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畜牧兽医专业教学资源库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

前言

规范肉鸽企业科学的养殖与生产技术,提高肉鸽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肉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肉鸽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为目的,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由上海市畜牧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肉鸽行业协会、上海大正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有限公司、上海朱桥王鸽有限公司、上海立春鸽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飞珍禽养殖有限公司、上海金皇鸽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群力、陈庆汉、姜家佑、杨健国、孙明昌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鸽场的选址基本要求、设置、布局与设施、鸽舍建筑与设备、饲养管理、引种要求,生产工艺、疾病防疫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鸽场的生产管理,疫病控制以及优质、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物排放标准

GB16548 尸及其产品无害化畜禽病害肉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NY10 种禽档案记录

NY/T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5027 无公害畜禽饮用水水质

HJ/T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 31/T 432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

《种畜禽管理条例》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上海市种禽供种质量和经营服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3 定义与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肉鸽养殖场

具有一定规模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从事肉鸽的繁育与品种改良及肉鸽生产的专业化企业。

3.2 双列敞开遮幅式鸽舍

以人字形棚舍顶与框架结构结合的,鸽舍两侧设上下可移动的透光遮幅材料挡风雨的双列式经济型简易鸽舍。

3.3 双列半开放式鸽舍

以砖瓦材料为主体结构,气窗式人字形屋架,门窗能根据需要开闭,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为互补的,适用规模较大的鸽舍。

3.4鸽场废弃物

指鸽粪便、污水、病死鸽类尸体等。

3.5水槽式饮水系统

指水槽式长流水系统饮水器具。

3.6防污染饮水系统

指自控平衡式防污染饮水系统

3.7网上平养

指青年鸽离开地面饲养的方式,底网可采用木、竹、金属或塑料等材料。

4 基本要求

4.1 肉鸽场的选址须符合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符合GB/T18407.3和HJ/T81的规定。

4.2 肉鸽场的设置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3 肉鸽场须持有《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4.4 种鸽经营必须持有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5.参照NY/T682标准的相关规定及肉鸽养殖的特点实施;

4.6周围1000m内无其他禽类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化工厂、水泥厂等;

4.7远离交通主干道,距离居民聚集区1000m以上,距离河流500m以上;

4.8有利于动物卫生防疫和养殖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4.9须符合GB/T18407.3的标准。

5 布局与设施

5.1 布局

5.1.1 肉鸽场周围应设防疫隔离墙或防疫沟。肉鸽场建设设施应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相邻须建围墙或界限分明的绿化带隔离。

5.1.2 场区内与外界接触要有专设道路相通。场内应设净道和污道,二者严格分开。

5.2 设施

5.2.1 生活管理区:设在场区内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处,应设主大门及消毒池。区内建有生活、办公设施和兽医室、饲料库、车库等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生活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2.2 生产区:设有人工孵化、雏鸽人工哺育、后备留种青年鸽和种鸽生产繁育四种鸽舍区域。门口处设有员工消毒更衣或淋浴室。各区域和各鸽舍入口处设置消毒池或其它消毒设施。

5.2.3 隔离区:应设在场区内常年主导方向下风处。建有病死鸽尸体解剖室,应符合GB16548的规定;废弃物及鸽粪便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7959的规定;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GB8978、GB14554的标准和HJ/T81的规定。

5.2.4 建有专供引种的检疫观察隔离鸽舍。

6鸽舍建筑与设备

6.1鸽舍

6.1.1 鸽舍朝向应该考虑到采光、干燥、通风以及当地的常年主导风向,以朝南为首选。结构则要考虑采光、干燥、通风、冬暖夏凉。鸽舍内设置辅助照明;通风处设有防飞鸟及小动物进入的网状物设施。

6.1 .1.1 双列敞开遮幅式鸽舍

6.1.1.1.1 人字形屋架,舍高3m,内宽2.5m,中间工作通道1.2m,通道两边各设置相向单列三层式种鸽笼,笼底层离地面最高处间距30cm,笼下地面成内高外低15°坡,便于清扫鸽粪便及卫生工作。外设深10~15cm排水沟,倾斜度满足于与场内排污沟保持畅通,排放出场的水质经净化处理必须符合GB8978的标准。

6.1.1.1.2 鸽舍为敞开式,设可上下移动透光遮幅材料起到遮挡风雨的作用。通风处设网状物,须防飞鸟及小动物进入。

6.1.1.1.3 鸽舍长根据饲养量而定,一般以每人饲养500对为宜。鸽舍长度可设计成45~50m,进出口处设宽2.5m,长2m的工作室。

6.1.1.2 双列半开放式鸽舍

人字形屋架,舍高3m,四面设有围墙。舍内宽5.6m,设立三条工作通道,中央1.2m通道两侧各设种鸽笼,成双列式背靠背三层式种鸽笼,双列鸽笼的各两侧各设二条1m的通道,笼底设有粪沟。

6.1.1.3开放式青年鸽群养鸽舍

人字形简易结构的屋架,遮挡舍中央1.2m的工作通道以及两边各三分之一的青年鸽群养鸽舍,两边其余的三分之二鸽舍则处敞开状上方无遮挡。为网上平养,底网距地平35cm,底网下方设置由立柱支撑的坚固安全可供工作人员进出操作的舍内平网通道。舍内地平面则由内向外成15°斜面方便清洁。舍内宽度为3m,可供群养青年鸽飞翔与运动有效空间高度为≤1.8m。并设有供栖息的栖架,和防污染的食槽、砂杯、饮水器。饲养密度≤12羽/1m2的标准。

6.2 设备

6.2.1笼具:

采用镀锌钢丝材料制作的组合式网片结构,三层四列12对种鸽为一组合单元,单笼规格宽、高、深为50cm×60cm×60cm。笼具底网网孔为2cm×10cm;顶网为5cm×10cm;侧网为3cm×15cm;背网4.5cm×11cm;粪板网10cm×10cm;在单笼深30cm、高25cm处悬接巢盆架。内置供配对种鸽产蛋、孵化、哺育用的巢盆和栖息用。层与层笼间距为8cm,设置可阻隔上下鸽笼粪便污染的承粪板。底笼距地面30cm。

6.2.2笼具配套设施:

笼内栖架内设置的巢盒,笼外悬挂的料盒,砂杯应选防污染,性能可靠安全,便于饲养操作及清洗消毒的专用品。

6.2.3 饮用水系统:

设置防污染自控平衡式饮用水系统,不得使用开放式饮水系统。饮用水质须符合NY/5027标准。

7 饲养管理

7.1肉鸽不同生长期的饲养

7.1.1 鸽蛋孵化可采用亲鸽自孵或孵化机人工孵化二种方法。雏鸽出壳后可根据其不同生长期、不同季节制定相适应的饲养方案,为肉鸽健康养殖提供最适宜的生长与生产环境。

7.1.2肉鸽各生理成长期:乳鸽(出壳至1月龄);童鸽(1月龄以上至2月龄);青年鸽(2月龄以上至5月龄);种鸽(6月龄以上性成熟可配对的)。

7.1.2.1 乳鸽生长期饲养

7.1.2.1..1 做好“三调”工作,即调教、调换、调并。

7.1.2.1..2 调教好产鸽学会耐心哺育乳鸽,或采用人工哺育乳鸽的饲养方法。

7.1.2.1..3 调换乳鸽待哺的位置,有利同窝乳鸽能均衡受哺健康成长。

7.1.2.1..4 调并乳鸽是缩短种鸽生长周期,提高生产水平与鸽群生产率的有效措施。

7.1.2.2 童鸽生长期饲养

7.1.2.2.1 童鸽是初选后备种用的肉鸽,做好留种档案记录。

7.1.2.2.2 童鸽在保育床饲养15日后,移至网上平养,饲养密度≤12羽/m2。

7.1.2.2.3 童鸽50日后进入换羽期,要预防童鸽此阶段的应激反应,须加强营养与保健。

7.1.2.3 青年鸽生长期饲养

7.1.2.3.1 合理配制营养饲料,满足青年鸽生长期的营养需要。

7.1.2.3.2 提供清洁卫生的饮用水:确保饮水量每日≥夏季120mL/羽;冬季50mL/羽。

7.1.2.3.3 须保障有充足的光照,可避免青年鸽的早熟,有利于成长发育。

7.1.2.3.4 应保持青年鸽舍及周边环境有良好的通风、干燥、安静、卫生的良好环境,饲养密度≤12羽/ m2羽。

7.1.2.3.5 5月龄时,应及时投药驱虫,二周后再投药一次,能驱除青年鸽体内的寄生虫有利健康发育。

7.1.2.3.6 5月龄时,要按种鸽的标准进行系统的综合性筛选,将不符合标准的青年鸽及时淘汰。

7.1.2.4 种鸽生长期饲养

7.1.2.4.1 种鸽是由青年鸽性成熟后经雌雄配对的肉鸽,或称生产鸽,已经育雏(哺育乳鸽)的也可称亲鸽。

7.1.2.4.2 配对成熟期为6~6.5月龄。加强营养饲料配比,提供种鸽良好的产蛋孵化和哺育,温度适宜、卫生和安静的环境。

7.1.2.4.3 生产过程为:产蛋—孵化—出雏—哺育—再产下一窝蛋,呈周期性循环,时间一般为35~40日,也有50多日的。

7.1.2.5 核心种群培育要求

7.1.2.5.1 在培育核心种群的初期应选择生产性能好、抗病能力强、对生长环境条件适应性强的品种或品系。

7.1.2.5.2 种鸽的个体形态应符合品种的特征要求,一般体重达550~900ɡ。最佳生育鸽龄3~5年。

7.1.2.6 后备种鸽的生产性能标准

7.1.2.6.1 幼鸽存活率标准:每对种鸽年产出6~8对乳鸽。

7.1.2.6.2 幼鸽上市体重标准:幼鸽23~28日龄毛重≥500ɡ。

7.1.2.6.3 选择已经我国或养殖场鉴定、繁育过程表现良好的品种,体格大小适中、羽色光泽。

7.1.2.6.4 用个体选择和系谱选择相结合方法,从品种特征的个体表现与亲代及后代表现来综合鉴定,挑选出符合品种标准的种鸽,经精心培育逐渐形成养殖场的优质高产品系的核心种群。

7.2 肉鸽不同季节的饲养

7.2.1.基本要求

最适宜肉鸽生长的条件除了卫生、干燥、通风、光照、安静之外,还需温度为10~25?C,相对湿度为40%~60%。夏季宜在28?C以下,湿度为50%~60%,

温度高于30~38?C应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冬季宜在16?C以上,湿度为40%左右,温度低于16?C时要及时做好御寒保暖的工作。

7.2.1.1肉鸽的春季饲养

7.2.1.1.1提高日粮蛋白水平和维生素、矿物质(ca.p.Mn等)的供应量。

7.2.1.1.2及时通风,降低因季节气温不稳定而引起鸽群应激反映的程度。

7.2.1.1.3加强清洁卫生、防霉和防疫病的工作。

7.2.1.2 肉鸽的夏季饲养

7.2.1.2.1采取有效防暑降温的措施,保持舍内空气的高度流通。

7.2.1.2.2降低能量饲料,适当提高蛋白质水平。做好舍内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灭蚊措施要及时到位,保障乳鸽产品质量的卫生与安全。

7.2.1.3 肉鸽的秋季饲养

应对季节光照日渐缩短,及时调整饲料配比,使肉鸽顺利度过因换羽减产的季节。

7.2.1.4 肉鸽的冬季饲养

应增加能量饲料。利用鸽舍两边遮幅材料御风寒,调节舍内的通风、采光、温度与湿度,使肉鸽能安全度过冬季。

8 防疫要求

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肉鸽场各项防疫工作。

8.2 实施动物疫病预防监督机构推荐的疫苗免疫接种,接受当地兽医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的疫病监测及监督检查。

8.3 按照GB16549的规定,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定期组织的对鸽群的疫病检测。

8.4 引进种鸽应符合GB16567的有关要求,进行不少于21日的健康隔离观察饲养与疫情监测,经检疫合格确定为健康动物后,方可并入种舍混群饲养。

8.5 实施灭鼠、灭蚊、灭蝇工作的计划和措施,禁止其它家畜、禽、犬、猫及野禽等动物进入场内。

8.6 发现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区(县)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尽快控制,扑灭疫情,病死禽按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9消毒规定

9.1 进出养殖场的车辆与人员要严格消毒。

9.2 场内应建立必要的消毒制度,应采用气雾消毒方法定期开展场内外环境消毒、舍内肉鸽、笼具的喷洒消毒。饮水系统消毒及全场大消毒等开采用不同消毒方式,必须符合DB 31/T 432的规定。

9.3 使用消毒药品应以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且配制方便,应根据消毒药品的特性和场内卫生状况等选用不同的消毒药品,必须符合HJ/T81的规定。

10 兽药使用规定

10.1 养殖场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通过免疫接种结合其他措施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10.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兽药,严禁采购、使用未经兽医药政部门批准或过期、失效的产品。必须按照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002]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0.3 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应在规定条件下进行。

10.4 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最新颁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11 引种要求

11.1 应来自非疫区,质量合格并有供种场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符合GB16567的规定。引入前应报养殖场属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11.2 应从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鸽养殖场购入,品种、代次应符合销售场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引进的种鸽必须在隔离区舍内饲养不少于21日,经检疫合格后方可移入生产区饲养。

11.3 引进国外种鸽品种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执行。

12供种要求

12.1 供种种鸽场应遵守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供种种鸽的质量应符合《上海市种禽供种质量和经营服务规定》。

12.2 供种种鸽应按照GB16549的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产地检疫。

12.3 供种种鸽的出场运输应符合GB16567的规定。

13 人员配备

13.1 场内技术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3.2 场内饲养员须经行业专项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本行业技能合格证书。

13..3 场内饲养、技术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 档案信息

14.1 种鸽的生产管理应实行全程养殖档案信息跟踪制度,档案信息应准确、真实、完整、确保种鸽生产质量的可追溯性,应参照NY10执行。

14.2生产记录

14.2.1 生产期信息:种鸽来源,品种、品系、引入日期、数量、存栏种鸽年龄、体重、舍内温湿度、喂料量等。(包括各生长阶段的综合性生产记录)14.2.2 生产性能信息:肉鸽成品上市规格质量、级差比例等。

14.2.3 饲料信息:饲料配方,饲料(原料)产品来源、规格质量、进货日期与使用情况等。

14.3 防疫记录

14.3.1 日常健康检查记录:鸽群每天的健康状况、死亡数量和死亡原因等。

14.3.2 预防和治疗记录:发病时间、症状、预防或治疗用药的诊断、处方药物名称、使用方法、生产单位及批号、疗效、执行人等。

14.3.3 免疫记录:疫苗种类、免疫时间、计量批号、生产单位和疫苗领用、存放、执行人等。

14.3.4 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剂种类、生产单位、批号、使用日期、地点、方式、计量、执行人等。

14.3.5 无害化处理记录:根据处理情况作好记录。

14.4 销售记录

14.4.1 肉鸽销售信息:肉鸽出售日期、销售数量、质量等级、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运输情况、执行人等。

14.4.2种鸽销售质量信息:种鸽销售日期、数量、质量、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售后服务信息记录。

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2013年9月 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 所承担的工作等 (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 近几年鸡肉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如抗生素滥用、速生鸡、禽流感等事件,此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记录,自2003年12月26日至2005年10月10日,全世界共报告117人感染 禽流感病例,其中60人死亡。2013年3月31日,国家卫计委根据上海卫生部门的主动监测,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发现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上海市和其他地方政府关闭了活 家禽市场,有效地遏制了这次禽流感的大规模传播。 冷鲜鸡是指对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屠宰后的鸡,经过真空快速预冷杀菌,使其温度在1 小时内降为0至4摄氏度,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零售过程种保持此范围温度的鲜鸡肉, 香港称冰鲜鸡。冷鲜鸡,比鲜活鸡有不少优势,比如产业化生产,有一个迅速冷冻的过程,微生物降低到最低水平并保持鸡本身风味,干净,卫生,并成本低,有利于市民健康。由于禽流感的威胁,相关政府部门和消费者也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国内的部分大中城市已经逐渐取缔毛鸡现场屠宰销售的模式,改为供应光鸡的模式(如北京、上海),但行业尚未规范,不够成熟。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一些冷鲜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能算做真正意义上的冷鲜鸡,而只能说是水盆鸡或冻鸡解冻充当冷鲜鸡。 目前,与冷鲜鸡生产、加工、质量控制、检测等相关的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因此,本标准将针对目前国际上生鲜肉品的发展趋势和本市肉鸡的生产现状,开展《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研究,不仅是本市肉鸡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将对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导消费者健康安全饮食理念具有重大意义。冷鲜鸡可以实行工业化生产,生产过程的质量可得到保证,通过全程质量控制,利用冷链物流技术,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一体化冷链物流运作;建立温度监控和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在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品质可控性和安全性,可保障食品安全、消费者健康。 为了进一步完善、提升肉鸡养殖、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能力水平,规范行业行为,确保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本市市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2013年7月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冷鲜鸡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的申请。 2013年8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同意该项目立项,并与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签订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任务,项目编号为xxxx。 项目委托协议书中明确了修订该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包括修订标准的目标意义、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及进度安排,明确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二)参与协作单位 参与该地方标准制定的单位主要包括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三)简要起草过程

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 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肉鸽生产单元饲养员操作细则 目标:保证生产鸽稳产、高产,延长生产鸽使用年限, 做到:技术管理程序化;工作制度化;产品优质化。 一、自觉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生产记录: 1.做好各项生产记录,字迹清晰,符号准确,不得错填漏填,生产记录与实际生产必须相符,准确无误,日报月存,不得弄虚作假。 2.登记:好每对鸽的产蛋,受精、死胚、出仔、出栏、疾病及死亡、残次用药情况。并统计好当天的产仔数,产蛋数、出栏数、死亡、残次数。将数目如实上表登记,月底做好种鸽、乳鸽、鸽蛋等盘存记录工作。并交给场部存档。 3.原记录牌填满后,及时增加新的记录牌,切记放在旧牌上边,记录需保存两年。 4.对有特别生产性能基因而被选留作种用的乳鸽必须先戴上有编号的脚环,然后做好原始记录(如体型、脚环号码、体重、代次、已产仔窝数等)再送到育种车间。 三、操作规程 要求:定时、定质、按需要供饲料、保健沙。 1、定时喂料:冬春季节:早上:7:00—8:00;晚上:5:30—6:30 夏秋季节:早上:6:30—7:30;晚上:6:30—7:30

2、定质:按鸽群需要比例配料,进行饲养,根据不同季节和带仔情况,仔鸽大小,合理调整喂料量。 3、空窝鸽、孵蛋鸽、带仔鸽均按其需要供应饲料,此阶段喂料不必担心过多会造成体肥大,因种鸽产蛋多、带仔鸽多达4—5只,体能消耗大,喂料过少时,会出现乳鸽消瘦,产蛋周期延长,抗病能力低下。 4、喂料时每顿喂3遍,尽量减少落地料,并及时清扫落地料,堆放指定地点,由专人处理。 5、喂料最后一遍时,应将剩余饲料倒出,带仔鸽食量不足时,适量添加,切记每段笼尽头食槽,一定要减量,防止挑食、过肥或营养失调。 6、喂保健砂时间及用量,每天上午9—10点,每1000对一般7—9斤(仔鸽多 时8—10斤,少时6—7斤)。 7、喂保健砂的方法:添加量根据乳鸽的日龄大小而定,乳鸽大的加多些,小的 加少些,对非带仔鸽一般用量。 8、每天上午领保健砂,下午领取饲料,用多少取多少,避免浪费,特别是夏季谨防变质。 四、日常管理: 1、食槽每月清洗消毒一次,每天观察时,若发现个别食槽粪便污染或损坏, 应及时清洗或更换。 2、水杯:每天清洗一次,按场内统一安排定期消毒,每天清洗水杯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水杯、水管损坏、漏水或堵塞,应立即更换修理,防止断水及大面积漏水,影响 生产。 3、喂早料后每天上午进行观察记录,调并仔鸽,鸽蛋,仔鸽调配方法:日龄 接近(大并大、小并小、强并强、弱并弱)两周内调并为最佳时间,过迟并窝会出现拒哺或 啄伤仔鸽,时间越短,并窝效果最好。并蛋:时间不得超过一天以上。如出现单只现象,第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0-2003 2003-12-18发布2004-03-15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病猪尸体解剖技术与常见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徐海军 (六安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 1外部检查 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应先了解病死猪的流行病学情况、临床症状和治疗效果,观察其天然孔、皮肤、可视黏膜等变化,对病情有个初步诊断,以避免解剖不可解剖的尸体。猪体表病理变化和可能涉及的疾病见表1。 表1 体表器官病变及可能涉及的疾病 器官病变可能涉及的疾病 眼眼角有泪痕或眼屎流感、猪瘟 眼结膜充血、苍白、黄染慢性传染病、贫血、黄疸(附红 细胞体) 眼睑水肿、眼结膜炎猪蓝耳病、猪水肿病 口鼻鼻孔有液性渗出物流出流感、气喘病、萎缩性鼻炎鼻歪斜、颜面部变形萎缩性鼻炎 上唇吻突及鼻孔有水泡、糜烂口蹄疫、水泡病 齿龈、口角有点状出血猪瘟 唇、齿龈、颊部粘膜溃疡猪瘟 齿龈水肿猪水肿病 皮肤胸腹、四肢内侧有大小不一的出 血斑点 猪瘟、湿疹 方形、菱形或圆形红色疹块亚急性猪丹毒 耳尖、鼻端、四蹄呈紫色副伤寒(沙门氏菌病) 下腹、四肢内侧有痘疹猪痘 后肢、背部、腹部皮肤有圆形或 不规则形红斑,中央黑色 圆环病毒引起的皮炎肾病 蹄部皮肤出现水泡、糜烂、溃疡口蹄疫、水泡病 皮肤粗糙、有皮屑、背毛脱落、 皮肤潮红、甚至出血有痂皮 猪疥螨病 咽喉明显肿大咽型炭疽、链球菌病、猪肺疫 肛门肛门及尾部有粪污染腹泻等消化系统疾病 2内部检查 2.1 皮下检查 皮下检查在剥皮过程中进行。从颈、胸及腹中线切开皮肤,在剥皮的同时检查皮下有无充血、炎症、出血、淤血、水肿以及体表淋巴结的大小、颜色和病理变化。 2.2 固定、剖开腹腔将腹腔器官摘出 尸体取背卧位。一般先切断肩胛骨内侧和髋关节周围的肌肉(仅以部分皮肤与躯体相连),将四肢向外侧摊开以保持尸体仰卧位置。从剑状软骨后方沿腹壁正中线由前向后至耻骨联合切开腹壁,再从剑状软骨沿左右两侧肋骨后缘切开至腰椎横突。这样腹壁被切成大小相等的两楔形。将其向两侧分开,腹腔脏器即可全部露出。 剖开腹腔时应结合进行皮下检查。看皮下有无出血点、黄染等。在切开皮肤时需要检查腹股沟浅淋巴结,看有无肿大、出血等异常现象。腹腔切开后,须先检查腹腔脏器的位置和有无异物、腹腔器官浆膜是否光滑,肠壁有无粘连。 依次摘出肝、脾、胃网膜、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直肠和肾脏。分离肠系膜时,要注意观察

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of particulate matter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要求 (2) 5 监测要求 (3) 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3)

前 言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控制本市建筑工程颗粒物排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最高允许超标次数、以及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我市建筑工程颗粒物的控制管理。 本标准是本市建筑工程颗粒物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录A为规范性目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华东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捷、王跃、修光利、段玉森、胡鸣、魏海萍、王向明、伏晴艳、张懿华、潘骏、黄蕊珠、黄嫣旻、宋钊、陆涛。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最高允许超标次数、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市政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干散货码头堆场遵照执行。 如下情况不适用本标准:IAQI PM2.5大于300时、遇大范围浮尘天气时、降水时。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市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641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WS/T 206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备案号:13588-2003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203-2003 代替DB31/203-1997 皮鞋产品标识 2003-05-12 发布 2003-10-0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1/203-2003 前言 本标准自1997年发布以来,对规范皮鞋市场、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市内、外各大商厦、皮鞋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协会的意见,对原标准作了部分修改,为了规范皮鞋的售后服务,这次修订中特将皮鞋质量三包规定纳入地方标准中,使皮鞋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有法可依。 本标准由上海皮革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轻工技术监督所、上海皮革有限公司、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修订。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一六工厂、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第二皮鞋厂、上海蓝棠博步皮鞋公司、永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徐纪良、姚逸胜、罗妹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203—1997 I

DB31/203-2003 皮鞋产品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鞋产品标识的基本原则、标注的主要内容和标注要求、产品标识的形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的皮鞋的产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03 皮鞋工业术语 GB 5296.1 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 3 定义 GB/T 27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皮鞋 皮鞋是指用各种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及其它合成材料经缝制、注塑、胶粘、模压、硫化、缝粘结合等工艺加工生产的鞋类,包括旅游鞋、休闲鞋、时装鞋等。 3.2 贴膜革(移膜革) 将预制成的涂饰膜粘于革面的皮革。 3.3 头层革(全粒面革) 粒面花纹保持完整,天然毛孔及纹理清晰可见的皮革。 3.4 二层革 皮革在生产过程中剖下的第二层,没有粒面花纹,而是通过不同整饰方法造出一个假粒面以模仿全粒面革的皮革。 3.5 绒面革(正绒面革) 在粒面磨出天鹅绒般细绒的皮革,绒毛细致并隐约可见毛孔。 1

肉鸽养殖技术 肉鸽也叫乳鸽,是指4周龄内的幼鸽。其特点是:体型大、营养丰富、药用价值高,是高级滋补营养品。肉质细嫩味美,为血肉品之首。经测定,乳鸽含有17种以上氨基酸,氨基酸总和高达53.9%,且含有10多种微量元素及多种维生素。 外形特征 肉鸽鸽子属鸟纲、鸽形目、鸠鸽科、鸽属。鸽子的祖先是野生原鸽,肉鸽是人们经过长期选育而形成的品种,由于它体型大,产肉多,肉质好,又不善飞翔,人们饲养它是以吃肉为目的。因此,称为“肉鸽”。肉鸽也叫乳鸽,是指4周龄内的幼鸽,其特点是体型大。 营养特征 营养丰富、药用价值高,是高级滋补营养品。肉质细嫩味美,为血肉品之首。经测定,乳鸽含有17种以上氨基酸,氨基酸总和高达53.9%,且含有10多种微量元素及多种维生素。因此,鸽肉是高蛋白、低脂肪的理想食品。肉鸽有很好的药用价值,其骨、肉均可以入药,能调心、养血、补气,具有防止疾病,消除疲劳,增进食欲的功效。 生活习性 1.一夫一妻制的配偶性。成鸽对配偶是有选择的,一旦配偶后,公母鸽总是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共同承担筑巢、孵卵、哺育乳鸽、守卫巢窝等职责。配对后,若飞失或死亡一只,另一只需很长时间才重新寻找新的配偶。 2.鸽是晚成鸟。刚孵出的乳鸽(又称雏鸽),身体软弱,眼睛不能睁开,身上只有一些初生绒毛,不能行走和觅食。亲鸽以嗉囊里的鸽乳哺育乳鸽,需哺育一个月乳鸽才能独立生活。 3.以植物种子为主食。肉鸽以玉米、稻谷、小麦、豌豆、绿豆、高粱等为主食,一般没有熟食的习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可以将饲料按其营养需要配成全价配合饲料,以“保健砂”(又称营养泥)为添加剂,再加些维生素,制成直径为3~5毫米的颗粒饲料,鸽子能适应并较好地利用这种饲料。 4.鸽子有嗜盐的习性。鸽子的祖先长期生活在海边,常饮海水,故形成了嗜盐的习性。如果鸽子的食料中长期缺盐,会导致鸽的产蛋等生理机能紊乱。每只成鸽每天需盐0.2克,盐分过多也会引起中毒。

脊髓疾病诊断技术 发表时间:2018-10-16T16:39:51.053Z 来源:《中国误诊学杂志》2018年7月21期作者:王子含1 王国辉2 [导读] 可根据患者临床资料、初步诊断和当地设备条件,力求经济实用、快速准确,避免盲目检查。 1黑龙江省佳木斯大学临床医学院黑龙江佳木斯 154002; 2黑龙江省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佳木斯 154002 摘要:脊髓疾病主要是包括脊髓炎、脊髓空洞症状、脊髓压迫症、脊髓血管疾病以及运动神经元疾病,脊髓疾病的患病率逐渐增高,脊髓疾病诊断变得愈发的重要。近年来,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影像学技术的提高使我们对脊髓疾病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对本病的诊断更为精确,治疗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可供临床医生选择用以诊断脊柱和脊髓疾病的辅助检查种类有脊柱平片、椎管造影、脊髓血管造影、同位素扫描、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和磁共振成像等。在疾病的治疗最佳时机提供有利证据,医生也要考虑患者在经过多次检查费用和患者治疗时机,尽量减轻患者和家属负担。可根据患者临床资料、初步诊断和当地设备条件,力求经济实用、快速准确,避免盲目检查。 关键词:脊髓疾病;诊断;ct Abstract:spinal diseases mainly include myelitis,spinal cord cavity symptoms,spinal cord compression,spinal vascular disease and motor neuron disease.In recent years,the incidence of spinal cord disease is increasing,and the diagnosis of spinal cord diseas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In recent years,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ine and the improvement of imaging technology,we have made a new step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spinal cord disease.The diagnosis of this disease is more accurate and the level of treatment is increasing.The types of auxiliary examinations available for clinicians to diagnose spinal and spinal diseases include spinal plain film,spinal angiography,spinal angiography,isotope scanning,computed tomography,and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To provide favorable evidence for the best time for the treatment of the disease,the doctor should also consider the patient and the family members to reduce the burden of the patient and the family as well as the time of the examination and the time for the treatment of the patient.According to the patient's clinical data,initial diagnosis and local equipment conditions,we should strive to be economical,practical,fast and accurate,and avoid blind inspection. Key words:spinal cord disease;diagnosis;CT 随着脊髓疾病发生率的增加,脊髓疾病的诊断愈发的受到重视。 1.脊髓CT扫描 随着影像技术的发展,CTM更精确、更准确地反映了椎管及内容物的相互关系,尽管在显示髓内改变、椎间盘和韧带方面有欠缺,但在无MRI检查条件下无疑是可靠的方法。特别是第三代以后的CT机对脊髓和脊柱病变的显示十分清晰可靠,从而大大提高了诊断水平。脊髓和脊柱疾病的CT检查一般做横断面扫描,在疑有脊椎疾病时可做静脉造影剂增强。当疑有脊髓或椎管内病变时,需做椎管造影后CT,常用水溶性非离子型造影剂如安米呱克、衣索显等。CT脊髓造影的优点在于能够在轴位片上同时观察到椎管和脊髓的形状,而且也可描述骨髓等的情况,这点连MRI也无法比拟。脊髓CT扫描对脊髓病变的诊断有以下优点:无创伤性,定位准确;检查迅速;分辨率高。在许多情况下可极好地区分脊髓组织与病变,可有效区分脊脚软组织和骨结构,提高了对脊髓病变诊断的准确性,并可用于评估脊髓疾病治疗后改替情况。对于脊翻造影和X线平片难以清晰显示的上颈椎病变,脊髓CT可清楚显现椎间关节之间的联系,有助于确定病变所在。在显示黄韧带有无肥厚、钙化,有无脊髓压迫均可作出准确的诊断,而对于脊髓本身及椎管内硬膜内、外的病变,则须作脊髓CT增强扫描检查。CT 可显示脊柱椎体、椎管、椎间盘等结构,诊断脊柱先天畸形、椎管狭窄、脊柱裂、脊椎骨髓炎、椎间盘病变、脊柱肿瘤、外伤和慢性炎症病变等。造影后,可清晰地显示脊髓、神经根鞘和蛛网膜下腔,诊断椎管内病变,如脊髓内肿瘤、脊髓空洞症、蛛网膜炎性粘连、髓外硬膜内外肿瘤等。亦可做椎管测量早期诊断椎管狭窄症,显示黄韧带钙化、肥大和有无脊髓压迫等。 2.脊柱平片 位于椎管内的脊髓、脊膜以及从脊髓发出的脊神经和往来于脊髓与脊膜的血管等与脊椎骨有密切邻接关系,因此,脊椎骨的各种病变可直接压迫椎管内的神经组织或损及血管引起脊髓或神经根症状,而椎管内组织发生病变时亦可累及脊柱骨。脊柱平片检查简单易行,无论对脊椎骨或椎管内病变诊断均有帮助,特别对脊柱病变。脊椎平片是对脊柱进行X线照片检查。用于诊断脊柱上的病变。进入X线检查室,拍片观察脊柱的生理弯曲,椎体有无发育异常、骨质破坏、骨折、脱位、变形或骨质增生、椎弓根的形态及弓根间距有无变化,椎间孔有无扩大、椎间隙有无狭窄、椎板及棘突有无破裂或脊柱裂、脊椎横突有无破坏、椎旁有无软组织阴影。正位片表现为椎弓根距离增大;侧位片显示椎管前后径增宽。其增大的范围和肿瘤的大小密切相关;椎体和附件的骨质改变。椎体的变形或破坏最易出现于它的后缘。呈弧形向前凹陷;附件的改变最常见于椎弓根和椎板,亦可延及其它结构,表现为椎弓根变形、变薄甚至消失,椎板的吸收腐蚀等;椎间孔的改变。表现为椎间孔的扩大或破坏,是神经根肿瘤常见征象。 3.MRI技术 磁共振检查〔Magnetic Resonance,MR〕是医学检查的一种方法,也是医学影像学的一场革命,生物体组织能被电磁波谱中的短波成分如X线等穿透,但能阻挡中波成分如紫外线、红外线及长波。自80年代初MRI应用于临床以来,对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缺血性脑脊髓血管病、后颅凹病变,尤其是脊髓疾病的诊断方面,比CT更胜一筹.成为临床首选方法之一。常规脊髓的影像学检查各有优异,X线片可以充分显示脊柱骨性改变和钙化灶,CT可更细致观察脊椎的骨性改变以及相关的软组织变化,从而提高诊断准确率;脊髓造影借造影剂的衬托可间接识别脊髓的改变,但这些检查均对脊髓本身的改变的显现不够理想,MRI则可弥补这些检查的不足,是其最大的优点。 结论 综上所述,脊髓疾病诊断技术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选择合适影像检查,为患者临床治疗选取合理、对症、有效检查,今早确诊疾病,并进行周期性和预防性治疗。 参考文献: [1]金新蒙,刘杰,吕枫,等.脊髓型颈椎病合并腰椎管狭窄症的诊断和治疗策略[J].中华骨与关节外科杂志,2016,9(2):114-117.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 2005-1-31 发布2005-3-1 实施 上海市气象局发布

前言 随着本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在小区内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能力低,特别是雷电高电压侵入所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以及雷击电磁脉冲的侵入都会对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和永久性损坏,进而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为减少雷电灾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小区智能化系统长期正常运行,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防雷中心联合提出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国标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还采纳了各行业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面成熟的相关技术。 本导则共分七章和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智能化系统防雷、质量检验要求等。 本导则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防雷中心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的立项及编制得到了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雷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各大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主编单位: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谱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西岱尔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住宅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和生高小平陈荣光戴建国黄晓虹陈卫星

目次 1、总则 (5) 2、术语 (6) 3、一般规定 (9) 4、建筑物防雷 (10) 4.1高层及多层住宅 (10) 4.2低层住宅 (11) 4.3信息机房 (11) 5、低压终端配电系统防雷 (12) 6、智能化系统防雷 (14) 6.1一般规定 (14) 6.2信息机房与综合管线工程防雷 (14) 6.3信息通信系统防雷 (15) 6.4安全防范系统防雷 (16) 6.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雷 (16) 6.6家居智能化系统防雷 (16) 6.7小区综合物业信息服务系统防雷 (17) 7、质量检验 (18) 8、附录 (19)

肉鸽养殖技术培训教材 河南省邓州市肉鸽专业技术协会 河南省邓州市肉鸽专业合作社 河南省邓州市龙跃肉鸽养殖场 2011-2-28 1

特别提示: 1.引种回去后,一周内每天给售后技术指导一个电话,回报自己鸽群的情况,如有异常随时电话回报! 2.离场前要求按要求技术操作程序带足必须的常用药物及保健品,回家后按要求使用!! 3.凡不按要求带足常用药物及保健品或不按操作规定程序进行的,后果自负!!! 4.一定要控制好饲料质量,切勿饲喂霉变料!引种回去后半月内不准换料换配方,如需换配方应逐步添加新料,12天后彻底代替原有配方。突然更换配方会出现拒食、拉稀等强烈应急反应,甚至造成死亡。 5.配套供应产品热线: 6.售后技术指导: 7工作时间:早8:00-晚6:00

为了使养殖户尽快掌握肉鸽养殖技术,提高繁殖率,增加效益,我鸽厂综合国内外先进的养鸽技术和多年来的研究实践经验,现介绍如下: 一、原料要求:粮食及保健砂原料必须干净、干燥、无霉变、无虫蛀鼠咬,饮用水要 求清洁无污染,把好病从口入关。 二、饲喂原则:定时、定量、定质、定位、少喂多餐、按需供给。 三、饲料配方:玉米45%-55%、小麦20%-30%、高粱5%-10%、豌豆15%-40%。 说明:温度较低的冬春季,玉米量可加大些,适当减少小麦;夏季气温高时减少玉米增加小麦;阴雨季节,空气湿度大,酌情增加高粱;青年鸽豌豆15%,生产鸽孵化期30%,带仔期生产鸽35%-40%;带仔生产鸽前期及刚满月鸽喜食小颗粒饲料,可适当增加。 目前,由于粮食大幅涨价,为降低成本,我们特改用一种肉鸽专用复合蛋白颗粒料,综合营养水平和饲喂效果高于豌豆18%-26%,且不含任何激素、促长药物等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可全部代替都豌豆和高粱,价格降低20%,同时由于营养增加,用该料后种鸽受精率提高7%-12%,种鸽体质健壮,消化吸收率提高,节约饲料6-11%,每次每对种鸽可自行哺育4-6只乳鸽,大幅提高了养鸽户的经济效益。 喂法喂量:青年鸽和生产鸽不带仔时每天每对70克左右,采食量在冬季或温度低时偏多、夏季则会相应减少,每天饲喂3顿,早上7点,11点,6点时间,根据自己当地情况或作息习惯确定,确定后不要频繁更改,切勿早一顿、晚一顿;每顿分2-3次喂给,带仔生产鸽按需要供给,每顿喂料结束必须把剩料倒出,防止挑食导致营养不平衡和饲料浪费。每日中午1:00左右加一顿。首次使用颗粒料时,应逐步添加,8-12天后彻底代替豌豆。突然更换配方会出现拒食、拉稀等应急反应。 四、保健砂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保健砂是肉鸽生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其中主要含有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保健剂等,主要功能是补充饲料中缺乏的肉鸽身体生长发育必须的各种物质。传统散养时,鸽子可从自然界中摄取,集约化笼养时,必须认为添加高质量的保健砂,否则,由于配比不合理,营养物质缺乏或不平衡,将会给养鸽生产带来重大影响。保健砂的配方是否合理,原料是否达标,饲喂方法是否正确,是决定一个养鸽场效益的关键技术之一,故有人将肉鸽保健砂誉为“养鸽界的秘密武器”,中国作为一个养鸽大国,从业者众多而专业研究者甚少,养殖技术水平残差不一,加上我国地域辽阔,饲料品种、营养和地域差别较大,至今尚无一个国家标准化养鸽方案。目前,肉鸽保健砂配方均为各地养鸽者自行配置,差异较大,效果不一,对养鸽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我鸽场经过长时间学习、研究、实践,设计出一套保健砂制作方案,在各个地方试点实验饲养,效果良好。为进一步推进肉鸽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先将此方案介绍如下,供肉鸽养殖者参考: 贝壳25%、骨粉10%、陈石灰5%、石膏3%、食盐5%、 蛋氨酸1.5%、懒氨酸1% 小苏打1% 元明粉1% 禽用微量元素4%、种鸽多维1% 啄羽灵1% 氧化铁红1% 黄土10% 中沙(石米)30%

家禽疫病多呈群发性,因此要想达到预防、控制、消灭禽类疾病这一目的,首要前提是对禽病作出迅速、及时、正确的诊断,没有诊断就没有措施,而错误的诊断必然导致治疗的错误,因此,诊断在禽病的防治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家禽疾病的常用诊断方法有;发病情况调查、临床检查、病理剖检、实验室诊断技术等。 一、病情调查 同熟悉情况的饲养员详细询问病史、饲养管理和治疗情况,查阅有关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的资料、记录和档案,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饲料情况调查,用药情况调查等。 1、发病时间调查 询问家禽何时生病、病了几天,如果发病突然,病程短急,可能是急性传染病或中毒病,如果发病时间较长则可能是慢性病。 2、发病数量 病禽数量少或零星发病,则可能是慢性病或普通病,病禽数量多或同时发病,可能是传染病或中毒性疾病。 3、生产性能 对肉禽只了解其生长速度,增重情况及均匀度,对产蛋鸡应观察产蛋率,蛋重,蛋壳质量,蛋壳颜色等。 4、发病日龄 禽群发病日龄不同,可提示不同疾病的发生 (1)各种年龄的家禽同时或相继发生同一疾病,且发病率和死亡率都较高,可提示新城疫、禽流感、鸭瘟及中毒病。 (2)1月龄内雏禽大批发病死亡,可能是沙门氏菌,大肠杆菌,法氏囊炎,肾传支等,如果伴有严重呼吸道症状可能是传支,慢性呼吸道病,新城疫、禽流感等。 (3)若雏鸭大批死亡,多为鸭病毒性肝炎,沙门氏菌感染,成年鸭大批发病多为鸭瘟,流感,禽霍乱或鸭传染性浆膜炎等。 (4)若雏鹅大批发病,多为小鹅瘟,球虫病,副粘病毒感染,成鹅大批发病,多为大肠杆菌引起的卵黄性腹膜炎,流感或霍乱等。 5、饲养管理情况 ??了解病禽发病前后采食,饮水情况,禽舍内通风及卫生状况等是否良好。 6、用药情况 若用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后症状减轻或迅速停止死亡,可提示细菌性疾病,若用抗生素药无作用,可能是病毒性疾病或中毒性疾病或代谢病。 7、流行病学调查 对可疑是传染性疾病的,除进行一般调查外,还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现有症状,既往病史,疫情调查,平时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等。 8、饲料情况调查 对可疑营养缺乏的禽群要对饲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饲料中能量,粗蛋白,钙,磷等情况,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 2005-1-31 发布2005-3-1 实施 上海市气象局发布

前言 随着本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在小区内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能力低,特别是雷电高电压侵入所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以及雷击电磁脉冲的侵入都会对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和永久性损坏,进而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为减少雷电灾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小区智能化系统长期正常运行,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防雷中心联合提出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国标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还采纳了各行业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面成熟的相关技术。 本导则共分七章和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智能化系统防雷、质量检验要求等。 本导则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防雷中心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的立项及编制得到了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雷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各大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主编单位: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谱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西岱尔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住宅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和生高小平陈荣光戴建国黄晓虹陈卫星

目次 1、总则 (5) 2、术语 (6) 3、一般规定 (9) 4、建筑物防雷 (10) 4.1高层及多层住宅 (10) 4.2低层住宅 (11) 4.3信息机房 (11) 5、低压终端配电系统防雷 (12) 6、智能化系统防雷 (14) 6.1一般规定 (14) 6.2信息机房与综合管线工程防雷 (14) 6.3信息通信系统防雷 (15) 6.4安全防范系统防雷 (16) 6.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雷 (16) 6.6家居智能化系统防雷 (16) 6.7小区综合物业信息服务系统防雷 (17) 7、质量检验 (18) 8、附录 (19)

ICS65.020.30 B 22 备案号:xxxx-xxxx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 T XXXX—2019 肉鸽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erformance testing of meat-type pigeon 2019 -xx-xx发布2019-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俊贤、高玉时、贾晓旭、卜柱、汤青萍、唐修君、樊艳凤、顾荣、黄胜海、葛庆联、唐梦君、陈大伟。

肉鸽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鸽品种(配套系)种鸽和商品代肉鸽在自然繁殖状态下进行生产性能测定的基本条件、受测品种(配套系)要求、测定项目和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肉种鸽和商品代肉鸽的生产性能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823 家禽生产性能名词术语和度量统计方法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乳鸽squab 4周龄以内的初生幼鸽。 3.2 童鸽pigeon in childhood 5周龄至9周龄的幼鸽。 3.3 青年鸽young pigeon 10周龄至开产的种鸽。 3.4 生产鸽breeding pigeon 开产以后的配对种鸽。 3.5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 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以接待住宿服务为主,可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旅社、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

上海市地方标准《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DG/TJ08-402-2000 前言 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简称收集站)是“九五”期间上海市环卫部门对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实施调整、改造的一项改革措施。在居住小区设置收集站替代“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DBJ08-55)中要求设置的垃圾站和垃圾箱房。收集站的运营,减少了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数量,减少了污染点;对提高城市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质量都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收集站在处置垃圾时,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减容、封闭装箱,提高了垃圾收运效率,也有相当的环卫经济效益。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9月15日在“关于加强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逐步推广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站”。为了规范、推进收集站的建设,必须明确收集站的设置原则、建筑和环境的基本要求、设备设施的配置依据等以使收集站的建设工作顺利、有效,特制定“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批准,由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11号(邮编200232)。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成效良、谭和平、胡善花 1总则 为上海市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以下简称收集站)建设的需要,使收集站设置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新城居住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中配置卧式垃圾压缩机的收集站。郊县城镇居住区生活垃圾或其他地区垃圾收集设施可参照执行。 收集站在设置时应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适用、有利于保护环境。 收集站的作业必须实现其服务区域内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收集站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对收集站的设置、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收集站的设置 凡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建造收集站作为收集生活垃圾的设施。旧城居住区有条件时也应建造收集站作为收集生活垃圾的设施。 新建、改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的收集站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时应设置收集站。 1封闭的居住小区内,应设置收集站。 2居住小区内的垃圾日产量超过4000kg时,应设置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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