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一、主要职能

三、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和房屋管理工作,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四、(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

测绘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二)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

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

六、(三)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征收、

储备等工作;

七、(四)负责供地、地价评估、临时用地的受理、组件、

审批和批后管理;

八、(五)负责土地登记受理、审批和地籍调查;

九、(六)负责农地转用、土地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的调

查处理;

十、(七)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和房屋综合统计;十一、(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

十二、(九)负责测绘市场管理和测绘标记管护;

十三、(十)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查处国土资源和房屋违法行为;

十四、(十一)负责辖区内房产、物业的日常行政管理;

十五、(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高新区国土分局内设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核定

行政编制人员9名、工勤编制人员1名;下设土地储备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名;下设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人员10名(此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下设河套国土资

源所、红岛国土资源所,核定事业编制人员各4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所含人员及部门包括办公室,耕保、规划中心,审批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监管中心、权籍办公室、执法大队、信访办、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为 163129.9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3129.99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2019年支出预算为163129.99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84万元,占 0.2 %;公用支出 400.15 万元,占0.2 %;项目支出 162431 万元,占 99.6 %。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 163129.9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3129.9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 163129.99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8.84万元,占 0.2 %;公用支出 400.15 万元,占0.2 %;项目支出 162431 万元,占 99.6 %。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63129.99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62224.51 万元,增长179 %。主要原因是支出事务增加。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49.99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1545.51 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事务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49.99 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1545.51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工资、人员变动以及调整未休假补贴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47万元,占 1.9%;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 8.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9.82万元,占 89 %;住房保障支出24.71万元,占 1%。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2.4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1.39 万元,增长 0.25 %,主要原因:晋升职级、工资标准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12.99 万元,比上年增加 4.57 万元,增长 0.35 %,主要原因:晋升职级、工资标准调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0万元,比上年增加 200 万元,主要原因:支出事务增加。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8.82万元,比上年增加 211.45 万元,增长33.6 %,主要原因:旧村改造涉及重点项目供地过多。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091万元,比上年增加730.09 万元,增长 66.9 %,主要原因:旧村改造涉及重点项目供地过多。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460万元,比上年增加460 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新事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71万元,比上年增加 7.83 万元,增长 31.7 %,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60680 万元,较2017年增加160680万元,主要原因:支出事务增加。

(七)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163129.9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98.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 400.1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等。

(八)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12.94 万元(包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18年增长 0.29 %,主要用于: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 3.94 万元,比2018年上升0.75 %,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青客人发生的交通费、会议费、餐饮费等,降低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9年来青学习考察的外地客人较2018年有所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0.15 万元,比2018年增加297.3 万元,增加289 %。主要原因是:支出事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1290.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金额 1286.9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及建筑物共计 0 元。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对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大连市房产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北京市朝阳区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办事指南

北京市朝阳区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办事指南 一、依据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 二、受理范围 1.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医疗机构、通用名称为“中心”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所、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明确标准的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专科医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批。 2.中外合资、合作中医医疗机构、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通用名称为“中心”的中医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医综合性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中医管理局审批。 3.其他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报市卫生计生委,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报市中医管理局。 三、提交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一式1份(样式见附件1)。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3.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机关编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目录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1发展现状 (1) 1.2国家、省、市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文件 (2) 2 系统设计依据 (4) 2.1房产管理类 (4) 2.2测绘类 (5) 2.3软件工程类 (6) 2.4数据标准类 (6) 2.5基础类 (7) 2.6信息安全类 (7) 3 建设原则 (8) 3.1先进性 (8) 3.2高性能 (9) 3.3高可靠性 (9) 3.4高扩展性及可推广性 (9) 3.5安全性 (10) 3.6开放性 (10) 3.7可管理性 (11) 4 现状及需求分析 (11) 4.1城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化现状 (11) 4.2需求分析 (12) 1

5 建设目标及内容 (12) 5.1建设目标 (12) 5.2建设内容 (13) 5.2.1软件系统建设 (14) 5.2.2硬件网络建设 (15) 5.2.3数据整理转换 (15) 6系统长远发展思路 (15) 7 系统技术架构 (17) 7.1技术路线 (17) 7.1.1SOA技术 (18) 7.1.2组件化技术 (18) 7.2技术方法 (19) 7.2.1全面的SOA架构 (19) 7.2.2构建面向服务的房产信息共享服务中心 (19) 7.2.3基于工作流技术的流程性业务处理 (20) 7.2.4房屋交易审批流程全业务覆盖 (21) 7.2.5工作库、历史库、现状库三库分离的管理机制 (22) 7.2.6统一的权限配置和管理体系 (22) 7.3总体架构设计 (23) 7.4应用架构设计 (24) 7.4.1房产信息数据库 (24) 7.4.2支撑平台 (24) 7.4.3支持服务 (25) 7.5支撑平台设计 (25) 7.6数据架构设计 (27) 7.6.1数据库构成 (27) 7.6.1.1空间数据 (28) 7.6.1.2属性数据 (28) 7.6.1.3图片数据 (28) 7.6.2数据库分类与关系 (28) 7.6.2.1基础数据库 (28) 7.6.2.2业务库 (29) 7.6.2.3查询业务库 (29) 2

大连市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354 大连市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 (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大连市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受托人丙出售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萎托人乙是指委托受托人丙买入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丙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受托人丙)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时,委托人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受托人丙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其它约定事项"予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产总公司 机构职责:198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4400万平方米(直管公产1800万平方米)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统一进行经营和修缮管理,按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制定租金使用计划,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地址:和平区睦南道50号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022825 单位名称:中国房地产杂志社 机构职责:1984年3月经市建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房地产杂志的编辑、发行和局修志编史工作。 地址: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号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285501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供热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2年3月经市局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房管系统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管理。贯彻执行国

家、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房管系统供热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房管系统供热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供热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同时负责房管系统热价管理。 地址:河西区围堤道55号 邮编:300201 电话:23110364 单位名称:天津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3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报房屋拆迁信息;草拟本市房屋拆迁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监证委托合同;检查指导房屋拆迁活动;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全市房屋差遣有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处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行为。 地址:和平区彰德道10号 邮编:300042 电话:23110542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大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大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大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过户交易管理大厅-扫描方法及图片要求

扫描方法及图片要求 房屋登记档案整理项目包括:卷内材料的排列与编号、卷内材料目录的编写、卷内备考表的编写、填写案卷封面、纸质档案的电子化、案卷的装订等内容。 1、将材料按照顺序进行扫描; 2、生成的图片材料按要求存放的在指定的文件夹下,文件夹名称为业务编号; 3、扫描材料要求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没有杂点坏点,图片偏斜不超过2度,成平图片不得超过120KB; 4、扫描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档案,扫描后将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摆放好; 5、检查扫描件是否合乎要求,不能有遗漏、错扫、重复扫的现象。 6、对已经扫描完成的档案进行装订,案卷装订前要将材料上的金属物剔除干净,不得对材料进行剪裁。破损的或幅面过小的材料应用A4白纸托裱,一页纸应托裱一张材料,不得托裱两张以上。卷内材料大于A4幅面的,应按A4大小折叠整齐,并注意预留出装订边际,便于展开翻阅。凡是遇有火漆、铅封、蜡封等装订成册的材料以及公证书等法律证明文件,不要改变原装订方式; 7、装订采用三孔一线法在材料左侧装订。 8、卷内材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目录;

审核表单; 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图纸; 其他; 备考表。 9、每一页材料编写一个页号。单面书写的材料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材料,正面在右上角编写背面在左上角编写页号。图表、照片可编在与此相应位置的空白处或其背面。 10、编写页号后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重号:将重号改为支号式。如6号为重号,可改为6-1和6-2,在备考表内注明第6页共两页。漏号:采用分号式。如6页后应是7而编写成8,可将第6页改成6-7,在备考表中注明6-7页共1页。错号:将错号划掉,重新编上正确的页号,并在备考表中加以注明。 11、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页号。 12、编写页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有效数字前不得出现“0”。 13、填写封面使用电脑打印卷皮封面或使用碳素或蓝和墨水笔书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成国土资发〔2008〕127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成都市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臵,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通知 抄送:孙平、刘仆、鸿德、付毅、成柱同志,市级相关部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8年3月2日印

(共印90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 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 (试行)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规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5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6号)基础上,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 二、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确权依据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大连工商购房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6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大连工商购房合同通用范本

大连工商购房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朝国土房管拆[2003]53号 关于确定朝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24号)第十四条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下简称《规则》)第三条的要求,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 户均宅基地面积 按照《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公式中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参照我区普通住宅商品房屋价格的分布情况,结合我区执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货币补偿政策的实际情况,经与有关专家认真研究,反复测算,我们拟定了《朝阳区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补偿价》的初步意见,具体标准如下: 一、关于确定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的意见: 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时,有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上述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地具体的补偿单价。

二、关于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及户均安置面积的意见: 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房屋重 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100_——150平方米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 理办法两个政策的衔接,以及价格的平衡,我们建议在计算宅基地区位补 偿时,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原则上按400元/平方米掌握,户均安置面积原则 上按150平方米掌握。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作适 当调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附:《朝阳区三环以外地区普通住宅指导价示意图》 朝阳区住房指导价区域划分文字说明 一号区域:京昌高速公路—北三环路—东三环路—通惠河—东四环路—北四环路—京昌高速公路; 二号区域:通惠河—东三环路—朝阳南部区界—南四环路—东四环路—通惠河; 三号区域:京昌高速公路—北四环路—东四环路—通惠河—东五环路—北五环路—京昌高速公路; 四号区域:通惠河—东四环路—朝阳南部区界—南五环路—东五环路—通惠河; 五号区域:朝阳区行政区域内五环路以外地区。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2014年增补)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一)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1家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1家以上3家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3家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一)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在期限内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在期限内未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docx

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号:大政发[2010] 70号 发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3 实施日期:2011-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加强与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及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是指与房屋建筑工程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消防、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环卫、绿化、挡土墙、电视、电信、邮政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教育、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设施。 第四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规划、消防、环保、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市政、电视、电信、邮政、教育、民政、物业等有关单位和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情况,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六条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含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 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 (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 (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 (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

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 (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 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收购补偿费(单价)可以依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以成都市地籍事务部的宗地评估价作为基础确定,也可以按基准地价确定。被收购的土地为行政划方式取得的且收购补偿费(单价)按基准地价确定的,收购补偿费应扣除按现行政策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购补偿费(总价)为土地证载面积乘以收购补偿费(单价)。

2021最新个人房屋买卖协议(完整版)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大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余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808号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物价局 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规范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行为,合理确定各类房屋的重臵成新价,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和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对原?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作了修订,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房屋重臵成新价的评估。 ????二、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房屋拆迁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重臵成新价进行评估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平房、中式楼房重臵成新价评估的分值,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八个城近郊区为227元/分,其他远郊区(县)为182元/分。 ????四、本标准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物价局1996年11月 1日?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6〕573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1997年1月7日?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拆迁问题的通知?(京房地拆字〔1997〕第018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物价局1999年7月6日?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9〕655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目录 ?? ??第一章总则 ????1-1 〔立法目的和依据〕1-2〔适用范围及重臵成新价定义〕1-3 〔估价技术路线〕?1-4 〔未列入的项目〕 ???? 第二章平房、中式楼房重臵成新价评估 ????2-1、〔估价路线、部件及分值〕 ?2-2、〔标准间〕 ?2-3、计算公式: ????(1)砖木结构房屋 ?(2)砖混结构房屋 ?(3)中式楼房 ????2-4、房屋部件计分表 ????(1)屋面计分表(2)屋架计分表(3)墙身计分表(4)门窗计分表 ????(5)顶棚计分表(6)地面计分表(7)装修计分表?(8)设备计分表(9)附属物计分表????2-5、柱高差率表 ????2-6、砖木结构房屋成新评定说明 ????2-7、砖木结构房屋成新折余率表 ????2-8、房屋格扇、护墙板和钙塑板、三合板顶棚成新评定说明 ????2-9、房屋格扇、护墙板和钙塑板、三合板顶棚折余率表 ????2-10、块料面层成新评定说明 ????2-11、房屋暖气、卫生设备或新评定说明 ????2-12、砖混结构房屋完损等级和成新评定说明及折余率表 ????2-13、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折余率表 ????2-14、砖混结构房屋装修设备完损等级和成新评定说明及折余率表 ????2-15、附属物据实估价表

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先进事迹材料

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先进事迹材料 兵,男,中共党员,1977年4月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多年来,在工作中始终已满腔热情,开拓的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生活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思想作风上,保持坚定的立场,防腐拒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先后多次获得桥东区和本局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桥东区新长征突击手、区60周年国庆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区3年大变样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立三等功一次。荣誉的背后蕴藏着多少辛勤和泪水,他从未向领导提出任何要求。赵建兵同志,多年来主要从事过,办公室、信访、住房保障、共青团、房管、重点工程等多项工作。繁忙的工作但有条有理,从未出过差错。没有辜负组织期望,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学习意识,严格自律,扎实工作,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努力提高业务,政治水平。在这平凡而特殊的岗位上,赵建兵扎实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党组织多次组织学习创优争先和理论学习活动,赵建兵带领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青年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应牢记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意识,永远保持坚定的理论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理论水平,关心国家大事,留心身边的小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注意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开展自我批评,完善自我,共同提高。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本职工作上,指导工作和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处处事事要从大局出发,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利益为次,在同事中,能树立优秀党员良好形象,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有困难找我。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学习,更好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的挑战,学会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主动开展积极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总结经验,摸索出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效率。二、以人为本,做好信访,维护社会稳定赵建兵同志在办公室专职信访工作。在工作期间,协助办公室主任,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很好的协调上下级、科室及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起草文件,做好信访文件整理归档工作,经常加班加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家庭关系,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赵建兵同志担任信访员以来,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工作,工作中时刻注重自己的岗位形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要掌握灵活的工作方法,又要坚持一定的原则。信访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系统工作,在工作中,赵建兵同志紧紧围绕“三服务”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立足创新,扎实工作。上访群众大多是带“气”而来的,但他始终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他经常说“做好信访工作,不怕挨骂,受气,要有一个“气坛子”精神和“钉子”精神,在一些原则的问题上,始终坚持“有理有序坚决解决、有理无序的坚决纠正、无理无序的坚决打击”的原则,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以法治访。在信访工作中,必须有服务精神,办实事不等不靠,不拖不压,办不了的马上请示协调。两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80余次、处理来访信件20余封、接待个人集体上访260批2100人次。对于年、老、体、弱、残疾的上访户,更是体贴入微,热情接待,直到他们满意为止。对每一件上访案件都认真对待,稳妥处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老上访户陈文明多年来经常到市、区及北京上访。要求解决1986年拆迁安置的遗留问题,就此事多年未彻底解决,赵建兵经过多方协调,耐心的思想工作,无偿把其现居住的公产房转为私产房。最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缓解了一大矛盾。对于多年未解决的上访老问题,赵建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文明办事,及时请示,协调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快速处理,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有效果”,使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三、抓好共青团工作,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

大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凡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均适用本意见。 二、市政府负责全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国土房屋局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其工作机构为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旧城区改建及其他储备项目的土地收储工作。市内四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先导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市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 (二)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组织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 (五)编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审核房屋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需要; (七)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

(八)受市政府委托,审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补偿安置方案; (九)拟定全市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 (十)监督征收补偿费用的存储和使用; (十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十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1.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2.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 3.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补偿事项进行评估; 4.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 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6.受市政府委托,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听证; 7.受市政府委托,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9.拟定补偿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四、区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设立区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制定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三)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以及组织听证; (四)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 来源: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07.03.23 一、前言 (一)修编规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实现农地和非农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管好土地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修编规划的任务 1.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2.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3,按照省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各区(市)县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落实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安排好中心城市周围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合理划定中心城市区建设用地范围。 4.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三)修编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有关土地资源保护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基木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保护的法律、法规; 4.《中共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成委发[1997]27号文件); 5.(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6.《成都21世纪议程—成都可持续发展白皮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局[1997]第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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