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调价方案

1、清单子目中没有单价的工程量

我部依据20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与200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单价分析,调后定额基价(确定的单价)=原基价+∑(工料机调后消耗量-工料机原定额消耗量)×工料机基期预算价格。材料依据现行公布的材料市场价。

人工按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定额中的单价未调价,机械按定额查出台班数,可调费用根据柴油用量乘以现在柴油价格,材料按定额查出材料数量乘以现在材料价格得出材料费用,其他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依据我公司的施工能力确定的费率。

2、整体调价的方案

我部建议两种调价方案,其一是采用价格调整公式,其二是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水泥、钢筋、钢绞线、碎石等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结合准兴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我部建议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

行整体调价。我部依据公路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 70. 1. (4) 条有相应规定: “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权重系数进行调价,除非由于工程的实施或根据第51 条工程的变更或其它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一因

素的权重系数不合理或不适用,则权重系数应予以调整。”凡是合同预期工期在24个月以上者,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人工和材料的价格涨落因素应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价时,应按下述公式计算,价格调整公式(1)

)1 ....

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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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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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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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

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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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

JX

LQ

LQ

d

SN

SN

c

GC

GC

b

RG

RG

a

X

ZFE

ZH

ZFE

TJE

式中: TJE——对年累计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年累计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a、b、c、d、e、f…——分别为人工费、钢材水泥、

沥青、机械使用费、燃油料费用等其他材料费

用在合同价格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X = 1-(a + b + c + d + e + f +…);

RG O——人工费基期价格指数;

RG——人工费当期价格指数;

GC O——钢材基期价格指数;

GC——钢材当期价格指数;

SN O——水泥基期价格指数;

SN——水泥当期价格指数;

LQ O——沥青的基期价格指数。

LQ——沥青的当期价格指数;

JX0——机械使用费基期价格指数;

JX——机械使用费当期价格指数;

YL O——燃油料费用基期价格指数; YL——燃油料费用当期价格指数。

合同价格调整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驻引黄工程项目监理部: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47款“价格调整”规定,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劳力、材料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合同价将根据价格变动指数采用公式法进行调整,且规定了基期价格指数和价格变动指数均为山西省统计局提供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自1998年7月开工至今,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工程师或业主均未提供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动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因此南二泵站土建合同实施过程中因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化的风险全部由我部承担,显然是不公平合理的。 2004年3月,我部从山西省统计局获得了部分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山西省统计年鉴2002),对于未提供部分的价格指数结合合同实施过程中原材料购进价格和投标时基期价格计算而来。 我部依据合同条款规定的公式法调整价格计算式、所获得的价格变动指数和年度支付的应付款累计值,分年度计算了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金额4955009元;并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4.2款规定“利息的起算日期为假设没有争端存在,所增加款项本应予以证明之日”和合同专用条款44.1规定的“利率为每天0.024 %”计算合同价格调整迟收款项的利息为1284187元,本次价格指数调整金额共计6239197元。 现将土建合同价格调整报告呈报贵部,请工程师审查批复。 附件: 1、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2.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汇总表; 3、价格调整计算附表一~十二; 4、山西省统计局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 5、机械设备动力燃料及机上人工费计算表; 项目经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一、综合权重计算 1、单价权重 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的单价分析表,计算人工、钢材、水泥、砂、碎石、木材、燃料、火工材料及机械一类费用、相关取费在投标单价中所占权重,权重之和为1。为简化计算,选用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分析表计算,对于投标时采用加权平均综合单价的细目,计算权重时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详见附表一:单价权重计算表) 2、分类工程权重计算 首先进行分类。为提高价格调整的准确度,分类的工程项目选用工程量清单中覆盖面达到中标合同价的80%以上,但又要避免分类过细,使调价计算过于繁琐。我部按照工程量清单细目进行分类,分为:土方

产品订购合同范本

产品订购合同范本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销售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标明为_____品牌的家用电器(简称定牌产品)定牌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的产品、数量及定单 1.1 定牌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目标总量、品名规格型号、时段、单位、总量。 2.2 甲方每月向乙方书面发出____个月以上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预备____天材料和零件。

2.3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定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 2.4 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 第二条产品包装与标识 2.1 定牌产品使用甲方________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注册商标,也不能将甲方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 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 称。 2.2 甲方应获得合法的___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审批证明文件。 2.3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_______品牌。 2.4 产品背脊标识的产地为____,厂址为________。 2.5 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商标、标记的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 乙方停止为其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要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2.6 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第三条质量保证 3.1 产品标准: 3.1.1 乙方生产过程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见附件1)要求。 3.1.2 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根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现场签证单, 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后办理签证,以签证为依据,按2003 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版《山东省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使用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结算定额标准:执行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06《山 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及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价目表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44 元/工日。 材料价格取定:墙地面砖、各种管材(钢管、PVC 管、PPR 管等, 电工管除外)、石材、门窗、栏杆扶手、外墙面砖、吊顶材料,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盘柜、电线电缆、排气扇等各种电器设备及主材,通风管道、消火栓箱等消防设备,卫生器具及洁具、水箱、阀门等水暖卫主材,参照价目中未包括的材料、新型材料均由发包人供应 38 并付款,承包人按实(含采保费)列入结算,不列入承包人降价优惠费率的计费基数之内。 钢材和砼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中钢材只限于采用青钢、济钢、 莱钢三厂家总厂的产品,钢材、砼价格执行标准: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参照价×95%。 其他未定价材料执行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

参照价,列入承包人降价优惠费率的计费基数之内。 工程预、结算其他标准: (1)工程结算价款=工程总造价×88%(甲供材料及甲方定价 材料不下浮。钢材、砼执行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参照价×95%,不再执行乘以88%的系数。其余所有项目一律计取下浮系数)。 (2)建筑、装饰、安装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44 元/定额工日。 (3)定额取费中的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总包服务费不计取,社会保障费由甲方向劳保机构缴纳后返给乙方。 (4)工程类别:执行费用文件相关规定。 (5)有关措施费的规定:模板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按胶合板计 取(胶合板模板制作系数0.157);现浇砼梁及内墙脚手架不计取;超高费、模板支撑超高费按70%计取。 (6)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 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7)执行《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发布的当期信息价的 材料价格及双方商定价格的均视为已含运输费及采保费;甲供材料乙方可计取1%的采保费;所有材料(包括除消防器材、配电箱、开关插座之外的甲供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均由乙方负责。 (8)天然地基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电梯、中央空调、锚 杆、__、防水工程、弱电工程(承包人负责管路预埋)、消防系统和

质量保证金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以后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和承担品质风险,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 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提供甲、乙双方20XX年所发生货款总数平均值的3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且质量保证金最低不少于RMB100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品质状况,按照以下标准设立质量保证金: A.年度业绩评定A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B级以上,质量保证金比例15%; B.年度业绩评定B级,且在月度评定均在C级以上,质量保证金比例20%; C.年度业绩评定C级或以下,质量保证金比例30%; 2.以上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20XX年XX月份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3.质量保证金是用于督促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品质问题,并承担因乙方产品责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户方面的实际损失。 4.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间,如发生乙方拒绝承担已明确是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可视甲方实际损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质量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所有双方的合作协议,直至追回甲方的损失。 5.乙方质保金的交纳不能豁免乙方交货后的品质责任,当由于乙方品质问题导致的损失超过质保金金额时,乙方需承担超过的损失。 6.当乙方采用质保金弥补甲方的损失时,需在事情处理完毕一月内重新补足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至乙方补足质保金。 7.当乙方向甲方连续供货达1年,且供货品质标准达到第1项降低要求的,乙方

XX可调单价合同范本

XX可调单价合同范本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条合同单价款 3。1原合同单价款::。由于市场实际价格变更,增加合同单价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合同说明。 4。1本协议作为原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篇二】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分类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简介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

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可调总价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调价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价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摘要:材料价格调整一直是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不断的话题,目前建筑市场中,广泛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即合同一旦签订后,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而工程的实施一般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甚至几年才能完成,其间材料价格的不确认性最为突出,往往成为合同争议的焦点,以下描述将围绕材料价格调整展开。 关键词:造价、材料价格、调整 工程造价主要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的,而其中材料费所占的比例一般有60%~70%之多,因此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费用。而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然而,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此类合同表面上看更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材料出现大幅波动,业主就会陷入僵局。倘若材料价格大幅上调,造成承包商无法承担,则承包商通常以停工作为威胁,迫使业主调整材料价格,而当发生类似情况时,多数业主都会做出调价的让步;相反的,当出现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时,价格下降的幅度通常会被作为利润,顺理成章地收入承包商的囊中。由此可以看出,在总价包干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业主非但没有成功地将材料涨价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相反地,却为材料价格下调的利润买了单,因此在合同中制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则成为了当务之急。 建筑市场中的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个方法: (1)按实调整(抽样调整法):按实调整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包括:

授权保证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授权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销售甲方货物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代理商授权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授权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甲方收取授权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授权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作授权证书终止后,按第六条规定,甲方凭授权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授权保证金。 四、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合作并退还授权保证金的(不违反第六条规定)。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终止申请并要求退还授权保证金。 五、乙方向甲方提货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元(以合同书签订日算起),在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前提下,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全额授权保证金。 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授权经销时,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2、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甲方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

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如果遇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诉诸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解决。 八、本合同作为授权证书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合同调价补充协议

脚手架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脚手架班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甲方):******************工程项目部 承包(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一)、分包工作日期:指第一挑外脚手架搭设开始日期至外架开始拆除日期,双方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本合同分包工作期限双方约定1#、2#、3#、4#、5#、6#、7#、8#楼±0.000以上总工期为16个月。地库含人防工程总工期为4个月.如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内,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费用,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外,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各单体分别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春节期间,外架期限延顺20天数。 (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工包料。1#、2#、3#、4#、5#、6#、7#、8#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幼儿园、商业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负一、二层的建筑面积。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悬挑槽钢、吊索、卡扣,竹笆、密目网、平网、踢脚板、外架底垫、挑钢用的木头楔、预埋管件材料等安拆全部工作内容。预埋环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制作。安装与切割由乙方负责。) 2)、卷扬机棚、搅拌机棚、钢筋操作棚、垂直运输设备进料口防护棚等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 3)、垂直运输设备的接料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料台的铺板由甲方负责) (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4)、主要出入口的安全通道防护棚、循环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和拆除; 5)、四口、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油漆分色和拆除;(放线孔、烟道孔、泵孔除外) (根据方案施工,人工费和材料费超过壹万以上,6)、拟建建筑物临近高压线围挡防护和拆除; 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7)、悬挑层水平网护;(隔离板防护甲方负责) 8)、塔吊附着安装的平台搭设和拆除; 9)、塔吊半径内的所有临时设施的防护; 10)、深基坑支护时的临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11)、深基坑施工人员上下的临时斜道及栏杆的搭设和拆除;(局部有二次搭拆) 12)、提供模板安装所需的钢管、扣件和顶托; 13)、提供楼层面外挑钢平台并负责安装和拆除; 14)、电梯井临边防护,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实施; 15)、第一挑架以下外架的二次搭设与拆除。 16)、楼层钢平台的制作、油漆、钢丝绳、卡扣及预埋环安装、每层次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满足木工班组的施工要求)、安全网钢管的恢复。每层接料钢平台必须设置2台。 17)、穿过墙柱的工字钢周边泡沫或木盒的拆除与清理。 18)、施工升降机在地库顶板处的加固(参照加固方案)。 19)、地库外墙板模板加固提供水平杆和竖向杆(竖向、横向杆的数量间距满足强度要求)。内墙板的模板加固只提供水平杆。 20)、除钢筋防护棚、地库周边防护须二次搭设外,其他二次搭设的有项目部承担费用。计时工按 **** 元结算(不分技工和壮工)。 21)建议钢管使用的油漆为菱湖牌。 22)提供砼泵车支垫用的钢管,由瓦工班组使用完及时归还原位。 23)密目网、大眼网、竹笆必须是新的,其中密目网、大眼网应符合相关要求,提供检测报

我国关于合同调价的若干规定(1)

我国关于合同调价的若干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价款调整: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谁的孩子,谁抱走) (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9)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一)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保证金协议书范本

保证金协议书范本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xx 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 简化投标保 证金交纳, 退还手续, 提高采购效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 收取,退还 1.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 作为参加甲 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 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 甲方收到 乙方预存保证金后, 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 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 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 . 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 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 利息全部上缴xx 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 ”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

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 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 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 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 ,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 项目结束后, 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 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 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 并上缴xx 市财政. 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 否则, 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 “预存保证金卡” 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乙方不得转借,出租, 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 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 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 双方同意向xx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 年

设备订购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设备订购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长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的订货单、乙方的报价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设备产品(见附件一〈〈ktv音响设备产品报价单》) 注意:本合同设备产品报价不含税,不含异地运费,为长沙本地出货价格。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二、合同总价及单价有效期 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贰仟渠佰 肆拾壹元整,即rmb¥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乙方提供产品单价以签订合同当时定价为准,如果甲方在其他时间再行订货,价格亦以当时双方商定为准。本供货合同设备产品单价有效期为甲方提完全部货物为止。 三、质H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痕迹,且权属清楚。 2、乙方须按照给甲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后,乙方按样板供货,并以此

样板作为验收标准。 3、设备产品制造质虽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货到现场后(甲方提货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虽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四、订货周期及交货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乙方厂家的设 备产品生产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乙方 可以从生产厂家发货到长沙。 2、从生产厂发货到长沙需要4~10个日历天。 3、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定金:¥ 元, 人民币大写:肆拾参万壹仟参佰渠拾壹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六个月后的壹周内即支 付合同尾款5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参万壹仟参佰渠拾元整。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 起壹年,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设备产品由于出现生产质虽 问题而导致故障或损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以不影响甲方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采用此种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如承包人未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可以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根据掌握的实际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2.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或工程量的增加(减少) (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按实际发生调整; (2)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10%),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2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清单漏项,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3工程量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等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其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编号: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 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相对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纠纷而言,最常见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久拖不决,结果施工方往往受到较大损失。笔者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探讨建设工程常使用的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在履行中经常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以使施工方能加强合同管理,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性质不同的两种方式。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完全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

保证金协议书范本大全

保证金协议书范本大全 保证金协议书范本1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公司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涉及职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 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订货合同范本

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签约地点: 乙方:签约日期:2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2 灯具所需量以实际需求为准而变更。 3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质量期限:产品必须符合制造商执行的国家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的技术协议。 4 交货地点: 西安,运输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进行系统调试、售后服务 . 5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逾期交货,每延迟一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 6 运输抵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抵达西安,■保险及运费由乙方负担。 7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制造商按设备要求的国家和国际标准进行妥善包装,由于包装不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 验收方法:□封印验收■现状验收□样品验收■产品说明书和技术协议验收。 9 提出异议期限:货到 7 日内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予以妥善解决。 10 乙方要确保质量标准,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约后预付合同总金额25%货款,交货前支付合同总金额70%货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全额的17%增值税发票,剩余合同总金额5%作为质保金。 12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是违约货款的30%/月。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由于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 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申诉。 14 说明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共同确认。此为理论重量,以实际重量结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保证金的合同范本

保证金的合同范本 篇一:授权保证金协议书 授权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授权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销售甲方货物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络代理商授权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授权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甲方收取授权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授权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作授权证书终止后,按第六条规定,甲方凭授权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授权保证金。 四、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合作并退还授权保证金的(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授权保证金。 五、乙方向甲方提货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贰万(以协议书签订日算起),在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前提下,可向甲

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全额授权保证金。 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 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授权经销时,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2. 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甲方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七、本协议作为授权证书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篇二:保证金协议书 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名: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1357819000009666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

建设施工合同价款调价因素

《建设施工合同工程中的价款调价因素分析》 摘要:本文分析常见价款调整方面的争议、有关依据、一般处理原则、条款设置建议以及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以期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合理签订工程造价条款,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调价因素 2003 年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 年)(以下简称“03 清单规范”),标志着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根本转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鼓励施工企业自主报价,定额成为投标报价的参考。建设工程计价是一个多次性计价的过程,在工程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随着工程实际的变化不断调整价格预期。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需要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阶段就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行判断和识别,并且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而我国现行的 99 合同示范文本是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制订的,并未随着建设工程计价模式的转变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带来了出

现了不适用和不完善的情况,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进行对应的调整。 2007 年发改委牵头的九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其中第四章为合同条款及格式,提供了合同通用条款,但专用条款需要各专业部委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09 年 5 月住建部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09 施工招标文件”)的意见,其中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具体执行时间未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其组成条款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不论是 99 合同示范文本还是 09 施工招标文件,都需要合理签订价款调整条款,为今后工程施工及价款结算提供依据,通过对风险的事先控制有效防范风险。近年来人工工资上涨、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实践中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引起了很多造价争议,特别是关于工程价款的调整条款。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款调整的常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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