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新规这3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社保补缴新规这3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社保补缴新规这3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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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新规:这3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社保对我们的生活带来方方面面的影响,很多福利待遇的享受和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及缴纳年限有关,因此社保保持连续性是是非常重要的,断缴之后可以进行补缴,而最近社保规定除了这3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外,其他不能进行补缴,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哪3类人能一次性补缴社保。

社保,不是谁都能补缴!退休养老条件与社保补缴条件

想退休养老按月领取养老金是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行退休年纪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而很多人在离职换工作、换城市生活时导致社保断缴,缴纳年限不足,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进行补缴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

按照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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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一次性补缴难度增加,明年起,或将只有这三类人能一次性补缴

很多人退休前考虑一次性补缴,但显然国家新出的社保政策增加了一次性补缴的难度: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

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https://www.360docs.net/doc/e56632545.html, 值得一提的是,这3类人在社保新规下依然可以一次补缴社保: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不过,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这意味着以后企业会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同时也意味着社保补缴将越来越严格。

所以,近期很多人都想抓住补缴社保的机会,导致多地社保局人满为患。

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社保补交方式来了!

其实针对不同的交费人群,补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两类人: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https://www.360docs.net/doc/e56632545.html, 有工作单位的人和灵活就业的人,我们来逐一攻破:

(1)自行办理:关于自由职业者,说的通俗点为“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则可以用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2)单位交纳:单位职工2019年补缴社保怎么补呢,其实完全可以参考2019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说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参保即可。

一次性补缴政策将取消缴费未满15年该如何领取养老金?

一次性补缴社保是否划算,其实主要取决于参保人的生命长度,简单来说就是,活得越久,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缴纳社保就越划算。

说到这儿,大家或许会有疑问: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即将取消,那年龄超过45岁没缴社保,或者已经缴了几年社保,但到60岁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的人,该怎么办呢?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https://www.360docs.net/doc/e56632545.html,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也给出了解决方案,虽然即将取消社保一次性缴费,但并不代表过了60岁就不能继续缴费。

如果到60岁时没有缴满15年社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退出养老保险,提取个人养老账户余额;

第二,继续缴纳,缴够15年再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至于采用哪个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

至于补缴的金额则是由补缴时间的长短以及参保的比例来决定的,社保作为我们的基本保障,总的来说对我们的生活是有益的。社保被断交的人一定要注意,不要等要用的时候才发现因为断缴无法享受权益;有需要的就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

2019年社保新规(未缴满15年处理办法)

社保新规:2019年起,未缴满15年社保的,全都这样处理社保新规:2019年开始,未缴满15年社保的,全都这样处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人们不断追求更好的生活,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存在。 现在很多人,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他们必须在以前的工作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是工资支付形式,则需要缴纳满15年,这样每个月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没有支付到15年。例如,一些自由职业者不能从他们的月薪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 当他们想缴纳社保时,距离退休年龄已经不到15年。如果有的中途辞职或再次换工作,没有继续从工资中扣除社保再等等。这些问题在以前可以一次性付款解决。但现在恐怕不行,国家颁布的新政明确规定:社保要交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该规定并没有说它将立即禁止所有的支付,但它确实对那些希望立即弥补社保的人施加了限制。所以很多人都有一个问题:不能连续交15年的人,该怎么办? 1、免除付款。根据规定,我国不再免费向60岁以上的人发放养老费用,也就是说,目前养老的来源仅来自老年人子女的赡养、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购买。因此,所以没有交足15年社会保险的人大可以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到退休的年龄条件后,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从他的社会保险帐户中一次性取出使用既可。 2、按年支付。很多人的条件不能达到一次性缴纳社保的要求,不过也可以进行补缴,即每年按年进行缴纳。根据这种方式,无论其已经在支付过程中,还

是达到退休年龄后仍未交满15年的社保,每月都可以领取养老金,虽然这种方法的可能性年限缩短,不过只要他愿意,也是一种很好的获得养老金的方式。 3、一次性。很多人在这里有疑问,不是不能一次补缴完吗?事实上,有3种人可以补缴。第一种是个人在当地的户口是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二是2011年以前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退休的。 三是在当地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障金,但由于年龄太大无法支付15年以上的人口,要求男性65岁以上,女性60岁以上。 特别提醒:本内容只起到参考作用,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程序及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五险)补缴办理的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1.只需要填写:<<北京市补缴养老保险申办单>> 即可 2.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3.详见:附件1 二.补缴当年社会保险(除近三个月) 1.补缴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详见附件 2. 1.)申请原因 2.)在本单位参加工作时间 3.)本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 4.)迟上的原因 5.)补缴人数 6.)人员姓名 7.)身份证号码 8.)补缴的起止时间 9.)明确注明:不叫期间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10.)加盖公章 11.)必须A4纸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4.工资表 1.)如果公司里员工过多,可以只提供该补缴员工所在的工资表那一页 2.)复印在A4纸上,加盖公章或者财务章 5.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三.补缴历年(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社会保险 1.准备<<补缴基本养老费审批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 2.外阜城镇补缴5年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要填写<<外服人员养老保 险补缴审核表>>一式六份详见附件4 3.补缴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5 4.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6 5.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凭证(财务装订成册的工资凭证);工资由银行代发的 需要提供银行对账单(即银行回单) 6.第5项(上面)中两份材料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7.补缴员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含首页和本人页,并加盖公章); 如果首页没有注明农业和非农业的话,须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缴费期间的户籍证明. 8.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章) 特殊注明:此项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和二—3相同,即准备两份合同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章) 10.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Full text of social security one-time supplementary payment po licy in 2021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xx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xx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仅供参考】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 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 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 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 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 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 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 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

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 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 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 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 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 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 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 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填写《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见附件)、补缴明细表、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到所属区(县)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二)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历史缴费年度(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 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参保单位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

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须知

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须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原新农保,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缴清费用后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应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我区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 (一)正在我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达到60周岁且符合在我区申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补缴标准 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村(社区)批量办理时间:以村(社区)通知为准。 2、镇(街道)社保办事处零星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工作日内)。 (二)办理手续 1、正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本区户籍居民 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村(社区)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正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市内外区户籍(如南海户籍)居民,以及年满60周岁且符合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补缴须知 (一)本次补缴年限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年限不得超过15年,且只能申请办理补缴一次;参保人缴费成功后,中途不得办理退回保险费。 (二)参保人现收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银行账户,统一作为一次性补缴居民

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的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 1.参保单位如发生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情况,补缴本年度的,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表》(表十) 2.于每月2-25日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3.如需跨年度补缴,除应正确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表(表十)外,还需将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台帐(复印件)一并交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跨年度补缴业务。 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补缴 四险补缴分为一般补缴和稽核、审计补缴和基数差补缴. 一般补缴分为当年补缴和跨年补缴,办理地点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稽核、审计补缴:包括单位持稽核出据的《整改意见通知书》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此类补缴在大厅对面北楼的328办理。 基数差额补缴包括当年和上一年的无需审批方可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1. 当年补缴办理

(1)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2. 跨年补缴办理 一、单位需在每月21日至29日到一楼保险科109办公室进行审批。 二、持保险科批复以下材料并填好补缴业务表格在大厅办理 (1)所需材料:社会保险期限补缴通知书(原件)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花名册(2人以上)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3、基数差额补缴咨询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额补缴 对帐单下发后,参保单位自查存在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上一年基数差的补缴业务,填写表格、补缴业务时间同补缴业务. 二、当年差额补缴 基数申报后,已形成月报有缴后,参保单位查出未按工资总额申报造成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书面写出基数申报差错和补缴申请,在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当年基数差的补缴,填写表格、补缴业务

江苏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江苏: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199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及在“文革”期间插过队,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此意向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补缴费,南京市人社部门提醒,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请读者抓紧去所在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 年龄(周岁)基本养老金(元)年龄(周岁)基本养老金(元) 55 583.7 63 662.5 56 590.1 64 681 57 596.9 65 702.5 58 604.4 66 727.7 59 613.7 67 761.8 60 622.5 68 804 61 633.8 69 864.7 62 646.3 70及以上 937.8 ■补缴对象 1、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2003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指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市街道办企业); 2、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 3、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原因(判刑除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4、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补缴标准

XX北京社保补缴流程

XX北京社保补缴流程 引导语:北京办理社保补缴的伙伴们注意了,下面是为大家的北京最新社保补缴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xx年北京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北京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xx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xx 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xx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 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 》一文规定申请。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 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 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

京人社养发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 2010年10月15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京参保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重心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移,实现“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目标,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行为,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令第183号)及其配套规定,针对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三、有关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广州社保关于一次性补缴最新政策

广州社保关于一次性补缴最新政策 接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朋友,但是还没有交够的朋友就很关心养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问题。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 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 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 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现行社保基本政策知识: 社保在我国的发展过程简单来说,1986年以前是没有社保, 1986年开始国营企业有社保(早期国有职工或早期合同工社保),1992年推广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1998年推广到全国各个行业。2006年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提出在2020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战略体系”的宏伟战略目标。2009 年以来,国家实行“全民社保”战略,影响全民社保推行的“转移 接续”问题慢慢得到解决,人人可以参加社保享受医疗已经成为现实。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社保参保年限达15年。 所以社保政策是一步步完善并逐发展起来。国家为了解早期的问题,在养老保险补缴规定中建立起一整套补缴的程序,真正实现老 有所养,老有所依。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济南社保补缴范围和条件

济南社保补缴范围和条件 最新《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济南市参保单位职工,单位应缴未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所需材料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单位因与劳动者在劳动用工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纳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社会保险费补缴操作或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处室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补缴操作的,生成并提交补缴申报成功后持单位盖章、职工签字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缴费,所需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的,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等表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补缴年月的原始财务记账凭证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济南社保补缴流程

【网上办理】:单位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社会保险费补缴功能模块申报社会保险费的补缴,由系统自动审核,申报成功后由单位打印并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缴费。 【柜台办理】: 1、缴费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市社保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或各区办事处、各县(市)区保险处征缴科)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按规定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打印《社会保险补缴审批表》,不符合的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通知申请人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相关问题解答 一、社保可以补缴吗? 【答】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欢迎您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请您在办理补缴业务前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补缴汇总及缴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的使用时间为: (一)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二)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三、在办理补缴业务前,请先查询需补缴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避免因补缴月份与已缴费帐户重复等原因造成申报失败。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一)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二)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在2016年之前很多地方都可以补交养老保险,不论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的养老保险都有。 但是从2016年之后,这种现象基本上就被堵住了。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在这个文件出台之后,很多地方就开始停掉社保事后补缴这种措施,目前在全国各个省份基本上不存在社保补缴这种方式了。 那为什么不能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呢?这里面我觉得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为了公平公正。 目前不论是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一年一交的,大家都这么做。 假如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之前把所有的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完,然后马上就可以领取退休金,这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毕竟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大家都是每年交,这个可是拿真金白银出来的,要知道这些资金可是有成本的。

所以为了公平公正,我国杜绝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事后补交社保以及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所有的社保,这是为了确保公正、公平。 第二、维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转。 因为特殊的原因,目前我国很多退休老人的养老金都是拿在职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去发放的,假如在职人员缴纳社保的人数减少了,社保基金收入减少,那么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来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我国允许社保事后缴费,大家只需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把所有的养老保险缴清,然后第2年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我估计很多人都不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毕竟养老保险每年缴费是有资金成本的。 比如某一个人每年要交1000块钱,如果连缴20年缴费,累计缴纳的费用就达到24万,如果这24万不是每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而是拿去做理财产品,按照年化收益率4%计算,那么20年时间24万至少会变成35万以上。 在这35万当中只需要拿24万去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相当于多赚了11万块钱,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事情。 对这么好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选择每年缴费,而是选择一次性缴费,一旦大家都选择退休之前一次性缴费了,那么我国的社保基金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甚至有很多地方的社保基金有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这是不利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发展的。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的说明与解读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的说明与解读 对于工作期间社保没有缴纳满15年的消费者来说,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2015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是什么呢?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5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2019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19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 的 单位补缴流程:1.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 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个人补缴流程: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 社保对于大家来说是日后生活的一种保障,而且也和大家以后的养老金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缴费的时候,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断缴了的话,最好是抓紧时间补缴社保。不过各地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政策都不一样,因此本省的公民补缴社保的话,自然要关注本省的政策。就比如江苏。那么,2018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8江苏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中有相关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个人补缴流程: 由本人相关资料,至委托扣缴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经信息系统审核补缴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当即一次性存足应补金额,委托扣缴银行进行实时扣缴。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二、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 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京社保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

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

2020养老保险新政: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条件

2020养老保险新政: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条件 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不是工作单位交的可以吗 参保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应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2)达到规定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所括视同缴费年限在内的连续工龄在内),即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或者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 这里“统帐结合办法”的实施时间:国有企业为1995年1月1日;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995年7月1日;街道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998年1月1日。 这里“参加工作”是指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工作。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 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 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 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 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 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 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 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在中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 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 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中国逐步建 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社保可一次性补缴15年个人补缴详情

社保可一次性补缴15年个人补缴详情 社保的补缴问题向来是老百姓所关注的,作为个人又该怎么补缴呢?而如今社保是否可以补缴15年呢?下面是带来关于社保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社保可一次性补缴15年退休没交满15年社保的情况 如果小伙伴到了退休的年纪,但社保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这样的情况就没办法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退休金。 通常有3种处理方式: 1、退休之后继续缴费至满15年,而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将社保转为新农合。 3、一次性补缴至15年。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一次性补缴 注意,一次性补缴的话有一个前提,就是你的缴费年限距离15年不能够差得太多。如果有的小伙伴缴纳了社保才4、5年是不能够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只有那些年龄达到了退休年纪,虽然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但是相差的年份也不多。属于这种情况的小伙伴在部分地区是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PS:有些地区是不允许任何情况下一次性补缴的 一次性补缴到底划不划算

很多小伙伴们都知道,决定养老金高低的主要是以下四个因素: 1、缴费年限; 2、缴费基数; 3、退休年龄; 4、平均工资。 而对于一次性补缴的小伙伴们来说,他们的缴费年限本来是不到15年而是通过补缴的形式达到15年的。那么他们的缴费年限就比起那些一直在缴纳社保的人要少一些,养老金也会少点。 而从缴费基数、退休年龄和平均工资来看,不管是一次性补缴的小伙伴还是正常方式退休的小伙伴都是一样的,都是由你自己的情况来决定而不是缴纳社保的方式决定的。 当然,小伙伴们要知道,如果一次性补缴,那么这笔钱(包含企业缴纳部分)是全部由个人缴纳的,因此,一次性掏这么多钱相比在公司上班正常缴纳15年是不够划算的。当然,如果你一直是以个人身份参保,那么钱本来就是自己掏,那就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个人补缴社保详情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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