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违章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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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

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

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

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

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

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5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高处作业人员随

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不执行监护制度或执行不到位。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或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0.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

拆接地线。

11.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2.未经批准,擅自解除设备的主保护、自动装置或停用重要记录仪表。

13.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14.非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备用)中的设备。

15.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动火票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组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

因素,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落实并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

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临时离开未指定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代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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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工作班成员还在

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完毕,未办理工

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23.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4.检修完毕,在封闭孔洞盖板、孔洞门、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

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

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

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

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

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进行高压试验时未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变更接线或试验结

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34.电气、热工进行传动试验时未通知运行人员和现场检修人员。

35.在保护屏、盘柜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

3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

工作无人监护。

37.吊车(行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在起吊物的下方通过

或停留;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起重机起吊作业时重物长期悬在空中。

38.起重设备停止使用后未切断电源。

3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搭设、使用脚手架或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工作过程中擅自

改变脚手架结构。

40.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

并及时恢复。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在梯子上作业,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超过60 度,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

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3.使用电钻等电动工器具不戴绝缘手套。

44.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5.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4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4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工作时

应采用防爆工具或专用工具而未采用;氧气、乙炔软管与电焊用导线敷设在一起。

48.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49.酒后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或酒后驾驶车辆。

50.值班期间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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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置违章(20 条)

51.高压配电设备带电部分或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

采取措施。

52.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53.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易燃易爆物品

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防雷设施。

54.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5.电器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拦。

56.开关设备无双重编号。

57.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58.检修电源与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59.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60.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61.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善。

62.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道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63.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未设事故照明。

64.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起重机械的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65.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

关及设备。

66.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油管道法兰未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

67.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工作时取下盖板后未采取临时措施、工

作结束后未恢复原状。

68.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69.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上没有保温或保温不全。

70.设备色标、标志、标识不全或错误。

(三)管理违章(30 条)

71.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72.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和安委会会议。

73.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7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7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76.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77.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78.不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组

织落实各项制度。

79.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0.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批准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8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

82.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

备人员名单。

83.对不安全事件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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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85.隐患排查未形成制度,无专人管理。

86.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87.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88.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巡查或巡查不认真、无巡查记录。

8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0.重大操作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1.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承包方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

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92.承包方工程未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承包方制定的“施工组织措施、

全措施、技术措施”未履行审批手续。

93.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从事工作

人员、设备的安全。

94.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95.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96.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及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和布置,不能按时间和标准完成规

定的工作任务。

97.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98.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接验收项目不全。

99.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100.对各类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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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电力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

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 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习惯性违章100条

一、火电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28、用吊斗、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运送人员。 29、检修工作时打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未及时加设围栏或盖板,随意在楼板和建筑物上打孔。 30、作业点地面(瓷砖、格栅、水磨石地面)未铺垫。 31、检修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相关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 32、执行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未按要求擅自越点作业。 33、检修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现场杠改后未及时签字确认。 34、使用的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35、拆下的设备或零部件未按规定要求保管和存放:泵轴、门杆拆下后其接合面、键槽、螺纹等重要部位未进行包扎;泵、风机及电机拆除后地脚螺丝未戴好螺母;拆下的键、垫片等未妥善保管。 36、解体后的阀门、打开后压力容器的人孔、打开后的管口未及时封堵包扎。 37、焊接作业时未正确接焊机二次地线,使电流流经转动设备、阀门的动静部分;有条件使用二次地线接地钳而未使用。 38、设备检修时,电缆头拆下后未进行绑扎和固定。 39、开关室、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及各类配电盘(柜)和控制盘(柜)等检修或更换电缆后电缆孔洞没有用耐火阻燃材料进行封堵。 40、对于微机控制系统,在其机柜进行控制卡件拔、插或维修或清扫时,维修人员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如戴接地手腕、铺防静电毯等。 41、工作票没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没有执行验收和安措恢复手续,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 行为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7-37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 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 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

讲机。 9.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 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 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1)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

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电力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

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条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3.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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