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以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本科生导师资格,本科生导师一般应能独立指导本科生开展科研或社会实践等项目,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和党务、政工干部都可以担任导师工作。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

第三条导师应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导师应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学生安排学习进程,包括按照教学计划指导学生个性化选择学习方向、选课等;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精神和严谨治学态度;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或科学研究训练;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学业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

第五条导师的配备以“互选制”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末确定导师,每5-8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导师的指导周期一般为2年(大二大三),在一个指导周期内,由于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可以调换导师;在选择了确定的导师指导自己的同时,学生仍然可以根据自

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学院老师进行约谈和接受指导。

第六条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邀约学院的导师,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日程安排,尽快确定见面的时间和方式,不得无故取消。约谈建议场所为学院一楼咖啡厅,当学生与老师确定约谈时间和地点后,向学院提出网络申请,领取表格后学生和老师双方签字确认,在一楼咖啡厅签单就餐,活动费用的使用额度为每学年200元。

第七条导师需定期与所指导的本科生见面,了解并记录所指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并保持经常联系。一般情况下,每学期与被指导学生一对一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4次。

第八条学院为每个学生发放《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手册由学生本人保管,导师根据指导工作情况定期填写对学生的指导建议及约谈记录等。

第九条本办法从2015级学生开始全面实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0月16日

班主任导师制实施细则

“班主任(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真正形成我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起在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施“班主任(导师)制”,班主任(导师)由全院在职在岗专业教师担任。 “班主任(导师)制”是在高校持续扩招,大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而政工干部相对偏少的新形势下,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作的新的探索。一方面,由于扩招带来的大学生人数的迅速增长,政工干部的相对不足,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力量;由于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思想文化与价值的多元化带来的大学生心理、思想的复杂性,也迫切需要专业教师给予具体地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创新意识、成才意识与创业意识的增强,他们中产生的大量的心理、思想问题愈来愈与这一成才过程高度相关,专业教师在此过程中毫无疑问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由于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心目中特有的形象和地位,也决定了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班主任(导师)制”在我院应运而生。实践证明,“班主任(导师)制”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一、“班主任(导师)制”的实施程序 每年九月或者三月,由院学生工作小组按照自然班级分组、配备班主任(导师),并以“聘任班主任(导师)”的形式书面通知各教师;分别召开学生和教师大会进行动员;班主任(导师)参与学生一至三年级的全程指导工作;班主任(导师)所指导的学生进入毕业年级后由院学生工作小组安排新生递补。 根据年级、专业、班级、情况分成班级,指派班主任(导师)对每个班级进行指导。按自然班级分配班主任(导师)。 二、主要职责 我院对班主任(导师)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有: 思想教育,包括个别谈心、思想辅导、释疑解惑,尤其是专业思想教育等;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完整版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5: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良”对应绩点为,“及格”对应绩点为 “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 (参考)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

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 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 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 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 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 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情 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

2015年厦门大学分子细胞生物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厦门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代码:620 科目名称:分子细胞生物学 招生专业: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化学系、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药学院各相关专业 一、选择题(单选,每题2分,共30分) 1.病毒与细胞在起源上的关系,下面()的观点越来越有说服力 A.生物大分子→病毒→细胞 B.生物大分子→细胞→病毒 C.细胞→生物大分子→病毒 D都不对 2.已克隆人的rDNA,用()确定rDNA分布在人的哪几条染色体上 A.单克隆抗体技术 B.免疫荧光技术 C.免疫电镜技术 D.原位杂交技术 3.关于弹性蛋白的描述,()是对的 A.糖基化、高度不溶、很少羟基化、富含脯氨酸和甘氨酸 B.非糖基化、高度不溶、羟基化、富含脯氨酸和甘氨酸 C.非糖基化、可溶、很少羟基化、富含脯氨酸和甘氨酸 D.非糖基化、高度不溶、很少羟基化、富含脯氨酸和甘氨酸 4.乙酰胆碱受体属于()系统 A.通道耦联受体 B.G蛋白耦联受体 C.酶耦联受体 D.都不对 5.内质网还含有( ),可以识别不正确折叠的蛋白或未装配好的蛋白亚基,并促进它们重新折叠和装配 A.Dp B.Bip C.SRP D.Hsp90 6.染色体骨架的主要成分是() A.组蛋白 B.非组蛋白 C.DNA D.RNA 7.溶酶体内所含有的酶为( ) A.碱性水解酶 B.中性水解酶 C.酸性水解酶 D.氧化磷酸化酶 8.用特异性药物松弛素B可以阻断( )的形成 A.胞饮泡 B.吞噬泡 C.分泌小泡 D.包被小泡 9.有丝分裂中期最主要的特征是( ) A.染色体排列在赤道面上 B.纺锤体形成 C.核膜破裂 D.姐妹染色单体各移向一极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西南科技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性意见(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 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实施导师制对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做好本科生导师制推行工作,明确各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的职责,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学院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审定学院制定的导师制实施细则,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校级优秀导师的评选表彰。 组长: 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 学工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师资科科长、教务处教务科科长、教学信息化建设中心主任、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就业中心主任。

秘书: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兼)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导师制工作实施小组,负责本院导师制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实施小组构成情况交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存档。 第二章选聘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学院应为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配备导师。 第四条所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含行政和教辅部门中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均应承担导师工作,未聘岗进修人员在读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导师工作。 第五条导师应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具有较强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导师的,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为学生选配新的导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导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对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 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 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 )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 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x 成绩绩点 课程总绩点=工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总学分=y 单门课程学分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i ?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课程的平均绩点= 谍程总绩点 i 果程总学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 )、良(70-84 )、及格(60-69 )、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 “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 对应绩点为“ 1.3 ”,“不及格”对应绩点为“ 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 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O—二年四月二十三

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本科生导师)是指以学业指导为核心,并在思想品德、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对本科生进行指导的教师。 第二章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3.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承担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熟悉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相关的教学、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5.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本科教学经历。 6.上一年度考核或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身心健康。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思想品德教育。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给予科学引导;引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及专业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2.学业指导。学业指导主要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环节、科研训练等方面进行的指导。 专业引导。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业计划,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对学生进行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实践指导。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见)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教学环节。 科研训练。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创新性实验及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主动接纳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确立符合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的职业发展目标,对学生考研、选择职业方向及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生物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三者联系与区别

一、生物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三者联系与区别 欧洲化学生物学的一个专门刊名为ChemBioChem刊物,这部刊物在我所阅读的文献中被反复提及,我查到该文献的两位主编分别是Jean-Marie Lehn教授和Alan R. Fersht教授,他们在诠释刊物的宗旨[1]时指出:ChemBioChem意指化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其使命是涵盖从复杂的碳水化合物、多肽蛋白质到DNA/RNA,从组合化学、组合生物学到信号传导,从催化抗体到蛋白质折叠,从生物信息学和结构生物学到药物设计,这一范围宽广而欣欣向荣的学科领域。既然化学生物学涵盖面这么广泛,它到底和其它学科之间怎么区分呢? 想到拿这个题目出来介绍是因为这是我在第一节课课堂讨论中的内容,我们小组所参考的文献主要是关于对化学生物学这门学科的认识,化学生物学的分析手段以及一些新的研究进展,比如药物开发和寻找药物靶点。当时课堂上对于题目中三者展开过热烈讨论,作为新兴学科的化学生物学,研究的是小分子作为工具解决生物学问题的学科,它如何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中分别出来,这也是我自己最开始产生过矛盾的问题,这里我结合所查阅的文献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1.1 生物化学(Biological Chemistry) 生物化学是研究生命物质的化学组成、结构、化学现象及生命过程中各种化学变化的生物学分支学科[1]。根据一些生物化学的书我归纳了一下,其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对生物体的化学组成的鉴定,对

新陈代谢与代谢调节控制,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与功能测定,以及研究酶催化,生物膜和生物力学,激素与维生素,生命的起源与进化。 生物化学对其他各门生物学科的深刻影响首先反映在与其关系比较密切的细胞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理学等领域。通过对生物高分子结构与功能进行的深入研究,揭示了生物体物质代谢、能量转换、遗传信息传递、光合作用、神经传导、肌肉收缩、激素作用、免疫和细胞间通讯等许多奥秘,使人们对生命本质的认识跃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摘自https://www.360docs.net/doc/e85047995.html,/view/253496.htm) 1.2 化学生物学(Chemical Biology) 化学生物学是使用小分子作为工具解决生物学的问题或通过干扰/调节正常过程了解蛋白质的功能[1]。曾看到过一篇关于介绍化学生物学的奠基人Schreiber的文章,他曾经指出:“化学生物学是对分子生物学的有力补充,分子生物学采用定点突变的方法来改变生物分子如蛋白质和核酸的功能;而化学生物学是采用化学的手段,如运用小分子或人工设计合成的分子作为配体来直接改变生物分子的功能[2]。” 化学生物学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兴研究领域,它融合了化学、生物学、物理学、信息科学等多个相关学科的理论、技术和研究方法,是一个有活力、有应用前景的新学科。它主要研究的内容包括[3]:1化学遗传学—采用小分子活性化合物作为探针,探索和调控细胞过程 (1)基因表达的小分子调控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应注重对学生的人生引导,充分发挥启迪与濡染作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素养发展。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四条院(系)应坚持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聘任热爱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学识兼具的教师担任导师,建设一支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人生引导和科学研究指导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第五条鼓励学校全职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院(系)对导师的任职资格须进行认真筛选,聘请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鼓励学校机关部处、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硕士毕业工作满两年或博士毕业。鼓励退

休同志(年龄未超过 70 岁)根据专业特长担任本科生导师。 第六条导师的聘任程序 (一)采取教师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教师申报、学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其他单位的教师可向拟指导学生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建立“导师信息库”,将经教师申报、院(系)核准的导师信息纳入“导师信息库”,供学生了解和选择导师。 (三)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发展在本院(系)或跨院(系)选择导师;导师也可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学生。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 8 名。 (四)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第一学年结束后,如需变动,师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导师须制订指导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导师指导每个学生不少于 6 次(可以是集体指导),每次指导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指导记录,指导记录表和学生意见反馈表是指导教师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建议在学期初、学期中及学期末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人生引导,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习方案,关注学生学业以及思想发展动态,使导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成为学生学习经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导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学生指导的时间和效果;受指导学生应认真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记录导师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和学习收获。 第九条全职教师担任导师,每学年指导 1 名本科生视同承担 5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

宁大机械(政)字[2011] 20号 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经2011年9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印发执行。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活动记录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宁夏大学“211工程”建设需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以下学生指大一新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导师资格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导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能够保证足够时间开展指导工作。 第二条导师职责 (一)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正确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的学涯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和各阶段任务,并解决学生各种思想、心理困惑。 (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指导老师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和创新实验,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四)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解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软件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本科生全面实施导师制。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是指由学院指定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学习、思想、创新等方面指导的教育制度。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学院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制度保证,也是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具体措施。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目的和意义 本科生导师制旨在充分利用优质师资及教育资源,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努力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对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 1、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增加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有益学生心理健康;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对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确立个性化的发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4、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5、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提高本科生的专业意识和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第二章实施办法 1、实施对象及任务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从2017级本科生开始施行。实施对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一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和专业方向的选择。第二个层次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以对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训练,特别是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为主。第三个层次为四年级本科生,导师的主要任务以对学生进行就业咨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培养为主。 2、导师遴选条件 (1)本科生导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热爱学生。 (2)本科生导师必须是学院专业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满足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本科生导师制。 3、师生双向选择规定 本科新生在入学时由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若学生或导师提出申请,并经软件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每学年可以进行一次调整。 原则上每位导师所指导的每届本科生人数不超过5名,总人数不超过20名。 4、导师的职责 (1)思想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职业素养。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成长,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导师职责 1.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导向”和“导学”,以“导学”为基本职责。 “导向”: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使学生在进入学校后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4)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学生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对学生发展方向的选择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导学”: (1)帮助学生了解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学生的学期目标、学年目标、学业目标顺利实现。 (2)对学生进行选课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形成个性发展的专业方向及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教育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指导学生考研。 (4)对受到学业提醒或警示的学生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二、导师任职条件 1.导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

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责任心强。 2.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我校工作满1年的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4.班主任同时兼任班级学生导师,可不受上述第3点条件限制。 三、导师配备 1.每个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不得无故推诿和拒绝。 2.学院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即每位本科生都配有导师;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担任导师。学生实行分类配备导师和分类指导。学生分为普通群组与特殊群组,特殊群组还需按照相同或相近特点再次分组(如考研组、艺体特长组、学困组等),根据导师特长将导师配备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学生群组,实行个性化指导。 3.根据每学年导师数遴选特殊群组学生数,每位特殊群组的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10人。其余学生纳入普通组由班主任担任导师并指导。 4.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公布导师名单、指导内容与方向以及相关的个人资料供学生选择,经学院调配,确定每个导师指导学生的名单。导师相对固定,但根据需要,每学年调整1次。 四、导师考评 1.导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采取学生打分、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当年不得参加职称晋升,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标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但是,班主任兼任导师工作的,仅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补充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08年7月20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提出本补充条例。 第二条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2012)厦大教10号]中的方法计算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系统生成后,换算为总分75分。学习成绩包括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九个学期所有科目(全校性选修课除外)。 第三条德育加分标准(满分2分)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者,得0.5分;因各种原因被校、院、系通报批评者,该项不得分。 2. 因思想政治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如三好生、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予以加分鼓励。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3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所在集体获得集体荣誉的(优秀班集体除外),按等级标准减半加分。有主要贡献者,按各等级标准的60%计,其余成员减半加分。 3.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者,按任期年度计算,依据下

表办法予以加分鼓励。同一阶段担任不同职务不累计,不同阶段担任职务可累计。 5.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6. 德育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第四条学术科研、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标准(满分3分) (一)学术科研加分标准 1. 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文章按以下标准加分: 标准(分/篇) 刊物级别 1 全国一类核心刊物 0.5 全国二类核心刊物 0.05 带有CN号的一般刊物 注:(1)全国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https://www.360docs.net/doc/e85047995.html,/jszwpr/zytz.htm 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本为准。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 (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非学术性论文不计为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要求不低于2500字,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 (3)论文的发表日期截至推免工作第一版名单公布前,须提交刊物封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成长,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导师职责 1.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导向”和“导学”,以“导学”为基本职责。 “导向”: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使学生在进入学校后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4)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学生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对学生发展方向的选择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导学”: (1)帮助学生了解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学生的学期目标、学年目标、学业目标顺利实现。 (2)对学生进行选课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形成个性发展的专业方向及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教育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指导学生考研。 (4)对受到学业提醒或警示的学生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二、导师任职条件

1.导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责任心强。 2.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我校工作满1年的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4.班主任同时兼任班级学生导师,可不受上述第3点条件限制。 三、导师配备 1.每个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不得无故推诿和拒绝。 2.学院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即每位本科生都配有导师;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担任导师。学生实行分类配备导师和分类指导。学生分为普通群组与特殊群组,特殊群组还需按照相同或相近特点再次分组(如考研组、艺体特长组、学困组等),根据导师特长将导师配备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学生群组,实行个性化指导。 3.根据每学年导师数遴选特殊群组学生数,每位特殊群组的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10人。其余学生纳入普通组由班主任担任导师并指导。 4.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公布导师名单、指导内容与方向以及相关的个人资料供学生选择,经学院调配,确定每个导师指导学生的名单。导师相对固定,但根据需要,每学年调整1次。 四、导师考评 1.导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采取学生打分、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当年不得参加职称晋升,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标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但是,班主任兼任导师工作的,仅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

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503 L教育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 细则 Impleme ntati on Regulatio ns of Academic Tutori ng System for Un dergraduates of L Educatio n Colleg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临沂大学本科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和师资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学生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团学办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院制定的学业导师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负责导师的初选和上报工作。 2、代表学校颁发聘书,统一印发《导师工作手册》。 3、做好导师和学生选择配备工作。导师的聘任由院领导小组提名,由院党委研究确定。

4、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关系。 5、协助学院教务处等有关单位做好导师的考核、调整工作。 二、学业导师的选配程序 学业导师的选配实行个人报名,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与 组织调配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程序为: 1、教师报名 2、院务委员会确定拟聘名单 3、导师背景公示 4、学生选择(三个名额) 5、院务委员会调配 6、公布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7、颁发聘书 三、学业导师的职责、资格和工作要求(一)学业导师的职责 1、人生导航 2、学习指导 3、生活咨询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规范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1、厦门大学注册在校本科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凡有挂科课程(指有不合格的课程尚未重修合格)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一)德育分 德育分由德育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其中德育评议分满分15分,德育加分满分10分。 1、德育评议分 德育评议分为9~15分,其中优秀14~15分,良好12~13分,合格10~11分,不合格0~9分,评议分为良好以上的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评议由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评议内容为:(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2、德育加分 德育加分由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6分,项目加分满分4分。

(1)表彰加分 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 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 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 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员 得分 6 3 1.5 1 0.8 注: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 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 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2分,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 ①社会工作分 担任职务校、院、园区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 部长、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学院、园区团总支正副书记, 班长、团支部书记 其他学生干部 得分1—2 0.5—1 注: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②根据担任职务的贡献大小酌情加分。 ②突出表现分 项目支教服兵役见义勇为、舍己救 人、捐献骨髓等 扶残助弱、拾金不 昧、义务献血等 得分 2 2 2 1 注: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 (二)智育分 智育分由课程成绩分和科研实践成果分两部分组成,满分65分,其中课程成绩分满分55分,科研实践成果分满分1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门次×(-30)+70~79分门次×0+80~84分门次×30+85~89分门次×40+90~100分门次×55]÷课程总门次。其中成绩为优、优-(良+)、良、良-、及格对应的分数为90~100、85~89、80~84、70~79、60~69;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分的课程不列入评奖的课程成绩分计算中。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 校发…2019?261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 2019年10月16日(主动公开) —1—

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东南大学2020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按照“思想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育人新格局,对2019级起全面实施的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在各大类培养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培养和管理工作,并试行导师制,通过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承载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为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筑牢科学思想基础。 一、导师资格 (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并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相关学科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和管理模式,熟悉学校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教职工。 二、导师职责 (一)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2—

的理想信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同时注重学生学业能力培养和个性健康发展,努力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二)精心指导,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熟悉大类内相关专业,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深化学生对专业的理解,找准个人兴趣与优势;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实际问题。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注重个性化培养。 (三)科研引路,鼎力发展。 发动学生参加高质量的精品人文课程、高水平的学术讲座、高品位的文化活动等项目;指导学生开展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文献综述等相关工作,为后续SRTP和各类竞赛等奠定基础;有条件的导师利用课题组硕博研究生的培养优势,为学生提供“本硕博一体化”的沉浸式学习研究环境,吸收富有创新力的学生成为科研助手,参与科研课题讨论会,激发他们的创新潜能。 (四)深度交流,共同成长。 导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初与学生见面;对学生的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以小组形式的辅导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院学生开设Opening Hours(含讲座)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