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审批程序

新项目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审批程序
新项目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审批程序

┃新项目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和审批程序

申报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⑵初步设计审核文件

⑶项目概算审核文件

⑷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开工报告及发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建设批准书》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或核准(含备案)的文件;

(2)、领取了规划国土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3)、取得了消防部门发放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4)、人防办发放的《民用建筑工程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5)、环保部门发放的《环保施工许可证》;

(6)、非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建设资金已有30%以上存入银行的存款证明书。

审批程序 (审批权在珠海市发展计划局)

一、核准事项

1:不需政府配置资源的一、二、三产业新上项目的立项(包括初审)

核准对象:属于非政府投资,但又不需要政府配置资源的一、二、三产业内外资新上项目的承办单位

核准内容:是否准予投资项目立项

核准程序:

⑴项目承办单位向发展市计划局申报,提供申报材料;

⑵市发展计划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准或者转报国家、省审批,必要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

进行评估论证。

2:发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建设批准书》(受上级委托)

核准对象:各项目建设单位

核准内容:年度建设批准书

核准程序:申领年度建设批准书的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好报建手续,建设单位持各有关部门发放的

许可证原件及有关资料上报审核,计划部门或代发证单位根据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给年度建设批准书。

二、审批事项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对象: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

审批内容:

1、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2、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4、政府投资项目的开工报告

审批程序:

1、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开工报告)向市发展计划局提出申请;

2、市发展计划局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及时对项目进行组织评估论证和审批。对于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安排,经审核后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和人大批准;

3、对超出我市审批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核准后转报省和国家审批。

2、需政府配置资源的一、二、三产业新上项目的立项(包括初审)

审批对象:属于非政府投资,但又需要政府配置资源的一、二、三产业内、外资投资项目的承办单位

审批程序:

1、由项目承办单位向市发展计划局申报,提供申报材料;

2、市发展计划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者转报国家、省审批,必要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三、备案事项

各区(含功能区、科技工业园)一、二、三产业的新上项目立项

备案对象:我市各区(含功能区、科技工业园)

备案内容:我市各区(含功能区、科技工业园)一、二、三产业新上项目的立项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一、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商业单体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筑节能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安装部门核发的现场安全验收合格证;

二、居住类商品房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公安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居住配套设施专项验收合格文件(道路、给排水、电力、电气、燃气、园林绿化、环卫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百度

XXXXXX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试行)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完善新 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 量,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根据《医疗 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卫医政发〔2009〕18号》及《江 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2015版)》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凡本院、本科室原来未开展的技术或项目,无论国内外 其他单位是否已实施,均属新技术、新项目。新药品、新器材的 临床验证不属本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分级: 1、院级:本院未开展,本市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2、市级: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3、省级: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4、国家级:国内未开展,国外已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 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 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备案批准后才能 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 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省卫计 委备案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 人应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 ),经科室讨论审核,科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 - 1 - 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

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申请审核表-空白表格

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以下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后填写: 1.申请人已知悉并认同以下事宜: ☆(1)通过网上申请(预审)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知办结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到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当场领取行政许可证件(文书),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结后告知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除外。 (2)申请人同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采取包括快递到付在内的方式邮寄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文书)。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邮寄至申请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并经签收,即视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依法送达。 2.申请人自愿选择以下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送达方式(请在相应项前的□中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送达方式;如未选择填写,则默认为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动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并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 □不接受邮寄送达(▲如同时选择该项,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采取邮寄送达,须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 批窗口自行领取!) □通过网上申请(预审),需提交、核验申请材料原件,证书记载事项签注打印。 □(2)申请材料已现场提交,请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邮政编码:),收件人:,收件人联系手机(电话):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医师在其同一执业地点主要执业机构之外的其他执业机构执业备案时使用。医师同时申请在多家其他执业机构执业备案,如多家其他执业机构均分别由不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执业登记,则需逐一填写本表并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如其中若干家其他执业机构由同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执业登记,可在本表中同时填写相应的其他执业机构信息后一并向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申请新增执业地点的,按照医师执业注册办理。例如,执业医师甲的执业地点为上海市,在该市的主要执业地点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且未在浙江省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如甲拟到温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多机构执业,需按医师执业注册办理(而非多机构执业备案),增加执业地点“浙江省”并确定浙江省的主要执业机构为“温州市中心医院”。 2.内容应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并请勿使用铅笔、原珠笔填写。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照片”一律用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8.“执业地点”可选择部分地点填写,但其中须包括申请新增的其他执业机构所在执业地点。 9.如填写内容较多,相应栏目可另加附页。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3)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开展的,国内外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包括:侵入性、非侵入性操作,检查、手术、治疗方式、药物等。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备案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效益性。 (三)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禁止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四)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禁止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五)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有相关的学习经验,有些技术需要上岗证明或资格证书。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立项:每年初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负责人认真填写《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申请表》,经科室讨论科主任审核签章后报医务科。 (二)论证:每项新技术、新项目应在《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申请表》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医务科对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原则的项目论证备案。 -1- 1、立项依据(技术原理、国内外应用和准入情况) 2、申请科室开展该项技术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开展该项技术的必要性、新技术应用方案、学科人员及设施、设备条件)。 3、技术临床应用效果评价。 4、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符合新技术开展原则的项目,临床不得开展。 五、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医务科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政府各个窗口汇总) 一、基本资料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质检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建设单位委托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勘测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测绘报告; 5.房产测绘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6.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 二、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部分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2份(规划局质监站); 2、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 5、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盖章和造价师资质章); 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 8、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资料评估报告; 9、涉水事项竣工图(含总平图)、设计变更书(取水、排水、节水、等); 10、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1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2、验收公示材料和公证材料。 13、质监站监督报告 14、竣工验收报告 三、经济发展局建筑工程环保和安全设施验收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躁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产业废水项目);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1、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

竣工验收所需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若非法人代表办理,应出具建设单位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制式表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加盖厂家公章)、相关证书、B签等;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主要指钢结构构件、防火材料和内部装修材料); 6、可燃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7、施工单位(所涉及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单位资质、组织机构代码和负责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各单位公章,提供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9、建筑工程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章(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水电平面图、防排烟平面图); 10、新建工程需提供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2、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 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B)、《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C.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记录》(表C.0.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C.0.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连锁试验记录》(表C.0.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 D)、《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E)。 14、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调试报告、隐蔽工程验收、竣工表); 16、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容器检查记录、各配件试验、灭火剂输送管网试验、隐蔽工程验收、系统调试等相关资料) 注:1、上述资料齐全后装在文件盒内;2、所有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3、第12条中所涉及表格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附表;4.申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表)、委托书、消防产品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档在我大队的QQ共享里,可下载或参阅,大队QQ群号:140120906大队咨询电话:5997716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咼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 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邯郸市中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杭州市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需提供资料解析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单体竣工验收之前需提供资料: 1、施工单位技术资料(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附表一) 2、监理单位技术资料(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附表一) 3、专项验收资料(保温、电梯) 4、五个责任主体的评估报告(建设单位评估报告表格附后)(附表二) 5、G表1、2、3、4(五个单位盖章),分部项与资料统一 6、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7、防雷检测报告 8、自来水检测报告 9、门窗三性试验报告 10、分包单位资料(如电梯、消防、弱电、智能化等) 1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诚信评仪卡(附表三) 12、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证明(附表四) 13、住宅质量保修书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表五) 15、备案表(三正两副)日期、签名、评定意见、盖章齐全 16、砼小票、墙体材料发票 二.各专项验收需提供资料(交警、卫生、环保、城管、绿化、规划、消防、人防见下列验收需知) (1)交警: 1、申请组织交通安全验收的报告 2、停车场(库)平面图(若设置立体停车库,应提供立体停车库的平面及立面图) 3、停车场(库)交通组织图 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及专用停车场(库)设计方案许可书》(复印件) 5、《公用及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审核申报表(档案)》(需申报单位在窗口准 确填写、并盖章) 6、反光膜、标线柒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确认报告

7、对停车场(库)进行交通设施施工的单位对其设置设施的产品规格、数量、型号、 生产商的确认报告,以及对使用年限和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计划、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交通影响分析文本及交评批复 9、总平图(竣工蓝图)、停车库平面图(竣工蓝图) 10、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施工审核意见 11、填写建筑工程停车设施验收报告 12、交通设施布置平面图 (2)卫生: 1、申请报告 2、施工图审核意见 3、相关监测、检验报告(进水管卫生许可证,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材质检测合格证、 水箱材质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排水合格证) (3)环保: 1、申请报告 2、排水接管许可证(申请表、竣工图、处理工艺的排水设计专篇资料2份(加盖业 主、建设、设计单位公章)、污水排水接驳管道施工方案) 3、施工图审核意见 4、总平图(竣工蓝图) 5、室外排水工程图(竣工蓝图) 6、计划、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 7、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需监测项目),并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施工资质、安装合 同材料。 (4)城管: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前三个月自来水费复印件 4、排水接管许可证 5、排水水质报告 6、排水设施竣工图(注有井号、标高、管径、距离、坡度)及竣工资料 (5)规划: 1、申请表

新技术准入制度

新技术准入制度 1、为了加强医疗新技术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医疗新技术,分为探索性技术、限制性技术和一般技术三类: 3、探索性新技术:指本院引进或者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4、限制性新技术:指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新技术。 5、一般性新技术:指除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6、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7、科室开展医疗新技术应向医院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8、新技术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9、新技术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10、国内外有关该项技术研究和使用情况的检索报告及技术资料; 11、新技术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2、新技术开展的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 13、如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14、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6、开展一般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论证,经医院专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17、开展限制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提交申请资料,医务部审核该申请符合国家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后,经医院专家委员会同意,医务科根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批准后实施; 18、开展探索性新技术,由科室向医务科提交可行性报告,经医院专家委员会充分论证同意后,医务科根据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批准后实施。 19、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医务科应当加强对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控制,组织专家进行跟踪评估,建立技术档案,并根据评估结果,逐步建立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 20、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调查情况报批准部门讨论,以决定是否继续恢复临床试用或者应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doc

10.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1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

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 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第13项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20200501074739)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政策性文件,会有所增减: 建设工程报送城建档案目录 请××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到××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竣工档案。档案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及《××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 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 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 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 2. 工程竣工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 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速医院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 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 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 用管理办法(试用)》,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 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包括: 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三级准入管理。 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 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 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 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 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新 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 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 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 1 -

市政道路竣工验收施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员要准备哪些工作?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单

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书。(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准入及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 评估。 1.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技术的,科室填写“审批表”向医务科申请,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 集体评估,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开展。 2.拟开展新技术属二类技术的,由医务科委托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 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医务科后15个工作日内由医务 科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或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审批通过后开展。 3.拟开展新技术属三类技术,按照卫生部《第三类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及审 核流程》进行申报审批。 (四)所需提交材料 开展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征、禁忌征、不良反应、技术 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5.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竣工前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目录 一、竣工验收通知书(竣工验收前报送)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建设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估报告(竣工验收前报送)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功能试验资料 1、地质报告封面及结论 2、探验槽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验收记录(原件) 3、地基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实体现场检验报告(原件) 4、砼、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砼强度评定汇总表 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 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7、屋面淋水及卫生间、厨房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8、上水及采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9、上下水及采暖等塑料管材的试验报告 10、排水管灌水、主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1、电梯准运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前报送) 1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竣工验收前报送) 13、抽气道功能抽查记录 14、外窗“三性”试验报告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前报送)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用户签字表》(竣工验收前报送) 十一、竣工验收整改项目回复单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三、建筑节能 注: l、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红印; 2、申报资料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并注明页码; 3、未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供的资料,均须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装订成册一并送至有形市场二楼大厅。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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