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71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第三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拨付和绩效监管。省科技厅负责项目评审立项、资金分配和组织验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接受委托为项目预算申报、评估和项目验收等提供服务。

第二章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第五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采取多种支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后补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具体支持方式在制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时予以明确。

第六条无偿资助,是指对科研项目等活动所需成本,在开展前直接给予部分或全部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服务绩效,通过验收或绩效考核后,给予资金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股权投资(含资本金注入),是指财政资金对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相关的科技企业以股权形式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财政支持方式。

风险补偿,是指用于对金融机构给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银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支持活动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补偿的财政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是指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本办法主要规范无偿资助支持方式的资金,后补助支持方式参照执行。

第三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在编制预算时,本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

(八)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论证、绩效评价等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九)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范围之外的项目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其他相关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

第九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第十条结合承担单位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25%。

(三)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20%。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间接费用比例。

第十一条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内部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间接经费的使用,应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中有多个单位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后补助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用于研发人员及团队奖励的项目资金最高可达50%。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三条省科技厅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建议,提前细化下年度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项目预算,并及时将项目及实施单位等相关信息纳入财政项目库。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支出预算按照重点研发计划资金支出范围编列,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提供明细。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理由及开放共享进行说明。涉及合作研究经费的,应当对项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申请项目时,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对跨单位合作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合作单位

参与者,应当根据合作协议和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编报资金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总预算。

项目确需外拨资金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并附外拨资金直接费用支出预算。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协商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合作协议和审核通过的项目预算,及时转拨合作单位资金。

第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主管部门、省科技厅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应将项目预算、资助额度等纳入任务书内容。

第五章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十七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及时拨付。逐级转拨资金时,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和报销规定,明确内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资金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省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承诺保证其他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等)、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接受内部监督。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支出管理制度。对应当实行“公务卡”结算的支出,按照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出事项。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票据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预算总额不变、项目参与单位之间预算调剂以及增减参与单位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逐级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审核评估后,按有关规定批准。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经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可以调减用于直接费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一起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第二十六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涉及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规定开放共享。

第二十七条项目因故撤销或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逐级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统筹用于重点研发计划后续支出。

第二十八条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有外拨资金的项目,合作单位应编制外拨资金决算,按规定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

第二十九条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未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

第六章绩效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等相关主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第三十二条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项目专业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和内部控制、项目资金拨付的及时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进行抽查。

第三十三条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责任。

第三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保证项目资金安全。

第三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预算编报、资金拨付、资金管理使用、财务验收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严肃处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资金、5年内取消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员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六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照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主体参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进行记录和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作为省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0日。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联合药业研发项目投入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研发项目投入核算体系。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研发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成本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九条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第四十条研发项目的投入来源于公司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来源有: (一)企业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公司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节研发项目投入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十一条研发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研发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组共同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四十二条研发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一)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是对研发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 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研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研发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三)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组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和消耗; (四)正确及时的进行成本核算,反应各项目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五)针对各研发项目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研发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六)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研发项目组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十三条项目成本管理权限 研发经费是公司从事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专项经费,各种渠道来源的研发经费必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研发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公司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研发中心的职责 1、负责立项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 2、指导和组织项目组编制项目预算,结合财务部提供的项目组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组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组控制成本; 3、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负责研发项目经费的有关分配比例、外协费及控制标准的管理; 4、掌握项目结算结果,负责项目结题的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组的成本控制考核评价工作;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配合计财处做好立项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的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2、负责对已到科研项目经费办理入账手续; 3、负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4、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审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各种报表。 5、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有关决算进行审计;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海洋医用食品)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申报日期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年制

声明 作为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我郑重声明: 、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数据真实、资料可靠,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没有重复申请。 、本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如因虚假陈述、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或与其它第三方的约定导致的法律纠纷,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受管理机构暂停或终止项目申报、立项或实施等处理决定,项目已拨财政资金愿按要求渠道退回。 、本单位愿意提供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路线、技术解决方案等,同意管理机构委托专家进行评标、答辩和现场考察。 单位法人(签字): 日期:

海洋医用食品项目申报书提纲 一、项目简介 介绍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成果来源、创新点、知识产权、获奖等情况,项目实施所处阶段,下一步主要研发内容与目标、投资估算等。 二、项目的意义与必要性 项目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重要环节的阐述,对提升我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培育新兴海洋产业,促进海洋产业向更高端迈进的重要作用等。 三、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 .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 四、项目目标、任务分解与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的整体策划,详细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主要技术指标及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技术考核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等)。 .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任务需求分析(如技术应用产业化前景,为海洋医用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打造我省先发优势的重要作用等)。 .预期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和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其它应考核的指标 五、经费预算 .项目总投资预算方案、各项任务经费分配及分年度经费需求 .资金筹措方案及配套资金落实措施 .资金来源单位:万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项目申报需针对指南支持方向的整体内容申报么,是否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报单位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请问申报单位是指项目及下设课题(任务)的牵头承担单位,还是包括所有参与单位? 答: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是否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限定要求?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其他参加人员没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要求,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已达到限项规定的上限,能否退出之前承担的在研项目,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原有承担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申报人针对同一批发布指南的不同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两个项目?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6.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作为该项目下设课题或任务的负责人,是否违反限项规定? 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不违反限项规定。 7.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么? 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不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但必须是项目参加单位。 8.项目申报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 答:项目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由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并签章,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9.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要与指南中的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 答: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10.申报项目受理后,还可以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么? 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研发资金管理制度--设备

技术研发部资金管理制度

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测算。根据对研究开发费的规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要求如下: 1、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财务部应设置研发费用核算账目,对费用结构进行明细,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 2、各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2.1 人员人工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补助费(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安全和维护人员,中心图书馆、计算机部门等的人员)的劳务成本应按其在研究开发活动和非研究开发活动的工时比例分摊计入。 2.2 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实验室的材料(化学品、动物等)购置费等,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国家财政、税收部门规定可一次性税前抵扣的资产额(也可以将其摊销额计入下述“研究开发设施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之中,应选择两种计算方法之一,不得重复计算)。 2.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为研究开发项目建造或购买的建筑物,也包括一些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2.4 设计费用 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绘图。 2.5 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引发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活动(其判断标准与一般研究开发活动判断标准相同),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软财(2006)第8号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政府项目验收准则,特制订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主要包括: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2)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①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②对各种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③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④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⑤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①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跟踪、资金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②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部门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③项目承担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④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个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报、运营管理等。 4)专项资金管理流程: ①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②申请及报批: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 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财务及项目执行部门。 ③划拨及审批: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由财务部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并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汇总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汇总 验收材料按顺序装订 1,封面2,大纲(函审不用要)3,任务书4,工作报告5,技术报告(用科技报告即可)6,科技报告证书复印件1份7,财务报表1页8,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有人员变更,包括学生变更和时间延期的都得写并且单位盖学院公章)9,会议照片两张10,附件(文章,专利,应用证明) 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就是写做了哪些工作,取得的结果。工作报告中要写明完成的那些工作,和任务书完成的当初任务要求要有对照,看是否完成任务书的要求。 五个材料见后面 封面 验收大纲 财务报表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 验收会议照片两张

项目编号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山东大学??学院 主管部门:山东大学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起止时间:

验收大纲 一、项目名称: 二、任务来源: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编号: 三、完成单位:山东大学**学院 四、验收依据:“???项目名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书 五、组织验收单位:山东大学 六、验收形式:会议验收 七、验收内容: 1.验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2.验收科研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合同书的内容是否完成 3.验收科研经费的情况。 八、验收结论:根据验收内容,全面、客观、准确地提出验收意见。 九、验收技术资料目录(主要技术文件目录) 1.验收大纲; 2.计划任务书; 3.研究工作报告; 4.技术研究报告; 5.相关佐证材料; 十、验收程序 1.组成验收专家组; 2.课题组作工作总结报告; 3.课题组作技术研究报告; 4.质询答疑和讨论; 5.验收委员会评议、讨论并提出验收意见; 6.通过验收意见,专家签字。

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模版

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模版)仅供参考

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研究目标(500字) 围绕指南方向提出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凝练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提出预期目标,科学目标和技术指标应细化、明确、可考核。 此处建议重点阐明当前国际或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及其存在问题以及开展此项研究可以解决的哪个领域(方向)的关键科学问题,同时通过研究可以开发出什么样的关键技术。核心关键词: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 然后写明本项预期的目标,这个要求已经很明确,细化、明确、可考核。比如完善不少于5万例的前瞻人群队列;对发病机制机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新的药物干预靶点**处;开发出**的关键分析技术等等。 如果有相关的示意图或表格可附后。 三、主要研究内容(1000字) 围绕科学问题的内涵和关键技术的难点,阐述项目研究重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案和任务(课题)设置方案。 应明确项目拟拆分为几个课题(或任务),以及每个课题要研究的内容、具体的技术路线。建议采取总分结构来描述,好处在于更好的体现课题(任务)间的相互关联性,考察研究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协作情况。 如果有相关的示意图或表格可附后。 四、创新点(500字) 在之前阐明技术的领先性的基础上,论述项目对整个科学领域以及公众社会、产业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变革以及预期效益。 五、研究工作基础(500字) 除了进一步阐明本团队对于开展此专项的优势和研究基础外,要重点对课题支撑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过往的研究基础、取得成绩和团队优势进行说明,如果有影响因子较大的论文(专著)作为案例支撑则更好。 六、项目负责人研究背景(500字) 包括工作简历、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 附件 1. 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任务(课题)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 备注:“项目类型”栏应填写“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 3.另有要求的专项附件格式分别如下。 ①“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纳米科技”、“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和“全球变化及应对”6个重点专项附件3为: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方向的5篇代表性论文。(格式见下表)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费用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指经公司批准、纳入公司项目管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定型结束的全过程。项目转入批产以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研发项目实行“突出研发进度、重视研发成本、激励研发热情、关注研发效益”的财务管理原则,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项目财务分类 第五条按项目研发的经费来源分为: (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来源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 (二)外来资金研发项目,包括: 1. 合同资金研发项目:指公司受外部单位委托,有合同或协议资金作为项目研发资金来源的项目。 2. 合作研发项目:指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项目研发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合作单位,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筹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

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管理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一、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公司立项自主开发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三)立题程序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技术研发部初审; 3、由技术研发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公司审批; 4、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课题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检查考核 3、公司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所有,各课题组使用。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9、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研究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研究所办公室归档。 (五)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围,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3、申报前应将相关资料报研究所办公室,并通过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初审。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为全面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切实增强我省人工智能创新活力,创建和引进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和创新型企业,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2019年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专用设备、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应用等六个研究方向,支持重点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攻克一批制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形成我省创新新优势。 (一)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以数据、算法、模型、智能识别为核心,以提升感知识别、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

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二)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加速数据融合应用,构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品体系。研究海量网络数据获取方法和技术,为智能感知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源;研究数据的认知方法和分析模型,研究结构清晰、易于评估的知识表示方法,构建面向典型领域的知识图谱;基于深度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知识推理和模式识别等理论和方法;运用大数据可视化技术,辅助知识表示,直观展示数据的分析模型、表示方法。 (三)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需求,研究有效保障大数据安全的算法与机制,利用安全多方计算与同态加密等理论与技术完成对大数据的安全分析与协同计算,研发可靠的数据存储核心安全产品;构建可管可控可溯的区块链安全管控及溯源机制,研发区块链安全管控平台;研究可对物联网芯片、物联网设备固件、物联网设备密码算法等进行漏洞挖掘的方法和技术,研发系列相关的工具;研究工业互联网领域安全核心技术,研发相关产品。 (四)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及终端研发 针对安全、交通、教育、医疗等不同应用领域,研发集成多任务的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建立相应的开发平台和算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本协议就甲乙双方共同申报20XX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XXX”专项,“1.1 XXXX”指南方向,“XXXXXX”项目提出联合申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联合体组成 双方同意由***作为该项目的依托单位,***作为项目的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方”)。 第2条合作方分工及考核指标 ***(此处为单位名称):研究/研制/研发********(此处为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第3条项目经费分配及承担 按国家下拨经费的百分比确定,依托单位***占比*%;***(此处为合作单位名称)占比*%。 按照指南要求,经各方商定,由依托单位***提供**万元,***(此处为合作单位名称)提供**万元,作为本项目的配套自筹经费并提供相应配套自筹证明。(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项目可以忽略此条款) 若本项目获得批准立项,项目实际批准的经费额度较申报书发生变化时,项目经费额度以科技部下达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第4条知识产权管理 4.1 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在申请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项目而改变。 4.2 因申请项目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所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算法、公式、过程、观念、图表、照片、制图、设计、产品、样品、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论是否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产品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范、实际或潜在商业活动的信息、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财务事项、市场营销计划等技术、商务上的信息等。未经提供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申报编号: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指南方向: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Ο一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填写说明 1、项目申报书分为“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研究内容及目标”、“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研究基础”、“进度安排”、“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及及风险分析”、“研究团队”、“经费概算”和“指南所要求的附件”八个部分。 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请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指南,所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须对应指南编号、符合指南的要求。 3、申报单位可根据申请指南、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确定所申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项目名称不宜宽泛。 4、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书,请按照申报书的基本格式撰写申报书。申报书标题,统一用黑体四号字。申报书正文部分,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正文(包括标题)行距为1.5倍。凡不填写的内容,请用“无”表示。 5、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6、申报书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申报书纸质版应与在线填写的电子版版本一致,纸质档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如实填写。 填写完成后,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进行审核。 二、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材料后,网上在线提交,并同时将加盖公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寄送或提交到指定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采用胶背方式封装成一册(双面打印),请勿另行添加封页或其他材料。

研发资金管理办法通用

为切实加强公司研发投入的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项目研发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研发效率,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及执行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部(中心)开展项目研发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2.2本制度规定了专项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2.3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3.原则 3.1专款专用、逐级审批、逐项使用的原则; 3.2勤俭办事、精细筹算、力求节约的原则; 3.3保证经费申请、使用畅通,为产品研发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原则。 4.相关部门职责 建立和健全研发资金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4.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研发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2技术研发部(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指导项目部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负责研发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部:4.3. 审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部门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投入资金的申请与使用 5.1研发部(中心)立项研发的项目获公司批准立项后,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项目

请》: 和计划开支时间,以便财务按时拨款,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提请主管技术副总(总工程师)初审,财务)(1) 项目投资的申请,由研发部中心总监复审,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可由财务部组织项目专项资金研讨会确定投资预算计划。批准资金投入后,财务部门应单列帐户,进行核算监督。经公司批准的研发资金,由项目组按项目研发计划支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2) 研发计划内的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复审后开支。研发部门因研发进展的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变化需调整用款计划者,须经总经理审批。项目承担部门申请现金开支,按公司财务制度审批程序,并按项目计划和实施3) (总工程师)逐级审批。由项目负责人、阶段分期申请,研发部经理和技术副总使用研发经费的项目承担部门,须在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循序投入,合理4) 开支。财务部门年终报送决算,应于项目结束后核销经费。投入资金的预算与使用范围6. 超出规定范围的开支须另行项目资金的投入预算必须在本规定范围内提出,专项申请递交总经理批准。经费开支范围如下:科研业务费:实验用样本的购置费、外委试验费、产品检测费、产品鉴定费、专6.1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业务招待费、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技术合作费(包括经公司批准的临时用工劳务费等)。设备仪器费:项目研发和试制过程需购置的专用设备仪器和安装费、或自制专6.2 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等。材料实验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低值易6.3 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改善实验条件所进行的装修等费用。. 6.4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项目承担人员的生活补贴费:项目承担人员可根据实际参与项目工作天数和工6.5 20%作量提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项目研发奖金:项目研发人员按业绩提取的项目奖金,新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6.6 量的提成奖励,均依照研发绩效考核办法计提,按年度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由研发部门根据考核奖励办法确定发放至个人。 6.7 其它费用:指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6.8 研发人员补贴和奖金全部计入产品研发成本分摊。 7.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第三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监督、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单位是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一般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需要,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第五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立项。对有重大或紧急任务需求、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第六条项目补助资金从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列支,综合运用无偿资助、验收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引导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出资设立联合研究项目,加大软科学研究投入。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来源:科学技术部 1.项目申报需针对指南支持方向的整体内容申报么,是否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报单位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请问此要求是针对项目及下设课题(任务)的牵头承担单位,还是包括所有参与单位? 答: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都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是否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限定要求?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其他参加人员没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要求,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已达到限项规定的上限,能否退出之前承担的在研项目,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原有承担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申报人针对同一批发布指南的不同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两个项目?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6.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作为该项目下设课题或任务的负责人,是否违反限项规定?

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不违反限项规定。 7.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么? 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不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但必须是项目参加单位。 8.项目申报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 答:项目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由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并签章,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9.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要与指南中的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 答: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10.申报项目受理后,还可以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么? 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研发资金管理办法(通用)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研发投入的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确保项目研发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效率和研发效率,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实施范围及执行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部(中心)开展项目研发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2.2本制度规定了专项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2.3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3. 原贝U 3.1专款专用、逐级审批、逐项使用的原则; 3.2勤俭办事、精细筹算、力求节约的原则; 3.3保证经费申请、使用畅通,为产品研发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原则。 4. 相关部门职责 建立和健全研发资金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4.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研 发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2技术研发部(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项 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3财务部:负责研发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部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 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部门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研发经费。 5. 研发投入资金的申请与使用 5.1研发部(中心)立项研发的项目获公司批准立项后,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项目

投入预算使用申请》,申请项目研发专项经费,报告须详细列明项目支出用途的明细和计划开支时间,以便财务按时拨款,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投资的申请,由研发部(中心)提请主管技术副总(总工程师)初审,财务总监复审,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可由财务部组织项目专项资金研讨会确定投资预算计划。批准资金投入后,财务部门应单列帐户,进行核算监督。 2)经公司批准的研发资金,由项目组按项目研发计划支配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研发计划内的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复审后开支。研发部门因研发进展的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变化需调整用款计划者,须经总经理审批。3)项目承担部门申请现金开支,按公司财务制度审批程序,并按项目计划和实施阶段分期申请,由项目负责人、研发部经理和技术副总(总工程师)逐级审批。 4)使用研发经费的项目承担部门,须在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循序投入,合理开支。财务部门年终报送决算,应于项目结束后核销经费。 6. 投入资金的预算与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的投入预算必须在本规定范围内提出,超出规定范围的开支须另行 专项申请递交总经理批准。经费开支范围如下: 6.1科研业务费:实验用样本的购置费、外委试验费、产品检测费、产品鉴定费、专家咨 询费、知识产权申请费、业务招待费、项目所必需的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技术合作费(包括经公司批准的临时用工劳务费等)。 6.2设备仪器费:项目研发和试制过程需购置的专用设备仪器和安装费、或自制专用仪器 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等。 6.3材料实验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的 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改善实验条件所进行的装修等费用。 6.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 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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