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种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查的未开展现场勘查,或勘查不认真、无勘查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27对违章不制止、不纠正。(严重违章)

28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正常操作。

29保护定值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重违章)

30调度管辖权限划分不清,调度职责不明。(严重违章)

31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严重违章)

32新设备未下达调度命名编号就投运。(严重违章)

33未按规定开展高危及重要客户用电检查工作,未对客户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未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未形成闭环管理。(严重违章)

34业扩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未统一组织,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签字确认。(严重违章)

35未督促客户对自备发电机按规定办理入网相关手续。(严重违章)

36双、多电源客户未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严重违章)

37批复的客户供电方案不满足安全要求(如高危及重要客户不按规定配置双电源、自备保安电源等)。(严重违章)

38客户受电工程接电条件审核完成前安排接电。(严重违章)

39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严重违章)

40不组织审查施工设计图纸或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把关不到位。(严重违章)

41业主、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配置。(严重违章)

42管理人员未与分包人员“同进同出”作业现场,未对分包施工现场进行管控。(严重违章)

43未对承揽公司系统内工程的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受伤押证施工。(严重违章)

44信息系统外来作业人员、日常运维人员未签订信息保密协议,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离职时未签署保密协议。(严重违章)

45未按规定对操作票和工作票进行分析、评价和考核。(一般违章)

46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监督人员。(一般违章)

47未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一般违章)48设备变动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和审批。(一般违章)

49现场规程未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一般违章)

50班组上级主管领导未按要求参加、检查班组安全日活动。(一般违章)

51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一般违章)

52特种作业人员超周期未培训、证件超周期未复审。(一般违章)

53未组织对外来工作人员(临时用工或外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就参与工作的。(一般违章)

54设备设施巡视维护责任划分不清。(一般违章)

55新投、异动、停电检修申请书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般违章)

56未按要求每年对签订调度协议的用户进行《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资格审核。(一般违章)

57未组织对110KV及以上线路整定计算所需参数按规程进行实测。(一般违章)

58拉闸限电序位表、“有序用电方案”未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一般违章)

59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一般违章)

60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签订维保协议。(一般违章)

61厂站一次设备改扩建,CT/PT等相关参数变化未通知相关调度。(一般违章)

62自动化系统采用厂家私有数字证书(非调度数字证书)。(一般违章)

63施工用电设施无设计,未履行审批手续,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后投运。(一般违章)

64高危及重要客户未经电力主管部门批复认定。(一般违章)

65业扩报装未开展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审查。(一般违章)

66未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与处理。(一般违章)

67未针对信息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网络接入等重要事项建立审批程序。(一般违章)

68信息系统上线运行1个月内,未组织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一般违章)

69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检查。(一般违章)

70监理项目部未按规定编制监理大纲、规划及细则等相关资料。(一般违章)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安全生产管理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管理典型案例》 考试时间(15分钟):00:52, 未超过2分钟请不要交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山东省章丘市某住宅小区工程起重机械事故结论与教训中,错误的是: A. 李某非法承揽塔机安装工程,私招乱雇民工,安装过程中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章指挥,应负直接责任; B. 章丘市某起重机厂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临时证超期的情况下,超范围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塔机,并雇佣无营业执照、无安装资质的李某非法安装塔机,应负直接责任; C. 明水镇某建筑公司对塔机生产单位的资质、产品出厂资料及安装单位资质未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应负管理责任; D. 济南市有关部门对章丘市某起重机厂审查把关不严,在该厂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于2001年2月份下文推荐其塔机产品进入济南市场,客观上纵容了该厂家非法生产,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2. 下列不属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大学工程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的是: A. 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B. 先培训后上岗; C. 落实各级责任制; D. 认真落实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3. 下列关于内蒙古赤峰市某小区住宅楼工程煤气中毒事故,说法错误的是的: A. 该工程项目经理应负主要责任; B. 企业管理无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指挥生产只考虑生产未考虑冬季住宿条件,且对新工人不进行安全教育,由于失职导致事故发生; C. 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违章明火取暖,无通风措施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D. 此事故的发生不是复杂的技术问题所造成,只要领导注意,提早解决,就可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4. 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大学工程火灾事故中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是: A. 施工项目负责人; B.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种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10有必要现场勘查的未开展现场勘查,或勘查不认真、无勘查记录。(红线禁令)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618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Penalty system for safety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

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 2015年10月,某化工公司的生产装置管道破裂造成管内可燃气体泄漏,导致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1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起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引起管道压力过大造成炉管破裂。经事故调查组仔细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某化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案例二: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015年5月,安监局接到区内某公司员工举报,反映该公司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培训即安排上岗作业,导致该公司一名派遣员工在冲压车间生产过程中受伤。安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2014年8月,安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拉丝抛光车间存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立即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拉丝抛光车间暂时停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限期整改事故隐患。12月,根据该公司提交的整改报告,安监局对该公司拉丝抛光车间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车间仍然有工人在进行生产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 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 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开闸操作不带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 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送电。 8.善自觉所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职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合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通

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 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底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 按规定和顺序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 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

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 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 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 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 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 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 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六,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 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1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

最新整理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docx

最新整理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是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还是违背它,对电力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影响极大。虽然一般事故的发生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即使是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也未必绝对不会发生事故,但事实表明,违章操作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在从事电力生产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通过对发电机组非停原因分析,发现不少非停原因与专业人员违章操作有关。因此,抓好遵章教育,减少和杜绝违章操作,对保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一、违章操作的类型所谓违章操作是指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从工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违章操作主要分为2大类,即无意违章和有意违章。无意违章是在无意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违背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无意违章操作也可分为2种情况,其一是当行为者或操作者在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的违章行为。如突发性癫痫患者、精神病人患者在发作期间,其意识混乱、神志不清,在这种状态下发生的操作行为,往往是不自主的、无行为责任能力。其二是,虽然操作者或行为人处在清醒状态下,但于某种生理、心理缺陷或无知造成违章。如在程控系统中,设备的启动有先有后,若把应该先启动的变后,后启动的改先,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就可能造成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事实上无意违章实际上都并非纯粹无意,而是和缺乏安全意识有关,这种在缺乏安全意识的状态下盲目进行操作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有意违章。有意违章又可称为故意违章。这里也有2种情况:一是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本身订得不合理、不科学,但又没有能及时修订、完善。例如,有些安全操作规程订得过于繁琐,甚至有重复和矛盾之处。操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摸索出一套更加安全可靠的操作要领、操作程序,因而在操作中不再遵守老的安全规范。这种故意违旧章(与原有的规范不符合)不仅是允许的,而且应该鼓励并加以推广,并及时对老旧规范进行补充修改。这是使安全操作规范不断进步的契机。但遗憾的是,不少企业仍在使用十几年前的规程制度。有意违章的另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及典型违章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及典型违章 1、范畴 本方法适用于大理供电局所属各单位反违章治理,物业公司的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 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南方电网2005 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3 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3 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总则 3.1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只有“零违章”,才能保证“零事故”目标的实现。为有效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3.2反违章的目标:创建无违章企业。 3.3查禁违章实行逐级连责的原则,如公司领导发觉违章,要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的专责工及基层单位领导。基层单位领导发觉违章要连责处罚站所长、班长及工作负责人。 3.4查禁违章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发觉一起处理一起。 3.5本方法的条文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4、违章的分类及表现 4.1按违章的性质分为四类:A、作业性违章,B、装置性违章,C、指挥性违章,D、治理性违章。 4.2 作业性违章是指: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及云南电网公司、

本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3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规定要求;不符合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5治理性违章:各级行政、技术治理人员,违反国家、行业、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的不作为行为和越级作业行为。 5、违章的处罚 5.1 违章处罚的一样规定 在查禁违章工作中,提倡班组、站所、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负责人发觉违章,处罚违章人员;班长发觉违章,除处罚违章者本人,还要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基层单位发觉班组有违章现象,除处罚违章人员外,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班长及班组安全员,严峻的要连责全班。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查到班组有违章现象,除处罚违章人员外,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的班长、单位主任(副主任)、站所专责工及在场的公司生产治理人员,严峻的要连责整个基层单位。 5.1.1查处违章行为是各级专(兼)职安监员首要职责,“安监员周围无违章”是安监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标志。若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5.1.1.1第一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常见典型违章示例”的违章,按处罚金额的1.5倍进行罚款; 5.1.1.2第二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离岗培训5天以上。 5.1.1.3第三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内部待岗3—6个月。 5.1.1.4一年内第四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免职处理。 5.1.2 非本公司的施工人员、外聘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内发生违章,仍按本规定执行。 5.1.3各单位自查的违章由单位按标准处罚后,公司不再重复处罚,也不再对该单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条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3.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27.

电力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

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安全生产案例解析分析

经调查发现东五路十三号煤层风门关闭不严,造成局部通风系统短路,风压变化,导致东五巷上帮采空区内积存的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由于机车刮断,接头造成断路。各项规程和责任制不落实。工程设计安全措施不全,施工质量差,系统不正规等各种事故隐患。【问题]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该事故需要参照的案例分析规程有哪些? 2)该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哪些部门? 3)事故勘察典型证据有哪些? 4)这起事故勘察重点是什么? 5)按伤害程度分析这起事故属何种事故类型? 6)按伤亡事故的性质分类这起事故属何种事故类型? 7)经济损失程度级别属于哪级? 8)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哪些? 9)导致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有哪些? 10)违反的有关法律条文? 11)追究责任的相关依据有哪些? 12)应采取哪些措施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1)这起事故分析需要参照的案例分析规程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这起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这起事故勘察的典型证据是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刮断,接头断路现象等。4)对这次事故进行现场技术勘察,关键点是瓦斯浓度和电源线挂断点。5)按事故程度划分,事故属于特重大伤亡事故0)按事故类型划分,事故属于瓦斯爆炸事故7)按事故

经济损失程度划分,事故属特大损失事故8)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东五路十三号煤层风门关闭不严,造成局部通风系统短路,风压变化,导致东五巷上帮采空区内积存的高浓度瓦斯泄入巷道;电钻电源线由于机车刮断接头造成断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9)导致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矿井管理混乱,各项规程和责任制不落实。工程设计安全措施不全,施工质量差,系统不正规;职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人员思想麻痹。10)违反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有 针对性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安全与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课题,尤其是对于我们煤矿企业来说,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抓好安全生产,更是一刻也不能松懈的主题。由于安全宣传教育是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增强和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安全技术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向职工灌输安全生产方针,普及安全知识,能够在每个人头脑中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使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对各种各样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不安全行为处于一种高度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因此,在煤矿企业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事故的主要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般来说,生产事故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人员失误(即人的因素)和生产现场中的致伤因素(即物的因素)在时空上结合作用的结果。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同样的作业环境和同样的安全条件,有的操作人员很少出事或不出事,而有的操作人员却出事故甚至出严重

事故,由此说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生产力三要素中,人是首要的最活跃的能动要素。在生产活动中,人是占主导地位的,因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事故发生与否的关键。据我矿安全状况的统计分析显示,我矿建矿以来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与“三违”有关,其中,1999年三号井“3.6”和2000年二号井“7.2”两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均是由于当班瓦检员、放炮员、班长等多人违章造成的典型违章责任事故。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经过大量的研究,认为存在着“8:10:2”规律,即在100起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的,有10起是人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综合造成的,只有2起是人难以预防的,即所谓“天灾”。国内外大量的调查统计也表明,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的,占事故总数的70—90%以上,可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关键性因素。 二、违章行为产生的根源分析 既然人的因素是安全事故的主要致因,如何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便成了安全工作的

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船主杨某在长江上经营一艘货船。某日,杨某从重庆装运30吨重铬酸钠、30吨硒酸钾运往上海,在行至武汉接受水上交通部门检查时,检查人员黄某、梁某二人发现了其装载的硒酸钾为剧毒化学品,内河禁运,遂对其罚款5万元。杨某说:“这怎么能罚款呢?你说的是像塔里木那样的流到沙漠或流到湖里的河,在流向大海的黄河、长江运输没有事,就是洒了、漏了,还不是都流到海里?”黄某、梁某对着规定看了半天,认为杨某说得对,便收回罚单放他走了。杨某说的真是对的吗?如果错了,该受到何种惩罚? 参考答案: 杨某说的不对。他用混淆概念的方法蒙蔽了检查人员,逃脱了法律的处罚。为什么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下同)的监督管理。” 杨某所装货物硒酸钾为剧毒化学品,因此,不能在内河上运输。但是,何为内河,好多人容易望文生义,本案中杨某的解释听起来就挺有道理。而实质上是错误的。他把内河有意(或者无意)理解成了内流河。内河,是指处于一个国家中的河流。内流河是指不流入海洋而注入内陆湖或消失在沙漠里的河流,最为典型的就是塔里木河。因此,像长江、黄河是中国的内河,严禁运输剧毒化学品。由于黄某、梁某对内河的定义不能确切地理解,从而让杨某的违法行为没能得到及时的纠正。 那么杨某的行为该受到何种处罚呢?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十宗典型案例,不看不知道!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十宗典型案例,不看不知道! 案例一: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 事实:2016年12月27日,玛纳斯安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查许可,擅自在玛纳斯河进行天然气管道铺设,执法人员当即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开展“三同时”工作。2017年3月21日,安监局巡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擅自将封条解封继续施工并将现场管道全部掩埋。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20万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采取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实:2017年6月9日,昌吉州安监局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在对新疆云山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11条隐患,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采取防火、防爆、通风,存在隐患;2、特殊工种存在无证上岗焊接切割作业;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记录不如实填写;4、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安

全隐患;同时通知直接监管的昌吉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处罚:以上第一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三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第四项行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20日改正的行政处罚;第五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2017年5月5日,呼图壁安监局在对新疆永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工人员证件不符、无证上岗作业,起重机检测报告过期、锅炉检验报告过期,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课件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课件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课件 如果你同时使用许多家用电器的话,你家里的电力系统就会超载,要注意安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流媒体应用课件,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啦。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课件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切实加强“四个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巩固提高年”要求,突出“反违章”这条主线,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生产一线广大干部员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强化遵章守纪和安全责任意识,深化“反违章”工作管理,推动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推进集团公司“四个安全”的“大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以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目标,为集团公司做强、做大、做好,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和构建“和谐华电”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杜绝违章,健康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反违章专题月”活动 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动摇安全生产基础、引发事故的首要因素。因此,集团公司决定在安全月期间开展“反违章专题月”活动,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将安全月作为深入反违章的“启动月”、“号召月”和“深化月”。 1、组织机构 公司系统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反违章工作。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各分支机构、发电企业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保证反违章工作的长期开展。 2、工作内容 1建立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反违章工作要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以下统称“分支机构”、直属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反违章工作经验,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造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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