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国家电网)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国家电网)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国家电网)

附件1: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一、管理违章(70条)

二、行为违章(200条)

三、装置违章(3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方案(光伏电站)

江西XX光伏电站 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方案 批准: 编制:工程生产部 一、演练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置电力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重要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避免和减轻重大经济损失及政治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演练范围: 本次演练应遵循《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三、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05月15日16时00分 地点:电站主控室 四、演练人员: 总指挥:XXX 现场指挥:XXX

现场记录:XXX 演习人员:6人(全站人员参加) 五、演练内容及流程: (一)内容: 当发生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异常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值长启动预警行动。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二)流程: 1、演练地点:电站主控室 2、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就位,并做好记录演练内容准备。 3、总指挥宣布演练正式开始。 4、演练程序 4.1Ⅰ级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运行应急组向调度中心申请退出与调度中心相关的自动功能系统,确保机组安全。 (2)应急处置:接受调度中心指挥;通讯应急小组向调度中心申请断开与调度中心的联络通道;运行应急小组应终止机组的重大操作,稳定机组负荷,积极与调度中心沟通升降负荷,保证电网稳

定。 (3)扩大应急响应: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4.2Ⅱ级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运行应急组确保停机机组安全停机,在集控室之间设隔离带。 (2)应急处置: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对故障系统进行检查,检查与事件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保护、故障录波器、遥测遥信、遥控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分析事件原因,对故障系统进行抢修或可靠隔离。发生全厂停电时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扩大应急响应: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4.3Ⅲ级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运行应急组确保停机机组安全停机,在集控室之间设隔离带。 (2)应急处置: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对故障系统进行检查,检查与事件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保护、故障录波器、遥测遥信、遥控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分析事件原因,对故障系统进行抢修或可靠隔离。 (3)扩大应急响应: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安全生产管理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管理典型案例》 考试时间(15分钟):00:52, 未超过2分钟请不要交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山东省章丘市某住宅小区工程起重机械事故结论与教训中,错误的是: A. 李某非法承揽塔机安装工程,私招乱雇民工,安装过程中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章指挥,应负直接责任; B. 章丘市某起重机厂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临时证超期的情况下,超范围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塔机,并雇佣无营业执照、无安装资质的李某非法安装塔机,应负直接责任; C. 明水镇某建筑公司对塔机生产单位的资质、产品出厂资料及安装单位资质未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应负管理责任; D. 济南市有关部门对章丘市某起重机厂审查把关不严,在该厂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于2001年2月份下文推荐其塔机产品进入济南市场,客观上纵容了该厂家非法生产,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2. 下列不属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大学工程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的是: A. 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B. 先培训后上岗; C. 落实各级责任制; D. 认真落实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3. 下列关于内蒙古赤峰市某小区住宅楼工程煤气中毒事故,说法错误的是的: A. 该工程项目经理应负主要责任; B. 企业管理无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指挥生产只考虑生产未考虑冬季住宿条件,且对新工人不进行安全教育,由于失职导致事故发生; C. 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违章明火取暖,无通风措施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D. 此事故的发生不是复杂的技术问题所造成,只要领导注意,提早解决,就可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4. 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大学工程火灾事故中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是: A. 施工项目负责人; B.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种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10有必要现场勘查的未开展现场勘查,或勘查不认真、无勘查记录。(红线禁令)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

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

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 2015年10月,某化工公司的生产装置管道破裂造成管内可燃气体泄漏,导致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1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起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引起管道压力过大造成炉管破裂。经事故调查组仔细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某化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案例二: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015年5月,安监局接到区内某公司员工举报,反映该公司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培训即安排上岗作业,导致该公司一名派遣员工在冲压车间生产过程中受伤。安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 2014年8月,安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拉丝抛光车间存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立即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拉丝抛光车间暂时停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限期整改事故隐患。12月,根据该公司提交的整改报告,安监局对该公司拉丝抛光车间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车间仍然有工人在进行生产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 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 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开闸操作不带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 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送电。 8.善自觉所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职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合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通

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 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底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 按规定和顺序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 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

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 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 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 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 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 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 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六,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 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2018.5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国家能源局官网数据 2018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5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5月2日,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北京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公司分包单位甘肃新西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进行引风机屋面防水卷材吊运过程中,施工人员随吊装机械坠落,造成1人死亡。 2.5月3日,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河南能源集团所属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鹤壁圣益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鹤淇1 号炉储水罐测量装置伴热带更换验收工作中,从70.4米平台格栅开口处坠落到49.6米平台,造成1人死亡。 3.5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电业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红房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中,承建单位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从塔上坠落,造成1人死亡。 4.5月20日,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国网江西赣州供电公司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在220千伏潭东变电站开展线路改造后参数测试工作时,工作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探讨

编号:AQ-Lw-02570 ( 安全论文)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探讨 Discussion on emergency disposal of power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s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探 讨 备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之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系统的复杂性明显增加,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稳定运行水平,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探讨了电力系统应急抢险的原则以及具体措施。 【关键词】电力;安全;应急 前言 电力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目前,我国电力发展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电网规模以及社会用电总量在持续加大,人民对电力的需求增长很快,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容量、超高压、交直流混合、长距离输电工程不断投入运行,电力系统的复杂性明显增加,

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抢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电力系统的突出问题是电网结构比较薄弱,装机容量不足,供电紧张,负荷高峰时段电力系统往往处于零备用运行,电网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1、安全职责不到位 虽然很多的电力企业都制定了比较细致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也明确了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一些责任追究,但是难以避免某些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很多企业只是将安全生产防止口头上,进行一般的动员与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往往忙于事务而不能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难于发现基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更没有制定相关的整改方案。时常有领导对事故通报书写的不尽详细,不能深刻挖掘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与间接因素,而且对于上级转发的安全事故通报置若罔闻,没有起到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作用。 2、管理工作不到位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

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最新整理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docx

最新整理火力发电厂热控典型违章操作案例分析及对策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是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还是违背它,对电力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影响极大。虽然一般事故的发生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即使是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也未必绝对不会发生事故,但事实表明,违章操作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在从事电力生产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通过对发电机组非停原因分析,发现不少非停原因与专业人员违章操作有关。因此,抓好遵章教育,减少和杜绝违章操作,对保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一、违章操作的类型所谓违章操作是指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从工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违章操作主要分为2大类,即无意违章和有意违章。无意违章是在无意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违背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或行为。无意违章操作也可分为2种情况,其一是当行为者或操作者在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的违章行为。如突发性癫痫患者、精神病人患者在发作期间,其意识混乱、神志不清,在这种状态下发生的操作行为,往往是不自主的、无行为责任能力。其二是,虽然操作者或行为人处在清醒状态下,但于某种生理、心理缺陷或无知造成违章。如在程控系统中,设备的启动有先有后,若把应该先启动的变后,后启动的改先,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就可能造成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事实上无意违章实际上都并非纯粹无意,而是和缺乏安全意识有关,这种在缺乏安全意识的状态下盲目进行操作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有意违章。有意违章又可称为故意违章。这里也有2种情况:一是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本身订得不合理、不科学,但又没有能及时修订、完善。例如,有些安全操作规程订得过于繁琐,甚至有重复和矛盾之处。操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摸索出一套更加安全可靠的操作要领、操作程序,因而在操作中不再遵守老的安全规范。这种故意违旧章(与原有的规范不符合)不仅是允许的,而且应该鼓励并加以推广,并及时对老旧规范进行补充修改。这是使安全操作规范不断进步的契机。但遗憾的是,不少企业仍在使用十几年前的规程制度。有意违章的另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探讨(最新版)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探讨(最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0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探讨(最 新版)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系统的复杂性明显增加,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稳定运行水平,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探讨了电力系统应急抢险的原则以及具体措施。 【关键词】电力;安全;应急 前言 电力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目前,我国电力发展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电网规模以及社会用电总量在持续加大,人民对电力的需求增长很快,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容量、超高压、交直流混合、长距离输电工程不断投入运行,电力系统的复杂性明显增加,

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抢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电力系统的突出问题是电网结构比较薄弱,装机容量不足,供电紧张,负荷高峰时段电力系统往往处于零备用运行,电网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1、安全职责不到位 虽然很多的电力企业都制定了比较细致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也明确了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一些责任追究,但是难以避免某些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很多企业只是将安全生产防止口头上,进行一般的动员与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往往忙于事务而不能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难于发现基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更没有制定相关的整改方案。时常有领导对事故通报书写的不尽详细,不能深刻挖掘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与间接因素,而且对于上级转发的安全事故通报置若罔闻,没有起到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作用。 2、管理工作不到位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及典型违章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及典型违章 1、范畴 本方法适用于大理供电局所属各单位反违章治理,物业公司的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 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南方电网2005 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3 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3 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总则 3.1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只有“零违章”,才能保证“零事故”目标的实现。为有效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3.2反违章的目标:创建无违章企业。 3.3查禁违章实行逐级连责的原则,如公司领导发觉违章,要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的专责工及基层单位领导。基层单位领导发觉违章要连责处罚站所长、班长及工作负责人。 3.4查禁违章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发觉一起处理一起。 3.5本方法的条文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4、违章的分类及表现 4.1按违章的性质分为四类:A、作业性违章,B、装置性违章,C、指挥性违章,D、治理性违章。 4.2 作业性违章是指: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及云南电网公司、

本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3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规定要求;不符合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5治理性违章:各级行政、技术治理人员,违反国家、行业、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的不作为行为和越级作业行为。 5、违章的处罚 5.1 违章处罚的一样规定 在查禁违章工作中,提倡班组、站所、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负责人发觉违章,处罚违章人员;班长发觉违章,除处罚违章者本人,还要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基层单位发觉班组有违章现象,除处罚违章人员外,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班长及班组安全员,严峻的要连责全班。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查到班组有违章现象,除处罚违章人员外,连责处罚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的班长、单位主任(副主任)、站所专责工及在场的公司生产治理人员,严峻的要连责整个基层单位。 5.1.1查处违章行为是各级专(兼)职安监员首要职责,“安监员周围无违章”是安监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标志。若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5.1.1.1第一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常见典型违章示例”的违章,按处罚金额的1.5倍进行罚款; 5.1.1.2第二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离岗培训5天以上。 5.1.1.3第三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内部待岗3—6个月。 5.1.1.4一年内第四次发生安监员周围有违章,免职处理。 5.1.2 非本公司的施工人员、外聘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内发生违章,仍按本规定执行。 5.1.3各单位自查的违章由单位按标准处罚后,公司不再重复处罚,也不再对该单

2017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通报范文一

2017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通报范文一 一、当阳马店矸石发电厂发生爆管事故已致21人死亡5人受伤 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据湖北宜昌当阳市政府消息,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发生在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为该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湖北省安监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千方百计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做到科学施救,严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导致大面积停电 6月18日0时28分,西安市长安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南郊变电站110千伏因电缆沟失火导致一台主变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变跳闸,同时波及南郊变330千伏跳闸停电,过火面积100平方米。 三、国投、神华两电厂风机起火事故 5月5日,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场33号风电机组(型号DF77B)着火。 5月10日,神华国华(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35202号风电机组(型号DF70B)着火。 目前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国网冀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时30分,国网冀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 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盖孜水电站重大安全事故致4人死亡 2016年3月6日17时40分(北京时间),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盖孜水电站项目压力钢管及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电监会负责人就《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2011年7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电监会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针对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 答:2007年,国务院公布施行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个条例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作了规定。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甚至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在事故等级划分、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都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有较大不同。比如,生产安全事故是以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为依据划分事故等级的,而电力安全事故以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为依据划分事故等级,需要考虑事故造成的电网减供负荷数量、供电用户停电户数、电厂对外停电以及发电机组非正常停运的时间等指标。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由于电力运行具有网络性、系统性,电力安全事故的影响往往是跨行政区域的,同时电力安全监管实行中央垂直管理体制,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宜完全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因此,电力安全事故难以完全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对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问:如何处理好本条例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衔接? 答:处理好本条例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衔接,是制定本条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条例从几个层面对这个问题作了处理: 一是根据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特点,总结电力行业安全事故处理的实践经验,明确将本条例的适用范围界定为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 二是对于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电力正常供应,同时又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原则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构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重大事故或者特别重大事故的,则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由有关地方政府牵头调查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对受害人的赔偿以及责任追究等复杂问题的解决。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完整版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一言一行感悟 安全第一,为避免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制。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除了说什么痛定思痛而外,有可能还会说什么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其实不然,安全工作本身就没有期限性。发生这样的事故,反映了部分一线员工技能素质欠佳和安全意识淡溥。从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东西不是实测,只是估计。既然是估计这样可以,但为什么又为何不去估计也许会发生意外呢?这就说明了团队的建议只是形式而不是实质。因为施工的人有那么多,单凭经验来说,也许他们中有人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但他们认为自己岗位只管听从做事,不该提出的就不要提。怕提出来遭到他人反对,甚至于让个别的领导说自己多管闲事,反而对自己不利。要保证我们的工作万无一失,不要搞专权主义。而是要多同大家商量、多听取大家的建议。 人多力量大,话多麻烦多。好多工作,都是在你说我驳、你做我想、他建我听的点滴中得出的经验。不要怕人家话多,怕的就是人家不说。既然别人说出有问题,那我们不防按照别人的观点多想一下该不该要做。宁可多做一天,也不及抢在一时,这可是我们作为员工做事的唯一标准。要想预防工作中的危险,没有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按规办事,多法定夺。 总而言之,高科技发展的今天,要想做到事事都安全、样样有记录是很轻而易己的。但真正要达到做事既安全、过程又平安的局面,那只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听听和采纳他人的建议。

(冶金行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号(XXXX年月日实施

(冶金行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号(XXXX年月日 实施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壹壹年七月七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壹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壹输电线路和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壹输电线路或者单壹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

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且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壹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企业负责人报告。本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设在当地的派出机构(以下称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热电厂事故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仍应当向供热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涉及水电厂(站)大坝安全的,仍应当同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2017年近期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汇总

2017年近期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汇总 关于韶关发电厂“12?19”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的快报2016年12月19日,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大修现场发生一起承包商人身伤亡事故,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承包粤江发电公司“2号机组A、B空气预热器综合整治”项目作业时,1名现场作业人员因机械伤害导致人身死亡。现将这起事故的初步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吸取事件教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6年12月19日18:30,韶关发电厂2号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调整密封作业,其中A侧空气预热器一次风仓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熊安龙和张某文正在下方进行空气预热器冷端径向密封加装短密封工作,空气预热器上方还有许某浦、彭某东、孙某好等三人正在调整热端密封间隙,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在外面进行安全监护.19:30,A侧空气预热器热端密封间隙调整工作需进行转子盘动配合,监护人员段某策通知下方作业的熊安龙和张某文后,利用对讲机通知盘车操作人员许某桥启动气动马达盘动空气预热器转子。此时熊安龙为将空气预热器转子上挂着的一个行灯取下,不慎连手带上半身被挤在扇形板和转子空隙中。19:33,张某文立即通知外部监护人员段某策使用对讲机通知操作人员许某桥立即停止气动马达,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通过手拉葫芦将上方转子向反方向拉的方式将熊安龙

救援下来。19:36,熊安龙被搀扶出空气预热器检修现场,由项目经理朱某先联系当地车辆送曲江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0:10,熊安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经调查,事故初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违章使用空气预热器气动马达装置对空气预热器转子进行盘车,造成施工人员熊安龙被转动转子带入扇形板夹住后挤压身亡。 三、采取紧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洪荣坤副总经理为组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及生产技术部、纪检监察部、工会和韶关发电厂共同组成的联合事故调查组。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停工整顿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方监能安全〔2016〕378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单位立即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中存在问题的施工项目,应马上停工整顿;对淮南市广安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在本单位承建的所有项目进行停工整顿; (二)有空气预热器检修项目的单位,要立即对该项目开展停工整顿,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空气预热器驱动电(气)源处于解列状态。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企业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对现场安全作业实行跟踪管理。特别对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作业,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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