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内容的通知

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内容的通知
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内容的通知

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内容的通知

铁运〔2010〕190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旅客运输发展,决定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各铁路局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规章修改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将本次主要修改内容摘编后在车站、列车等场所进行公告。

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修改内容

1.第三条:“铁路旅客运输专刊”改为“铁路客货运输专刊”。

2.第五条“等级”前增加三款:

“直达票:从发站至到站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通票:从发站至到站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铺)位时需办理的签证手续。”

3.第九条旅客的基本义务:

(1)第1项“支付运输费用”后增加“,当场核对票、款,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完整可识别;”

(2)增加一项为第4项,“4.对所造成铁路或者其他旅客的损失予以赔偿。”

4.第十二条第二款改为:“附加票是客票的补充部分,可以与客票合并发售,但除儿童外不能单独使用。”

5.第十七条改为:“旅客购买卧铺票时,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对持通票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中转站。”

6.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1.1米”改为“1.2米”,“1.4米”改为“1.5米”。

7.第二十条第四款后增加三项: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8.第二十一条改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以下简称伤残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享受半价的软座、硬座客票和附加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进行核对。”

9.第二十五条改为:

“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但下列情形除外:

(1)全程在铁路运输企业管内运行的动车组列车车票有效期由企业自定。

(2)有效期有不同规定的其他票种。

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10.第二十六条:“车票”、“客票”均改为“通票”,“因病”改为“因病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删除第二款“动车组列车车票只办理改签,不办理有效期延长。”

11.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车站应当在开车前提前停止检票,但应当在本站营业场所通告停止检票的提前时间。”

12.删除第二十八条,原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

13.原第三十条改为:

“第二十九条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时,应当办理中转签证手续。”

14.原第三十一条改为:

“第三十条持通票的旅客在乘车途中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15.原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改为:

“对乘坐卧铺的旅客,列车可以收取车票并予集中保管。收取车票时,应当换发卧铺证;旅客下车前,凭卧铺证换回车票。”

16.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

“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的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

17.第三十四条改为: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

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

18.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旅客中途下车恢复旅行(含中转)办理中转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变更席位、铺位时”改为“旅客办理中转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补签、变更席(铺)位时”。

19.第三十七条:“旅客”改为“持通票的旅客”,“客票”改为“通票”,删除第二款“动车组列车车票不办理变径。”

20.第四十二条:“原票”改为“原通票”,“车票”改为“通票”。

21.第四十四条:“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改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22.第四十五条改为:

“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

3.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但已经使用至到站的除外:

1.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

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

3.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

23.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5项,原第5项改为第6项:

“因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24.第五十一条:“每件物品…重量不超过20千克”改为“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25.第三章第七节“包裹的押运和带运”改为“包裹的押运”,删除第七十九条,以下条文序号依次递进。

26.原第一百零七条:删除“动车组列车旅客不办理车票有效期延长,但可根据等候日数办理车票改签。”

27.原第一百零八条:“车站”改为“车站应予办理签证手续,通票还”。

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修改内容

1.第十七条第九项:删除“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

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2.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

3.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办理有效期延长手续”改为“办理签证及通票有效期延长手续”,“车票”改为“通票”。

4.第二十五条:删除“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和“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5.第三十四条“办理时换发代用票,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改为“办理时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

6.第四十条:“时间仓促来不及买票”改为“主动补票”。

7.第四十三条改为:“旅客持票提前乘车并已经过车站剪口时,列车应予补签,或者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代用票上记载实际乘车的日期、车次,原票栏按原票实际填写,原票随丙联上报。”

8.第三章第七节“包裹的押运和带运”改为“包裹的押运”,删除第七十四条,其后条文序号依次递进。

9.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第六项、原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原第一百零七条第八项:“铁路分局”改为“铁路局”。

10.原第九十一条、原第九十五条:“分局”改为“铁路局”。

11.原第一百一十条:“查询电报和事故查复书应抄送铁路分局;跨铁路分局时,应抄送铁路局和有关分局;跨铁路局时,应抄送有关铁路局。”改为“查询电报和事故查复书应抄送铁路

局;跨铁路局时,应抄送有关铁路局。”

铁道部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维规、技规、行规部分

维规、技规、行规试题 一、业务管理部分 1、三不动的内容是什么? 答: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的进路或闭塞设备)不动。2、三不离的内容是什么? 答: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三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七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答: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3、严禁在轨道电路 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 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 他光源代替;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 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5、检修工具及防护用品,使用前的检查规定是什么? 答:检修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工长每月检查一次;电务段每年3月前组织车间检查试验(包括绝缘工具)一次。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哪些规定? 答: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 应与其保持5米以上距离。 7、在站内作业时,室内电务值班人员应做到哪些? 答:电务值班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通知后,应 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8、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时有哪些安全规定? 答: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2、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 工具、材料;3、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 留;4、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二、技术标准部分 1、高度在350-1100(含1100)毫米、200-350毫米信号设备的建 筑接近限界的标准各是多少? 答:350-1100毫米的限界标准是1875毫米;200-350毫米的限界标准是1725毫米。 2、高柱信号机机柱倾斜度的标准及测量方法是什么? 答:机柱倾斜度不超过36毫米,自轨面起在机柱中心线高度4.5米处垂挂线坠,在轨面处测量机柱中心线与线坠垂线的距离。 3、各种信号机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是多少?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____年__月__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第二编 1.新技规的名称规范汇总 2. 变化项点:旅客列车安装列尾装置,取消运转车长,新技规删除了所有与运转车长有关作业的要求。相应调整了有关发车作业要求:删除发车指示信号,由车站发车人员发车。 第278条对动车组以外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的交接进行了重新规范: 1.在始发站由车站人员与司机办理交接。 2.中途换挂机车时,到达司机与车站间、车站与出发司机间办理交接。仅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

务组之间办理交接。 3.列车到达终到站后,司机与车站办理交接。 车站与司机的交接地点均为机车停留位置。 第231条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1)受令者取消运转车长。 (2)根据目前实际作业情况,对“因行车设备故障、灾害或施工,以及列车中挂有限速的机车车辆等,需要使列车临时限速运行”增加了“(纳入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及本务机车、动车组自身设备原因限速时除外)”的限制条件。 (3)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转为半自动闭塞法行车及转回的调度命令,由于信号及司机行车方式不发生变化,可不发给司机。 第251条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不准编挂货车。 注解:251条内容根据车次区分(回送图定客车底,在车次前冠以“0”) 第252条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20辆,应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注解:252条客车编挂位置,从编组顺序表确认客车编挂中部后部位置。

第253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安装列尾装 置。特殊情况下,无法安装或使用列尾装置时,应制定具体办法。 半自动闭塞区段货物列车尾部须挂列尾装置,其他区段货物列车尾部宜挂列尾装置。货物列车尾部未挂列尾装置时应以吊起尾部车辆软管代替尾部标志。尾部车辆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 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第261条第19表机车计算重量及每台换算闸瓦压力表变化 DF4、DF5、DF7、DF8、DF11机车换算闸瓦压力650KN 修改为:680KN. DF8B机车换算闸瓦压力720KN修改为:900KN. 1.普通货物列车最高速度为90 km/h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50 KN。 2.普通货物列车最高速度为120 km/h 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50 KN。 3.快速货物班列最高速度为120 km/h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75 KN。 4.旅客列车制动限速表(km/h)(计算制动距离800 m,高磷铸铁闸瓦)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低于760 KN需限速运行。例如22型客车(踏面制动)编成列车在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660 KN条件下的制动限速为115 km/h。 5.160 km/h旅客列车制动限速表(km/h)(计算制动距离1 400 m,盘形制动) 新型客车(盘形制动)、特快货物班列、每百吨列车重量按高摩合成闸片换算闸瓦压力应在275 KN以上。

《技规》2019版修改说明57页word

《技规》2007版修改说明 本次技规由原来371条增加到395条,有变化的267条,增加38条,删除14条。 一.适应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突出适应消防、环保要求。充分体现铁路运输“以人为本”的原则。 1、适应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考虑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技规》中涉及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管理模式做了相应修改;明确了合资铁路、进入国家铁路作业的地方铁路及专用铁道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2、注重劳保、道口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3、新建或改造的铁路设施、设备的责权利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技规》修改增加了对这些设备、设施的耐久性要求。 4、明确《技规》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了《技规》依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基本规章。 二.适应提速、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 1、引入动车组、信息系统、行车安全设备等。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运用等做了基本规定。 2、增加自动站间闭塞、修改相对方向同时接发车。 3、调整《技规》中机车车辆限界,补充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4、修改了主要机车车辆重量、长度、换算闸瓦压力和制动限速表,并规定新技术设备的运用条件和检修容许限度。增加接近信号机。 5、增加特定引导施工,对列车分类和等级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单司机执乘的内容,对《技规》中规定由乘务组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的有关规定;不派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对《技规》中规定由运转车

长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6、调整以120km/h、160km/h、200km/h划分线路速度等级,取消原140km/h。 7、取消蒸机车相关内容,取消钥匙路签等规定。 8、增加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取消调监与遥信。 9、重新定意列车超速防护系统。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三.规范管理、统一用语,用语更准确,涵意更广泛。 1、修改表示数量汉字为数字。 2、少于改为小于。 3、取消混合列车,改客运列车为旅客列车。 4、改制动软管为软管。 5、改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为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7、手制动机(含脚踏式)改为人力制动机。 8、改机车、车辆为机车车辆。 9、用概括定意取替具体名称。 10、建筑接近限界修改为建筑限界 11、“进行信号”主要是指半自动闭塞区段出站信号机显示的一个绿色和两个绿色灯光,而“进行的信号”主要是指“进行信号”以外的准许运行的信号。 一总则 1、《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2、铁路职工原指国家铁路在册工作人员,考虑到铁路工业、建设、设计等单位均与铁道部脱钩,以及加强铁路行业管理的需要,《技规》应对所有铁路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故取消了对铁路职工的具体要求。 3、对于铁路的定位描述进行了修改。

最新宪法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

最新宪法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 题要 我国是法制化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全国人大负责制订全国性的法律,而地方政府也可以出台各自法规。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今年做出了最新修订。那么,最新宪法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这个是最重要的政治活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了解下。 我国是法制化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全国人大负责制订全国性的法律,而地方政府也可以出台各自法规。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今年做出了最新修订。那么,最新宪法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这个是最重要的政治活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最新宪法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 1、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2、同时,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3、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

程中”;将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作这些修改,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更加完整。 4、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制定和修改宪法的部门是哪个? 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 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 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则要宽泛的多。 2、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己

下载后可编辑修改的新版病历书写规范修编要点与解读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修编要点与解读 修编背景及过程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管理规范之一 --省卫生计生委领导亲自作序 历经近4年的过 自2011年2月开始酝酿,征求意见,2011年11月,2012年12月全省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充分讨论2013年3月《江苏省住院病历判定标准》初步定稿后,又收集采纳了全省13个地市卫生局和省管医院的反馈意见,再次修改 2013年10月再次征求二、三级21家医院意见建议 2013年12月27日全省病案管理学术年会,到会650位代表,填写了《规范》修改的意见建议表单,2014年1月14日再次开会讨论 修编原则 以《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第1版)为蓝本,依据原卫生部相 关要求,参考新版《临床诊断学》等教科书,同时将原《病历书写规范若干问题的说明》中的部分内容补充到新版《规范》中; 增加了卫生厅《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 版)》相关内容:病情评估,住院30天大查房,输血规范,有创操作,器官移植,临床路径,检验检查互认,…… 增加“电子病历”章节,从电子病历的结构、输入、打印规格、保管、贮存、安全管理以及质控标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要求(可参照卫生部的相关标准); 修改并增加“中医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内容等。 修编依据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 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2010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2010年)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 -2012年1月1日始施行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卫生厅《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卫生厅《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卫生厅《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2013版)卫计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31号文件) …… 十五个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 交接班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第五章(共十四节) 2003年1月第1版 第一节病程记录 第二节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第三节交(接)班记录 第四节会诊申请和会诊记录第五节转出(入)记录 第六节病例讨论记录 第七节手术前小结 第八节手术记录 第九节手术后病程记录第十节麻醉记录 第十一节出(转)院记录 第十二节死亡记录 第十三节同意书 第十四节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及要求2015年3月第2版 第一节病程记录 第二节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第三节交(接)班记录 第四节会诊申请和会诊记录

新技规修改内容题目

新《技规》机务相关修改内容试题(之1) 2014年8月25日 一、选择题 1.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A)km/h报警设置模式曲线。J103 A.2 B.3 C.5 2.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B)km/h卸载设置模式曲线。J103 A.2 B.3 C.5 3.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C)km/h常用制动设置模式曲线。J103 A.2 B.3 C.5 4.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B)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J103 A.5 B.8 C.10 5.行车有关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等规定,定期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和业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C)。J204 A.评先 B.提职 C.继续履职 6.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A)编挂货车。J251 A.不准 B.可以 C.局管内准许 7.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C)辆。J252 A.10 B.15 C.20 8.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应挂于列车(C)。J252 A.前部 B.前部及中部 C.中部或后部

9.装有密接式车钩的客车需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得超过(A)辆,其后编挂的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辆。J252 A.10 B.15 C.20 10.货物列车尾部未挂列尾装置时,尾部车辆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B)负责。J253 A.机车乘务员 B.车务人员 C.车辆人员 11.回送机车,应挂于本务机车次位,挂有重联机车时为重联机车(C)。J257 A.前位 B.中位 C.次位 12.单机挂车时,在区间被迫停车后的防护工作由机车乘务组负责,开车前应确认附挂辆数和(C)状态是否良好。J258 A.通风 B.连挂 C.制动主管贯通 13.旅客列车、特快及快速货物班列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为(B)kPa。J261 A.500 B.600 C.700 14.遇机车换挂需将自动制动机主管压力由600 kPa改为500 kPa时,摘机前应对列车主管实施一次(C)kPa的最大减压量操纵。J261 A.100 B.140 C.170 15.快运货物班列车辆和货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列车主管压力为500 kPa时的闸瓦压力,按600kPa时闸瓦压力的(B)换算。J261 A.1:0.95 B.1:1.15 C.1.15:1 16.列车下坡道制动限速随下坡道千分数的增加而(A)。J261 A.递减 B.增加 C.不变 17.普通货物列车最高速度为90 km/h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A)kN。J261

《技规》《行规》题库

《技规》《行规》题库.txt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了。一层秋雨一阵凉,一瓣落花一脉香,一样流年自难忘,一把闲愁无处藏。幸福生活九字经:有希望,有事干,有人爱。女人和女人做朋友,要之以绿叶的姿态,同时也要暗藏红花的心机。《技规》《行规》题库 简答题 技规 1、车站行车设备联合检查委员会进行设备联合检查时,应检查哪些内容(技规19条) 答: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线路、道岔、道口、通信、信号、供电、信息系统等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 2.铁路线路分类,具体分类(技规30条) 答: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特别用途线是指安全线和避难线。 3.信号装置分为哪几类,具体分类如何规定(技规60条) 答:信号装置一般分为信号机和信号表示器两类。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接近、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信号表示器分为道岔、脱轨、进路、发车、发车线路、调车及车挡表示器。 4.联锁设备分类(技规79 条) 答:联锁设备分为集中联锁(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和非集中联锁(臂板电锁器联锁和色灯电锁器联锁)。 5、闭塞设备分几种设置条件如何规定的(技规85条) 答:闭塞设备分为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和半自动闭塞。具体设置条件如下: (1)在单线区段,应采用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繁忙区段可根据情况采用自动闭塞。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邯郸市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征求意见稿) 邯郸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 邯郸市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

新《行规》《技规》规章题库

一、填空题 1、设计速度120 km/h以上铁路正线有砟轨道应采用Ⅲ型轨枕和与轨枕配套的弹条扣件、一级碎石道砟。 2、半径r<195m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为15 mm;295>r≥245m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为5 mm;245>r≥195m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为10 mm,r≥295m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为0 mm。 3、曲线半径R=300曲线轨距应设置加宽值为0 mm;曲线半径R=200曲线轨距应设置加宽值为10 mm;曲线半径R=195曲线轨距应设置加宽值为10 mm。 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铁路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人行过道应设置路障、鸣笛标;站内道口、人行过道两端不设鸣笛标。根据需要设置栅栏或其他安全设施。有人看守道口应修建道口看守房,设置照明灯、列车接近报警装置、警示灯、遮断色灯信号机和道口自动通知设备,并督促地方道路管理部门设置、维护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根据需要设置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6、线路允许速度120 km/h及以下区段的正线道岔,采用固定型辙叉道岔。 7、防护栅栏的设备管理由工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由铁路公安部门负责。对各类通道须设门加锁,由使用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8、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9、邻线来车时,现场防护人员应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并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 10、施工、维修及各种上道检查巡视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人员和机具避车制度,采取措施保证邻线列车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11、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刻,设好停车防护后,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2、在炎热季节应有足够的防暑用品和药物,并应有供职工饮用的清凉饮料。 13、铁路工作人员专用通道、作业门应有警示标识。 14、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16 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 15、有计划的施工,涉及限速、行车方式发生变化或设备变化时应发布运行揭示调度命令。 16、桥涵建(构)筑物应确保通过的线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平顺性,结构构造应便于检查和养护,并设置检查设施。 17、全长500 m以上的钢桥、全长3000 m以上的隧道设置通信设备,必要时设置固定照明、安全警报装置;非全封闭运营时,应进行巡守,必要时进行监视。 18、直线桥梁自线路中心至作业通道栏杆内侧的净距:钢梁明桥面应不小于 2.45 m,混凝土梁桥面应不小于 3.00 m,线路允许速度160 km/h以上桥梁桥面应不小于3.25 m。作业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8 m。 19、路基声屏障连续长度超过500 m时,应根据疏散和检修要求统一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外边坡处应有安全通行条件;桥梁声屏障安全通道应结合救援疏散通道设置。 20、2014版《技规》、《行规》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教案资料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第二编 1.新技规的名称规范汇总 与运转车长有关作业的要求。相应调整了有关发车作业要求:删除发车指示信号,由车站发车人员发车。 第278条对动车组以外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的交接进行了重新规范: 1.在始发站由车站人员与司机办理交接。 2.中途换挂机车时,到达司机与车站间、车站与出发司机间办理交接。仅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之间办理交接。 3.列车到达终到站后,司机与车站办理交接。 车站与司机的交接地点均为机车停留位置。 第231条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1)受令者取消运转车长。 (2)根据目前实际作业情况,对“因行车设备故障、灾害或施工,以及列车中挂有限速的机车车辆等,需要使列车临时限速运行”增加了“(纳入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及本务机车、动车组自身设备原因限速时除外)”的限制条件。

(3)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转为半自动闭塞法行车及转回的调度命令,由于信号及司机行车方式不发生变化,可不发给司机。 第251条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不准编挂货车。 注解:251条内容根据车次区分(回送图定客车底,在车次前冠以“0”) 第252条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20辆,应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注解:252条客车编挂位置,从编组顺序表确认客车编挂中部后部位置。 第253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安装列尾装置。特殊情况下,无法安装或使用列尾装置时,应制定具体办法。 半自动闭塞区段货物列车尾部须挂列尾装置,其他区段货物列车尾部宜挂列尾装置。货物列车尾部未挂列尾装置时应以吊起尾部车辆软管代替尾部标志。尾部车辆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第261条第19表机车计算重量及每台换算闸瓦压力表变化 DF4、DF5、DF7、DF8、DF11机车换算闸瓦压力650KN修改为:680KN. DF8B机车换算闸瓦压力720KN修改为:900KN. 1.普通货物列车最高速度为90 km/h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50 KN。 2.普通货物列车最高速度为120 km/h 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50 KN。 3.快速货物班列最高速度为120 km/h时,每百吨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175 KN。 4.旅客列车制动限速表(km/h)(计算制动距离800 m,高磷铸铁闸瓦)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低于760 KN需限速运行。例如22型客车(踏面制动)编成列车在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660 KN条件下的制动限速为115 km/h。 5.160 km/h旅客列车制动限速表(km/h)(计算制动距离1 400 m,盘形制动)

18年新修改的宪法内容有哪些-

18年新修改的宪法内容有哪些? ▲18年新修改的宪法内容有哪些? 第一,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追溯,1982年宪法是对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

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第二,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修订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 政发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可辨清楚、,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 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技规》(高速部分)题纲

2014年钦州工务段新《技规》(高速部分)理论题纲 一、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入横线内,每题2分,共30分)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01-2014)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2. 因施工等原因线路两侧临时摆放的轨料,要码放整齐,并进行必要的加固。有需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应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昼夜看守。P180 3.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按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P9 4. 钢轨伸缩调节器应铺设在直线上,避免与竖曲线重叠。P24 5.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正线应采用特级碎石道砟。P24。 6.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具有轨道电路信息接收、运行监控、警醒、数据记录、语音记录及人机交互等功能。P38 7.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应装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应能实现列车调度语音通信、列车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车次号校核信息无线传送、列车防护报警等功能。P51 8. 高速部分适用于200km/h以上的铁路。P1 9. 铁路地面固定设备的系统时钟,当具备条件时,应接入铁路时间同步网;不具备条件时,可独立设置卫星授时设备。P101 二、选择题( 请将正确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20 分) 1. 有砟轨道路肩宽度:250 km/h及以上区段双线不应小于(C)。P20 (A )0.8 m ( B) 1.0 m ( C )1.4 m (D) 1.5 m 2. 路基声屏障连续长度超过(C)时,应根据疏散和检修要求统一设置安全通道。P33 ( A) 300米(B )400米(C) 500米( D )1000米 3 在电气化铁路竣工时,由施工单位在接触网支柱内缘或隧道边墙标出线路的轨面标准线,开通前供电、工务单位要共同复查确认,有砟轨道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准线误差不得大于(B)。P76 (A)±15 mm (B)±30 mm (C) ±60 mm ( D )±120 mm 4. 直线桥梁自线路中心至作业通道栏杆内侧的净距:200 km/h及以下铁路应不小于(C)。P23 (A )2.45 m (B )3.00m ( C )3.25 m ( D )3.75m 5. 19.《技规》(高速铁路部分)共有(C ) (A )19章395条( B)19章462条( C )25章498条(D) 25章462条 6.长大下坡道为:线路坡度超过6‰,长度为(C)及以上。P161 (A )2 km ( B )5 km (C) 8 km (D) 10 km 7.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站内正线(v≤250km/h)线间最小距离为(B )。P7 (A )4200mm ( B ) 4600mm (C) 4800mm (D) 5000mm 8.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和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均应取自车上直流控制电源系统,直流输出电压为110 V时,电压波动允许范围为(A)。P29 (A ) -20%~+5% ( B ) -10%~+10% (C) -20%~+10% (D) -20%~+20% 9. 铁路封闭设施应在地界线设置。需为通行、排水、耕作等提供便利条件的地段,可在地界线内(A)处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P83 (A ) 0.5m ( B ) 0.8m (C) 1.0m (D)1.5m 10.工务、电务、供电部门应利用天窗时间对碰撞异物地点前后( B )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P262 (A )1 km ( B )2 km (C)3 km (D) 5 km

病历书写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规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的英文名称书写。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卩m(微米)、1(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卩g (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

新《技规》学习要点2

新《技规》学习要点 一、新《技规》适用范围说明 1.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 2.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3.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技规》普速铁路部分执行。 4.高铁《技规》行车组织部分不纳入货物列车开行内容。鉴于当前绝大多数高速铁路未安排货物列车上线运行,已开行货物列车的线路也仅开行1对或隔日开行集装箱或行包专列的实际情况,高铁《技规》第二编按不开行货物列车编写,高速铁路需开行货物列车时的行车组织办法由铁路局根据 具体设备情况规定。 5.《南昌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总则:货物列车行车组织办法除本《细则》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参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及南昌铁路局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执行。 (一)我段值乘线路适用新《技规》高速铁路部分的范围: 1.昌九城际线九江站(不含)—南昌西城际场;

2.杭深线苍南站(不含)—诏安站,福州联络线福厦线路所—樟林站(不含),杭福联络线,福州南动车联络线福州南站—福州南动车所(不含),厦门北联络线厦门北站—杏林站(不含); 3.龙漳线龙岩站(不含)—漳州站; 4.昌福线南昌西城际场—福州(不含),动走A、B线南昌西城际场—南昌西动车所(不含); 5.永莆线。 (二)我段值乘线路适用普速铁路部分的范围有:沪昆线、京九线、峰福线、鹰厦线、赣龙线、漳龙线、漳泉线等。 (三)我段值乘线路高速与普速共线车站有:三江镇、杜坞、前场Ⅰ场、角美。 二、行车组织方面主要变化 (一)动车组列车 1.动车组“五固定改为三固定”。 高铁《技规》288 条和普铁《技规》355条: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办理客运业务时,须固定股道、固定站台、固定停车位置。变更固定股道时不发布调度命令。 2.LKJ控车列车不能以机车信号作为行车凭证。 高铁《技规》279条自动闭塞区段,动车组列车按LKJ 方式运行及动车组以外的列车,在信号机常态点灯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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