B.pdf 332.50 KB DIN103.pdf 725.27 KB DIN1142.pdf 70.87 KB DIN116.pdf 181.58 KB DIN1219.pdf 0.97 MB DIN125.pdf 816.72 KB DIN126.pdf 40.50 KB DIN127.pdf 226.93 KB DIN127B.pdf 171.95 KB DIN128.pdf 119.49 KB DIN1282.pdf 70.77 KB DIN1283.pdf 58.59 KB DIN13.pdf 83.41 KB DIN133.pdf 75.70 KB DIN1353.pdf 196.94 KB DIN137.pdf 201.57 KB DIN138.pdf 467.09 KB DIN13B.pdf 5.77 MB DIN13C.pdf 7.49 MB DIN14.pdf 422.23 KB DIN1410.pdf 151.47 KB DIN1433.pdf 299.97 KB DIN1434.pdf 293.25 KB DIN1435.pdf 313.79 KB DIN1435B.pdf 180.93 KB DIN1436.pdf 304.03 KB DIN1440.pdf 75.97 KB DIN1441.pdf 63.12 KB DIN1441B.pdf 52.18 KB DIN1444.pdf 346.87 KB DIN1445.pdf 174.52 KB DIN1448.pdf 138.78 KB DIN1471.pdf 250.79 KB DIN1473.pdf 86.21 KB DIN1476.pdf 306.71 KB DIN1478.pdf 154.80 KB DIN1479.pdf 107.71 KB DIN1481.pdf 373.50 KB DIN1498.pdf 212.96 KB DIN1499.pdf 282.28 KB

丹麦综合能源服务实践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丹麦综合能源服务实践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能源产业肩负着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推动环境保护等新使命。在此背景下,传统能源系统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亟需改变。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成为我国落实“能源消费高效化,能源供应多元化,能源技术低碳化,能源体制市场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已践行综合能源实践探索的国家/区域中,丹麦的发展经验独具特色,且对我国有较强的参考作用。首先,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经过数十年的高速发展,丹麦是世界公认的风电大国,而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世界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风电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在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方面,两国都对风能给予了很高的期待。中国未来的综合能源系统也必将和丹麦面临同样的难题,即如何将波动性大的风能集成到综合能源系统中,并实现对风能稳定和高效地利用。 其次,在推动综合能源服务的建设方面,丹麦在政府层面由丹麦能源署(Danish Energy Agency)负责制定和推动相关的政策与法规,而在企业层面则是由丹麦国家电网公司(Energinet)承担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的主要任务。这一点与我国情况类似,两国都是在政府的政策文件指导下,由大型国有能源企业负责在前期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发展。在有关综合能源服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可以参考丹麦政府的成功经验,而丹麦国家电网公司在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以及制定相关商业策略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国有能源企业,特别是电网公司借鉴。 能源转型催生综合能源服务 丹麦的能源转型 丹麦的自然资源比较贫乏,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前,丹麦的能源自给率不到2%,且超过90%的能源供应依赖于进口石油。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受其单一的能源结构影响,丹麦的经济受到了剧烈冲击,丹麦政府因此意识到了能源自给自足的重要性,以保障能源供应为首要目标开启了第一次能源转型。到本世纪初,随着对北海油气田的大力开发以及增加煤炭的使用,丹麦的能源自

VDA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

VDA——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 VDA QMC 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质量管理中心 《汽车工业质量丛书》第六卷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由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编着 IQM科美于1999年9月组织了第四版定稿委员会朱兆毅先生担任责任主编 参加定稿委员会的企业有: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暨中国质量体系中心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天合(苏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T?V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暨T?V南德意志集团 德国莱茵技术监督协会中国集团 德国大众汽车集团 VDA QMC(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质量管理中心)于

1999年7月授权德国IQM上海科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科美) 全权翻译、出版、销售全套VDA-QAL丛书(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丛书)。 要素提问表(U部分:企业领导) 01管理职责

实施管理评审:毎年不少于 一次。评价内容: 质量状况报告 定期的质量会议(发生和决 了那些问题,以及效果) 与规定相比的目标特性值 内审报告以及整改措施 持续改进过程的状态 产品和过程分析的结果以 及纠正措施 有关顾客满意度的报告02质量体系

组织结构 /岗位人事安排·企业中所有影响质量的实施程序(对所有要素的阐述)·质量体系文件的更新/换版 质量体系的描述 跨部门的质量活动 各部门的质量改进目标 相应的培训、讲座、出版物 员工职责分工表 制定项目规范(程序文件) 方案设计/立项 项目开发 对项目任务分工的描述 生产过程 使用 用后处置 先期质量策划: 产品策划 管理和作业策划 编质量计划 作出质量改进的规定

德国质量管理制度介绍1完整篇.doc

德国质量管理制度介绍1 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德国产品成为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奔驰、宝马、博世、西门子……这一系列的德国品牌,不仅世界知名,而且无一不是品质的保证。德国制造为何质量那么好,原因有很多。然而归根结底还是依靠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使“德国制造”长盛不衰,享誉世界。 完善的管理体系 当然,德国产品质量信誉的背后,依靠的绝不仅仅是发现质量问题后的召回制度,更重要的是德国在加强出口产品安全管理方面所依赖的一整套管理机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制度体系。 目前德国工业产品中有一半销往国外,全国近1/3的就业岗位都来源于出口行业,德国经济是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出口管理部门在政府机构中占有重要位置。德国对外贸易归联邦经济部主管,下设专门的对外贸易办公室。产品质量的管理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和质检部门等,半官方的德国工商总会、中小企业联合会等在全球都建有庞大的联系网络。此外,相关立法机构、行业标准化机构、质量认证机构等在海外产品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出口产品安全管理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例如《设备安全法》、《产品安全法》、《食品法》等。以食品安全为例,目前德国是世界第四大食品出口国,饮食业出口约占制成品出口总额的13%。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涉及全部食品产业链,包括植物保

护、动物健康、善待动物的饲养方式、食品标签标识等。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食品卫生管理条例》、《HACCP 方案》、《指导性政策》,它们互相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础。德国所有的出口食品包装的标签上都注明商标、食品成分和有效期,还有有关商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实际上早在1879年,德国就制定了《食品法》。目前实行的《食品法》包罗万象,所列条款多达几十万个,并且国家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这 都成为德国出口食品产品安全的根本保障。中国貌似也有,每个地 方政府和县级政府都设有食品药品监督局,不过貌似形同摆 设。重要的不是模仿制度,而是实施有效的制度外联监督,评 价管理制度,公务员自上而下的责任感。 德国行业标准化组织中国也有,不过其实质工作目标效率,实施成果并不显著,强调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恩替,要深入思考,挖掘潜在原因。加大执法,绩效考核等监督行为。在产品质量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标准 化组织工作的依据正是国家颁布的各项行业法规,将本已数十万条的行业法规转化为具体的业内标准,这些标准又成为认证机构质量认证和企业生产的依据。

最新德国汽车及零部件工业的现状和特点

德国汽车及零部件工业的现状和特点

德国汽车及零部件工业的现状和特点[zt] 1、德国汽车工业现状: 德国汽车工业是德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德国七分之一的就业岗位、四分之一的税收收入依赖于汽车工业和相关产业。2004年全年销售再创新高,达2277.66亿欧元,比上年增长了9.1%;国内汽车生产连续第七年超过500万辆大关,巩固了其全球第三大汽车生产国的地位;在巩固国内生产的同时,德国各大汽车厂家继续加紧实施全球化战略,加大在全球尤其是汽车市场增长较快的亚洲和东欧地区的投资,扩大海外生产规模。中国是德国汽车工业海外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大众和奥迪公司早已扎根中国,宝马和戴姆勒-克莱斯勒也纷纷在中国投资生产高档系列轿车。2003年宝马公司在中国的工厂正式投产,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与中国合资生产高档轿车和商用车两个项目即将投产。目前中国生产的轿车中,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约占30%,居首位。 2004年全球汽车市场形势良好,但原材料价格飞涨,全年欧元持续走强,对德国汽车出口产生很大影响。德国汽车工业再次经受住了考验,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汽车392.4万辆,比上年增长了0.8%。其中,轿车出口366.65万辆,增长了0.3%;商用车出口25.75万辆,增长了8%。2004年德国汽车出口率为70.5%,比上年下降了0.7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国内需求增加。 海外市场对德国汽车工业日益重要。欧洲,特别是西欧,仍是德国汽车最主要的销售市场。德国汽车在欧洲汽车市场的占有率将近一半,柴油汽车表现尤为突出。在竞争激烈的高档车领域,德国汽车占十分之七,大众公司在欧洲仍稳居第一。 2、中德汽车配件市场状况: 德国汽配行业在2004年一如既往,发展态势良好。德汽车工业海外布局强大,汽车配置越来越高,汽车电子配置不断增加,这些都使德汽配行业大受其益。2004年汽配行业实现销售收入654亿欧元,比上年增长了10%,也达到新的历史水平。其中,国内销售381亿欧元,增长8%,出口273亿欧元,增长11%,均明显超过上年的水平。2004年德汽配出口占行业销售总额的41.8%,为历史最好。 2004年德国汽车生产企业的加工深度进一步降低,更多的加工和研发任务转移给了汽配企业。过去6年里,德国汽配工业的销售增长幅度均超过汽车生产厂商,但销售额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型或跨国汽配企业,如博世、大陆、ZF、蒂森?克虏伯、西门子VDO、巴斯夫、及Hella等。 2004年德汽配行业销售增长了9%,达654亿欧元,取得了新的最好成绩。其中,国内市场销售约381亿欧元,增8%;出口273亿欧元,增11%,占整个销售额的42%,比上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汽配行业从业人员32.93万人,占整个汽车工业从业人员的40%;其中新增2000人,基本上平衡了汽车生产企业2004年裁减的人数。 德汽配行业成功的基础是企业不断的技术创新,灵活并注重实施全球化战略。特别是全球化战略方面,德国汽配行业扎根市场、贴近用户,全球布局,充分利用各地有利资源,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

DIN66065德国标准

德国工业标准研究所,家用品标准化委员会(NHW) 德国工业标准铁制品厂、板材、金属制品标准化委员会 德国工业标准产品适用性委员会(Agt) (DIN为德国工业标准——译者注)DIN66065 1、使用范围 它适用于压力密封的,配备有阀门的压力锅,其体积中达成12升,在加热前承受的压力不得超过去1.8巴 2、用途 这一标准规定了评估压力锅适用性的一些基本要求,诸如安全技术要求及相应的检验工艺,以避免使用压力锅锅体事故的发生。 3、概念 3.1体积 压力锅的体积是指包括锅盖在内的锅的总体积。 3.2额定容量 压力锅的额定容量是指除锅盖以外的锅的容量。 3.3压力 3.3.1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是符合某一工作压力指示的压力。 注意:这一压力是按照一种工作压力级别规定来划分的,每个压力锅都可适应多个级别的压力。 3.3.2准许工作压力 准许工作压力是为了安全而特别规定的工作压力的最高值,它受到第一安全装置的限制。 4.基本要求 4.1额定容量 额定容量只能在生产商说明的数值±7%以内浮动。 4.2耐温交变性能 由钢制成,搪瓷表层的压力锅,在进行第6.1.1项检验时,其中级而温交变性能至少要达到280°C。 4.3抗击强度 由钢制成,搪瓷表的压力锅,在进行第6.1.2项检验时,其锅内表层瓷必须能承受至少20N的弹性冲力而没有损坏。搪瓷表层由于(弹簧)撞针留下的轻微刮痕不属于损

坏。 4.4涂瓷 搪瓷表面必须符合DIN51031和DIN51032的规定。 4.5底部构造 压力锅底部构造必须符合DIN44904的规定,另外,在进行第6.2.3、第6.2.4和第6.4.3项检验时,底部不能发现有向外的突起,这一要求不适用于明火上的压力锅。 5、安全技术要求 5.1承受压力,有橡胶弹性的功能部件。 5.1.1抗油性 在进行第6.3.1项检验进,检验样品的重量增幅不得超过20%。 5.1.2特性 有橡胶弹性的功能部件的使用寿命有限,使用通过了第6.3.2项检验的这一部件,又能通过第5.2项检测,这一部件才是安全有效的。 5.2压力指示及安全装置 5.2.1每个压力锅都必须装配有能以光学和(或)声学方式显示压力锅的工作压力并使压力锅保持人们所希望的压力的装置,压力锅在工作压力达到最大时能承受的压力不超过1.2巴,(100Kpa)。 5.2.2每个压力锅必须装配有第一安全装置,它能显示出压力锅的允许工作压力未超出其1.8巴(180Kpa),第一安全装置可以和第5.2.1项装置组成一个整体。 按第6.4.2项检验。 5.2.3每个压力锅都必须装配有第二安全装置以防超压,第二安全装置在运行和安装上都有与第5.2.1项和第5.2.2项的装置无关,它按照另一个运行规律工作,不会因为蒸煮的材料不同而不起作用。这一装置的运行可以停顿,也可以再继续,第二安全装置必须在第一安全装置封闭后,压力最大达到3巴时要起动,第二安全装置可以(必须)保证,家庭日用烹饪用具在继续加热时,蒸汽压力不超过3巴。 第一安全装置或第二安全装置上必须要有在不同状态下的入汽口,因为第二安全科协同时又影响盖子的密封情况,所以此入汽口通常照第6.4.3项检验。 5.2.4第一安全装置和第二安全装置中可拆卸的部件,其构造应该是即使用权在安装错误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安全,或者在进行第 6.4.4项检验时不会造成大于0.04巴的压力。 5.3把手 5.3.1数量 压力锅锅身上都必须装配有两个把手。

国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借鉴及启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f7444672.html, 国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借鉴及启示 作者:朱震宇 来源:《中国市场》2010年第13期 [摘要]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 现有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最后对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启示进行 了探索,以此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太阳能光伏;发展政策;借鉴;启示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13-0076-03 1 国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一个全球性产业,在目前的国内市场还没有成熟,主要是集中在发达国家。近几年国际上光伏发电快速发展,2007年全球太阳能新装容量达2826MWp,其中德国约占47%,西班牙约占23%,日本约占8%,美国约占8%。2007年,在太阳能光电产业链中有大量的投 资集中到新产能的提升上。除此之外,太阳能光电企业在2007年间的贷款融资金额增长了近100亿美元,使得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全球光伏市场增至5.5GW,其中,按地区排名西班牙名列首位,德国第二。2008年,全球太阳能安装总量已累计达15GW,西班牙新装量为2.5GW, 约占2008年新增安装量的一半。 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德国、西班牙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扶持力度有所降低,但其他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却在逐年加大。日本政府2008年11月发布了“太阳能发电普及行动计划”,确定太阳能发电量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是要达到2005年的40倍,并在3~5年后将太阳能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2009年还专门安排30亿日元的补助金,专项鼓励太阳能蓄电池的技术开发。2008年9月1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揽子减税计划,其中将光伏行业的减税政策(ITC)续延2~6年。 2 国外太阳能光伏产业政策分析 2.1 美国的光伏产业政策

管理制度考察德国的住房制度

(管理制度)考察德国的住 房制度

考察德国的住房制度 于德国,住房政策已成为“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虽然壹直是以国家提供大规模财政援助为前提,但不是由国家直接向国民提供住宅,而是通过住宅工会等于市场竞争中提供住房。不直接提供住宅不是否定了国家的责任,而是为了把国家的计划和人的主动性结合起来。德国政府认为,国家于四个方面进行政策干预:壹是保证有足够的住房建设,同时防止;住房过剩;二是保证住房的质量和环境的保护;三是住房结构和房价老百姓能够承受;四是住房产品能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要。关键问题是要保障国家、企业投资住房的经济效益和对社会的良好结果。 从历史上见,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壹、房租管制 德国的租金管制制度建立于战后住房短缺时期,由于住房出租价格大幅度上升,广大居民无力支付所承租住房的费用。为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采取了租户权益保障措施,要求各地政府按照不同区位、不同房屋结构和房屋质量,提出相应的指导租金水平,作为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确定住房租金的参考标准。房租管制保障了当时情况下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于壹定时期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不利于出租市场的扩大和住房维修。 二、福利性公共住宅

所谓福利公共住宅,就是于政府资助下,由个人、非营利住宅公司、自治团体建造,向多子女家庭、残疾人、低收入者以及养老金少或领救济金的居民出售或出租的住宅,包括大中型企业用自有资金建造且于税收入得到国家优惠的职工住宅。联邦法律规定,对于因经济收入低,或某壹民族、信仰某壹宗教,或孩子太多等原因导致找不到房子的家庭,政府有提供福利性公共住宅供其租住的职责。 三、房租补贴 房租补贴制度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德国公民凡家庭收入不足以租赁适当住房者,有权享受住房补贴,以保证每个家庭均能够有足够的住房支付能力。房租补贴的资金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承担50%。 四、住房储蓄 德国住房储蓄制度是为实现购建房筹资而形成的互助合作融资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壹是先储蓄、后贷款。二是贷款利率固定、低息互助。三是政府实行储蓄奖励。后俩者德国住宅储蓄制度的俩大支柱。对低收入居民来说,参加住宅储蓄能够得到政府的奖励,是促使他们参加住宅储蓄的壹个重要原因。住宅储蓄制度是壹种封闭运转的融资系统,独立于德国资本市场,存贷款利率不受资本市场供求关系、不受通货膨胀等利率变动因素的影响。此外,政府对住宅价格的有

丹麦能源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丹麦能源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5月10-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代表团一行17人对丹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工作访问。期间,代表团走访了丹麦外交部、能源局和部分企业,与丹麦政府联合举办了中丹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研讨会,参加了中丹能源企业家论坛,对丹麦能源政策和技术进行了考察学习。丹麦能源发展及政策将对我国能源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丹麦地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土面积4.3万平方公里,人口547万,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约2585亿美元,人均GDP为4.7万美元,是欧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丹麦几乎没有矿产资源,也没有大的河流,土地面积相对狭小,但开辟了一条通过技术创新立国的成功途径。丹麦传统上在农牧机械方面享有很高的声誉,近年来在新能源技术,特别是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及能源效率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前,丹麦是能源净进口国,1972年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500多万吨油当量,石油全部依赖进口,每年进口石油约1400多万吨,包括电力进口在内,其能源对外依存度超过95%。自1974开始,丹麦率先实施开发和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大力开发北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积极开发本土的风能和生物质能,大力提倡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以能源消费零增长,保证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此期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增长了4倍多,1990年与2005年相比,GDP增长了75%,能源消费增长几乎为零。通过大力开发本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使丹麦成为欧盟25个国家中三个石油净出口国(英国、挪威)之一。能源自给率达到了156%,其中石油自给率接近250%。 由于丹麦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近30年来能源消费所引发的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没有增加,还下降了30%。丹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引导能源消费方式及结构调整 1972年,丹麦能源消费结构以石油为主,在能源消费比例中高达93%,并全部依靠进口。上世纪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以来,丹麦着力开发本国北海油气资源,2005年石油生产量达到了1800多万吨,天然气产量折合910万吨油当量。特别是在石油供应充足的条件下,提出了能源来源多元化的战略,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利用价格低廉的煤炭、天然气替代石油。丹麦率先征收了能源税和碳税,鼓励发展低碳的可再生能源(现在丹麦实行能源税和碳税合一,对车用汽油、工业用煤炭分别课以601美元和235美元/每吨的能源税),鼓励企业和个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丹麦的石油消费减少了近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的比例不到42%,相对应的天然气、煤炭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则从不到1%,分别上升到22.76%、19.53%

国外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相关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相关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外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政策分析 1.清洁能源管理相关政策 为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各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组织、立法、规划方面加强对清洁能源发展的管理。 统一、高效的政府管理机构是保障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基础。美国在能源部内设置了能效及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欧盟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委员会,英国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应用办公室,印度将原有的非常规能源局升级为非常规能源部。这些管理机构统一行使本国在清洁能源发展领域的行政职能,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清洁能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推动清洁能源的快速健康发展。 出台强制性法律也是一些国家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美国仅联邦政府颁布的涉及清洁能源的法规前后就有52项之多,其中36项目前仍具有法律效力。日本和欧盟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印度虽没有专门的清洁能源法,但在其《能源法》、《节能法》等许多法律中都包含了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内容。

加强清洁能源的规划管理是各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国普遍重视清洁能源规划,政府牵头对清洁能源资源进行详细评估,并制定明确的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引导清洁能源发展。欧、美一些国家对风能资源的详细评估一般由政府牵头组织,风能资源图谱精度达到1×1千米,美国加州的风能资源图谱精度甚至达到200×200米。在掌握详细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各国政府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美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电力需求总量15%的目标。欧盟提出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 2.清洁能源生产相关政策 各国对清洁能源生产的鼓励政策主要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价格激励等。 财政补贴。主要包括对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或清洁能源产品提供直接补贴,以及实施低息贷款的信贷扶持政策。如西班牙对光伏发电项目提供40%的投资补贴,加拿大为每千瓦时风电提供相当于风力发电成本与常规发电成本差额一半的产品补贴,意大利对屋顶光伏系统提供相当于项目投资85%的免息贷款。

德国的空气质量管理计划

How cities can implement I.T.S. solutions to reduce traffic related air pollution

AGenda 1Risks and Challenges 2Holistic approach 3The role of Telekom & ict

Massive challenges for Mobility and Environment * EU Legal Action submitted to ECJ *In Germany Compliance with EC NO2 and PM limits Mobility Restrictions + in 65 Cities* Exceeding the nitrogen oxide values EU Legal Action submitted to ECJ

NO2 emissions caused by traffic PantherMedia_B5206346 height curviness road type road equipment driving resistance vehicle type engine driving resistances mass loading braking acceleration speed roll out cruise control External/Environ-ment Internal/Vehicle Individual Driving Behavior (+/-) 25% of emissions caused by driving behavior

德国物流发展状况及启示

物流产业作为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整合传统产业而形成的新型产业,正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其发展程度被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产业水平、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德国概况和物流发展状况 (一)德围概况德国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毗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其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共有16 个州、13552个市镇。全国面积为平方公里,人口823l万,其中外籍人口占总人口的8.8%。由于德国交通运输业十分发达,公路、水运、航空、铁路运输全面发展,特别是公路密度为世界之冠,其公路总长约为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200公里,长度居世界第四位。水运拥有远洋商船603艘,总吨位1150万吨,货运量2.68亿吨/年,港口吞吐量2.64亿吨1年。航空运输业发达,其法兰克福机场是世界主要航空港之一。另外还有总长度2370公里的输油管道。 (二)德国物流基本发展状况德国对物流下的定义是:传统的物流定义是公路运输、空运、海运和舍储等,这是早期的概念。现在是“产品生产出来一直到用户手里”,这就是物流定义。目前物流业分为一、二、三、四方物流,生产企业自己负责物流叫第一方物流,中国目前大部分企业是处于这种状况。生产企业自己策划操作物流方案,具体物流工作委托专业物流企业来运行,叫第二方物流。把物流的策划、操作、运行等全部委托第三方,叫第三方物流,现在德国物流大部分是这样。物流企业只是负责物流方案运作,其余又全部交给有关公司叫第四方物流,而第四方物流目前在德国也只有少数企业做,我们在德国考察的“红线物流公司”就是第四方物流。德国物流界认为:生产企业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产品,即“一根面条“,而物流企业关注的是多项产品,即”一碗面条“,而且还要让”这碗面条不要都搅在~起“,并且怎样把它吃下去,这就是德国物流企业的业务宗旨。1.德国交通十分发达,因此也促进了德国物流产业的发展。尽管德国面积大小与中国云南省差不多,但是德国年GDP 以及出口贸易额与中国差不多,属于世界经济贸易大国。德国的物流产业约占欧洲的一半,尽管欧洲最大的港口是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但是全欧洲物流产业德国占的份额最大、份量最重。由于德国是出口贸易大国,因此其物流产业非常发达,今后德国物流产业是全国~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德国物流产业产值为2000多亿欧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其从业人员有270多万人。德国物流仑业遍布全国,仅不莱梅市20年来,其物流企业就从5家公司发展为170家公司。德国公路运输发展很快,每年增长40%,在所有的运输中占了大头。50年代德国铁路运输占全国运输量的56%,而现在仅占18%。 2.由于德国物流产业发展迅速,因此对物流人才的缺口逐年增加。特别是物流从业人员270万有一半左右的人员没有来得及进行职业培训,而德国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基本都经过了职业培训,因此德国政府投入巨资对物流产业进行培养专业人才和职业培训,一方面加大对大学物流专业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利用德国非常发达的职业教育对物流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同时德国政府还出资对亚非拉国家的物流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3.德国物流产业中工会的组织比较健全力量强大,政府在颁布执行物流政策、规划过程中,都要与工会紧密配合,工会也会对政府的政策规划进行普遍的调查听取职工意见,特别是对是否影响职工生活质量、是否保证生态、生物、社会正常发展这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协调等提出工会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而政府对工会的意见是非常重视的。 4.德国物流发展中有一点是对高速公路的管理非常到位。其高速公路在60 年代就全国联网了,现在主要抓高速公路现代化和大货大客车的管理。比如:大货车周末必须休息一天,如果这天大货车上路那是违法的,我们在德期间的一个星期天,就看到高速公路上的服务

德国汽车工业质量标准-VDA6.5产品审核标准

前言 质量保证在技术和经济进步上决定着汽车制造及其配套工业的未来。必须从经济合理的观点去考虑由许多分过程组成的整个生产过程,以使质量、时间和成本达到最佳姿态。因此,VDA提出了如下汽车工业质量指南: 在过程链中,用产品审核来反映内部/外部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水平。 根据由产品审核了解到的有关质量水平的情况,可以对生产过程甚至是质量体系下结论。 产品审核得到的信息用于顾客和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过程(KVP)。 本标准的表达贴近实际,容易理解。 产品审核的策划者及进行产品审核的审核员可以本标准为操作指南。 本标准采纳了一些实例以完善对产品审核的论述。

目录前言 1引言 2概念解释及产品审核的目的 2.1.概念解释 2.1.1质量审核(根据ISO8402:1994) 2.1.2产品(根据ISO8402:1994) 2.1.3产品审核 2.2目的 3 汽车制造厂及其供方的产品审核 3.1 产品审核与其他审核方式及检验的区别 3.2 产品审核流程 4 产品审核的筹备策划 4.1前提和职责 4.2审核大纲 4.3参考资料 4.4检验方法和检测器具 4.5审核员的资格 5产品审核提问表 5.1概述 5.2针对产品实体检验的提问 5.2.1研究所有资料 5.2.2随机抽样 6 产品审核的实施 6.1实施职责 6.2处理 6.3报告(纪要) 7 数据分析及缺陷原因调查 8 产品审核结果的评定

9 产品审核报告 10 根据产品审核结果制订纠正措施 10.1概述 10.1.1针对主要缺陷的措施 10.1.2针对次要缺陷的措施 10.2纠正措施的监控 11 实例 11.1实例:换挡轴Müller+公司 11.2 实例:原材料(薄钢板)Thyssen钢铁股份公司11.3实例:激光和挤压缝焊接钢板Thyssen钢铁股份公司11.3.1 抽样 11.3.2 检验范围 11.3.3 工作流程 11.3.4 产品审核报告 11.3.5 缺陷处理方法 11.3.6 发货审核 11.3.7 责任 11.4 实例:轴瓦Kühnle,Kopp&kausch股份公司11.4.1 说明:SQFE(生产和采购的系统化质量评定) 11.4.2 SQFE方法的特征值 11.4.3轴瓦实例中的方法步骤 11.5 实例:气门德国TRW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部件11.6实例:轮胎 Continental股份公司 11.6.1检验范围,检验频次 11.6.2技术规范,检验方法 11.6.3实施 11.6.3.1审核员 11.6.3.2目检 11.6.3.3用检测设备检验 11.6.4 记录存档 11.6.5评定 11.6.6表格 11.6.6.1目检 11.6.6.2均衡试验 11.7实例:整车福特股份公司 11.7.1 符合性检验 11.7.2 整车

德国质量管理制度介绍

德国质量管理制度介绍 严格的管理制度成为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奔驰、宝马、博世、西门子……这一系列的德国品牌,不仅世界知名,而且无一不是质量的保证。德国制 造为何质量那么好,原因有很多。然而归根结底还是靠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德国制造长盛不衰,享誉世界。 完善的管理体系 当然,德国产品质量信誉的背后,依靠的绝不仅仅是发现质量问题后的召回制度,更重要的是德国在加 强出口产品安全管理方面所依赖的一套管理机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制度体系。 目前德国工业产品中有一半销往国外,全国近1/3的就业岗位都来源于出口行业,德国经济是典型的出 口导向型经济,出口管理部门在政府机构中占有重要位置。德国对外贸易归联邦经济部主管,下设专门 的对外贸易办公室。产品质量的管理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和质检部门等,半官方发德国工商总会、中小企业联合会等在全球都建有庞大的联系网络。此外,相关立法机构、行业标准化机构、质量认证机 构在海外产品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出口产品安全管理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例如《设备安全法》、《产品安全法》、《食品法》等。 以食品安全为例,目前德国是世界上第四大食品出口国,饮食业出口约占成品出口总额的13%。德国食 品安全法律体系涉及全部食品产业链,包括植物保护、动物健康、善待动物的饲养方式、食品标签标识等。德国在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中构架了四大支柱:《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食品卫生管理条例》、《HACCP方案》、《指导性政策》,它们相互补充、构成了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基础。德国所 有的出口食品包装上都注明商标、食品成分和有效期,还有有关商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实际上 早在1879年,德国就制定了《食品法》。目前实行的《食品法》包罗万象,所列条款多达几十万个,并 且国家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 生部门。这都成为德国出口食品产品安全的根本保障。 德国行业标准化组织在产品质量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标准化组织工作的依据正是国家颁布的各项 行业法规,将本已数十万条的行业法规转换为具体的业内标准,这些标准又成为认证机构质量认证和企 业生产的依据。 功不可没的认证机构 德国标准化学会和德国电器工程师协会是德国两个主要的产品认证机构,分别从事电工、电子产品符合DIN标志认证。这两个机构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联合组成德国电工委员会,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DIN 带表德国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此外,于1971年12月成立的联邦德国商品标志协会有限公司是专门负 责DIN标准的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它隶属于德意志标准化学会。 德国出口产品安全管理的指导理念是“流程决定结果”,为了保障最终出口产品的安全,德国建立了一 整套的独特的“法律------行业标准------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细化为数万条的行业标准,然后又质量认证机构对企业生产流程、产品规格、成品质量等进行逐一审核,企业最终只

各国工业标准缩写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 KS 韩国工业标准协会规格Korean Standard AISI 美国钢铁协会规格America Iron and Steel Institute SAE 美国汽车技术者协会规格Society of Automative Engineers ASTM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规格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 AWS 美国焊接协会规格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ASME 美国机械技术者协会规格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BS 英国标准规格British Standard DIN 德国标准规格Deutsch Industria Normen CAS 加拿大标准规格Canadian Standard Associatoin API 美国石油协会规格American Petroleum Association KR 韩国船舶协会规格Korean Resister of Shipping NK 日本省事协会规格Hihon Kanji Koki LR 英国船舶协会规格Llouds Register of Shipping AB 美国舰艇协会规格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JIS 日本工业标准协会规格Japanese Standard ANSI 美国国家标准美国标准学会(ANSI) API 美国石油学会标准美国石油学会(API)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ASTM 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ASTM) BS 英国国家标准英国标准学会(BSI) DIN 德国国家标准德国标准化学会(DIN) FDA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标准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 JIS 日本工业标准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 NF 法国国家标准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 SAE 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协会标准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协会(SAE) TIA 美国电信工业协会标准美国电信工业协会(TIA) VDE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标准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标准(VDE)

国外节能服务发展现状及启示

国外节能服务发展现状及启示 一、政策方面 1.节能服务国际政策 1)美国 美国是ESCO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持ESCO 的发展,把这种支持作为促进节能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其中在有关节能环保法案方面,于2005年8月公布《2005能源政策法》;在建筑节能方面,1998年,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联合推动主要针对商用建筑的“能源之星”标识。2008年,加州通过“建筑物绿色标准法规”。美国还建立了相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纽约等州还实施了包括建筑节能审计在内的能源审计项目。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美国能源部(DOE)组织制订了一系列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发布了各种类型合同的标准模式,编制了“联邦政府能源项目的方法和验证指南”。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面,20世纪80年代美国首先在电力规划中采用了综合资源规划方法(IRP)。在财政政策及资金支持方面,2003年美国决定对能源效率、替代燃料和可再生燃料等领域实行减免能源税政策,对新建建筑和各种节能型设备根据所定的能效指标不同,实施10%-20%的减税额度。 2)加拿大 制定节能政策和法规,1993年,加拿大出台《加拿大节能法》,赋予联邦政府制订和执行有关节能措施和寻找替代能源的权力。1998年,加拿大自然资源部专门成立了节能办公室,以指导公众提高在家庭、工作和交通等方面的能源使用效率。带头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1992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 Federal Buildings Initiative,简称FBI计划)。从财政和资金支持方面,2011年9月加拿大政府投资推节能计划,未来2年投资7800万加元,提高能效的计划还有助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加拿大联邦和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