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

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当医生评估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嘱执行。

⑷“自备”药品医嘱:如果药品是“自备”的,按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并执行。护士执行要打印分类医嘱执行单,执行后在分类执行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医生下达的抢救病人紧急抽血检查项目医嘱要求在30分钟内执行,抽取样本,并立即送到检验科。检验标本送到检验科30分钟后要开始追踪检验结果,并报告给医生。除血培养、凝血四项等检验时间要求较长的特殊检查以外,医生要在1小时内得到急诊检验结果。其他紧急检查项目医嘱要30分钟内执行,并积极配合医生和辅助检查科室尽快完成检查,使医生在1小时内得到检查的初步结果。因某些特殊原因使一些医嘱无法执行时,如病人拒绝执行、病人临时离开医院等,护士要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必要时要向接班护士交班。医生在开出急诊检验检查医嘱后,如果超过一个小时还没有得到相关的检验结果时,要及时追问,查找原因。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护士采集标本后再次确认标本条码,外送人员将标本送至检验科前要确认标本条码,以确定标本送出的时间。检验科接到标本后进行标本的条码的确认,以确认标本接收的时间。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和联系、核实。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骨髓细胞学检查的医嘱或医生认为有沟通必要的临床检验医嘱时,要在申请单或医嘱说明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同一时间下达的多项医嘱,首尾项的时间及签名相同。一项医嘱内容较多,在一行内写不完整可以跨行,但同一行内只允许有一条医嘱。

10、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⑴药物长期医嘱流程:当日下达的长期医嘱当日执行。长期医嘱药物执行时间在一组要求时间的前后一小时内均视为有效,但时间性用药的间隔时间应符合医嘱要求。(l)长期备用医嘱(PRN)应记录在长期医嘱单上,每次需要执行时,医生需开具临时医嘱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可在执行后6小时内补开医嘱。例如退热药须在体温超过38.5℃时,护士请示医生同意后由护士执行。

(2)病重医嘱标准:病人有一个或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已经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或病人生命体征出现明显异常,或者经医生评估,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出现变化并导致严重后果时,应告病重。病重病人的护理级别应与病情相适应。

〔3〕标准医嘱:由医院认可的、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执行的常规医嘱。详见附件。11、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先写三大常规、肝功能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2、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3、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药学人员、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医嘱,必须查清确认后方可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根据医生的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理,没有医生的医嘱,护士不得给病人进行处理。但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护士有权根据心肺复苏抢救程序等护理规范对病人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所有需要在医院内由医护人员执行的药物医嘱执行后必须记录且保存在病历中。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麻醉师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电话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时在《口头医嘱单》中记录医嘱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将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在《口头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签名时间。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安全执行口头医嘱,事后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医嘱内容。

17、病人术后,应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开术后医嘱时,必须在长期医嘱中写明“术后医嘱”,术后医嘱开出后,术前医嘱自动停止。

18、如果临时医嘱开出后发现需要更改,护士未执行的情况下,医生可在医嘱单写“取消”,并签全名和时间。已经执行过的临时医嘱不能再取消,也不准自行销毁原有医嘱。长期医嘱已生效但没有执行需要取消则按照长期医嘱的停止进行操作。

19、如果医嘱更改过多,须重整医嘱。

20、由两种以上的药物组成的一组医嘱,如果需要停止或取消其中一种药物时,则需要停止或取消整组,然后重新开出整组医嘱,不允许只取消或停止其中的某一药物。

21、护士每日应查对全部医嘱。

22、医嘱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科室要按医院的政策进行登记、上报、总结、分析,以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医嘱单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护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沟通的重要文件,任何人不准私自藏匿、销毁、涂改。当病人住院时间太长,病历太厚时,经主管医生同意,可以将部分医嘱单收藏,交护士长保管,但在病历中尽量保留一个月以内的记录,在病人出院时要将病人的全部医嘱整理好放入病历中。

医嘱处理流程

1、处理新开的医嘱→入账→执行签名(一级护理30分钟内、二级护理2小时内)→静滴、注射药指定批次(紧急使用或抢救病人加急1瓶)→发送到静配→打印新开医嘱的巡视卡(长期、临时医嘱:未打)→核对无误交给助理班→绑定标本条码交给助理班

2、按床位逐个核对入账→医嘱停止签名(查看次日医嘱有无作废)→转抄护理项目、通知相关责任组→医嘱执行签名(术前医嘱由执行者自己签)→静滴、注射指定批次→发送到静配→口服外用药发送静配→打印口服卡、巡视卡

3、核对→查看费用有无漏收→看药品状态(取送、发药状态表示已发送出去)→对巡视卡、口服卡与电脑有无对应、有无漏打印床号

4、注意有无中药医嘱及新生儿医嘱

5、当日新开的口服药注意作废当日08:00和12:00的药,若病情需要口服08:00或12:00的,请医生在临时医嘱上开1餐或2餐.

6、细节:(1)一般静脉输液药品不指定第二批次,新开的医嘱要了解现有液体剩余多少,再根据情况指定批次。

(2)次日的长期医嘱注意查看批次是否指定正确再发送。

(3)手术病人在执行术前医嘱时注意查看术前的护理级别、陪伴费、药品是否作废。(4)医保病人不能收取辩证施膳指导、乳房按摩费用,注意驳回。

(5)在每日16:00下班前收取包床费用。

(6)保胎、住院超过2天的待产孕妇,每日收取产前检查(5元)*次数。

篇二:医嘱制度

一、医嘱分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

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4、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用对角线表示,如16/5;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用量、用法应上下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并签全名。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在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中间可用“··”表示。

5、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05

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大液体可简写: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gtt”或静滴。每日3次可写成“t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10、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1、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12、长期医嘱超过2页或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护士重整医嘱。重整医嘱应保留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重整医嘱时应在原最后一项医嘱下划一蓝色横线(表示蓝线以上医嘱全部作

废),横线以下如有空栏用蓝笔从左上至右下顶格划一斜线。另起页在医嘱栏内划一条蓝线,并用蓝黑钢笔写“重整医嘱”字样,在日期时间栏写明当天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3、医嘱中禁止相同作用机理多药同时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按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14、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禁止不见患者就下医嘱;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士执行;医嘱变更及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士交待清楚;下达医嘱后应及时在病程上记录下达或变更医嘱的理由,并及时向患者说明沟通。

三、医嘱执行

1、主班护士按医嘱单在护士工作站进行处理,分别建立或撤消各项执行单(卡),然

后通知药房摆药,并通知治疗班执行。

2、医嘱要按时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执行口服药长期医嘱时,应当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医嘱内容、发药时间、执行护士签名;执行注射等其他长期医嘱时,应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护士。后在执行时间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3、药物试敏者,由护士执行后填写结果,阳性者用红钢笔记作“阳性”,阴性者用蓝黑钢笔作记“阴性”。

4、内服药按时按次送给,视患者服下后再离去。

5、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在护理记录单上标明。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每班、每次查对后应签名。

7、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治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及执行时间并签名。

8、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作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置,并及时向医师报告,据实补记医嘱。

篇三: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临床医护人员正确下达和执行医嘱,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医嘱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根据病情的变化和诊疗的需要,由医师下达的医学指令。(三)基本要求

1.下达医嘱的医师必须取得在本机构独立的处方权,实习进修医师或未取得独立处方权的住院医师所下达的医嘱需经过上级医师的审核并签字方具有执行的效力。

2.执行医嘱的人员资质遵循上述规则。

3.以信息系统开具和记录执行医嘱的,系统应当限定开具和执行人的相应权限。信息系统的签名依据电子签名相关的要求进行。

(四)具体细则

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口头医嘱。

2.长期医嘱一般用于重复执行不少于两次的医嘱。

3.临时医嘱一般只限于一次性执行的医嘱。

4.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或无菌操作过程中,医师以口头方式开具的临时医嘱。

5.各机构应当根据临床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规定,确定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开具和执行的时间要求,并应当记录、保留相关的痕迹。

6.口头医嘱应当在抢救或操作结束后的6h内进行补记。

7.医嘱的开具应当遵循特定的书写规则。必要时,可以增加相应的本机构或部门通识的提示信息,以提醒执行人员给予特别注意。

8.修改和取消应当保留可辨识的痕迹,必要时应当通知拟执行该医嘱的医护人员。

9.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当进行复核,复核认为可疑的医嘱,不得执行并向上级主管医护人员进行报告。

10.口头医嘱在执行前,必须由执行人向医嘱下达人进行明确完整复诵,经医嘱下达人明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11.各医院、各病区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医嘱开具和执行的具体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12.各类医嘱在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后,应及时观察患者的反应,如发现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医嘱的执行,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医护人员。

13.其他医嘱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各机构和病区结合本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完善并持续改进。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用于病员的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操作均应下达医嘱。 2.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 (1)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2)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管理规定》。 (3)麻醉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4)医嘱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5)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5.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七对”。护士做到班班查对医嘱,每日总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至少参加总查对1次,并有记录。

6.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7.根据病情变化,需及时更改医嘱。 8.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9.药剂师/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才可确认/执行。 二、自动停止的医嘱 患者转科后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必须重开医嘱。 三、口头医嘱 1适用范围: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除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外,医师不得使用口头医嘱。 10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医师应用普通话清晰地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并复读两遍以上确认,护士应当复诵两遍,得到医师确认无误后使用,并记录。 11应在2小时内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的补记,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上并签名,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 12特殊药物,如剧毒、麻醉等药物不能执行口头医嘱。 13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甑遗弃,以作为核对时使用。 14建立双人查对医嘱制度,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实施,保证病人安全,确保医疗记录和护理记录的一致性。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一、医嘱分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 小时以上,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即失效。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住手。 2、暂时医嘱:有效期在24 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暂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暂时备用医嘱(SOS 医嘱):仅在 12 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 医嘱):有效时间在 24 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暂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 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住手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普通应在上午 10 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晰,字体端正。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4、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用对角线表示,如 16/5;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用量、用法应上下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并签全名。同一患者若有数条

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在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中间可用“ ··”表示。 5、时间的写法,应以 24 小时为计,午夜 12 时后为次日,如 12 时 5 分应写为 0 05 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者商品名,不得用化学 元素符号代替。大液体可简写: 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自带或者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者汉字表示。各种注射 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者“皮下”,皮内注射为 “i.d”或者“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者“肌注”,静脉注 射为“i.v”或者静注,输液为“i.v gtt”或者静滴。每日 3 次可写成“tid”,每 4 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者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 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销”字样,并签名。 10、住手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住手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1、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住手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12、长期医嘱超过 2 页或者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护士重整医嘱。重整医嘱应保留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重整医嘱时应在原最后一项医嘱下划一蓝色横线(表示蓝线以上医嘱全部作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篇一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医嘱查对制度6篇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嘱查对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嘱查对制度1 【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瓶。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准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 一、配血采血时,核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在试管条形码上双签名,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二、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血袋外观(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好;十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四、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历牌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用输血器进行输血,两位护士在输血单上双签名,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有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六、输血完毕,血袋送输血科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七、护士单独值班时,值班护士与值班医生共同核对并签名。 【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头卡饮食,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四、对禁食患者,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医嘱查对制度2 一、医嘱查对制度

护士执行医嘱制度

护士执行医嘱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护士执行医嘱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 医疗质量。为了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和执行医嘱的标准化流程非常必要。本文旨在详细介绍护士执行医嘱制度的相关内容,确保护士能够准确、规范地执行医嘱,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执行医嘱的定义和范围 执行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在医疗记录中书写的治疗、护理、用药等指示,护士根据医嘱内容进行操作和执行的过程。执行医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给药:包括口服、静脉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 2. 护理操作:如换药、拔管、造口护理等。 3. 检查和检验:如采血、尿液检查、心电图等。 4. 特殊操作:如插尿管、留置导尿管等。 三、护士执行医嘱的基本要求 1. 熟悉医嘱内容: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仔细阅读医嘱内容,了解医嘱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准确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 确性和规范性。 3. 注意安全: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要注意患者的安全,如避免药物过敏、注射 部位感染等风险。

4. 及时记录: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剂量、效果等,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患者的治疗进展。 四、护士执行医嘱的具体步骤 1. 确认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核对医嘱的内容和签名,确保医嘱的准确 性和合法性。 2. 准备工作: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准备所需的药品、器械和文书,并核对其 名称、规格和有效期。 3. 患者确认: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向患者确认其身份和执行内容,并告知患 者相关操作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4. 执行操作:护士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如给药、换药等,并注意操作的 规范性和安全性。 5. 监测效果: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并 记录相关信息。 6. 记录和汇报: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向医生汇报患者 的病情和治疗效果。 五、护士执行医嘱的注意事项 1. 药品管理: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储存药品,避免药品的交叉感染和误用。 2. 操作规范: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遵循操作规范,如洗手、戴手套、消毒等,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风险评估: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如过敏史、药物相 互作用等,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与规范 一、概述 1. 医嘱定义: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2. 医嘱种类 ⑴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⑵临时医嘱:指一次性完成的医嘱,如一次性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指令; ⑶备用医嘱:又称“预测医嘱”,根据病情的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在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备用医嘱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二、医嘱开具资质与规范 1. 医嘱相关资质 ⑴医嘱的开具和停止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能代录医嘱; ⑵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2. 医嘱规范 ⑴新开医嘱: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一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半小时内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之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 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下达; ⑵长期医嘱:一般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病情”、“体位”、“特殊治疗、监测项目”、“静脉用药”、“肌肉用药”、“口服用药”等; ⑶临时医嘱:按医学指令的时间顺序书写;值班医师开出临时 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避免遗漏;对立即执行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15分钟内执行; ⑷重整医嘱类:①如果医嘱过多或医嘱分散,为了防止差错, 应整理医嘱;在原长期医嘱下,用红色横线隔开,表示上面的医嘱作废,并在红线下标注“重整医嘱”字样,按顺序整理未停止的医嘱;② 转科或手术、分娩后,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红线下标明“转科医嘱”或“术后医嘱”; ⑸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 核对一遍; ⑹特殊治疗如: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重度前列腺肿 大体外射频治疗、高压氧舱治疗等、特殊检查如:气管镜、胃镜、 肠镜等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 二、医嘱包括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需要连续执行的医嘱,如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临时医嘱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在特定时间内需要执行的医嘱,如检查、手术等。 三、医生在开具医嘱前,必须仔细询问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患者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饮食调整、康复训练等。开具医嘱时要做到术语规范、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四、护士在接收医嘱后,必须及时核对并确认医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有疑问的医嘱,应立即与医生沟通确认。核对确认无误的医嘱,要按照医嘱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及时执行。 五、在执行医嘱时,护士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时间等,确保准确无误。在执行输液、注射等高风险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双人核对,确保操作安全。 六、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患者出现过敏反应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报告医生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护士要保持与医生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等信息。对于需要调整的治疗方案,护士要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护士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医嘱的连续性和执行准确性。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信息、医嘱执行情况、病情变化等重要事项。 九、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要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同时要组织护士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嘱执行水平和安全意识。 十、医院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嘱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医嘱执行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同时要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进行医嘱执行制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十一、各科室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十二、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护理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并报护理部审批后执行。

执行医嘱制度范文(6篇)

执行医嘱制度范文 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_人核对后再丢弃。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十 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 四、抢救药品应全院统一排列、定位、定量,存放于抢救车上或专用柜内,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取用。 五、病员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六、精神用药(毒、麻、限、剧)药应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每天交接时必须清点。 物品管理制度 一、护士长应全面负责本病区的物品、药品、器械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应建立帐目,分类包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医嘱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一、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是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规范和有效的管理对于患者的安全和治疗 效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医嘱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能够得到规范、 及时、质量上乘的医疗服务,严格遵循医疗伦理,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1.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是医嘱管理制度中的基础环节。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规范、清晰、准确, 避免使用模糊或者含糊不清的语言,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明了,包括用药名称、用量、频次、途径等关键信息,并在书写完毕后加盖个人签名和时间戳,以确保医嘱的真实性和规 范性。 2.医嘱审查 医嘱在患者使用之前,需要经过医院的药学部门进行审查。审查人员需要对医嘱的准确性、安全性、合理性进行核实,确保患者在服用药物时不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者药物相互 作用等问题。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医嘱不当,应当及时通知医生进行修改,确保患者的 用药安全。 3.医嘱执行与监督 医嘱执行是医护人员的职责之一,医院应当建立起科学、严谨的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在医 嘱执行过程中,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用药,不得私自更改医嘱内容, 保证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医院也应当建立医嘱执行的监督制度,对医护人 员的医嘱执行行为进行抽查和追踪,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4.医嘱评价和反馈 医院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医嘱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对医嘱执行的情况进行评价,对于 出现的问题或矛盾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并对医护人员的出现问题进行惩罚或者教育,做 到以案例教育,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二、处罚制度 处罚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和惩戒, 既是对医疗行为规范的一种保护,也是为了患者的利益和医院的形象保护。 1.医嘱违规处罚 在医嘱管理中,医护人员因为医嘱书写不规范、执行不当等问题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 者其他安全问题,医院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医生错误的医嘱原因,可以进行口头批评、

执行医嘱制度范文

执行医嘱制度范文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建立的重要制度。下面是一个医嘱制度范文的示例: 执行医嘱制度范文(二) 一、目的 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建立医嘱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门诊和住院的患者。 三、主要内容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制定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开具医嘱。医嘱内容应明确、准确,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 3. 医务人员在开具医嘱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过敏史等相关信息,避免出现患者对药品过敏等不良反应。 4. 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并及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药事管理人员进行核查。 5. 患者或其家属应配合医务人员的治疗,按照医嘱要求正确服药。

6. 药房和药库工作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执行药品配发、购进、存储、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7. 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患者的红包、礼品等,严禁存在虚构、夸大病情、虚开医嘱等不规范行为。 8.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四、监督与评估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医嘱的执行情况,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投诉医嘱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回应。 3.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验收,对医嘱制度进行评估。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医嘱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扣工资、停职、解聘等。 六、附则 1. 医本部门、药事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共同改进医嘱制度和药品管理工作。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4篇)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____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二)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____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三)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在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医嘱查对制度(10篇)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____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____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____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____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____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____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____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____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 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 →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 →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 →要做到无任何错误,保证正确率____%,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二)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每周(护士长)大查对二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付班护士转抄,另一护士查对签名后交治疗护士和责任护士执行。 3、付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____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六篇)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 一、医嘱核对制度 ____.8 第一次修改 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安全和护理、治疗效果,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护理制度之一。为保障病人安全,规避护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 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护士核对医嘱需班班核对,每日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____查对一次,核对时必须由____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5、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6、护士长参与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二、医嘱下达与处理制度 1、下医嘱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瞩

2、医嘱必须下达在医嘱单,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瞩的草率作风。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瞩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须重开医嘱, 3、护士执行各项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4、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 5、执行各种医嘱时需检查医嘱书写及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医生签字。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与负责医生沟通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缺少医生签字的医嘱为无效医嘱,请负责医生签字后执行;护士发现医嘱违____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6、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后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签字。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一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

项保存。 二、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到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患者告知制度 1、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8篇)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用药安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执行给药的护士都应取得护士资格证并经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直接发药给患者并交代用药事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药师以上人员。二药师执行医嘱管理 1.药师接到处方后,要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及“处方调配审核制度”对处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处方不得调配发药。必要时由医师双签名后执行。 2.药师调配处方要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及流程”。 3.药师发药时要按照“用药交代制度”有关规定对病患者或其代理人进行用药交代,并嘱其严格按要求服药。三护士执行医嘱管理 1.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严格按照“医嘱查对制度”对医嘱进行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医嘱查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____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2.执行遗嘱时要按照“医嘱执行制度”及“医嘱转抄(转录)制度”执行并记录医嘱执行制度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准确、及时地输入到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转抄、重整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在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医生和护士两人核对无误,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5).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三查:服药、处置、操作前查;服药、处置、操作中查;服药、处置、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质量、有效期、用法]。 (6).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危重、手术、术后、转入、转床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二)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与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与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 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用药安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执行给药的护士都应取得护士资格证并经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直接发药给患者并交代用药事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药师以上人员。二药师执行医嘱管理 1.药师接到处方后,要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及“处方调配审核制度”对处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处方不得调配发药。必要时由医师双签名后执行。 2.药师调配处方要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及流程”。 3.药师发药时要按照“用药交代制度”有关规定对病患者或其代理人进行用药交代,并嘱其严格按要求服药。三护士执行医嘱管理 1.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严格按照“医嘱查对制度”对医嘱进行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医嘱查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第1 页共25 页

(7).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2.执行遗嘱时要按照“医嘱执行制度”及“医嘱转抄(转录)制度”执行并记录医嘱执行制度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准确、及时地输入到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转抄、重整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在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医生和护士两人核对无误,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5).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三查:服药、处置、操作前查;服药、处置、操作中查;服药、处置、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质量、有效期、用法]。 (6).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危重、手术、术后、转入、转床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第二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