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的发展之路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的发展之路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的发展之路

目录

前言: (1)

1、城市规划法规的含义 (1)

2、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发展的各个时期 (2)

2、1国民经济恢复期,新中国成立到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2)

2、1、1相关文献 (2)

2、1、2优点 (2)

2、1、3存在的不足 (3)

2、1、4改善方法 (3)

2、2、从78年到90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 (3)

2、2、1相关文献 (3)

2、2、2优点 (4)

2、2、3存在的不足 (4)

2、3从90年到08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阶段 (4)

2、3、1相关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

2、3、2优点与进步 (4)

2、4从08年至今实行的《城乡规划法》 (6)

2、4、1相关文献:《城乡规划法》 (6)

2、4、2《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与进步 (6)

2、4、3更加注重了《城乡规划法》的落实与执法的力度 (6)

3、当前城市规划法规发展的方向 (7)

4、总结 (7)

4、1.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庞杂,存在着明显的杂而不精的问题。 (8)

4、2. 国家法规对地区差异性的考虑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地方法规的制定又缺乏系统性。

(8)

4、、3. 城市规划法规存在空白。 (8)

参考文献 (9)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的发展之路

摘要:论文主要就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和城市规划的发展,并对不同时期,实行的不同城市规划法规进行了正面和负面的相关分析,对于不同时期的城市规划法规存在的不足指出改正性的措施。最后提出一个发展前景,让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步入一个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规;城市规划条例;规划前景;展望;

前言: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很早就有了城市和城市规划。但是,现代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职能,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1909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一些工业国家也相继制定了城市规划法,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能。然而,直到二次大战结束以后,这些国家才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现代城市规划体系,并在以后的年代中处于不断演进之中(见表1)。作为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每一部新城市规划法的诞生都标志着城市规划体系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主要表现在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等方面的重大变革,需要由相应的规划法规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以适应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背景变化。

1、城市规划法规的含义

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是指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组成完整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基本法,其他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组成的国家城市规划行政法规体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条例或办法为基础,其他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组成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有立法权的城市也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划法规。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制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揭开了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史上新的一项。

2、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发展的各个时期

2、1国民经济恢复期,新中国成立到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2、1、1相关文献

在这段时期内,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整个社会还是处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局面,还并没有系统的形成任何书面的城市规划方面的法规和条例,只是在这几十年里,相继提出了一些要点。如: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指出:“在城市建设计划中,应贯彻为生产、为工人服务的观点”,成为当时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1953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批示》,要求各地加强对城市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机构,抽调得力干部及技术人员加强城市建设工作。1956年国家建委颁发了《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文件,到1957年,国家先后批准了兰州、洛阳、太原、西安、包头、成都、大同、湛江、石家庄、郑州、哈尔滨、吉林、沈阳、抚顺、邯郸等15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部分详细规划。这些规划的批准,赋予城市规划成为指导各个城市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之文件,使得城市建设能够按照城市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适应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工业城市建设的需要。

2、1、2优点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城市规划法制建设起步的阶段,对于城市建设能够按照城市规划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重要进展。刚从战争中恢复过来,中国进入到一个和平的发展时代,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需要在一个合理健全的法制下进行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百废待兴之际,好在领导人看到了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开始重视城市规划的建设和发展,加入了议事日程,是属于我国城市规划法的起步阶段,提高了人们对于城市规划重要性的意识,对城市进行分别规划,开始有了一定的规模的发展和方向,克服了盲目性,加强了统一领导,以适应大规模的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满足快速的城市化。

2、1、3存在的不足

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中间虽然经历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但是我国还是处在一个计划经济时代,当然我们都知道计划经济是不合理的。而我们的城市规划法规的建立也是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思想觉悟不高,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和方式认识也并不到位,所以由全国制定的城市规划法规基本上没有,有的也并不完善,对于城市规划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中间又经历了“大跃进”和“十年文革”错误时期,“大跃进”和调整时期以及“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我国城市建设出现失误,以至否定城市规划,直到城市建设遭受严重冲击和破坏,城市规划事业蒙受重大挫折和损失,应当吸取沉痛教训的一段经历。

2、1、4改善方法

为了我们的城市规划能够更健康的发展,那么我们必须要制定更为全面的城市规划法规,提高公众对于城市规划的重视,对于城市规划法规的重要性的意识,同时,我们从“大跃进”和“十年文革”错误时期中吸取经验,我们明白了,国家的政策和发展方向对于城市规划的发展同样具备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2、2、从78年到90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

2、2、1相关文献

1978年3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即中共中央[1978]13号文件)。。一是强调了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镇”的战略性方针。二是强调要“认真抓好城市规划工作”,全国各城市都要认真编制和修订城市的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详细规划。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变。三是强调要“正确处理‘骨头’与‘肉’的关系”,解决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四是强调“为了把城市建设迅速搞上去,必须加强城建队伍的建设”,并要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这次会议,对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颁发了《城市规划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对城市

规划的制定,旧城区的改建、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城市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行政处罚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为新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2、2、2优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发展越来越重要,而城市规划的质量决定了城市发展的速度,同是一份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于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则显的更加的重要了。由83年制定,84年开始实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开始系统的也更为全面的对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作出了指导和规定,使得我国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法规的发展步入一个良性的循环阶段,城市的发发展方向也更为明确,发展质量也更为健康。同时还加入了一些旧城区的改建、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的提出,以及行政处罚等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新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可以说是一次划时代的开始。

2、2、3存在的不足

从《城市规划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城市规划法规只是出台了这么一部,并规定,所有的城镇规划都以《城市规划条例》为准则,却没有更为细则的规划,只是制定了一个大概的方向,而对于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区,具备不同的地形和地势,并且还具备自己的文化风俗,显然所有的城镇规划发展都依照《城市规划条例》是行不通的,会在实际的规划建设中出现很大的问题,虽然《城市规划条例》也有说明,不同的城市需依据不同的城市特点来参照本条例进行规划建设,可是由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还不具备立法的权利,不能细致到每一个城市的规划发展。《城市规划条例》只是给出了一个较为明确的大方向,还是处在一个试验的阶段,并且并不完善。

2、3从90年到08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阶段

2、3、1相关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3、2优点与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第一条就指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该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要求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每个城管队员,尤其是规划中队的队员必须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执法能力。

具备更为深刻和积极的内容和意义

(一)《城乡规划法》在一开始就界定了“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概念。如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制约政府的权利和保障社会公众的权利是本次《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改进方面之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主要措施是城乡规划的公示、公布和公众参与,及城乡规划制定与管理过程的公开。社会公众权利的保障措施主要是知情权、监督权和诉讼权。《城乡规划法》比较强调社会公众权利的保障,如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城乡规划法》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通属性质之外,还有作为行政法的一些特征。如第四十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如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

2、4从08年至今实行的《城乡规划法》

2、4、1相关文献:《城乡规划法》

2、4、2《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与进步

(一)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的属性。

(二)强调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是规划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强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四)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五)完善了行政许可程序。

(六)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七)加重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强化了法律责任。

(八)保证公平,明确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2、4、3更加注重了《城乡规划法》的落实与执法的力度

(一)做好对于城乡规划的公布、公示以及吸纳公众意见的途径、方式等的规范和落实。

(二)公众参与的论证会、听证会等具体方式的落实。

(三)解决就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查询工作的落实。

(四)改变理念,做好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不能进行土地有偿出让。过去的控规做法粗糙、科学性较差。如果按此出让会损害公众利益。要提前做好过度前的技术准备。

(五)做好地方法规和技术规范的修改工作。

(六)尽快做好对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律程序规定,尤其是乡、镇政府的拆除权限规定,以免引起纠纷和上访。

3、当前城市规划法规发展的方向

1.修订《城市规划法》,修订、清理规划、建设领域所有与之相符的法律法规以及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行政性法规。

2.健全规划诉讼体系。

3.还要加强公众参与,完善规划的决策、管理、监督。

4.环境意识的提高。

5.长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了区域性的经济发展带,也为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城市规划法规建设的过程中,就要着力于区域规划的法律法规建设,可把它纳入到将来修订的《城市规划法》中来。

4、总结

芒福德说过,真正影响城市规划的,是深刻的社会经济的变革。我国的城市规划只有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作用。而这些规范要在规划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恐怕还要从外部监督主体的确立、完善监督程序、保障外部监督合法性等方面下工夫。

在当前现行的法制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去解决。

4、1.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庞杂,存在着明显的杂而不精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与编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

目前,中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城市规划领域内的法律,主要是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以及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法律,它是城市规划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三)一般行政法规,它是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几个层面。

在当前的体制下,笔者觉得,应该制定更为简单而又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而不应该把法律制定的这么庞杂,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4、2. 国家法规对地区差异性的考虑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地方法规的制定又缺乏系统性。

我国国土辽阔,各区域和城市的社会经济状况及气候地理条件千差万别,一部全国性的法规不应该也不可能对许多具体的细节进行明确地规定,尤其在量化指标过程中受到一定的局限。需更多的放权让各地政府更多的参与到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制定,

修改和完善中来,这样才能使城市规划法规更为全面健康的发展。

4、、3. 城市规划法规存在空白。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中,还有许多领域缺少相应的法规。例如,随着新的《城乡规划法》赋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全新的法律地位。与旧的《城市规划法》相比,新的《城乡规划法》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前所未有的肯定和突出。首先,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详细规划内容,确定了其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依据;第三,强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效力,任何情况下不容违反;第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的要求,确保其不会被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明确了其修改程序,突出其作为法律文件的严肃性;最后,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到了建制镇范围,标志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然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国性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尚未出台,虽然各地方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推进都编制了地方性标准,但内容差异较大,尤其是用地分类标准和成果表达方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各地方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

我国的城市规划正处在日新月异的发展阶段,每天都有新的科技手段

生,每天都有新的项目类型产生,这就要求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建设要跟得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在城市建设进程中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张萍.从国家本位到公众本位一建构我国城市规划法规的

思想基础[J].城市规划汇刊,2000,(4):21—24.

[2] 张捷.城市规划法系建设的辨析[J].规划师,1999,(3):9

—11.

[3]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 徐浩,赵民.论违法建设的防止与规划法规的完善.城市规

划汇刊,2003,(3):52—56.

[5]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5—28.

[6] 《城市规划条例》。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8] 《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一、课程基本作息: 课程编号:08303014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所属教研室:数信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学时及学分:总学时32、理论课学时32、实验课学时0。 考核对象:城市规划专业 二、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 课程教学目的:通过理论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通过本门课程建立良好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能够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任务是: 1.使学生掌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相关的概念及理论,了解相关背景及应用情况; 2.使学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技能方法,熟练掌握相关测试应用方法; 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合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三、考试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大纲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有较完整的理解,掌握书中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初步获得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概念; 2、能正确理解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3、能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4、掌握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 5、能熟练应用城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四、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 (一)教科书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王国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二)参考书 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与法规》,刘欣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耿毓修,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尹强,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决策与法律基本知识 第1章城市管理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城市管理的特征; 2.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3.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 (二)考试内容 1.城市管理的特性、内容 2.城市管理学理论 3.城市管理的理念与方法 4.城市管理体制 第2章决策概论 (一)考试要求 1.理解决策的含义; 2.掌握决策的要素、类型和特点; 3.了解决策的程序和方法; 4.掌握管理决策的定义、原则、类型和依据。 (二)考试内容 1.决策的含义、要素及决策的合理性 2.决策的类型与特点 3.决策的程序与方法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 第3章行政管理学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行政、行政管理、行政效率的基本概念; 2.理解行政及行政管理的分类和特征;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在公共政策的角度下讨论城市规划,从单纯的物质形态设计逐步深入转变对社会内在问题的分析、理解,直到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经济技术等方面得问题。 标签:公共政策概念演变城市规划 一、序言 工业革命带来了人类聚居模式的变化,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进行工作和生活。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掀起了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浪潮。城市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高度文明的同时,却是以牺牲人类的生存空间位代价。随着城市的不断向四周蔓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人口爆炸、交通拥挤、空气混浊、传染病肆虐、农田绿地不断被蚕食、河流等水资源日见匮乏、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等问题,关键要解决好城市问题,针对城市运营中产生的“城市病”,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具体来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摒弃以往城市发展缺陷,由政府权威智能部门依据现在有的资源技术手段,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科学的预测城市发展方向,对当前城市土地和各项资源配置进行有效控制,协调城市发展布局,以实现一定时期内的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践活动。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良好的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可以使城市物质环境协调发展,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城市伴随着城市规划观念的变迁和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进步不断发展前进。 二、规划理论演变过程 城市规划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一个从蓝图转变为一个过程,即由技术性规划向政策性规划转变。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城市规划是被视为放大的建筑设计。二战后到60年代的20多年的时间里,城市规划仍旧和单体建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直到1969年,麦柯劳林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系统探索》出版,标志着城市规划已经由“物质形态设计”的“艺术”转变为“系统理性”的“科学”。无论是传统的“物质形体设计”的城市规划,还是“系统理性”的城市规划,都认为城市规划需要依靠具备相关知识技能或是具备科学系统分析和理性决策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随着城市的社会问题得到人们的重视,体现多元民主、公众参与、平等协商等城市规划内在价值要求的“公共政策”性规划渐渐取代了纯粹意思上的“技术”性规划。 在现代城市规划工作中,虽然有许多技术工程问题需要研究,但这些只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局部手段,不是全部,分析和解决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才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现代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的干预是为了社会公众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一、选择题(1.5×16=24分): 1、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征的是(C ) A、行为目的的惩戒性C、行为的内部特征 B、行为违法的确定性D、适用主体的行政特征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是(B ) A、法定的原则C、处罚救济原则 B、受处罚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D、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3、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操作顺序为(B ) (1)掌握信息(2)准备资料(3)通知停工(4)实施处罚(5)总结归档(6)申请强制执行(7)行政复议或应诉 A、(1)(2)(3)(6)(4)(7)(5)C、(2)(1)(3)(4)(7)(6)(5) B、(1)(2)(3)(4)(7)(6)(5)D、(3)(1)(2)(4)(6)(7)(5) 4、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重要依据不包括:(C) A、法律、法规依据 B、城市规划依据 C、社会公众口述 D、事实依据 5、( C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A、市级以上 B、直辖市 C、县级以上 D、县级以下 6、下列选项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得公开的情形是:(A) a.国家机密 b.商业机密 c. 社会秩序d、个人基本资料 A、ab B、abc C、acd D、abcd 7、以 下不属于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对象的是(D)。 A、桥梁 B、隧道 C、人行天桥 D、河流 8、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包括(A) A、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C、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 B、申请程序、批复程序、核发程序D、规划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9、当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一般为(B)A、 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B、 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C、 电力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D、 热力管、电力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10、 下列建筑间距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B) A、日照因素 B、美观因素 C、消防安全因素 D、空间景观因素 1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D) A、平均层数÷建筑密度C、基地面积÷建筑面积 B、建筑密度÷平均层数D、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12、法定历史保护建筑的建筑实体不包括(D) A、国家级文物建筑 B、省市级文物建筑 C、县区级文物建筑 D、村镇级文物建筑 1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用地分( C )大类、46中类、73小类进行管理

2017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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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l、1、1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概念: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广义的行政概念: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2、行政管理的概念: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1.1,2 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行政组织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 (1)组织结构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1)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2)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3)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一是来自权力的影响力;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4)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本要素。 1.1.3 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l、行政沟通的作用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改沟通。首先,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其次,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最后,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2、行政沟通的原则。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文章编号:1009-6825(2011)23-0007-03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收稿日期:2011-05-02 作者简介:孟江平(1982-),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上海200000 孟江平 摘 要:结合国内城市规划处于转型期的现状,针对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城市规划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及其地位和作用,并阐述了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绩效,指出应及时建立约束机制,引入政策评估体系。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地位,作用,绩效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国的城市规划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 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的认识已经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接受。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在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参与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愈发体现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然而结合西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及 西方国家城市规划实践所体现出来的特征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规划改革之路还任重而道远,至少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城市规划代表的 “公共利益”纵观历史,早期的传统规划师是将规划和政治分开来区别对 待的。认为规划就是价值中立的理性工具, 美国规划管理学者曾经说 :“规划……可以超越卑鄙的政治。”然而,现实中的规划要做到完全的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规划要面对的城市系统极其庞大, 牵涉到的利益关系又错综复杂,每个利益主体都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与权力。而规划的对象又是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资源的分配只有在利益主体间不停的讨价还价中才能达到最终的平衡。但是利益主体之间又并非是势均力敌的协商关系,总有一方占据着主动,支配着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成为判断与决策 者, 而另一方就成为被决策者。而这个价值判断与决策的过程就是政治。城市规划的政治性体现了一般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公 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权力机关制定的, 为解决公共问题、保护公共利益,对社会价值所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是一个保障社会公平 与公正的行动方案、计划和规划等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 。光塔”庄重古朴,“蟠龙塔”轻巧秀丽,两塔遥相呼应,互为衬景,双 塔竞秀成了蟠龙山公园的一大景观,使龙城景观格外生辉。采用现代建筑材料重建的蟠龙双塔已成为柳州市的标志性景观和重 要的文化窗口。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分佛教、 道教、儒家、上古、地方等文化区,浓厚的宗教色彩,引来八方朝者,终日烟香雾绕。在柳江南岸的蟠龙山与灯台山之间重建的新文庙以仿古形式修 建,占地约20亩,西连蟠龙山瀑布广场,东为待修建的窑埠古街,与周边的蟠龙双塔、王氏山房、回族墓地、“天山万里”摩崖石刻等 文物古迹一道, 形成独特的人文景观。c.生态———以植物为背景,以水景为造景特色,注重景观生态设计与滨水景观的营造,体 现生态休闲的自然山水空间。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围绕大型人工瀑布群,在蟠龙山、灯台山之间的空地上进行植物造景,强调公园绿化与外围背景山体的渗透和协调,配置色彩丰富,造型美丽的本土植物, 如种植以小叶榕、竹类、棕榈科植物为主干景,配置其他乔木和时令花卉,铺设草坪,营造绿色景观,既能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又能表现地域特色。 4启示 21世纪的景观设计作为一种对地域文化延续的载体,过分痴 迷于全球性的科技文明,并不符合将各族文明多元共存的可持续发展,各个地区、各个城市都应该探索各自的发展规律,拟定各自 不同的发展模式。一个能够为我们提供认同性的景观环境应该是环境上、文化上、象征意义上的表达,是独特文化形成的。文化形成的景观不仅仅只是视觉风格上的事情,而是文化、人的行为、环境等因素完整融合的产物,独特的文化特性或风格不是可以刻意模仿和贴在设计表面的,它是深深地融入独特文化模式的结果。只有尊重本地域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遵循本民族地域的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充分挖掘地域传统文化内涵,使文化在景观设计中释放出鲜活的、独特性的魅力,让地域文化的营养赋予创作的作品以生命。参考文献: [1]Simonds ,J.O.Landscape Architecture :A Manual of Site Plan-ning and Design [M ].New Fork :McGram-Hill ,1997. [2]李洁.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组合观念[J ].山西建筑,2010, 36(22):36-37.[3]俞孔坚.追求场所性:景观设计的几个途径及比较研究[J ]. 建筑学报,2000(15):77-78.[4]吴良镛.“山水城市”与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纵横谈[ J ].建筑学报,1993(6):29-30.[5]设计尊重自然———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探讨.http ://www. ddyuanlin.com /html /article /2007-08/07/18310.html. On landscape design based on regional culture LI Hong-jian Abstract :Taking Panlongshan culture park in Liuzhou as the example , the paper from the natural ,the social and humanistic attributes of the re-gional culture in the landscapes design ,illustrates the expression of the modern landscapes design for the regional culture ,so as to inherit ,ex-tend and develop the regional culture. Key words :landscapes design ,regional culture ,park ,humanistic attribute · 7·第37卷第23期2011年8月 山西 建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37No.23Aug.2011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

09 级《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A. 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 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2、下列哪项是不具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A. 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会首府城市人民政府 D .市属区人民政府 3、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A. 申请、选址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 B.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告 C. 申请、受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D.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4、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内容的表述中 不符合规定的是(). A.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 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 B.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 C.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都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D.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受理建设工程办 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实质性审核 5、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包括(

A. 规划文本和研究报告 B.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 C.纲要文本、研究报告及附件 D.规划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6、城乡规划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 )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 ( ) A. 居住区、公共区、组团 B.居住区、小区、组团 C. 住宅区、公共区、居住区 D.住宅区、小区、居 住区 9、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相 关内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 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 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 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B. 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的,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 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 C.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工程项目符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 D.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和法定形式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证制度 10、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其第一章总则中的内容不包括( ) A. 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 B.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 C. 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D.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保障 A. 控制 B. 协调 C. 监督 7、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 A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产 D. 规范 C ) B 、罚款 C 、赔偿损失 D 、责令停业停

城市规划法规案例

城市规划法规先关案例 案例1 某市的市区东北部有一中外合资的电子企业,因产品销路好,继续扩建一条生产线。企业提出在七厂区的东北角占用2.0ha的农村村民住宅和部分农村企业用地。企业提出用地在城市规划中为工业用地。 此企业是否有资格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解析:这是中外合资企业扩大用地,占用农村集体用地的实例。其扩大的用地围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但须将集体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因此可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某诉东营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纠纷 【案情摘要】原告:某;被告:东营市规划局;第三人:东营市某公司 原告某于1996年6月取得了涉案许可用地围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有权证,依法享有对部分土地的使用权。2008年4月,第三人东营市某公司根据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营河(庐山路-东一路)综合治理工程概算和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向被告东营市规划局提出办理东营河(庐山路-东一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申请。被告在审核后,认为第三人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为第三人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原告某认为被告为第三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权,于是向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省建设厅作出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裁判】法院一审以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 【分析】本案属于土地使用权人不服规划局作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故在分析本案时需要从以下几个层次梳理线索。 第一个层次,原告某是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本案中,分析原告某是不是适格原告的关键点在于,规划局作出的给东营市某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为是不是与某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某于1996年6月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对涉案部分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被告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认为被告为第三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某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第二个层次,东营市规划局作出的给东营市某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东营区人民政府于1996年6月为原告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原告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在被告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土地围,即某是规划局给东营市某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行政许可行为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应当告知这一事实并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而本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红色标记已选) 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总计70分] 1、行政管理的积极取向是由()所决定的。 A.现代化建设事业B.行政管理形式 C.行政管理目标D.行政管理功能 2、关于行政领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B.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C.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D.领导活动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进行,但他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3、关于行政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管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B.行政管理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理 C.行政管理是依法管理 D.行政管理是指公共管理 4、行政立法行为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进行行政立法活动的行政机会。下列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的是()。 A.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取得职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B.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C.在国家行政管理中,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国家行政机关 D.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5、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必须民主化,决策的民主化主要表现在()。 A.开放性B.统一性 C.公正性D.科学性 6、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实施。 A.选址工作B.布局工作 C.用地工作D.规划管理工作 7、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能综合协调()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进行。 A.规划设计B.建设选址 C.建设用地D.规划实施 8、在城市规划中与建筑容积率无密切联系的一项是()。 A.人口规模B.用地规模 C.结构布局D.建筑密度 9、现代城市中,中央商务区的()较居住区要相对高一些。 A.建筑容积率B.建筑容量 C.建筑密度D.城市人工环境容量 10、①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②历史地段的保护;③城市形态特征的保护;④语言文字;⑤城市文化传统;⑥特色民间生产工艺、技术等。全属于物质形态保护的是()。A.①②③B.②③④ C.③④⑤D.④⑤⑥ 11、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的任务不包括()。 A.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建设 B.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C.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D.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12、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A.城市人民政府B.省市人民政府 C.执法机关D.城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 13、行政处罚制度中当事人有权的是()。 A.陈述申辩制度B.审查决定制度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 理论之思考 ——和谐社会的城市社区建设 课程:现代城市规划与设计理论 学院:建筑学院 任课老师:蔡辉 成员:李会会李美辰 曾娟马西娜

中国社会发展背景下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之思考 ——和谐社会的城市社区建设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下,城市社会基层管理体制是一种在城市街区范围内以单位制度为主体,以社会控制为目标,以管理的单一性、行政导向性为主要特征,以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能性为核心的社会管理体制,因此,社区的真正概念,是在这种单位制社区逐渐被打破后,才被我们熟知的。而城市社区的治理问题,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重要的社会民生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和谐社会下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演进,分析在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的城市社区规划现状,并根据现状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我们对和谐社会下现代城市社区规划建设的构想和建议。现代城市社区的规划建设,不是一整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 关键字:和谐社会城市社区生态社区绿色社区开放社区主题社区和谐性社区 一、和谐社会、城市社区的概述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一般地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也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 根据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背景和现状,现阶段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基本表现为社会主义民主能得到充分发扬;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1 选择题 2名词解释 城市化城市化是指人口和经济活动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 大都市区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超越原来的地域界线,不断向周边扩展,将周围地区也纳入了城市化轨道,形成了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融合成整体的大都市地区。 大都市区通常包括一个大型的人口中心,以及与该中心具有密切经济和社会联系的周边社区。 大都市连绵带 大都市连绵带主要是强调多个大城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以共享、合作、分工、交流为主导,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分享要素和经济成果,形成的巨型城市复合体。 城市群 所谓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

外部经济性,或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成本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通常指厂商或个人在正常交易以外为其他厂商或个人提供的便利或施加的成本。 什么是强市长制?什么是弱市长制? 实行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称为“强市长制”(strong-mayor form) 实行议会市长制(council-mayor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通常被称为“弱市长制”(weak-mayor form)。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市规划政策与法规

关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与法规的讨论 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经过百年的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史,人们越来越发现城市规划需要更多地关注广泛的社会问题,城市规划更应该强调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时间顺序。“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已成为政府、规划者乃至公众的共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理论的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城市发展建设实践经验证明,城市规划面临着向市场经济职能的转变,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在总结原《城市规划法》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核心位置,提出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等规定,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基本构成在城乡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类开发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空前提高,但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又随之而来。在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宏观建制有了相当的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持续改善。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公共问题,如环境恶化、人口爆炸、气候变暖、网络诈骗、地下水超采、垃圾肆虐、森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基础设施缺乏长期的保养机制等。面对这些公共问题,显然是任何私人组织所不能解决的。因此,只能诉诸于政府通过城乡规划制定灵活高效的公共政策和法规,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培养解决公共问题的适当机制,激励公民社会在政府引导下与政府努力协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价值取向是判定政策性质、方向、合法性、有效性和社会公正程度的依据,它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流向与分配形式。城市规划作为决策者对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配置城市资源、有效平衡公共利益等对城市的复杂关系进行调整和协调。这一过程必须在确定政策选择和制定政策的一个价值排序基础上来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在于人的全面发展,人在城市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着主要作用,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当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政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不断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社会环境,从而使城市规划公共政策成为推动人全面发展的动力,进而成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桥梁。要强调以人为本,那就必须要强调公平的社会理想和原则,它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理性追求。从多种价值中进行选择或排序不仅是一个技术上的判断问题,也包含着对道德因素评判的过程。要做好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协调平衡,必须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协调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体现公共政策的道德要求。 城市规划是政府掌握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它既能在城市的空间配置及环境建设中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意图,又能平衡和维护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制定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将对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社会和谐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

城乡规划法规复习题标准答案

城乡规划法规复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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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法规与案例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1. 城市规划 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是由个人和单位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以确定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许可证4. 城市规划法规 ?城市规划法规是调整城乡规划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城市规划实施 ?城市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利用及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生效的城市规划得以实现。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实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已被公告列入拆迁范围,李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A、将自己的房屋翻修扩建,增加了五十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B、将房屋出租给附近大学的大学生居住 C、将临街的的住房改造为商业铺面 D、将房屋转让给邻居赵某 2.居民孙某不满意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因而拒绝搬迁。后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孙某应于30日内搬迁,县期限届满,孙某仍然未搬,那么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D) A、拆迁人可以对其房屋强制拆迁 B、拆迁人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 C、由拆迁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D、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3.拆迁人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问题引起纠纷的,致使拆迁进展缓慢、为解决纠纷,拆迁人可采用的方法不包括(C) A、仲裁

0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性

“公共性”的没落到复兴——与欧洲城市公共空间对照下的中国城 市公共空间 所属:报告言论日期:2013-10-04 浏览次数:315次 摘要:“公共性”是城市公共空间最重要的属性之一。通过比较分析欧洲和中国城市空间中“公共性”的发展,认为城市空间中的“公共性”在经历了现代化时期的没落之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复兴时期。欧洲在城市空间建设方面的经验对中国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最后总结了中国当代城市空间发展中四组主要的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空间,开放度,封闭度,混合功能,实效,自发发展 你如看过2010年由麦克·李拍摄的英国电影《又一年》①,你会被里面那些在现代社会里具有普遍性的家庭和他们的不幸所震动。玛丽购买了一辆车,她认为这可以给她带来自由和新生活。然而,这辆车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也最终没有改变她的不幸。电影的所有场景在从一道门到另一道门(房门、车门),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中切换。而仅有的一些反映户外的镜头都发生在停车场、高速公路、火车站,他们大多是透过车窗玻璃拍摄的。影片中唯一带有公共空间属性的空间只是咖啡厅而已。这难道不是概括了现代人生活状态吗?城市变得越来越大,而人和人之间的空间却变得越来越小。 城市公共空间没有变得不重要。城市公共空间在现代社会的衰落,是由其背后诸多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政治的原因推动的。而1980年代以后以欧洲城市为代表的城市公共空间复兴运动证明,在现代城市中重塑城市公共空间的核心地位,正是这个时代应对诸多城市和社会问题的一剂良药。 笔者用于分析城市公共空间的视点是“公共性”(publicness)。是基于公共空间的内涵具有“公共”和“空间”的双重概念。任何对研究建成环境中“公共空间”的研究都无法只关注公共空间作为物质“空间”的特性而忽略空间背后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背景;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也只有将物质空间环境同实体环境之上的社会意义结合才能得到认识(陈竹、叶珉,2009)。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在意义正是在于它能够把不同差异性的人,无论其种族、年龄、阶层和爱好,集聚在一起。通过在城市中的公共交往,突破了原来建立在亲近的共同性上的个体身份,为人们在复杂的城市生活中形成更广泛层次的社会关系及重塑个人身份提供了无尽的可能(Richard Sen-nett,1974),它使人们连成社会(Ste-phen Carr,1992)。而城市公共空间也就可以被视为政治学领域公共领域概念(Hannah Arendt提出的public realm或Jürgen Habermas提出的public sphere)的物质体现或物质承载。在分析和评判城市公共空间中引入“公共性”这个概念,正是在规划学之外引入一种社会学和政治学维度的标准,用以判定城市空间对有差异性的社会阶层和个体的开放程度和可达程度(accessibili-ty)。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范文

城市规划课题研究 1.城市规划失效分析与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失效平衡论规划措施 摘要:世界的城市规划史,也是优秀的规划理念的发展史。在城市的演进和历史的洗涤中,规划的理念也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优秀的规划为城市的发展、城市问题的解决、城市美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优秀规划理念的贯穿,使得城市面貌日益完美。论文从规划效用和规划的理念的概念入手,首先分析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提出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存在的问题和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在提出城市规划的效用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规划法应选择平衡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最后提出了规划失效的改进之道一基于不确定性的城市规划改进方向,包括1、认识论层面—确立不确定性城市规划思想。 2、方法论层面一探索不确定性的规划方法。 3、行动措施层面一基于不确定性的规划行动措施。 2. 转型时期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TU984.2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市场经济体制管理职能城市规划法规摘要:伴随19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政策的实施,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研究方日益重视,但有关研究多侧重城市规划管理的某一方面,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系统化研究在城市规划界少有涉及。本文试图在已有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建构问题进行探讨。论文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以及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内涵、作用与意义;指出城市规划管理目标主要有:(1)强化城市规划管理职能,(2)在确保城市发展效率的同时达到社会公平,(3)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效能;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内涵及构成,即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管理运作系统等四个子系统;最后提出适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与目标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目标。其次,对自建国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分别就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中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机制、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体系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如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行政地位不高;(2)规划编制、决策、执行“一家言”;(3)规划行政管理中条块分割;(4)政府的规划管理职能在不少城市受到削弱。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建构的初步设想,并对构成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管理组织系统、城市规划运作机制、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等子系统提出具体构建要求,如城市规划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的建构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建构,其中城市规划编制机制的建构主要有:(1)规划编制机构的市场化与规划研究建构的建立(2)建立严格的规划法定审批决策程序(3)规划编制的检讨和动态更新(4)公众参与规划。 3.生态城市规划中环境艺术设计的研究【查看全文】【打包下载】 分类号:X321 TU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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