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

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
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

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

篇一:法律文书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的制作单位是(d)

a、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B、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d、省级以上检察院

2、行政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所制作的文书。(a)

a、重审B、改判

c、重新立案

d、再审

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包括事实、(a)

a、理由B、法律依据

c、证据

d、控辩词

4、以下不符合法律文书写作要求的是(c)

a、表意精确,解释单一B、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c、文风朴实,格调诙谐

d、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称(a)

a、刑事裁判文书B、刑事诉讼文书c、刑事判决书d、刑事裁定书

6、刑事判决书中,文种标题“刑事判决书”的字型比正文大(a)

a、二号B、一号c、三号d、五号

7、以下有关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阐述正确的是(c)

a、只引程序条文,不引用实体法条文B、只引用实体法条文,不引用程序法条文

c、驳回上诉,维护原判的,不需引用实体法条文

d、在顺序上,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8、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结构略同于(a)

a、上诉状B、起诉状c、申诉状d、反诉状

9、以下有关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的表述,正确的是(a)

a、(1998)扬刑初字第110号B、扬刑初字(1998)第10号

c、扬初字刑(1998)第10号

d、(1998)第10号扬刑初字

10、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是(a)

a、逮捕证B、拘留证c、通缉令d、拘传证

11、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包括(d)

a、交代抗诉权B、交代上诉权

c、交代申请权

d、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

12、反诉状的核心是要写好(B)

a、反诉请求B、事实和理由c、证据d、法律依据

13、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应当强调举证责任的一方是

a、原告B、被告c、当事人

1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署名应是

a、独任审判员B、院长

d、人民陪审员

(d)

B、刑侦队长

d、公安局长(B)d、第三人(c)c、合议庭组成人员15、批准侦查实验的是a、检察长c、专业组织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项应依次写清哪些身份要素?

应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何时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2、民事上诉状主要应针对原审判决的什么错误而提出上诉?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2)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3)原审判决违反法律程序。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简述制作仲裁申请书条件。

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简述公诉意见书正文部分的内容有哪些?

(1)阐明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法庭上身份、职责;(2)简要概括评述法庭调查结果;(3)阐述支持公诉的意见;(4)结论。

篇二: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一)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分)

1.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B)。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B.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

c.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d.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2.发布通缉令的司法机关是(a)。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d.司法局

3.(1)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文字依据是(d)。

a.立案报告B.破案报告c.补充侦查报告d.结案报告

通缉令应当由(c)发布。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d.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和检察机关

(2)起诉书中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序写明(B)。

a、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B、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c、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d.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地、身份证号码、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3)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中的致送法院是(a)。

a、同级人民法院B、上一级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d,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4.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d)。

a.刑事自诉状B.刑事答辩状c.民事答辩状d.反诉状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d)。

a.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B.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d.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2.下列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性质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a.侦查文书、信函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B.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c.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表格式文书d.检察文书、致送式文书、填空式文书

3.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c)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

诉。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4.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d)。

a基层人民法院B.原审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1.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法院生效的裁决有错误,向法院提出申请改变裁决的文书应是(d)。

a.民事申诉状B.民事上诉状c.民事复议意见书d.民事再审申请书

2.公证书按不同的性质划分,可分为(B)。

a.民事公证书、刑事公证书、行政公证书B.民事公证书、经济公

证书、涉外公证书

c.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其他公证书d.民事公证书、法律文书公证书、经济活动公证书

3.仲裁协议书必须写明的内容是(a)。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员

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要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4.人民检察院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当(c)提出抗诉。

a.由同级人民检察院B.建议同级人大常委会

c.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d.建议上级人大常委会1.法律文书的主要写作特点是(c)。

a.主旨的鲜明性,材料的客观性,内容的规范性,形式的程式性,解释的单一性

B.主旨的鲜明性,材料的丰富性,内容的法定性,形式的统一性,语言的规范性

c.主旨的鲜明性,材料的客观性,内容的法定性,形式的程式性,解释的单一性

d.主旨的突出性,材料的多样性,内容的法定性,形式的固定性,语言的精确性

2.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时使用的文书是(c)。

a.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B.批准逮捕决定书d.执行逮捕书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主文(结果)的文字表述共有(c)。

a.四种B.五种c.六种d.七种

4.监狱对服刑的罪犯重新起诉的起诉意见书应呈送的单位是(B)。a.原起诉人民检察院B.同级人民检察院c.原审人民法院d.上级人民法院

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计18分)

1.我国刑事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在解决诉讼中的问题方面有何不同? 答:我国刑事裁定书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民事裁定书只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2.简述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答: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区别主要是:(1)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

(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4)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3.简述辩护词应当论证的主要问题。

答:3.辩护词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证:(1)事实认定是否正确;(2)定罪是否准确;(3)应予从轻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情节。

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答:(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3)文字精练,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式

实现生效的法律文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履行,即:对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另一种便是执行。执行又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您就要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如何申请执行呢?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案子应该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被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也就是说判决书生效起超过一年不得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6个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如果您向法院申请执行,您应准备好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但是有些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直接将案件的生效判决移送执行庭执行。比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妇女、儿童、老人的生活急需,判决一经做出,就应立即执行。这类案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用、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罚款决定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 您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该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

法律文书答案

07法律文书答案 起诉状的写作方法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是: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事实认定的客观性、生效执行的权威性;体裁格式的规范性和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二、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三、起诉状的写作 (一)、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1、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2、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3、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二)、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2、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C 5.D 6.D 7.D 8.B 二、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 监狱等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包括公证 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 3.诉讼文书: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 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征。 答:(1)主旨鲜明;(2)材料客观;(3)内容法定;(4)形式程式;(5)解释单一; (6)使用实效。 2.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答:(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7)语言准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3.法律文书的作用。 答:(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二章 一、选择题: 1.AB 2.ABC 3.ABD 4.B 二、名词解释: 1.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 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 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3.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 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经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经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在第12条作出相应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登记。”上述规定是指导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该类房屋登记的法律和规章依据,但由于各地登记机构和申请人理解上的差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本应由当事人双方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的登记,反而成了以当事人单方申请为原则,当事人双方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为例外了。其实,上述认识混淆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原则和物权登记申请原则的统一性和同一性。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应为物权的继受性取得,按照《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登记的申请原则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登记类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以及所有权基础上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申请。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中规定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登记。”其本质是对转让房屋权利一方当事人申请权的剥夺,而不是对人民法院执行权的排斥。作此规定,原房屋权利义务一方当事人履行申请义务,该类房屋转移登记能够得以实现;原房屋权利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申请义务,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该类房屋转移登记同样能够得以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应由有关当事人双方申请登记或者经人民法院执行、取得房屋权利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 一、生效法律文书的分类 物权为财产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但由于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和公权力对物权的主导作用,物权受到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的调整和规范。生效法律文书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物权规制的力度不同,对房屋登记的影响也不同。因此,有必要对生效法律文书予以分类。 1、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由于案件性质的不同,国家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介入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判,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是对行为人刑事违法行为的惩戒和受害人不法损害的赔偿,剥夺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了这类生效法律文书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民事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以撤销或变更已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的判决、裁定,由于案件性质和执行特点也是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2、要求义务人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委员会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一旦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人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生效法律文书对房屋登记的影响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由此可见,法律文书的生效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化,是否申请登记并不影响物权效力。《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虽然,法律文书生效时物权生效,但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即不经过登记公示,虽然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受影响,但处分权得不到登记公示的保护。如所有人可以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占有该房屋物权,或将房屋租赁以实现收益的权能,但处分该房屋的权能却只有通过登记才能实现。

法律文书基础知识

法律文书基础知识学习指南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参与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写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和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司法机关以及非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参与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制作的非规范性文件。 我们讲的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司法文书的概念有以下要素: 1、制作主体 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各级国家司法机关或者负有侦查、起诉、审判和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文书是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职权 3、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意义的文书 二、法律文书的相关概念 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制作或发布的有关处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诉讼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为了进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而制作的各种文书。 国家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法律文书的种类 1.按制作主体划分 侦察文书——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制作的刑事侦查、预审文书等 检察文书——检察机关制作的自侦文书、公诉书等 裁判文书——审判机关制作的判决书等 监狱文书——监狱管理机关的劳改执行文书等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律师诉讼文书和诉状、申请书。 2.按诉讼性质划分 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每一类又包括:一审程序文书、二审程序文书、再审程序文书、执行文书) 3.按文书的性质和功能划分 笔录类、书状类、报告类(破案报告、结案报告)、决定类、判决类、裁定类、调解类、论辩类、公证类、仲裁类、法律事务类、专利类、商标类、合同类、司法公务类 4.按文书格式划分 制作类(也称拟制类,用文字直接叙述)、表格类、填空类、笔录类 四、法律文书的特点 1.鲜明的阶级性(人民性) 2.法定的强制性 (1)法律文书的制作 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一经生效不可随意变更 法律文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司法文书 非诉讼文书 诉讼文书 公检法机关在诉讼中制作的各类文书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诉讼中制作的文书 监狱管理机关制作的文书等 公证、仲裁、商标、专利文书、各类合同、行政复议文书等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律后果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第一、可对被执行人罚款、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和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拘留。对单位的罚款为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第二、可查询、冻结及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协助办理。 第三、可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及债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第四、可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五、可对被执行人强制搜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第六、可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土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第七、可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可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电大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电大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的决定中不包括(C )的决定。A.批准逮捕 B.不批准逮捕 C.撤销案件 D.不批准逮捕并要求补充侦查 2.起诉意见书的首部与正文之间的成文化用语是(C )。A.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B.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C.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D.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的犯罪事实如下 3.撤销案件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是( B)。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刑事案件被害人 D.犯罪嫌疑人 4.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 C)时制作的文书。 A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B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C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D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交起诉5.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 C)文书。A.文字叙述式 B.表格式 C.填空式 D.笔录式 6.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追加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C)。A.批准逮捕决定书 B.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C.逮捕决定书 D.决定逮捕通知书 7.起诉书编号的内容依序是(C )。 A.年度、院名、文书性质、顺序号B.年度、院名、部门、文书性质、顺序号 C.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 D.院名、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 8.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 C)。 A.被告人 B.犯罪嫌疑人 C.被不起诉人 D.不起诉人 9.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送达(B )。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一级人民法院 C.下一级人民法院 D.同级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10.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 D)中的错误。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11.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由( D)提出。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一级人民检察院C.省一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1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2年第35号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应为(C )。A.京西刑初字(2002)第35号B.西刑初字(2002)第35号C.(2002)京西刑初字第35号 D.(2002)西刑初字第35号 1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除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编号之外,应依次写明的项目是( C)。 A.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B.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案件审判经过 C.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D.被告人、辩护人、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1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权事项的规范写法是(D )。 A.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х份 B.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C.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D.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15.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作出部分改判结果时,其判决主文应当依次写明( C )。 A.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维持的内容 B.撤销的内容、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C.维持的内容、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D.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撤销的内容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分) 1.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 B )。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 B.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 C.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 D.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2.发布通缉令的司法机关是( A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局3.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文字依据是( D )。 A.立案报告 B.破案报告 C.补充侦查报告 D.结案报告 通缉令应当由( C )发布。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2.起诉书中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序写明( B )。 A、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B、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C、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D.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地、身份证号码、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中的致送法院是( A )。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一级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 D,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4.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 D )。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历年简答真题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历年简答真题 第一章绪论 ◆什么是法律文书? (200210简) 答: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别?(200810简) 答: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文字叙述式文书。 ◆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别? (201010简) 答: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从文书体例上划分,法律文书可大致分为哪几种?(200701简) 答: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简述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200610简)(201001简) 答: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200410简) 答: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有哪些具体要求?(200510简) 答: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事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依法论理;④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200310简) 答: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制作的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200701简) 答:报告导语;接受案件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意见。 ◆什么是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200910简) 答: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200601简) 答:①案件侦查结果;②案件的侦查结果;③破案的理由和根据;④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⑤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⑥提出破案请求。 ◆被通缉的对象应当包括哪些? (201101简) 答: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 ◆2003年5月1日新启用的公安机关法律文书中,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正文应当写明哪几 项内容?(200410简) 答:①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违法犯罪经历;②案件来源;③犯罪事实;④法律依据。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什么意思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什么意思 篇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司法认定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司法认定 【案情】 20XX年5月7日凌晨3时许,陈跃方驾驶拼装旅行车在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农业银行门口碰撞胡宏坤、胡春金乘坐的摩托车,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胡宏坤、胡春金先后死亡。经责任认定,陈跃方负次要责任。20XX年11月24日,胡宏坤的家属向漳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跃方支付胡宏坤的死亡补偿等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于20XX年1月11日判决陈跃方支付赔偿款计人民币163922.25元。判决生效后,陈跃方没有自动履行。20XX年5月11日,胡宏坤的家属向漳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月13日,法院向陈跃方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同月20日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陈跃方没有履行。20XX 年7月26日,漳浦法院依法裁定查封陈跃方址在沙西镇河墘村的房屋二间。之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执行,因陈跃方故意隐匿行踪致使执行未果,且由于陈跃方在判决生效后分文未交,申请执行人频频到有关部门上访信访,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严重阻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公诉机关提请适用刑法第313条对被告人陈跃方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陈跃方通过

其家属多方筹集资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130000元,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对以下两个法律问题发生争议:1、被告人陈跃方是否属有“履行能力”; 2、被告人陈跃方的行为是否属“拒不执行”? 【评析】 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和“拒不执行”的情形仍存在较大争议,值得认真探讨。 一、关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履行能力是指被执行人是否积极履行法院裁判文书、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而不是看现有履行能力与需要履行的标的之间所占比例大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如何认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重点,应该是被告人在现有资金的情况下,是否积 极履行法院的判决文书,而不是以现有的资金与其应该履行义务之间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依法急流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犯该逮捕而在逃的或则被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想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1.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5.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建议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6.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该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19.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0.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1.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 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 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指我国监狱(含未 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 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 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 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指监狱记载新 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 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 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 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 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 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 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 作的一种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指监狱对罪犯 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了判决时所 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时所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 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 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 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 所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指律师在开展业 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 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 法律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指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 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 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行政诉讼时所制作并使用 的法律文书. 32.刑事自诉状:指刑事自诉案件的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反诉状: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 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 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 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34.民事再审申请书:指民事案件的 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 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 审的法律文书. 35.刑事申请书:指刑事案件的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 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 使用的文书. 36.支付令申请书:指债权人以要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 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想债 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命令的法律文书. 37.公示催告申请书:指票据持有人 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 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 相分离,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 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 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 逾期不申报时,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 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 38.答辩状: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 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 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 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 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 驳的法律文书. 39.上诉状: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 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 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审裁判或 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40.强制执行申请书:指法律文书中 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 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 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 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 41.宣告失踪申请书:指符合宣告失 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 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 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42.宣告死亡申请书:指符合宣告死 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 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 43.民事授权委托书:指民事诉讼活 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 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 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 44法律意见书:指律师应当事人的 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 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 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 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45.律师见证书:指律师所在的律师 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 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 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 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 46.收养协议书:指收养人与送养人 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 女之间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 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十发 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 形式加以确认的文书. 48.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 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 理,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 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 的制度和方式. 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 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 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文书. 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 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 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书面协议. 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已发生了合同 纠纷或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当事人根 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 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 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 解决纠纷的文书. 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 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 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 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 复与反驳. 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 记录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 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 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 持或驳回,或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 面决定. 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 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 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 的总称. 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 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 文书. 57.合同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 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 现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 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58.继承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 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 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59.亲属关系公证书:指申请人向公 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 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 目的是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 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 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 统称为笔录. 5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 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 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 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 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 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 法庭发言. 63.代理词民事:指行政案件的原被 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 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 代表的洋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 答辩的系统发言.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一)

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每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括号内。每小题3分,共计12分) 1.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 B )。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 B.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 C.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 D.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2.发布通缉令的司法机关是( A )。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司法局 3.(1)制作起诉意见书的主要文字依据是( D )。 A.立案报告 B.破案报告 C.补充侦查报告 D.结案报告 通缉令应当由( C )发布。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2)起诉书中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序写明( B )。 A、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B、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C、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D.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地、身份证号码、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3)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中的致送法院是( A )。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一级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 D,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4.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 D )。 A.刑事自诉状 B.刑事答辩状 C.民事答辩状 D.反诉状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D )。 A.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 B.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 C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 D.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2.下列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性质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侦查文书、信函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 B.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C.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D.检察文书、致送式文书、填空式文书 3.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 C )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4.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 D )。 A基层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 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1.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法院生效的裁决有错误,向法院提出申请改变裁决的文书应是( D )。 A.民事申诉状 B.民事上诉状 C.民事复议意见书 D.民事再审申请书2.公证书按不同的性质划分,可分为( B )。 A.民事公证书、刑事公证书、行政公证书 B.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涉外公证书C.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其他公证书 D.民事公证书、法律文书公证书、经济活动公证书 3.仲裁协议书必须写明的内容是( A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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