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培训学校是一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民办学校的政策精神,创办的民办培训学校。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学校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学校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聘任和解聘校长;

㈡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校长业绩,确定对校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校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第六条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学校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校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义务

(1)为学校提供旅游业的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为学校安排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王衍祥董事长,由****任副董事长。聘请****为名誉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设立常务董事会,由董事长、秘书长及董事组成,常务董事长在闭会期间履行董事会的职责,讨论董事会的重大工作及接纳新的董事单位等有关事宜。

第九条:董事会由学校校长任秘书长,由张悦民任副秘书

长,组成秘书处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经常保持与董事会成员的联系,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工作。

第十条:董事会全体大会每年例会一到两次,董事大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全体大会通过。

注:董(理)事会章程应对董(理)事会的办学宗旨、董事(理)会的资格、董(理)事及董(理)事长的产生办法、董(理)事会的职责、会议制度、决策制度、董(理)事长及董(理)事的权利与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没有董事会、理事会的学校要有相应的校委员会,也要制定相应的规定。

具体格式、内容可由各学校根据自已的情况,进行制定。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 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作出决定。(注: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设董事会)章程样本: 重庆有限公司 章程 (供设立外商独资公司参考,申报时空格部位应填写,另行打印制作。粗斜体字系提示或备选内容,应在正式文稿中删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设立外商独资公司,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组建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为: 住所(或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第三条外商独资公司的名称: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中国重庆市。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年[或:永久存续]。 第六条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十条公司宗旨是:利用重庆的政策和地理优势,采用先进技术、生产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国际经

济贸易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其中涉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先行取得许可审批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被撤销后作出申请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以公司的名义依法提出申请。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也可为人民币,或股东商定的其他可自由兑换币种,下同]。 [注:出资比例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应明确具体种类,如:机器设备、原材料、房屋、车辆等)、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法律允许的财产形式。出资的货币,应为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并应明确币种,如美元、英镑、港币、日元等。] 第十四条股东应确保用于出资的财产、权利不存在第三人请求权。 第十五条股东缴纳出资的期限、出资额、出资方式、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 ……[分若干次出资的,依此类推,股东可选择纳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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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名称)、证件类型及、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权利 (1)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力; (3)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行使管理决策权;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认 缴出资; (8)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二)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和债务; (3)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 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 续; (4)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 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依法设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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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基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和补充。 四、此文所指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 五、()部分为章程制定基本要求及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民办学校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学校类别组成。地名应使用学校所在地的县名;使用市名的必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省名的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作字号。学校

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以及政党、行政机关、军队、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字样。民办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第三条学校性质:(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办学宗旨:(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五常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市(区、县)XX街XX号)。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例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 第八条办学层次:。 第九条办学形式:。 招生对象为:。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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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注册资本一次性到位的,“出资时间”必须填写,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出资时间”不填写或删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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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列、出资时间:身份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货币,自公司成立日之前一次缴足。 身份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货币,自公司成立日之前一次缴足。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条股东转让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学校董事会章程--范本

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淄区竞翔教育培训学校是一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民办学校的政策精神,创办的民办培训学校。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学校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学校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聘任和解聘校长; ㈡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校长业绩,确定对校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校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王衍祥 副董事长:李海敏 董事:李晶玉,张悦民,刘继美 第六条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学校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校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义务 (1)为学校提供旅游业的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为学校安排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王衍祥董事长,由李海敏任副董事长。聘请李晶玉为名誉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设立常务董事会,由董事长、秘书长及董事组成,常务董事长在闭会期间履行董事会的职责,讨论董事会的重大工作及接纳新的董事单位等有关事宜。 第九条:董事会由学校校长任秘书长,由张悦民任副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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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姓名 (名称)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权利 (1)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力; (3)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行使管理决策权; (4)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5)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认 缴出资; (8)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二)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益;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和债务; (3)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 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 续; (4)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 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董事会章程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庇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负责企业,企业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负责民事负责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 第四条: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企业注册本钱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本钱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本钱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本钱_____%,出资方式: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企业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风险提示:企业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企业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一般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企业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按时,应依照企业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知道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企业新增本钱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企业董事、监事。 6、监督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8、参与制定企业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负责违约负责。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第二条学校性质是营利性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信心、构建学生学习素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为每年***人次,办学层次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学校,办学形式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市**区**街道**路**号*层。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市**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95万元、***5万元。 第十条本学校的办学内容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本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广东工商局)参考范例(2-50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广东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区路号房。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

最新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本 此范例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不设董事会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

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六)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学校董事会章程

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董事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其成员 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由八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监事二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组成 第三条学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八人组成~董事 应热爱教育事业、廉洁奉公、德才兼备。第四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若干名,其人选由公司董事会确认。学校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学校董事会是学校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 关条例,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二、审议制订或修改校董会章程和学校章程~审议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聘任与解聘校长,审议批准校长提名推荐的副校长人选 五、审议批准校长关于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事项。 六、审议批准校长的学年工作计划和学年工作总结。 七、审核批准校长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教职工编制、工资总额、工资发放办法和考核方案等,

九、审议批准学校机构设置、办学规模、课程设置、招生办法等。 十、筹措办学经费。 十一、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如有重要事务,董事长可提议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成员。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条董事会由成员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通过董事会会议提出、讨论并通过,秉承公平、公正从推进学校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规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董事会应当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商业银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关注和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充分掌握信息,对商业银行重大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不应以股东或高级管理层的判断取代董事会的独立判断。 第四条、董事会应当确保其具有足够合格的人员和完善的治理程序,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必要时,可以就商业银行有关事务向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推动商业银行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准则。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章程行使职 权。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 (二)聘任和解聘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三)制订商业银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五)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六)负责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并对商业银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体系的完整性、准确性承 担最终责任; (七)定期评估并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力和责任应当以书面形式清晰界定,并作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职责的依据。 第九条、董事会应当确保商业银行制定发展战略,并据此指导商业银行的长期经营活动。商 业银行发展战略应当充分考虑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经营与风险现状、风险承受能力、市场 状况和宏观经济状况,满足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需要,并对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作出合理的估计。 第十条、在确定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时,董事会应当与高级管理层密切配合。发展战略确定后 董事会应当确保其传达至商业银行全行范围。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监督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定期对商业银行发展战略进行重 新审议,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相一致。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审议商业银行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除一般银行业务范围内的 投资外,重大投资应当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2018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

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应在3年内(2021年3月7日前)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 应当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如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5%殳份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5刎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 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能够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二条公司能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 ( 模板 ) 培训学校章程 (模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是 ****** 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第二条 学校性质是营利性培训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 守社会 道德风尚 ; 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信心、构建学生 学习素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第四条 学校办学规模为每年 *** 人次,办学层次为文化艺术类培 训学 校,办学形式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市** 区** 街道** 路**号*层。 第六条 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 ** 市** 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 ** 市** 工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 (二) 推荐理事和监事 ; (三) 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学校开办资金 *** 万元; 出资者: ***95 万元、***5 万元 第十条 本学校的办学内容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本学校经 市** 教育 第八条 学校的举办者是 ***(*************) **** 、。

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 、*** 、** 、**、**5 人。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 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珠海市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 ..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XX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 XXX 身份证号码为:123456789123456789 住所:XXXX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XXX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其中XX年XX月XX日货币(或者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XX 万元。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依 法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依法将股东的 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 登记事项发生变 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东转让出 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可以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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