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天然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天然气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7)中油技监字第42号文要求,由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主编,并会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对原《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Y 4066—93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以原规范SY 4066—93为基础,综合了原《气田井场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4082—95的有关条款,有机结合,并参考了国家和石油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在修订过程中,以函审和会审两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既考虑了目前的施工水平,又考虑到今后的发展方向。本规范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定稿。

经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授权,本规范由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负责解释。

为了提高本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四川省内江市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技监部标准办(邮编64100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佟明时严克勤朱正诚

目次

1 总则

2 钢管、管件及阀门检验

2.1 钢管检验

2.2管件检验

2.3 阀门检验

3 管道预制及安装

3.1 管道预制

3.2 管道组对

3.3 管件组装

3.4 阀门安装

4 管道焊接

4.1 焊接工艺评定

4.2 焊工资格

4.3 焊接材料

4.4 焊接

4.5 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4.6 焊缝返修

5 焊缝质量检验

5.1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

5.2 无损探伤

6 管道防腐及补口补伤

7 测量放线、施工带清理及管沟开挖

7.1 测量放线

7.2施工带清理

7.3 管沟开挖

8 防腐管拉运及布管

9 管道下沟及回填

10 水工保护及地貌恢复

10.1 水工保护

10.2 地貌恢复

11 管道清管及试压

12 工程交工验收

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附件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保证天然气集输管道工程的质量,确保管道安全、可靠,降低工程成本,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输气设计压力为1.6—70MPa的天然气集输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市天然气管网的施工及验收。1.0.3 天然气集输管道应包括下列管道:

1 由气井采气树至天然气净化厂或外输首站之间的采气管线、集气支线、集气干线;

2 由气井直接到用户门站的管线;

3 井口注气管线。

1.0.4 天然气集输管道按设计压力pN分为中压管道和高压管道。

1 中压管道:1.6

2 高压管道:10

1.0.5 天然气集输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修改设计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0.6 天然气集输管道穿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4079的规定,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 4070的规定。1.0.7 天然气集输管道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钢管、管件及阀门检验

2.1 钢管检验

2.1.1 钢管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代用材料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

2.1.2 钢管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出厂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齐全。2.1.3 钢管的外径、壁厚尺寸偏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2.1.4 钢管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裂纹,夹渣、折叠和重皮等缺陷,且无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和机械损伤。

2.1.5 钢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复验:

1 质量证明书与到货钢管的钢号不符或钢管上无钢号;

2 质量证明书数据不全或对其有怀疑;

3 钢管为高压钢管。

2.1.6 高压钢管复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全部钢管应逐根编号并检查硬度,其硬度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应从每批钢管中选出硬度最高和最低的钢管各1根(每根制备6个试样,其中拉力试样2个、冲击试样2个、压扁或冷弯试样2个)进行机械性能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拉力试验应按现行的《金属拉伸试验法》GB/T 228的规定进行(当壁厚不能满足制取标准试件时,可用完整管段代替)。

冲击试验应按现行的《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的规定进行(当壁厚小于12mm时,可免做试验)。

压扁或冷弯试验:钢管外径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做压扁试验。试验用管环的宽度应为30—50mm,锐角应倒圆。压扁至内壁间距为公称直径的0.6倍时,不得出现裂纹、分层等缺陷。外径小于35mm时,应做冷弯试验,弯芯半径应为管子外径的4倍,弯曲90°时不应有裂纹、折断、分层等缺陷。

3 从做机械性能试样的钢管或试样上取样做化学分析,化学成分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或供货技术条件的规定。

2.1.7 高压钢管复验时,若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加倍复查。复查只进行原来复验不合格的项目。复查的试样在原来不合格的钢管和与该钢管硬度最接近的另一钢管上截取。当复查结果仍有不合格的项目时,则应对该批钢管逐根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8 高压钢管应有制造厂的超声波探伤合格证。若无制造厂的探伤合格证,应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应按现行的《高压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JB 1151的规定进行。

2.1.9 高压钢管经检验发现可修复的缺陷时,应逐步修磨,直至缺陷消失为止。除去缺陷后的实际壁厚不应小于钢管公称壁厚的90%,且不小于设计壁厚。2.2管件检验

2.2.1 管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2.2.2 管件的结构形式、尺寸与公差、焊端坡口、产品标记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2.3 管件外观检查时,其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裂纹、夹渣、折叠、过烧等缺陷;

2 不得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

2.2.4 弯头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弯头结构长度的允许偏差为1.5mm,椭圆率应小于2%,弯曲角度允许偏差应为±1°,弯头两端面的斜度应小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大于1.5mm。

2 弯头壁厚的减薄量应小于公称壁厚的10%,且弯头的实际壁厚不应小于设计壁厚。

2.2.5 焊制或拔制三通的支管,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高度的1%且不大于3mm。各端面垂直长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大于3mm。2.2.6 同心异径管两端的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心值(a1-a2)/2不应大于大端外径的1%且不应大于5mm(如图2.2.6所示)。

燃气管道安装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1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 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2.1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

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 规范 篇一:燃气规范 10火炬影响范围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1城市燃气管段安全距离 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天然气站场防火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8天然气站场围墙、道路安全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9站内建筑物防火间距gb50183-20xx《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管道最小覆土层厚度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4埋地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电力、通讯电缆的间距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5截断阀的设置距离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放空管高度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管道经过区域等级划分gb50251—20xx《输气管道工

程设计规范》 12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6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gb50028-20xx《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4.7输气干线放空竖管应设置在不致发生火灾危险和危害居民健康的地方。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 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3.4.8输气站放空竖管应设在围墙外,与站场及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 4.2.2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为四个等级。 在农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计算。 1)一级地区:户数在15户或以下的区段; 2)二级地区:户数在15户以上、100户以下的区段; 3)三级地区:户数在100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2.1 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 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50,宜采用镀锌钢管或铜管;管径大于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应符合本规范2.1.2 条的规定。铜管宜采用牌号为TP 2 的管材。 DN DN 2.2.3 燃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碳素钢管。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2 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铜管可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切割; 3 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 等; 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3mm ;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313号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 SY/5922-200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的规定,结合公司燃气设施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天然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CNG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

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负责”的运行管理责任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部门为生产运行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还应设置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维护巡检人员,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 第五条公司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所管辖的燃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和基础资料台帐,贯彻和落实公司安排部署的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宣传、告知、教育工作;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式,发动管道沿线群众及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管道安全保护和信息通报。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2005。 《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1999。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 《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4054-2003。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88。 《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材》 《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件》 《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求规程》CJJ63-95 2、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

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它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3、管材及管件 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钢骨架聚 乙烯复合管,应符合相关标准。高压、次高压应采用钢管、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级钢管》GB/,《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要求,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主要用以下两种:有符合GB/T8163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符合的埋地用 聚乙烯管材。最好不要用其它管道,质量很难保障,以籍田城区燃气管道为例,设计选用无缝钢管,而施工改用镀锌钢管,造成了严重后果。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考虑,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可以满足要求,PE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4、土方工程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最新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汇总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 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1 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8.2.1 SH3501 -2002 管道分级 8.2.2 HG20225 -95 管道分级 8.2.3 GB50235-97 8.3 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1 SH3501 -2002 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2 HG20225 -1995 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3 GB50235 -97 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4 SH3501、HG 20225、GB50235的比较 8.4 管道的压力及密封试验 8.4.1 管道液体试验压力和气体试验压力 8.4.2 密封试验 8.5 施工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8 施工及验收规范 8.1 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 -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 -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 -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 -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 -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8.2.1 SH3501 -2002 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 SHB SHC 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 -2002 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SHA 1. 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管道(苯管道除外)

天然气燃气管道施工组织设计

九、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节编制讲明 第二节工程总讲明 第三节工程总体目标 第四节施工总部署原则 第五节施工工期部署 第六节技术预备 第七节施工用水预备 第八节临时用电预备 第九节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地上设施的爱护加固措施第十节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排 第二章施工平面图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示意图 第三章材料供应安排打算及保证措施 第四章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第一节土建施工技术措施 第二节管道安装施工技术措施 第五章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第六章施工工期进度打算和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第七章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第八章本工程拟采纳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情况 第九章施工现场采纳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环境爱护施工技术措施 2、消防施工技术措施 3、降噪音施工技术措施 4、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第十章冬雨季施工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要紧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打算表 附表四打算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节编制讲明 一、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 (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按最新版本实施; (三)山西省燃气规划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道路管线综合图、纵断图; (四)本工程要紧采纳的技术规范、规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 二、编制原则 (一)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均衡施工、适当提早”的原则,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进度。

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 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完整版)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全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8.2.2 HG20225-95管道分级 8.2.3 GB50235-97 8.3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1 SH3501-2002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2 HG20225-1995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3 GB50235-97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要求 8.3.4 SH3501、HG 20225、GB50235的比较 8.4 管道的压力及密封试验 8.4.1管道液体试验压力和气体试验压力 8.4.2密封试验 8.5 施工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8施工及验收规范 8.1综合性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225-95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H/T3517-2001 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T0420-97 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22-1999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CCJ28-89 城市供热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1-98 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2 管道分类(级) 在施工验收规范中,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操作条件的管道其检测要求是不同的。 8.2.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SH3501将管道分为SHA、SHB、SHC、SHD四个等级。 表8-1 SH3501-2002管道分级 管道级别适用范围

天然气管道安装的要求

天然气管道安装的要求 1、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2、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3、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4、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宜小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和验收程序,并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与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且试运投产成功,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新建及改扩建管道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折叠办法》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11821-198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7678.1-1999《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DA/T 28-2002《国家重大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文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竣工验收是项目(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工程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标志。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器材设备、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3.2 专项验收是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的验收。 3.3竣工资料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载体的声像资料。 3.4 竣工验收文件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总结,是竣工验收的法定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单项总结(勘察设计工作总结、施工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质量监督工作总结、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物资及设备采办总结(含外事总结)等)三部分内容。 4 竣工验收依据 4.1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4.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3 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4.4 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4.5现行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 4.6国家及行业竣工验收规范; 4.7 国家及行业质量评定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附录C 注水法试验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开始计时,每当压力下降,应及时向管道内补水,但最大压降不得大于,保持管道试验压力恒定,恒压延续时间不得少于2h,并计量恒压时间内补入试验管段内的水量;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实测渗水量(L/min·km) W——恒压时间内补入管道的水量(L) T——从开始计时至保持恒压结束的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q实测渗水量[L试验管长/min·m]=W补水量/T实测时间×L试验管长注水法试验应进行记录,记录表格可见表的规定。

施工单位:试验负责人: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使用单位:记录员: 条文说明 附录C 注水法试验 本规范规定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应采用注水法试验,内容系在原“规范”附录A基础上修订的。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 根据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强 制规定“污水、污雨水合流至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 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一、试验准备 闭水试验应编制闭水试验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试验段排水管的性质污水、雨水或污雨水沟槽土质 管材名称、型号、规格、直径试验段长度、标准井距、雨水井、检查井的 型号、尺寸 2、管道两端堵头的设计 3、进水、排水、排气孔等设计 4、计时加水量计量设备及试验用水保障 5、井距之间分隔分段 6、参加试验人员组成 7、观测与记录 8、安全保障措施。

二、试验管段必须具备的规定 1、管道与检查井、雨水井外观质量已经验收合格 2、管道与沟槽及井周均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三、试验方法闭水试验示意图 1、封堵管道两端且预留进水孔带阀门、排水孔带阀门与排气孔。如果是顶管施工其注浆孔、管节口应按设计要求封堵处理且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2、试验段管道加水浸泡24小时且管外壁均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3、试验段管道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 计水头加2m计。 4、试验段管道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设计水头加 2m计。 5、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口口时试验水头 应以上游检查井口口高度为准。 6、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情况试验中应 不断的向试验段管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 7、渗水量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以60min为宜。 8、实测渗水量计算公式 q实测渗水量[L试验管长/min·m]=W补水量/T实测时间×L试验管长9、观测完毕后整理“闭水试验记录表”计算实测渗水量相关责任 主体的参试人员签字。 10、打开出水孔阀门排水拆除堵头等试验装置试验结束。

燃气规范

10 火炬影响范围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1 城市燃气管段安全距离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天然气站场防火间距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8 天然气站场围墙、道路安全间距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9 站内建筑物防火间距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 管道最小覆土层厚度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4 埋地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电力、通讯电缆的间距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5 截断阀的设置距离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放空管高度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2 管道经过区域等级划分GB 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2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6 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4.7 输气干线放空竖管应设置在不致发生火灾危险和危害居民健康的地方。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3.4.8 输气站放空竖管应设在围墙外,与站场及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 4.2.2 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为四个等级。 在农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计算。 1)一级地区:户数在15户或以下的区段; 2)二级地区:户数在15户以上、100户以下的区段; 3)三级地区:户数在100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发展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人口稠密区; 4)四级地区:系指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区段。 2 当划分地区等级边界线时,边界线距离近一幢建筑物外边缘应大于或等于200m。 3 在一、二级地区内的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应按三级地区选取设计系数。 4 当一个地区的发展规划,足以改变该地区的现有等级时,应按发展规划划分地区等级。 4.3.2 一级地区:旱地0.6m,水田0.8m,岩石类0.5m;二级地区:旱地0.6m,水田0.8m,岩石类0.5m;三级地区:旱地0.8m,水田0.8m,岩石类0.5m;四级地区:旱地0.8m,水田0.8m,岩石类0.5m;4.3.12 1 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3米,当小于0.3米时,两管间应设置坚固的绝缘隔离物;管道在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应的最高绝缘等级。 2 管道与电力、通讯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应的最高绝缘等级。 4.4.1 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32Km;以二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大于24Km;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大于16Km;以四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大于8Km。 标准及规范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251-20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494-2009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23-2007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59-200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0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9—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10.1.4、1O.3.2、10.3.3(2、3、4)、 10.3.4、14.1.1、14.1.2、14.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关于印发“二00一年至二O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工程交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在本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油气管道施工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邮编:065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魏国昌陈兵剑郑玉刚王炜续理 高泽涛马骅苏士峰陈连山钱明亮 胡孝江姚士洪葛业武李建军隋永莉 田永山杨燕徐梅李林田宝州 1 总则

天然气施工规范

天燃气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1 本技术要求是对所采用规范的补充说明。除本技术要求外,均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本技术要求必须下发到每个参与施工的施工单位。 2 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2年版); 4)《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1-98; 5)《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95; 6)《埋地用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31:2002; 7)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1-2003;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定》CJJ63-95; 9)《燃气用埋地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CJ/T 182-2003; 10)《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 126-2000; 11)《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12)《钢制法兰尺寸》GB/T9113; 13)《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燃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78)交公路字698号,(78)油化管道字452号)。 3 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3.1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3.2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 4 施工作业带 为了避免或减少对原有地物、地貌的破坏及对交通的干扰,施工作业带以少占地为原则。特殊地段,其占地宽度可根据管沟深度、工程地质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法适当加宽,但必须得到业主的认可。繁华街区段,由于施工作业面较窄,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电杆、树木等,

燃气管道常用规范和标准手册

燃气管道常用规范与标准手册 燃气管道安全间距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得水平净距(m)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间距(m)

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得净距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得两端应各伸出燃 气管道10cm。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与严密性试验。 吹扫要求 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公称直径小于100 mm或长度小于100m得钢质管道,可采用气体吹扫。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 mm得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进行清扫。 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小于20m/s. 吹扫口与地面得夹角应在30°~45°之间,吹扫口管段与被吹扫管段必须采取平缓过渡对焊,吹扫口直径应符合下表得规定. 吹扫口直径(mm) 每次吹扫管道得长度不宜超过500 m ;当管道长度超过500 m时,宜分段吹扫. 当管道长度在200 m 以上,且无其它管段或储气容器可利用时,应在适当部位安装吹扫阀,采取分段储气,轮换吹扫;当管道长度不足200 m,可采用管道自身储气放散得方式吹扫,打压点与放散点应分别设在管道得两端. 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涂白漆木靶板检验,5 min 内靶上无铁锈、尘土等其它杂物为合格. 管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吹扫范围内得管道安装工程除补口、涂漆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②管道安装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应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 ③应按主管、支管、庭院管得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得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得管道。 ④吹扫管段内得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⑤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⑥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得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 MPa。 ⑦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严禁采用氧气与可燃性气体。 ⑧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得其它作业。 清管球清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管道直径必须就是同一规格,不同管径得管道应断开分别进行清扫。 ②对影响清管球通过得管件、设施,在清管前应采取必要措施。 ③清管球清扫完成后,应按本规范第12、2、3 第5款条进行检验,如不合格可采用气体再清扫至合格. 强度试验要求 强度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试验用得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 试验方案已经批准,有可靠得通讯系统与安全保障措施,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3 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 4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0、5 m 以上,并留出焊接口。 管道应分段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管道分段最大长度宜按下表执行。 管道试压分段 管道试验用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表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管道得两端。 试验用压力计得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得1、5 ~2 倍,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 强度试验压力与介质应符合下表得规定。

中压燃气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目次 1 编制说明............................. 2施工作业带............................. 地下隐蔽物清查..................... 施工作业带清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3管道敷设............................... 门一般规定........................ n 」钢骨架聚乙烯管道敷设.................. 聚乙烯管道敷设..................... 开挖管沟........................ 管沟的坡度...................... 管沟的深度...................... 管沟沟底宽度..................... 回填与路面恢复..................... 警示带敷设...................... 管道地面标志设置................... 4材料的性能及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J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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